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免責
」 帝寶AM廠求生戰1/帝寶挾市場之勢拼勝訴 許敘銘:不排除出走台灣
德國戴姆勒賓士集團(DaimlerAG)5年前跨海提告台灣車頭燈大廠帝寶工業(6605)侵權,14日二審判決賓士勝訴,帝寶須賠償1,812萬元,挑起台灣汽車零件AM(After Market,售後市場)產業敏感神經。「車廠只要花3千元申請專利就可以提告,就可以讓2,200億元的產業受到極大的威脅。」帝寶法務李宛諭向CTWANT記者說。對於賓士跨海告帝寶一事,消基會19日也跳出來替消費者伸張,強調專利權是法律而定的專有權利,只享有一定權限範圍,不能造成專制而形成霸王條款妨礙公共利益。台灣的汽車零組件市場產值約2,500億元,其中AM市場年產值達到2,200億元,全球市占8成,車燈佔其中7成,而在較容易損壞的汽車更換零件中,又以車頭燈的價格最高,因此多數車主在更換時,都會選擇價格相較於原廠僅4分之1至5分之1的副廠件。有別於東陽(1319)、提維西(1522)等以塑膠件、風扇馬達為主的AM零件廠,帝寶專營AM、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專業代工)的車用頭尾燈,就2021年營收161.3億元,AM產品與OEM比例約為8比2,AM市場可說是成軍45年的帝寶主力戰場。在AM市場順利坐大的帝寶,直到2017年遭戴姆勒集團突如其來登台提告,直指2014年法蘭克福汽車展上,發現帝寶產品目錄中有侵害專利的E系列W212車型的頭燈產品,要求帝寶連帶賠償新台幣6千萬元,銷毀成品、模具以及登報道歉。德國賓士與帝寶系爭的專利為E系列W212車型的頭燈,專利將在明年到期。(圖/李宗明攝、賓士提供)2020年一審判賠3千萬元,帝寶當時提出支付權利金要求和解,但戴姆勒完全不回應;帝寶提出上訴,二審在7月14日出爐,仍須賠1,812萬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還特別發布新聞,但帝寶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將會和律師討論上訴。18日舉行的帝寶工業記者會上,68歲許敘銘一臉沉重的走進會議室,開頭的第一句話就提到「對二審判決感到非常、非常地遺憾,台灣的法規根本沒辦法保護我們的產業」。關鍵原因就在台灣沒有「維修免責條款」,許敘銘解釋,美國商會發布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台灣在2022年排名第21名,而前10名的國家就有6個通過維修免責條款,即使是汽車製造大國德國也有,主要是他們也發現,原廠件的價格真的太高,雖然美國目前還沒有,但2黨已經在積極推動,「很多立委都支持維修免責條款,可是政府機關不點頭,根本沒辦法立法」他說。智財界人士猜測,應該是怕如果通過了,會影響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的排名,因此即使在2020年4月,邱議瑩等27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也遭遇困難。帝寶解讀二審法院的判決,認為法院就是讓德國賓士藉著專利權獨佔汽車維修零件市場,間接影響到全球AM市場的公平交易以及永續發展。帝寶在台灣含營運總部共7處廠房,但許敘銘表示,如果三審敗訴不排除離開台灣設廠。(圖/CTWANT資料照)「目前台灣AM產業鏈有3,400間公司,其中52家是上市櫃公司,外國車廠只要付出一點專利費用,就可以輕鬆打擊台灣累積超過40年的供應鏈,絕對是AM產業的重擊」許敘銘沈重地說。而帝寶先前已經在彰化鹿港購入新土地準備擴廠,但一、二審皆敗訴,因此決定暫緩擴廠,許敘銘也撂下狠話,「這是創業40多年來最大的挑戰,台灣法規保護不了,我也會考慮出走,有維修免責規定的大陸或者馬來西亞都是選擇之一」。消基會也呼籲政府應該要限制車廠的專利權,留給副廠業者生存空間,同時將「維修免責條款」入法,如果因諸多考量無法實行,也建議在《消費者保護法》下增訂「維修免責」相關條款。
