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刑期
」 性侵 假釋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用面試機會騙人!前加拿大時尚大亨「帶人進總部私人臥室」性侵 4罪名成立判11年
現年83歲的加拿大前時尚大亨尼加德(Peter Nygard)被爆,藉著旅遊機會、工作面試等誘因,性侵了多名女性,多倫多法院9日判處11年有期徒刑,但由於案件延誤多時,算上已服刑的時間,他只需再關6年多,並有資格在2年內申請假釋。根據《BBC》、《衛報》(The Guardian)等外媒報導,尼加德被指控,曾經在其位於多倫多市中心辦公室的私人臥室套房內,侵犯了多名女性,案件發生的時間為1980年代末至2005年左右。而在去年11月被判4項性侵犯罪名成立,另有1項控罪及1項強制監禁罪名宣布不成立。報導指出,尼加德除了在多倫多犯罪,還曾於魁北克省蒙特婁、曼尼托巴省溫尼伯以及美國面臨性侵犯、性販運等指控,但他否認了所有不當行為。法官戈德斯坦(Robert Goldstein)指出,尼加德利用他的財富和權力實施了4次性侵。而受害女性也證稱,尼加德以在時尚界工作、專業幫助等承諾來引誘她們,每個人都被單獨邀請至多倫多總部,帶進頂樓套房內「得逞」。據悉,受害者年齡介於16至28歲之間。一名女子在受害者影響聲明中描述,那場襲擊使她的生活徹底脫軌,並讓她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和嚴重憂鬱、焦慮。另一名受害女子則稱,這次經歷導致她再也不信任男性,在數十年中避免長期關係,「現在,我是一名63歲的女性,我為生活中缺乏愛而深感悲痛」。本月9日,尼加德坐著輪椅現身多倫多法院上,並未發言。而尼加德律師以當事人年事已高、健康狀況每況愈下為由,主張判處6年刑期,檢方則要求判處15年徒刑。最終,法官駁回縮短刑期的訴求,認為年齡並不是縮短刑期的理由,且尼加德接受拘留時,已因各種健康問題得到特殊待遇,因此宣判尼加德11年有期徒刑,算上已服刑時間,他還剩下6年多刑期,並有資格在2年內申請假釋。尼加德出生在芬蘭,年少時隨父母移民加拿大,後在1967年成立時裝公司,並發展為尼加德國際公司(Nygard International),旗下生產多個品牌的女裝。而在2020年,由於該公司被指控涉入性販運案,尼加德卸任董事長,公司也跟著申請破產。
4個月替代役男不想當兵 瞎扯「帶女友產檢才沒報到」下場出爐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先前因案入獄,假釋後收到替代役徵集令,原應於112年7月10日8時30分許,至臺中市北屯區公所1樓廣場集合,前往成功嶺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報到服役,期間為4月,不料他卻無故未報到,遭檢方提起公訴。陳男辯稱,自己為了帶女友產檢才沒報到,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起訴書指出,陳男前因詐欺案件遭判刑2年2月,於民國111年4月18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並交付保護管束,其明知為臺中市列管之112年次替代役男,原應於112年7月10日8時30分許,在區公所集合前往成功嶺報到服役,期間為4月。詎陳男竟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無故逾應徵期限5日未前往上開地點報到。陳男坦承有收到替代役徵集令,他有致電北屯區公所表示女友懷孕,區公所人員表示一定要報到,但他若前往報到,將無法帶女友產檢,所以才沒出現。台中地院審酌,被告明知其為役齡男子且已受替代役之徵集,卻未依應徵期限受替代役男之徵集,危害役政之管理,使替代役之召集服役目的無法達成,且影響國家役政之公平性,實屬不該。法官考量,陳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非無悔意,兼衡其自述因女友懷孕而未前往指定地點受替代役徵集之犯罪動機、手段、情節,暨其智識程度及生活狀況,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乙日。可上訴。
