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條
」 TikTok女童因「窒息挑戰」慘死! 美法院裁定家屬可起訴TikTok
美國一家法院於27日恢復一名10歲女孩母親對TikTok的訴訟。這起案件為她的10歲女兒在TikTok上看到了「Blackout Challenge」窒息挑戰後,便進行嘗試,豈料母親在家中的衣櫃裡發現時,女兒已失去了知覺,並於5天後逝世。對此,3名法官於27日推翻了地區法官最初駁回訴訟的決定,決定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審理。據美聯社報導,尼拉(Nylah Anderson)於2021年12月在家嘗試了「Blackout Challenge」在該挑戰為人們嘗試窒息,直到失去意識,母親瓦伊娜(Tawainna Anderson)隨後在家中的衣櫃裡發現女兒失去了知覺,試圖讓她甦醒,但送至醫院急救後,還是在5天後逝世。對此,瓦伊娜在2022年提起訴訟時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我無法停止在腦海中回放那一天,是時候結束這些危險的挑戰了,這樣其他家庭就不會經歷我們的心碎。」而地區法官最初駁回了訴訟,援引了1996 年《通訊規範法》第230條,該條文通常用於保護網路公司免於對其網站上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美國法院於27日則重新審理了瓦伊娜提起的訴訟,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院小組部分推翻了這一決定,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審理。法院表示,雖然聯邦法律通常保護線上平台免於對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但法院表示,TikTok可能因宣傳內容或使用演算法將其引導給兒童而承擔責任。法官認為,「尼拉仍處於青春期的第一年,她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不知道跟隨螢幕上的影像會殺死她,但TikTok知道尼拉會觀看,因為該公司的定制演算法將這些影片放在她的頁面上。」該家庭的律師則表示,尼拉的家人希望這項裁決能幫助保護其他人,即使它不會讓尼拉回來。對此,目前TikTok母公司的律師尚未回覆。
美參院聽證會「約談5家社群媒體CEO」 參議員怒批:你們手上沾滿鮮血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nat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於美東時間1月31日,在聽證會上嚴正警告Meta和TikTok等大型科技及社群媒體公司的執行長(CEO),他們的產品正在傷害年輕用戶。其中,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葛瑞姆(Lindsey Olin Graham)更在聽證會的開幕致詞中,直指這些CEO的雙手沾滿鮮血,「你們的產品正在殺人。」綜合Axios、《獨立報》的報導,Meta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TikTok執行長周受資是唯二自願出席該場聽證會的CEO。而X平台執行長雅克里諾(Linda Yaccarino)、Snapchat執行長斯皮格(Evan Spiegel),以及Discord執行長希特倫(Jason Citron)則是在收到傳票後才被迫出席。TikTok執行長周受資。(圖/達志/美聯社)這場聽證會標誌著美國國會將致力於解決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所面臨的相關風險,包括身心健康、兒童性剝削、隱私安全等重大議題。聽證會首先播放了社交媒體上童年性剝削倖存者及其親人的視訊證詞,接著那些在網路上遭到兒童性剝削而自殺身亡的死者家屬也透過影片發表了演講。對此,共和黨籍的資深參議員葛蘭姆在聽證會的開幕演說中直接表明:「祖克柏先生,你和這些在我們面前的公司,我知道你們不是故意的,但你們的雙手沾滿鮮血、你們的產品正在殺人。」