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內容
」颱風賠不賠2/刷世界卡附贈旅遊不便險全都賠?CTWANT實測有貓膩「產險這樣說」
就凱米颱風延誤民眾出國,引爆五萬多名遊客的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CTWANT記者電話訪查網友近來熱推的「世界卡」及多家銀行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發現有的保障範圍不含「行程取消」,有的不包含「自本國出發」班機延誤或取消的保障,成了旅行保險上的兩大漏洞。隨國人重啟出國旅遊風,標榜「年收入24萬元即可享免年費」的渣打銀行與LINE Bank聯名卡萬事達卡世界卡,且設定電子帳單再享次年免年費,享有頂級尊榮禮遇,成了年輕網友力推的產品,CTWANT記者細看官網載明,這張世界卡的旅遊保險「班機延誤保額1萬元,行李延誤費用1萬元」等,並無載明「行程取消」一項,也無揭露保單條款約定內容。8月2日記者去電渣打銀行客服洽詢所贈的旅遊不便險,並未表明身分,詢問會不會理賠像這次凱米造成桃園機場出發航班的班機延誤或取消?渣打銀客服先是回答該行係與國泰世紀產險合作,詳細的理賠條款約定要請民眾自行問產險公司,接著就提供國泰世紀產險的0800客服電話給民眾。CTWANT記者實測銀行所發的世界卡,刷卡支付機票、團費等所贈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額高。圖為聯邦LINE Bank聯名卡、渣打LINE Bank聯名卡一口氣推出獨家超萌熊大、兔兔、莎莉特色卡片六款。(圖/LINE Bank提供)記者遂再洽國泰世紀產險,客服回答說「只要是國泰世紀產險提供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不管是與任何一家銀行合作的,包括任何卡別,僅保障『海外飛回台灣』行程部分,沒有包含國內出發的。」也就是說,這一張世界卡的班機延誤保額雖達1萬元較高,但以這次凱米颱風為例,刷這張卡出國,若還未飛出國的話,也是同樣的沒有理賠金。CTWANT也進一步盤點各家產險與銀行合作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包括國泰世紀產險、中信產險、新安東京、兆豐保險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的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範圍,都如上述所稱的皆是「限定國外機場」,排除「居住地、國內(台灣)出發」;意即,不管是刷頂級卡或是一般卡,以凱米為例,皆未獲理賠。颱風來襲,機場航班取消,常可見轉機旅客夜宿機場畫面。(示意圖/報系資料、旅客提供)產險公會秘書長沙克興表示,目前刷卡銀行提供持卡人「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因各銀行的承保項目有所差異。以本次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國內機場停飛取消為例,有部分銀行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有包含「自本國出發到海外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部分銀行則「不包含」自本國出發而在報到前已確定之延誤取消者,或班機延誤產生的費用發生在居住地者,不負賠償責任。一名產險公司主管則跟CTWANT記者說,「以在台灣出發為例」,確實有一些情況非在保障範圍內,譬如說,「我本來要去的國家發生颱風不想去了,可以申請旅程取消保險嗎?」「答案是,不能,因為天災非在旅程取消的承保範圍內」。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出示所蒐集的信用卡,他本人提醒當一刷卡購買機票、安排好旅遊行程之際,要儘快向保險公司購買旅遊不便險等,避免颱風一來買不到窘困。(圖/趙世勳攝)「我在桃園機場,因旅遊當地發生颱風而班機被延誤了,我是南部人要留宿桃園等待下一航班,旅程更改的住宿費會賠付嗎?」「答案是,無法理賠。因為旅程更改的承保範圍係自被保險人完成出境手續離開中華民國出境證照查驗櫃台之時起」。「我的行程要在泰國轉機,也接不上了,會賠付二次班機延誤嗎?」「答案是,只賠付一次。因前班班機延誤所致錯過轉接班機之延誤與前班班機延誤視為同一延誤事故」。至於在這次凱米颱風襲台,「颱風來臨,我在家收到航空公司通知班機暫時無法起飛,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嗎?」「答案是,可以,只要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實際搭乘航班較預定航班延誤四小時以上者,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務必須保留實際起飛航班的登機證」。
