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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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23條審議立法中 通過後持有「這一物」恐遭判違法
香港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於9日下午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的審議。當中就有委員提問,如修法通過後,民眾持有《蘋果日報》的報紙是否有違法之疑慮。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表示,在法條通過後,只要持有煽動意圖的物品就是違法,另外也要取決持有人有無合理理由。據了解,香港基本法第23條,全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第2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最後一條,其主要內容是在描述透過立法禁止有損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統一與國家安全的行為,其中包含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根據香港媒體報導指出,在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於9日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的審議過程中,議員管浩鳴就詢問,如有民眾將蘋果日報過去的舊報紙放在家中留作紀念,是否構成持有煽動刊物。為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解釋,刊物何時印刷的並不重要,而是「持有」的話,民眾就需要「合理的解釋」,如民眾表示「我放了很久,我不知道原來還放在這裡,目的並不是進行煽動,我不知道存在」的話,就屬於合理辯解。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也表示,煽動意圖罪並非是新增條例,目前現行的法令中已經包含。而議員葉劉淑儀也詢問,如果是在氣球上印刷煽動性文字,比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之後施放氣球,這是否已經構成發送煽動意圖?或是製作沒有文字,但隱含煽動意圖的雕像,是否又構成違法?鄧炳強則回應,施放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氣球是絕對構成煽動,而雕像的部分則要看情況,的確有機率會被視為構成煽動。為此,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煽動意圖罪並非是要阻礙市民表達意見,香港需要不同的聲音,政府需要採納不同的意見讓施政更加完善,即便是強烈表達的意見都沒有問題,但如果言論是在挑動情緒、破壞安寧的話,就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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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殺女友棄屍「4年沒來台投案」 港議員喊話同意自首:給他改過機會
總統大選今(13日)舉行,最後由民進黨賴清德當選,過去曾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至今4年多沒來台投案,如今新的總統出現,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便喊話,同意陳同佳回台自首,期望得到公平審訊和改過自新的機會。陳同佳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棄屍捷運站外的公園草叢,隨後返回香港,並盜用女方的提款卡提款,被警方拘捕後認罪。由於案件發生在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法司法互助,導致案情陷入膠著。陳同佳只因洗錢罪被判2年半有期徒刑,後來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減刑,於2019年10月出獄,當時承諾:「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去台灣服刑受審」,卻遲遲沒有下文,也促使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陳同佳自首意願未變,只是礙於政治問題。(圖/新華社)《星島日報》曾報導,陳同佳目前居住在香港深山地方,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消磨時間,沒有想像中自由,雖然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因政治問題只能等待,心情非常煎熬,但只要台灣准許,事情就可以獲得解決,並期望台灣大選過後能有新進展。如今總統選舉剛結束,據《香港01》指出,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表示,期待台灣新上任的總統能本著人道主義立場,同意陳同佳回台灣自首,讓他得到公平審訊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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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喊「來台投案」出獄4年沒下文 港議員曝陳同佳近況:每天打電動
