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流量
」 詐騙 羅智強 5G 打詐 台中2直播主農曆7月路邊扮鬼 穿白衣吐長舌嚇人!下場慘了
2名男子曹男、張男為了網路流量,竟在今年農曆7月某日凌晨,裝扮成鬼站在路邊嚇人,並全程直播至網路上。事後,2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處罰鍰新臺幣8000元,全案可提出抗告。根據判決書指出,張男、曹男為了網路流量,在今年8月17日凌晨3時30分,於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與民生路口,開直播嚇人。當時,張男以蒙面裝扮成女鬼,曹男則負責將全程直播至網路上。法官認為,張男以蒙面裝扮成女鬼站立在上開地點路口嚇人,並由曹男將過程拍攝直播上網的行為,在公眾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之公共場所,足使不知情之他人受到驚嚇,已足以驚嚇他人而有危害安全之虞。最終,法官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第63條2人送辦,處罰鍰新臺幣8000元,全案可提出抗告。
雲林國慶煙火秀今晚引爆!電信三雄為保30萬人網速「用這招」
今年國慶煙火秀首次移師雲林,10日晚上8時在虎尾高鐵特定區舉行,將施放2.92萬發煙火,長達41分鐘,還有歌手表演與無人機群飛表演,預計吸引30萬人潮,為了因應同時大量民眾的打卡、上網與通話需求,電信三雄合計出動近40台行動訊號車及臨時站,並擴充周邊逾250座基地台備戰,業者甚至運用AI技術評估需求,提前完成網路擴充作業。中華電信(2412)表示,除擴充近50台高效能4G、5G基地台外,也出動10部行動車,並於活動當天進行網路即時監控,確保人潮尖峰時段仍能維持正常行動網路品質,同時運用AI大數據分析訊務熱區,機動調配基地台資源提升網路韌性,優化行動通信品質。而400台無人機的群飛表演,也是由中華電信提供專屬行動網路涵蓋,進行無人機飛行排列操控。遠傳(4904)表示,已經提前完成網路擴充與優化,運用AI技術評估行動數據與語音需求,在雲林的既有網路基礎上增設了20座4G、5G臨時站和行動通訊車,同時擴充了超過百座基站的容量;活動當天派出60位工程人員現場待命,後端數百名工程師輪班監控網路流量、進行參數調整與排障作業。遠傳擴大優化範圍至交通接駁點,包括斗六火車站後站、斗南火車站、西螺轉運站及北港好庫文化園區。台灣大(3045)則表示,已在主會場部署了共計7台4G、5G行動訊號車及臨時站,並優化上百座既有基站的配置及容量擴充,增加了12萬用戶的容量,並派出近百名工程師現場輪班,確保通訊品質穩定。雲林縣政府在主會場外規劃了11處最佳觀賞地點,包括欣虎尾壘球場、墾地社區活動中心、虎尾中科園區入口意象、三和國小、虎興北路堤防、吳厝國小、持法媽祖宮、虎尾夜市、拯民國小、崇德國中以及北溪剪紙藝術村。此外,外圍停車場設於學府一路、科虎路、建成路及永興路等,台灣大也加強部署,滿足尖峰時刻的上網需求。
陸男為「漲粉」聲稱性侵逾20名未成年 被逮秒改口:以為造自己謠不違法
現代社會有越來越多素人想一夕爆紅,日前大陸雲南有一名扎姓男子造謠自己性侵20多名未成年學生,經網友檢舉後被警方逮捕;扎男向警方解釋他是為了「漲粉」(增加粉絲),還天真以為沒有違法,最終遭行政拘留。根據陸媒《雲南網警》報導,日前網上瘋傳一則犯罪消息,內容寫著「扎某某強姦未成年人,20幾名學生已受到扎某某的傷害,還未抓到他人,見到請立刻報警」,引起民眾恐慌。不過「普洱網警」查證後,當地並未有此類警情,隨後進一步展開調查,才發現訊息發布者和犯罪消息的主角竟是同一人,就是當地民眾扎姓男子。扎男到案後才急改口,他沒有犯罪只是為了增加粉絲,才用自己照片當背景搭配聳動文案,捏造自己犯罪消息,「以為造自己的謠不違法」。據警方通報得知,扎男依法被處以「行政拘留」。此事件曝光後,也讓網友看傻眼,「違法成本太低」、「這社會生病了?想紅想瘋了耶」、「社會悲哀,人人都想當網紅,人人都想賺快錢」、「鳥為食亡,人為粉傻」、「唉,網路流量變現太容易,多少人不願意好好工作就想靠流量掙錢」。
換iPhone16該搭哪方案? 前電信員工給「萬年不變」最強答案
