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網路言論
」百億大玩具2/拒管新聞議價 數發部只與數位平台談「攜碼」
立法院即將開議,在野黨已揚言將會在《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與數位發展部(數發部)預算上開闢戰場,嚴格把關。雖然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已表示,非法言論的監理業務不屬數發部,不會接手《中介法》,但在野黨指出,《中介法》除了規範網路言論的「數位內容」外,其實也規範利潤分配的「數位市場」,日前學者提出的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也建議數發部為主管機關,只不過數發部卻表示無意接手。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中介法》草案的內容規範,包含數位內容及數位市場兩個部分,原本應該優先討論的是數位市場秩序,包括網路社群平台在轉貼新聞內容時應如何與內容產製者分潤的相關規範;但在8月22日的第3次公聽會上,與會者討論卻都集中在數位內容的管制,才會引發「大炸鍋」,「箝制言論自由」的批評排山倒海而來,政府只好緊急擱置這項草案。立委蔡壁如認為,網路上的非法言論的確需要規範,但不能拿來做為箝制言論自由的藉口。(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蔡壁如指出,網路平台與媒體議價支付使用新聞內容的費用,屬於管理數位市場的一部分,對於維護台灣的健康新聞環境來說很重要,媒體產製的內容被網路平台用來蹭流量,所產生的利潤卻沒有分給真正的製作者,這樣並不公平,也讓媒體流失大量的收入。她說,專家學者在討論《中介法》時,原本要先推「議價法」,但後來歪樓了,全部焦點都落在「管制網路言論」上面。「媒體如果有健康的財源,就不必看政府的臉色,現在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是靠政府在豢養。」蔡壁如質疑,政府對於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的制度規劃,遲遲沒有進度,固然因為涉及現有不同政府部門,權責相當複雜,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執政者也不樂見新聞媒體開拓財源。她舉例說,現在選舉近了,衛福部有大筆預算刊登防疫廣告,新聞媒體怎麼敢不報導前衛福部長、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的正面新聞?她不滿地說,政府光明正大「收買」媒體,「花500萬在電視上教人洗手,另外500萬再幫忙宣傳,媒體為了生存,能不妥協嗎?」政府掌握大筆行銷預算,在不景氣時成為媒體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圖為總統蔡英文與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出席電腦電玩電器空調影音展。(圖/黃威彬攝)台北市長候選人、「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說,對於社群網路平台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給媒體,部分立委及民間學者疾呼政府應立法推動,並建議由數發部主導,結果對於這種會得罪人的立法,數發部又馬上踢皮球,表示必須由政委負責協調。蘇煥智指出,唐鳳表示將由「多元宇宙科」研究跨平台互通性標準,讓民眾以使用單一帳號登入不同的數位平台,但這種「攜碼」的事應該是民間業者自己的商業行為,不須動用到政府部門;反觀數位平台是否向新聞媒體付費,是攸關民主社會健全第四權的議題,數發部卻又不願負責,質疑數發部設立後將造成互搶資源、卻互踢皮球,反而弱化行政院的統合領導力。看來數發部只想透過「多元宇宙科」就「攜碼在不同平台間轉換帳號」這種事與各大數位平台協調,而不打算處理使用者付費、廣告分潤等嚴肅的問題,難怪被批評是花費200億元量身打造的「數位大玩具」。
深夜開戰鄭運鵬「談論文門」 高嘉瑜前男友:你都可以把自己唬爛成聖人了