遲到5分鐘「訂金7600全扣光」饕客氣炸 米其林餐廳神隱9天回應了
一名南部民眾近日為了吃米其林美食,特地開車3小時到南港某知名餐廳用餐,卻因找車位「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就連訂金7600元也拿不回,認為店家「全額扣款」規定太不合理,氣到提告。對此,業者表示,已委請律師聯繫互相溝通並已解決,呼籲各位網友理性討論,切勿散播未經查證的消息。據了解,該間米其林餐廳位於台北市南港區,過去曾遭不少消費者控訴,除了抱怨業者服務態度不佳,還訂立一大堆不合理的規定,像是「訂位和刷卡不同人禁止用餐」、「訂位者沒到現場,店家也不准客人用餐」。近日一名南部民眾特地到該餐廳用餐,卻因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就連訂金7600元也拿不回。不僅如此,還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曬出菜色照片,稱2人花了8600元吃米其林大餐,端上桌的餐點卻超敷衍,不只沒特色、份量少,甚至有道餐點是「荷包蛋佐蘆筍」,讓網友看傻眼,直呼「荷包蛋也算一道菜喔」、「我差點以為是剩菜」、「一片樹葉、一個太陽蛋、一口麵,這是吃個空虛的嗎。」針對訂金遭扣一事,北市消保官表示,依民法規定,民眾若遲到,餐廳僅能請求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能免除給付義務或得沒收餐費,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明顯有失公平,民眾可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主張條款無效,提出申訴或訴訟。事隔9天,業者今(29日)在臉書回應,感謝所有人的指教,不論正反方面的評論,對餐廳都是一種學習,藉此調整優化。對於近日消費糾紛事件,業者強調,「我們已委請律師聯繫互相溝通並已解決,請各位網友理性討論,切勿散播未經查證的消息。」
米其林餐廳遲到5分鐘「訂金7600全扣光」!消保官打臉了:訂位條款無效
一名南部民眾為了吃米其林美食,特地開車3小時到南港某家米其林餐廳用餐,卻因找車位「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就連訂金7600元也拿不回,認為店家「全額扣款」規定太不合理,氣到提告。不過就有網友發現,該間米其林餐廳似乎風評不佳,不少消費者在Google評論上抱怨,曾被店家沒收訂金、趕出門外,如今又有人爆料菜色有問題。對此,消保官也表示,該餐廳恐違反消保法。該間米其林餐廳遭不少消費者控訴,不僅服務態度不佳,還訂立一大堆不合理的規定,像是「訂位和刷卡不同人禁止用餐」、「訂位者沒到現場,店家也不准客人用餐」,且訂金也因此遭到店家全額扣款。消費者花了8600元吃米其林餐廳,但端上桌的餐點卻超敷衍。(圖/擷取自Facebook/爆廢公社二館)相關消費糾紛不只一件,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曬出菜色照片,2人花了8600元吃米其林餐廳,但端上桌的餐點卻「超敷衍」,不只沒特色、份量少,甚至有道餐點竟是「荷包蛋佐蘆筍」,讓網友全都看傻眼,紛紛直呼「荷包蛋也算一道菜喔」、「我差點以為是剩菜」、「一片樹葉、一個太陽蛋、一口麵,這是吃個空虛的嗎。」針對訂金遭扣一事,北市消保官龔千雅表示,依民法規定,民眾遲到餐廳僅能請求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能免除給付義務或得沒收餐費,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明顯有失公平,民眾可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主張條款無效,提出申訴或訴訟。
法院認證! 汪小菲必須支付750萬元生活費給大S