在台灣犯下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4年仍未能來台投案。對此,長期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透露,陳目前仍居深山,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消磨時間,不如外界想像的自由,且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卡在香港、台灣政府的手續問題上,只能無限期等待,心情非常煎熬。回溯案發經過,潘曉穎與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2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案發後,陳同佳獨自返回香港,潘父因聯絡不到親女,質問陳男又得不到答案,心急之下向台灣警方報案。陳同佳回港後,曾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並在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隨後承認殺害潘女並棄屍,進而揭發藏屍地點。臺北市警方前往竹圍站附近尋回死者屍體,遺體近1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經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腹腔中有1塊長約2厘米的骨骼,證實其生前有孕。香港籍男子陳同佳來台殺害網紅女友,回港後因洗黑錢罪,在香港被判監禁29個月。(圖/報系資料照)陳同佳供稱,2人在臺的最後一晚同逛夜市,並買了一個粉紅色行李箱,返回旅店後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女自爆,約5個星期前發現已懷孕,並稱腹中嬰兒屬前男友。陳同佳後來發現一段女友與另名男子的性愛影片,在爭執中勒死潘女,隨後將屍體裝入新購買的粉紅色行李箱,翌日前往竹圍站棄屍。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司法協助安排,陳同佳最終只因洗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刑滿出獄,表示願自赴台自首,但此事再無下文。另一方面,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終成為反修例運動爆發的導火線。事隔4年,管浩鳴近日向港媒透露,陳同佳目前仍住在偏遠山區,平時只能靠上網、打電動打發時間,並非外界想像中的自由,雖然他自首意願未變,但因政治問題只能無限期等待,心情非常煎熬,重申只要台灣准許陳同佳入境,事情就可獲得解決,期待明年1月台灣大選過後能有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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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可來台投案?梁文傑提司法互助 管浩鳴曝死結原因
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案,2月17日將屆5周年,陳同佳迄今未能赴台投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表示,台灣立場未變,事件涉及雙方管轄權和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希望港府務實回應台方司法互助請求。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向《星島頭條》表示,問題不在於台灣是否開關,「就算台灣封關,都可向他發簽證」,現在死結在台灣不批准他入境,「想去都無得去」。他說陳同佳投案意願一直無變,仍居於香港深山地方。梁文傑今早稱,政府立場沒有改變,陳同佳來台投案不單純是批出簽證的問題,也涉及雙方管轄權和相關公權力的行使,為確保後續偵查和審判順利進行,希望港府務實回應我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落實司法正義。至於港府2021年暫停台灣的「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運作,梁文傑指目前無收到港府提出重啟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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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殺女友3年未來台投案 港保安局:台灣盡快批准入境
在台灣犯下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3年仍未能來台投案,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日前透露,陳同佳目前仍居深山,自首意願未變,但卡在香港、台灣政府的手續問題上。香港保安局最新回應稱,陳同佳已表明願意赴台投案,直接解決事件是台灣當局盡快批准陳入境以承擔法律責任,主導權完全在台灣當局。「司法互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他公開向受害者潘曉穎家人鞠躬道歉,承諾會赴台投案,惟一直未能成行,潘母多次要求陳盡快兌現承諾。香港、台灣政府亦就此事隔海駁火,互批政治操弄。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近日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香港保安局回覆《星島頭條》表示,港府沒權就陳同佳如何前往台灣投案代他作決定,陳同佳已表明願意赴台投案,現在直接解決事件是台灣當局盡快批准陳同佳入境以承擔法律責任,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決定權和主導權完全在台灣當局。只要台灣當局盡快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案件便能了結。局方更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而事實上案件發生在台灣,台灣當局已掌握有關案件的主要證據,包括法理鑑證、閉路電視紀錄等 「司法互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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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出獄3年現居深山 赴台投案意願不變
