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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振聲 柯文哲 中國 京華城 大陸歡慶15週年 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推動傳承倫理與永續
「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15週年暨向大師致敬典禮」於9月28日舉行,邀請台灣大學名譽教授孫震、管理學大師許士軍教授與台達電、上銀科技等各界貴賓,以及來自全台支持推動企業倫理的大專院校教師、企業單位代表共襄盛舉。典禮上除了展示協進會推動企業倫理教育、關注永續議題的歷程與成果,更向兩位長年致力於企業倫理的大師孫震教授與許士軍教授致敬,致贈企業倫理教育卓越貢獻獎,並宣布「企業倫理線上講堂」與「倫理與永續大專青年領袖營」計畫的啟動,期望未來持續擴大、深化企業倫理影響力,和台灣社會一起永續前行。當天適逢教師節,典禮上特別向協進會創會理事長孫震教授、榮譽理事長許士軍教授致敬,致贈企業倫理教育卓越貢獻獎,感謝兩位倡議企業倫理的先驅,多年來為推動企業倫理教育所投入的努力與貢獻,使企業倫理如今備受社會與企業的重視。更透過敬師儀式,向兩位教授奉茶感謝師恩、奉上束脩禮,象徵企業倫理教育的接棒傳承。信義企業集團創辦人暨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發起人周俊吉引言致詞時特別感謝兩位教授多年來致力於推動企業倫理教育的貢獻, 是企業倫理教育的先驅,引領著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的發展,提升企業倫理在社會上的重要性與影響力。獲頒企業倫理教育卓越貢獻獎的孫震教授,發表獲獎致詞時向協進會的團隊表達感謝期許與勉勵,感謝團隊中的教師加入推動企業倫理教育的行列,如今成為國內企業倫理教育的主力,期望協進會未來進一步擴大影響力,繼續提升台灣企業倫理研究和教學的水平。被譽為「管理學之父」的中華企業教育倫理協進會榮譽董事長許士軍表示,與孫震教授已認識七十年,他在1990年擔任台灣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時,正是孫震教授擔任台大校長時,請來全國商管學院教授來參加研討會,也曾邀請許多國際學者來台,為台灣帶來國際的新趨勢與新視角。許士軍表示,過去管理學的準則是為股東追求最大利潤,心有餘力才為社會做一些事情,但這兩三年來 ESG成為顯學,企業已經理解,除了追求利潤,還缺少一些有價值東西,就是企業倫理,若是只靠市場、追求利潤難免狹窄,所幸在周俊吉創辦人支持之下,許多企業已經有其意識,開始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培養企業倫理管理人才,經濟、法律、政治、社會都開始有倫理概念。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理事長胡秀華表示,過去十五年,在孫震教授與許士軍教授兩位前任理事長的帶領下,協進會一直穩步地推動企業倫理教育,未來仍會傳承初衷與信念,深化企業倫理的重要性與影響力,更期望讓倫理與永續的認知持續走入社會、落地實踐。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在過去15年,在信義文化基金會長期支持下,共同舉辦全國企業倫理教師營、全國大專校院倫理個案分析暨微電影競賽,投入校園企業倫理師資培力與學生倫理教育,十餘年下來培育881位企業倫理種子教師,累計10,909位學生參與競賽。同時舉辦倫理沙龍講座,邀請不同領域的企業代表交流與分享,並與企業展開長期合作,協助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辦理台達企業環境倫理研究獎助,支持環境倫理與永續議題的學術研究。近幾年,協進會積極突破創新,研發企業倫理桌遊教材、錄製企業倫理podcast、舉辦企業倫理線上讀書會,藉由更多元趣味的互動學習方式,以及透過產官學不同領域的專家與代表,共同交流與分享企業倫理與投入永續發展的經驗,除了將企業倫理觀念持續推展到校園、企業外,更進一步推廣至社會大眾。展望未來,為持續提升企業倫理的社會影響力,將企業倫理推向社會各個層面,典禮最後由中華企業倫理教育協進會理事長胡秀華攜手兩位大師及合作單位代表,一同揭示「企業倫理線上講堂」與「倫理與永續大專青年領袖營」啟動儀式,代表著推動企業倫理的世代傳承與永續,讓15年來的成果持續開枝散葉、匯善成林,共同邁向永續社會。
陸工廠男廁裝監視器!員工反應竟遭踢出群組辭退 公司:是工人裝錯了
大陸江蘇一名男子發現公司男廁內被安裝監視器,於是便在公司群組反應此事不合理,沒想到,當天竟直接被退出公司群組,還遭到管理人員辭退。對此,該公司回應,透露監視器是工人裝錯的,目前已經調整過位置。根據《瀟湘晨報》等陸媒綜合報導,大陸江蘇徐州一名男子,22日在網路上發文爆料,指出他工作的工廠內的男廁裡,被安裝了監視器。監視器還被通電,因此讓他覺得相當不妥,後來他便在公司群組反應此事,認為這個行為不太合理。該名男子透露,自己反應此事後,當天就被退出公司群組,還被管理人員辭退,不讓他進去工廠上班。因此他事後便將此事通報警方,目前正在跟公司協商處理當中。對此,公司內的一名工作人員回應,在男廁裝監視器是誤會,是裝設監視器的工人裝錯了「原本應該要裝在外面的。」監視器位置已經進行調整。並表示,當初會裝設監視器,是因為廁所外面的窗戶可以隨時打開,外面的人可以隨時進來,過去就曾發生偷竊行為,才會安裝監視器。而工作人員也表示,關於辭退這件事,是因為該名男子上班總是跑去抽菸「一天抽十幾趟」,所以管理人員才會將他辭退「跟監視器的事件沒有關係。」