AM廠求生戰2/帝寶提3大聲明呼籲政府重視 最擔心成指標判例
賓士提吿帝寶的二審判決一出,AM(售後)汽車零件產業中的三千多間大大小小台廠都相當擔憂,唯恐該案成為指標案例,引來更多國際大廠登台提告,「即使台廠目前沒有生產可能侵權的產品,怕的是15年內未過專利的產品會被溯及既往。」一間AM廠高階主管坦言。CTWANT記者調查,在賓士跨海提告後,2019年福特、雷諾、寶獅雪鐵龍、BMW、VLOVO皆向智財局大量申請專利,其中又以福特申請178件最多,統計2020年至2022年中,多數車廠申請量銳減,僅福特在1年半內申請293件最多。從帝寶對賓士的專利權訴訟的三點不滿聲明,暴露台廠在專利官司上的不利與弱勢。帝寶工業法務李宛諭指出,第一個聲明就是此案在設計專利侵權的判斷太主觀,有相當的爭議性,主要是德國賓士在2008年4月23日同天取得外觀相似的D128047、D128048設計專利,已經違反專利法上重複授予專利禁止的規定;但二審法院認為2者外觀不相似,判斷極為主觀。加上賓士在2008年申請的專利,僅向智財局提出專利申請圖面,並非明文規定的「6面視圖」,只是提供6張照片,已經違反專利申請程序的要件;再者帝寶認為賓士設計的車燈造型已經裝在車上並行駛於公開道路,已經是先前技藝,專利並不具新穎性、創作性,認為賓士的專利有許多爭議點。全球的AM市場中有約8成零件都來自台灣,每年都有超過2,000億的產值。(圖/報系資料照)第二點聲明認為賓士主張的專利權漫無邊際,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帝寶認為台灣的《專利法》立法目的就是「鼓勵、保護、利用創作」以及「處近產業發展」,尤其像賓士這樣有「獨佔市場地位」的專利人,在公平交易法限制下,應該適度調和專利權範圍。不過二審法院認為,賓士的市佔率僅6至8%並沒有獨佔、支配地位,並未違反《公平交易法》,但帝寶執行長許敘銘解讀,每個AM零件應該視為單一市場,他舉例「每個車燈都有對應車型,總不能把TOYOTA的車燈裝在賓士上,E-Class跟C-Class的外觀件也沒辦法通用,同款車燈只能用在單一車型,應視為個別市場」。第三點聲明則是,目前全球已經有多個國家推動「維修免責條款」,國際趨勢已經開始朝向保障消費者權益,希望台灣政府也能與國際接軌,如果一旦判決銷毀模具,那台灣消費者未來只能選擇價格好幾倍的原廠零件或者拆下的殺肉件,權益恐怕會受到侵害。由於原廠件、OEM件以及AM件的價差最高達19倍,多數消費者在修車時幾乎都會選擇AM件。(圖/報系資料照)對於德國賓士與帝寶的專利權訴訟案,CTWANT記者致電同樣是車燈大廠的提維西(1522),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而福特在台灣申請專利量暴增的情形,台灣福特表示專利申請都是原廠自己來台申請的,不清楚其中原因是什麼。至於帝寶在訴訟過程中是否有提出和解條件?以及賓士總部未來會不會再針對類似的專利權案件興訟,德國賓士原廠則表示,訴訟案件仍未結案,不便回應說明。
車燈龍頭帝寶力戰賓士「勝敗各半」 許叙銘:政府快通過「維修免責條款」救AM產業
我國車燈大廠帝寶面對賓士跨海來台控訴侵權一案,由於近期法院二審判決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讓執行長兼總經理許叙銘感到焦急又無奈,不惜以「出走」做最壞打算,呼籲政府儘快立法通過「維修免責條款」,維護台灣AM產業的永續發展。德商賓士集團2017年對帝寶(6605)提起告訴一舉,震撼國內車業,汽車零組件業者擔心若國外車商官司勝訴,未來恐會對更多台廠透過法律訴訟給予事業重創;如今,吃下一審敗訴、二審也非全都有利帝寶判決結果來看,也難怪許叙銘在7月18日召開記者會,憂心透露著說「若三審再敗,帝寶恐怕很難以根留台灣,被迫出走!屆時帝寶多也只能選擇外移到大陸、東南亞等地。帝寶與德國賓士集團專利案纏訟迄今逾四年,2017年間,賓士戴姆勒以帝寶侵犯賓士E系列所用的W212型頭燈的智慧財產權予以提起告訴,一審帝寶敗訴判賠3000萬元,且須銷毀模具、成品及半成品等,帝寶一度欲談和解讓此案落幕,但未獲戴姆勒接受而提起上訴。