「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甘29年10月刑期 拚假釋出招求翻盤遭高院打槍
「淫魔富少」李宗瑞因在夜店把妹,將女子帶回家下藥性侵偷拍,在2018年被法院判決李宗瑞入監服刑29年10個月,最快要到2027年中旬才會服刑過半達到申請假釋門檻。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不但連續三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累進處遇」加分,還在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但目前已遭高等法院駁回。據《壹蘋新聞網》報導,現年39歲的李宗瑞,從2012年11月7日開始先後被檢方、院方羈押接著服刑,至今已被關了11年又4個多月。李宗瑞近年積極表現,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獲獎,爭取攸關假釋的「累進處遇」加分。另一方面,他想縮短刑期,2024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訴,主張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他的刑期卻「只少2個月」。李宗瑞主張,不論是販毒、殺人等重罪或竊盜等輕罪,就算多罪併罰次數多達數十次至上百次,全國各法院裁定刑期時,也幾乎沒有達到上限30年的,但他卻僅差2個月就達上限30年,認為實在太重。李宗瑞自2021年起,連續3年跟獄友合製花燈參賽爭取加分。(圖/矯正署提供)另外,李宗瑞表示自己被依妨害性自主類型的18罪判刑,但犯行的同質性高,侵害的「加重效應」應該遞減,但法院卻只象徵性地酌減2個月。他稱自己入監已超過10年,生命有限,對於昔日犯罪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公益,29年10月徒刑實在過於嚴苛。高等法院認為,關於李宗瑞定應裁行刑的裁定,多年前就已確定,除非經過非常上訴或其他合法程序撤銷或變更,不得再爭執,亦不能任意聲請法院重新改定執行刑,否則就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此外,高院認為李宗瑞2018年被判刑定讞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然後再由檢方依裁定執行入監,當時李宗瑞雖請求台北地檢署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但遭檢方駁回,現在他聲明異議主張「檢方執行指揮不當」,但實際要爭執的卻是「刑期過重」,兩者並無關連。而且李宗瑞並未說明檢方執行過程哪裡違法,因此高院裁定駁回聲明異議。李宗瑞可抗告。
台通緝犯遭3槍爆頭棄屍 5嫌下落曝…泰女抓到了「1男逃回台灣」
44歲台灣通緝犯男子石茂強25日被棄屍在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頭部有3個彈孔,警方鎖定5名涉案人員,包括4名台灣男子與1名泰國女子,全部潛逃至柬埔寨。經過追查,泰籍女子已經落網被捕,而其中1名男子也已經逃回台灣。據《泰國通訊社》報導,泰籍女子必須在柬埔寨接受訊問,結束才會被引渡回泰國,交由當局處理。警方調查發現,兇手犯案動機和某種非法活動有關。而這名泰籍女子,被猜測可能是石茂強的女友。此外,4名台灣男子仍被通緝中,3人還藏匿於柬埔寨,另1人則已前往台灣。據了解,涉案男子周宇凡昨(26日)逃往柬埔寨後,隨後搭機逃回台灣,刑事局幹員根據柬埔寨旅客入台資料,昨天在桃園機場通知周男到案說明。石茂強出身中壢當地榮民新村,綽號「少爺」,是當地警方的頭痛人物,被認出是台灣人的關鍵,在於左手臂上的繁體「羅」字,警方發現死者頭部共有3處槍傷,並在現場搜出約半公斤的K他命,不排除因毒品糾紛引發殺機。