黑猩猩殺死嬰兒「屍體還被肢解」 幾內亞居民洗劫保護區洩憤
西非國家幾內亞(Guinea)寧巴山自然保護區(Nimba Mountains Nature Reserve)日前發生一起黑猩猩屠殺幼嬰的意外,結果憤怒的民眾於20日攻擊當地的黑猩猩保育研究中心。該中心管理人員表示,群眾先是洗劫中心的建築物,破壞並縱火焚燒無人機、電腦和超過200份文件等設備。根據《CNN》報導指出,整起事情的起因,是當地一名婦人佐格巴(Seny Zogba),日前他在木薯田工作時,一隻黑猩猩從背後襲擊他,除了咬傷他之外,還將他的嬰兒拖入森林。隨後,該名被黑猩猩走的嬰兒被發現陳屍在距離寧巴山自然保護區3公里(約1.9英里)處,而且嬰兒的屍體已被肢解。如此事件引爆了當地民眾的憤怒,多數民眾認為,嬰兒之所以慘遭不幸,黑猩猩研究中心應要對此負責。後續就演變成憤怒民眾對中心進行破壞的行為。幾內亞生態學家阿利吉烏·西拉(Alidjiou Sylla)表示,由於保護區內食物供應的減少,黑猩猩更頻繁地離開保護區,增加了與人類接觸和攻擊的可能性。黑猩猩研究中心表示,自2024年年初以來,已經記錄了黑猩猩在保護區內對人類的6次攻擊事件。報導中提到,西非的幾內亞、賴比瑞亞(Liberia)和獅子山共和國(Sierra Leone)的森林,是極度瀕危的西部黑猩猩的棲息地。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的資料顯示,從1990年至2014年間,這些黑猩猩的數量減少了80%。在幾內亞寧巴山自然保護區的博索森林(Bossou forest)中,僅剩下7隻黑猩猩。與此同時,報導中也提到,當地過去有著特殊的傳統,黑猩猩在幾內亞是會受到尊敬的動物,當地人習慣以食物作為禮物贈與黑猩猩。但也是因為這種習慣,會促使一些黑猩猩離開保護區,進入人類聚居地索討食物,有時候甚至會對人類發動攻擊。
百年前曾打造「鐵達尼號」 英國造船廠Harland & Wolff二度瀕臨破產
以打造「鐵達尼號」(Titanic)聞名、擁有163年歷史的英國造船廠「哈蘭德與沃爾夫」(Harland & Wolff),由於未能獲得繼續運營的資金,16日證實已進入破產管理程序,而這也是該公司5年內的第2次危機。根據外媒《CNN》、《路透社》報導,Harland & Wolff在2019年就曾經歷破產管理程序,原先英國政府任命新管理人來重組公司,但後來獲得英國能源公司InfraStrata投資600萬英鎊(約新台幣2.58億元),才為公司帶來一線生機。不過,由於持續性的債務問題,Harland & Wolff向英國政府部門英國出口金融求助,包括2億英鎊(約新台幣86億元)的貸款紓困,而英國上屆保守黨政府雖已經核准,卻在工黨政府7月上任後,遭以「納稅人可能蒙受損失」為由駁回,公司也再度陷入困境。Harland & Wolff預計將裁減非核心部門人力,並陸續關閉非核心業務,諸如位於美國、澳洲的部門,以及海事服務、夕利群島渡輪(Scilly Ferries)。Harland & Wolff也表示,公司的核心部門不會受到影響,包括4座造船廠與北愛爾蘭Islandmagee天然氣儲槽的利息收益;而Harland & Wolff目前正在幫英國政府建造的3艘軍艦,也會照常進行交易。報導指出,該公司正在出售部分業務,同時尋找新的融資。此外,多方已表達有意收購Harland & Wolff部分或全部活動。該公司則透露,第1輪競標將於近期截止,出售程序會交由另一家顧問公司羅斯柴爾德(Rothschild & Co)主導。對此,英國政府發言人透露,「我們將繼續與各方廣泛合作,為Harland & Wolff 找到一個結果,在蘇格蘭貝爾法斯特和英國其他地區提供造船和製造業,保護就業機會」。
大學周邊租屋契約逾半數違規 消保處:變相擴大租客賠償責任
大學宿舍供不應求,不少學生只能在校外租房,為了解租賃契約情況,行政院消保處近日查核大專校院周邊的100份租屋契約,其中有57份租賃契約不合格,並以違反「契約審閱期」、「租賃住宅之返還」及「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違規較嚴重,更有部分契約把自然耗損導致的損害轉嫁由房客負責,甚至還因此扣押金,消保處已要求違規契約改善。消保處指出,每份契約均查核「契約審閱期」、「租賃期間」、「租金約定及支付」、「押金約定及返還」等15項目,共查核1500項次,共有228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項次不合格率為15.2%,不合格內容則分布於57份租賃契約中。消保處表示,查核項目中,以違反「契約審閱期」規定最嚴重,包括未記載契約審閱期規定、審閱期不足3日;違反「租賃住宅之返還」規定則次之;另未記載租賃關係消滅時,房東應負擔的「結算」義務、租賃關係消滅或是房客未返還租賃住宅時,違約金計算方式錯誤等。此外,也有契約違反「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規定,如未記載房東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未記載「承租人依約定方法使用,導致租賃住宅毀損者,免負損害賠償責任」,變相擴大承租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範圍。消保處也提到,此次查核也發現許多仲介業者提供予房東的契約就是錯誤的契約,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呼籲,無論出租人及不動產經紀業,出租住宅或居間成立租約時,租賃契約內容應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切勿以不合規定契約條款,侵害承租人權益,如果違反經查證屬實且要求限期改善未完成,將依消保法裁處。消保處提醒民眾,若有租屋需求,簽約前除應確實檢視實際屋況外,也應逐點核對租賃契約內容是否與規定相符,若契約內容不合規定時,應請出租人或不動產經紀業改正契約或拒絕簽約,並可提出檢舉。