在台灣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將屆3年仍未前往台灣投案。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昨透露,陳同佳去年中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投案意願不變,只是台灣一直不容許他前往,台港兩地政府仍卡在手續問題上。管浩鳴對港媒表示,一周前曾與陳同佳通電話,對方表現平靜,目前仍居於清靜地方,有三餐提供,從未離開住處,平日以上網、打電動、看電視打發時間。他指陳同佳投案意願未變,但亦知道兩岸政治形勢,短期內難以成行,加上疫情問題,香港和台灣都未通關,想進展都難。他補充,陳同佳未接種新冠疫苗。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他公開向受害者潘曉穎家人鞠躬道歉,承諾會赴台投案,惟一直未能成行,潘母多次要求陳盡快兌現承諾。香港、台灣政府亦就此事隔海駁火,互批政治操弄。陳同佳出獄轉眼3年,管浩鳴形容,「坐監起碼都叫有目標,有坐完的一日,現在連去承擔罪責的機會都無」,對陳同佳來說非常煎熬。管浩鳴說,會跟港府持續溝通,循不同途徑跟進。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是特首,他今年4月參選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投案。惟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昨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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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出獄至今滿3年仍未來台投案 陸委會堅持:台港須就管轄權溝通
在台灣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將屆3年仍未來台投案。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今透露,陳同佳去年中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自首意願不變,只是台灣一直不容許他前往,台港兩地政府仍卡在手續問題上。對此,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今重申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且犯案後即潛逃回港,本案並非單純移送或批出簽證問題,須由台港雙方就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進行溝通,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成為特首,他今年4月參選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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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命案陳同佳出獄三周年 港媒:來台自首意願未變
在台灣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3年仍未前往台灣投案,陳同佳去年中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星島日報報導,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透露,一周前曾與陳通電話,對方表現平靜,目前仍居於清靜地方,有三餐提供,從未離開住處,平日以上網、玩電子遊戲、看電視等打發時間。他指陳同佳自首意願未變,但亦知道兩岸政治形勢問題,短期內難以成行,加上疫情問題,香港和台灣都未通關,想進展都難。他補充,陳同佳未接種新冠疫苗。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當時他公開向受害者潘曉穎家人鞠躬道歉,承諾會赴台投案,惟一直未能成行,潘母多次要求陳盡快兌現承諾。香港、台灣政府亦多次就事件隔空駁火,互批政治操弄。陳同佳出獄轉眼3年,管浩鳴形容,「坐監起碼都叫有目標,有坐完的一日,現在連去承擔罪責的機會都無」,對陳同佳來說非常煎熬。管浩鳴說,會跟港府持續溝通,循不同途徑跟進。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成為特首,他今年4月參選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自首。惟我陸委會仍堅持立場,多次強調港府應務實回應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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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欲來台投案刑事局卻回:別再打來了
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已近2年卻遲遲未來台投案,令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氣憤。沒想到港媒《香港01》今(20日)報導指出,陳同佳的代表律師在去年10月確實曾經和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窗口聯繫,起初會面融洽,雙方也談到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沒想到事情卻突然急轉直下,刑事警察局窗口突稱因「長官指示」,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最後還告知對方「不要再打來了」。港男陳同佳2018與女友潘曉穎來台旅遊,卻因發生爭執出手殺害對方,事後還畏罪潛逃回香港,觸發台港司法互助,以及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問題,最後更演變成大規模「香港反送中抗議行動」;由於兇案發生地位於台灣,因此陳同佳最終僅因為「洗黑錢」遭到香港關押2年,而他出獄後稱願意赴台自首服刑,但至今已卻仍不見他來台。