大S前夫汪小菲不願支付750萬元新台幣生活費,於是大S徐熙媛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氣憤委託律師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汪小菲所提異議。地院法官認為,雙方經調解而約定的內容,「定期定額」以及「實報實銷」無法相互留用或抵充,汪小菲在「定期定額」的費用並未付清,因而判定汪小菲敗訴。汪小菲聲請撤銷強制執行相關程序,雙方先前經過調解後,以「實報實銷且不定額」方式支付日常相關費用,並主張民國110年12月到111年11月4日都有依約定支付給大S款項,所支付的費用已經超過應給付的金額。經過台北地方法院法管審理後,法官依照雙方調解時的筆錄約定做出判決,調解筆錄內容提到汪小菲需每三個月支付給大S定期定額費用,除定期定額款項外,雙方也另外有約定實報實銷等各項費用。法官認為從調解筆錄內容中「定期定額」、「實報實銷」二項約定並不相互留用或抵充,且內容不同,約定各自獨立。台北地院法官也參考了雙方所提的證據,證據為民國110年12月至111年11份汪小菲所支付費用、以及通訊軟體紀錄顯示於民國111年8月約定更改匯款帳戶。法官認為只有約定更改匯款帳戶,沒有更改約定的內容,汪小菲確實並未完全支付約定內容款項,對於大S聲請強制執行有憑有據,駁回汪小菲所提撤銷強制執行。
3C諜對諜1/「分享器鎖上」孩子竟破解偷上網 爸媽哀號:讀書這麼強就好了
今年暑假不一樣,不少家長在社群上哀號,為了怕孩子網路成癮,關閉家中Wifi或鎖住分享器,孩子卻輕易破解或借用鄰居Wifi,崩潰怒吼:「讀書有這麼厲害就好了!」天天上演諜對諜。對此專家建議,管控上網只是輔助,觀察孩子為何上網並訂出手機使用原則,讓孩子學會自制力才是正解。CTWANT記者訪查,不少父母發現,孩子經過一年多「線上教學」,孩子早已熟悉網路、手機且被黏住,入暑假後空閒時間變多,上網時間更長,因此家長使出渾身解數控制孩子上網時間,例如睡前把家中分享器放在爸媽房間等,但沒想到孩子卻能神速破解,甚至還會「借用」附近網路,讓家長疲於奔命。新北市的游小弟就讀小學二年級,暑假前線上課程時發現平台上有聊天室,於是便邀請一些同學登入聊天,年紀還小的他們已經會使用一些搞笑貼圖,也會彼此分享抖音影片。「我看到聊天訊息時,真的嚇一跳!」游媽媽說,由於她的手機上設有孩子線上課程的帳號,有一天突然跳出聊天訊息,她才知道孩子竟跟同學私下設有聊天室,之前遠距上課時小朋友們常常互相偷傳訊息,並沒有專心上課,於是游媽媽先把孩子帳號登出聊天室,也更嚴格控管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低年級的孩子好對付,但青少年可精明了!一進入暑假之後,許多家長紛紛在社群媒體上討救兵,因為孩子都會趁爸媽睡覺時熬夜偷玩手機,希望大家能給一些建議來「對付」孩子。問題PO出來之後討論相當熱烈,有些家長表示自己是採取「斷網」方式,將家中Wifi全部關閉,甚至為了不給孩子機會偷偷打開Wifi,還把分享器裝在父母的臥室中。也有家長分享經驗,表示只要透過設定,可以將孩子的手機與父母的相連,只要時間一到,網路、各個APP功能就會被鎖住。暑假前長時間的線上課程,讓許多孩子愈來愈沉迷於網路世界,進入暑假後,由於空閒時間變多,因此更加不可自拔。(示意圖/張文玠攝)雖然父母對策很多,但青少年總能一一破解,例如家中沒有網路,就嘗試與鄰居網路連線;也有父母表示,明明已經設定好手機使用時間,但孩子卻常常依舊能上網,不知是如何做到的,也不禁感嘆:「聰明才智都用到手機了,讀書若能這麼認真,不知該有多好。」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身心科主任王明鈺表示,當孩子沉迷於網路、手機世界時,不妨先觀察孩子「為何要用手機或網路」,例如「會不會是疫情期間無法常常和朋友見面,所以改成一起玩線上遊戲?」或是「因為不知道無聊時能做什麼,所以就玩手機?」了解之後,就能嘗試針對問題去解決,例如陪伴孩子找出其他嗜好如閱讀、打球等,才不會一不知道要幹嘛,就只想要玩遊戲。王明鈺說,因為大多數家長習慣掌控孩子的所有事情,什麼時候該做哪些事,通通都安排好,這會導致一有空閒時,孩子反而不知如何安排時間,那玩手機就是最簡單的選擇。家中也有青少年的王明鈺,跟大多數家長一樣,偶爾也會與孩子因為手機問題起衝突,她採取的作法是將孩子手機帳號與自己相連,她可以透過自己的手機看到孩子使用手機的狀況,一旦孩子使用時間超過,系統就會發訊訊息通知她。王明鈺說,這些管控的方式都只是「輔助」,它的功用是讓父母了解孩子使用手機的狀況,建議家長和孩子可以一起先擬好「手機使用原則」,例如近來家長社群中就流傳一份給孩子的「手機使用合約書」,詳列12點規定,包括手機密碼要讓父母知道、晚上幾點之前要把手機交出來、電話響了要接、遠離色情內容等等。王明鈺說,每個家庭、孩子的狀況都不同,家長可自行調整約定內容,但重點是需要與孩子一起定期討論、檢視使用手機的狀況,若違反原則就收回一些使用權利,表現良好則放鬆一些規定,透過這些鬆鬆緊緊的管控措施,讓孩子逐漸學會自制力,才是真正的重點。 給孩子的使用手機合約書(圖/CTWANT製作)