依據帝寶7月14日公告的重訊,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二審宣判,就德商賓士集團對帝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帝寶產品侵害其台灣設計專利第D128047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7月14日作成二審判決帝寶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帝寶表達遺憾並說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擬依法提起相關救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當日也對此案發布新聞稿公布判決主文,原判決關於命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綉氣連帶給付超過新臺幣1812萬3279元本息部分,及上開部分假執行之宣告暨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上開廢棄部分,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綉氣其餘之上訴駁回;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上訴駁回。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綉氣連帶負擔三分之二,餘由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命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綉氣連帶給付部分,於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新臺幣605萬元為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綉氣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謝綉氣以新臺幣1812萬3279元為德商賓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眼紅2千億副廠大餅 國際車商攻台搶食權利金
「國際車商要來收保護費了!」賓士原廠德商戴姆勒之前跨海來台,狀告車燈龍頭「帝寶工業」侵權,一審帝寶工業判賠3千萬元,並須銷毀模具,惹得國內生產「副廠件」的汽車零件大廠,幾乎全都皮皮剉。本刊調查,國內的汽車「副廠件」一年商機高達2千億元,在國際車商成本提高、獲利降低的現況下,過去一年來,福特、雷諾、寶獅雪鐵龍、BMW及VOLVO等「集體」襲台,申請專利項目暴增,一名國際車商高層透露,「聽說有一個國際法律集團向國際車商釋出訊息,表示可協助來台訴訟,目的很可能是要逼台灣的汽車零件大廠開始支付權利金,這就像鯊魚嗅到鮮血般蜂擁而至。」戴姆勒(Daimler AG)為了賓士E系列車款所用的W212型頭燈,跨海控告台灣車燈龍頭「帝寶工業」(帝寶)侵害智慧財產權,去年一審判決出爐,帝寶遭判賠三千萬元,並須銷毀模具等成品和半成品。據悉,帝寶隨即下架及停止生產該型頭燈,並選擇上訴,明年初二審判決即將出爐;外傳帝寶一度提出「支付權利金」的和解條件,不過可能因為「價碼沒談攏」而未被對方接受。本刊記者致電戴姆勒法務部門詢問此事,對方僅表示︰「侵害智慧財產權不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提告是為了維護公司權利。」並強調未來面對類似侵權事件「不排除這種(提告)可能。」也就是說,戴姆勒在台尚有專利時效的百餘款設計,都可能是提告目標。