死者母親對此相當氣憤,今日邀請陳同佳與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至港府總部外公開對質,現場還準備一支電話,供陳男致電台灣投案。不過這場邀約最終無人出席,令潘母相當失望,怒批受邀方竟沒人有膽出面,是在港人面前再一次丟臉,並批評當初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只是在用該案賺曝光率,怎麼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於此爭議,《香港01》今日報導表示,陳同佳代表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檢署發出「刑事陳報狀」,當中提到陳男為貫徹赴台投案決心,告知律師將於去年10月21日直接致電台灣陸委會指定之單一窗口,也就是內政部刑事警察局詢問投案事宜,一開始窗口口頭應允,雙方談話也觸及到申辦簽證等細節,但當晚窗口卻又傳簡訊告知因為「長官指示」,該案必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男入境問題。報導指出,期間陳同佳律師與刑事警察局窗口前後聯絡7次,最後該窗口稱「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刑事局窗口聯繫。」(圖/本刊翻攝)陳報狀也附上陳男律師與窗口間對話截圖,當中確實提到港府須務實回應司法互助請求,以及要求當事人不要再打電話聯絡等事;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上述文件說明陳同佳回台自首意願,惟台灣窗口請陳男不用打電話聯絡,至今等了一年仍未獲回覆;香港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也表示,他對潘母著實同情,呼籲台灣政府放下政治操作,「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能入境自首,並重申「所有證據如監視器、屍體等都在台灣,只不過台灣政治操弄,我覺得非常不道德」。對此,台灣法務部發表回應呼籲,港府應與台灣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案件的事證及共商犯人到台事宜,同時重申,該案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依法偵辦,且已對潛逃返港的陳同佳發佈通緝。陸委會則重申法務部聲明,要求港府回應司法互助,並反批鄧炳強受訪時多次提到矮化台方字眼,「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實感不解與遺憾。」(圖/本刊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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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來台投案?刑事局:有律師來聯繫
2018年涉嫌在台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事發後逃回香港,但又傳他將來台投案。今(14日)有港媒報導,指協助陳同佳辦理相關事項的牧師管浩鳴,今日手拿一份文件夾,現身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疑似是要辦理陳與自己的赴台簽證。對此,刑事局晚間也回應,表示有另位台灣律師來聯繫,但細節仍待確認。刑事局晚間表示,本月5日,理律法律事務所1名凃姓律師,曾前往該局諮詢有關港籍人士陳同佳來台投案相關事宜,刑事局認為「由於沒有委任狀,故無法認定係陳同佳辯護人,且本局亦未做任何回應。」強調已向內政部長徐國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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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在台殺女至今未來台投案 死者母:會替他求情
涉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男陳同佳已出獄1年,至今仍未赴台投案。死者潘曉穎母親接受媒體專訪,她向陳同佳喊話不要再龜縮,出面說明何時到台灣投案,她會兌現替他買單程機票承諾。並表明,原希望修訂《逃犯條例》,對「女兒事件」成為反送中運動起點,感到難過與意外。潘母說,只盼陳同佳真心悔改,會替對方求情,她會接受台灣法院的審訊及判決,若陳同佳最終沒有判死刑也會接受。她有去信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希望對方勸陳回台投案,但管僅回覆首封信,兩個月前再去信,至今未收到回覆。陳同佳投案引發台港政府交鋒,閣揆蘇貞昌指台灣及香港都有政府,雙方應「好好地談,他(陳同佳)不可能來這裡自由行」。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陳同佳如自願出發到台灣投案,他看不出困難何在。涂謹申說,陳可由律師代表,經官方管道申請簽證赴台自首,相信台方會批准,否則台方會備受批評。有關做法並非台灣所言的「自由行」般來去自如,台灣的警政人員可乘同一班機,以確保安全。香港與台灣以往曾多次合作,香港警方亦曾赴台商討警務合作等,認為事件不存在凸顯台灣地位問題。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葉旭鴻說,港府、台灣相關單位執著本位主義爭執令人失望,把投案當自由行的蘇揆,真的滿失格。國民黨大陸事務部表示,蘇揆言下之意就是暗示案子若辦不下去,是錯在港府。但陳案事關我司法主權,行政院質疑港府是否負責之際,應捫心自問自己比較負責嗎?陳同佳委任律師凃榆政辯護,並與官方接觸協調來台事宜,士林地檢署說,至今未收到任何與陳有關的訊息,凃榆政對本案也沒有回應,不排除將遞狀向士檢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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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 來台投案意願未更改
