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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一發票 財政部 中獎 發票 雲端發票財政部活動「4人重複中獎」 網見澄清說法傻眼:權重調了多少?
日前財政部舉辦雲端發票抽獎活動,但網友卻發現名單中有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外界疑慮。對此,財政部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提及「採調高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有網友就吐槽,「公部門機關抽獎用調權重的,有沒有必要或義務事先公告?還是你後台默默調整?」財政部指出,重複中獎人陳○祥、吳○玹、梁○邦及高○君4人,經查均非財政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之員工、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尚無外界質疑重複中獎人內定之情形。而依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料分析,該4位重複中獎人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至5張,且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有所謂「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之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故依目前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也揭露抽獎程式設計邏輯,表示承辦廠商係參酌本活動目的撰寫抽獎程式,其未依一般隨機抽奬方式(即積極參加者享有較多抽奬機會,每次抽奬機會均享相同中奬機率),而採調高積極參與者的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的區間、以該亂數與參與者的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的中奬率,以提升民眾對雲端發票的黏著度。上述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有逾越本活動目的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財政部指出,因為程式邏輯不是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因此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在PTT上直言不諱地指出,「所以就是調整抽獎系統權重了嗎?提高積極參加者的權重到底是調多少?作為公部門,這樣的抽獎活動是否應該事先公告調整權重的方式,而不是默默地在後台進行調整?」原PO認為,若要鼓勵積極參與者,應該公開調整細節,否則參加者無從得知中獎機率已經變動,質疑這樣的行為有「做牌」之嫌。原PO表示,「最好笑的是,你們說事先設定了提高權重,結果又補充說難以計算中獎機率。乾脆直接說『中獎機率被拉高到40%』,這樣講出來還比較直白!」他也要求相關單位應將抽獎權重調整的方式以及程式公開,讓有能力的專家協助驗算,「有錢沒處花的高手們可以幫忙租用雲端算力,一個下午就能跑出結果」。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第一次聽到權重、黏著度」、「就直接大方承認說中獎機率不一樣就好了」、「有權重的話應該要告知目前累積多少張了」、「抽獎還有權重的喔」、「真的沒問題就公開數據,機率數據哪有個資法」、「問題來了,權重是怎麽規定的有公開嗎」。
雲端發票「4人重複中獎」移請調查局立案 財政部:獎品暫不發放
為提升民眾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使用網路通路兌獎之比率及捐贈雲端發票之意願,並鼓勵民眾下載及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以下簡稱兌獎APP),以落實發票從開立到領獎全程無紙化,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於113 年度舉辦「雲端種樹趣 e 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期間為1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共分3期,每期結束後辦理抽獎,並於10月25日進行終極抽獎,媒體報導前開抽獎活動有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爭議。