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投資「明信片」損失上千萬 5嫌牟利14億…二審逆轉全無罪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中國一名經濟學女博士李晴(化名)6年前被介紹參與郵幣卡的明信片投資,在對方的宣傳和指導下買進和買出,怎料該交易平台突然宣布暫停交易,導致她損失上千萬(人民幣,下同),報案得知涉案人藉此牟利3.2億,還買了3台賓利車。法院一審判5名嫌疑人7年半至15年不等的徒刑,沒想到二審竟逆轉全部改判無罪,引發外界討論。據《封面新聞》報導,李晴過去就讀經濟學,家庭環境優渥,2015年底認識北資一間投資公司的老闆,對方聲稱公司是「福麗特郵幣交易平台」的金牌會員,郵資郵幣卡的利潤很大,次年3月被引薦認識該交易平台的主管,在2人的建議下,她在學校圖書館、宿舍等地,總共買了1693張「映日荷花」明信片。李晴介紹,該明信片的面值60分,她先拿20萬嘗試,入場時價位已經2000多元,之後連續5天漲停,到了2016年5月初,「映日荷花」漲到8000元,她思考是否該賣出,經紀人建議等到9000元以上再賣,但她還是偷偷賣出200張,結果事後交易平台突然申請暫停交易,理由是「發現異常交易,導致價格波動異常」,1年後整個平台停盤,她驚覺不對勁報警,但投入的千萬元至今仍被套牢。李晴投資的上千萬人民幣全被套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2021年3月進行一審宣判,審理發現「福麗特郵幣交易平台」違法進行郵幣電子盤交易,炒作「映日荷花」,公司可以查看後台數據,由員工及其親朋好友開設45個帳戶,採自買自賣、高拋低收方式,操縱平台上的漲跌,共營利約3.3億元,涉案人更是用這筆獲利買了3台賓利車。因此,法院判涉案5人構成詐騙罪,分別處7年6個月至15年不等徒刑,並分別處以罰金。然而二審卻認為,涉案人對「映日荷花」的宣傳屬於過度誇大,沒達到足以使他人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客觀上有交易行為,但主觀上沒有詐騙錢財的共同行為意思,2023年4月改判5人無罪。針對結果,檢察院認為二審判決採信證據錯誤、認定事實錯誤,導致適用法律錯誤,因而提出抗訴。而李晴也透露,5人曾賠償988萬元得到她的諒解,但二審全部改判無罪讓她很意外,「前後2次判決結果差別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