香港「反送中運動」6月滿周年,當時引起反送中運動的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仍未來台投案,香港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日前曾表示,因疫情考量,陳嫌來台投案將延至疫情趨緩後再作安排;而目前台灣已宣布疫情部分禁令解除,管浩鳴8日對外表示,陳嫌來台投案意願仍不變,有待台港雙方安排。綜合港媒報導,香港聖公會教省祕書長管浩鳴8日表示,陳同佳來台投案的意願沒有改變,並且表示自己2、3周前曾經與陳嫌見面,並與其談到投案相關問題。管認為,陳嫌來台投案有待台港兩地解除出入境管制後再作安排。陳嫌來台投案一事自去年10月以來就一直延宕,最早曾傳言待去年11月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束後,台港雙方政府會進行相關安排,但後來沒有下文;香港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同月也曾對外表示,陳嫌可能在台灣總統大選結束之後才做安排,避免作為政治籌碼;而牧師管浩鳴則在今年2月宣稱,將會在疫情過後進行相關安排。陸委會日前對此案表示,港女命案已設立專案窗口,已委請港方告知陳嫌,一切等待陳嫌做出決定,並重申將犯人繩之以法、伸張正義的立場不曾改變。陳嫌去年10月出獄時表示,會先與家人相聚;管浩鳴當時稱,會整理和分析相關資料,與陳嫌父母一起討論,亦會邀請台灣律師來港或開視訊會議,若有確實赴台時間會通知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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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在總統大選後投案 柯文哲:一定是北京在下指導棋
在台灣犯下「箱屍命案」的香港人陳同佳,可能在總統大選後來台「被投案」,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25日)表示,總統大選到了,國民黨和民進黨對於陳同佳是「投案」,還是「被投案」,根本就是束手無策;柯還表示,香港政府那邊,一定是北京當局在下指導棋,港府根本無法單獨決定。柯文哲今日在交通會報前表示,不管任何有關政治敏感議題,講到最後都脫離不了藍綠、兩岸,甚至是美中。此話說完,柯文哲先要大家放輕鬆深呼吸,接著說「我不喜歡大家都把司法當政治工具在用,可是這也沒辦法,一定會這樣。」、「我們做該做的事。」不僅陳同佳案可能會從「自動投案」演變成「被投案」,就連來台時間,牧師管浩鳴也一改再改,先在23日表示,陳同佳案在台港掀起司法論戰與政治角力,因此「今天不會、明天也不會來台」,接著又在24日表示,自己考慮將陳同佳的來台時間推遲3個月,也就是等台灣總統大選結束之後,陳同佳才會來台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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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三個月後投案為選舉? 徐國勇:港府決定、與我無關
陪伴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日對外表示,陳同佳最遲可能三個月後,待台灣總統大選後才赴台投案,被外界解讀為政治考量,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25)日受訪時表示,人來不來是港府決定,跟台灣選舉是風馬牛不相及,他強調,陳未被限制入境,隨時都可來台;而對於昨日接受聯訪時與記者起口角,徐國勇仍堅稱「是那位記者太離譜。」徐國勇說,陳同佳最遲三個月才來台投案的消息是由香港和中國傳出,但事實如何未可知,我方會隨時留意,他也強調,目前已有專案小組成立的對口單位處理此案,因此陳若要來台投案,隨時都有對口單位。至於陳同佳來台投案的時間點是否有政治考量,徐國勇說,人來不來是由港府決定,跟台灣選舉考量沒關係,兩者風馬牛不相及,被問到返台投案時間可能延長,我國司法是否遭藐視,徐國勇不以為然的說:「是藐視港府的司法,不是我們的問題」,他反問,港府讓殺人犯趴趴走、自由行三個月,港人受得了嗎?面對近期陸委會與內政部的言論遭外界質疑凌駕於司法,甚至可能傷及綠營選情,徐國勇引用行政院長蘇貞昌的發言說:「魔鬼在哪個細節裡?」他進一步說明,陸委會的參與是有法律依據,根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台灣與港澳間的司法互助,法務部警政署必須透過陸委會進行相關聯繫,他強調是依法處理。針對昨天於立法院備詢時,與記者發生的口角衝突,引發「耍官威」的質疑聲浪,徐國勇態度強硬的表示,是否耍官威是由人民決定,他透露,從他擔任議員到立委再到主持電視台,也當過行政院發言人,自己跟記者互動大家都很清楚,他強調「是那位記者太離譜,將評論帶入訪問,違反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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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成政治籌碼 陳同佳擬總統選後才赴台投案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日前洗錢案刑滿出獄,表達有意來台投案,掀起台港司法及政治角力,為此,陪他並主導此事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深夜向港媒表示,陳同佳可能延遲3個月,待台灣總統選舉後才來投案。據香港《南華早報》報導,管浩鳴透露,陳同佳赴台投案可能會「向後延3個月」,而當地的《蘋果動新聞》也報導,管承諾若陳同佳出發赴台之前,必會先通知媒體。對此,香港各界對陳嫌是否赴台投案也提出種種意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受訪表示,港府要「確保陳同佳赴台後能夠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而港議員梁美芬則認為,她對陳同佳「能否獲得台灣公平審判缺乏信心」,擔心陳成為「政治籌碼」,早建議他待明年初台灣總統大選後再赴來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