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案
」 公平會 統一 台灣大哥大 家樂福外送雙雄結合案、新新併何時審完? 公平會給答案
公平會9月、11月先後受理台新金、新光金以及外送雙雄申請結合案,其中新新併日前決議延長60天工作天審查期,公平會主委李鎂15日表示,新新併最晚到明年1月24日有結果,外送雙雄合併案最快則是在12月19日有結果,必要時延長60個工作天至明年3月。公平會15日舉行與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關於競爭法適用協定簽約典禮,李鎂致詞時指出,為因應國際化的經濟局勢,競爭法執法必須具有國際性,公平會與各國主管機關簽署協定,是為了能夠透過競爭法上的合作關係,促進彼此的有效執法。針對新新併結合案,李鎂表示,審查時間最晚到明年的1月24日,原則上都會尊重業者準備文件期間,只有備妥文件,公平會才能做出最正確的判斷。公平會官員透露,新新併有請教金融業同業以及金管會的看法,目前暫無舉行公聽會的規畫,至於員工安置計畫,除非勞資涉及競爭,否則仍會回歸到主管機關去辦理。針對Uber Eats台灣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李鎂指出,該結合案在11月8日齊備文件,目前正在審查中,法定審查期30天至12月19日,還需視資料彙整的完整度以及委員會討論情形,必要時會延長60個工作天,結果最晚會明年3月出爐。對於台新金與新光金合併後,股本大增可能影響股利,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昨在線上法說會回答,管理階層傾向提高現金股利,降低股票股利比重。強調金控帳上還有逾90億元未分配盈餘,絕對有能力發放現金股利。
外送酷斯拉2/勞動部喊反外送平台併購 專家斥報酬公式不揭露根本白搭
二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合併案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勞動部長何佩珊卻罕見發言公開反對合併,直言業者與外送工會未能有效溝通協商是主因。專家更直言,二公司尚未合併就藏計價公式、拒絕有效溝通,未來若合併案通過,更不甩外送員權益。據了解,由於兩大平台合併一過,將盤據外送市場超過95%市佔率,加上超高廣告投放與合作店家數,將實質達成「壟斷」效果,勞動部多月來受到一波坡來自各地的外送工會陳情,其中不外乎「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4項外送勞動權益,至今都未獲有效回應。本刊調查,由於外送平台的運費組成結構及訂價機制不透明,外送員提供運送服務應實際拿到多少運費,目前仍未有共識,遑論勞動保障不足,目前連基本的勞退、勞保都沒有,不小心賺多了還得面臨健保「二代補充保費」大開口,加上外送產業仍屬持續擴張階段的新創產業,外送工會紛紛要求訂定《外送產業專法》,希望包裹式管理外送大小事。國內兩大外送平台併購案備受矚目,政大教授王立達認為勞動部主責勞工權益保障,勞權與公平交易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勞動部不該對公平會的審查案指指點點。(圖/翻攝自王立達臉書)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外送產業專法》立意良善,但是實在窒礙難行,光「主管機關」是哪個部會就吵不完,畢竟要拚產業發展之時,勞動權益往往因此遭犧牲,各產業不會在同法中,並行發展與勞權保障。他說,機車運費爭議歸交通部管轄、外送者保障是勞動部職司、平台發展是經濟部輔導、新創產業更攸關數發部政策,在「公公婆婆」眾多窘況下,「就是卡在那」,無助發展。李健鴻舉例,義大利《就業法》專注於外送者對外送平台的僱傭關係保障,就有明列夜間加成、假日加價等措施,也兼顧外送者最低薪資標準,並入法保障進到外送者口袋的每一分錢,比起現行預告修法,只有保障「平台」能向客戶收哪些錢,會不會給外送員「還不好說」,更遑論刻意被平台屏蔽的「外送者報酬計算公式」。他認為,台灣不妨以「附加條款」方式,在《勞動基準法》項下附加外送者保障條款;在《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項下明定運價公式;在《產業創新條例》項下列出優稅等扶持產業措施。如此一來,會比實施《外送者保障專法》,更具可行性。公平交易權威法學者、政大教授王立達則批評,勞動部喊聲以作秀效果居多,實質影響不大,因為外送工會訴求包含「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四項,都是外送員工作上個別權益保障事項,本來就該由勞動部管轄。勞動部明知我國法院認為外送員並非勞工,現行勞動法規無法作為保障外送員工作權益之法律依據,卻無視於外送工會主張的長年呼籲,遲遲不啟動立法行動以保障外送員權益,卻甩鍋平行單位函請公平會否決這項結合,推卸本身應推動立法以保護外送員權益之重要職責。外送平台Uber Eats稱全方位地保障了外送者安全,但對於被「屏蔽」的酬勞計算公式,則推稱由AI智慧計算,不便公開釋疑。(圖/報系資料庫)王立達直言,《公平交易法》雖然授權公平會進行結合審查,但目的並非包山包海,主要是聚焦維護各市場有效競爭;至於直接保護外送員上述各項工作權益,並不在《公平交易法》審查因素之列,勞動部發函行為已經違法。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認為,勞動部喊聲反併購,主要是在最後審查UBER EATS和FOODPANDA結合案件時,為避免實質壟斷市場後橫行霸道,而在許可決定書中以四點勞動訴求作為附帶條件,但勞動部直接發函拉成併購前提,儘管立意良善,但針對個案「確實怪怪的。」他呼籲勞動部別轉移焦點,內部能先做的立法草案與溝通,更重要的是跨部會合作,要求平台把「外送員計價公式」如實揭露,畢竟每筆訂單都是辛苦勞動,不該淪為摸彩活動,跑單多少錢都老闆(平台)說了算。對於勞動部表態反對,Uber Eats公關回應強調,平台和勞動主管機關和外送員工會針對推動服務承攬外送員的福利和保障的目標一致,平台多次率先採取行動提高安全保障,例如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反光背心,並且持續精進外送員App功能,促進彈性的接單方式,以及整體外送體驗,也將持續與各外送產業工會溝通,盼取得共識。至於「報酬公式」何以屏蔽?平台則推稱是人工智慧,涉及內部作業,不便揭露。
只偷了1瓶葡萄酒!2男合計被判逾10年 「紅酒之王」驚人價值曝