Meta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圖/達志/美聯社)美國參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民主黨籍伊利諾州資深參議員杜賓(Dick Durbin)則引述非營利組織「美國國家失蹤暨遭剝削兒童中心」(NCMEC)的統計數據指出,金融「性勒索」行為正急劇增長,包括性掠奪者誘騙未成年人發送露骨的照片和影像。杜賓表示:「此種令人不安的兒童性剝削增長現象,是由一件事情所驅動的,那就是:科技的改變。」葛瑞姆也在聽證會上呼籲立法者廢除1996年《通信規範法案》(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中極具爭議的「第230條」,因為該立法認定網際網路平台不用對其平台上之用戶發表的言論負責,等於讓社群媒體公司享有民事責任豁免權,因此葛瑞姆認為相關立法必須修正,且應該允許受害者的成年家屬代表孩童提起訴訟。
青少年過度沉迷卻不加以管控 西雅圖公立學校狀告TikTok、IG等社群平台
近期美國西雅圖一間公立學校對TikTok、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與YouTube等知名社群平台提出訴訟,因為這間學校認為這些社群網站已經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產生了危機。根據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報導指出,西雅圖這間學校在6日時對法院遞交一份長達91頁的訴狀,在裡面控訴社群網站將目標客群鎖定在青少年的行為已經造成公共滋擾危害。訴狀中表示,社群網站的氾濫惡化了青少年心理健康與行為障礙,同時也讓青少年出現焦慮、憂鬱、飲食失調與網路霸凌等行為,這也逼得學校必須要因應這些情形採取反應,比如聘用更多心理諮商專業人員,甚至還要為學校內的教師進行相關的培訓。西雅圖公立學校認為,這些社群網站成功利用了青少年脆弱的大腦,讓全美數千萬的學生陷入過度使用和濫用社群平台的循環中。而更糟糕的是,這些社群平台所規劃直接面向青少年的內容,往往是有害的和剝削性的。報導中指出,美國當地的《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確有規定「提供平台服務的公司可以免於因第三方用戶在其平台上發布的內容而承擔責任」,但在這次的訴狀中認為,這個條款並不能夠保護科技巨頭在案件中的行為。
竟然還沒落幕!紓困案卡關 美國大選結果再起波瀾
隨著時序邁入2021年,美國喬治亞州1月5日登場的2席聯邦參議員決選已成為政治攻防焦點。川普總統力主將抗疫紓困金加碼至2000美元,難得獲民主黨呼應,卻因參議院多數黨(共和黨)領袖麥康奈(Mitch McConnell)的阻撓而案子卡關,恐對喬州選情投下變數。另外,美國國會訂1月6日確認選舉人團投票結果,而共和黨參議員霍利已表明將跟進部分眾議員發起挑戰,儘管成功阻止拜登勝選的機率甚微,卻勢必拖延當天國會的認證程序。12月28日,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通過增加紓困金的議案,從每人600美元上調至2000美元。議案送到參院後,麥康奈卻反對,並將另兩個要求綑綁在一起,要國會連帶廢除《通信規範法》第230條,撤銷對社群媒體的責任保護條款,還希望國會調查大選選舉欺詐指控。表面上麥康奈是向川普有所交代,但他明知民主黨絕不會接受,因此調高紓困金案根本過不了關。在喬治亞州聯邦參議員決選中,民主黨與共和黨候選人全支持紓困金加碼,而麥康奈有意將法案卡關的責任推給民主黨,選民也未必買帳。川普30日就推文說「除非共和黨人自尋死路,否則必須盡快批准支付2000美元。」在決選前夕,川普與民主黨總統當選人拜登4日都將前往喬治亞州為各自黨派造勢。喬州這2席攸關未來由哪一黨掌控參院。接著在1月6日,美國國會就將舉行聯席會議,正式清點選舉人票,作為確立大選結果的最後程序。先前已有十多位共和黨眾議員計劃要挑戰國會認證程序,共和黨參議員霍利則成為首位響應的參議員。霍利的公開聲明卻遭連鎖超市沃爾瑪(Walmart)轉推,結尾還譏諷他是「痛苦的失敗者」(#soreloser),大批網友因此要求抵制沃爾瑪,使其被迫道歉。由於參眾兩院都有議員要挑戰選舉人票結果,意味將迫使國會投票表決。而根據規定,挑戰1個州將引發2小時的辯論,而共和黨眾議員布魯克斯日前表示,將拒絕承認拜登勝出的6個搖擺州投票結果,換言之,儘管要成功阻止拜登勝選的機率甚微,但屆時眾院光是辯論就會拖延12個小時。拜登則持續為入主白宮作準備。拜登的交接團隊發言人薩琪30日表示,拜登政府1月20日上任後將迅速採取行動,撤銷在其就職日前尚未生效的「有害」的川普政府政策。她係指所謂的「午夜法例」,亦即川普總統趕在下台之前,連續推出的數十條新法規及行政命令。
