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撫慰金
」 台中 高雄 法官 保母 精神撫慰金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童美食街吃到小強狂吐 衛生局下令改善
新北市1位家長12月7日帶小朋友至新店區某知名商場B1美食街的連鎖咖喱專賣店用餐,吃到一半小孩驚覺嘴裡「有異物」,遂用手將嘴巴裡的異物拉出,結果竟是1條「毛毛蟑螂腿」,家長及孩童當場嚇壞跑去廁所吐,對此新北衛生局表示,已責令業者落實病媒防治措施,避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衛生局提到,該店家及商場過往並沒有違規紀錄,不過事發後已派員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針對民眾反映事項已責令業者落實病媒防治措施,往後亦會加強不定期抽查,避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不過由於該案的「蟑螂腿」難以追溯歸咎責任,因此並未向當事店家開罰,且衛生局也僅能針對「環境衛生問題」開罰,民眾與業者間的問題則需由消保官處理。衛生局補充,雖然蟑螂腿一事並無開罰,但針對查核時見有個人物品未專區放置及冰箱未除霜等不符規定處,已命業者限期改正,倘屆期複查仍未改正,將依食安法開罰,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呼籲,若民眾碰到類似情形,可第一時間與店家反應有衛生疑慮的狀況,業者也應立即解決並妥適處理客訴問題,倘民眾於用餐後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請盡速就醫以即時得到適切的診斷及治療。新北消保官提醒,民眾若遇到此類事件第一時間務必拍照保留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以免遇到業者不認帳情況,但依照過往案例而言,業者通常都會賠償消費金額與精神撫慰金,若有進一步健康問題也可再與業者協調。
台中男告白遭拒砍死男同事!二審仍判無期 受害家屬喊:一輩子贖罪
台中市先前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23歲黃姓男子因告白遭拒,憤而持刀刺死施姓男同學。此案為台灣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歷經一年審理,台中地院去年判黃男無期徒刑。施男父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黃男應賠償737萬餘元。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於今(27日)駁回黃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仍可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黃男與施男為東海大學同學,因打籃球認識,後來成為直銷公司上下線。黃男因愛慕施男多次告白遭拒,並頻繁造訪施男租屋處,讓施男深感困擾。2022年10月20日黃男購買兩把長38公分的牛排刀,找鎖匠開鎖闖入施男住所。當晚施男返家,與黃男發生爭執,黃男持刀朝施男猛刺13刀,導致其失血過多身亡,隨後黃男打電話自首。施男父母在法庭上淚訴喪子之痛,施父表示案發後整理遺物時,命案現場滿地血跡與腳印的景象,至今難以忘懷,他悲痛地說,「兇手應該用一輩子贖罪。」此案因涉及重大刑事罪行,且為台灣首例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審理期間進行精神鑑定等程序,歷時近一年。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黃男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於27日宣判,認定黃男罪行重大,維持無期徒刑。對於民事賠償部分,施男父母提起精神撫慰金、撫養費及殯葬費等損害賠償,求償802萬餘元,黃男曾聲稱經濟困難,要求酌減精神撫慰金,但未獲法院支持。法院認定黃男故意殺人,造成施男父母極大精神痛苦,判處黃男賠償737萬餘元。
虐死1歲童小桃子判9年 惡保母再判賠740萬