大陸上海市1間餐廳今年發生竊案,1瓶價值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90萬元)、號稱「紅酒之王」的羅曼尼康帝被調包;犯罪嫌疑人落網後,銀行流水又暴露出同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偵結起訴,2名犯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及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澎湃新聞》報導,該餐廳的葡萄酒顧問今年初進行盤點時察覺,1瓶昂貴紅酒的防偽標記有異樣,隨即通知餐廳負責人聯繫官方代理商,進行專業鑑定。結果顯示,該瓶紅酒被調包為低價贗品,於是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展開調查,很快透過店內監視器逮捕1名黃姓犯嫌,並移送至徐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黃男交代供稱,他去年11月使用隨身攜帶的假酒,調包了酒窖內陳列的1瓶羅曼尼康帝紅葡萄酒,並藏於褲腰處逃離現場,事後在網路上以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的價格賣出,都是現金交易。為進一步完善證據,檢察官決定從黃男及其親屬的銀行流水中抽絲剝繭,查看是否有涉竊資金的流動去向。在梳理黃男的帳戶流水時,檢察官發現1筆異樣的匯款記錄,1筆數目不小的資金轉入了陌生帳戶。經查,該銀行帳戶的使用者為1名李姓男子,結合案發當日監控,他就是和黃男一同進入餐廳、與服務員搭訕的人。檢方再次訊問黃男,最終從對方口中確定2人是舊相識,為掩人耳目,合謀實施盜竊。檢方查出,案發當日,2人先後進入餐廳,由李男先與服務人員搭訕,以購買紅酒名義,支開服務人員至酒窖外結帳;黃男則趁機調包紅酒。全案偵結,黃男銷贓該紅酒,獲利11.5萬元(約新台幣51萬元),被法院判處5年10月徒刑,並處罰金3萬元;李男被處5年徒刑,處罰金2萬元。
公平會審查外送平台併購案 5立委開公聽會憂3輸
Unbereats有意併購foodpanda,公平會將審查台灣兩大食品外送平台的結合案,立委賴惠員、陳培瑜、林月琴、郭昱晴及鍾佳濱30日舉辦公聽會,邀請學者、外送員團體出席,公平會、交通部、資策會、勞動部、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商業發產署及消保處等單位也派員參加。會議討論,平台合併可能帶來簡化系統的益處,但造成的獨佔市場可能對消費者、店家及外送員的權益帶來負面影響。賴惠員說,Ubereats與foodpanda若是合併,將擁有外送市場八成、甚至九成的市佔率,具有壓倒性的市場力量;這兩家外送平台在2023年6月曾增加收費、9月調降外送員薪資,當時公平會曾立案調查相關調整的合適性,但尚未有結果,兩家平台就已宣布要合併。她指出,數位平台用演算法計算薪資、費用,外人原就不容易了解其計算機制,如果公平會放任併購,除了對市場影響外,也會增加公平會未來調查收費與薪資機制的困難度。陳培瑜說,從疫情後外送市場大爆發,現在二大業者競爭下,為競爭而對消費者有種種優惠,若二家業者合併,不僅失去促銷搶客戶的動力,平台費用可能會上升,各種費用會轉價到消費者上;其次,外送平台原本對年輕創業家有很大的助力,但合併後上架費、抽佣都可能增加,對這些新創店家將造成很大的衝擊。林月琴說,民眾應該有選擇消費方式與管道的權利,為了保護這項權利,對於台灣兩家最大外購平台的併購案,應考慮可能造成強者愈強的結果,獨佔的強者可以制定價格,店家、消費者與外送員只能接受獨佔者提出的條件,否則只能退出市場。她憂心,店家面對平台高抽成,很可能就食品材料偷工減料以降低成本,這些都是破壞市場公平交易會造成惡果。郭昱晴指出,Ubereats收購foodpanda後,將壟斷外送平台市場,這種透過併購行為造成的壟斷是人為的壟斷,並不是因為foodpanda競爭不過Ubereats而遭淘汰退場,這是特別需要被管制的壟斷情況。她指出,外送平台可能向公平會主張,兩大外送平台結合後可能產生降低成本等經濟效果,進而可以提供消費者較為低廉的服務等等的說法;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並不是只有「低價」才是保護消費者,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機會,更是消費者權益保障的核心。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說,foodpanda全年營收超過700億元新台幣、ubereats營收600億,全台有15萬外送員,一旦成為獨佔市場,在不需要跟對手競爭的清況下,可預見外送員的報酬低、薪資計算不透明的情況會更嚴重,餐廳抽成漲價、在平台上的曝光也要花更多錢,消費者遭巧立名目收費,可能連餐廳的餐點定價權都會被平台拿走。他認為,外送平台的權力過大,現有法規無法管理這個產業,光靠公平會對合併附帶條件以及承諾,其實沒有約束力,在訂定外送行業的專法之前,不應放行合併。鍾佳濱說,外送平台具自然獨佔,有準公共性。他指出,外送員、餐廳店家、消費者的數量龐大,但平台卻只有二家,外送平台與有線電視有相似之處,餐廳有如有線電視上節目製作單位,外送員透過道路送餐,就像有線電視透過線路傳送訊號;政府管理有線電視業者,以劃區的方式保留市場競爭,對外送平台也應透過修法避免壟斷,並訂定定型化契約保障外送員及消費者權益。政治大學教授王立達說,民營鋼鐵巨擘義聯有意併購唐榮鋼鐵、錢櫃併好樂迪、統一速食麵與維力合併等案例,合併後市佔超過六成,最後都未獲公平會核准;他認為,公平會審查併購案不僅要看市佔率,還要考量市場的競爭性,至於外送員權益、消費者保護等議題,則是勞動部、消保處等其他部會的責任,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勇於任事。
統一併購雅虎奇摩 公平會准了:結合後市佔率不高
統一集團今年2 月針對Yahoo台灣電子商務業務進行投資,金額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7.8億元),公平會17日會議決議,有關統一企業擬與香港商雅虎的結合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結合兼具水平結合與垂直結合態樣,依公平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對此,Yahoo回應「雙方期待藉此合資強化合作綜效,提升台灣電商的整體發展,為在地消費者開創全新的網購場景與體驗。」公平會之所以會開綠燈,是認為統一企業公司透過其子公司將所認購雅虎資訊公司的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結合後統一企業公司將間接持有雅虎資訊公司80%股份,並取得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單獨控制權,因達到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的適用情形,因此依法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公平會並指出,統一企業從事食品製造,並供貨予各大網路購物業者,且統一集團旗下博客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客來公司)與統一數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數網公司,經營「鮮拾」網站)亦經營網路購物業務,故本結合兼具水平結合與垂直結合態樣。