陸黑心火鍋店…回收湯底提煉「地溝油」 1年賣1.3萬鍋賺爛
超惡劣!中國四川有一間火鍋店,廚師為了節省成本,竟回收顧客實用的火鍋湯底,提煉出「地溝油」,再次加工讓顧客食用,1年下來賣出破萬鍋,遭到法院起訴,判決結果在近日曝光。判決指出,楊男2021年7月經營火鍋店,聘請劉男作為店長兼廚師,負責日常經營,為了節省成本獲取非法利益,楊男安排劉男回收顧客食用過的火鍋湯底,再次加工讓顧客食用,約定除了支付劉男薪水外,還會分5%的利潤。法院審理,劉男自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16日,回收火鍋湯底再次加工,總共有13101鍋,鍋底銷售金額為430543.46元(人民幣,下同),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10萬元罰金。至於楊男,同樣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22萬元罰金。法官判楊男和劉男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沒收楊男退繳的違法所得215271.73元,上繳國庫。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方面,法院判決楊男在判決生效後10天內,支付645815.19元賠償金,楊男則必須在判決生效後15天內透過地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道歉。宣判後,楊男和劉男分別提出上訴,但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秋節施放煙火要小心 新北8處合法施放點、時段限制一次看
中秋佳節將至,有少民眾會施放煙火來增加過節氣氛,新北市政府也為提供民眾休閒娛樂及安全環境,並有效管理本市爆竹煙火施放行為,提供8處民眾可合法施放煙火的地點,並公布煙火施放時段。新北市府提供8處河堤空曠地作為「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呼籲民眾勿隨處施放煙火,可前往就近合法施放點,消防局特別提出,民眾於施放專區施放爆竹煙火時,除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外,應依現場標示範圍或現場管理人員指定之範圍內,朝向空曠區域施放並注意公共安全,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消防局陳崇岳局長提醒,按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兒童(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條所稱未滿12歲之人)施放爆竹煙火時,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陪同,倘經發現未陪同施放,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兒童禁止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有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請家長應多注意,以維護兒童施放爆竹煙火的安全,勿因一時疏忽發生遺憾。並呼籲過節未必需要施放爆竹煙火,家人利用中秋假期增進情感,應減少爆竹煙火使用,如仍欲施放,請依相關規定施放,避免意外發生。
三星電子執行全球裁員計畫! 部分海外部門將解雇30%人力
3位不願具名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內部消息人士告訴《路透社》,該公司正在裁減部分部門高達30%的海外員工。據《路透社》的報導,2名消息人士稱,全球最大的智慧型手機、電視和記憶體晶片製造商三星電子,已指示全球子公司裁減約15%的銷售和行銷人員,並裁掉最多30%的管理人員。另1位消息人士表示,該計畫將於今年底實施,影響範圍將涵蓋美洲、歐洲、亞洲和非洲的業務。另外6名知情人士也證實了此項三星的全球裁員計畫。不過消息人士拒絕透露姓名,因為裁員的範圍和細節仍須保密。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人將被解僱,也無法得知哪些國家和業務部門將受到最嚴重的影響。對此,三星在聲明中表示,部分海外業務進行的勞動力調整是例行公事,旨在提高企業效率。該公司表示,上述的裁員計劃沒有具體的目標,也不會影響其生產部門的人員。根據三星最新的永續發展報告,截至2023年底,該企業擁有267800員工,其中超過一半,也就是147000 人是海外員工。該報告還顯示,製造和開發人員佔據了大部分的工作崗位,銷售和行銷人員僅有約25100人,而其他領域則有27800人。1位內部消息人士還透露,全球裁員計畫的命令大約在3週前發出,三星的印度業務已向最近幾週離職的部分中階層級員工支付資遣費。該人士補充,印度子公司裁員人數可能上看1000人。據悉,三星在印度擁有約25000名員工。而在中國,三星已向該地的海外員工通報了裁員的相關事宜,預計將影響其銷售部門約30%的員工。報導指出,三星晶片業務的疫後復甦速度明顯比競爭對手還要慢,去年該業務的利潤甚至跌至15年來的最低點。