「居家照護」要不要理賠住院金惹議 金管會:5月底與產壽險公會溝通
立委財委會委員不論在野黨還是執政黨立委,皆鎖定保戶關切的「居家照護」理賠,到底是否還是像4月金管會、產險公會公布的防疫保單理賠權益措施問答集QA版,只要有「醫療行為」即比照「住院」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而壽險公司是否也將「居家照護」理賠住院保險金?中國人壽則是在5月20日(上周五)率先表態,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保戶,將融通放寬「有藥物治療」者,皆給付住院關懷金。保險局長施瓊華允諾,會在5月底與產壽險公會了解,提出防疫保單的理賠指引。立委羅明才、曾銘宗、江永昌、林楚茵、鍾佳濱、郭國文、李貴敏、賴士葆、林奕華、蔡易餘、高虹安、高嘉瑜等,今天在立院財委會繼續質詢防疫保單相關爭議與處理進度,其中就「居家照護」理賠的範圍從「酌情放寬」到「需用藥限縮」,且比對衛福部書面報告並未事先協調,詢問現在到底要如何理賠?眾立委質疑,之前已提出的「居家照護」理賠指引,為何現在金管會改口說是「交由公會(產險公會、壽險公會)」及「各家保險說明其理賠措施」。4月19日金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金管會針對民眾較為廣泛發生的防疫保單疑問,彙整業者意見作為加強服務消費者的權益處理方式,並且做成問答集,希望能夠有利於消費者在申請理賠時的參考」,其中就「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保險金?」提出說明。黃天牧今天(23日)也多次表達立場不變,並說原本依照防疫保單的條款,根本是沒有理賠「居家照護」,而是當保戶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黃天牧說,依照所彙整保險公司的理賠權益方式,保險公司認為「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給付。產險公會官網則是在4月19日也同步公布「居家照護」的理賠說明。產險公會表示,近日COVID-19確診之個案遽增,其個案大部分為無症狀或輕症,為避免排擠現有之醫療量能,CDC針對無症狀或輕症得採居家照護方式進行隔離治療,即個案原以住院治療改以居家照護,並擬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產險公會因此公布各公司所售防疫商品之理賠應隨之調整,防疫保單若有提供保戶確診醫療項目相關保障者,各公司同意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醫療保險金;針對國人在國外確診之個案,若有居隔之事實,依當地政府之規定或比照國內處理方式認定賠付。至於壽險公會,則是於5月18日發布新聞稿強調說,「壽險公會於5/17召集部分業者針對防疫保單討論居家照護者法定傳染病住院日額理賠事宜,會中各公司交流有關輕症確診保戶的用藥實務情形,並未做成任何一致性理賠作法的決議,更未對於使用何種藥物方得理賠做出決議」。壽險公會也說,「因本會所屬會員公司防疫保險商品之條款約定內容不盡相同,宜由各公司依其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約定,並以保戶實際醫療就診狀況,進行判定」,目前中國人壽已於5月20日表態說「只要有用藥,即理賠住院關懷金」。
居家照護3用藥才賠? 中壽今表態融通放寬「有藥物治療」皆給付住院關懷金