上游市場為「乳品市場」、「速食麵市場」及「非酒精飲料市場」,下游市場為「網路購物市場」。公平會認為,統一企業氣下的博客來公司與統一數網公司的網路購物業務,結合後雅虎資訊公司後,合計市占率不高,經就單方效果、共同效果、參進程度、抗衡力量等考量因素評估後,未見明顯的水平限制競爭效果;另統一企業公司僅非酒精飲料與速食麵有在雅虎資訊公司的購物網站販售,而非酒精飲料與速食麵的替代產品眾多、雅虎資訊公司之網路購物市占率有限,參與結合事業尚難藉本結合封鎖市場。由於現階段之實體通路與網路購物並未全面性雙向替代,公平會認為,兩者仍屬不同產品市場,且目前各實體通路集團發展其會員經濟、支付系統,消費者可成為各通路集團之會員,使用各種支付工具、累積消費點數紅利,各實體通路集團彼此間具有競爭壓力,再者因雅虎資訊之網購業務已逐年明顯衰退,透過本結合所帶來之買方力量應屬有限,故本結合之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Yahoo稍晚也發表聲明,表示以後統一集團和Yahoo將分別持有Yahoo台灣電子商務業務80%與20%股份,整體交易包含後續營運投資的總金額為1億美元,由統一集團並取得合資公司營運主導權。Yahoo台灣執行長暨Yahoo亞洲區總經理黃吉樂指出:「我們很高興與統一集團在既有的投資關係下進一步達成合資意向,藉由我們豐沛的人才、有價值的數據洞察及數位營運經驗,與統一集團在生活品牌上的全方位消費體驗,擴大在市場的影響力。」
Uber Eats併購台灣foodpanda 公平會揭「審查4重點」
外送平台Uber Eats宣布以9.5億美元(約308億新台幣)併購台灣foodpanda,預計2025年上半年完成,讓外界擔憂會造成市場壟斷。由於併購牽扯到相關法條,需交給公平會審查,對此公平會也做出回應了。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若業者想要結合,且市占率、營業額達到一定門檻,就必須申報公平會,由於Uber Eats和foodpanda是競爭對手,合併後的市場集中度的改變情況、漲價幅度、外送平台市場業者聯合勾結行為可能性、結合後帶來的好處等,都是審核評估的重點。公平會過去曾做過調查,若Uber Eats和foodpanda成功結合,在外送平台市場的市占率超過8成,恐怕會有獨占、壟斷的可能性,不過根據《公平法》規定,壟斷並非就是違反,也不能斷定這次併購案就會被駁回,得看相關結合的業者,事後有沒有濫用這個力量,去妨礙、限制甚至排除市場競爭。陳志民強調,任何併購案都要審酌正面、負面效益之間的平衡,再做最後審核決定。另外,不同產業和市場規模的結合案也有不同差異,由於外送市場很大,公平會將在避免限制競爭下審慎處理。對於併購消息,台灣foodpanda表示,該協議還需經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等主管機關審核,在審查完成前,foodpanda的各項服務皆維持不變,foodpanda將持續投資及發展台灣市場,並以確保消費者、合作商家、外送夥伴及全體員工權益為優先考量。
全聯未履行併購大潤發承諾 公平會重罰了
全聯福利中心在2022年7月併購大潤發,消息一出,在業界砸下震撼彈,如今公平交易委員會則指出全聯公司未履行公司申報與大潤發結合時,公平會所要求的「禁止最惠客戶政策」,違反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於4月17日第1696次委員會議決議,全聯公司於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及申請調漲價格時,要求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以及於促銷檔期以其他競爭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而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及進貨價格,未履行全聯公司申報與大潤發流通事業(股)公司結合時公平會所作成公結字第111001號結合案件決定書第1項「參與結合事業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承諾不採最惠客戶政策)及第6項「參與結合事業於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構成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2,00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前述結合案件決定書有關「禁止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係指「全聯公司不得以其他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之基礎,要求更為有利或同等之條件」,此為公平會不禁止全聯公司與大潤發公司結合決定之重要核心,且全聯公司於結合申報時亦承諾不採取最惠客戶政策,並刪除供銷合約及議價單中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公平會始不禁止該結合案。然而全聯公司於結合後,雖已刪除供銷合約中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但全聯公司在執行上仍係直接鎖定其他通路之一定折數作為調價條件,並以保證折數、訪價若有不符應等比例降價,甚至部分有約定違約金,及於促銷檔期透過訪價及跟價後,將通路間價格競爭的價差損失轉嫁予供貨廠商,等同要求上游供貨廠商承擔下游通路間競爭之成本與風險。公平會進一步指出,課予全聯公司「禁止最惠客戶政策」之負擔,並非禁止全聯公司採取「低價」策略,而是因為當全聯公司執行最惠客戶政策時,表面上似乎可為消費者謀福利降價銷售,但實質上卻係在保障全聯公司自身商品毛利率之前提下,以其市場力迫使供貨廠商吸收成本並產生「其他通路售價不低於全聯公司」之壓力,進而影響其他通路降價競爭幅度,反而不利於通路市場競爭,消費者也難在眾多通路享受更優惠的價格。例如當其他通路售價低於全聯公司,供貨廠商為避免全聯公司跟價並要求補價差時,供貨廠商可能請求其他通路配合調高商品售價,或以「提高其他通路進價」、「減少支援其他通路促銷優惠」來因應全聯公司最惠客戶政策,凡此皆已實質限制市場依供需條件調整價格之功能。 公平會最後表示,結合決定書負擔第1項及第6項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是經全聯公司評估可行性後所提出之結合申報承諾,亦為公平會所課負擔,全聯公司卻未履行,因此處以罰鍰2,000萬元。公平會也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決定書所附之相關負擔履行情形,業者如未履行,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全聯表示,所有供應商皆是全聯的重要夥伴,秉持與廠商共好原則,並提供消費者物超所值的商品,優惠活動是基於雙方共識下執行。一直以來, 全聯秉持「平抑物價」、「讓利予消費者」的理念販售大宗民生物資, 每每配合政府政策減輕物價飛漲的影響,並力挺農漁民支持認購農漁畜產品,往後全聯仍會繼續與合作夥伴維持良好互動,盡力滿足廣大消費者日常生活之需求。
