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狀線
」花蓮爭取6000萬中央補助,道路煥新助力觀光與交通安全
花蓮縣政府攜手立法委員傅崐萁,成功爭取交通部補助6000萬元,用於「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改善花73-1線、花75線及花83線等重要路段。這些道路的優化工程將不僅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更為花蓮的觀光發展注入新動能。重點道路全方位升級,便利居民與遊客 1. 花73-1線花73-1線全長約4.2公里,是連結卓富大橋與長富大橋的重要道路,穿越文化鮮明的原住民部落,並以其自然景觀吸引了自行車愛好者與遊客。然而,老舊路面長期破損不堪。本次改建將進行全面性路面平整,新增高透水性鋼管護欄提升排水效率,並安裝轉彎處反光鏡以減少視線死角。此外,在新良國小路段增設人行道與排水溝,改善雨後積水問題,讓學童通行更安全。 2. 花75線(卓富公路)全長21.2公里的花75線串聯多個社區,是環島遊客的熱門路線。此次計畫將對8公里路段進行大規模改善,包括路面重新鋪設、凹凸人孔蓋平整化,並在夜間駕駛事故多發的轉彎處增設太陽能警示牌和反光導標。原有破損的里程牌、標線與反光鏡也將全面更新,為駕駛者提供更清晰的路況指引,降低事故發生率。 3. 花83線(瑞穗聯絡道路)作為連結瑞穗鄉黃金湯泉自行車道與台9線的主要道路,花83線每年吸引大量自行車騎士和遊客。然而,老舊基礎設施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觀光需求。本次工程將增加自行車休憩點,完善慢車道與行人道規劃,並在轉彎處安裝夜間輔助標誌。蝴蝶谷等熱門景點的入口處,將新增網狀線與慢速警示標誌,優化人車分流設計。同時,候車亭也將整修更新,提供居民與旅客更舒適的等候環境。注入在地特色,打造宜居觀光之城本次改善計畫不僅重視道路品質與安全,更將在地文化融入基礎設施建設中。例如花83線護欄的設計結合客家文化與地方意象,打造兼具實用性與美感的公共空間,為花蓮塑造特色道路景觀。以民為本,邁向宜居未來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縣政府始終以鄉親需求為核心,除提升道路平整度外,還注重交通設施的完整性與人本設計,確保用路人安全、行人友善。「我們的目標是讓居民與遊客都能享受安全、便捷的交通環境,同時展現花蓮的文化魅力,推動城市邁向國際觀光新高度。」花蓮爭取6000萬中央補助,道路煥新助力觀光與交通安全(圖/花蓮縣政府)縣府未來將持續爭取中央補助,進一步推動基礎建設,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並吸引更多旅遊人潮。花蓮正以安全、便捷、宜居的全新面貌,邁向成為國際級觀光城市的願景。
科技執法成「免死金牌」? 婦人來回穿梭馬路拍照惹爭議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名大嬸在穿越沒有紅綠燈的人行道時,停留在馬路中央拍照,讓兩旁的汽機車都停下來等待。這段影片引起許多討論,因為新竹市政府日前在該處設置了科技執法設備,不少駕駛人看到影片後都留言抱怨,認為科技執法只管得到車子,管不到行人。這段影片約1分08秒,背景音中充滿了風聲,在影片一開始可以看到穿著粉色上衣的大媽持著手杖,從畫面的右方往前走向行人穿越道,與其它幾位行人一同過馬路,此時可看到雙向的車流都暫停等待。大約在影片20秒處,大媽已抵達另一頭,疑似與友人在路口討論幾秒後,突然回頭往馬路中央走去,在靠近黃色網狀線處停下來,接著舉起相機拍照。約在影片34秒處,可看到左方駛來一輛計程車,因看到大媽在路中央而在緩慢在停止線前停住,準備讓大媽先過,可能是看到大媽拿起手機拍照了,計程車駕駛決定起步往前開。此時大媽仍停留在路中央,原本看似準備離開,突然又回頭再度舉起相機拍照,一旁的黑色車輛原本在停等讓她,也決定先離開。影片約54秒處,才看到大媽趕緊穿越馬路回到友人身旁。根據貼文者提供的資訊,這段影片發生地在新竹市東門圓環,在10月時設置了科技執法,但這位大媽的行為,也引發許多網友的議論,有人說大媽的行為太誇張,質疑科技執法「管得到車輛卻管不到行人」,還有人說這就是行人的帝王條款,說「政府只會做表面,車子要讓行人,然後呢?行人違規抓了多少?」