台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底遭蔡姓保母搖晃傷害致死,一、二審都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蔡女9年3月。小桃子父母再對蔡女提告民事、求償1039萬多元,台中地院判蔡女應給付小桃子父母740萬元,可上訴。蔡女2022年11月8日下午時發現,「小桃子」在她家中突然雙手癱軟、陷入昏迷,緊急開車將她送醫急救。經手術搶救,醫治近月後,「小桃子」因顱內出血併發缺氧性腦病變、肺炎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檢警調查,蔡女從2022年8月1日起,以每月1萬5000元受雇擔任「小桃子」的保母,竟在同年11月3日、8日對其施以外力撞擊、扭轉耳朵或持續搖晃身體,8日下午蔡女發現小桃子雙手癱軟才送醫,但最終仍不治。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認為女童傷勢及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起訴蔡女。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蔡女否認犯行,辯稱她有3名子女、房貸壓力,沒有傷害女童斷送工作的動機,主張無罪。女童父母痛批,幸福的1家3口就這樣破滅,身心都被掏空了,請求法官判最重之刑。全案在今年4月審結,判蔡女9年3月,上訴二審遭駁回。女童父母另提民事訴訟,包括醫療、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向蔡女求償1039萬4880元。法官認為,醫療、喪葬費用等都有依據,另根據年齡計算,認定求償209萬元扶養費為適當,而姚父為職業軍人擔任士官長,綜合計算後應以61萬元為適當。另考量2人痛失愛女,精神撫慰金各以200萬元適當,判蔡女應給付740萬6795元,可上訴。
電動門關閉太快 92歲婦人摔倒「粉碎性骨折」
92歲彭姓婦人2022年前往連鎖超市購物時,離場時遭電動門碰撞跌倒,造成股骨粉碎性骨折,提告店長過失傷害,刑事不起訴處分,新竹地院民事庭則認為,該電動門無法及時感應阻礙並重新開啟,致行動緩慢者可能遭電動門碰撞成傷,店長應對於門市場地之設施,理應確保安全無虞,因此判店長賠償17萬元。彭婦前往連鎖超市購物準備離開時,通過超市大門口電動門,遭電動門碰撞後跌倒,造成右側股骨粉碎性骨折就醫。親友事後回到案發現場測試,發現該超市現在所設置電動門開啟後在人未通過前不會自動關閉,且在關閉時如有人靠近時即會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並非須碰到物體或人之阻礙時才會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彭婦表示,案發時尚未通過時該電動門即自動關閉而碰到導致跌倒受傷,足見案發時該電動門已有異常,該店店長對於電動門設置或保管顯有欠缺。因此包括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以及精神撫慰金,求償86萬5913元。店長則表示,彭婦當時步行至電動門處停下腳步拿傘,於電動門正關閉時,未停等電動門重新打開即伸手去擋門強行通過,導致彭婦自行不慎撞到正在運作自動門而跌倒,電動門防夾裝置並無異常,且均有專人負責定期保養,本件事發起因並非電動門有異常。新竹地院法官勘驗事發時監錄影像畫面,發現電動門於感應開啟後,如未即時通過,便可能遭電動門門框碰撞,而有遭碰撞成傷之虞,足認該電動門感應開啟時間,並不足以使行動緩慢者安全通行。法官認為店長對於門市場地設施,理應確保安全無虞,設置大門自動門合乎安全,以避免來店消費者遭自動門碰撞,而採取何種方式感應,乃是店長所得選擇,或在店內大門上方或內側裝設感應器,以避免類此碰撞方式,致彭婦受到傷害,因此判賠17萬元。
男網友鼓吹人妻「快離一離」挨告 他辯:純粹開玩笑…法官這樣判
高雄一名呂姓男子偷看妻子手機,發現王男傳訊息給張姓妻子,「寶貝:妳很棒,愛妳喔!親一下」、「先讓妳舒服,再看電影,吃大餐」等,還鼓吹妻子離婚,呂男提告王男,王男稱他只是在打嘴砲,法院判呂男敗訴。判決書指出,呂男跟妻子在2018年結婚,他發現王男在去年傳訊息給妻子,「寶貝:妳很棒,愛妳喔!親一下」、「謝謝你,寶貝愛妳」、「愛妳喔!」「加油,放假給妳舒服」、「先讓妳舒服,再看電影,吃大餐」等。妻子也說,「親愛的,生日快樂,愛你唷」、「收到你的愛囉,開心」王男傳了多張裸女圖又說,「可以露營,妳快離一離,待在豬他們家沒意義,時間被限制不能好好玩兩天一夜」、「叫你離不離被豬發現。不好。」、「先分居,再離」,不僅如此,妻子生日王男也有送他生日禮物。