不滿前妻婚內出軌 綠帽男憤怒挖墳…警調查竟是「過世岳父岳母」
超傻眼!中國北京密雲發生一起挖墳事件,一名男子因為感情問題,酗酒後就破壞前岳父岳母的墳墓,前妻氣得告上法院,要求賠償修墳和精神損失共3萬人民幣。法院經過審理,判決結果也出爐了。密雲法院審理,孫男和王女原本是夫妻,酒後一時衝動,將王女父母墳墓扒下20公分左右的土,之後又馬上恢復原狀。王女不滿孫男的行為,破壞父母墳墓所在地風水,於是將墳墓遷往他處,花費了1.5萬人民幣,並將墳內損壞的物品進行更換。王女認為是孫男挖墳造成物品損壞,費用應由對方承擔,氣得告上法院,要求其賠償修繕墳墓的所有費用1.5萬人民幣,以及精神損失費1.5萬人民幣。孫男則辯稱,因為王女婚內出軌,自己心情鬱悶喝酒,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拒絕王女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後,判孫男應該賠償王女。(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法院審理認為,傳統觀念裡,墳墓是死者的安息之所,是後代追憶、祭奠已逝親人的特定場所,承載著特殊情感,也關乎維護民俗道德和公序良俗。墳墓屬於法律予以保護的特定物,損壞墳墓有違公序良俗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致權利人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痛苦,侵權人應承擔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指出,孫男和王女在婚姻存續期間,不能正確處理雙方矛盾,而採用激烈方式發洩情緒,對化解矛盾毫無益處,也有違善良風俗,勢必會給身為子女的王女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害,故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於法有據,但金額過高,需結合案件具體情況予以酌定。至於王女主張的修墳以及更換墳內物品的費用,因未提交證據,證實與孫男挖墳行為間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係,故不予支持。綜合相關原因,法院判孫男應賠償王女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元人民幣,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本案判決後,雙方均同意,被告主動履行判決義務。
事業未履行結合負擔 有線電視業者大富、凱擘遭公平會重罰1億
公平交易委員會15日第1684次委員會議決議,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因未履行本會99年10月29日公結字第099004號結合案件決定書第五項及第八項負擔,合致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大富媒體、凱擘各新臺幣5,000萬元,共計新臺幣1億元罰鍰。公平會表示,99年間大富媒體為取得凱擘及其旗下12家有線電視系統,向本會申報結合。當時公平會考量大富媒體與台灣大哥大集團間形式上雖屬不同經營主體,惟其等關係密切,為確保結合後凱擘與台灣大哥大旗下有線電視事業彼此獨立經營,避免凱擘在有線電視系統、頻道代理之市場占有率增加,造成市場力量濫用或市場封鎖之疑慮,故於不禁止其結合之決定書中附負擔要求大富媒體、凱擘及其所屬12家有線電視系統如未經公平會同意,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以及凱擘亦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含頻道代理商)聯賣、共同銷售頻道節目等13項負擔。該等負擔均是結合申報過程中大富媒體、凱擘主動提出將予以遵守,本會考量後始同意該結合案。然經公平會調查,凱擘公司旗下12家有線電視業者長期在未經公平會同意之情況下,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台固媒體旗下5家有線電視系統,以及浩鳴旗下2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基本頻道採購、頻道租賃、客戶服務等有線電視重要核心業務共同營運、共用人力資源;同時,凱擘在銷售代理之頻道節目過程中,亦與台灣大哥大集團之優視傳播,以及浩緯、浩鳴等頻道代理商共同銷售頻道,顯未履行上述結合負擔內容。公平會指出,因頻道代理商與有線電視系統屬上下游交易關係,凱擘透過旗下12家系統經營者與其他7家有線電視系統共19家共同經營,再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聯賣頻道節目,已增強其在有線電視產業上下游的市場力量,而有市場力量濫用及市場封鎖之疑慮,例如得以增加其他頻道供應業者營運成本、迫使頻道代理商接受授權條件,或藉由控制頻道上下架等方式,擠壓弱勢頻道生存空間等,對於市場競爭秩序影響甚鉅。公平會說明,凱擘之母公司大富媒體作為負擔履行義務人,卻任由凱擘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共同經營,並與其他頻道代理業者共同銷售頻道節目,未加以管理、監督。大富媒體及凱擘明知99年結合案之限制競爭疑慮至深,爰於當時自行提出獨立經營之相關承諾,並列為結合案件決定書之負擔內容,矢言恪守,本會始同意其等結合。大富媒體、凱擘自應於結合後依承諾履行負擔,惟卻持續從事共同經營及聯賣行為,對於有線電視系統及頻道代理市場明顯產生不利之影響,公平會認為其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甚高,爰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以法定最高罰鍰金額各新臺幣5,000萬元論處公平會強調,本案違法行為甚為隱晦,經多方審慎查證,始確認違法事證明確。公平會最後提醒,公平會作成結合案件決定後,仍會持續追蹤相關負擔執行情形,並不會因負擔時隔久遠而懈怠。參與結合事業如未履行結合案件決定書所附之負擔,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除罰鍰外,另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之處分,參與結合事業應切實守法。