開發金(2883)旗下子公司中國人壽今天(20日)表示,有關住院醫療保險理賠認定部分,針對投保中壽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保戶,就「居家照護」日數融通以相當於法定傳染病住院之金額給付關懷金,且不限於特定藥物治療皆可。壽險公會於5月17日召集部分業者,針對防疫保單討論「居家照護者」法定傳染病住院日額理賠事宜,由於會中各公司交流有關輕症確診保戶的用藥實務情形,並未做成任何一致性理賠作法的決議,更未對於使用何種藥物方得理賠,做出決議,因此壽險公會考量所屬會員公司防疫保險商品之條款約定內容不盡相同,發表聲明「宜由各公司依其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約定,並以保戶實際醫療就診狀況,進行判定」。中國人壽今天則就COVID-19理賠處理原則,向保戶說明,考量部分保戶感染COVID-19確診後,因輕症或無症狀而未實際入住醫院治療之情形,雖不符合有關住院醫療保險單條款中有關「住院」之定義而無法獲得理賠給付,基於為保障社會大眾生命安全,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將就「居家照護」日數在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融通以相當於法定傳染病住院之金額給付關懷金。中壽指出,針對投保中壽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保戶,如COVID-19確診後於「居家照護」期間經醫師診療並開立藥物治療(不限於Paxlovid、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政府公告者之抗病毒藥物),經提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診療紀錄(視訊診療可提供對話紀錄)」、「處方箋」及診斷證明書(可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替代)者,為其住院理賠關懷金範圍內。中壽也提醒保戶,依據保險法之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均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請保戶毋須於近期趕赴醫療院所索取相關理賠文件證明,以避免對於中、重症確診者就醫需求與醫療資源造成排擠。
前名嘴為「低消1杯飲料」怒槓餐廳 知名律師:扯消保法太過了
前名嘴也是作家的陳安儀近日為1杯低消飲料,槓上一間宜蘭礁溪的餐廳,她表示她和家人到該餐廳用餐,但餐廳卻堅持要她們一人點一杯飲料作為基本消費,讓她相當生氣,認為自己點了快2千元,不需要再點這幾杯飲料,並貼出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條例,「最低消費要讓消費者同意,才會成為雙方的約定內容,所以餐廳的服務人員本應告知消費者關於最低消費的意義及內涵。」。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則批評,「沒辦法接受,就別消費,扯到消費者保護法也太過了。」。陳安儀不滿餐廳堅持要低消一杯飲料,槓上餐廳與低消制度。(圖/翻攝自陳安儀臉書)陳安儀於社群網站上發文,寫出她和家人到了礁溪某家餐廳用餐,兩人點了快2千元的餐點,但他們不喝飲料,卻遭到店家表示「我們店低消是一杯飲料。」,讓她不解「我們點的東西已經遠超過低消啦!」,對於店員堅持沒有點飲料就沒有符合低消,讓她最後氣到不用餐不歡而散。隨後她更表示,「基消」、「低消」按照字面解釋都是指「金額」,並舉出消保法相關條例:「最低消費要讓消費者同意,才會成為雙方的約定內容,所以餐廳的服務人員本應告知消費者關於最低消費的意義及內涵」。而知名律師林智群也在粉專表達對這件事的看法,他表示「這其實就是雙方認知不同而已,沒辦法接受,就別消費,要扯到消費者保護法也太過了,對方不是大企業,是一家店,沒什麼市場力量可言,你不喜歡,就別去,民法裡面還有一個核心觀念叫『私法自治』」。知名律師林智群則表示,無法接受就別消費,扯消保法也太過了。(圖/翻攝自林智群律師臉書)而陳安儀的低消理論引發網路論戰後,她也將粉專留言關閉,並表示「有人中傷說我當場大吼大叫、幾乎逼哭店長,這是絕對沒有的事情!我跟店家爭論過程,可以參考新聞台播出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我只是在講話,或許有點生氣,但沒有破口大罵,更沒有口出惡言,只是在解釋低消跟必消的不同,而店家最後也承認官網說明有瑕疵,會修改」。而被指控的該店家則在粉專寫下,「很抱歉,今年起,我們確實將低消調整爲一杯飲品。奶油麵包成立的精神是家鄉的思念。歐式麵包在台灣的接受度沒有很廣泛,為了推廣歐包我們開始將麵包切片為餐點的選項,後來讓越來越多人漸漸愛上無漂白麵粉歐包。只是,頭城的店面太過於擁擠,對於親子跟寵物都不夠友善、沒有停車場等等。很幸運的,在礁溪找到了寬敞的店面和附近有費用較低的停車場。餐廳的部分設計,希望能讓顧客好好放鬆!不以營運成本作為最主要的考量,而去設計舒適空間,200坪大的場地,整館只有40個位子。入口處,則維持販賣麵包與甜點。但是,礁溪旗艦店開業以來,有太多客人拿了麵包與甜點則要入座,堅持不做餐廳的消費,造成餐廳的營運困擾。為了取其平衡點,今年起,內用更改為低消需為一杯飲品,但文字上的誤植應更正為(基本消費)為一杯飲品,如造成不便並非原意。謝謝一直以來支持的客人和辛苦的同仁們。」。
