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法
」 NCC 國民黨 立法院 民進黨 黃國昌卓內閣首次完整會期來了 吳思瑤喊預算會期拚4人事案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2日表示,新會期是閣揆卓榮泰內閣第一個完整會期,目前已盤點超過40個以上優先法案,黨團會在開議前再度過濾先後順序,並向外界說明。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2日報到,由於本屆「三黨不過半」,執政的民進黨在第一會期略顯頹勢,外界對新會期能否將執政團隊優先法案如期如質通過,仍持觀望。據了解,以人事同意權來說,新會期有4項人事案值得關注,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第14屆考試委員、2024年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儘管前2項已於第一會期送案,迄今卻因爭議不休,尚未排入,這會期再新增2項,尤以大法官人事案迭有爭議,第二會期拚全數通過,難度不小。對此,吳思瑤強調,第二會期主要是預算會期,但光預算案,就不光是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還有撥補台電公司新台幣1,000億元的2024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案、第5期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2024國營事業預算案等,4項都會一併處理。吳思瑤直言,光4個預算案及4個人事同意權案,便已壓縮本會期的法案審查空間,加上第二會期是新內閣組成後的第一個完整的會期,各部會仍把握最後時刻,前仆後繼地爭取排入優先法案,搶在會期送入立法院,而民進黨團過濾後的優先法案,也會在開議前提出清單,屆時就會跟外界做完整說明。吳思瑤說,民進黨團本會期的優先法案思考方向有三:必須「福國利民」、「照顧人民」及「國家安全」。她舉例,2024巴黎奧運結束後,賴總統宣示全力推動國民體育,其中攸關「體育及運動發展部」成立的4個周邊組織法,當然是本會期重點。吳思瑤指出,新會期還有讓老舊住宅能加速都更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也因應時代所需有望修法,藉以放寬都市更新適用範圍,讓老舊住宅能加速都更。她強調,第一會期未完成的《學生輔導法》、《消防法》等,也會列入優先法案項目之中。
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鄭文燦貪汙弊案開接押庭!桃園地院突宣布「閉門審理」拒旁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爆貪汙弊案,於擔任市長期間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昨(27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桃園地院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桃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突然宣布採「不公開審理」,引起外界質疑聲浪,對此桃院也回應了。回顧該案,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疑似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涉貪,檢方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7月11日裁定收押,而桃檢前往其住處展開搜查時,竟在鄭文燦的主臥室搜出現鈔678萬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桃檢昨(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經4小時的接押庭庭訊,法官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被關押在桃園看守所長達48天,鄭文燦終於能暫時擺脫牢籠返家。不過令人疑惑的是,桃園地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派遣法官廖奕淳擔任受命法官,而檢方則出動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檢察官,但就在開庭前,法官卻無預警宣布「不公開審理」,只是撇除特定條件外,法院審問應以公開為原則,但桃院未給任何理由便閉門審理,恐讓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院今天凌晨表示,由於該案為「審判期日前」的訊問程序,不列入《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因此不在公開範圍內。
國民黨批國家機器背後操作罷樑案 中選會嚴正駁斥