公平會通過台台併「附帶三條件」 台灣大:拚年底前完成整併
台灣大(3045)今(12日)表示,公平會正式宣布附加負擔通過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公司衷心感謝公平會全體委員審議期間之辛勞,並給予本案支持。台灣大將遵循公平會附加負擔之指示方向,力拼2023年底前完成整併。台灣大表示,「新台灣大」將以大幅升級的頻寬、頻譜組合與近千萬的用戶基礎,加速建構「超5G」應用生態系。公平會表示,經分析,台灣大哥大在本結合實施後,透過整合台灣之星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也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射頻設備及核心網路整併亦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落實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具有整體經濟利益。不過結合案實施後,業者家數減少、市場集中度提高,而仍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此外,台灣大哥大集團旗下業務經營遍及多項服務,本結合實施後是否產生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增加之市場力量,延伸到其他服務市場的效果,仍有待觀察。公平會指出,為了消弭上述限制競爭的疑慮,並確保本結合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經審議後公平會決議不禁止本結合案,但從用戶端權益的保障(資費)、服務及網路品質的提升及促進市場競爭三方面,對於台灣大哥大進行附加負擔條件之結合處分。
台灣大今啟動2023年種福電計畫 創造綠電收益呵護慢飛天使
台灣大哥大第七屆「種福電」計畫,今(1日)啟動,預計群募500萬元,台灣大並率先宣布捐出100萬元,號召消費者與能量夥伴共同募資,在受贈公益夥伴「財團法人華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所附設的「由根山居」自有屋頂,建置太陽能板,預計20年可發綠電近180萬度。對於上周傳出公平會認為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有獨特問題,如電信個資是否會用於集團其他子公司等問題待釐清。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在會後受訪表示,台灣大跟momo雖然是關係企業,但彼此獨立,台灣大除了會努力保護用戶個資的企業,也有很多成果,像是反詐戰警服務;在恪遵個資法之時,也會進一步協助其他企業保護個資。林之晨說,對於這樣的見解感到很受傷。公平會在7月19日前有條件通過遠亞併後,同樣有併購案的台灣大哥大及台灣之星相關進度也成為市場關注焦點。公平會則是在7月11日正式受理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一般推估,最晚大約會在9月中旬有結論,但如果無法在時限內調查完畢,則可能需要再延長60個工作日,也就是要到11月中才會有結果。「種福電」計畫自2017年啟動,過去6年實募金額2,865萬,協助6家公益團體20年創造7,285萬綠電收益,生產1,110萬度綠電,減碳效益相當於15座大安森林公園。隨著利害關係人擴大參與,綠能公益模式持續優化,2023年「種福電」計畫,8月1號啟動,預計9月30日前募資500萬元,倡議各界「轉動光能,Break through Sunlight,一起呵護慢飛天使20年未來!」台灣大哥大加碼承諾:每完成一片太陽能板勸募,將購買等量綠電,預計配合2023年「種福電」計畫,加購180萬度綠電,為地球創造綠色能源,也為慢飛天使創造更永續的陪伴。
遠亞併有條件通過 台灣大:相信公平會將高效率加速審查台台併
公平會昨通過遠傳(4904)及亞太電信(3682)合併案,台灣大哥大(3045)今(20日)表示,恭喜也樂見此結果,也相信公平會的高效率必能加速審查公司合併台灣之星案,以使產業發展更積極創新,更邁向永續。公平會分析,存續公司遠傳電信整合亞太電信之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也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核心網路整併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而具有整體經濟利益。但本結合實施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占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有所提高而仍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遠傳電信也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及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之承諾,並承諾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推廣VoLTE服務,持續以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投入企業雲端服務、遠距教學服務、遠距健康照護等應用領域,另將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信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提升網路覆蓋率、傳輸速度及增加容量等措施。公平會在5月16日受理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根據法律規定,公平會需在30個工作天做出准駁意見,此期限可延長一次,合計最長為60個工作天。公平會則是在7月11日正式受理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一般推估,最晚大約會在9月中旬有結論。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也在6月的股東會指出,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一案,已獲NCC核准,雙方董事會也通過新的換股比例,目前尚待公平會與證交所核准。台灣大期待透過產業整併,發揮珍貴頻譜資源整合效益,合併後的新台灣大,將提供3.5GHz之100MHz大頻寬,除大幅提升網路效益,對比兩家公司、兩套基礎建設各自獨立運作,每年將省下1至2億度用電,更有超過900萬用戶可享受更大網之網內互打優惠,經濟弱勢族群獲得更全面的照顧。此外,台灣大廣納多元人才,提供台灣之星員工安定、安心的工作環境,加速企業文化融合,為產業發展、環境永續發揮正向的影響力。