呂男對王男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王男辯稱,呂男偷拿妻子手機偷看內容,已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此違法蒐證之舉證不能被採用,而FB的對話不足為證據,他只是純粹開玩笑而已,跟張女也是網路純聊天而已,是王男自己想太多。王男說,呂男也沒有拍到約會親密照片,也沒捉姦在床,要50萬沒道理,至於「舒服」2字只是大熱天喝飲料很舒服的意思,他只是跟張女純聊天,事後也沒有邀約成功,呂男不要自己胡思亂想。法官認為,王男跟張女為網路交友結識,有一定熟識程度,在網路上打情罵俏就算有鼓吹離婚,也可以是一般朋友間所為,難認有男女間之情愛,2人聊那麼久,也只是傳裸女問候圖,卻無一是親密舉動之照片,所以只算是違背善良風俗,無侵害配偶權或配偶身分,判呂男敗訴。
鄰居每天抽菸勸不聽 台中男不爽「二手菸飄進家中」1招反制…告贏了
抽菸害人害己,尤其二手菸、三手菸更是嚴重危害人體。台中一名人夫指控,隔壁鄰居一家人每天在住處頻繁抽菸,導致菸味飄進家中,因為家中還有幼兒,無法忍受二手菸害,多次向對方反應無效,於是搜集相關證據提告,求償10萬元,結果也曝光了。根據判決書,居住在台中的林男,和陳男一家是鄰居,他控訴陳男每天在家頻繁抽菸,使得菸味飄進家裡,多次口頭告知、書面勸導和張貼公告,甚至在今年1月至3月間報警數次,但仍沒有改善。由於陳男抽菸排放二手菸的行為,已超過一般人能忍受的極限,加上林男家中有幼兒,嚴重影響家庭精神及身體健康,因此默默蒐集證據,包括錄影、錄音、存證信函、張貼公告、陳男使用日曆紙之文書、空氣品質偵測器說明書、照片及偵測結果統計表、照片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對此,陳男收到通知,但言詞辯論日沒到場,也沒提出書狀爭執。法官勘驗林男提出的物證,認定陳男一家人排放二手菸,確實侵害林男一家健康及居住安寧,且聯合國世衛組織已將二手菸列為致癌物,對孩童會產生呼吸道疾病影響。法官指出,陳男的行為已逾社會生活尚可容忍標準,勘認侵害林男居住健康之人格權,且情節重大,認為林男的請求核屬有據,判陳男不得在將菸味飄進林男家中,並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中捷砍人案調解談不攏! 長髮哥曝真相:洪男父母賠償金額只願賠一半
台中捷運在5月21日在發生隨機砍人案,來自屏東的19歲洪姓護專生嫌犯,過程中造成兩人受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當時洪男父母曾當庭向被害人請求調解獲得同意,洪男父母與長髮哥許男及台中捷運公司13日至地院調解,但三方對於賠償金額未達共識,因此決定延至下週再議。根據長髮哥的說法,這次調解主要是針對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及律師費求償。(圖/報系資料照)洪男父母、長髮哥許男及台中捷運公司,今日(13日)下午2時30分來到法庭進行調解,會談大約20分鐘後結束,三方對於賠償金額未達共識,調解宣告破局。根據長髮哥的說法,醫療費用是由醫院負擔,而這次調解主要是針對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及律師費求償,心裡有一個大概數目,但洪男父母提供的賠償金額僅一半無法接受,加上這次律師有事無法前來,決定改約下週再議。另外,台中捷運公司也對洪男父母提出損害求償,金額至少百萬元,但洪男父母態度明確,表示希望能優先賠償受傷的被害人。這次洪男父母是特地從屏東北上台中參加調解,期間也再度代表洪男向長髮哥許男致歉,兩人在調解結束後,在律師陪同下快閃離開,僅說了「對不起」。洪男帶3刀闖中捷砍人,其父母先前在律師陪同下出面接受採訪,洪父面對鏡頭5度鞠躬道歉。(圖/翻攝畫面)至於另一名受傷的呂姓高中生父親,今日未出席,呂父透過群組表示,兒子的醫療費用已由台中捷運全額負責,不知道嫌犯要如何跟他們談和解,他覺得這是一個社會案件,檢察官應該會給台灣人一個合理的審判,日後才不會有人學習模仿,若犯了這麼大的事情,輕判是不是會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所以他們還是相信司法,會給全台灣的人民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針對賠償部分,呂父希望不是賠給他們,而是要賠給社會大眾,全台灣2300萬人,每人1人1元,把這些錢全部拿來作公益,大概可以辦20場的大型捐血活動,他們可以來出力付出。此外,呂父還表示,若只是賠個幾十萬,對他們來講無法接受;如果真的沒辦法賠償的話,就交給司法去給社會一個公平正義的判決。
