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恍惚
」 車禍 15歲 無照 東湖 高雄「喪屍煙彈」釀毒駕害死三重警 今審議改列二級毒品
依托咪酯(Etomidate)濫用問題日益嚴重,甚至被不肖業者添加至電子煙,被稱作「喪屍煙彈」。自去年起依托咪酯在國內迅速流竄,造成多起毒駕事故及重大死傷,導致兩名員警死亡,引起外界關注。對此,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14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據了解,依托咪酯原本作為短暫麻醉劑使用,卻因其濫用帶來的副作用引起社會廣泛擔憂。據了解,濫用依托咪酯會導致精神恍惚、行為失控、呼吸抑制等嚴重症狀,甚至可能致命。由於常被摻入電子煙油中,外界稱其為「神奇煙彈」或「喪屍煙彈」。根據食藥署統計,112年通報的濫用藥物檢驗中,依托咪酯類檢出件數為22件,而今年1至9月已增至1281件,顯示依托咪酯濫用問題正急遽擴大。去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次在非法電子煙油中檢出依托咪酯成分,因當時尚未列入管制,警方只能依據《藥事法》處理;今年7月時,一名黃姓男子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後,駕車撞死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並促使各界呼籲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在今年3月向毒品審議委員會建議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經過審議,毒審會於6月13日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等成分列為三級毒品,並於8月5日由行政院正式公告。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將研議依托咪酯自第三級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以期更有效遏止與全面防範。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並考慮相關的美托咪酯(Metomidate)及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一併列入。據悉,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吸喪屍菸彈挑釁警車 小客車自撞人行道被捕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員警昨(10)日中午巡邏行經板橋萬板路、莊敬路口時,突見1輛藍色自小客車高速從後方接近,並急促按鳴喇叭,隨即切入內車道超車,全程未打方向燈及蛇行駕駛,挑釁意味十足。警方隨即鳴笛示意停車,但該車拒檢加速逃逸,故通報攔截圍捕警方查扣喪屍菸彈。(圖/警方提供)該輛自小客車沿途多次闖紅燈及驟然變換車道,警車尾隨至雙十路二段,該車迴轉時半徑不足,自行撞人行道後停下,員警立即下車將該車駕駛37歲江姓男子帶出車外。員警見江男精神恍惚且企圖反抗逃逸,故立即噴辣椒水將其制伏,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警方在車內查扣電子菸主機1支、菸彈17顆,初步檢測含依托咪酯成分,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男帶回偵辦,多項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 江男自撞人行道,遭警方壓制逮捕。(圖/警方提供)
拚酒輸不起!30歲男刺傷藝人遭判5年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顧姓女藝人曾演出過戲劇《女兵日記》和多部本土劇,然而2022年時她與許姓閨蜜遭吳姓男子刺傷,近日最高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駁回吳男的上訴,吳男因殺人未遂被判刑5年,全案定讞。回顧這起事件的發生,2022年1月4日深夜,30歲的吳男邀請35歲的許姓女子及顧姓女藝人在其豪宅內喝酒玩骰子遊戲「吹牛」。期間因遊戲過程中,吳男懷疑兩女串通,導致他頻繁輸酒而不滿,情緒逐漸失控。吳男惱羞成怒,衝入廚房拿出水果刀,先是朝顧女的右後頸揮砍兩刀。顧女負傷後,奮力逃進廁所並反鎖躲避。接著吳男又持刀朝許女的腹部及後腰部猛刺兩下,重創臟器。兩女在事後被緊急送醫救治,顧女頸部撕裂傷縫合18針,許女則因腹部穿刺傷導致結腸穿孔及腹膜炎,並可能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吳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否認殺人犯意,辯稱當時因酒精與藥物影響,精神恍惚,且聲稱是顧女先持刀攻擊他,自己只是搶過刀後隨意揮舞。然而法院不採信其說法,根據受害女子的供詞,認定吳男故意傷人,構成殺人未遂罪。一審法院判處吳男有期徒刑7年。吳男不服,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雖然維持殺人未遂的定罪,但考量吳男患有適應障礙症、憂鬱及焦慮症狀,且持續接受精神科與戒酒治療,將刑期減輕為5年。全案最終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判刑5年全案定讞。
導航害的!外送員不熟路況「誤闖國道」 自撞內側護欄受傷送醫
今日上午10時39分於國道2號西向14公里處,38歲蕭姓男子騎乘機車疑因導航路況不熟誤闖國道後,自撞內側護欄肇事,手臂擦挫傷不願就醫檢查,機車駕駛無飲酒情形,現場於上午11時32分排除。經警方了解,該名駕駛疑因精神恍惚誤上國道,詳細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國道警方呼籲機車駕駛人若使用導航,應注意設定為機車模式,並應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機車若違規行駛國道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倘若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後人員至護欄外等安全處所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之安全。
父親走在路上被車撞「身體無礙」 母卻怪女兒:妳不結婚害的!