5月,三星也換掉了半導體部門的負責人,以克服所謂的「晶片危機」,並試圖趕上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SK海力士半導體公司(SK Hynix Semiconductor Inc.),尤其在人工智慧所需的高階儲存晶片領域。在高階智慧型手機市場,三星面臨蘋果(Apple Inc.)和中國華為(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的夾殺;在合約晶片製造領域又長期落後給台積電(TSMC)。更慘的是,三星在印度還遭遇工資罷工擾亂了生產線。1位熟悉該計畫的消息人士指出,裁員是為了應對全球經濟放緩,所導致的科技產品需求下降。另1位消息人士稱,三星正在尋求透過節省成本來提高利潤。雖然目前尚不清楚三星是否也會在韓國總部裁員,不過1位內部人士卻聲稱,三星很難在南韓實行此類計畫,因為這牽涉到政治敏感問題,尤其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是該國最大的雇主,且在全國經濟中扮演關鍵角色,因此裁員可能會引發國內勞工的不滿。更不要說,三星電子工會最近才舉行數天的罷工,要求提高薪資和福利。
不滿旅館服務! 日本女奧客逼外籍女員工「下跪」遭警逮捕
日本一名33歲女性奧客因不滿某旅館外籍員工的服務態度,對其進行威脅、勒索,並強迫對方下跪。這名女子的惡行被監視器拍下後,遭警方逮捕接受調查。據日媒《SBS》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7日晚間11時30分。一名自稱來自神戶市永田區、職業不明的33歲女子,獨自抵達靜岡縣西部濱松市中央區的一處旅館入住。然而她在入住期間,疑似對旅館一名外籍女員工的服務感到不滿意,憤將對方叫到房間辱罵、威脅並強迫其下跪。旅館管理人員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警處理,而警方趕抵現場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在確認這名女奧客的不當行為後當場將其逮捕。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涉案女子在案發前曾向旅館提出投訴,但具體投訴內容仍有待進一步調查。。事實上,日本旅館業法修正案在2023年12月修訂,明定住客若長時間怒罵服務人員、強行要求旅館或飯店工作人員下跪道歉、升級房間等,業者有權拒絕提供住宿。根據厚生勞動省的規定,若出現「特定要求行為」,住客就會被認定為「奧客」,業者可拒絕提供住宿。例如不合理地殺價、強行要求升級房間、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時間、要求契約外的接送服務等。另外,若對服務人員態度惡劣,業者也可以不提供住宿。例如,長時間怒罵工作人員、要求工作人員「土下座」(下跪道歉)、指定特定人員服務、因酒醉要求工作人員長時間看顧等行為,均會帶給旅館業者過多的負擔。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老屋變毒窟!3名男子利用偏鄉閒置老屋種大麻 嘉義檢警查獲307株
雲林與嘉義的偏鄉老屋,原本是老屋活化再利用的例子,但如今卻成毒品犯罪的溫床,近日,嘉義地檢署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揭露3名男子利用閒置的老屋,從事大麻種植與製毒活動,經檢警調查,3人分別是林姓男子、李姓男子及另1名陳姓男子,目前陳男已被起訴,李男則仍在通緝中。此案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江炳勳主辦,檢警專案小組於2024年2月13日,在嘉義竹崎鄉一處老屋內查獲307株大麻植株,並扣押肥料、培養土、美植袋、農藥噴灑器等相關設備。當時,林男正在將大麻移出,卻被警方逮個正著。該處老屋為年代久遠的編竹夾泥牆三合院,成為非法種植大麻的場所,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通緝中的李男及另案偵辦中的陳男,於2023年1至2月間,先在雲林縣麥寮租下老屋種植307株大麻,2月8日,林男再次租用竹崎的三合院作為大麻製毒新據點。李男則向不知情的何男借用小貨車A車,又在嘉義市博愛路租賃公司租用小貨車B車,將大麻從麥寮運送至竹崎的老屋,為了進一步掩飾罪行,林男以200元委託住隔壁的林男(阿德)協助搬運大麻,並將房屋鑰匙交給他保管。阿德負責管理人員進出,並為大麻植株澆水,完全配合林男的指揮。犯罪集團由7名成員組成,涉及大麻製造與販售,檢警對此案高度重視,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林男及阿德提出起訴;目前,李男仍在逃,警方已展開全力追捕,並持續調查是否有其他涉案人員或更高層次的組織。