財政部表示,為昭公信,本案交由主辦機關臺北國稅局主查,調查過程中並請該部賦稅署、財政資訊中心、政風處、統計處協助,行政調查結果如下;考量行政調查或有不足,已移請法務部調查局立案調查,俟有結果,再對外說明:一、抽獎資格設定本活動內容規劃早鳥來報名、老朋友動起來(新增載具歸戶、設定領獎帳戶、使用網路通路兌獎及邀請好友參加活動)、新朋友看過來(首次下載並登入兌獎APP、新增載具歸戶、設定領獎帳戶且儲存1張以上合格雲端發票)、儲存雲端發票、種樹遊戲及捐贈雲端發票等任務。民眾只要持續且積極參加本活動且完成上述任務,即可取得抽獎機會或活動點數,累積抽獎機會越多,中獎率也會隨之提高,以養成民眾以手機條碼等載具索取雲端發票的習慣,尚符合本活動目的。二、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承辦廠商係參酌本活動目的撰寫抽獎程式,其未依一般隨機抽奬方式(即積極參加者享有較多抽奬機會,每次抽奬機會均享相同中奬機率),而採調高積極參與者的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的區間、以該亂數與參與者的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的中奬率,以提升民眾對雲端發票的黏著度。上述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有逾越本活動目的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三、4位重複中獎人參與抽獎是否適格經查4位重複中獎人均非本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的員工、配偶或其三親等以內的親屬,尚無外界質疑中獎人內定的情形;且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張至5張,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謂有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活動的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就目前資料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表示,未來將規劃多元租稅宣導方式,如有辦理抽獎活動的必要,將參考本活動調查結果研提公平、合理及具公信力的抽獎方式,並於事前、事中及事後就每一個管控點建立安全查核機制,以確使抽獎結果符合活動目的及外界期待。針對相關爭議,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今(6)日表示,「雲端種樹趣e起集點樹」活動不會重新抽獎,但4位重複中獎人第3期獎品暫不發放,待司法調查釐清後,確認未涉及違法再行發放。
雲端發票4人重複中獎? 財政部說明「調查結果」:抽獎程式設計邏輯導致
日前,財政部舉辦雲端發票抽獎活動,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外界疑慮。財政部今(6)日召開抽獎活動說明,表示經台北國稅局行政調查,財政資訊中心政風處統計處協助。行政調查擔心有不足,移請司法調查局調查,最終認定4名重複中獎人雖然平均日拿2至5張消費金額逾百元以上的發票,但沒有「洗發票增加中獎率」的爭議,也不是活動相關人員親屬,在行政調查上符合規定。不過該活動抽獎程式設計邏輯並非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調高了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會中,財政部對於4位重複中獎人「參與抽獎是否適格」,提出2大澄清:一、重複中獎人陳○祥、吳○玹、梁○邦及高○君4人,經查均非財政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之員工、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尚無外界質疑重複中獎人內定之情形。二、依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料分析,該4位重複中獎人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至5張,且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有所謂「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之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故依目前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同時揭露抽獎程式設計邏輯,表示據承辦廠商說明,由於參考了活動目的編寫抽獎程式,因此並非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程式會調高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之區間、該亂數與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之中奬率。