針對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林智堅的論文門事件,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曾拋「一屍五命」說,遭到黨內同志圍剿。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昨(11日)再提出4點,暗酸高嘉瑜。對此立委高嘉瑜的前男友馬文鈺留言開嗆,「看很久了,鄭運鵬今天寫得太假、太噁心,只好幫鄭運鵬本人喚起點正確的記憶。」鄭運鵬昨(11日)以「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為題提出4點,「在我的人生經驗裡,有福同享從來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算不上什麼高尚人格,我權力慾望不高,對吃香喝辣沒什麼興趣,沒什麼興趣分享別人的福氣,我也不會去為了哪個職務非為自己爭取不可,否則就認為自己所屬的團體是不公不義。」鄭運鵬說,有難同當倒是很真的很難又很少見,「有難」的意思不是有「錯」同當,「難」是別人的困難、是別人的委屈、是被動的,相信每個人都有遇過,即使是當年有福同享的親朋好友,「大難臨頭四各自飛」、「隨人顧生命」是最常見的。他認為,被選民付託為立法委員,路見不平必須相助,這是民代的天職,但是幫助遇到不平的人、千夫所指的人,一定會遭到不同意識形態的攻擊,「我知道,有權力卻選擇冷眼風涼也是很容易,但是,如果我今天放棄受委屈、卻可以信任的朋友,和我不同意識形態的選民,又怎麼會相信我會在他們需要幫助的時候,不會選擇明哲保身呢?我這一篇講的是從政的邏輯,也是民意代表的責任。我期待每一位選民投票的時候,都這樣要求你所支持的人!」對此馬文鈺在貼文下方留言,「第一點是真的哦?當初謝不支持鄭運鵬選立委,因為支持同區其他謝系老將,鄭運鵬立刻叛出謝系,而且08年謝選總統時,鄭運鵬還口出惡言、公開唱衰謝。所以鄭運鵬這個第一點是真的哦?其後,為了還能在政治找到位子,叛謝後立刻加入綠友,再來是蘇系,最後加入新系,從台北市轉往桃園選立委,逐政治利益而居。這些全是事實,才是事實。」馬文鈺說,「看很久了,鄭運鵬今天寫得太假、太噁心,只好幫鄭運鵬本人喚起點正確的記憶。」接著馬文鈺按讚自己的留言。對此鄭運鵬回,「你何必自己按自己留言的讚呢?反正我的生命也不是活在你的留言裡面,你倒是可以去問問留言寫到的其他相關人們。」馬文鈺再回擊,「問過了。你就是這種人啊。你多想想自己跟利益團體吃飯局時的嘴臉和言語。你都可以把自己唬爛成聖人了,我不能按自己寫的事實讚?啊對了,因為你贊成管制網路言論。我還可以講出幾年幾月幾日,你找誰請益、分析,哪個選區最有機會能選上立委的事實。若找選區,哪都可以,這叫沒有權力慾?」馬文鈺繼續爆料,「喔還有高嘉瑜當議員時,鄭運鵬為了某個廠商工程的案子來找高嘉瑜拜託高抬貴手。鄭運鵬本人風塵僕僕跑到高嘉瑜議會辦公室。也要幫鄭運鵬的記憶喚起這個事實、歷史才行。其實要我說明論文案也可以。你要不要問問林智堅?贊不贊成我出來好好說論文案?」網友看見後立刻加入戰火,「如果你講的是真的,那鄭運鵬現在做的事情並不是情義相挺,而是純粹利用論文事件塑造個人形象而已耶,這個指控很刺激喔。」對此馬文鈺回,不是「指控」,全是事實,「如果鄭運鵬不介意,我可以開記者會把事情說到非常透明、清楚。」目前相關留言似乎已刪除,其他網友轉載至PTT,大家紛紛留言「哇靠小馬現在這麼有種喔」、「馬文鈺全面開幹鄭運鵬」、「我要看到血流成河」、「哇靠不演了」、「小馬戰力很高欸」、「小馬真的狂」、「鄭運鵬現在是不是很抖」。
NCC魔爪1/百萬YTR剉咧等! 《網管法》開後門箝制言論自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立刻引發外界疑慮,認為網管法是要「追殺」被撤照後轉往網路發展的中天新聞台,並進一步箝制網路言論;雖然NCC立刻澄清,聲稱網管法是「OTT TV專法」,不會管制YouTube與Facebook上的影音內容,但藍營民代指出,網管法根本是披著羊皮的狼,表面上是為了管理製作影音節目的企業,實際上卻留下後門,一旦通過,NCC想管誰就能管誰!《網管法》以「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來判定是否需要登記受監管,訂閱人數逾百萬、影響力極大的Youtuber都可能遭納管。(圖/合成照)「原本小英政府以為把中天新聞台(中天)關掉,就剩下一些只會監督在野黨的電視台,達成管制言論的目的,沒想到中天到了網路上更強大,所以現在還要把手伸進網路!」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院長、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表示,2018年間,小英政府推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但技術上根本不可行,不但管不到跨國網路平台業者,也引發國際議論,因此至今尚未完成修法;如今小英政府又端出網管法,準備以管理網路電視之名,行管制網路言論之實。「蔡政府當然管不了YouTube和Facebook這些外國平台,民進黨要管的是『在上面的使用者』。」羅智強指出,中天YouTube頻道的訂閱數短短幾天飆破二百萬,然而,若網管法通過,NCC只要一紙行政命令,規定擁有二百萬以上訂閱數的YouTube頻道,必須登記為「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之事業」,中天自然就會被納管。他打趣地說,自己的YouTube頻道「戰神94強拚公投」雖然只有十五萬訂閱數,但如果NCC「調降標準」,也有機會被納管。