惡劣健身房2/蒸氣室烤箱變倉庫 課程浴室也縮水 退費還得扣手續費
國內健身房去年9月陸續重新開放營業,但位在小巨蛋及永春捷運站附近的GO GYM健身俱樂部,先前才被踢爆小巨蛋館向請假會員強收手續費,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近日又接獲百名會員陳情指出,小巨蛋館擅自縮減原本提供會員的服務內容及設備,包括縮減營業時間、減少60堂課程,以及把烤箱、蒸氣室變倉庫,會員多次抗議,業者仍擺爛不理。據了解,GO GYM的收費方式相當彈性,若加入會員,綁2年的月費,大約是每個月1380元(沒毛巾,沒游泳)、1580元(有毛巾、沒游泳)、1780元(有毛巾、有游泳),就看各人如何與業務談,但繳了月費的會員即可使用健身房所提供的各項設施。王鴻薇表示,健身房的會費並不便宜,但會員的權益卻大幅減少,業者以防疫為由,取消供應小毛巾,這還不打緊,原本場館內有三溫暖、蒸氣室及烤箱等設備都被業者鎖上,而這些空間竟變成倉庫,另洗浴設備也大幅減少,男性洗澡間剩一半,女生減少三分之一,導致大家運動後得排隊洗澡。王鴻薇指出,原先小巨蛋館有4間韻律教室,後來健身房只開放1間教室給會員使用,其餘3間出租給教練或開設收費課程,壓縮到會員權益,面對種種不合理對待,業者不但沒有給出答覆,不少會員希望退費,業者竟還要扣手續費。「100堂課程縮減剩40堂,業者明顯縮水,且人多的時候,韻律教室擠7、80人,連伸展、跳國標舞都會互相打到」,王鴻薇說,因為課程減少及業者位在永春館的分店倒閉,導致消費者大量轉至小巨蛋館,現在每堂課在小教室裡幾乎人滿為患。王鴻薇進一步表示,業者態度十分惡劣,以上服務內容及設備大幅縮水,明顯與業者當初對消費者的承諾不符,但業者既不肯退費、解約又要多扣消費者錢,連請假還要付每月600元的手續費,十分不合理。Go Gym以防疫為由,關閉三溫暖、烤箱當倉庫,且上國標舞等免費課程,教室塞滿7、80人,人滿為患。(圖/方萬民攝)北市府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說,依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運動器材、設備、教練指導員數量少於當初契約約定內容,業者須於事前30天公告,若消費者不接受,可依照第七條規定、辦理終止契約並全額退費,期間業者不可收取任何違約金、手續費等,如業者沒有30天事先公告,消費者可申請損害賠償。律師廖芳萱提醒,定型化契約是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最重要工具,入會前一定要簽署,因為裡面有規定要記載業者預計收多少會員、實際可使用的面積、最大容留人數等等,因契約期間不可以超過10年,建議不要簽太長的合約,以免解約無法退款。此外,市面上也常有消費者去金資中心借錢,成立消費借貸後再支付會費,但這種付款方式若中途解約,退款將很難拿回來。本刊記者2度致電Go Gym健身房,請櫃檯人員將問題轉達給主管,並在Go Gym粉絲專頁留下問題,但至截稿前都未接獲回應。王鴻薇痛批Go Gym太惡劣,拒出面也不退費,連服務都縮水,她要求市府需介入協調。(圖/方萬民攝)台北市體育局運動產業科科長李榮晉則表示,自去年9月9日起體育局即偕同法務局與高盛有限公司(Go Gym)針對永春館會員退費做專案性的討論,若業者設備縮減,應提供消費者明確的退費方式,會再要求業者說明清楚。另外對於小巨蛋館設備減損部分,體育局去年12月也曾2度行文給Go Gym,要求依照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限期改善。業者則向體育局承諾,健身房不提供小毛巾,但改成大毛巾;蒸氣室和烤箱會在今年1月7日前開放;韻律教室會依照課程需求做彈性調整,不會僅開放2間使用。
知名部落客撰文換折抵18萬手術費 事後反悔想撤照求償258萬敗訴