蘋果新機iPhone16近期開賣,不少果粉都好奇「該搭哪種電信方案最划算」,一名前電信員工在社群表示「想說發個勸世文提醒我朋友不要再問了」,揭密「萬年不變」的優質搭配組合,表示不管哪家電信、哪個方案,其實都沒有「空機+低資費」的組合划算。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身為前電信從業人員的他,每次iPhone新機上市,總會被「到底搭哪個手機方案?」的問題問到爛。或許是過去有職場壓力不好直說,如今離開電信業後,他大方在網路公布「不要問我到底搭哪個手機方案,我絕對不會告訴你直接買空機最好」。此外,這名原PO還表示:「也不要問我要不要升級5G,因為我也絕對不會告訴你4G就很夠用!更不會告訴你5G有熱點限制。」原PO透露,自己辦的方案就是4G不限速499元,還能開熱點分享筆電玩Steam,根本夠用。最後,原PO替果粉們總結,「低資費+買空機是萬年不變的道理,有熱點分享需求就別考慮5G了。」該則分享引起網友熱烈回文,網友們紛紛回覆:「我5G開熱點,用不到5天就跟我說網路流量用完了」、「店員也是跟我說我常分享熱點的話就不要升5G了」、「很久以前算過,不管怎樣只要不是買空機,搭配門號方案購入整體花費都會比較高,所以都只買空機」。還有網友附和表示:「哈哈哈電信人路過,真的,都要昧著良心叫客人續約,公司又一直追高資kpi加值服務……」還有內行人幫補充:「你忘了告訴大家,剛出的那段時間是不會賣空機的,只想買空機不搭資費的,一律喊缺貨」。有網友才驚覺:「原來如此,難怪之前買14的時候一直等不到貨!」
展現政府打詐決心 卓揆:明年打詐預算將大幅增加
行政院長卓榮泰8日在行政院會分別聽取內政部及法務部說明「打詐新四法之新作為」報告後表示,「打詐新四法」完成立法程序後,讓國家打擊詐騙的法制及執法工具更臻完備,請各相關部會確實落實今年各項計畫,並請掌握時程,儘速完成相關配套、子法及「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的修訂,以配合新規範的實施,務必讓法律與政策相輔相成,達到抑制詐騙的最佳效果。卓榮泰指出,全面推動「打詐」、「掃黑」、「肅貪」、「清毒」與「斷金」,是行政院強化社會治安及經濟發展的兩大主軸之一,也是人民的期盼。「打詐新四法」完成立法程序後,讓國家打擊詐騙的法制及執法工具與時俱進,更臻完備,他要肯定打詐團隊緊鑼密鼓作業的辛勞及努力。卓榮泰表示,除了今年各項計畫要確實執行落實外,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現已擬定大幅增加有關打詐的相關預算,充分展現政府對於新法及打詐新作為的具體支持及決心,請所有執法單位確實按照計畫與預算,積極落實打詐工作。卓榮泰進一步表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布施行後,請各部會掌握時程,儘速完成相關配套、子法及「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的修訂,以配合新規範的實施,務必讓法律與政策相輔相成,達到抑制詐騙的最佳效果。另外,卓榮泰表示,對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及「洗錢防制法」等三個打詐專法的修正,亦請法務部即刻整備相關作業機制,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各項子法的修訂,完善各項配套。另請內政部警政署妥適規劃,推動建置網路流量紀錄保存系統,加速導入網路通訊時代的執法工具。
淘寶在台啟動「450元免運」 恐衝擊本土電商
淘寶宣布,今(2)日台灣市場正式上線加入「淘寶全球大服飾包郵計畫」,也就是說,將有18個熱銷品類、共超過1,000萬件新品標註「淘寶PLUS」,台灣消費者只要買滿99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0元),就享包郵免運費服務。為歡慶台灣市場上線「淘寶全球大服飾包郵計畫」,淘寶2日加碼推出「服飾專屬優惠券」,消費者可至淘寶首頁「服飾包郵專區」領取人民幣滿249元折抵50元的優惠券,此外,3日前搭配衝奧季的促銷活動,全平台可另外享有人民幣滿300元折抵40元的優惠。天貓淘寶海外台灣總經理劉慧娟分享,「淘寶希望能讓台灣消費者享受到『買跨境跟買本地』一樣簡單的購物體驗。」台灣消費者在買跨境商品時,最在意的就是物流便利性和運費成本,所以淘寶去年雙11前推出「淘寶PLUS」包郵商品專區,除了基本的滿額包郵方案,還進一步附加提供本地退貨首次免費與本地專屬客服等升級版體驗服務。劉慧娟進一步說明,「這次台灣上線『淘寶全球大服飾包郵計畫』,增加涵蓋18個品類、總計1,000萬件人氣服飾新品選擇,目的就是讓台灣消費者在滿99元人民幣包郵、本地退貨首次免費與本地客服的升級版服務基礎上。」據網路流量分析公司Similarweb數據,近兩年淘寶來自台灣的造訪者,占據平台流量來源的前三名,僅次中國與香港。此消息一出,對於本土電商PChome、momo購物電商將造成衝擊,目前免運最低門檻為新台幣490元。