汽車零件產業為台灣經濟命脈之一,馬英九在位時曾前往參觀相關車廠。(圖/報系資料照)委託代工 默許售零件除了遭戴姆勒控告侵權,法國燈具大廠Valeo也在去年提告帝寶,稱帝寶侵害該公司新式專利,一審帝寶被判須賠四百四十多萬元,目前二審中;韓國現代汽車日前則在美國控告帝寶美國子公司侵權,帝寶今年五月初公告表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一位熟悉汽車零件運作的車商退休高層直白地說:「除了頭尾燈組,其他諸如前後保險桿等鈑件、後視鏡等俗稱『副廠件』的外觀零配件,都有相同的問題,這個(帝寶被控侵權)影響到的是國內好幾家上市公司。」難怪帝寶判賠的消息一出,國內生產「副廠件」的汽車零件大廠幾乎全都哀哀叫、皮皮剉。「所謂『副廠件』就是山寨品,坊間『副廠件』是否違法的差別,就在於有沒有經過原廠『默許』。」該退休車商高層進一步指出,國際車商在開發新車的時候,為了避開各種「反托拉斯法案」(防止商業壟斷行為),一定會開出所需零件規格,並找來幾家汽車零件大廠代工生產(OEM)。「通常國際車商都會默許或直接白紙黑字載明,例如在新車上市滿三或五年後,這些OEM廠商可以對外銷售該款頭燈,但不得打上原廠的商標;有的則會規定販售年限,有的是會限制數量,數量到了,OEM廠商就必須自行銷毀模具或繳回原廠。不過,不管是哪一種規定,國際車商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太會追究,這就是所謂的『灰色地帶』。」該退休車商高層透露。一名汽車零件業者表示,早期帝寶就曾經幫賓士代工過幾個車型的頭燈,但不包括W212型頭燈在內,「因此,帝寶生產的『副廠頭燈』就談不上所謂的原廠默許,在原廠眼中是完全的山寨品,加上帝寶在副廠頭燈界的占有率極高,市場又以歐美為大宗,自然引來原廠的注意。」法國燈具大廠Valeo去年也來台提告帝寶侵權,一審帝寶判賠400多萬元。(圖/翻攝自Valeo)銷毀模具 恐成為判例 根據台灣車輛工業公會統計,台灣近年汽車零件外銷總額皆超過二千億元,其中的佼佼者就是帝寶;此外,堤維西和東陽等車燈、塑件大廠,也是大咖之一。替國際車商OEM的同時,這些汽車零件大廠也會鎖定國內外的熱門車種,生產「副廠件」,提供經銷商採購。從事維修德系進口車的汽車達人楊欣儒表示:「副廠件的流通與否,會直接影響到車子銷量。」擅長專利權的証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江明軒分析,戴姆勒提告帝寶侵權一案中,帝寶必須賠償三千萬元,其實並不多,「銷毀模具的部分才是重點,目的就是要讓其成為指標性判決。」他認為,只要此例一開,其中的危機不僅僅在汽車零件,包含手機零件、配件等產業都能適用。「戴姆勒告帝寶一審勝訴後,國內汽車零件大廠陸續都聽到『已有國際法律集團向國際車商釋出訊息,表示帝寶一案將成為指標性判決,未來可以協助來台訴訟』的風聲!」一名國際車商高層透露,「近來國際車商不約而同來台申請專利,很可能是要逼台灣的汽車零件大廠開始支付權利金,這就像鯊魚嗅到鮮血般蜂擁而至。」獲利降低 開告闢財源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二○一九年外國人來台申請專利件數高達四千五百九十六件,較前一年增加二○%,外國人申請專利件數首度超過本國人。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廖承威指出,從前十大外國專利申請案來看,有超過一半是來自美國、歐洲、日本的大車廠,其中福特、雷諾、寶獅雪鐵龍和BMW的申請案多達百件以上。瑞典車商VOLVO雖然僅有六十八件,但比起二○一八年的十四件,卻是「暴增」四倍。 本刊記者查詢發現,這些國際車商新增的申請案,都是頭燈、尾燈、保險桿和後照鏡等外觀可以明顯判別的「設計類專利」,對於國內汽車零件大廠,很可能都是「侵權未爆彈」。對此,廖承威表示,車輛照明設備的申請數不升反降,因此還沒辦法看到戴姆勒控告帝寶一案是否已經開始發酵,「如果涉及汽車外觀的頭燈、尾燈、保險桿、鈑金件,因爲修護目的是要復原外觀,因此幾乎沒有設計的自由度。」