現代社會越來越多不婚族,但家中長輩大多不樂見。最近有一名女子上網吐苦水,她的父親走在路上被車撞,對方也願意負全責,慶幸的是她的父親檢查後身體無礙。怎料,事後她的母親卻把責任歸咎於她,稱她不婚害父親精神恍惚才出意外,讓她感到無奈。大陸一名微博主轉發一名女網友因不婚被母親針對的故事,一名女子匿名表示,日前她的父親下雨天時走在路上,遇到一對夫妻因為過彎沒減速加上視線模糊,直接從父親身後撞上來,對方也願意負全責;所幸她的父親送醫做檢查後身體沒異樣,連骨裂都沒有。原本女子以為父親被車撞和肇事者已經談好,她的母親卻突然把父親出車禍的原因怪在她身上,都因為她沒結婚,「因為妳沒結婚,妳父親精神不振,整天唉聲嘆氣,心情不好所以精神恍惚」才會被車撞,總而言之都怪她沒有結婚。面對長輩出事就把責任怪到她沒結婚頭上,女子也著實感到很無助。貼文一出底下湧入許多網友開玩笑,「難怪我最近不順原來是因為妳沒結婚」、「難道我沒上研究所是因為妳沒結婚」、「那妳要跟妳媽媽說要小心點了」,還有人打趣說,「妳該打電話給對方,說不用賠錢了自己要負全責」。有過來人心有戚戚焉說,「我爸得癌症我爸說是我不結婚害的,真的無法溝通」。
15歲少年「偷開祖父車」撞死3人 外公現身交通分隊:我真的不知道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1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據悉,少年外公案發時出國旅遊,目前已經返回台灣,並於今(21日)下午2時許抵達內湖交通分隊說明,稍早面對媒體時表示「我真的不知道。」由於少年駕駛的肇事車輛為外祖父所有,檢警以證人身分傳喚對方到案,因尚未釐清他是否「同意」少年用車,所以只要在11月1日前到案,就沒有通緝問題。少年外祖父案發時不在國內,目前已經返台,並於今日下午2時許現身內湖交通分隊,面對媒體鏡頭僅簡短回應「不清楚,都不知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到峇里島旅遊,回家拿走車鑰匙後前往汐止開車,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外,小吃攤老闆娘和另名員工也因燙傷送醫。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事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內湖找朋友,行經案發地點時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檢警複訊後,於1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姓少年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另一方面,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日前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15歲無照少年駕車釀3死! 犯保士林分會「派3律師助被害家屬」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對此,犯保士林分會表示,指派專責律師任訴訟代理人,協助被害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確保家屬權益。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對無照駕駛的罰則進行檢討,但撞死3人的曾姓少年在12年後仍可考照。(圖/翻攝畫面)根據《中央社》引述財團法人犯保協會士林分會說法,在10月18日,也就是案發隔天就和被害家屬聯繫,同時安排3位專員赴殯儀館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和檢察官訊問程序,另與家屬初步會談,了解需求。針對法律程序部分,士林分會已安排律師,近日配合3戶家屬方便的時間辦理法律諮詢座談,由律師當面向家屬說明本案訴訟程序,同時回應家屬疑慮及擔憂,後續在家屬同意下,由士林分會為每戶家屬指派專責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細節由家屬和律師研商討論後再行決定採取的行動。另外,據士林地檢署表示,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後,立即聯繫犯保士林分會,士林犯保立即啟動一路相伴措施,除了檢察官依法進行相驗時派員到場全程陪同及關懷家屬外,也指派專人向家屬詳細說明將依照家屬需求,全力提供後續相關協助,士林犯保會盡力提供服務,陪伴和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兩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曾姓少年當下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事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事後也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15歲少年駕車釀3死「未扣財產」 警:家屬可提假處分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然而由於移送時僅建議調查少年的財產狀況,未正式聲請民事假扣押或假處分,引發外界討論,家屬也擔心肇事少年家庭可能會脫產,逃避賠償責任。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事故發生後,曾姓少年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稍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曾姓少年的父親是金融業從業者,也是新店某宮廟創辦人,得知事故後立即趕赴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兒子接受偵訊。