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Umie(本名陳冠諭),到BC時尚診所做醫美手術,簽約同意診所拍攝、手術照片,她並撰寫分享文宣傳,換取折扣手術費18萬餘元。陳女後來認為約定內容不公平,寄存證信函要求下架照片,診所卻繼續使用,陳女因此怒告求償258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陳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判她敗訴。陳女主張,她2013年到BC時尚診所,施作前額內視鏡五爪提眉手術合併組織膠使用及修復針4堂,雙方簽署協議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由她撰寫手術分享文,放到她的部落格等平台,並同意診所拍攝、使用手術照,手術費用可折抵18萬4400元。陳女指出,因肖像授權書內容涉及私密、敏感個資,卻未約定授權期間,範圍更及於全世界,過於空泛,使她個資遭無限制利用,並不公平,該授權書應屬無效。她2018年5月16日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撤照片,診所卻繼續使用到今年2月13日,故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診所負責人抗辯,該手術不是維持陳女生存必要,陳女有選擇其他診所或不做的自由,且肖像授權書有約定不能發布在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等非正當管道,並非毫無限制,診所使用目的是分享手術成功案例,未違反約定,陳女主張不可採。北院台北簡易庭一審認為授權書有效,但經陳女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後就失去效力,診所卻仍繼續使用,已侵害陳女肖像權,判賠3萬元。雙方均提上訴,陳女另主張,她是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曾參與許多大型彩妝、保養品牌活動發表記者會,並與日本旅遊局、上海旅遊局、金門觀光局,及電視節目、彩妝雜誌合作,肖像具有一定商業價值,一般代言、發文推廣刊載單篇文章7日可獲報酬6300元,追加求償授權費不當得利208萬4400元。北院民庭二審認為,肖像授權書的目的是宣傳診所醫美業務,是雙方相互磋商而訂立,屬基於自由意志下所為契約自治的範圍,難認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此外,陳女在契約中不是經濟弱勢,不做醫美也不危害日常生活,無從認定該授權書顯失公平而屬無效。診所依約定內容撰寫手術分享文,並無侵權。反之,陳女寄發存證信函,僅終止授權使用肖像,未表示會補付折扣掉的手術費用,不是解除整個協議書,擅自割裂協議內容,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合議庭故逆轉判陳女敗訴,診所免賠。
【併購下市VS小股東權益3】董事股東會利益迴避 研議參考外國做法
根據金管會資料,2018年上市公司經過企業併購程序而下市案件創歷年來新高,金管會日前也給予經濟部商業司一些建議,可從三個方向來看是否可以就企併法修法,確保小股東權益。 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指出,從金管會對此問題回應上,固然方向上是尊重市場機制,但可以看出強調「保障小股東權益」,而其提出的具體措施包括:第一,加強審核下市原因。包括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對下市櫃案的審查,以及涉及外資併購台灣的上市櫃公司,例如KKR併購榮化案,必須經投審會同意,投審會也必須照會金管會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第二,併購程序必須符合法令規定,包括企業併購法、公開發行公司取得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等法規。第三,股東權益保障是否落實,包括獨立專家提供的價格合理性意見,及有無經全體股東三分之二同意。第四,資訊揭露必須充分,包含併購重要約定內容、出具獨立專家意見,以及收購方之股東是否為標的公司之原始大股東,未來是否有至其他地重新上市規劃等。金管會主委顧立雄9月5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則表示,可從「強化資訊揭露」、「下市標準」及「有異議股東權股份的收買」、董事會、股東會「利益迴避」等問題面,正徵詢各界意見、蒐集美國、香港等其他國家作法,進一步研議中。(3-3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