國民黨團17日召開「中選會無視行政倫理介入基隆罷免?揭開惡罷黑幕,正面迎戰國家機器!」記者會指出,中選會自罷免案連署文件查對過程中,用各種手段試圖放水,質疑國家機器從中干預,有違中立、公正原則。對此,中選會發出聲明指出,各地選委會依法是「選務一體」,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監督。中選會週五審議通過有關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提案,並公告將於10月13日期進行投票。國民黨形容此次的罷免案,猶如罷凌案,罷免團體隊對於謝國樑市長的侮辱、跟騷,與霸凌有何不同?藍營指出,這是一場對抗罷凌的行動,呼籲基隆鄉親們務必保護好好做事的人,投出「不同意罷免票」,杜絕霸凌。對此,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由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為公職選罷法第6條所明定;至市縣選委會是中選會所屬機關,則為中選會組織法暨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準則所明定,且中選會與所屬各地選委會依法係「選務一體」,例如:公職選罷法第7條明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中選會指出,市縣選委會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之監督,亦為公職選罷法第7條所明定。另各項選務辦理期間,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除依法令調兼各級政府職員外,市縣選委會依法於鄉鎮市區設辦理選務單位,即鄉鎮市區公所設置選務作業中心皆有其法定應辦事項。如鄉鎮市區公所應負責選務人員招募、投開所場地洽借等各項選務,而該等選務之辦理,亦受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之指揮、監督與監察,均為公職選罷法所定;基此,「選務一體」既為法律所定,則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所有選務人員均應依法律、法規命令與相關函釋辦理選務,並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法令規範,俾符法制自屬當然。
綠想開臨時會卻沒送連署提案 藍再批搞小動作「甩鍋」
民進黨團近日多次強調,已經函立院院長韓國瑜要求協商召開臨時會,處理NCC委員及考試委員人事案,不過,按照立法院組織法規定,黨團要求開臨時會,必須先送連署提案,立院院長才能召集朝野進行協商,但立院高層透露,目前還沒有看到綠委的連署開臨時會提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質疑,民進黨團一直喊要開臨時會,但是僅「發函」卻未提出連署開臨時會的提案,其實就是想搞小動作,欲將NCC委員及考試委員人事案沒過的責任「甩鍋」給在野黨,也難怪韓院長方面也無法做任何回應、無法召集朝野協商。資深立委指出,立院組織法第六條明訂,立院召開臨時會,是依照憲法第69條規定進行之,臨時會開會討論事項,以朝野議決的「特定事項」為限,因此,臨時會究竟要處理什麼,必須先進行朝野協商,視協商結果而定。不過,立院組織法第六條也規定相當清楚,如果立院要開臨時會,必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而為之,這也就是林思銘所謂的「立委連署開會提案」。該立委表示,如果要開臨時會,一定要有四分之一的立委連署提案,僅憑黨團公函,恐怕韓院長難以依法召集協商。該立委認為,民眾黨已經明確表示拒絕開臨時會,因此不會找國民黨立委連署提案開會。多數國民黨立委則因反對「臨時會常態化」,並且對NCC新委員名單相當有意見,主張新會期開議後,嚴格審查。因此,藍委自然也不會連署臨時會。該立委表示,「誰執政誰負責」,民進黨是執政黨,若認為「臨時會」非開不可,當然要主動提案連署召開臨時會,才能儘快要求韓國瑜主持朝野協商,但民進黨團卻「只發函、不提連署開會提案」,在野黨自然會質疑「搞小動作」「為累積相罵本」「還是綠委屆時都不在立院根本開不成」,也難怪不論是韓國瑜、或藍白黨團,都仍在觀望看綠營黨團究竟想怎樣,不排除綠營也無意開臨時會的可能性。立委指出,NCC眼看情況不對,早已自行解釋,不論NCC委員是否全數補齊,都不會影響蘋菓新手機上市的審查工作,考試院長黃榮村日前也表示,今年底最後兩像國家考試「地方特考、離島特考」典試案,考選部都已經送考試院院會審查通過,已展開典試委員遴選,指示相關單位提前因應考委人事案的變數,避免影響考生權益,國考將如期舉行,考生不必憂慮。既然NCC及考試院都有應變作為,執政黨立委卻仍未連署提案要求開臨時會,在野黨也沒必要急,就靜待民進黨團何時提出連署提案書,再配合參加協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重申,民眾黨反對開臨時會,並喊話行政院,立院新會期審查NCC委員的前提,就是先把不符合資格的主委候選人翁柏宗撤回並重新提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表示,民進黨團已在8月2日「正式去函」給韓國瑜,要求針對NCC及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案,盡快朝野協商。她並強調,立院應該善盡憲政機關的「忠誠義務」,不能因立院延宕不行使人事同意權,導致考試院、NCC空轉虛耗。