財政部指出,因為程式邏輯不是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因此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財政部表示,未來將規劃多元租稅宣導方式,如有辦理抽獎活動的必要,將參考本活動調查結果研提公平、合理及具公信力的抽獎方式,並於事前、事中及事後就每一個管控點建立安全查核機制,以確使抽獎結果符合活動目的及外界期符。
別錯過!3張千萬發票無人認領「明天就到期」
財政部今(4日)指出,113年5、6月期發票將於明(5日)結束兌獎期限,不過目前為止,還有3張千萬特別獎中獎發票還沒有人認領,其中最低只花21元在彰化全家消費就中了大獎,對此財政部也疾呼快來領獎。財政部日前公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其中113年5至6月期已於113年7月25日開出,特別獎獎金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86396830」,原本有4張未領,其中繳電話費中千萬元的發票在上周領走後,目前還有3張未領取,明細如下: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1號:在星巴克消費飲品等209元(電子發票證明聯)。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202號:在興鴻生鮮超市賣場消費169元(電子發票證明聯)。彰化縣福興鄉彰水路50號:在全家消費飲品21元(電子發票證明聯)。
彰化幸運兒花21元中千萬發票未現身 領獎倒數3天!鄉長逢人吐1句話
統一發票每期開獎都誕生出多位百萬富翁或千萬富翁,彰化縣福興鄉一間超商今年5月及6月開出一張千萬發票,但至近卻無人領獎,而領獎截止日為11月5日,倒數3天相當緊急;福興鄉長蔣煙燈這幾日遇到鄉民,都會請對方回家找發票,避免錯過千萬大獎。統一發票開獎後,幸運兒能夠在開獎日下個月6日起3個月內領獎,民國113年5月、6月的中獎發票,領獎截止期限為11月5日,據悉,目前有4張千萬發票開在新北市、台中市和彰化縣,至今都沒人現身領獎。其中一張千萬發票開在彰化縣福興鄉,一名幸運兒到超商花21元購買飲料,沒想到竟中了千萬元。根據《中央社》報導,福興鄉長蔣煙燈受訪透露,身邊的親朋好友都在問為何有人中千萬還不領獎,他只說不清楚,猜射可能是幸運兒把發票丟了或忘記對獎;蔣煙燈也表示,近期走在路上逢人都會提醒,「趕快回家找發票」。民國113年5月、6月期的中獎發票領獎期間為8月6日起到11月5日,離領獎截止日只剩3天,加上若是千萬大獎,得獎人又只能前往銀行或農會等金融機構領獎,簡而言之,千萬得主只剩下星期一和星期二可以領獎,逾期就不得領獎。
雲端發票4人連中2次大獎! 他翻開清冊「疑國稅局自己人」:抓到你囉
為推廣民眾使用雲端發票及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完成任務條件即取得抽獎資格。不過有眼尖網友檢視名單,發現4人重複中獎。曾參選桃園市議員的謝克洋也在臉書發文直呼,「抓到你囉~高O君。」謝克祥在臉書發文寫下,「所以什麼抽獎的都是一場騙局,你以為是全民一起來抽獎?其實疑似是國稅局自己人抽走啦!不是說國稅局的人不能參與抽獎,而是這一位如此幸運可以中兩次大獎,而且又這麼剛好疑似是國稅局員工的機率,到底有多高呢?」檢視名單,「高O君」抽中2次iPad Pro。(圖/翻攝自臉書/謝克祥)檢視名單,「高O君」抽中2次iPad Pro、「陳O祥」抽中2次iPhone 15 Pro、「梁O邦」抽中自行車和MacBook Pro、「吳O玹」抽中飲水機和吸塵器。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要中個200都很難,還能連續中獎,厲害了」、「這機率,走在路上都不知道會被雷打幾次」、「請檢察官立案調查」。對此,財政部回應,有關民眾關注的中獎名單,經瞭解係積極捐贈雲端發票,將點數兌換增加抽獎機會,且本活動每期抽獎均辦理公開記者會,符合抽獎資格名單均在律師見證下匯入抽獎系統,在記者會現場公平公正公開抽出,至於媒體報導4位民眾重複中獎遭疑不公等情,該局刻查證中,俟有結果再適時對外說明。