總統蔡英文2009年曾參與「反毒牛、反出賣、反欺騙大遊行」,當時嚴厲抨擊馬政府擬進口含有萊劑的牛肉,如今卻開放含萊劑的豬肉。(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進一步說,蔡政府還舉美國的「二三○條款」為例,但美國的「二三○條款」是說,平台業者無法、也無須為網路上的言論負責,平台業者要自行管理、過濾網路上的內容,而不是由政府來監控;因為民主國家最核心的價值就是「不信任政府」,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所以需要第四權來監督政府,而不是立法讓政府來監控網路。而由於民進黨政府強調不會管YouTube上的內容,本刊記者詢問多名人氣YouTuber,他們都表示對網管法不了解、沒研究,低調不談。
預告將管制網路?蘇揆跳針 NCC是立委任命「要尊重NCC」
中天新聞台退出有線電視頻道後轉戰網路頻道,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一篇PO文,卻掀起政府將因中天轉戰網路「將持續擴大管制網路言論」,引爆輿論質疑言論管制白色恐恐怖再現、即使親綠網友也以民進黨昔日堅持的「百分百」言論自由強烈抨擊。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被問到此事時,重申NCC都是立法院審查通過的「請大家尊重NCC」,拒絕多做回應。NCC日前一篇貼文,引發外界質疑是否要控管網路一事,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也接力翻出NCC在今年七月已經公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簡稱《網管法》,直指NCC將繼續追殺中天、管制網路「拒絕任何人對政府說三道四」,連民進黨「台獨理論國師」林濁水都在臉書PO文感嘆,蔡政府任用文青、社運人士治國,讓「許多價值變得好偉大」,建議政府不如將推動中的數位發展部改為「數位管制部」會更為貼切,令外界解讀連綠營大老都對政府管制言論自由的企圖「看不下去」。蘇貞昌今天接受媒體聯訪再次強調,NCC是獨立的機關,NCC的委員都是經過立法委員審查同意通過,各方學者專家依法行使職權,「我們都尊重」,說完後就轉身離去,不願針對現場媒體追問多做回應。中天關台前,蘇貞昌也曾多次強調上述的說法,要求國人「應該尊重NCC」,但NCC經過立委審查同意任命,是否就代表NCC委員因此能掌握對媒體完全的生殺大權卻引發議論。此外,在野立委在表決本屆NCC委員時曾有不少意見,但最後因為在野黨人數少反對無效,由NCC委員的自由心證關閉媒體是否適當,與管制言論恐怖政治的分野為何,都引發學界討論。如果連號稱世界民主代表的美國,總統川普對CNN電視台恨得牙癢癢,都沒關CNN,台灣NCC卻能逕自撤照有線電視,兩相對照下,保護言論自由的宣誓用「應尊重NCC」說法應對是否過關了?看法相當分歧。NCC於1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網路的崛起,除了帶來便利外,也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臺業者是否須要對平臺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也成為熱門的話題。NCC列舉1995年美國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 訴訟案為例,表示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臺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而應負責,其關鍵就在於BBS對外宣稱其設有篩選不當言論的過濾軟體,卻未執行,故應負責。也就是說如果平臺業者並無任何檢視內容的措施,就不需要負責。NCC在文中進一步說,這樣的判決造成積極管理的平台,反而必須對他人在該平台散布不實消息負責,因此促從1996年通過的CDA(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譯作「傳播內容端正法案」)第230條,鼓勵平台業者以過濾軟體刪除不當內容等合理管理內容,則業者即無須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NCC表示,美國對於是否應修改或刪除CDA第230條目前仍未有定論,國會也有許多法案提案,後續發展值得注意。NCC在中天關台前夕突然發文,時間敏感,引發網友臆測「NCC要開始管網路」「追殺中天」的質疑,眼見輿論沸騰,NCC12日火速滅火,澄清分享美國案例分享,只是要告知民眾「各國網路監理的案例」,卻造成民眾誤會,NCC為此感到抱歉,以後Po文會再審慎。只不過,NCC的滅火似乎效果有限,網友持續質疑「為何偏要在此時分享美國網路監理的案例」「怎麼不分享川普很恨CNN、要記者滾,卻沒關C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