高雄男大生2次告白被拒!竟持刀狂砍學姊濺血「送妳最後一程」 下場曝光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生2022年5月向盧姓學姊2次告白被拒後,竟持美工刀朝盧女狂砍,還喊「送妳最後一程」。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個月,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盧女因就讀同所大學認識,之後透過邱姓友人把盧女約出來見面,結果被拒絕,隔天再次在操場與盧女告白,最後仍慘遭拒絕,因此心生怨懟。林男先回男生第一宿舍拿美工刀,接著跑到女生第二宿舍朝盧女狂砍。林男明知頸部為人體重要部位,持刀刃鋒利的美工刀割劃該部位足以切斷人之大動(靜)脈或氣管而發生死亡結果,竟基於殺人犯意,朝盧女頸部揮割一刀,致其頸部受有長10公分、深6公分(深及筋膜下及外頸靜脈)之傷害;林男之後仍不斷揮舞美工刀,還嗆說要送盧女最後一程。眾人見狀趕緊報警,所幸盧女送往義大醫院搶救後,撿回一命。林男之後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因服用大量安眠藥意識不清,只想要傷害對方,但無殺人犯意。案經審理,刑事部分,二審法官依殺人未遂判林男5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密醫闖禍!台中女無醫師執照非法微整形致人毀容 法院判賠33萬餘元
台中一名39歲阮姓女子無醫師資格,卻私自開設個人工作室,進行微整形手術,以3萬8000元的價格,為1名喬姓女子進行切除眼袋等手術,結果術後造成喬女雙側下眼瞼外翻,需再找醫美矯正除疤,喬女因此對阮女提出刑事及民事訴訟,最終法院判阮女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7個月,緩刑3年,並須賠償喬女33萬餘元。據檢警調查,阮女自2022年2月開始在個人工作室進行無醫師資格的微整形手術,並以3萬8000元的價格為喬姓女子進行切除眼袋、切眉及割除左右鼻咽等手術,然而,阮女在手術中竟使用醫師處方用麻醉藥,這導致喬女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不得不再去醫美診所進行矯正手術,喬女對此極為不滿,報警提告。法院刑事庭審理此案後,認為阮女無醫師資格卻進行手術,這種行為不僅破壞國家的醫師專業制度,也對民眾的健康構成潛在危險,雖然阮女最終坦承不諱,但法院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其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除此之外,喬女還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聲稱手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瞼板等部位出現異狀,並因此產生一筆不小的醫美調整費用,並對其精神也造成極大的困擾,要求阮女賠償包括醫療、醫美及精神撫慰金共計73萬3930元。阮女在抗辯中表示,手術費用已被法院沒收,也願意承擔喬女後續的醫療及醫美費用,但認為除疤及情緒問題與其無關,然而,民事庭調查發現,阮女明知自己無醫師資格卻仍動刀,確實侵害喬女的身體權益,因此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最終認定喬女的求償要求有據可依,精神撫慰金以20萬元適當,判決阮女應賠償喬女33萬3960元。
判決出爐!工人拆報廢彈射座椅遭炸重傷 空軍官校確定判賠374萬
1名黃姓男工人2016年處理報廢軍火零件時,因空軍官校未確實把彈射椅火箭拆除,造成爆炸發生,導致黃男身受重傷,隨即提起國賠,向空軍官校求償560萬元,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判決須賠償374萬7954元。判決指出,黃男受僱處理場工作,分類軍用廢品中的適用物資,2016年12月12日進行分類工作時,廢品中彈射座椅火箭爆裂物突爆炸,導致黃男全身25%體表面積燒傷,臉部、前胸、雙側上肢、左膝2度至3度灼傷,左手爆炸性受傷、拇指及食指截肢、掌側及背側皮膚缺損、左前臂橈骨骨折等,黃男提出國賠訴訟,要求空軍校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560萬元。法院審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空軍官校未執行義務確實清點及分類進行報廢程序,且未發覺爆裂物的存在,應負國賠責任,判決空軍官校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及勞動能力損失共374萬7954元給黃男,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人夫偷吃女同事「扮成女兒」傳情 她看「家人親密對話」氣炸提告