針對移送程序問題,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18日收到案件後,表示程序問題將依法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內湖警方指出,移送書中未依《刑事訴訟法》相關保全程序提出民事聲請,呼籲被害家屬可向法院民事庭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以保障權益。警方隨即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15歲少年無照奪3命!警主動提「清查財產」法院打槍 受害者家屬無奈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一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台北市議員游淑慧透露,內湖分局昨(18日)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提出請求,希望法院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沒有獲得同意。游淑慧今(19日)說明15歲少年無照駕駛釀成死亡車禍案件最新進度,提到因肇事者未成年,其監護人應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內湖分局昨天移送肇事卷宗時,曾主動為受害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院裁定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可惜未獲得同意,讓受害者家屬感到不安,擔心未來恐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游淑慧表示,目前內湖分局已協助家屬聯繫犯保協會,後續會透過犯保協會行文調查,幫助家屬進行後續求償工作。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旅遊,拿走車鑰匙後無照駕駛,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且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心情稍微平復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毒駕和酒駕可能。據悉,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昨天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傳家境優渥?15歲無照少年生父「職業曝光」 還兼新店某宮廟創辦人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輛,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一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據悉,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昨(18日)面對鏡頭時表示「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據了解,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旅遊,先從住處拿走車鑰匙後,再前往汐止開車,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車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且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此外,小吃店內的老闆娘和另名員工也因燙傷送醫。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心情稍微平復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毒駕和酒駕可能。據悉,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昨天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東森新聞》報導,曾父提到自己應該帶著兒子一起去道歉,只有他去誠意不夠大,同時也不希望被新聞炒作,讓外界認為是爸爸出來幫兒子擦屁股等。曾父透露,事發後孩子一直很自責,「只是因為一個好奇,他只是一個好奇,法院這邊結束,我會親自跟被害人這邊,我們會做個聯絡」。
15歲少年無照撞死3人挨批罰太輕 他「12年不能考照」雙親連帶處分曝光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撞進小吃攤,造成3死2傷悲劇。肇事少年無照駕駛罰鍰最高僅2.4萬元挨批罰太輕,交通部回應,肇事少年因撞死人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監護人也將連帶受罰參加道安講習,車主也會吊扣車牌。15歲少年釀禍害死3人後,引起社會大眾撻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18)日批評交通部,無照駕駛肇事逐年攀升,但無照罰則過輕,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而交通部及道安司表示,2023年6月底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加重罰鍰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累犯加重處以最高罰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指出,針對14歲以上未成年人,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等行政手段,未成年無照駕駛家長應併同參加道安講習。