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逆轉!駕駛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台中市北區2023年8月中有1名男子駕車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遭罰6000元,事後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表示因有違停車輛擋住視線且車流量大,為了避免造成追撞,他才未停讓快速通過,未料卻遭檢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認為原處分於法不合,最終裁定撤銷,可上訴。據了解,男子在判決書中主張,收到罰單後曾到警局觀看檢舉影片,隨後便告知員警,當時因左前方有車輛違停在黃網線上,導致他被擋住視線,他越過後才看見行人,根本來不及反應,並說路口車流量很大,因網狀線禁止臨停,為了避免交通阻塞及追撞,他只能快速通過。裁決處說明,依據影像顯示,男子駕車進入行人穿越道前,早已有行人穿越,但他卻無暫停禮讓,並在距行人約2組枕木紋的距離搶快通過,縱使不是故意,但仍有過失,應當接受懲處挨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光碟後,發現當時確實有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但也有一輛違停轎車,剛好擋住行人,導致男子駕車行經時未見到,等他發現後已為時已晚,倘若他減速慢行,仍無法停止穿越行人穿越道,法官認為他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路口狹窄難會車公所設12公尺黃色網狀線 網友:走到路口又變紅燈了!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路一段249巷口近日被網友爆出,路面畫設1段長達12公尺的黃色網狀線,發文網友更直言「有沒有比這個還遠的停車線」,貼文一出,吸引9千多人按讚,就有人調侃「走到路口又變紅燈了」。對此公所解釋道,此處以往在會車時經常發生車禍,為了防止等紅燈的車輛堵住路口,才會畫設黃色網狀線。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分享1張路口有超長黃色網狀線的照片,並配文「有沒有比這個還遠的停車線」。黃色網狀線長達12公尺的誇張長度,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然後走到路口又變紅燈了」、「有火車要轉進來是嗎」。也有眼尖網友指出,這處黃色網狀線位於彰化縣永靖鄉永興路一段249巷口,此處是通往高鐵站聯外道路之一。據了解,黃色網狀線是用以告示駕駛,禁止在標線範圍內臨時停車。且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畫設標線時,外圍線寬要20公分,內線依行車方向成45度傾斜,線寬10公分,斜線間的距離要1至5公尺。對此公所出面解釋,指出此路段路面狹窄,經常有民眾在會車時發生車禍,因此在民眾的建議下,2022年起畫設12公尺的黃色網狀線,長度經過專業的判斷與考量,沒有過長的問題,當地民眾也能體諒。此外公所也呼籲民眾行經該路段時,必須遵守標線號誌,以維護交通安全。
高雄汽車違停民宅出入口 因私有地僅能開單無法拖吊