回顧石茂強過去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導致對方命危,還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總共70多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沒想到他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回頭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竟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
台籍通緝犯泰國遭行刑式槍決 警掌握涉案至少5人!恐已逃往柬埔寨
石茂強。(圖/翻攝畫面)44歲台灣籍男子石茂強25日被發現陳屍在泰國機場附近廢棄空屋,一旁有半公斤K他命,頭部3個彈孔,爆頭慘死。由於他手臂有繁體字刺青,我刑事局接獲泰國警方請求協查,26日指紋比對,證實是身背6條通緝、偷渡出境的石茂強。據了解,泰國警方掌握涉案至少5人,4名男性華人與1名泰籍女子恐已逃往柬埔寨,全力追捕中。泰國媒體報導,石被發現陳屍的空屋,非命案現場,是在他處被槍殺後棄屍。泰警查獲運屍的轎車,並採集血跡比對。有消息指出,石疑似從事電信詐欺機房工作,此案究竟是詐欺、毒品或外傳有感情糾紛,仍待偵辦釐清。石姓男子在台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楊梅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害對方險死,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共逾70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結果石男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上老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石男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中壢某鄰長從石手臂上寫有「羅」字的刺青和容貌認出石男,透露石母姓「羅」,帶著4個小孩改嫁老榮民,石年紀最小跟著改姓「石」,其餘3兄姊仍姓王,孝順的他把母親姓氏刺身上。鄰居看到石男魂斷異鄉消息感到震驚,也認為做壞事是條不歸路。
重申儘速修法 蔡清祥:外役監協助復歸社會非爽監
「星二代」易寶宏於2014年間涉及北市信義區夜店一起殺警案,入獄後遭法院判處9年徒刑,不料近日被爆出其改調到外役監服刑。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15)日表示,外役監是為協助受刑人早日復歸社會,並非坐爽監。資深女藝人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2014年涉及北市信義區夜店一起殺警案因夜店殺警案,轟動全台。日前遭網友爆料,易寶宏入獄後被改調到外役監服刑,引發社會關注與抨擊。針對殺警犯轉服外役監,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外役監不是坐爽監,而是給受刑人一個自我管理的機會,為復歸社會做準備,所方仍有按照規定作業做好教化,請外界不要誤會是坐爽監。對於外界關注外役監關1天抵2天,蔡清祥澄清,這本是要鼓勵受刑人盡量表現良好,可以縮短刑期早日復歸社會、重新更生,但若不守規定的話,當然會取消,各界如果認為服外役監與一般監獄有過大差距,法務部將會檢討。蔡清祥重申,外役監不是坐爽監,不過法務部仍將蒐集近日各界意見,以原來政院通過的版本為基礎,儘速提出修法草案。蔡清祥強調,行政院去年9月22日通過的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外役監門檻,但未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務部將以先前的院版修法為藍本,並參酌立法委員、黨團提出的草案建議,盡快配合完成立法程序,也盼朝野立委能形成修法共識。