而一般無照駕駛需隔4年才能考,不過若無照致人死亡,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時間過了才考再報考,所以此事件的少年要12年後才能考照。15歲曾姓少年昨日傍晚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突然失控暴衝撞進街邊一間小吃攤,用餐的1對男女及1名機車男騎士,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送汐止國泰、三總和北醫急救後,晚間8時宣告傷重不治。而另外2名女燙傷的女子則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治療,送醫前意識清醒。警方表示,曾姓少年案發後沒有受傷,但因受驚嚇呈現精神恍惚,他在警方偵訊後,初步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他毒駕和酒駕可能。而曾父在警方電話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開出門肇事。據了解,警方已將肇事的曾男帶回,初步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知少年家長到場,詳細案發原因還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本事故死者分別是在小吃攤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62年次高姓女子,及一名52年次盧姓男機車騎士;而73年次陳姓女子為小吃攤老闆、72年次黎姓女子為小吃店員工,店內物品遭波及時她們也被熱湯燙傷。
無照撞死3人!15歲少年遭警搜出煙彈 檢驗結果出爐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在東湖市場附近高速撞擊機車騎士後,車輛失控衝入臭豆腐攤位,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而警方也在現場發現少年的電子煙煙彈,但經檢測確認無酒駕及毒駕,預計今日下午將少年移送至士林地院少年法庭。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於昨日下午6時許,15歲曾姓少年趁祖父出國,偷開祖父的車前往找朋友,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時突然失控,撞擊52年次盧姓機車騎士,隨後車輛失控衝入街邊的臭豆腐攤,導致攤位正在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與62年次高姓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於晚間8時宣告不治,機車騎士亦因傷勢過重不幸離世。此外,攤位內的73年次陳姓老闆及72年次黎姓員工也被熱湯燙傷,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送醫時意識清醒。警方事後也聯繫上曾男的父親,但他對兒子開車出門一事完全不知情。曾姓少年在事故中沒有受傷,但精神恍惚,向警方供稱因會車時緊張,錯把油門當成煞車,導致車輛失控肇禍。警方隨後在少年隨身物品中發現電子煙煙彈,不過對他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而採集其尿液與血液進行檢驗,檢測結果亦未發現毒品。至於少年隨身物品中的電子煙煙彈,在經確認後也確定未含毒品成分。警方表示,曾男父親在接到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肇事,隨即趕到警局協助釐清案情。事故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曾姓少年預計今日下午被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進行後續處理。
15歲少年偷開祖父車「分不清煞車油門」撞小吃攤釀3死2傷 涉過失致死遭警偵辦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周遭今(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出門找朋友,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撞進路旁小吃攤,造成2名客人和1名騎士死亡,2名女子燙傷。警方初步排除曾男酒駕和毒價嫌疑,已將曾男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偵辦,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15歲曾姓少年今日傍晚6時許,偷開祖父的休旅車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突然失控暴衝撞進街邊一間小吃攤,用餐的1對男女及1名機車男騎士,被撞後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分別送汐止國泰、三總和北醫急救後,晚間8時宣告傷重不治。而另外2名女燙傷的女子則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治療,送醫前意識清醒。15歲曾姓少年無照偷開祖父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撞進一間小吃攤釀2死3傷,遭警方以涉嫌過失致死罪偵辦。(圖/翻攝畫面)警方表示,曾姓少年案發後沒有受傷,但因受驚嚇呈現精神恍惚,他在警方偵訊後,初步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找朋友,路上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此外,警方雖然在曾男皮包發現煙彈,經檢驗後為毒品陰性反應,酒測值為0,初步排除他毒駕和酒駕可能。而曾父在警方電話通知後,才知道兒子偷車開出門肇事。據了解,警方已將肇事的曾男帶回,初步將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知少年家長到場,詳細案發原因還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本事故死者分別是在小吃攤用餐的53年次陳姓男子、62年次高姓女子,及一名52年次盧姓男機車騎士;而73年次陳姓女子為小吃攤老闆、72年次黎姓女子為小吃店員工,店內物品遭波及時她們也被熱湯燙傷。