統一290億元併購家樂福案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附加3大負擔+交3年報告」
統一與家樂福公司結合案,公平會在今(5)日第1647次委員會議通過,不禁止其結合,但附加三大負擔並要求交三年報告,以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統一及統一超去年7月宣布,以290億元收購法商持有的台灣家樂福60%股權,交易案完成後,統一集團將獲得全台340間門市經營權。公平會表示,企業結合是兩面刃,一方面可提升經營績效、有效共享資源及增加競爭力;另一方面,如果是大型企業之結合,也可能會產生市場競爭的疑慮或不利影響,所以審慎把關。統一表示其與家福公司結合未改變既有市場結構,且可穩定家福公司之經營,維持企業文化,保障員工及消費者權益,該公司並提出多項承諾以促進整體經濟利益。但供貨商、零售通路同業及各界對於本案仍有相關疑慮,如結合後參與結合事業的零售通路更為完整,市場將更趨集中、統一在上游食品製造產業的重要地位會影響下游其他零售通路同業之經營,及中小型的供貨商是否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的地位等。 因此公平會但對參與結合事業附加三大負擔:一、 為避免結合事業利用其通路商之優勢地位強推自有品牌或無正當理由對供貨商為差別待遇之行為,並保障中小型供貨商之權益:(一) 家福公司給予統一企業公司的商業條件,相較於相當地位的供貨商,不得有明顯優待或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行為。(二) 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家福公司應維持平均月進貨金額低於新臺幣100萬元之中小型供貨商設置專案,並確保此等專案之修改或替換,不會對中小型供貨商更為不利。(三) 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家福公司無正當理由或未予合理通知時,不得終止或將任何中小型供貨商自供貨商名單中除名,倘有終止或除名情事應附理由,並允許該中小型供貨商向家福公司請求覆審。二、為避免結合事業線上線下全通路快速整合發展及通路集團之跨業經營策略,形成潛在性的買方力量集結,進而採取共同採購及行銷策略,或增加對供貨商之談判力量,甚至限制下游通路市場之競爭:(一)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家福公司與統一超商公司不得向個別供貨商協商「共同採購」,但若是供貨商自行提出者或其他非因家福公司、統一超商公司之原因所採行者,不在此限。(二)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家福公司股份總數至多30%得由統一超商公司持有或取得;家福公司之董事席次應維持超過三分之二不得由統一超商公司之董事或總經理擔任;擔任家福公司總經理及經理人者,應於任職前2年及任職期間無擔任統一超商公司之總經理或經理人情事。(三)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家福公司對於個別供貨商所取得之附加費用,不得任意提高。但基於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不在此限,惟應由供貨商自由選擇及決定是否使用該項服務,且須事先取得供貨商之同意。(四)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家福公司對於年度供銷制度之變更,對於供貨商而言,不得更為不利。但基於合理商業考量、經供貨商同意或追求消費者福祉者不在此限。三、統一企業公司在結合實施之次年起3年內,於每年6月1日前,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成果報告送交公平會備查。公平會進一步指出,統一企業公司在申報結合的程序中,主動提出保障中小型供貨商權益之強化措施,並承諾多元進口商品經營方式、支持公益活動、支持有機商品與生態農法商品等,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公平會希望此一結合,也能帶給業者、消費者、社會大眾多贏的綜效。
統一209億併購家樂福 公平會宣布「有條件通過」
公平會今(5日)宣布統一企業公司與家樂福公司結合案,經第1647次委員會議通過,但對參與結合事業附加負擔,以確保兩方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公平會表示,企業結合是雙面刃,一方面能提升經營績效、有效共享資源及增加競爭力,卻也可能產生市場競爭疑慮或不利影響。而統一以290億收購台灣家樂福60%持股案,對於民生消費、供貨商及其他流通同業影響重大,經諮詢通路同業、邀集上游供貨商所屬公公(協)會、學者專家、產業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等各方充分討論後,通過結合案。公平會指出,統一表示與家樂福結合未改變既有市場結構,又可穩定家樂福經營、維持企業化文、保障員工及消費者權益,另提出多項承諾以促進整體經濟利益。但考量其結合使市場更集中、統一之上游重要地位影響下游其他零售通路,及,及中小型的供貨商是否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的地位等,因此作出不禁止其結合,但對參與結合事業附加負擔之決議。
建築師考題遭洩!800多元就可到手 偷拍27人慘了