人事案陷僵局NCC委員剩3人 媒觀籲儘快審查確保正常運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由7名委員組成,7月底時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林麗雲任期已滿,NCC人事案目前陷入僵局,行政院日前雖指派前副主委翁柏宗代理主委,但1日起委員只剩3人,且缺乏傳播專業背景委員。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媒體改造學社共同發出嚴正聲明,強烈呼籲朝野各方儘快開啟人事案審查,藉由公正中立專業之把關,選擇出適任的新任委員,以確保NCC正常運作。依據《NCC組織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包括通訊傳播監理政策、制度之訂定及審議,重要計畫及方案之審議、考核,網際網路傳播政策、制度之訂定及審議,相關法令之訂定、擬訂、修正及廢止之審議,通訊傳播業務之公告案及許可案等,皆需由委員會議通過。然而,8月1日後僅靠延任之代理主委召開委員會議和內部分層負責,缺乏傳播專業背景之委員,專業性、正當性與代表性均嚴重不足,將導致NCC實質運作的極大缺陷。聲明稿內容表示,NCC作為國家通訊傳播的主管機關,其獨立性、專業性與功能性至關重要。不論是對網路、通訊、傳播等重大政策之決策、通訊傳播業務之審議,或是對民眾反映的陳情處理,都需要一個正常運作、反映專業分工與多元代表性的委員會,來保障其有效性。聲明稿內容續指,NCC組織法要求委員具傳播、電信、法律、財經等專業,顯示NCC在重大決策上需要完整委員會之支持,亦即需兼具各種專業組成之七名委員,以落實其多元合議與民主審議之精神。我們希望各黨皆能以民眾福祉及社會公共利益為重,儘速推動新委員人事案之同意權審查。請各方摒棄政治角力,回歸公共利益考量讓NCC能夠恢復正常運作,繼續為台灣的通訊和傳播環境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與職責。聲明稿內容表示,近年社會各方對NCC委員及委員會獨立公正性之質疑,因此也呼籲行政院跟立法院回歸職權行使,秉持專業與公正之原則,行政院提名適格人選以回應社會對NCC委員中立、專業、與公正性之要求,並以高標準屏除政商介入及政治控制;而立法院也應秉持公正與專業性審議每一位被提名人,而不應消極且無止盡杯葛,落入癱瘓NCC、違背社會公共利益之惡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媒體改造學社也再次呼籲,請立法委員們以國家和民眾的福祉為重,儘快開啟NCC新委員的人事同意權審查,確保NCC的正常運作與獨立性,讓台灣的通訊傳播環境能夠健康發展。這是對民主社會和公共福祉的基本保障,不容忽視。
翁柏宗任NCC代理主委 黃國昌批他腐敗「綠媒小弟」
行政院30日發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日於臉書發文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認定的NCC代理主委,一直就是綠媒的小弟,他指出最顯著的例子,不外乎是在鏡電視醜聞中,自甘墮落充當鏡週刊社長裴偉的報信小弟,更說這不僅只是違法濫權,更是腐敗至極。黃國昌痛批,「卓榮泰違法任命的NCC代理主委,一直就是綠媒的小弟」,他認為,這位由總統賴清德身邊寵臣欽點的NCC主委,依照立法院在7月26日三讀通過的NCC組織法,根本已不具備擔任NCC委員的資格。不過,黃國昌說,已然當自己是太上院院長的卓榮泰,還是悍然決定凍結新修正NCC組織法之實施,任命翁柏宗擔任代理主委,直到卓榮泰滿意為止。黃國昌指出,這位翁柏宗何以受到民進黨高層如此之青睞?理由無他,就是秉承上意,使命必達,所謂NCC委員獨立性之要求,不過是笑話。黃國昌進一步表示,最為顯著之例子,不外乎在鏡電視醜聞中,自甘墮落充當裴偉的報信小弟。在整個審議過程中,不斷穿針引線、違法洩密,時時向裴偉報告進度。他怒批,即使如此的醜行遭到揭露,還能厚顏無恥地辯稱,裴偉簡訊的「形式真正性尚待審酌,如果連形式真正性都無法確定,就沒有具體事證」。等到他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證實這些揭露醜事的簡訊都是真的,翁柏宗就躲起來逃避。黃國昌怒批,能夠搞到讓一位當時堂堂的NCC副主委淪為通風報信的小弟,也無怪乎當時裴偉敢囂張地傳達「這是總統的旨意」、「不管誰當行政院院長,鏡電視執照都是要通過的」。黃國昌表示,在NCC組織法修正通過後,卓榮泰本該撤回翁柏宗的主委提名並重新提名;卓榮泰不但沒有撤回,反而變本加厲違法任命其為代理主委。黃國昌說,這不僅只是違法濫權,更是腐敗至極。早已將「黨政軍退出媒體」拋諸腦後的民進黨政府,更已墮落到找個聽從黨意的跑腿小弟來為綠色媒體集團服務。無怪乎兩位出身傳播媒體界的NCC委員,也忍不住戳破國王新衣,直指「政媒共生集團,嚴重扭曲台灣政治清明,侵蝕台灣民主與社會正義,已成為台灣當今社會民主重大威脅之一」。最後,黃國昌嘆,這是國家的悲哀,更是台灣民主的悲哀。
行政院指定翁柏宗代理NCC主委 黃國昌:利用新法實施前走小路鑽小門
行政院30日發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知道這個消息時,許多委員都感到震驚,行政院想要利用新法還沒公告實施的空隙進行操作,等於「走小路、鑽小門」,更質疑行政院指定曾捲入重大弊案的翁柏宗擔任此位是否適合,他也請行政院說清楚到底是誰做的決定。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立委陳昭姿、立委張啓楷31日召開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對於行政院發函無視之前立法院刪除的萬年條款,指定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一事。黃國昌回應,昨天看到新聞時,其實非常多委員感到震驚,理解行政院表面提出的理由是因為新法還沒公告實施,依照舊法規定,他們本來就可這樣做,但立法院7月16日三讀已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立法者所傳遞的意志跟做成的決議,已經非常明確。黃國昌表示,過去NCC組織法,這種獨創、完全不合理的萬年條款,應該予以廢止,針對新任命的NCC委員也有連任、不得再任的限制條款,當立法院所作出的決定是如此明確,行政院想要利用新法還沒公告實施的空隙進行操作,等於「走小路、鑽小門」,無視立法院所做的決定,「覺得非常遺憾,且無法接受」。黃國昌說,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行政院指定的代理主委竟然是翁柏宗。他指出,翁柏宗擔任副主委時曾捲入重大弊案,訊息洩露NCC針對電視台執照審查的機密,搞到連翁都承認必須要迴避,但這種捲入重大弊案的人,竟被行政院指定當代理主委。黃國昌質疑,「翁柏宗的政治後台是很硬嗎?還是他已經透過在我們的層峰,非常有影響力的人,被有限電視媒體集團的大佬指定,要擔任未來主委的人?是這樣嗎?這樣的人事任命跟決定適合嗎?」他也請行政院說清楚講明白,到底是誰做的決定。