離上次出包不到2週!微軟再爆全球異常 這次真的是因為網路攻擊
微軟包含《Microsoft Azure》、《Microsoft 365》在內的多項服務於在30日發生服務無法存取或連線速度不佳等問題,成為微軟近日來第2次大型服務效能異常事件。據《BBC》報導,微軟30日在台灣時間晚間21時透過官方X帳號公告,宣布多項Microsoft 365(M365)服務出現無法存取或連線效能下降情形。Azure服務狀態頁則說明,從協調時間2024年7月30日11時45分(台灣時間7月30日晚上19時45分),全球部分客戶發生微軟服務連線問題。微軟解釋,已經變更網路配置,啟動備援計畫轉換到其他網路路徑。微軟表示,初步調查顯示,這次中斷是由網路攻擊和未能妥善防禦造成的。「雖然最初的觸發事件是分散式阻斷服務 (DDoS) 攻擊,但初步調查表明,我們的網路防禦機制中的錯誤,放大了這次攻擊造成的影響」 Microsoft Azure 雲端運算平台的網站表示。DDoS 攻擊的原理,是利用瞬間暴增的網路流量,使網站或線上服務的伺服器過載,借此癱瘓其效能。當時受影響服務包括Microsoft Azure、Microsoft 365管理員中心、Intune、Entra及Power Platform等功能。該事件持續了近10個小時,並導致數千名用戶報告微軟服務出現問題,不過在微軟早前發布的公告中,宣布該問題已經獲得解決。不過,這已經是微軟短期內傳出的第2次事故,微軟於19日在全球地區傳出旗下作業系統大範圍當機,該異常源於合作資安公司CrowdStrike一次安全更新中的錯誤所導致,觸發850萬台Windows電腦陷入停擺,連帶對不少航空、金融、醫療公司業務造成影響。而事件元兇、資安公司CrowdStrike也因為這起事故,市值蒸發90億美元(新台幣2951億元)。電腦安全專家艾倫‧伍德沃德(Alan Woodward)教授告訴BBC表示:「我們剛經歷了微軟線上服務的另一次嚴重中斷,這似乎有點超現實。畢竟你會期望微軟的網路基礎設施要表現得像是堅固到能夠防彈。」
日劇男神高橋一生首度接演台劇 連俞涵害羞不敢直視
《零日攻擊ZERO DAY》今(23日)舉辦發布記者會,日劇男神高橋一生、港星杜汶澤加入演出,卡司十分吸睛。高橋一生首度參與台劇演出,與連俞涵演一對無緣的舊情人,連俞涵上戲時專業,記者會上倒是害羞得不敢看他的眼睛。高橋一生事前為角色做足功課,中英日三種語言台詞轉換無礙,並表示:「每個體驗都很新鮮,連俞涵是位真誠的演員,我們在演技上有非常多討論。」他來台拍攝三周,每晚都出門散步一個半小時,都沒人打擾他,而拍攝期間導演蘇奕瑄生日,他送了一張繡有名字的導演椅給她,卻失望表示導演都沒有坐,蘇奕瑄趕緊解釋是太珍惜了捨不得坐。高橋一生為了這次演出做了不少準備。(圖/趙文彬攝)連俞涵則笑說,演男神前任,內心壓力不小,坦言:「我比較慢熟跟害羞,用角色氣勢跟他面對面,才有辦法直視高橋先生。」高橋驚訝說沒發現連俞涵不敢直視自己,「劇中她的角色都在對我發脾氣,剛剛難得看到她的眼神很開心。」定居台灣的港星杜汶澤劇中化身知名網紅「強哥」,善於利用網路力量煽動年輕人,但檯面上與私底下卻有著不同目的,是貫穿全劇的關鍵角色之一。杜汶澤開心表示,第一次參與台灣電視劇演出,收到劇本角色就很感興趣。謝章穎則演一位現代社會整天浪流連的年輕人,他跟杜汶澤有許多對戲,表示:「杜哥的演出細節很厲害,從他身上學到很多。」《零日攻擊ZERO DAY》發佈會,高橋一生、杜汶澤、連俞涵、莊凱勛、李杏、藍葦華、陳妤、柯一正、陳文彬、游安順、鄧九雲、許時豪、謝章穎、任敏嫻、洪群鈞等出席。(圖/趙文彬攝) 陳妤演活靠網路流量賺取名氣財富的KOL,許時豪則飾演陳妤的男友,他對女友以爆乳爆粗口風格經營的KOL事業相當不看好,導致小倆口漸行漸遠。陳妤透露自己定裝試了80幾套衣服,最後拍攝幾乎全部用上,「這次角色很瘋癲,算是我出道以來前三名困難的角色。」日前發布新聞也提到,Janet劇中飾演剛勝選的新任女總統,陳文彬將扮演連任失敗的現任總統,游安順則是希望搶下行政院長職務的黨內大佬,險惡的政治角力,搭配緊繃台海局勢,一切都是未知。《零日攻擊ZERO DAY》共10集,自今年三月開拍,預計十一月底殺青更多演員卡司也將陸續公開。杜汶澤的網紅角色將貫穿全劇。(圖/趙文彬攝)