高雄楠梓區楠盛街一處民宅出入口,深夜遭1輛轎車擋住出入口,租車位民眾進不去、也出不來,住戶拍照PO上網,文章曝光後引起熱議,警方派員前往取締,不過礙於停車位置在私人土地,最後僅能開罰600至1200元,除非住戶提告強制罪,否則無法強制拖吊車輛。楠梓分局於8月11日晚間11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楠梓區岳陽街、楠盛街口上,有汽車違停於停車場出入口槽化線,造成其他車輛無法出入通行。警方到場了解後,發現該車前懸位於道路上,且位於私人土地車庫前方,已構成妨礙他人、車通行違規停車,已針對違停車輛拍照逕行舉發,但因為該車並不屬於重大違規,且畫有網狀線的空間位於水溝蓋內側,屬於私人土地,網狀線也為地主私自畫設,時值深夜,拖吊車並未運作。該車違規離譜狀況被附近住戶拍照PO上網,怒轟「整個停車場車子進不去出不來就給你停就好,打(給)警察還沒用。」文章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警方表示,倘若私人停車場出入口遭阻擋,若影響土地使用人通行權,屬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必須由受害人提告強制罪後,警方才能依法查扣拖吊車輛,警方提醒民眾勿當路霸,以免觸法。警方指出,民眾遇到類似狀況,建議處理原則第一是立即蒐證,保持現場原貌;再來是立刻向警方提出報案,明確表明出入通行權益受到損害,警方即能鞏固完備相關人證、物證、現場蒐證畫面,依法發動公權力偵辦。警方也呼籲,在私人土地上以車輛擋住出入口,已影響土地使用人通行權,仍屬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涉及刑法強制罪,請勿意氣用事,身陷法網。
老夫妻騎車遇禮讓「點頭道謝」 下秒慘遭逆向猴擊落
不只行人地獄,更是交通煉獄。一名駕駛日前開車行經台南市青年路時,才剛禮讓從小巷出來的騎車雙載夫妻,並獲得對方的點頭致謝,未料,老夫婦才剛探出網狀線中央,就遭車輛駕駛後方疾駛而來,逆向闖雙黃線的機車擊落。YouTube頻道「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近日分享這段車禍影片,可見這起對撞不僅讓老夫婦和逆向機車上的2名騎士摔落在地,還波及一旁經過的女騎士,且老婦倒地後一度無法起身,傷勢似乎不清。影片曝光後,網友除怒批騎DRG的逆向雙載騎士,「最痛恨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的,害人不淺」、「到路口都不減速」,也對其中一名雙載騎士安全帽噴飛感到傻眼,「又是把安全帽扣環當裝飾品」。另有網友直言道路設計有明顯疏失,表示老夫婦出來的支幹道巷子,其停止線畫得太過靠後,如果停在標線後方根本看不到主幹道道路的車況,所以老翁才會騎過線並前輪停在網狀線上等待過馬路,擔心阿伯可能會有部分肇責。
平交道遮斷桿已放下 台南男猛催油門衝撞
一名男子昨天下午3點多騎機車行經台南仁德中正路平交道,當時平交道遮斷桿已放下,汽機車都在停等火車行駛通過,男子卻猛催油門衝撞平交道車遮斷桿,危險行徑讓目擊民眾嚇壞,列車經過見狀也一度鳴笛示警。歸仁警分局指出,將針對該男違反2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主動開罰。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貼出昨天下午開車行經台南仁德區中正路一段,正在平交道前等候火車通過時,前方一名穿紅外套的男騎士刻意數度猛催油門衝撞遮斷桿,甚至還倒車後再加速衝撞,讓人看了捏一把冷汗。該篇po文也引起許多網友撻伐痛斥「檢舉他,送他2023新年禮物」、「是想被火車撞嗎?」歸仁警分局副分局長林逸新說,男子行為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另該駕駛超越停止線,停在周圍網狀線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指出,男子行為已明顯觸法,將主動開單處罰。鐵路警察局台南分駐所指出,將通知機車騎士到案說明,如故意撞斷平交道遮斷桿,可開罰9萬元,此外,男子如果驗出毒駕或酒駕,依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19歲新手駕駛未注意 撞死路邊待轉單車男
