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越久
」古木敲響氣候警鐘 去年是「2000年來最熱夏天」
近年來氣候變遷影響嚴重,而科學家從古木中發現,去年是北半球2000年來最熱夏天,學者呼籲,如果拖越久,時間成本就越高,扭轉局面的機會就越困難。據《BBC》報導,科學家研究歐洲阿爾卑斯山到俄羅斯阿爾泰山脈的數千棵高海拔活樹跟死樹,因為那些樹在夏季生長最明顯。據悉,年輪在溫暖的時刻較寬,寒冷時就較薄。研究人員用9個樹年表,描繪追溯至2000年前的北半球夏季氣溫圖,從古樹中表明,2023年是北半球2000年來最熱的夏天。研究人員說,去年6到8月的氣溫,比最冷夏季高了4度。羅馬一名男子在噴泉旁給狗降溫。氣候科學家一再警告,近幾十年來全球氣溫一直在迅速上升,據聯合國氣候機構的數據,全球上一次如此溫暖,已是10萬多年前。據了解,冰芯和深海沉積物雖然也能揭開地球的過去,但無法精確追溯個別年分,而樹木年輪不僅能看樹的年齡,還記錄了每棵樹生長的氣候狀況。劍橋大學環境系統分析教授本特根(Ulf Büntgen)說,這就是年輪的美妙之處。科學家表示,要迅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從年輪中可見,在工業時代之前最暖夏季在246年,但研究人員表示,即使這樣,也與最近的溫暖程度差很大,儘管紀錄有一些差異。研究人員說,樹木年輪讓人類了解歷史上的氣候變遷。研究人員指出,去年夏季的高溫高於工業化時期,大多是人類活動造成的,不過,聖嬰現象也加劇了氣候變遷。研究主要作者、德國約翰內斯古騰堡大學的埃斯珀(Jane Esper)教授說,結論就是要迅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越久時間成本越高,想扭轉局面的機會就越困難。聖嬰現象加劇了氣候變遷。
台塑房事賺百億3/政府送容獎反成都更阻礙?建商地主「利益得失」重分配
全台最大的台塑都更案一波多折,一再延宕,從整合釘子戶、送件卡關,今年 11月又因「都更條例」新法重新送件,最後爭取的獎勵容積反而多增3600坪,開發價值也從2018年估算的800多億推估已破千億,讓外界有「等越久,賺越多」的錯覺。其實不只台塑都更案,每每政府祭出新獎勵,都會讓都更案裡的建商與地主重新檢視手上的「利益得失」。一位建商坦言,獎勵能越多越好,每回頒布新獎勵,如果差很多,當然會重新申請,不然成本一直漲,只有地主享受房價的漲幅,又不用負擔成本。「都更條例」2019年大翻修,為解決整合實務困境,特別強調獎勵的明確化,除了訂定各種建築容積獎勵的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外,還新增完整街廓或土地面積達一定規模、結構堪慮建築、智慧建築、無障礙環境設計、耐震設計等獎勵項目。然而今年5月再度放寬,實施容積管制前的中高樓層以上建築得以原建築容積1.2倍,危險建築得以原建築容積1.3倍。根據台北市都更處統計,民間提出更改都更計畫申請重公展的12案中,有11件是受到2019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中央祭出容積獎勵誘因後重新變更計畫,目前僅台塑都更案是依今年5月「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再加碼容獎而重新再遞件申請。台北市都更處主秘謝明同表示,容積獎勵增加,相對與地主的協議與分配條件也會跟著改變,需要一段時間再協商,通常需要1至2年的醞釀期,才會在實質申請上見效,像台塑都更案產權整合較具共識、反應速度快的案子相對具優勢。鑫建築執行長許峻豪認為,容積獎勵固然能增加誘因,但該有的代拆魄力或是抑制大開口地主的稅負規定,都應該同時要有配套措施。(圖/本刊資料室、馬景平攝)不僅如此,本月4日內政部會議通過,耐震力未達現行標準的1/3,地方政府可強拆,不限定中高樓建築,一般老舊公寓也能有1.3倍的容積獎勵,預計年底前可發布實施。據了解,不少業者都重新精算,希望爭取更多的容積獎勵。不只業者見獵心喜,還在整合中的同意戶,也可能翻盤。「地主們也不是省油的燈,看到容積獎勵的提升,也想要得到更好的分配條件,往往導致改建案一拖就是十餘載歲月。」對於「都更條例」1998年成立以來歷經9次修法,是否真正鼓勵危險或老舊公寓加速改建,鑫建築執行長許峻豪持保留態度。他認為,容積獎勵固然能增加誘因,但該有的代拆魄力或是抑制大開口地主的稅負規定,都應該同時要有配套措施,才能讓改建同意戶能有新家可歸。「本來是希望當成改建的誘因,但已經要改建的、不需要在外力鼓勵的,反而賺得快又多。」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總監黃舒衛表示,獎勵持續加碼之下,確實有「撐得越久、領得越多」、「等得越久、賺得越大」的感覺。都更過程中,整合是最困難的一環,目前業界希望能設立「都更危老整合業」的新業別及相關管理條例,能有法律約束和明確收費項目,以健全都更市場。示意圖。(圖/馬景平攝)黃舒衛也提醒,台塑都更案壓倒性的產權集中特質,非一般合建案可比,一般地主不能只看到政策獎勵值的增加,卻忽略更多的市場不確定性,尤其近期各縣市為了反映物價,紛紛調高都更案建物工程造價標準,會直接影響合建分屋的條件,過度的期待與等待,反而得不償失。都更專家彭彥祥也提出另一修法方向,都更條例裡「共同負擔項目」裡面有人事費用、風險管理費,但卻少了最重要的初期整合者的勞務報酬,目前都更推動師必須掛在建築師、建經公司、營造廠或建商名下才能讓報酬有名目核銷,因此他建議成立「都更危老整合業管理條例」,就如同仲介有經紀業管理條例一樣,「能有法律約束和收費項目,明確規範整合到多少程度就能有多少報酬,並於都更條例增訂整合業視都更規模或住戶人數得獲得不同百分比的容積獎勵,避免都更推動師還沒完成任務先被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