超人氣助攻胡瓜 藍心湄:薑是老的辣
藍心湄7月中受國際時尚雜誌《VOGUE》邀請受訪「明星經典穿搭」單元,創9天最速破280萬瀏覽紀錄;同時間她受邀上胡瓜網路節目《下面一位》又助攻節目破10萬訂閱,擊敗中港台日韓天王天后和網紅,成了演藝圈新流量密碼。藍心湄聽到成了各大網路流量心頭好的消息,她說「我很開心!最主要的是可能因為我太久沒有接受訪問,大家會覺得很新鮮」,但她更謙虛認為,最大功臣是兩個節目的幕後團隊,非常專業。她開心說,「最要謝謝的就是所有觀眾願意又很有耐心地,聽我碎碎唸一些我的過去。」談到胡瓜網路節目《下面一位》,她語氣超級敬佩,「我到現在還是超級無敵崇拜瓜哥,我很愛他!我崇拜他敬業的精神,我要跟他學的是,他對每個工作和每個節目的熱忱。當然《下面一位》會破十萬的這種訂閱人數,我覺得是最大功臣還是胡瓜。這告訴大家『薑還是老的辣』喔。」
密集恐懼邪教片太恐怖 《嘎啦》觀眾看了受不了吐在影廳
破億直播主瑪菲司在恐怖片《嘎啦》中化身中邪直播主,滿臉牙齒的特效妝嚇到不少觀眾,該片上映首周票房破350萬台幣,成功拿下首周國片票房冠軍。片中融合邪教、薩滿、巫毒娃娃元素與台灣特有的道教儀式,以密集恐懼的視覺驚悚,讓大銀幕的觀眾無法抵抗,傳出觀眾看完吐在廳內,引發熱議。香港鬼王潘紹聰老師亦給予本片肯定,大讚:「《嘎啦》的劇情和氣氛很厲害,營造的很詭異很恐怖,你們去看的時候一定會被嚇到!小心!」在首周影人見面會活動中,女主角瑪菲司亦向觀眾喊話:「這是她的第一部電影,票房破五千萬就請一千份雞排!」讓影迷當場樂透,興奮喊:「揪朋友二刷領雞排!」首次參與電影主演的儲旭在映後活動中感謝觀眾的給予演技的肯定,也和劇組男演員一起發起票房公約,他說:「《嘎啦》票房破億,片中的男演員們就一起全裸高空彈跳!」令同劇組演員們吃驚回應:「要準備練身材了!」而儲旭也向觀眾分享自己在電影中的角色,「天仁」是一位追求流量的直播主,他表示:「《嘎啦》不止是一部嚇人的恐怖片,也反映了年輕世代的社會現狀,一味追求網路流量的諷刺。」最後儲旭也強調,除了演員們的演技非常好之外,《嘎啦》的一大看點,還有他親手操刀的恐怖特化,他形容:「和其他恐怖片不同的是,《嘎啦》的恐怖氛圍,是營造出能讓觀眾想像及延伸的心理恐懼。」
台中大里假車禍真鬧劇!自導自演互毆賺流量 4人最高可罰3萬元
台中大里萬安路巷口,日前發生一起看似激烈的行車糾紛,事後警方卻揭發一切不過是一場自導自演的鬧劇,1名目擊者報警稱,黑衣男子騎車過程中,與雙載機車發生衝突,並爆發口角衝突,場面混亂不堪,警方調查後發現,事實上這3名男子皆是認識的朋友,並非真正的行車糾紛,而是為了拍攝影片以獲得網路流量而假裝打鬥。影片顯示,衝突過程中,騎士不僅將安全帽揮打到地上,還互相推擠扭打,以製造激烈的對立場面,然而,當1名白衣男子靠近時,3人突然停止爭執,相互笑著將倒地的機車扶起,一切都露出了破綻。警方指出,這類虛構的行車糾紛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經許可在道路上演戲拍攝,可處最高2,400元罰鍰;同時,公開散播這類假行車糾紛影片,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已經追查出影片中的4名男子,並將依法移送法辦,並呼籲大眾,任何在公共場所的行為,都應遵守法律規範,避免因為不慎的舉動而引發法律問題,特別是不得以虛假手法侵害社會安寧及公共秩序。
20萬遊瑞士18天遭導遊多次放生 網友發文痛批旅行社「把人當白老鼠」