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理由曝 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卻認為檢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2日裁定當庭無保請回。對此,北檢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4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而理由也曝光。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圖/趙世勳攝)據高院表示,合議庭審理過後依照被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以及證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真如他所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京華城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的必要。高院並指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全案裁定撤銷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本件不得再抗告。據了解,針對京華城案,柯文哲主張案件均由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做成,他並非專業人員,所以基於信賴專業的原則,他並未問決議過程。最後台北地院也採信他的說詞,讓柯文哲無保請回。柯文哲的說法,在北院羈押彭振聲的理由中可以得到印證。彭振聲當時為都委會主席及京華城專案管理人,無法推說自己不專業、不懂都市計畫,因此檢方以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彭振聲,法院裁准。對於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隨即聲明抗告,並於3日傍晚備妥卷證,緊急送交北院轉高等法院審理。高院審理後,認為北院讓柯文哲無保請回的裁定,針對部分理由調查不足,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地檢署外聚集聲援違法 台權會:禁制區規範已過時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察官訊問及聲押,支持者在臺北地方檢察署前聚集聲援,引發在《集會遊行法》禁制區集會的爭議,甚至批評台北市長蔣萬安無作為。台灣人權促進會4日指出,所有人民皆擁有表意自由的行使空間、同時承擔對其言論的批判;禁制區集會已是常態,雖然國民黨的馬英九、民進黨的蔡英文,在其在野期間都曾承諾修改《集會遊行法》,但一旦權力在握,就不願鬆手,呼籲儘速修正《集遊法》,保障街頭空間能讓所有人多元發聲台權會指出,1988年《集會遊行法》的立法,是國民黨政府在解嚴後所故意留下,用來箝制公民政治自由空間,該法律除了在2002年增加禁制區地點以外,36年間幾未變動其原始的威權法律框架。前總統馬英九、蔡英文在野期間都曾承諾修改集遊法,卻都未在其執政後兌現承諾。「和平集會自由不論其地點、時間的集會形式,都受到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台權會指出,基於集會遊行的本質「讓人民以自己肉身,在公共空間直接表達訴求」是言論自由本質的展現。這也是「公政公約」第21條規定,只要是和平的集會,不論其地點、時間等集會形式,都應該受到公約保障的精神所繫。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0年十分明確地論述保障集遊權的具體細節,更在第56點表明「一般應避免將法院、議會、具有歷史意義的地點或其他官方建築等場所的周邊指定為不得舉行集會的區域,因為這些是公共空間。凡是對在這些場所之內和周邊集會的限制都必須有明確理由和嚴格界定。」台權會舉例,該會對協助的個案當事人,在開庭期日於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外,還包括至行政院大門前召開記者會從事政策倡議、聲援個案繞行總統府等行動等,皆在禁制區內舉行。在集遊法制未臻完善的現制下,地方警察也能逐漸學習與抗議群眾現場協調,此種執法實態也顯示,警察判斷在不危害「安全」之餘,讓人民完整表達訴求,更有助於降低後續政治爭議。台權會會認為,即便有管制的正當性,也應在個別法規中清楚規範其管制範圍、並依比例分層規範可從事與不可從事之行為,以維安規格屬最高等級的總統府為例,其安全管制應回歸至維安部屬之《特種勤務條例》、《要塞堡壘地帶法》等,並慎重處理法律之間競合問題,萬萬不可以國安為由,一概限制人民之集會遊行自由。縱機關建築物有安全考量,也應在該空間管理人管制權限範圍內,考慮是否附加路障、圍欄等設施,而非一味劃定「禁制區」,向外擴張、進而剝奪日常行人本可自由行走的道路等公共空間。台權會指出,將異議者強力排除於集遊空間外,顯然將傷害民主社會發展的根本,在民主逐步深化的現階段社會,人民更需習慣集遊表意、習慣與相左的意見共存;在此同時,法制更應該跟上人民的腳步,完善民主社會所需的權利保障建設,唯有確保街頭空間,讓所有人能多元發聲,才能建構民主問責的堅實基礎。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彭振聲「心理不平衡」嚷嚷:為何我被押他沒事