兩位NCC委員表卸任建言 盼新聞市場擺脫惡性循環
國家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林麗雲與王維菁,將於今(31)日結束NCC委員任期,他們針對立法院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下一屆新任委員人選至今仍未排入國會審查等問題,聯名提出卸任建言。林麗雲與王維菁表示,呼籲立法院朝野政黨儘快開啟NCC委員人事同意權之審查,以解決依舊法延任委員其缺乏新民意基礎與政治正當性之問題。並提醒,延任委員會目前由兩位電信、一位法律以及一位經濟專長之委員所組成,沒有任何傳播專業委員,因此將使未來NCC監理與審理傳播相關案件時,缺乏專業性、正當性及代表性,而傳播類案件佔通傳會業務量比重最大,由無傳播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審議傳播監理案件,恐將引發更多社會質疑與混亂。再來兩人表示,台灣新聞頻道市場過度競爭故獲益分散,致使新聞台仰賴業配、置入及政府標案,甚至逐步形成台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了藉由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與政策等,嚴重扭曲台灣政治清明,侵蝕台灣民主與社會正義,已成為台灣當今社會民主重大威脅之一。此外,他們認為,由於政媒集團化,導致台灣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逐漸失去公信力與社會影響力。台灣新聞頻道政媒集團化與高度政治化,讓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也導致台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世界排名倒數,觀眾不耐且逐步流失,新聞台喪失其實質社會影響力,逐漸難以與網路的多元立場及百花齊放競爭,為台灣民主的另一危機。接著,林麗雲與王維菁,針對台灣電視新聞市場過度飽和及惡性競爭問題,作為台灣廣電媒體主管機關,NCC應有其嚴肅責任,在新聞頻道市場結構上應有相關擘劃,像是改善進退場機制,包括檢討現行申設、評鑑、換照機制之實質效能,研析更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建立公正的評鑑指標與評分,並公開評分質、量化結果,促進社會參與並達到社會共管。此外,也應定期提出電視新聞市場結構多元性分析報告,檢討台灣電視新聞頻道數量與競爭結構之較適規模等。最終,林麗雲與王維菁強調,新聞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表達和參與公共事務的主要媒介,也是重要的言論公共領域,期盼未來台灣電視新聞市場能逐步擺脫過度競爭、市場失靈的惡性循環,同時避免政媒掛鈎與金權共生,以善盡新聞媒體對國家社會的民主守望監督之責。
iPhone16仍有望上市 NCC修正委員不足之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位委員即將於今年8月1日卸任,行政院提名人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將無法依規定召開委員會議,恐影響iPhone16認證上市,NCC於26日提出修正要點,並喊話應盡速通過新委員審查。NCC指出,因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依NCC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於26日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提到,該要點修正後,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也表示,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iPhone 16上市恐受修法拖延 NCC:儘量設法解決
立法院昨(16日)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之條款,故NCC八月將只剩3名委員,恐無法運作,外界關注是否影響iPhone 16上市時間。對此NCC主任秘書黃文哲回應,確實可能受到影響,會盡力想辦法解決,避免民生業務受到影響。立法院16日院會時,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條文,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刪除現階段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之的萬年條款,若在7月底前無法通過NCC繼任委員名單,8月後有段時間委員會只剩3人,導致委員會無法順利運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黃文哲說明,只剩3個委員無法開會,目前也正在想辦法,針對內部的分層作業、負責事項等進行重新規劃、調整,會在法律範圍內盡可能的持續運作。9月將迎來iPhone 16全球上市,按照NCC法規,進口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芽),都需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由NCC委員會審議通過,才能進行販賣,故外界擔心NCC委員會空轉是否會影響新機上市。
