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
」 財政部 減稅 基本生活費再續5年當沖降稅有望 專家估修法常態化機率低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日強調,根據現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當沖降稅無法常態化,僅能階段性提出延長,有鑑於2024年底現行政策將到期,金管會已向財政部具體建議延長5年,財部也正審慎評估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日邀請財政部、金管會針對備詢,不少立委關注現股當沖證券交易所得稅降稅優惠能否延長年限問題。黃天牧表示,因應當沖降稅期限將屆,日前金管會已提供稅式支出報告給財政部,近期也已循程序開公聽會。證期局長張振山進一步表示,針對外界不少聲音希望當沖降稅常態化「沒修法的話不可能」,因為納保法規定,租稅優惠不能無限延伸,一定要押期限。近期開公聽會討論時,多數與會專家依照國發會研究,多以每四年一個景氣循環來看,因此共識是再延長五年,金管會也已把此意見彙整,並提供財政部參考。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1日重申,財政部目前尚在審慎研議是否延長,後續仍須檢視延長理由,也會再檢視稅式支出與《納保法》規定。此外,針對降稅措施對股市價、量影響及稅收短少試算,還需時間審慎評估。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則向CTWANT表示,當沖降稅在台濫觴於2017年,彼時新加坡及香港等鄰近國家的印花稅稅率千分之2,台灣則將稅率自千分之3調降為千分之1.5。曾銘宗說明,當沖證交稅調降為千分之1.5後若當沖降稅要延長,必須修改《證券交易稅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才能法制化。從過去延長經驗來看,降稅措施對交易量有幫助,但當沖交易有其投機性,全面放寬也會面臨質疑,且納保法已規定租稅優惠要定期檢討不可無期限,以免減稅減過頭,因此「修法常態化機率不高」。
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元 財政部:民眾明年5月報稅適用
財政部今日公告202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9.6萬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202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者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乘以申報戶內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含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之意旨。財政部依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5948元的60%,公告202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9.6萬元,較2021年度增加4000元,預估受益戶數為230萬戶,增加可支配所得15.07億元。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這次調整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與2021年11月24日公告2022年度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合計增加可支配所得117.44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202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基本生活費增至19.2萬 全台229萬戶可減稅
財政部今日公告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19.2萬元,民眾明(2022)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的意旨。有關202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財政部依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0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0265元,按該中位數的60%訂定202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9.2萬元,較2022年度之18.2萬元,增加1萬,為歷年來最大調幅。財政部以4口之家為例,相同所得、免稅額、扣除額結構下,今年度課稅所得將較前一年度減少4萬元。該部表示,本次調整後預估受益戶數為229萬戶,較109年度增加21萬戶,減稅利益為146.44億元,較2020年度增加44.10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公布基本生活費19.2萬 預估229萬戶受益
財政部今日公告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19.2萬元,民眾明(2022)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的意旨。有關202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財政部依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0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0265元,按該中位數的60%訂定202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9.2萬元,較2022年度之18.2萬元,增加1萬,為歷年來最大調幅。財政部以4口之家為例,相同所得、免稅額、扣除額結構下,今年度課稅所得將較前一年度減少4萬元。該部表示,本次調整後預估受益戶數為229萬戶,較109年度增加21萬戶,減稅利益為146.44億元,較2020年度增加44.10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減稅大紅包! 基本費生活費提高至18.2萬 五口之家省稅1.15萬
財政部賦稅署16日正式公告109年度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額度為18.2萬元、較前一年提高7千元,創下歷年最大調幅,而且110年報稅即可適用。若依照財政部估算,基本生活費提高之後,預估會有205萬戶受惠、較前一年多出21萬戶,初估減稅效益約96.57億元、較前一年多出25.51億元。所謂「基本生活費」指的是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每人每年最低生活所需費用。若民眾單一申報戶的部分扣除額、免稅額等公式額度,未達基本生活費水準,則基本生活費差額可額外從所得總額減除。目前納保法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計算公式是:基本生活費總額減除「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長照特別扣除額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等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合計數,若有差額,則可從綜所稅總額中再行減除。舉例來說,假設一家五口雙薪家庭,夫妻年收入共150萬元、扶養三個國中子女。五個人免稅額為44萬元、父母兩人標扣額為24萬元,若不適用其他扣除額,那依照109年度基本生活費公式,公式總和為68萬元。依綜所稅申報方式、每人基本生活費18.2萬元計算,基本生活費x5人為91萬元,比公式多出了23萬元,如果適用5%稅率,可節稅1.15萬元。
減稅小確幸!基本生活費上調至17.5萬 明年估184萬戶受惠
財政部25日公告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7.5萬元,較去年多出4000元,民眾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預計多5萬戶受惠,對民眾而言無疑是小確幸。財政部表示,依據納保法規定,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若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則兩者差額,還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的意旨。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財政部今日表示,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依財政部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07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來訂定,近日就會對外公告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7.5萬元,較107年度增加4000元。預估受益戶數為184萬戶,較前一年度增加5萬戶,減稅利益為72.57億元,較107年度增加11.88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官員表示,由於今年新增長照特別扣除額上路,也應納入與基本生活費比較基準,但長照扣除額明年報稅才首度適用,官方並無數據,因此前述受益戶數、減稅利益影響,尚未納入長照扣除額加入比較基準後的變數。
第2批綜所稅退稅就是今日! 逾30億27萬多戶可領到
今年5月申報繳納的107年度綜所稅第2批退稅今日入帳,財政部指出,統計全國退稅件數合計約27萬5297件,退稅金額達新台幣30.1億元,受惠4大扣除額調高帶來的減稅利益,件數、金額各年增10.2%及3.2%。綜所稅退稅共分為3批,視申報方式、時間點,分別會在7月31日、10月31日及隔年1月20日入帳(若遇假日將順延)。今年首批已在7月31日入帳,受惠於所得稅制優化方案,4大扣除額調高等減稅利益,今年首批退稅件數共294.1萬件,首批退稅金額達455億元。第2批退稅則是今天入帳,對象主要為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申報的案件,以及5月10日後用人工、二維條碼申報的所有案件。件數合計為27萬5297件,年增10.2%,退稅金額約30億928萬元,年增3.2%。至於第3批將在明年1月20日入帳,入帳日期若遇假日將提前。根據財資中心統計,第2批退稅高達93.2%、約25.6萬件退稅件數,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其餘案件則為一般退稅方式,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收到後,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與首批退稅情形相同,退稅件數、金額均呈現增加,主要與107年度「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上路」有關,作為綜所稅計稅時減項的4大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調高,納保法保證不課稅的基本生活費門檻也從16.6萬元調高為17.1萬元,同時有多項減稅利益適用。不過,雖然退稅件數和金額都增加,但因今年繳稅案件的金額也同步成長,一增一減後,稅收淨額雖為負數,仍然優於預期。至於107年度綜所稅逾期申報、有補充的後到資料,或原本不補稅不退稅但之後被稽徵機關核定有退稅的案件,則屬於第3批退稅對象,要等到2020年1月20日才可拿到退稅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