預告將管制網路?蘇揆跳針 NCC是立委任命「要尊重NCC」
中天新聞台退出有線電視頻道後轉戰網路頻道,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一篇PO文,卻掀起政府將因中天轉戰網路「將持續擴大管制網路言論」,引爆輿論質疑言論管制白色恐恐怖再現、即使親綠網友也以民進黨昔日堅持的「百分百」言論自由強烈抨擊。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被問到此事時,重申NCC都是立法院審查通過的「請大家尊重NCC」,拒絕多做回應。NCC日前一篇貼文,引發外界質疑是否要控管網路一事,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也接力翻出NCC在今年七月已經公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簡稱《網管法》,直指NCC將繼續追殺中天、管制網路「拒絕任何人對政府說三道四」,連民進黨「台獨理論國師」林濁水都在臉書PO文感嘆,蔡政府任用文青、社運人士治國,讓「許多價值變得好偉大」,建議政府不如將推動中的數位發展部改為「數位管制部」會更為貼切,令外界解讀連綠營大老都對政府管制言論自由的企圖「看不下去」。蘇貞昌今天接受媒體聯訪再次強調,NCC是獨立的機關,NCC的委員都是經過立法委員審查同意通過,各方學者專家依法行使職權,「我們都尊重」,說完後就轉身離去,不願針對現場媒體追問多做回應。中天關台前,蘇貞昌也曾多次強調上述的說法,要求國人「應該尊重NCC」,但NCC經過立委審查同意任命,是否就代表NCC委員因此能掌握對媒體完全的生殺大權卻引發議論。此外,在野立委在表決本屆NCC委員時曾有不少意見,但最後因為在野黨人數少反對無效,由NCC委員的自由心證關閉媒體是否適當,與管制言論恐怖政治的分野為何,都引發學界討論。如果連號稱世界民主代表的美國,總統川普對CNN電視台恨得牙癢癢,都沒關CNN,台灣NCC卻能逕自撤照有線電視,兩相對照下,保護言論自由的宣誓用「應尊重NCC」說法應對是否過關了?看法相當分歧。NCC於1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網路的崛起,除了帶來便利外,也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臺業者是否須要對平臺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也成為熱門的話題。NCC列舉1995年美國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 訴訟案為例,表示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臺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而應負責,其關鍵就在於BBS對外宣稱其設有篩選不當言論的過濾軟體,卻未執行,故應負責。也就是說如果平臺業者並無任何檢視內容的措施,就不需要負責。NCC在文中進一步說,這樣的判決造成積極管理的平台,反而必須對他人在該平台散布不實消息負責,因此促從1996年通過的CDA(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譯作「傳播內容端正法案」)第230條,鼓勵平台業者以過濾軟體刪除不當內容等合理管理內容,則業者即無須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NCC表示,美國對於是否應修改或刪除CDA第230條目前仍未有定論,國會也有許多法案提案,後續發展值得注意。NCC在中天關台前夕突然發文,時間敏感,引發網友臆測「NCC要開始管網路」「追殺中天」的質疑,眼見輿論沸騰,NCC12日火速滅火,澄清分享美國案例分享,只是要告知民眾「各國網路監理的案例」,卻造成民眾誤會,NCC為此感到抱歉,以後Po文會再審慎。只不過,NCC的滅火似乎效果有限,網友持續質疑「為何偏要在此時分享美國網路監理的案例」「怎麼不分享川普很恨CNN、要記者滾,卻沒關CNN」。
美國會通過2021國防授權法案 再度挺台還要一起「威懾中國」