又有員警受傷!毒蟲頑強拒捕仍落網 害25歲警「肩膀脫臼」送醫
新北市板橋區日前晚間驚傳毒駕事件,1名25歲莊姓員警查緝販毒案時,鎖定1名41歲周姓毒蟲,莊警眼看時機成熟事先埋伏逮周嫌,未料對方卻拒捕並頑強抵抗,拉扯過程中不慎害莊警肩膀脫臼,但他仍忍痛與其他同仁共同壓制,最終順利逮捕到案,事後員警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警方表示,新北市土城區不久前才發生警所長抓毒蟲殉職憾事,未料如今又傳出員警抓毒受傷事故,新莊分局新莊派出所日前偵辦毒品案件時,迅速鎖定販毒的周姓毒蟲,隨即派遣警力前往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埋伏,直到周嫌現身後,莊姓員警首當其衝上前攔截,未料對方卻拒捕甚至不斷抵抗。不料雙方拉扯過程中,竟意外造成莊警肩膀脫臼,但他仍忍著疼痛與其他支援警力聯合壓制周嫌,所幸最終成功將他逮捕並帶回偵辦,事後莊警已前往醫院就醫幸虧無大礙,新北警局長廖訓誠聽聞此勇舉後,立即趕赴醫院致贈慰問金。據了解,新莊警方日前在幸福東路及化成路皆逮獲毒駕犯嫌,1輛雙載機車的騎士及乘客精神恍惚遭攔查,結果查獲1顆依托咪酯菸彈,另起案件為1名顏姓男子在員警問話過程中神情及動作遲緩,不料竟在他吸食的電子煙油中也查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後續皆移送法辦。警方說明,經統計,新莊警從1月至9月就已查獲販賣依托咪酯類案件95件,逮捕共114人,表示未來將會不斷加強掃蕩力道,一舉搜刮販毒集團,避免危害社會安全。
新北女裝男再度放火 鄰居遭波及1命危
「女裝男子」又縱火!新北市24歲曾姓男子2023年12月涉嫌縱火,因地檢署傳喚屢次未到遭列拘提對象,不料他2日凌晨又在租屋處縱火,甚至波及鄰房住客,導致1人命危送醫。而他縱火後自行前往派出所報案,雖作女裝打扮,仍被警方認出,當場遭拘提、解送歸案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昨日凌晨2時許,新莊民本街1棟6層樓公寓發生火警,起火戶為曾男位於4樓的租屋處,警消獲報後趕往搶救,並從隔壁套房救出1對吳姓情侶,雖然35歲吳姓男子意識清醒無大礙,但他的女友30歲吳姓女子卻命危送醫,經醫院急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仍意識不清,需留院持續觀察、治療。火警發生之後,曾男穿著短裙、女裝打扮前往派出所報案,稱住處失火,但精神恍惚無法完整陳述案發過程,不過值班警員恰巧為當地管區,一眼即認出曾男就是在去年犯下縱火案的男子,且遭地檢署開立拘票,因此當場將他拘提。據了解,去年12月初,曾男也曾以女裝打扮,同樣在民本街另一處租屋處縱火並破壞水管,警消到場後,在該棟公寓頂樓發現他,且情緒激動來回跑跳,後來在警消勸導下,終於和緩他的情緒,並將他強制送醫。該案後來也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後續地檢署開庭時他屢傳不到,檢察官因此對他開立拘票。曾男再次落網後,向警方坦承犯行,而犯案原因與去年一樣,僅因心情不好便在租屋處以打火機燃燒窗簾,導致引發火警,警方訊後除將他解送歸案外,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30歲女毒蟲撞死清水所長 竟同時吸「3毒」
女毒蟲陳嘉瑩30日晚間開車拒攔檢,撞死新北市土城警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而她其實才30歲,吸毒經歷長達10年,警方查出她吸了安非他命、K他命、喪屍菸彈3樣毒品,開車時精神恍惚,加上被攔檢心虛才撞死劉員。據《自由時報》報導,晚間11點多,陳女帶1小包安毒、依托咪酯菸油等,開車要去中央路二段的民宅,疑似交易毒品,行經二段新北地方法院附近,被劉員攔查,劉員走到駕駛座,陳女先假裝配合卻加速開走,劉員手抓方向盤想阻止,被拖行250公尺,撞到工地護欄,最後送醫不治。警方調查,陳女已有10年吸毒經歷,還有侵占前科。陳女說,她習慣吸毒控制心情,心情差就吸。警方說,陳女是轄區治安顧慮人口,常進出警局。陳女稱,她因為吸毒常繳罰金,身上也沒錢,所以這次才想逃。陳女被警方依殺人、妨害公務致使公務人員死亡、毒品等罪移送法辦。據悉,陳女吸毒又無業,還吸到眾叛親離,家人都不跟她聯絡,犯案後她也不聯絡家屬,正片照曝光後,也沒人到分局。另外,劉宗鑫一家四口過幸福生活,從警近10年,曾任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淡水分局竹圍派出所、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所長,2022年到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他在同事眼中做事積極,受下屬愛戴,發生此悲劇也讓人不捨。《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男板橋市區開車連環撞「輾過1人」 下車狂罵三字經遭搜出毒品、開山刀