雲端發票抽獎遭疑造假 財政部次長認「有點奇怪」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使用雲端發票,舉辦「雲端種樹趣 e 起集點樹」推廣雲端發票抽獎活動,並對登錄者送出現金十萬、MacBook Pro 或 iPhone 等高單價獎品,但有民眾發現得獎人名單有4人重複中大獎,質疑造假,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日否認造假內定,強調已經律師公開驗證,但她表示,民眾所質疑問題,他們也感到有點奇怪,目前已請主辦的國稅局進行調查。李慶華指出,雲端發票抽獎活動自6月展開,分3階段進行,民眾只要符合活動規則,每個階段皆可參加抽獎,每階段截止也會盤點名單,因此,第一次參加過的人,第二次還是可以參加。她強調,抽獎過程公開透明,名單經過律師驗證,並透過線上直播公開抽獎流程。對於有民眾質疑有重複中獎者且獎金額較大,李慶華表示,財政部已要求台北國稅局詳細查證相關情況,預計幾天內會有結果。她重申,財政部一向秉持程序原則舉辦所有活動,抽獎活動絕對是公開透明,無任何內定或造假情況。此外,外界也質疑有「A民眾小錢」的疑慮,李慶華說明,這沒有A到民眾的錢,抽獎獎金來自統一發票獎金的一部分,作為推廣雲端發票APP的活動經費,而當民眾越積極使用雲端發票,財政部就是鼓勵加入APP,並透過抽獎機制增加參與意願。至於國稅局一開始說合規定,現在又表示要全面清查?李慶華表示,民眾的質疑,財政部確實也認為有疑慮,「為什麼會有同樣的人,重複抽到大獎」,這件事情確實有待進一步釐清,有必須查證清楚。
雲端發票活動「4人重複中獎」惹議 國稅局深夜5點說明:查證中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Pro等。不過,有民眾發現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甚至有4名中獎人重複得獎,引發議論。對此,國稅局今(29日)深夜做出回應。全文如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推廣民眾使用雲端發票及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期間為1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活動共分三期,每期結束後,經比對註冊參加本活動者完成下列主要任務即取得抽獎資格:一、捐贈雲端發票加碼送:活動期間於活動網頁捐贈3張雲端發票,並回答稅務問題,可抽點數紅包,每一手機號碼每日限10次,累積之點數可兌換電子禮券或增加抽獎機會,每人每日限兌換2次。二、儲存雲端發票:鼓勵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只要以手機條碼或已歸戶至手機條碼之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消費金額20元以上且未列統一編號),每期累計儲存10張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期限5次。三、新增載具歸戶:鼓勵民眾將悠遊卡、會員卡、信用卡等載具歸戶至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只要新增載具歸戶並至少儲存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期限1次。四、設定領獎帳戶:鼓勵民眾設定領獎帳戶,活動期間只要民眾新增設定領獎帳戶並至少儲存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一手機號碼限1次。五、使用網路通路兌獎:活動期間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即時領獎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自動匯款領獎,每兌領1張中獎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無次數限制。國稅局說明,民眾若完成上述條件即可累積抽獎機會,舉例來說,每期每天捐贈30張發票抽點數紅包,將點數全數兌換成抽獎機會的民眾,相對每期未捐贈發票民眾抽獎機會大幅提高,另外為鼓勵民眾持續參與活動,民眾於第1期抽中後,還可以繼續參加第2期跟第3期,只要繼續參加累積抽獎機會,就可以有機會再抽中。該局特別強調,有關民眾關注的中獎名單,經瞭解係積極捐贈雲端發票,將點數兌換增加抽獎機會,且本活動每期抽獎均辦理公開記者會,符合抽獎資格名單均在律師見證下匯入抽獎系統,在記者會現場公平公正公開抽出。至於今日媒體報導4位民眾重複中獎遭疑不公等情,該局刻查證中,俟有結果再適時對外說明。
外送平台亂象!賣家月收破百萬 逃漏稅遭財政部盯上
