繳費條碼
」第三方支付涉洗錢425億 28人遭檢方起訴
第三方支付業者「數支付公司」涉嫌幫詐團與博奕集團洗錢,2020年起迄今經手至少425億餘元贓款,不法獲利3億餘元,新北地檢署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該公司實際薛姓負責人等28人。新北檢日前指揮偵查第八大隊、刑事警察大隊及高雄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偵破第三方支付業者「數支付公司」洗錢案,檢警調查,薛嫌與同夥2020年起陸續成立8間人頭公司,並登記為第三方支付藉此成立洗錢集團,其中以「數支付公司」為首,為其他7間公司提供金流服務,這7間公司再以建置網站系統服務商等不實話術,使銀行及超商代碼業者誤信,派發虛擬帳號及繳費條碼,這7間公司再將其提供給賭博及詐欺網站,作為收取賭資或詐欺款項工具,而款項則會先轉入「數支付公司」,再轉到其餘7間公司並以賭博及詐欺網站出金及洗錢。檢警查出,詐團成員運用「數支付公司」與其他人頭公司之間的金流服務合約、假造合約書、訂購單和顧客資料,讓第三方支付平台互相串聯,實際上金流是用於賭博和詐欺網站洗錢。起訴指出,業者將不實資料回覆檢警及165系統,假回報件數達上千餘件;實際代收賭博及詐欺網站款項達425億8885萬元,不法獲利至少達3億8303萬元。
Threads掀「帳單條碼」風潮!求幫買單 律師搖頭:為500元付了9萬
近日社群平台Threads上掀起一波「繳帳單」風潮,許多人都曬出自己的繳費條碼,問是否有人願意繳納,結果發現還真的有不少人會幫繳清。對此,律師張榮成示警,自己手上有個案件就是這樣,結果因為500元,付了9萬律師費。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分享了多張截圖,檢視截圖,不少網友在Threads上貼出各自的繳費單,並喊「幫我繳」、「有人可以幫我繳嗎」、「我來實測」、「抱歉不應該當網路乞丐,但是真的窮到吃土」。而帳單金額從數千元至上萬元不等,值得關注的是,還真的會有人幫忙繳清帳單。原PO直言,「全都有人付耶,好扯喔,難怪台灣女生會拿翹,台灣女權自助餐就是低價值台男養出來的啦,白白付出那麼多還不是泡不到,低能。」對此,時起法律事務所律師張榮成在Threads表示,「我有個案件就是這樣,他貼IG說幫我繳費,真的有人幫他繳了500元,後來挨告洗錢,原來繳費的錢是贓款,為了500元付了9萬律師費,自己好好考慮一下。」貼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500元怎麼證明是贓款、「跟之前貼匯款帳戶要人匯錢,結果被詐騙集團拿去玩三方詐騙一樣,貼帳單跟這半斤八兩」、「一山還有一山高,免費的最貴、「天上掉下來的不是禮物,可能是傳票」、「最近超多這種」。
Threads掀「曬帳單」風潮 網傻眼:全都有人付
近日社交平台Threads上掀起一股「繳帳單」的風潮。不少網友紛紛貼出自己的繳費條碼,詢問是否有人願意幫忙繳納。令人驚訝的是,竟然真的有好心人幫忙繳清了這些帳單,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分享了多張Threads的截圖,從圖片中可以看到,不少網友在Threads上貼出各自的繳費單,並附上「幫我繳」、「有人可以幫我繳嗎」、「我來實測」、「抱歉不應該當網路乞丐,但是真的窮到吃土」。帳單金額從數千元至上萬元不等,且有人真的幫忙繳清了帳單。原PO直言,「全都有人付耶,好扯喔。難怪台灣女生會拿翹。台灣女權自助餐就是低價值台男養出來的啦!白白付出那麼多還不是泡不到,低能」。這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就自助餐的概念」、「電子乞丐」、「真盤子」、「到底雙方都是什麼心態啊?」、「繳這個,不如把錢去拯救失學少女」。Threads的這種現象也在Dcard上引發了熱烈討論,不少女性網友批評,「這樣做太不要臉,還敗壞了女生的名聲」,甚至有人呼籲,「錢應該捐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用這種方式。」美妝YouTuber蘿倫則在Threads上表示,看到這些動態後,也決定貼出條碼,但並非求繳費,而是建議大家將這些錢捐給需要幫助的社福機構,「看到太多發條碼求幫繳費的動態,我也來跟風發一下,這個條碼刷了可以捐贈給老人福利關懷協會,雖然那些發條碼文有人幫忙繳費,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所以我也沒有想在那些文下面說什麼,但台灣人這麼愛捐錢,真的可以捐給很多需要我們幫助的社福機構,也希望流量可以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啊你要說我網路認真老人也沒關係,我就覺得好手好腳,自己去工作賺錢不行嗎」。不少網友紛紛稱讚「大家如果喜歡繳費,請掃這個條碼,可以把錢給真正需要的人」、「從第一個就不知道在幹嘛,到後面越來越多,我真的是大傻眼,重點是還真的有人去幫他們繳錢,這個世界怎麼了」、「謝謝蘿倫,每次都讓我覺得我沒有喜歡錯人」。
超商店員偷刷麥香紅茶、咖啡 還竄改資料繳貸款3400元…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龎姓超商店員,不僅利用職務侵占一罐10元麥香紅茶及50元咖啡,還將自己的機車貸款3400元輸入為已繳納,依業務侵占、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嫌起訴。後經台北地院審理,各判處4月、3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龎姓男子在台北市一家超商擔任店員,負責管理門市商品、結帳等工作,而他在去年9月26日晚間11時許,侵占了價值10元的麥香紅茶1罐,又在同年10月18日凌晨4時許,侵占價值50元的咖啡給友人喝。除此之外,龎男在去年10月27日凌晨5時許,私自用收費掃條碼機感應自有行動電話內的機車貸款3400元繳費條碼,將「已收款」的虛偽資料輸入收銀機連結之電腦設備,製作已代收繳費金額的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後來,蕭姓超商負責人發現後提告,並提供店內監視器影像截圖,以證明對方的全部犯罪事實;檢方也將龎男起訴,龎男則坦承犯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院指出,龎男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漠視法紀,誠屬不該,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並衡量其自陳高中肄業的智識程度、目前在服兵役、每月收入約2萬元、每月要給奶奶生活費1萬元的家庭生活經濟狀況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等一切情狀,決定依業務侵占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