新北市板橋區30日發生嚴重車禍,23歲王姓男子駕駛賓士車行經廣權路時,疑似精神恍惚衝撞路邊臨停車輛,導致30歲詹姓男子和33歲游姓男子受傷,其中一人更被輾過、一度受困車底,王男下車後還持續叫囂並飆罵三字經,警方則在其車內搜出毒品和開山刀,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王男當時沿廣權路往中和方向行駛,詹男和游男則臨停路邊正在卸貨,王男卻直接衝撞2人,游男更遭輾過、受困車底,周邊多輛機車也被波及。警消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救援,出動機具將傷者受困,其右腿骨折,所幸意識清醒,被緊急送醫救治,王男也被當場逮捕,但他氣焰囂張,在現場仍持續飆罵三字經,被警方帶回偵訊。警方在王男車內查獲開山刀和K他命,進行酒測後確認其酒精濃度為0,是否涉及毒駕則待尿檢結果判定,全案依法送辦中。
三重男恍惚駕車違停路中 !車藏「喪屍毒品」露餡 遭警逮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27日下午發生一起毒駕事件,1名60歲劉姓男子駕車上路,開到一半竟無故將車輛停在路中央,巡邏員警見狀隨即上前盤查,結果劉男精神恍惚且說詞閃爍,員警察覺有異隨即喝斥他下車,未料在車上尋獲依托咪酯菸彈及菸油,事後劉男被警方當場逮捕並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劉男駕車行經忠孝路二段時突停在路中央,恰巧路旁巡邏員警目擊隨即上前攔查,結果劉男眼神恍惚且言詞閃爍,員警察覺事有蹊蹺於是要求他下車,沒想到員警竟在車內查獲依托咪酯菸彈及菸油等毒品,罪證確鑿劉男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警方說明,全案訊後,劉男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此外警方將製作觀測記錄表附卷備查,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2款和第35條第9項規定製單舉發。
9旬病翁「立遺囑」千萬遺產全送54歲新婚妻 女兒怒告繼母騙財…結局曝
英國一名9旬老翁羅伯特(Robert Harrington)離世後,將由再婚不到1年的54歲大陸退休女律師的秦桂香(Guixiang Qin,音譯)繼承所有遺產,但他70歲的獨生女蘭利(Jill Langley)不服,認為父親的遺囑有問題,於是將繼母告上法院。隨著判決出爐,羅伯特的遺囑也成功被推翻。根據外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羅伯特原本的妻子艾琳(Eileen)在2018年1月過世後,他於2019年1月的活動上認識秦桂香,並於2月同居,秦桂香則在3月向羅伯特求婚。沒想到的是,羅伯特與秦桂香的婚姻僅經過11個月,羅伯特就在2020年5月逝世,享壽94歲。隨即,秦桂香便主張丈夫在去世2個月前,就寫下遺囑,說要把所有財產留給她。不過,蘭利認為,秦桂香是在引誘父親進行一場「掠奪性」婚姻,還想在他死後拿走所有的錢,把他扔進最便宜的墳墓裡,因此提起訴訟。蘭利表示,父母結婚66年,生前一同努力經營著屠宰生意,「我不想看到一個陌生人帶走他全部的財產,如果我父親沒有錢,這個54歲的女人不可能有興趣嫁給我93歲的爸爸」。法庭文件顯示,蘭利提出證據稱,父親羅伯特身體狀況不佳,在新婚當天無法站立拍照,甚至沒辦法說出秦桂香的名字;蘭利也透露,她最後一次見到父親是在2018年母親的喪禮上,當時他看起來非常虛弱、精神恍惚。據悉,羅伯特曾在2012年立下遺囑,指定女兒蘭利為繼承人。雖然秦桂香聲稱羅伯特在死前2個月立下遺囑,提出「要把所有財產給秦桂香」,但當時羅伯特明顯「心智衰弱」,且遭到秦桂香的控制,因此中央倫敦地方法院(Central London County Court)在採納上述意見後,宣布2020年的遺囑失效。此外,由於遺囑被推翻,羅伯特等同是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死亡,遺產也將依照相關法律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在68萬英鎊(約新台幣2856萬元)的遺產中,蘭利僅能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40萬元);而秦桂香作為他的「遺孀」,則可以拿到47.5萬英鎊(約新台幣1995萬元),並需要支付13.9萬英鎊(約新台幣584萬元)的法律費用。對此,蘭利也坦言,「這從來都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
陸軍少尉稱「中邪」闖女官寢室慘了 被退伍還要賠235萬
前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步兵營曾姓少尉排長,去年(2023)自陸軍官校畢1個多月後於步訓部受分科訓期間半夜進入女官寢室被記兩大過,遭國防部以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馬防部要求曾男不適服賠償金235萬2236元,曾辯稱當時「中邪」精神恍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採信,判決曾應全額給付,仍可上訴。馬防部主張曾男以軍費生就讀陸軍官校,2023年7月1日畢業任官,應服役120個月,其去年8月7日凌晨於步訓部受分科訓期間被發現私自闖入女官寢室,被記2大過當年9月1日被國防部以不適服現役予以退伍;尚未服滿之法定役期118個月,依比例計算應賠償金額為235萬2236元,但曾未予繳納,因而提起行政訴訟。曾男辯稱,當天自己疑似「中邪」致精神恍惚,絕非蓄意或計畫為之,並提出就診記錄。證明自己「類似精神耗弱」;另曾主張其就學期間均循規蹈矩,未發生有辱軍人風格情事,卻僅因單一偶發事件,遭1次受大過2次核予不適服現役退伍處分,且認「兩倍」違約金賠償過苛。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衡酌,曾男於事發前、後均無長期或多次精神科就診情形,且退伍後並未至其他精神科就診,也無身心障礙證明,無法證實有精神障礙。且國防部依相關規定向曾男請求賠償,該違約金的金額並未過高,判處馬防部勝訴,曾應給付235萬2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