不只網路是新興的網路銷售方式,外送平台也是之一,而審計部發現外送平台有賣家月銷售超過百萬元,卻沒有辦理稅籍和報繳營業稅,並督促財政部改善。財政部回應,除了電子發票資訊導入AI查稅之外,仍會繼續輔導外送平台「揭露市招」。兩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整併引起外界關注外,外送平台上的店家與賣家是否誠實報稅也引起注意,審計部查核時發現,國稅局無法掌握外送平台上店家是否誠實報稅,並函請賦稅署督促改善。審計部利用「審計稽核軟體分析系統」發現有個人賣家,應該開統一發票卻以個人賣家的身分銷售貨物或者已經每個月銷售額超過100萬元,卻未辦理登記稅籍及報繳營業稅。審計部表示,國稅局應改善類營業人辦理稅籍、調高部分營業人的查定銷售額並達20萬元者應開立發票。財政部官員表示,網路賣家應該要「揭露市招」,包含網路賣家應在銷售網頁、App等,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編,外送平台上的賣家也應該比照辦理,惟外送平台賣家確實愈來愈多,未來會加強輔導揭露市招。
小確幸要來了!明年預算增加 雲端發票專屬獎每期有望加開50萬組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指出,明年發票編列相關預算180億元,如果預算順利、經費充足,不排除再增加統一發票中獎組數,但會以雲端發票為主,且優先加碼500元獎項的組數,讓民眾可以有感。為鼓勵民眾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財政部今年9-12月期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獎每期各增開50萬組至245萬組,每期雲端發票專屬獎開獎總組數由206萬6,030組增加至256萬6,030組。為推動發票雲端化,財政部舉辦「全國營業人開立雲端發票競賽」活動,鼓勵營業人主動開立並引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進而提升雲端發票使用率。李慶華指出,今)年雲端發票使用率繳出亮眼的成績單,財政部原定目標是55%,截至9月國人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比率已達58.98%,再創新高。全國營業人開立雲端發票競賽自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以營業人主動開立並引導民眾培養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消費習慣為活動核心,共2,353家營業人參賽,累計開立雲端發票超過1億8,157萬張,整體增長高達8.79個百分點。其中績優總機構獎計264家總機構報名參賽,雲端發票比率47.24%,較去年同期增加8.4個百分點;績優店家獎1,045家營業人報名,雲端發票比率46.44%,較去年同期增加10.36個百分點;最佳翻轉獎1,044家營業人報名,雲端發票比率37.26%,較去年同期增加10.95個百分點。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蘋果用戶更新iOS 18版本後載具條碼消失 財政部推更新版本
近日更新到iOS 18版本的蘋果用戶在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小工具時,或許都有發現原本釘選在手機桌面的小工具消失了,財政部對此表示,「統一發票兌獎」APP已有更新版本,同時提醒用戶更新前請先執行備份程序以保留發票資料。財政部先前發文表示,如有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的蘋果用戶,若在更新到iOS 18後發現原本釘選在手機桌面的載具條碼消失了,對此財政部則表示正積極調整中,預計10月底完成調整,同時建議民眾先開啟APP首頁的手機條碼供店員掃描儲存雲端發票。財政部後於15日宣布,「統一發票兌獎」APP已有更新版本(iOS版本為5.0930.28),同時提醒用戶更新前請先執行備份程序以保留發票資料;如需使用桌面小工具功能,請於更新後重新設定。財政部也整理出iOS手機小工具設定步驟,1將手機桌面滑到最左開啟小工具,2滑到最下方點選「編輯」鈕,3找到並新增「統一發票兌獎」APP選項即可。雲端發票除使生活更便利外,還能享有「雲端發票專屬獎」的對獎資格,每期包含百萬元獎30組、兩千元獎1萬6千萬組、八百元獎10萬組及五百元獎245萬組,總獎金高達13.67億元,對獎機會多1次。
車主注意!繳停車費「發票爽中千萬」 詳細地址曝光