iPhone16恐無法上市?剩3委員不能審型式認證 NCC主秘回應了
立法院會昨(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7名委員任期,自一任4年且屆滿得連任的規定,修正為一任4年且最多僅能連任一次,代表NCC7月底前確定僅剩3位委員,無法審理議案。針對iPhone16上市的型式認證是否受影響,NCC主秘黃文哲回應了。據了解,目前NCC的7位委員中,有4人將於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行政院4月底公布新人事案,提名翁柏宗、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等4人擔任下屆委員,並指定翁為主委、陳為副主委。不過,國民黨團提案將NCC委員提名暫緩列案,經表決國民黨9票、民進黨8票、民眾黨棄權,通過提案。NCC副主委翁柏宗當時表示,依照現行組織法規定,NCC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若立法院修改組織法,NCC尊重其職權。翁柏宗也直言,「委員出缺,未來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因為這些東西都需要型式認證」。NCC說明,根據目前法規,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須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才能販賣。NCC舉例,尚未取得型式認證的新款手機,第一支手機要進口到台灣時,要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時要經委員會確認,如果人事案卡關,僅剩下3名委員,便無法審理相關議案。如今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代表NCC在7月底確定將僅剩3位委員,無法審理議案。對此,黃文哲今(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按照程序,只剩3個委員無法審理議案,現階段「iPhone 16無法通過型式認證」,目前正想辦法調整相關程序,盼在法律許可下讓部會正常運作,詳細將於下週再行報告。
立院修正NCC組織法 陳耀祥、翁柏宗確定7月底「須」走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表示,原本藍綠黨團對於NCC委員現行產生的方式都並不滿意,國民黨團主張依照政黨比例產生,民眾黨團則盼比照公視董事成立委員會審查,但因部份NCC委員任期到七月截止,藍白有共識先處理NCC最具急迫性的問題,也就是刪除NCC委員萬年條款,暫時不動NCC委員由政院提名的部份,未來再繼續研議。立院昨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原任委員在新委員產生前可延任的規定,也是外界所謂的委員萬年條款,一旦總統明令公布,不僅NCC現任主委陳耀祥7月底就必須卸任,連原本前任閣揆提名的繼任主委候選人,在野黨也很有意見的現任副主委翁柏宗,因為已任滿兩屆,也必須下台。翁曉玲也呼籲政院應思考重送主委及委員名單,並且先與在野黨溝通,呼應民意要求。對於NCC萬年委員條款被刪,立委葉元之表示,NCC有萬年委員非常奇怪,民主社會絕對不會接受,因為任期制應該是民主國家的基本慣例,連總統都有任期,考試院、監察院及大法官等其他相關機關之委員,若立院不同意,也都不能延任,NCC自然也不例外。立委翁曉玲說明,具他瞭解,原本立法者訂定「萬年條款」的原意是盼NCC委員「如果」做得不錯,經驗可傳承下去,但NCC獨立性已引發嚴重爭議,民意期待NCC委員回歸任期制,立院也呼應民意,修法刪除萬年委員條款。她同時表示,根據修法內容,若NCC委員未來在任期中途離職,繼任委員也只能將原本該委員遺留未完的任期做完,而非從上一位委員離職之日起再做四年,而且這是民進黨立委的提案。國民黨團日前撤回原先主張的NCC委員依政黨比例條款產生,民進黨大酸藍營是因為在「憲法法庭」接受震撼教育,心知該主張未來一樣會被大法官打臉「怕了喔」,但翁曉玲今天表示,NCC委員產生方式,藍綠都不滿意,但究竟該如何處理,黨團還會再做討論。至於閣揆卓榮泰對於前任閣揆陳建仁提名的NCC委員一直未明確表態,直到立院本會期即將結束才表示「接受」。翁曉玲說,不難看出卓對陳建仁提的名單也不盡滿意,但儘管NCC委員將進入實質審查(舉行臨時會或立院下會期),陳耀祥、翁柏宗等四位立委確定將在7月底前卸任,他呼籲民進黨仍應思考重提委員名單,並且先與在野黨溝通。翁曉玲接受「誰來早餐」節目訪問時,也被問到立院昨日處理NCC組織法修正案的過程確實非常驚險,她解釋,表決時,贊成與反對者僅差一票,主因在民眾黨希望NCC委員組成方式在這次修法時就一併處理,比照「公視模式」產生,但國民黨希望先維持目前政院提名的模式從長計議,民進黨立委雖棄權,但也代表綠委其實也不反對藍委的決定。此外,針對立委羅智強提案修法,在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明訂「新聞頻道執照永久有效」,也就是外界稱呼的「中天復台條款」,翁曉玲表示,因為立院本會期已經結束,要等下會期才能審議,而NCC臨時會則會在暫訂8月中旬舉行的立院臨時會中進行討論。