有跟團出國過的民眾都知道,在海外人生地不熟的,很多事情都要仰仗導遊的幫助。但近日就有網友發文爆料指稱,自己花費20萬參加瑞士18天遊的行程後,卻遇到十分不專業的導遊,過程中遇到種種問題,但是旅行社的老闆卻還在群組內稱「你們看起來很快樂」。近日有網友在FB社團「記者爆料網-公開版」發文,內容中表示,行程第一天旅行就出現團員迷失的問題,這足以顯示導遊對行程和環境的嚴重不熟悉。第二天時,團員被迫自己找火車和公車搭乘,但網友認為,這些交通項目應該要事先安排好,而不是讓他們臨時應付。導遊雖然很努力,但對當地的不熟悉是顯而易見的,這與團員們事前期待的專業服務相差甚遠。在短短幾天內,就有6位團員被導遊隨意丟包兩次。網友指出,導遊隨便說下一站的時間,但實際情況卻與所說的時間不符,導致一些團員錯過下車點。網友甚至舉例,有一次導遊說1點36分在Rou下車,結果他在1點26分就帶其他人下車了,一位阿嬤因為相信導遊,認為時間還沒到不敢下車,結果導致坐過站。導遊後續來接他們時,既沒有道歉,還責怪他們網路流量買得太少,無法即時聯繫上。更令人震驚的是,一位83歲的阿嬤和一位76歲的阿公竟然在沒有家屬陪同的情況下也能報名參加這次活動。這讓其他團員不得不分心照顧他們,特別是在導遊對路況和車程不熟悉的情況下,更是增加了負擔。網友認為,他們花這麼多錢是希望享受瑞士的美景,而不是成為旅行社的實驗白老鼠。
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 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並且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
志玲上網記錄恐全露? 羅智強要求科技偵察強制告知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大酸,在法務部的「有效內控下」,台灣已進入「偵查大公開」時代,因從108年到112年底,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案件,高達7255件,卻沒有任何一位檢察官被懲處,包括楊文科案、林姿妙案、高虹安案偵查期間,都被特定媒體「偵查大公開」,他痛批法務部的「內控機制」根本是笑話。羅智強話鋒一轉說,法務部積極推動打詐四法,根據草案,未來檢警監控網路,可以在特定前提下,不向法院事前申請、事後不通知被監控者,法務部雖強調「有內控不損及人權」,但在「偵查大公開」時代下,誰還相信法務部「內控」?他舉例,若檢警查到林志玲網路流量記錄,只要監控不超過24小時,林志玲在這段時間內瀏覽過的網站將一覽無遺,這些記錄若又被外洩給詐欺集團或媒體,林志玲卻完全不知,這合理嗎?對於羅智強的指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頗不以為然,他強調7255件的數字「只是列管案件數」,對於羅智強嗆聲「難道還要我調媒體內容給你看」,黃謀信說「這些案件各地地檢署都有檢討」「新竹地檢有檢討,但最後認為沒有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聽到後更生氣的說「謝謝啊」「眼睛瞎了才會說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說,法務部的「偵查大公開」連監院都看不下去,108年就出具正式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檢調偵辦社會矚目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嚴重,侵害人權,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只是他無法追查是誰外洩偵查過程,也沒有檢察官被懲處。他警告,避免「打詐四法」侵害人權只靠法務部「內控」將後患無窮,全國1400位檢察官,法務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一位檢察官,將個人資訊洩漏給媒體?也不會有不肖司法警察,將民眾資料賣給詐欺集團,實際案例不是已有司法警察因此被起訴?他將提案,未來凡涉偵辦民眾,都要引進「偵查不公開法制化」概念,事後一定要通知當事人,並用法律明訂補救機制。