屏東一對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丈夫阿東(化名)突對妻子阿萍(化名)態度冷淡,阿萍在兩人分居後發現老公疑似與女同事不倫,之後再查出阿東把對方改成女兒的暱稱,氣得怒告小三。法官審理後判女同事賠償3萬元。判決書指出,阿萍在2023年9月間發現丈夫態度冷淡,且長期離家分居,她懷疑有異追查後發現,阿東在外有小三,且對象正是女同事。不過,阿萍對此雖感到痛心疾首,還是寬恕老公的行為。不料,阿萍之後再察覺阿東與小三藕斷絲連,且丈夫為避免偷吃被發現,還把名稱改為女兒暱稱,進而在11月、12月間與小三密集傳訊,雙方也甜喊「好想你」、「親愛的」、「我也快受不了對你的想念」、「想你了,老婆」。阿萍依兩人對話內容極為親密,已踰越一般朋友關係,對小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然而,法官審理此案期間,卻發生雙方都未出庭場景。法官經合法通知小三,小三卻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加上小三與阿東親密之對話內容,被阿東稱「老婆」已踰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採信阿萍主張,再依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情況、加害程度,判小三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萬元。
廚師帶饅頭回家「被公司通報竊盜」 他提告獲精神撫慰金…法官揭原因
中國大陸江蘇省一名張姓廚師遭公司以張貼布告欄「詔告天下」方式,指控他偷竊饅頭,張男除駁斥偷竊,也向法院提告公司侵犯名譽權。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維持一審,判公司須賠償張男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精神撫慰金。據《揚子晚報》報導,張男2021年3月起在1間機械公司任職,負責提供員工餐廳早、午餐的廚師工作,其中引發爭議的饅頭正是該公司300名員工的早餐餐點之一。人資部在2023年12月於布告欄張貼公告,公開指控「食堂職工張O多次竊盜公司饅頭,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現予以公開通報」。張男不滿沒偷饅頭,卻遭公司指控偷竊還被詔告天下,提告公司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公司在庭上指出,經調閱近1個月監視器,發現張男經常上班空手來、下班拎著裝滿包子饅頭的袋子離開,監視器也拍到他從餐廳冰箱拿饅頭畫面,主張張男偷竊罪證確鑿,公告行為符合規定。對此,張男辯稱自己罹患糖尿病不能吃包子、饅頭,饅頭卻是公司的每天早餐,加上有些同事會把吃不完的饅頭給他,為了避免浪費才會放進冰箱,等累積到一定數量才帶回家。一審法官審理時認為,公司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發布5次相關公告,其內容應負舉證責任及客觀事實義務,但單憑拎袋而出的畫面無法證明張男偷竊,且張男的主張合理,符合普通勞工勤儉樸實生活方式,公司認定張男侵占、偷竊有失公允,又張貼公告侵犯其名譽權,判公司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二審法院日前再維持原判。
前夫交銀行妹新歡!放閃很春天「粉紅泡泡包圍」 前大姨子蓋大便:小三都沒恥度?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日前和陳姓女子早餐約會,並且拍照發文訴愛,豈料竟遭許姓前大姨子謾罵。不僅如此,許姓前妻還寄信到陳女的工作地點。陳女不堪其擾,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許姓姐妹各賠償陳女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2023年4月5日在新竹某星巴克和陳女一起吃早餐,並拍照打卡誇讚陳女的穿著洋溢著春天的氣息,讓他整個人被粉紅泡泡包圍。前大姨子看到後截圖,並在上方加以大便及狐狸貼圖部分遮掩,痛斥「現在的小三都沒有恥度膩?