立院三讀修正《通傳會組織法》 NCC委員無限延任成絕響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7名委員任期,自一任4年且屆滿得連任的規定,修正為一任4年且最多僅能連任一次。NCC新任委員名單一直是各界關注焦點,而現行《通傳會組織法》中載明,NCC委員7人均須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長提名並指定其中1名為主委、另1名為副主委,名單送交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對此,行政院於4月底提出4名空缺新人選,包含副主委翁柏宗升任主委、遴聘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為副主委,另2名提報委員則為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詹懿廉,並送交立法院審查人事同意權。然而,部分委員被控涉入媒體大亨護航疑雲,因此人事案遭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聯合抵制,因此NCC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始終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卡關,進而延宕至今。有鑑於人事案懸而未決,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通傳會組織法》修法版本,除了主張NCC委員任期4年,且只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之外,也為避免委員出缺過久,要求行政院長必須在出缺日起3個月內補提名委員,也刪除了原任委員在新任委員提名與上任前,持續延任的規定。對此,立法院16日院會處理《通傳會組織法》時,表決通過人數占優勢的國民黨團版本。此外,也以附帶決議形式,要求本屆NCC委員必須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的宣示,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為連任委員,也不可再接受同任延長任期,期滿必須卸任。
藍營急撤《NCC組織法》 吳思瑤喊:「憲法法庭發威!」會怕就好
國民黨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其中包括按國會政黨比例推派NCC委員遭到各界反對,國民黨11日突然宣布撤回此提案。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憲法法庭發威」,違憲惡法,藍白棄暗投明,會怕就好!吳思瑤說,走一趟憲法法庭,藍白就知道厲害,昨晚協商《NCC組織法》,國民黨終於起義來歸,把違憲條文吞回去。她說,違憲惡法,藍白棄暗投明,會怕就好!藍白聯手延宕NCC委員產生、搭配惡修組織法,都是政治介入媒體!吳思瑤也質疑,翁曉玲真的是前NCC委員嗎?對NCC運作竟然離譜的誤解扭曲!她說,以國會席次政黨比例方式決定NCC委員的組成,或以國會席次政黨比例決定「NCC委員審查會」組成,已被司法院大法官第613號解釋宣告違憲,國民黨卻執意重蹈覆轍,是明顯再次破壞權力分立的違憲行為,昨晚協商國民黨提出修正動議,主動撤回政黨比例產生NCC委員的條文,推動此一條文的翁曉玲,想必是受到這週三憲法法庭的「震撼教育」,才自制收斂,但即使如此,藍白堅持《NCC組織法》第四條依舊送交院會表決。吳思瑤說,黃國昌要以公視模式產生新任委員,或是國民黨要限制委員連任屆期,以及刪除「新委員未產生、舊委員可延任」的過度條款,都是窒礙難行,癱瘓NCC的運作。她表示,會期末,各種立院怪力亂神蠢蠢欲動,「隱形席次」們一起關注!追蹤!反制!
韓國瑜下令查黃捷開鎖案 遭綠委酸:她是韓心裡最深處的陰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續排審《選罷法》相關修正草案,藍綠再度爆發激烈衝突。民進黨立委黃捷凌晨找鎖匠開門,立法院長韓國瑜也喊要查此案。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酸說,看來,黃捷果然是韓院長心裡最深處的陰影。林俊憲今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立法院長韓國瑜稱,提早去委員會開門上班「此事非常嚴重!要查」,這讓他想起上週三,藍白要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居然前一天才臨時通知司法跟交通兩委員會要聯席。他說,但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林俊憲說,正常人的法律解讀,這條意思是主席可以決定開聯席會,但程序上還是要提報院會,所以民進黨團當場抗議,認為此會議未報院會,違法無效。他表示,「粗糙法學派」三巨頭之一的大立委吳宗憲有非常獨到的見解。他說,「得」就是「都可以」,所以他認為,主席報不報院會都能自己決定開聯席會,當場他還說了一句話,印象非常深刻,「法無禁止就是可以!」林俊憲說,「對啊!議事規則哪一條規定不能提早去開門上班?法無禁止就可以嘛!」類似的案例,這屆國會以來已經發生太多,韓國瑜卻毫無反應。結果黃捷只是提早開門,韓國瑜就突然醒了?「法無禁止就是可以」,這句話送給韓國瑜,共勉之!