《外役監條例》修法拖延近1年 民眾黨團呼籲盡速排審
2014年涉及夜店殺警案的易姓嫌犯,獲准入外役監服刑,引發基層員警反彈,民進黨政府宣告推動《外役監條例》修法,卻拖延近1年。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及賴香伶今(1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落實公平正義,檢討外役監遴選標準,並盡速排審《外役監條例》修法,阻止外役監成為貪污犯、詐欺犯與重刑犯的後花園。立委邱臣遠指出,賴副總統選前才睡醒,呼籲「法務部、矯正署對外清楚說明,重罪犯應實實在在服完徒刑,不能走旁門左道」,言談中暗示現任政府自己解決、與我無關。去年8月台南殺警案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稱「外役監草案列入優先法案」,總統蔡英文也指示檢討外役監標準,結果當時負責排審的召委陳歐珀最終宣布擇期再審,而第七會期的召委劉建國也沒排審,導致法案卡在委員會審議階段。邱臣遠直言,民進黨修法怠惰拖延,為掩護權貴脫罪卻特別積極,2020年立委邱志偉等人替民進黨前中常委、貪污累犯李清福量身推動修法第四條的遴選標準,本來累犯不得申請外役監,但民進黨增加但書、放寬限制,3月排入院會,5月底三讀,花不到三個月時間就讓李清福進入外役監「享清福」。邱臣遠直言,202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各外役監所關押者中,貪污犯、殺人犯及強盜犯合計高達近6成,行政院所提修法版本,卻未將貪污納入不得參與遴選,讓外界質疑是否在為自己預留後路。民眾黨團也早在2022年9月已提案修法緊縮第四條遴選條件。立委賴香伶表示,自行政院去年9月將《外役監條例》修正案送入立法院,至今卻仍處於休眠狀態,民進黨卻拿還沒達成朝野共識、尋求社會共識當藉口。民進黨的雙標作為,就是在漠視社會安全與改革要求。賴香伶直言,為了降低再犯機率、幫助受刑人融入社會,設置外役監制度是可以的,但當其變成權貴人士縮短刑期的特權就顯得諷刺,但民進黨政府卻透過各種「技術性干擾」拖延修法,成為了護航不公不義的幫凶。賴香伶指出,去年12月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台南殺警案林嫌的殘刑過長、脫逃風險高,外役監審查未確實,但林嫌在監行狀及家庭支持都是滿分,卻一放出去就砍死2名警察,是他太狡詐,還是外役監在管理上太好騙?此外,2020年監察院曾指正矯正署對外役監受刑人外逃管理缺失,矯正署甚至提出8項「變革績效」改善,但還是每年都有人外逃,近10年共49人,至今仍有2人未緝獲。
阿扁女婿趙建銘判3年8月「關1年半就假釋」 明德外役監給2原因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過去因捲入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被判刑3年8月定讞,入獄先後到台中監獄、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本月19日獲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出獄,檢方聲請高院裁定,高院核准趙建銘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最快今(21日)就可以出監回家。不過,趙建銘服刑至今天大約1年半,加上曾被羈押約2個月可扣抵刑期,似乎未達刑期過半所需的1年10個月。對此,明德外役監回應給出原因了。趙建銘被控2005年間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用餐,得知台開公司利多的內線消息,隨即和父親聯手買進股票,等股價上漲後脫手賺取差額,獲利共約3500萬元。