高雄市三民區11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9歲吳姓男子開車行經同盟三路時,不慎撞上另1名53歲的吳姓腳踏車騎士,結果吳男當場被撞倒地,送醫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實施酒測,肇事的吳姓汽車駕駛酒測值為0,但才19歲、剛領駕照沒多久的他幾乎當場嚇傻。確切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高雄市三民第一警分局三民派出所,11日晚間9時44分接獲報案,指同盟三路上發生嚴重車禍,人車趕赴現場處理,發現是一部自小客車與腳踏車發生碰撞,53歲吳姓男子騎腳踏車在同盟三路網狀線上準備轉彎時,與駕駛自小客車直行同盟三路的19歲吳姓男子發生碰撞,腳踏車吳姓騎士經送醫急救後,仍然不治;另名吳姓自小客駕駛則無受傷,酒測值為0,肇事原因尚待釐清。53歲吳姓男子騎腳踏車準備轉彎時,與駕駛自小客車的19歲吳姓男子發生碰撞,腳踏車吳姓騎士經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圖/民眾提供)三民第一警分局交通組組長翁國峻呼籲,駕駛人務必專心駕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往來人車,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違規臨停嗆警「看你用哪條開」!他PO影片討拍反遭打臉
台北市一名車主疑似違規臨停遭到警方開單,但他認為自己沒有錯,直接在路上開嗆警察「我看你要用哪一條開」,且還將整個過程錄影PO上網,並酸「警察好棒棒」,沒想到卻被網友打臉,遭酸「想看你的臉要多腫」。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PO出影片,可以看到車主將車子停在一處槽化線出入口,員警前來開單引起他不滿,不停堅持自己沒有錯,還嗆「我停在路邊,沒有在紅線上,你給我開臨停」、「台北市警察好棒喔」、「非紅線區、人在車上,還可以開,警察好厲害喔」;面對車主酸言酸語,警察也不以為意繼續開單,並要求他把行照、駕照拿出來。最後員警依照交叉路口10公尺內臨停開單,車主仍堅持自己沒錯拒簽拒收,繼續嗆「你開呀!我不會簽呀!」、「你用電子的啊」。影片曝光後,原本原PO是想討拍,沒想到網友一面倒打臉,紛紛留言「網狀線前還是別人的出入口要臨停啥,駕照怎麼考的..都說交叉路口了還一直跳針紅線」、「何必呢?po上來給大家洗臉」、「不是那一條,是好多條,這樣知道了嗎?禮義廉恥知道嗎?」、「討拍轉打臉」、「想看你的臉多腫」。
「一定是特別的緣分!」 3機車疾衝「騎聚」巷口撞成團
中市公園路1巷口日前發生1起罕見車禍,48歲詹男、80歲陳男及21歲紀女各騎機車,從3方向疾駛「騎聚」巷口,「碰!」巨響撞成一團,車禍驚險撞擊畫面被上傳網路,網友留言「千軍萬馬來相見」、「三個過路口都沒在減速的,一家人喔」及「一定是特別的緣分」等語引起熱議。警方初步研判,3人各未讓車、未減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發生車禍,正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車禍地點是公園路41巷與三民路二段183巷口,警方在11月11日12時11分許接獲報案,指稱巷口發生車禍,警方人員到場處理。「碰!」根據監視器影像畫面,寧靜的巷道內突然3輛機車疾駛同抵巷口發生碰撞。詹男沿公園路41巷往光復路直行、紀女則是沿三民二段183巷往三民路直行,陳男是沿公園路41巷往公園路直行,3輛機車自3方向疾駛而來,時差不到1秒同時抵巷口,在網狀線撞成一團,人車倒地,3名騎士撞擊後都疼痛得一時爬不起來。第一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世杰表示,3名機車騎士經酒精測試都沒酒精反應,各自手、腳多處擦傷。警方初步追查研判,詹男未依規定讓車、紀女未依規定減速、陳男則未注意車前狀況等原因而發生車禍,依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轉交通警察大隊釐清肇事原因。網友將車禍影片以「評審請給分」為題,傳上爆料網路,驚險畫面引起熱烈討論,有網友對3輛機車「騎聚」巷口撞成一團的巧合,驚訝留言「三個過路口都沒在減速的,一家人喔」,有人幽默說「一定是特別的緣分」、「相逢自是有緣人!要珍惜得來不易的幸福」、「相撞何必曾相識」,還有人說是「千軍萬馬來相見」、「對戰時刻」。
休旅車「雙黃線轉彎」輾壓機車騎士 2國中生抬車救人