7、8月發票中獎號碼共開出17張千萬大獎及15張200萬元大獎,其中嘉義一名得主只是停車就中了千萬大獎。國稅局也提醒,要記得在期限內完成兌獎。根據財政部公佈的資訊,113年7、8月統一發票的特別獎號碼為「38039158」,幸運兒可抱走1000萬元大獎,而特獎號碼則是「08276859」,中獎者將獲得200萬元獎金,本期共開出17張千萬大獎及15張200萬元大獎。嘉義有一名千萬大獎得主停車繳費100元就中獎,詳細中獎地址為「嘟嘟房嘉義杭州2站」,嘉義市西區杭州三街69號旁停車場。根據中獎清冊顯示,其餘千萬特別獎消費的店家和平台還包括了蘋果商店、foodpanda、蝦皮購物、遠傳電信服務費、自由聯盟生鮮超市、OK mart、7-ELEVEN、全家Family Mart、加油站、全聯福利中心、漢堡王等,其中金額最少的為foodpanda,僅花4元平台費,就幸運中1000萬。財政部提醒,中獎民眾務必把握領獎期限,兌獎期間從即日起至明年1月6日止,請確保在期限內完成兌領。財政部也提醒民眾,若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未打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則可通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便可兌領所有獎項並免除印花稅。但若已打印或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的中獎者,只能通過App兌領5、6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的500元和800元獎項。
《財劃法》立院角力戰 財政部盼有符合2關鍵因素版本
藍白立委這會期力拼《財劃法》修正過關,財委召委陳玉珍更直言,下下周就要進入修法,財政部「能上車就上車」;藍營今日修正黨團版本,而白營則有立委建議,財政部可以參考行政院前院長林全時期所提出的《財劃法》修正草案作為對案。財政部官員回應,林全期間版本,部分已不合時宜,財政部希望可以「符合時宜」、「可長可久」的版本。就林全時期所推出的版本,是將營業稅從扣除統一發票經費後40%,提高到100%作為統籌稅款;新增菸酒稅在地方分成後,剩餘的50%作為統籌稅款的財源;縣市土增稅20%,不再納入統籌分配稅款;貨物稅、所得稅(營所+綜所稅)從原本的10%降至0。至於地方分配,就不再分「六都」與「非六都」,都採取一致的標準。據當時估計,中央會多釋出400到500億元的財源。財政部官員表示,林全時期的《財劃法》版本,部分恐怕已經不合時宜,舉例來說,從2016年至2023年底止,營業稅成長了50多%;但所得稅更成長了80%,若按照林全版本,所得稅不納入統籌分配稅款,地方不見得樂見。財政部希望,可以推出可長可久的修正案,不希望未來頻繁修正《財劃法》所以要與地方好好合作和溝通。
iOS 18又傳災情!更新後載具條碼消失 財政部:10月底完成調整
部分蘋果用戶近期發現,將軟體載更新至iOS 18後,原本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的「載具條碼」小工具莫名其妙消失了,也引起不少關注討論。對此,財政部回應,目前本部正在調整中,預計將在10月底完成。財政部9日傍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如有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更新到iOS 18後,是否發現原本釘選在手機桌面的小工具(widget)消失了?關於這問題,本部正積極調整中,目前預計10月底完成調整」。財政部建議,用戶可先開啟APP首頁的手機條碼供店員掃描儲存雲端發票,「抱歉造成大家的不便,敬請見諒!」針對這次的問題,有網友分享了其他解決方案,包括「發票存摺」APP、「LINE發票管家」等等,若平常有使用LINE Pay的習慣,亦可以先在APP內加入發票載具,便能將條碼小工具放到桌面上。除此之外,用戶也可將Apple Wallet錢包整合手機條碼載具,得以讓使用者在結帳時,直接藉由iPhone掃描完成支付;若已經完成添加,則可在叫出Apple Pay頁面後,點擊「手機條碼票卡」給店員掃描,將電子發票直接儲存到載具內。
台中豆花店發票中千萬獎金!他稱遺失「拿法院公文要求補印」 國稅局說話了
台中一家連鎖豆花店近日開出統一發票特別獎!一名購買65元豆花的民眾,幸運中了今年1、2月統一發票千萬大獎,沒想到卻成為不肖人士的仿效的目標。店家表示開獎後沒多久,一名男子持法院裁定書,謊稱中獎發票遺失,要求店家補印,國稅局查覺有異,才發現男子想盜領千萬獎金,全案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台中豆花店業者表示,收到男子從臉書粉絲團私訊,傳了一張台南地院的公文,詢問這幾天有沒有收到財政部發函「補印」發票給他?老闆娘回應沒收到。偽造的法院裁定書上,寫著因中獎人發票毀損,申訴法院代為重印發票,須由中獎店家補印一張中獎發票給他,底下還印有假法官、院長署名的印章。此外,男子還不斷以電話催促店家趕緊補印發票給他,店家一時無法分辨真假,認為法院開的公文不會有錯,便補開發票給男子,只要求印下公文留存,並通知他3天後前來領取發票。不過,男子拿著發票到銀行兌換時就露出馬腳,因為千萬大獎已被真正的中獎者領走,行員追問來源,男子藉故離去。老闆娘表示,會計師告訴她國稅局有來電詢問「為什麼補印中獎發票?」調出監視器後發現,該男子全身刺青,老闆娘這才驚覺「慘了一定是詐騙集團」,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國稅局說明,即使豆花店補開了發票,中獎人必須拿補印的發票和毀損的那一張來領獎。建議民眾,使用發票載具存入雲端,可降低發票毀損或遭冒領的風險。事實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發票若毀損或內容模糊不清時,可持原發票到店家補印一次,若遺失則無法補印。