結果隔年5月案情爆發,最高法院去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趙建銘3年8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趙建銘分別到台南監獄和台中監獄服刑,去年3月獲准移往明德外役監,平時跟著獄內農作班種菜,表現良好沒有違規紀錄,春節等重要節日可以申請返家探親,今年過年就出獄返家4天,和家人團圓。因此,累進處遇很快晉升到第2級,屬可報假釋的門檻之一,另一個門檻則是初犯必須服刑過半。趙建銘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沒有違規紀錄。(圖/報系資料照)明德外役監指出,根據《外役監條例》第14條規定,不同累進處遇等級每月最低可縮短刑期8天,最高可縮刑16天,趙建銘的第2級累進處遇每月可縮刑12天,到現在已服刑天數加上羈押天數共約1年8個月,報假釋時可將每月縮刑天數再扣抵刑期,到本月初已符合報假釋的第2個門檻,也就是執行3年8月刑期過半的1年10個月。在邀請外部專家學者與外役監委員召開假釋審查會初審,通過趙建銘第1次申請假釋案,矯正署本月19日核准,指揮執行的檢察官聲請高院今天做出裁定,准許趙建銘假釋期間付保護管束,等檢方將保護管束執行書送達後,24小時內就可以出監。
俄軍兵力短缺!CNN:以「縮短刑期」和「盧布」引誘囚犯上戰場
已持續將近6個月的俄烏戰爭導致雙方兵力銳減,美媒最近有調查發現,俄方以「縮短刑期」、「贈予家人盧布」等誘因吸引被關在監獄的囚犯前往烏克蘭前線為國奮戰。俄羅斯的囚犯維權組織也證實,俄軍目前已招募到數千位囚犯上戰場,不過這些囚犯的權利都沒有受到保障。據CNN的報導稱,他們在俄羅斯國內展開了為期一個月的調查,發現俄羅斯在義務役兵力銳減後展開了新的募兵計劃,也就是在全國各地的數十個監獄中詢問囚犯們上戰場的意願,報導指出,這些被招募的囚犯有很多都是殺人犯不然就是吸毒犯。CNN採訪到了一位被監禁多年的囚犯,他在報導中聲稱,「俄軍願意接納殺人犯,並讓他們加入軍隊,這些囚犯若在戰場上存活,會在6個月內獲得特赦,又或者將會獲得10萬到20萬元不等的盧布,而如果這些囚犯戰死沙場的話,政府會支付500萬盧布給他們的家人。不過性侵犯、戀童癖、極端分子或恐怖分子是不能上戰場的。」這位囚犯也聽說獄中已有多達400人參與此項募兵計劃,但獄方只挑選了其中的50位囚犯,並將他們隔離在特定的監獄裡。俄羅斯囚犯維權組織GULAGU NET透露,「這個計劃掀起了巨大的波瀾,軍方募到了數千名囚犯,並將他們送往前線。儘管軍方保提供了一些誘因吸引囚犯上戰場,但由於這些承諾沒有白紙黑字的書面合約,所以不一定會兌現也一定是非法的。」
性侵前科犯自稱「歡喜佛」誆驅鬼 媽祖前指侵嫩妹下場曝
台中市1名張姓男子(62歲)有性侵前科被判刑11年,今年5月間他以「看手相」為由在車站搭訕18歲正妹美美(化名),他佯稱對方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自己是「歡喜佛」兩人性器接合,美美就能轉運,張男便將她帶到附近公園公廁內,但美美不從,最後張男將她壓在媽祖神像前,哄「趕快做完就可以走了」指侵得逞。台中地檢署認為張男惡性重大,且又有性侵前科,依《強制性交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起訴書指出,張男在2007年因性侵害女童遭判刑11年,2018年3月間縮短刑期出獄。今年5月12日,他在豐原車站遇到正妹美美正在等人網購面交,用「看手相」搭訕,張男表示車站太黑,於是將美美帶到旁邊豐原慈濟公園內,又說有媽祖神像「看手相」更靈驗云云,美美於是信以為真。接著,張男以美美運勢不佳,是被前世男友的鬼魂糾纏,他是「歡喜佛」,只要2人發生性關係,就能夠改運。張男於是邀請美美到公園內公廁,不過美美不願配合,張男心一橫,將她強拖進公廁強脫衣褲,不過卻因無法勃起性侵不成,但張男仍不罷手,將美美拉到公園草地上,以手指性侵,美美不斷呼喊「很痛,我不要」,張男則回「趕快做完就可以走了」,最後性侵得逞。事後,張男不斷打電話騷擾,遭美美家人察覺有異後報警,事件才曝光。張男坦承犯案,辯稱是一時情緒不佳,檢方依被害女子的證詞、現場照、驗傷單及手機通聯紀錄等,認定張男犯行明確,再加上之前張男曾犯下性侵女童案遭判刑,出獄後竟未悔改再度犯案,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方從重量刑。