大陸《揚子晚報》17日報導,2021年5月大陸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開考前夕,發生相關試題在網上兜售,幾經轉手,層層分包,最後有的考生只需花費200元(人民幣,下同)便可共用試題及答案事件。驚動大陸住建部和公安部,經偵查發現,這起組織考試作弊案涉及9省16市。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檢察院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處相關人員拘役6個月至有期徒刑6年不等刑罰,併科罰金。2021年5月28日晚,考試的前一天,「海濤」(文中人員均為化名)拿出手機習慣性地掃了一眼備考群,發覺群裡多了些消息。這是一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備考群,群內大多是考生,其次是培訓機構的老師。海濤看到,有人聲稱自己發在群裡的題目是明天的部分試題,只要200元就能幫考生順利通過考試。群裡所謂的試題並不完整,題目和答案以關鍵字的形式呈現,似乎是專門編輯讓考生更容易記住。海濤雖對試題抱有懷疑,但還是記下了幾道試題。第二天第一門考試時,海濤一眼就認出試卷上的題目與備考群中發佈的題目一模一樣,群裡發的果然是真題。答完考卷,海濤衝出考場,打開手機,備考群裡炸開了鍋。海濤聯繫發題人,付款200元後,對方發來第二門考試的考題與答案,告知其第三門考試的答案將在第三門考試當天發送到海濤手機上。對方沒有食言,下午的考題全部被押中。同年5月30日凌晨,海濤也收到了第三門考試的考題與答案。據指出,考試前,一名外號叫「二師兄」的人聯繫到阿浩。「我知道你是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點負責人,有機會接觸到試題,三門45萬元,你把試題拍下來就算完成任務,賺不賺?」「二師兄」說明來意。阿浩是西安某大學的一名幹事,45萬元讓他頗為心動。阿浩也清楚這錢不好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是大陸國家級考試,試題屬於國家機密,開考前試卷是密封狀態,拆開密封袋偷拍試卷是要坐牢的。「二師兄」表示不難解決:他將提供專用拆封工具,很難看出破綻。阿浩決定博一把。5月15日,「二師兄」駕車到西安與阿浩碰面,將用於偷取試卷的工具交給阿浩,阿浩將工具藏匿在宿舍內。考試前一天,大陸2021年度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試卷運抵西安該大學考點保密室。阿浩藉機來到保密室,將試卷裝入黑色布袋後迅速離去。為了隱瞞犯罪行為,阿浩故意延後了保密室監控開啟的時間。回到宿舍後,阿浩用手機將三套考卷全部拍下來後,用「二師兄」提供的工具將試卷袋重新封好,後返回保密室將試卷放回。20分鐘後,「二師兄」來到校門口,看過試題後,「二師兄」扔給阿浩一個裝滿45萬元現金的雙肩包。「方方」從事資質考試培訓工作,他向女友張婷透露培訓班火爆的原因:正常培訓只是幌子,賺錢靠的是組織作弊。方方告訴女友,已花大價錢搞到考試試題,需要找一個信得過的人監督槍手和考生防止洩題。「別讓他們拍試卷,等槍手把答案做出來後,你把答案傳給考生就行。」糊塗的張婷接下了活計。考試當天,作弊行動被畫分為多個組別:答題、編輯、投遞……為更好完成任務,張婷還讓姊姊一起幫忙。最終,作弊考生均順利「過關」。因為身形肥胖,組織考試作弊圈子裡都戲稱大江為「二師兄」。事實上,他因晚期腎癌而造成全身水腫。因看過有人因濫賣考卷答案入獄,大江堅守「底線」。一是控制下線數量,二是挑選不濫售、守規矩的合作夥伴。因此,他是圈裡的「常青樹」。為了多賺點錢,這次大江不再守「規矩」了,通過郵箱、QQ、微信傳送,一筆筆贓款不斷打進他的帳戶。與此同時,公安機關網安支隊在網上巡查時發現異常。後大陸住建部向公安部報案,公安部掛牌督辦。經過細緻偵查,一起橫跨9省16市的特大考試作弊案被破獲。很快,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至宿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經審查,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組織考試作弊罪對阿浩、大江、方方等27人提起公訴,並結合案件事實、情節及相關人員認罪認罰情況依法提出量刑建議。日前,法院審理後判處相關人員拘役6個月至有期徒刑6年不等的刑罰,並處以罰金。承辦檢察官稱,大陸《刑法》規定,在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等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大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通過作弊參加考試的考生,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並將計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十年拚出台灣綠電融資市佔第一! 永豐銀曹為實:2024年挑戰千億
十年拚出「有利可圖」台灣綠電融資市佔第一!永豐金(2890)子公司永豐銀行董事長曹為實今天(15日)率經營團隊宣示,2024年光電融資餘額挑戰千億元,「盡力而為成永續減碳領頭羊」,並與Discovery合作拍攝《未來製造大揭密:綠色行動力》,陸續於海內外頻道播放,行銷桃園高中、蝦養殖等台灣太陽能與在地產業結合案例故事於國際。永豐銀行自2013年起啟動「太陽光電設備融資專案」,為國內金融界首家投入太陽能光電融資的金融機構,迄今融資餘額逾700億元為市占率第一,領先第二名他家銀行的550億元;截至今年10月底,融資合作光電廠逾6,900座、裝置容量2.68 GW(Gigawatt;百萬瓩),超越一座核能發電廠的裝置容量、可抵銷的碳排放量效益,等同種滿4個台北市面積的樹木。永豐銀行在「綠電融資」餘額逾700億元市佔第一。圖左起為永豐銀行資深副總經理張升寶、董事長曹為實、資深副總經理王啟志與副總經理廖嘉禾。(圖/李蕙璇翻攝)永豐銀行董事長曹為實表示,錢有4隻腳人只有兩隻腳,永豐從2022年到24年的三年營運計畫著重在綠色金融,透過融資信託掌握二原則「有成效、有永續」的話,四隻腳會比2隻腳做的更有效,目前永豐銀做到領頭羊,將更進一步用市場力量、產品、交易所等,帶動同業、客戶到競爭同業到提供信託綠電交易平台,就是要讓大家知道綠電是「有利可圖,太晚做會後悔」。永豐銀法人金融處副總經理廖嘉禾則指出,永豐銀這五年來在股東權益、每股稅後盈餘EPS貢獻表現,也是顯著持續成長,從第一案台南養羊舍屋頂型太陽能光電的融資500萬到現在逾700億元,近十年來成長快速,發電量也從800萬度到1.9億Gigawat。而且綠電的買家、賣家、用家需求日高,永豐銀也看到綠電市場,遂於2022年第三季起和南方、陽光伏特加等三方合作售電綠電交易平台,由永豐銀專責信託機制服務。接下來推動永續下一步更要發揮想像力,從國內2022年上半年的統計數據來看,綠電來源最多為太陽能,其次為水力、廢棄物、風力、生質能與地熱,永豐銀今年也首度跨足到地熱發電,案場為在台東鹿野的溫泉來源,將可供24小時的綠電儲能。