京華城弊案持續調查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歷經3天的審訊後,台北地院周一(2日)裁定無保請回,但同樣捲入弊案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則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有媒體報導,彭振聲對「同案不同判」感到頗有不滿,忍不住脫口抱怨「為什麼我被押,柯文哲就沒事。」彭振聲在擔任北市副市長兼都委會會議主席時,被柯文哲指派為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但卻涉嫌多次在都委會會議上中預設立場、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以及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與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最終決議違法提升京華城20%的容積率獎勵,是此弊案中的上層關鍵要角。雙雙遭檢方聲請羈押的柯文哲、彭振聲命運卻大不同,柯文哲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而彭振聲則遭法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等裁定「羈押禁見」不過據傳,彭振聲得知結果後,眼見柯文哲收拾東西準備離去,他嘴裡不停碎念「為什麼我被押,柯文哲就沒事?」、「我什麼都講啦,我也沒拿錢啊,為什麼我會被押?」顯然心中很不平衡。不服遭裁定羈押禁見的彭振聲昨(3日)提起抗告,律師團比照柯文哲的說法,主張彭振聲不熟悉都市計畫與容積率相關法令,強調他的專業是「土木工程」,絕無主導議事及強行通過違法決議。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昨天也在臉書發文,直呼「這是黑色幽默嗎?我笑著笑著就哭了」,並指自己早就說過「我不懂、我不知道」會成為法庭抗辯的教科書案例,莫非真的成真了,更嘲諷「原來柯市府團隊,都是我不知道,我不專業。」
遭指「關鍵共犯」!邵琇珮昨已回台 傳LINE給李四川喊:依法請假、沒有畏罪潛逃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院2日凌晨諭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無保飭回,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另有同案共犯邵琇珮(北市都委會執秘)因畏罪而潛逃中。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邵琇珮已在昨(1)日回台,身兼都委會主委的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也證實此事,對方今(2日)早亦傳LINE稱「沒有畏罪潛逃」,是檢調沒有約談。北院指出,彭振聲案發時同時是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會議主席、本案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勘認彭是本案上層及關鍵角色,對於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除此之外,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指為京華城案共犯,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北院因此勘認彭振聲與本案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情形,並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考量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未明,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本案所涉罪名重大、所圖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因此裁定彭振聲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更在臉書上透露,「這2天我說有位關鍵證人還沒回國,指的就是邵琇珮,她是現任都委會執祕、前都發局總工程司」自己5月閱卷開始後,發現對方角色特別,在進行訪談後,便直接私下通報市府預警此人。游淑慧表示,8月26日邀請彭振聲來議會約談時,也特別要求邵必需要來交叉對證,結果發現她已請兩周休假,「上周我才去電廉政人員更提醒她會不會不回來?沒想到早上看到檢察官昨晚新聞稿,說她畏罪潛逃。唉」。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稱,邵琇珮向台北市政府請假出國去日本玩,時間為8月17日至9月1日,也已在9月1日回國。都委會主委李四川則證實,邵琇珮本就依規請假到9月1日,人已經回台,檢調1日也沒有做約談動作李四川也提到,邵琇珮2日早上6時3分傳LINE給他,表示自己是依法請假到9月1日,目前人已經回台灣,是檢調沒有約談,「我(邵琇珮)沒有畏罪潛逃」,邵琇珮也表達會與北市政風處另做報告。
彭振聲遭裁定羈押禁見 看守所首日菜單曝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於9月1日晚間8點出庭接受羈押審查。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也於今(2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然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因有勾串之虞,被裁定羈押禁見,送往台北看守所,彭振聲進入看守所的首日菜單也曝光。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之虞,被聲押禁見。北院指出,彭振聲是京華城案的會議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在京華城案上屬關鍵角色,且與應曉薇、沈慶京為共犯,三人均有不實陳述,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彭振聲律師李岳洋在結果出爐後受訪表示,彭振聲本人對於結果感到非常訝異,心情也覺得非常難過,將提出抗告。根據媒體報導,今日凌晨彭振聲也在戒護下被送往台北看守所,他在看守所的第一餐包括「清粥、豆干炒豆豉」;中午菜色則為蔥爆豬肉、炸雞翅與海帶芽蛋花湯;晚餐則提供蒜味牛肉、螞蟻上樹、時令蔬菜及蘿蔔丸子湯。