繼美國聯邦眾議院之後,聯邦參議院11日以84票贊成、13票反對通過了兩院共識版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 FY21),內容包括重申協助台灣維持足夠自我防衛能力,並啟動 「太平洋威懾倡議」(Pacific Deterrence Initiative),強化美國在印太地區防禦姿態及深化與盟友合作,以嚇阻中國。該法案隨後將送至白宮,需川普總統簽署才能正式生效。NDAA FY21涉及7405億美元的美國國防預算。法案中的涉台條款為1260條及9724條。1260條主要是表達國會意見,確認《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基石,重申協助台灣維持足夠自我防衛能力;1260A條涉及對台軍售;1260B條建議美台醫療安全夥伴關係;9724條則是保障台灣民眾在國際金融組織的公平雇傭。NDAA也將啟動新的「太平洋威懾倡議」,並在2021財年為此撥款22億美元,包括提供增加攻擊潛艦的資金。參院多數黨(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在法案投票前說:「法案將讓我們的部隊做好威懾中國的準備,並在印太地區展現強有力的姿態。」此外,NDAA FY21涉中或相關條款近40項,涵蓋軍事、技術、學術及經貿等各個領域,反映中國所構成的全面挑戰。據美國之音報導,國會議員指出,這些條款旨在威懾中國的「惡意行為」,確保美國的戰略競爭優勢地位,保護美國免遭滲透。8日,美國眾議院已先以335票贊成、78票反對通過了NDAA FY21。接下來,法案將送至白宮給川普總統簽署。由於川普要求廢除提供社交媒體保護傘的《通訊規範法》第230條,但法案中並未納入,他已多次揚言將祭出否決權。不過,鋻於國會參眾兩院均以超過2/3絕對多數通過法案,即便川普否決,國會也可以推翻總統否決權,使法案成為法律。
暗示「網路管制」引怒火!NCC急澄清:未來會更謹慎
得意忘形!就在中天新聞台退出52頻道的昨天,NCC(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在臉書發文,以「通傳法律」之名引述美國法條,暗示中天就算在網路播放,依然有法可管,引爆言論管制的輿論怒火,NCC今天中午火速滅火澄清,坦言發言不慎,未來會更謹慎,但急於想上表功的蠢樣,已讓各界看傻眼。就在中天退出52頻道前夕,NCC在臉書上引述美國針對網路平台未盡內容審查責任,造成其它積極核查之平台的不公平,因而促成「鼓勵平台業者採取合理措施」的相關法條,不僅時間敏感,更有隔空叫陣中天的味道,引發網友「NCC要開始管網路」的質疑聲浪。Ncc臉書貼文,澄清「要開始管網路」。(圖/摘自臉書)眼看火愈燒愈旺,「豬隊友」的標籤難撕,NCC中午趕緊在臉書發文「裝無辜」,澄清分享美國的判決案例,本意是希望與民眾分享各國網路監理的實例,希望淡化負面效應,但此舉顯然是此地無銀三百兩。NCC貼文表示,隨Facebook、Instagram、BBS等網路平台逐漸成為現代大眾資訊傳播與接收的重要媒介,也衍生出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因此,網路平台業者是否須要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成為熱門的話題。而在臉書文中分享1995年的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訴訟案中指出,當時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台業者對外宣稱其設有篩選不當言論的過濾軟體,卻未執行,故應對此「未刪除不當言論」負責,原因在於該平台;換言之,若平台業者並無任何檢視內容的措施,就不需要負責。NCC在文中進一步說,這樣的判決造成積極管理的平台,反必須對他人在該平台散布不實消息負責,因此促從1996年通過的CDA(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譯作「傳播內容端正法案」)第230條,鼓勵平台業者以過濾軟體刪除不當內容等合理管理內容,則業者即無須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文末,NCC表示,美國對於是否應修改或刪除CDA第230條目前仍未有定論,國會也有許多法案提案,後續發展值得注意。還標上「#通傳法律」的hash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