為何在台行之有年「副廠件」,國際車商直到近年才如雄獅初醒般,爭相來台爭取權利?一家專營德國車零件的業者打趣說︰「應該是原廠要來收『保護費』啦!」另一家業者更露骨地說︰「賣這麼久才來告,就是要等你賣出一定的量,談判時才有籌碼。」「近十年來,消費者愈來愈刁鑽,車商不得不投入更多資金,開發更多車型,例如雙B和AUDI等車商,每個品牌旗下各有二、 三十種車款搶市;在銷量下滑、成本提高、獲利降低的情況之下,車商自然要另闢財源。」一名資深汽車產業人士進一步分析。該人士點出,「國際車商陸續投資數百億美元研發電動車,在頻頻大額支出的情況下,看到這些『山寨零件廠』爽吃肉卻連湯都不願回饋,當然會採取收割的行動,想向汽車零件大廠收取高額『保護費』。」產值高達二千億元的台灣「副廠件」,自然成了「待宰肥羊」,恐影響零件廠獲利及股價,波及數萬投資人,而以後消費者購買零件,也可能要「多付一點」。面對國際車商集體來台申請專利,國內汽車零件大廠陷入恐慌的傳聞,在專利領域浸淫多年的廖承威正面解讀表示,國外企業選擇來台進行專利布局,正是因為台灣企業的研發能力相當強,台灣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環境也十分健全。專家建議 談判打群戰「如果國內企業在沒辦法取得專利授權的情況下,可以整合產業一條龍來增加談判籌碼,像頭燈部分可整合燈座、發光元件、光學元件等廠商,以打群體戰方式提升品質進而取得專利授權。」廖承威大膽倡議,「再者,新貿易戰打的就是智財戰爭,因此最好提撥預算成立『IP部門』,控管專利申請品質及處理專利紛爭,協助專利相關問題。」江明軒也建議,汽車零件大廠未來除了真的需要成立IP部門,最好也能推動「維修免責條款」。今年四月,包括邱議瑩在內的二十七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讓消費者和台灣汽車零組件產業能在不違法專利法的情況下,生產、銷售、使用未經原廠的授權的副廠零件,讓汽車能夠維持既有功能及恢復外觀,這也給了「副廠件」大廠一線生機。
副廠件恐滅絕5/台灣智財保護太健全 立委推維修免責條款解套
面對國際車商集體來台申請專利,國內汽車零件大廠陷入恐慌的傳聞,在專利領域浸淫多年的智財局副局長廖承威正面解讀表示,國外企業選擇來台進行專利布局,正是因為台灣企業的研發能力相當強,台灣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環境也十分健全。「如果國內企業在沒辦法取得專利授權的情況下,可以整合產業一條龍來增加談判籌碼,像頭燈部分可整合燈座、發光元件、光學元件等廠商,以打群體戰方式提升品質進而取得專利授權。」廖承威大膽倡議,「再者,新貿易戰打的就是智財戰爭,因此最好提撥預算成立『IP部門』,控管專利申請品質及處理專利紛爭,協助專利相關問題。」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廖承威建議,汽車零件廠提撥預算成立IP部門,以協助專利相關問題。(圖/馬景平攝)証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江明軒也建議,汽車零件大廠未來除了真的需要成立IP部門,最好也能推動「維修免責條款」。今年四月,包括邱議瑩在內的二十七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讓消費者和台灣汽車零組件產業能在不違法專利法的情況下,生產、銷售、使用未經原廠的授權的副廠零件,讓汽車能夠維持既有功能及恢復外觀,這也給了「副廠件」大廠一線生機。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二十七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希望能納入維修免責條款,給台廠留生機。(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