控民進黨癱瘓國會運作 民眾黨立委:打詐、電價待開會解決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立委陳昭姿、張啓楷、麥玉珍於9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繼上週四民進黨一次癱瘓立院四個委員會後,民進黨8日持續以暴力杯葛議事,癱瘓國會運作,民進黨立委黃捷更被發現用非正當手段破壞門鎖,強行進入議場會議室。民眾黨立委除了譴責民進黨的誇張行徑,更質疑賴清德總統「真的要繼續讓國家亂四年?」,並宣示該黨「絕不讓國家陷入空轉與混亂」的決心。黃珊珊表示,自上週民進黨不斷霸占主席台,甚至限制議事人員人身自由後,昨日民進黨立委黃捷竟拿出不明物體強行開鎖、用力推門,這種立法委員素質與恥度已經沒有下限。她呼籲,議事攻防有其限度、不當行為適可而止,「隨便撬開人家的門,在學校不可以、在家裡不可以,在立法院,那更不可以。」黃珊珊表示,民進黨不是一直主張「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嗎?昨天內政委員會原定審議《選罷法》修法,台灣民眾黨的主張就是反對提高罷免門檻,這個主張民眾黨跟民進黨的立場一致,民進黨卻選擇不討論不表決,甚是連院長昨天召集的黨團協商「說不來就不來」。她指出,目前立法院許多法案都在空轉,包含昨天原本要協商的:《電業法》修正草案、考試院人事案審議、打詐四法、《刑事訴訟法》以及《NCC組織法》等等,都因為民進黨昨天沒有參加協商而繼續延宕。陳昭姿指出,她在衛環委員會討論兒少性剝削法案時,碰過民進黨因為質疑委員會主席身份就杯葛議事,導致她自己的質詢受到影響;立委職責應是質詢官員、盡責點出問題,而非杯葛鬧事。陳昭姿認為,法案審議絕對不只是簡單的是非題,更需要深入討論與協商;例如上週五的健保點值協商,是攸關所有台灣人的重要法案,國民黨直接提出提高點數「太過簡化」,但民進黨面對這個惡化十幾年之久的問題竟然沒有提出對案,一昧護航說「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入法」,「民進黨根本沒有論述也沒有道理」。張啓楷表示,民進黨癱瘓立院、綁架台灣,立院現在已經不是空轉,而是倒退。民進黨越發無法無天,跨越了立法院與人性兩條紅線。憲法明定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關,開會質詢是回應人民訴求,卻在民進黨的暴力杯葛下,連最基本的開會質詢權都被摧毀。而民進黨除了上週軟禁議事人員以外,昨天更傳出民進黨立委帶人去開鎖的行為,他要求立院一定要查清楚,不然以後有人去開柯建銘、吳思瑤的門,「民進黨會怎麼說?」
立院釋憲說明代表協商破裂 韓國瑜聽白委提這事突喊「很重要」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份」進行準備程序,因為民進黨51位立委都是釋憲申請人、也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但該案的「相對人」是立法院,若未來釋憲說明代表中又有民進黨立委,依照法院程序,可禁止「代理」(禁止綠委代理立院說明),他主張立院代表,應由立院院長指派、並強調修法合憲,且不宜由立院秘書長擔任說明人,因為秘書長只瞭解修法程序、不一定理解修法內容。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的產生方式。民眾黨團今天先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並不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綠營今天雖主張由立院院長指派釋憲說明代表就好,但也認為應由秘書長周萬來到法庭說明立院立場,反對韓國瑜循立院慣例、僅由在野黨代表到憲法法庭說明,引發藍、白立委不滿,雙方唇槍舌劍,協商過程緩慢而冗長。韓國瑜稍後聽到白委黃珊珊提及立院代表不宜派秘書長周萬來出任時,也特別強調「這句話很重要,請您重複一遍」,黃珊珊隨即再度說明,周萬來只是議事人員,可以說明修法程序,但對於法案實質內容「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秘書長」。黃珊珊並主張,既然要到法庭解釋,立院就應該由主張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政黨代表(非立委)到法庭上說明內容,至於民進黨的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也已經透過提出釋憲案說明,「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根本不必提釋憲」。看到韓國瑜要黃珊珊「請說清楚」,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即覺得不對勁,馬上轉頭與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咬耳朵,商討如何回應。莊瑞雄稍後表示,民進黨團並沒有要求派立委到憲法法庭說明,針對黃國昌、黃珊珊的質疑,莊瑞雄則仍堅持未必要由政黨派代表,就直接由韓國瑜院長指派代表就好。