桃園46歲吳姓駕駛19日一早不到7點從停車場出發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和對面也要左轉的機車騎士擦撞,機車人車倒地、汽車當場「輾壓」過機車,一旁路人聽聞劇烈聲響連忙上前幫忙,2名國中男學生也跑回頭幫忙抬車,救出騎士,所幸騎士僅腳踝扭傷,雙方並無酒駕,肇事原因正由警方釐清。46歲吳姓駕駛19日一早6時50分許,從桃園區延壽路上的停車場駛出,卻跨越雙黃線左轉要往益壽二街方向行駛,正巧停車場斜對面的桃園監獄大門也有55歲的林姓機車騎士駛出,經過網狀線要左轉,兩台車在雙黃線上發生擦撞,機車當場人車倒地,汽車左前輪順勢「開」上機車,機車卡在車輪下動彈不得。休旅車疑似違規雙黃線左轉,擦撞到騎士,當場人車倒地遭輾壓。(圖/翻攝畫面)吳姓駕駛見狀連忙下車想把休旅車推開,但力氣不夠,一旁路人見狀連忙上前幫忙,包括2名已走遠的疑似中興國中的2名男學生、行經的運將和騎士,紛紛停下腳步幫忙抬車,至少8位民眾齊心,順利救出林姓機車騎士,送醫急救檢查,所幸僅腳踝扭傷,並無大礙。員警獲報到場,雙方並無酒駕,研判吳男是被A柱阻擋視線釀禍,但詳細肇事責任正由警方釐清中,該路段是雙黃線,吳男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恐先吃上900元罰單。休旅車疑似違規雙黃線左轉,擦撞到騎士,當場人車倒地遭輾壓。(圖/翻攝畫面)
北市最雷「陷阱巷口」在這! 等紅燈被叭一往前…當心被檢舉
對許多開車用路人來說,都知道馬路上畫有「黃色網狀線」的路段,是不能隨意臨時停車的。但有一名網友,上「爆怨公社」臉書發文抱怨,台北市區有一處「陷阱巷口」,原本該給車輛停等紅燈的巷口,地上卻畫設黃色網狀線,旁邊即是台北市消防局第四大隊士林中隊社子分隊,該網友在此處等紅燈時,被後車按喇叭示意往前等,讓他忍不住發文抱怨「想騙我往前,然後再檢舉我。」原PO今天(23日)在「爆怨公社」臉書發文並附上一個巷口的照片表示,「每次經過這裡等紅綠燈,就是會有車在後面按我喇叭,你他O是弱智,還是想騙我往前,然後再檢舉我。」而此處對許多常跑台北市區的用路人來說,該路段並不陌生,這裡是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4段1巷,地上畫有禁止臨時停車的黃色網狀線,一旁即是台北市消防局第四大隊士林中隊社子分隊。許多人一看便直呼是「這是陷阱路段」,不少網友都留言表示「網狀線不可停的啊」、「這根本陷阱題耶」;還有人提議要原PO發揮「我OK你先走」的精神,讓按喇叭的人先過,「換你檢舉他」。而根據《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規定,劃設網狀線,是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的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且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會被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男酒後上路 高速撞迴轉車窘困車內
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昨天晚上10點多,和朋友喝了幾杯卻仍執意開車,經過五股區成泰路3段577巷,此時剛好另名徐姓女子駕車在路口迴轉,江男一時閃避不及攔腰撞上,警消到場後,將兩人送醫治療,同時進行酒測,發現江男酒測值高達0.68mg/L,被依公共危險函送。警方調查,江男17日和友人在八里區的海釣場同樂,不過當時他已幾杯黃湯下肚,卻還先送友人回家後,又自行駕車返回五股區住處,沿著成泰路3段577巷行駛,期間沒注意到在網狀線處迴轉的徐女,硬生生撞上,突如其來的衝擊讓雙方的下巴都受傷。警消經過民眾報案到場時,江男因車頭嚴重變形卡在車內,警方利用器具破壞車體協助江男脫困,誰知一撬開車門濃濃酒氣立即飄散而出。隨後,警方緊急將兩人送往馬偕醫院救治,同時也發現江男的抽血報告為136.1mg/dl,換算成呼氣值約為0.68mg/L。江男酒駕肇事,恐將處一年以下徒刑或15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