你敢放閃我幫你高調,你們倆個爽,破碎2個家庭讓3個小孩變單親殘缺人生,你要上法院逼老婆離婚成全你跟小三」,發布到社群平台上。至於許姓前妻則寄信到陳女任職的銀行工作地點,信件內容包括「ㄗㄤ襄,真的會拍照」、「有人就是適合撿人家不要的」、「尤其幫牠自己還在有婚姻底下交往的拍照」、「人都是貪心的,捲髮羨慕人家直髮,就像擁有禿子還妄想人家頭上的髮」、「侵害配偶權的調解沒看到你們出現,讓人好生失望」,由於封面清楚可見文字,經手該郵件之人以及其他同事均得以共見共聞。陳女認為,許姓姐妹的行為已造成她名譽權受到侵害,精神痛苦不堪,因此分別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理後,認為許姓姐妹未能秉持理性處事生活態度,恣意公開發表足以貶損陳女人格及社會評價之文字內容,造成其名譽權受損,令其痛苦不堪,因此判2人各賠償陳女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三激戰人夫喊:夢見你跟老婆裸睡 正宮患憂鬱症怒討200萬
小萱跟阿國(均化名)結婚30多年,育有2名子女,但在2021年底,阿國變得冷淡又容易動怒,小萱本來以為他只是工作壓力大,但去年某日卻發現,阿國外遇女子歡歡,小萱對歡歡提告,求償200萬元和醫藥費530元。判決書指出,小萱主張,她跟阿國在1992年結婚,育有二名子女,阿國自2021年底對她態度明顯冷淡、容易動怒又不耐煩,原以為是工作壓力所致,她盡可能不與其發生爭執,但去年1月某日她發現阿國竟有婚外情。小萱控訴,阿國跟歡歡對話親密,「和你相處愉快、濃情蜜意後我就會做夢,昨晚夢見你和你老婆裸體相擁,睡得很熟,我只能在旁邊哭」、「重要的是:我愛你,好像越來越愛了,金害」、「人家想你」,2人還發生性行為,破壞她的婚姻。小萱表示,她知道阿國外遇後,她每日輾轉難眠並有焦慮憂鬱,要持續回診,2人也為此大吵,阿國對她情緒勒索,她每天以淚洗面,時間長達半年,去年去醫院檢查發現有「子宮肌瘤」、「子宮內膜息肉」,而她回診4次,醫藥費530元。如果不是歡歡介入,2人結褵已30年,是旁人眼中稱羨的靈魂伴侶,阿國在小孩眼中也是認真負責的好父親。法官認為,從對話紀錄,未見雙方有親密舉動(例如親吻、擁抱等),也沒有深夜共處一室、同宿、同居、發生性行為等,故無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之情事,求償200萬無理由。法官表示,歡歡讓小萱精神痛苦,精神撫慰金判賠30萬適當,因為小萱因罹患焦慮憂鬱症,醫藥費530元應屬必要,所以歡歡要賠30萬530元。可上訴。
72歲嬤拉霸中4200萬 賭場「1原因」不認帳丟1萬元打發
願賭不服輸!美國72歲婦人碧爾(Roney Beal)先前在紐澤西州大西洋城賭場「Bally’s Casino」試手氣,並在向上帝祈求中獎後開出128萬美元(約新台幣4130萬元)獎金,未料莊家竟以「技術性故障」為由,拒絕讓她領獎。據《abc 7》報導,碧爾今年2月底在賭場轉起最喜歡玩的角子老虎機,當時已白花數百美元的她向上帝禱告,「請讓我贏吧,我希望拿到1000美元」並轉動拉桿,緊接著聽到機器響起:「你贏了!」聲音,與噴出慶祝的藍光煙霧。碧爾彷彿置身天堂般,在身旁群眾「天啊」、「女士,妳是百萬富翁了」的驚呼聲及簇擁中,按下服務鈕並告知前來的員工:「我中了128萬美元。」但不知是上帝開的玩笑,還是回應她的其實是撒旦,員工指著機器並告訴碧爾:「妳什麼都沒中。」原本顯示中大獎的拉霸,出現「卷軸傾斜」、「無法使用」的故障,讓碧爾瞬間從勝利組變魯蛇。碧爾質疑員工在確認中獎時動手腳,使轉軸以非常慢速度滾到沒中獎,員工還要求她關掉角子老虎,最後甚至用350美元(約新台幣1.1萬元)打發,把她趕出賭場。碧爾表示,失去這筆錢讓她非常焦慮,因為兒子無家可歸,她也想要1輛拖車,非常需要這筆錢,碧爾的委任律師則指出,已準備向賭場及機台設計公司提告,求償獎金及精神撫慰金共256萬美元(約新台幣8260萬元)。
日人妻結婚半年頻遭尪羞辱 公公問「10萬生活費夠嗎」她懂了…結局大逆轉
伴侶的行為若出現異常,這段關係肯定出了問題。日本有一對夫妻結婚半年,妻子對丈夫的態度感到困惑,因為對方常常看不起她,說出一些侮辱人的話,直到某天接到公公的電話,才真相大白。據《TRILL》報導,這名人妻結婚半年,擔任家庭主婦的角色,與丈夫卻遇到瓶頸,一開始夫妻倆相處很正常,後來丈夫卻對她態度轉變,經常發表言論取笑家庭主婦,也看不起她。人妻原本打算返回工作崗位,怎料被丈夫嘲笑:「妳沒辦法啦!」她厭倦每天被言語貶低羞辱,有一天接到公公的電話,對方關心他們夫妻倆相處得如何,她便訴苦一一道出丈夫的行為。人妻接到公公的電話,才知道事情真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公公聽完相當震驚,向她道歉並詢問:「10萬(日元)的零用錢夠嗎?」人妻先是感到一頭霧水,追問後才知道,公公自他們結婚以來,就一直提供家裡經濟援助,「想讓你們過上更好的生活」,但丈夫對此事隻字未提。公公得知後,立刻驚覺不對勁,氣炸:「難道是那個傢伙?」後來人妻和公公聯手調查,結果發現丈夫出軌,並掌握相關證據,心死提離婚,同時要求精神撫慰金。最後,丈夫不僅離婚也被開除,只能一邊找工作,一邊償還賠償費用,終於出了一口氣。