但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醒民進黨,既然表示尊重韓院長指派人選,那就不要等院長提出人選後又扣韓國瑜帽子,「如果說要尊重韓國瑜、卻又說院長不能派誰誰誰任釋憲代表」,那豈不就是繞個彎、還是限制韓國瑜的裁量權,國民黨願意尊重韓國瑜的院長職權,但也請民進黨團別預設任何立場、如果朝野沒結論,那就表決,否則上午協商一個多小時,還是淪於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洪孟楷並強調,第四屆立院針對核四停建釋憲案,立院派出三位都是反對核四停建的在野黨立委,第五屆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釋憲案,立院也是派出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在野黨立委擔任說明委員,第六屆針對NCC組織法釋憲案,立院派出國、親黨團各一位代表說明,既然都有前例,就依照前例處理。但民進黨團大黨鞭柯建銘指責洪孟楷說的不對「亂扯,搞什麼鬼」,韓國瑜則請柯別再罵人「好了、柯總召、好了」,然後表示如果大家沒共識,那就循例辦理,下午表決處理,柯建銘又忍不住插話「你怎麼又聽洪孟楷的」,韓國瑜並未理會,只說「謝謝」。柯建銘則制止正起身離開的韓國瑜,要他別走繼續協商「大家還在看直播耶,不能表決啦,不必表決啦」,韓國瑜則揮手示意但沒停下腳步,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不滿的留在座位上,繼續透過直播、隔空向支持者喊話,「只要最後立院派出的是藍白立委,就是國會擴權,完全不中立」。
藍白成立調查小組 鏡電視控:侵害新聞自由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3日上午在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並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調查小組召集人。對此,鏡電視發布四點聲明指出,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針對藍白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鏡電視發布聲明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等四機關聲請釋憲,尚待憲法法庭審議中,今日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未經院會交付即逕行召開聯席委員會,以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加上黃國昌委員曾表明將於7月12日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以及今年3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於七月三日提案終止),短時間內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鏡電視指出,公司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之審查,是史上申設時間最長,受到最多不平等附款(共42項)要求之電視台,儘管有千百道枷鎖,也無法箝制鏡電視監督時政之初心,身為新聞媒體,鏡電視將本著新聞人之天職,持續挖掘真相、打擊特權、監督政局、無畏橫逆、勇往直前。鏡電視再指出,公司自申設以來,因部分初始股東之紛爭,導致少數政治人物不察誤信而受零元股東煽惑,產生今日之紛擾,公司至表遺憾,也不斷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且業經主管機關調查並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證明本公司執照申設過程一切皆依法辦理,無論再多的惡意攻訐或干擾,都無法改變鏡電視是最大受害者的事實。鏡電視強調,公司自開播以來節目內容表現優異,並受各大獎項肯定,2021年入圍5項2項得獎、2022年入圍33項17項得獎、2023年42項入圍19項得獎,開播至今已入圍80個獎項、贏得38項大獎,內容有目共睹。
不滿國民黨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 綠委全離席抗議批會議無效
國會改革法案上周生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3日開出第一槍,在交通、司法及法制聯席會議上,提案成立「鏡電視案」調查專案小組,會議一開始民進黨籍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便表示,沒有收到院會的交付,要求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說明。而民進黨立委們高舉「違法會議 會議無效」、「藍白擴權 聯席會議應院會交付」手牌,全體離席。鍾佳濱指出,按立法院各委員組織法第13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司法法制委員會有接到通知要跟交通委員會聯席,但院會並無交付,這會議不合法。對此陳雪生說,「你要尊重主席,主席沒叫你上來,你司委會召委,我很尊重」。目前僅有法案或預算案需要經院會交付委員會,召委才可以召開委員會聯席審查,這次的調查小組沒有要審查法案,因此不適用。隨後民進黨立委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許智傑等人不斷質疑該次會議正當性,並高舉「藍白擴權 聯席會議應院會交付」、「違法會議 會議無效」、「藍白擴權」等手牌,最後退席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