鄭銘謙指「科技偵察」事後不必告知民眾 羅智強怒嗆法務部擺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說,根據現行「通保法」規定,監聽結束後,應該由執行監聽的機關陳報法院、通知「被監聽人」,或由法院在執行機關超過1個月沒有陳報的情況下,通知「被監聽人」。反觀,立院目前正在審議的打詐四法草案,不論是「科技偵察法」(追蹤GPS手機訊號)或者「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檢警可調閱民眾網路流量記錄),卻都沒有「事後通知被偵防民眾」的規定,很奇怪,他強烈主張,草案一定要納入「事後通知」規定,針對憲法保障民眾秘密通訊自由提供起碼的保障。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堅持,事後通知被科技偵防的民眾「應是司法院(法官)的事,如果法官有保留就會通知民眾」,對羅智強要求「法務部事後應通知」的要求不置可否,但因為科技偵察法草案中有「科技偵防24小時內不需申請法院許可」的設計,依照草案設計(還有待討論),不見得需要法院同意、檢警也能監控GPS及網路資料,也讓羅智強痛批法務部擺爛。羅智強說,法務部對民眾實施「科技偵防」前,不論是要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或者監控民眾GPS訊號,還可以辯解因掌握打詐時機、避免打草驚蛇、甚至「檢察官人力不足」,作為拒絕事前通知民眾的理由。但打詐四法並不是僅針對詐騙案,幾乎所有刑案都適用,法務部卻連「事後通知」被監控民眾都拒絕,將通知責任推給司法院,根本是「偷懶」「便宜行事」,他一定主張草案要明確訂出事後通知的要求。立院目前正快馬加鞭的審查「打詐四法」,但立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初審科技偵察法,今日續審「通保法」修正案時,都因牽涉到「科技偵察手段」「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可能衝擊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個人隱私,引發多位立委質疑,與法務部長鄭銘謙針鋒相對。羅智強今天就不滿鄭銘謙昨日在司委會審查「科技偵察法」時,問A答B,讓他與外界得到錯誤的資訊,但他寧可相信鄭銘謙是因剛就任,對業務還未能全面掌握,或誤解立委的問題,才會答錯。只是,網軍側翼昨晚已針對他個人出了一波「羅智強被鄭銘謙打臉」的梗圖,嚴重誤導外界對打詐四法的內容認知,他已決定提告側翼,雖側翼網站已將梗圖下架,但希望鄭銘謙以後聽立委質詢要聽清楚,別再問A答B。羅智強話鋒一轉指出,他對「通保法」「科偵法」部份內容有疑慮,就像對法務部不斷強調「偵察不公開」,但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偵訊內容,就會立即被親綠媒體帶風向「一樣的不能被信任」。鄭銘謙則宣稱,媒體為何能拿到那些資料「我真的不清楚」,羅智強也立即說「很好,這代表偵察不公開淪虛文及整肅工具,我沒說錯吧」。羅接著表示,通訊監察法原本只針對民眾使用電話,但現代人使用電話機率大減,都改用網路社群媒體聯繫,如果法務部現在要監控民眾的網路足跡「問題就複雜了」。他舉例,如果「賴先生」因為愛勞力士錶,上網路賣錶網站查勞力士價格,當檢警監控賴先生的網路資訊,外洩給媒體,「賴先生豈不虧大了」,也說明類似科技監控,對當事人影響更甚於市話被監聽。鄭銘謙則解釋「我們看不到民眾上哪些網站,只能看到IP(位址)」,但羅智強反問「你都有IP位址了,還查不到他上過哪些網站?」,鄭銘謙則尷尬的說「有IP是可以查,但我們不會查」。羅智強繼續追問「那如何確定法務部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王義川?」,鄭銘謙說「我們不會把資料交給王義川」,羅智強則反駁「你當然不會,但法務部能保證網路資料絕對不會外洩嗎,請法務部別再繼續躲在象牙塔中」。
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王膝知」影響打詐法審查 羅智強批科偵法恐令人人自危
立委羅智強今天指出,法務部以「打詐」為由推出的「科技偵察法」,一旦立法過關,偵辦的對象恐怕不只詐欺案件,套用「青鳥運動」的說法,可能「連土風舞社團、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都可能成為被偵察對象,法務部必須說明完整人權保障配套,他才會科偵法立法。羅智強指出,不論是國民黨或民眾黨等在野立委,甚至連民進黨自家立委,都希望「打詐」應修改「刑事訴訟法」著手,並在該法中成立「科技偵察」專章規範,為何法務部就是非堅持立「科技偵察法及保障法」不可?