彭振聲遭上銬羈押 律師:一定抗告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京華城案,2日凌晨遭羈押禁見,其律師李岳洋對此結果表示十分訝異,一定會提出抗告。法院指出,彭振聲是京華城案的會議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在京華城案上屬關鍵角色,且與應曉薇、沈慶京為共犯,三人均有不實陳述,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李岳洋透露,彭本人得知此結果後十分難過,律師團一定會提出抗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遭羈押,並於2日凌晨4時許搭乘囚車前往土城看守所。(圖/翻攝畫面)
對京華城案已有不實陳述! 彭振聲遭羈押禁見詳細理由曝光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控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案,檢方於30日對兩人展開馬拉松式訊問,以貪污罪偵辦,並於31日深夜聲請羈押,羈押庭於1日晚間8時召開,2日凌晨,法院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但彭振聲卻因嫌疑重大,遭羈押禁見。法院指出,彭振聲是京華城案的會議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在京華城案上屬關鍵角色,且與應曉薇、沈慶京為共犯,三人均有不實陳述,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以下為北院宣判全文↓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被告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卷內事證可稽,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羈押原因部分:(一)本案被告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二)被告固辯稱:伊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伊都是依法行政云云。然.被告(彼時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三)被告彼時為臺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另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本案上層共犯,其等前此經本院訊問後,亦均否認犯行,並均為本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綜上,堪認被告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四)本件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其等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三、羈押必要性部分:(一)本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之公益甚重。(二)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綜上,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三)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綜上,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35筆遺產沒人認領!7505萬「賸餘現金」全進國庫 用途曝光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今年1月至7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有35件,總金額多達新台幣7505萬3481元,比去年增加8件、金額多出2511萬元,其中最大金額是1701萬元。