前立委高志鵬涉貪服刑逾2年假釋 最快傍晚出獄
民進黨籍前立委高志鵬因介入國有財產局市場租價承購案,且收受50萬元政治獻金,遭台中高分院判刑4年6月確定,他於2019年1月入監服刑,至今服刑達756天,因在八德外役監表現良好,獲法務部核准假釋,台中高分檢4日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裁定獲准,高最快傍晚將可出獄。台中高分檢指出,八德外役監認為高志鵬表現良好,符合假釋規定,日前獄方報請法務部矯正屬假釋審查委員會核准,因假釋中需付保護管束,台中高分檢接獲通知後昨向高分院申請保護管束裁定,台中高分院下午火速裁定准予假釋並交付保護管束,目前高分檢正簽發執行指揮書。也就是說,台中高分檢趕在今天下班開立保護管束命令,並傳給八德外役監,高志鵬最快今天傍晚將獲釋,總計縮短刑期共188天。2006年間,東豐閣公司向國有財產局申請續租一處非公有市場用地未獲同意,該公司即請高志鵬的助理姚昇志、請託高遊說國有財產局,而經高志鵬介入後,該筆土地於隔年獲同意續租給東豐閣公司,該公司並交付200萬元給姚昇志,其中50萬則由姚以政治獻金名義轉交給另名國會助理,款項並登載在高志鵬收受捐款項目內,高志鵬因此被依貪汙罪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姚則被判1年4月、褫奪公權2年。
關完再治療12年檢方不放人 性騷犯害怕求饒永不再犯
男子盧恩本因犯罪被判刑確定入獄3年5月,但因為其中卡了3次乘機猥褻罪,盧被認定是「色狼」,即使到了2011年6月可以出獄,檢方還是聲請對盧進行強制治療,盧也向法院聲明異議,一來一往,一共搞了4個來回,盧也獄中多待9年接受治療,但有沒有效果?連今年負責鑑定的委員都認為「沒招了」,建議放盧出去,用吃藥、電子監控代替獄中治療,但檢方還是不肯放過盧,不過這一次台中高分院則先撤銷對盧繼續強制治療,要檢方重新評估。刑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定,性侵害犯在服刑完畢後,依法要接受強制治療,如果鑑定評估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應繼續強制治療,但沒有規定多久,換句話說,有可能被關到死。男子盧恩本就是明顯的例子,服刑3年多後再強制治療9年迄今,盧也認為自己委屈,所以提出釋憲案,解釋這項法律,是否違反憲法人身自由的保障與比例原則等,憲法法庭將於11月3日召開言詞辯論。判決書指出,盧男10多年前,對婦女犯下乘機猥褻罪3次、幫助詐欺罪2次與侵入住宅罪5次,合併執行3年5月,其中,乘機猥褻罪的部分是判刑1年,執行結束後強制治療,至再犯率顯著降低為止。盧恩本犯有乘機猥褻罪、詐欺及侵入住宅等罪,2008年3月入獄,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但因強制治療被移到培德醫院,盧在2011年、2013年、2016年、2018年提出異議,全部被駁回。今年3月,培德醫院進行鑑定評估的13名委員,有12名同意停止強制治療,用吃藥、電子監控讓盧出去,但檢方還是不讓盧走,因盧再犯率還跟治療前一樣45%。盧向法院聲明異議,強調被關了12年,已經被關到怕了,不知自己什麼時候可以回家與家人團聚,付出代價也已悔悟,已下決心永不再犯。
【男星變雞頭1】幫殺人犯喬刑期 電影監製賣淫詐騙樣樣來