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這是立法選擇問題」,他說,科技偵察法是為因應時代需要科技發展,如果用刑訴法修法恐曠日廢時,難立即適用,羅智強追問「修刑訴法為何曠日廢時?立委都已有草案版本了」,鄭銘謙則堅持「立專法速度會更快」。羅智強則存疑,強調「快慢之間」還有「周延性」的問題,他舉國會改革法案三讀為例,國會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必需要全院113位立委院會決意,何況出席人員在某些狀況下還可以拒絕表達意見,例如涉及國防安全機密等,這已經是高門檻,但「青鳥運動」仍痛批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民都可能被聽證調查」。他因此質問鄭銘謙,如果認為綠營支持者的批評是對的,難道「科技偵察法立法後,就可以保證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不會被科技偵察嗎,非犯罪嫌疑人能拒絕被科技偵察嗎」?羅智強說,立法院法制局已經質疑「科技偵察法草案門檻太寬鬆」,任何人都可能被檢方、警方引用該法列為被科技偵察的對象,鄭銘謙則表示,該法只針對個案蒐集證據,不會泛用到所有人民,但這番說法立即被羅智強痛批「廢話」「難道國會聽證權就會運用在所有人民上嗎,不也是有條件?」。鄭銘謙則辯解「要先有犯罪可能」,羅智強也不滿的表示,立法院聽證權的實施起碼還要全體立委決議高門檻,但科技偵察法卻只要「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就可以科技偵察」,鄭銘謙停了半晌說「這條不是要拿掉了嗎」?羅智強則追問,打詐四法草案中不是將要新增「不能或難以用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之要件,作為科技偵察法的門檻」?鄭銘謙則說,科技偵察會「比照搜索門檻」,羅追問「那GPS訊號追蹤呢」,鄭銘謙說「在24小時內、必要時才會進行」,羅智強則表示「是否必要,是誰決定?不就是檢察官及司法警察說了算嗎?」。鄭銘謙坦承,未來科技偵察法不一定限定適用辦理「詐騙案」,其他案件也確有可能適用,而該法規定與現行「通訊監察保護法」要件也不同,「科技偵察的程度應該比監聽低」,羅智強則大酸「那王義川扯出的政治偵防疑雲,比監聽高還是低,請你回答。」,鄭則說「該案北檢正在偵察,我就不說了」,羅智強回酸,你不說沒關係,因為立法院法制局已示警,定位手機訊號、GPS訊號應該要有更完整的保障程序,保障非嫌疑人的隱私,在法務部沒有提出具體保護作法前,他對相關科技偵察規定,持保留立場。王義川事件讓電子監控議題再度受到關注,由於真相迄今未明,也連帶衝擊立法院本周陸續排審的打詐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兩項修正草案。民團昨日也聲明,指打詐四法內容,涉及諸多人權爭議,例如《通保法》修法將調取個人資料改成不須「檢察官保留」或「法官保留」,並擴張網路流量紀錄調取,完全沒有門檻要求,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任意監控每個人,要求立法院不要輕易通過。
民團質疑打詐四法侵害隱私、添基層負擔 刑事局籲:各界多予支持
行政院日前推出打詐四法修正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民間團體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封網等方面無門檻,侵害人民隱私權,檢舉條款可能增添基層警察的負擔。對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說明,警政署訂有相關作業要點,依規定管制、稽核,無侵害民眾隱私疑慮,新法施行後可減輕員警工作負擔,呼籲各界多予支持。刑事局發布聲明表示,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有關檢警調閱使用者資料,因通訊使用者資料沒有通訊內容,且所涉隱私程度低,亦非屬大法官解釋之秘密通訊自由涵攝範圍,並衡酌詐欺犯罪常使用人頭門號製造斷點,需迅速調閱使用者資料,避免錯失偵查或追返遭詐金流時機,且調取網路流量紀錄仍需經法院許可;為確保人民隱私權及秘密通訊自由,警政署訂有「警察機關調取通信紀錄及使用者資料管制作業要點」,並依規定進行管制與稽核作業,無侵害民眾隱私之疑慮。