越式洗頭害頭髮打結 女罹「適應障礙」求償32萬…法官判賠這金額
新竹一名曾姓女子去年(2023)到某間越式髮廊洗頭,期間因不滿吹髮時頭髮嚴重打結,先是拒絕店家另外安排時間修補建議,並索討6萬元賠償,遭拒後再提告求償包含精神撫慰金在內共32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店家僅須支付4500元。判決書指出,曾女於去年11月底深夜到該間越式洗頭店消費,在吹髮時發現頭髮打結,員工雖耗費1個小時嘗試解髮,卻打結得更嚴重;店家於凌晨3點告知曾女無法處理,但承諾本次不收費並自行吸收曾女剪髮、接髮、染髮及護髮費用,以及安排時間補救。曾女以沒時間再到髮廊為由,向店家求償6萬元遭拒後,自行到其他髮廊花費4500元剪去部分打結頭髮及護髮,另花費2.2萬元接髮、頭髮重整8萬元、縮毛矯正5000多元,以及萬餘元染、護髮費用,總共花費12萬元。曾女事後以越式髮廊態度不佳,令其飽受痛苦而需到精神科就診為由,求償精神撫慰金20萬元及後續修復頭髮費用12萬元,合計共求償32萬元。越式髮廊辯稱,曾女到店時就有頭髮毛燥、打結情形,主張嚴重打結非他們造成,且頭髮打結非不可回復,亦有表達處理意願,是曾女自行決定剪髮更沒提出接髮費等相關單據;又曾女直到今年近1月底才就醫,難認有因果關係。法官則依據曾女當時拍攝的頭髮打結照、店家承諾回復頭髮狀態認為,曾女主張洗頭造成頭髮打結為事實,但除店家願賠償剪、護髮費4500元外,曾女未提出其他單據證明,且曾女事發4、5天後剪去打結頭髮,事發後近2個月就醫並聲稱有「適應障礙」,難認與洗髮有因果關係;判越式髮廊賠償4500元、駁回其他求償請求,曾女也需負擔3372元訴訟費。可上訴。
妻當全家面自爆:孩子爸不是你 人夫養兒10年崩潰…小王竟是「乾爹」
新北市1名何姓夜班保全為了扶養3名子女,平時還兼職外送工作,不料他拉拔近10年的小兒子竟非親生,這才發現妻子出軌同為外送員的林姓男子,么兒不僅稱呼小王為「乾爹」,老婆甚至曾在全家人面前自爆「孩子的爸不是你」,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新本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應賠償何男10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何男主張,他與張女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惟103年起女方即不願同房,其後甚至離家居住,夫妻間關係趨於冷淡,於110年張女藉故與其爭執中,竟自其言詞表示小兒子可能非其親生,而係她自被告懷胎所生。原告扶養孩子近10年,後女方竟代理林男對原告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何男指控,111年8月3日送臺大醫院之DNA鑑定報告結果顯示,該子99.98%係自被告受胎所生,張女並告知原告父母此事,欲迫使其簽屬離婚協議,致其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被告此等之行徑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顯然重大,要求林男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林男辯稱,原告之配偶張女早因雙方感情不睦,在某次爭吵是否離婚時,遂告知何男關於次子係其與被告所生一事,原告當時氣憤之餘,更揚言既然如此更不會與女方離婚,欲造成其痛苦云云,足以證明原告早於2年前已知被告侵害其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要求法院駁回上訴。小兒子證稱,「大約在我4、5歲大班時,媽媽跟我說原告不是我的親生父親,那是在家裡說的,那時在場有媽媽、我、原告、姊姊、哥哥,他們都有聽到」等語。新北地院審酌,即便何男知道次子非親生,但沒有證據顯示他知悉孩子生父是林男,被告辯稱侵權行為請求權罹於時效云云,洵無足取,應賠償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