而依《民法》「賸餘現金」全數進國庫,將用於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據國庫署說明,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過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若有賸餘,即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後續賸餘現金也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財政部國庫署對各遺產管理人本於其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根據國庫署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7月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共計35件,相較112年同期件數多8件;賸餘現金總金額7505萬3481元,也比去年增加2511萬元;其中單件最大金額是1701萬元、最小金額是6319元。依公告得知,「賸餘現金」歸入國庫後,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陸17歲少年直播中「倒地猝死」 站立8小時:公司只准打賞最多的坐下
為了幫助家計,中國一名高中輟學的17歲少年張巖(化名)在2024年3月入職了江蘇南京一家直播公司。雙方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沒想到少年在直播間上工第一天,就在工作8小時後倒地猝死。據陸媒《正在新聞》報導,近日張巖的姐姐在網上爆料指控,江蘇南京「煙雨錦夢」傳媒有限公司招聘未成年人作為主播在網路平台「快手」直播,造成其弟弟猝死。據了解,張巖在高中輟學後,想找份工作貼補家用,由於姊姊在南京讀大學,母親也在江蘇務工,因此張巖在2024年春節後,同樣前往南京找工作。並且在同年3月2日,透過網路招聘,連絡上了煙雨錦夢傳媒公司的人事單位,應聘「助播」崗位。在線上溝通過程中,張巖有向對方表明自己只有不到直播規範年齡的17歲,而且沒有工作經驗,對方都表示「可以」。次日,他前往該公司面試後,簽訂一份《合作協議》,約定合作期限自2024年3月3日至2029年3月3日,共計5年。在這五年間,張巖的薪資為「無責保底薪資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加提成」。在溝通中,少年表達了自己未成年且沒有相關經驗。(圖/翻攝正在新聞)張巖的姐姐告訴媒體,弟弟原本想應聘做「助播」(直播助理),結果卻簽了主播的《合作協議》。協議顯示,該傳媒公司作為甲方,在與乙方張巖簽訂的《合作協議》中,甲方將安排乙方跟隨有經驗的主播學習1至7天,待通過後試播跟團。甲方還將為乙方提供服裝、妝容、調節節目氣氛等各方面的培訓。張巖姐姐表示,她當時看到合約上有個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4萬元)的違約金條款,就感覺不太對勁,希望弟弟不要去工作。但是弟弟覺得以自己的學經歷要找到這樣一份薪資的工作不容易,於是希望「先去試試再說」。根據合約,30萬違約金的罰則只會出現在乙方私自到其他平台或競業公司開播時才會出現。而薪資「無責保底薪資人民幣5000元加提成」具體條件則是每月開播不低於26天,每天開播須滿足7至9小時,當月直播流水(指直播打賞分成)不足25000元(約新台幣11.2萬元)的,煙雨錦夢傳媒公司將主動補足發放給主播5000元薪資;流水超過25000元,則以流水的20%作為主播薪資發放。倘若收入超過5000元,煙雨錦夢傳媒將對為繳納個人所得稅。張巖3月4日出門上班,直播間隙,曾在電話中向家人表示「工作可麻煩了」、「很累」、「很心慌」。當天下午5點50分許,張巖在直播期間突然倒下,失去意識,同事見狀撥打了120。後經送醫搶救無效,張巖不幸身亡。根據醫院出具的急診病歷顯示,張巖當時被初步診斷為:一、呼吸心跳驟停;二、高鉀血症;三、代謝性酸中毒。醫院在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明確,張巖死亡原因為「呼吸心跳驟停」。警方在《接處警工作登記表》中寫明,法醫對屍體進行體表檢查,屍體無外傷,毒化檢驗陰性,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張巖的姐姐則告訴媒體,弟弟雖然不擅長讀書,但個性乖巧,也有打工作服務員的經驗,身體一直很健康,此前沒有疾病問題。她不明白弟弟為什麼上班一天就猝死。事後,當地警方調取張巖參與的快手直播影像紀錄,看見直播過程中,主持人時常點到少年,讓他對著鏡頭喊「姐姐們給我刷個禮物吧!」張巖的姊姊還注意到,張巖直播全程中始終站著錄影,始終無法坐下休息,「早上8點到公司,10點開播,下午6點猝死,期間就吃了一碗麵。」事後張巖姊姊得知,該公司的直播間有條規定,只有獲得打賞數額最高的人才可以坐下。由於張巖在外獨自租房,因此姊姊也無法得知弟弟上班的作息、飲食狀況。最終張巖的父母不忍心讓他接受屍檢,決心將他火化。一名自稱煙雨錦夢傳媒南京區負責人的人士告訴張巖的姊姊,公司可以以「人道主義關懷」名義進行相關賠償,但不會承認與張巖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雙方經過3次談判後無法達成共識,張巖的父母與姊姊都拒絕和解,提起訴訟,希望法院認定弟弟與煙雨錦夢傳媒的勞動雇傭關係,並以工亡的標準進行賠償。此項訴訟今年5月第一次開庭,目前仍在進行中。陸媒指出,8月23日下午,走訪該傳媒公司登記註冊地址,發現公司已經遷走,室內裝潢也已拆除,裡面堆滿了各種雜物。該大樓所屬物業管理人員表示,公司是5月底搬走的,「已經結清物業費,不清楚搬走原因。」傳媒公司負責人則告訴媒體,因為受到此事影響,公司已經收掉了,「他是未成年,我們公司規定不招未成年,但人事招了,公司也要負責的,不推脫。」他說,目前雙方因為賠償問題沒有談妥,正在走法律程序,即將迎來一審第二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