統一發票7、8月號碼「全聯開出2大獎」 獎落這門市
統一發票7、8月中獎號碼揭曉,民眾期待已久的千萬與兩百萬大獎終於出爐,本期共開出17張千萬大獎及15張200萬元大獎,其中全聯在嘉義朴子門市開出一張千萬大獎。根據財政部公佈的資訊,113年7、8月統一發票的特別獎號碼為「38039158」,幸運兒可抱走1000萬元大獎,而特獎號碼則是「08276859」,中獎者將獲得200萬元獎金。本期共開出17張千萬大獎及15張200萬元大獎,其中全聯在嘉義朴子門市開出一張千萬大獎,幸運得主只花了339元購物,即輕鬆抱走1000萬元。除此之外,全聯台中清水五權門市也開出了200萬元大獎,中獎者僅花費353元購物。根據中獎清冊顯示,其餘千萬特別獎消費的店家和平台包括蘋果商店、foodpanda、蝦皮購物、遠傳電信服務費、自由聯盟生鮮超市、OK mart、7-ELEVEN、全家Family Mart、加油站、全聯福利中心、漢堡王等,其中金額最少的為foodpanda,僅花4元平台費,就幸運中1000萬。至於200萬特獎有15個,消費的店家和平台包括Google Play、全家行動購、大葉高島屋、大群愛家廣場、湖口鄉農會、Hi-Life萊爾富、勤美誠品綠園道、八曜和茶、西螺服務區、屈臣氏等,花費最少的是在西螺服務區買「所長茶葉蛋」,僅花了36元。
7、8月統一發票中獎清單曝光 僅花4元「foodpanda平台費」爽中千萬
每期的統一發票開獎,令許多民眾期待,希望可以中大獎。財政部今(1日)公布7、8月統一發票的中獎清單,共有17個特別獎,獎金高達1000萬,還有15個特獎,獎金200萬。民國113年7、8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的中獎號碼為「38039158」,特獎的中獎號碼為「08276859」。財政部提醒,7-8月期統一發票的兌獎期限為10月6日至明年1月6日,中獎者需把握時間前往兌獎。中獎清冊顯示,千萬特別獎有17個,消費的店家和平台包括蘋果商店、foodpanda、蝦皮購物、遠傳電信服務費、自由聯盟生鮮超市、OK mart、7-ELEVEN、全家Family Mart、加油站、全聯福利中心、漢堡王等,其中金額最少的為foodpanda,僅花4元平台費,就幸運中1000萬。至於200萬特獎有15個,消費的店家和平台包括Google Play、全家行動購、大葉高島屋、大群愛家廣場、湖口鄉農會、Hi-Life萊爾富、勤美誠品綠園道、八曜和茶、西螺服務區、屈臣氏等,花費最少的是在西螺服務區買「所長茶葉蛋」,僅花了36元。財政部提醒民眾,若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未打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則可通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便可兌領所有獎項並免除印花稅。但若已打印或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的中獎者,只能通過App兌領5、6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的500元和800元獎項。
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租房電費發票中獎」獎金算誰的?網戰翻 財政部揭曉正確答案
全台灣有許多租屋族,近日有民眾在網上詢問,對統一發票時發現繳納電費的發票有中獎,很困惑獎金算自己的還是房東的,立刻掀起網友戰翻。不過早在2015年財政部賦稅署就給答案,實際繳費人擁有兌獎和領獎的權利。最近網路論壇PTT(批踢踢實業坊)上有網友以「電費單發票中獎算我的還是房東的?」為題發文,內容提到他對發票發現中了4碼,可以領1000元獎金;但原PO仔細一看,發票是他講電費的台電發票,表示自己是租客「用電的是我、出錢的是我,但是房子是房東的」,也補充說房東有台電APP,應該知道發票中獎,所以他很困惑這張中獎發票的獎金算誰的。貼文一出意外造成兩派網友戰翻,有人認為使用者付費,勸他下次繳錢記得用載具有憑證,還有自稱從事相關工作的人表示,「是繳費人的發票不記名,房東硬要領可以提告侵占」;另一部分的網友則認為,「電費單名字是老闆的,就應該算他的」。針對租屋族對中獎發票的疑問,財政部賦稅署早在2015年有公告說明,自2016年起公用事業導入無實體電子發票,公用事業用戶若對中發票獎項,可以憑繳費後取得的載具憑證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兌獎;簡而言之,實際繳費人才享有兌獎和領獎的權利,有繳費通知單、繳費憑證的用戶得知中獎且獲得證明聯,方可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