刑事局說明,至於「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有功人員獎勵及檢舉條款,警政署視負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提案領銜的主責機關,在草案研擬過程中,均透過跨部會專案小組共同研擬草案條文,並與專家學者充分討論,研擬過程具一致性、完整性,並納入打擊詐欺犯罪的需要,朝野立委、民間團體如有更具體做法,警政署必廣納建言。刑事局指出,對於民眾檢舉詐欺犯罪以及鼓勵員警積極查緝獎金認定標準,該條款僅作原則性的規範,相關細節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子法後,報請行政院核定,訂定原則將採從寬從優方式認定,以獎勵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另有關民間團體質疑恐增加員警負荷,警政署在打詐新四法施行初期,戮力查緝之下定會逼出潛藏犯罪黑數,增加案件發生;在新法施行之後,對於治安狀況定會有所抑制,亦可減輕員警工作負擔。刑事局表示,打詐新四法已送立法院審查,為加速推動各項具體打詐作為,警政署呼籲各界多予支持,透過公私協力,賦予行政機關打詐利器,全方位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打詐四法」等同監控人民?民團籲國會審慎立法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開放文化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4日聯合舉行「監控開大門,國會同意嗎?」記者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表示,立法院近日將開始排審「打詐四法」,針對台灣目前嚴重的詐騙問題,行政院提出相應的法律方案,但他質疑,政府打著「打詐」的名義,人民的資料可以被任意調取,卻沒有求償的管道,只能乖乖被監控,這對人權的侵害非常嚴重。行政院版的「打詐四法」分別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法》。林俊宏指出,詐騙集團多透過網絡進行詐騙,行政院因此修了《通保法》,變成允許司法警察在無需檢察官批准的情況下,就能調取個人資料,也就是說,只要他認為有必要,他想調取個資就能調取。林俊宏進一步解釋,《通保法》還擴大對網路流量記錄的調取範圍,這些記錄可顯示一個人上網的詳細行為,包含訪問的網站、上網地點和使用時長等,這代表司法機關可以任意調取和監控個人的網路活動,而該法並未設置任何門檻或限制,完全的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個資,「但立法理由卻只簡單地告訴人民,修法對隱私權的侵害很輕微」,他質疑,這樣的侵害是輕微的嗎?其實一點都不輕微。林俊宏強調,「打詐四法」中有提到「封網」機制,只要政府打著「打詐」的名號,認為有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就可以任意封鎖任何網站或平台,而這一機制同樣沒有任何門檻要件,也缺乏救濟途徑,更沒有陳述意見的機會,這對人民權利的侵害非常嚴重。林俊宏說,更令人擔憂的是,因為行政機關怕業者不願意配合,所以修法還對業者有很多的免責條款,這代表只要業者配合政府調取資料或封網,就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這會讓政府只要「以打詐為名」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監控人民,任意調取人民的個資,且無人需要為此負責。林俊宏呼籲,立法院應認真審查「打詐四法」,若過度強調打擊犯罪,而忽視人權保障,尤其對人權侵害的保障機制卻完全沒有涉及,他們認為這樣的立法是完全有問題的,希望立法院審慎立法,以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能夠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