公平會:統一併家樂福案已遞件 正請業者補件中
統一集團7月宣布以290億收購台灣家樂福6成股權案,公平會副主委、發言人陳志民今日表示,目前該案已遞件,但要求業者補件,將待業者完成補件之日起算30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60天。公平會今召開執法30周年回顧及前瞻學術研討會,陳志民接受媒體訪問,談及統一收購家樂福案件的進度,回應正請業者補件中。東華法律教授石世豪說,若沒及時結合,有「看不見的成本」,業者應會高度配合。前一樁落幕的通路併購大案是全聯取得大潤發95.97%股份結合案,公平會召開委員會議在7月13日決議不禁止結合,附加7大負擔,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公平會表示,統一併家樂福案後續若實際啟動審查,將從垂直結合、水平結合、綜效等3面向著手進行。
公平會否決「錢好」合併 錢櫃提告敗訴
錢櫃、好樂迪合併案4度遭公平會否決,錢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命公平會准許合併,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錢好合併案有顯著限制競爭之虞,恐排擠其他競爭對手,或損害消費者權益,26日判錢櫃敗訴,可上訴。公平會審查錢好結合案,分別於2007年、2008年、2009年否決。錢櫃2019年2月27日再次提出申請,公平會認為,錢櫃及好樂迪營業額在視聽歌唱業排名第一、第二,市占率加總後約4成5,尤其在雙北、桃園、新竹等地屬高度集中市場,結合後將具有主導力,恐影響上游業者議價能力,以及一般消費者的權益,整體經濟利益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予以否決。結合案第4次遭否決後,錢櫃提起行政「課予義務」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否決處分,命公平會作成准許結合的行政處分;若合議庭認為不符要件,備位聲明請求撤銷否決處分。北高行認為,依《公平法》規定,事業結合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並等待一定期間,若主管機關未提出異議,等待期滿後即可結合,不必等主管機關表示,此與人民基於法律上依據,請求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的情形不同,不符「課予義務」訴訟要件。此外,公平會依107年度「視聽視唱業」稅務統計資料,錢櫃、好樂迪營業額分別占市場總營業額26.06%及19.29%,另引用美國司法部HHI(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分析,認定錢好結合後,行使市場力量的可能性極高,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北高行指出,公平會認為視聽歌唱業參進成本高,潛在競爭者參進意願低,如准予結合案,對整體市場或消費者造成經濟利益,明顯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且沒有補救措施,依《公平法》第13-1條規定禁止錢、好結合,並不違法,遂判錢櫃敗訴。
准了!台新金併保德信 公平會放行
公平會今天通過台新金與保德信結合案,認為結合無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公平會指出,台新金控公司所屬子公司營業項目主要為銀行業及證券業等,而保德信保險公司為經營人身保險業,是台新金控公司與保德信保險公司間係屬多角化結合,雖然台新金控公司原本有朝保險跨業發展計劃,但均未能取得保險執照,透過本結合案,使台新金控公司得參進保險市場競爭。此外,公平會觀察,台新銀行經營保險代理人業務,屬保險業下游銷售通路,結合後台新金控公司將同時跨足保險商品與銷售通路,而產生垂直結合情況。公平會認為,保德信保險公司若只透過台新銀行銷售保險商品,或台新銀行只銷售保德信保險公司保險商品,則台新金控公司須犧牲原本銷售其他保險公司商品收益,保德信保險公司也須犧牲透過其他通路銷售商品收益。公平會審查結果認為,本案結合無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純網銀第一家上線「將來銀行」有望奪標 總經理劉奕成出任
純網銀「將來銀行」已於今年1月31日率先取得經濟部核准設立登記,現在只要等待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最重要一關,便可加速開業時間流程。據悉董事會通過總經理由籌備處執行長劉奕成擔任,該案將送至銀行局審核認定。金管會2019年7月30日宣布樂天銀行、將來銀行(Nextbank)與連線銀行(Linebank)共三家取得純網銀執照申請許可。12月18日公平會通過將來、連線銀行兩件純網銀的結合案。而樂天銀大股東國票金控董事長魏啟林過年前1月15日曾透露「最快6月,可望7~8月開張」。三家純網銀團隊皆積極準備營業執照相關申請資料而預定今年正式上線開幕,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說時程可能為下半年。目前將來銀行已取得經濟部核准設立登記,若是審核作業順利的話,可望成為國內第一家開業的純網銀。將來銀行董事會決議由籌備處執行長劉奕成出任總經理。(圖/馬景平攝)根據金管會的「設立純網銀銀行流程及許需時間」資料,三家純網銀團隊從報請金管會同意預定名稱、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設立名稱預查、設立銀行籌備處/存入資本、向金管會申請純網銀、金管會審查設立許可、經濟部商業司核發公司設立登記到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等七關,逐一取得同意及核發相關證明之後,才可開始營業。據了解,將來銀行於去年11月28日董事會中決議,原籌備處執行長劉奕成出任總經理,梅驊則改任執行副總經理,籌備處團隊也於過年前搬遷至敦化南路新址。右起為「將來銀行」籌備處執行長劉奕成、董事長鍾福貴及總經理梅驊。(圖/報系資料照)將來銀行股東則為中華電信41.9%、兆豐銀行25.1%、凱基銀行7%、全聯9.9%、新光人壽10%、新光銀行2%、新光保全1%、大台北瓦斯1%、關貿2.1%,由於股東有公股公司成分,為外界視之國家隊純網銀代表。金管會是於2018年11月中至2019年2月中開放申請純網銀審查,共收到樂天銀行、將來銀行(Nextbank)與連線銀行(Linebank)三家業者申請,由於原先金管會預計發出2張純網銀執照,為三搶二局面,最後則是申請業者皆獲通過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