自稱在演藝圈關係良好、黑白兩道都吃得開的演員黃少華,還是國片《江湖》的監製,他對外打著竹聯幫大佬「白狼」張安樂妻舅名義招搖撞騙,不但開設應召站當雞頭媒介賣淫,甚至還當起司法黃牛,向1名殺人犯誆稱可以「幫喬」縮短刑期,錢騙到手後就消失無蹤,嫌犯後來遭判15年重刑,入獄前撂下狠話,「將來出獄會要他付出代價。」3月26日,高雄六合路上一家咖啡廳出現1名憔悴的中年婦人,她的先生黃鉦凱(44歲)4年前因為一起汽車買賣糾紛與人起爭執,持刀將對方刺死,最後被法院依《傷害致死》提起公訴。而黃鉦凱在案發後將此事告訴原本就認識的黃少華,沒想到卻因此讓自己墮入一場騙局。儘管丈夫已經在2年前的10月進入燕巢監獄服刑,但想起當時黃少華做的一切,至今仍讓她咬牙切齒。黃妻回憶,「都已經3審定讞了,他(黃少華)還說有找人處理,根本就是司法黃牛。」而黃鉦凱就是因為太相信黃少華聲稱能夠疏通檢察官,可以讓刑期變成2年半的謊言,沒想到案子不但沒輕判,最終3審的15年竟還比2審12年更重。儘管丈夫已經在兩年前的10月進入燕巢監獄服刑,但想起當時黃少華做的一切,至今仍讓黃妻咬牙切齒。(圖/宋岱融攝)本刊調查,黃少華曾是演藝人員,卻未珍惜羽毛,案底一長串,雖然在2018年,黃少華一度想洗心革面,籌拍攝國片《江湖》,當時身為戲劇監製的黃少華,還在戲中尬上一腳,飾演偵查隊長,他帶著便衣刑警,衝進KTV抓人,銳利的眼神以及霸氣的動作,將刑警隊長的身分詮釋得相當精闢。但「江湖」一片是否能上映還是未知數,隔年黃少華還與人合夥成立「野菜盒子」應召站,私下專找未成年少女媒介賣淫,又被警方查獲,移送法辦。如今官司一堆的他,恐怕得為自己的行為,入獄好好反省一下。黃少華自稱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妻舅,在外招搖撞騙,本刊透過臉書詢問黃少華,至截稿前未獲回應。本刊另致電統促黨辦公室,秘書胡先生代張安樂回應表示,他與張總裁相處十幾年,沒聽過有黃少華這號人物。至於外傳黃少華表姊孫姓女子為張安樂同居人,胡先生表示,張安樂多年都是一人獨居,至於孫姓女子是否為總裁年輕時的女友,他就不清楚,胡先生表示會將問題轉達給張安樂,但直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張安樂本人回應。
CTWANT 調查實錄》自稱白狼妻舅 電影監製淪雞頭黃牛 誆騙殺人犯踢鐵板
自稱在演藝圈關係良好、黑白兩道都吃得開的演員黃少華,還是國片《江湖》的監製,他對外打著竹聯幫大佬「白狼」張安樂妻舅名義招搖撞騙,不但開設應召站當雞頭媒介賣淫,甚至還當起司法黃牛,向一名殺人犯誆稱可以「幫喬」縮短刑期,錢騙到手後就消失無蹤,嫌犯後來遭判十五年重刑,入獄前撂下狠話,「將來出獄會要他付出代價。」
女子深夜躲雨遭惡狼拖進暗巷「硬來」 刀架脖威脅:敢出聲音讓妳死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深夜見1名女子獨自在騎樓躲雨,竟將她拖進暗巷痛毆,拿刀抵住她的臉、脖子恐嚇「再發出聲音要讓妳死」邊毆打對方,邊性侵得逞。法院審酌,林男過去曾因性侵遭判刑,屬累犯,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指出,林男今年6月14日凌晨1點30分左右,在桃園市一處巷弄內見一名女子在騎樓躲雨,竟強拉她進暗巷,還掐脖子、摀嘴並持水果刀抵著她的臉及脖子,恐嚇「如果妳再發出聲音要讓妳死」,痛毆拖行她後再襲胸、脫褲性侵得逞。受害後女子立即報案驗傷,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逮捕林男,審理時女子說,她在滑手機,林男靠近她徘徊、說話,突然就被他拖進停車場,還被夾著脖子、摀住口鼻,林男還持刀抵住她臉恫嚇「如果妳再發出聲音要讓妳死」,自己想搶刀反抗但沒力氣不夠,反而被劃傷好幾刀,林還痛毆她的臉和肚子。女子更表示「他還一直抓住我在地上拖行,反覆出入好幾次,似乎在尋找無人的暗巷」過程中她的頭、背、腳全都在粗糙又骯髒的地上摩擦,就連鞋子都掉落一旁。驗傷結果指出,女子除了左眼結膜出血之外,頭皮也有開放性傷口2.5公分,頸部、左右手臂、腳部、腹部、背部挫傷等。林男在警察質詢時坦承,有伸手拉女子進騎樓旁小巷子,過程中她跌倒大叫,才用手摀住她的嘴,並強行將她拖入旁邊小巷內,但女子不從才會拿刀出來要她「聽話」。桃園地方法院審酌,林男為滿足性慾,對陌生女子強制性交,嚴重重創對方身心,量刑不宜過輕,加上林男過去曾因性侵案等其他案合併遭判刑5年8個月,2015年9月才縮短刑期出獄,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責,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