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電信
」 詐騙 NCC 黑莓卡創意私房封網仍看得到 立委:所有提供連網服務業者均應納管
立法委員鍾佳濱、林月琴與陳素月12日舉行者會指出,日前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封阻日前查獲被稱為「台版N號房」的「創意私房」網站之政策出現瑕疵,只要使用者透過非國內四大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或開啟VPN代理伺服器程式,都可順利瀏覽本應被停止解析、遭封鎖的「創意私房」論壇,呼籲主管機關應納管所有提供消費者連上網的「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以阻絕兒少性剝削及詐騙洗錢等不法行為。鍾佳濱指出,國內三大業者在電信法中屬第一類電信,所提供的服務需經過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管理,而TWNIC主管機關為數發部。但第二類電信的主管機關是NCC,也就是說,例如有線電視業者等其他提供網路服務的業者,在電信法中並未強制其加入TWNIC,雖有許多業者自主加入TWNIC RPZ 聯合防護,然而,百密一疏,仍少部分有線電視業者未加入,導致雖停止解析「創意私房」論壇,但出現漏洞,仍有管道能瀏覽。林月琴提醒,在當前跨越國界無遠弗屆的數位時代下,目前這些防制措施,可能還是非常不足,依目前國內管理現況,即便新修限制接取手段,仍舊受限於多數電信事業業者未加入DNS RPZ 的自律機制,以致政府在管理手段上未能全面落實,甚至出現刻意利用電信法漏洞規避監理之情事,導致國內網路詐騙及相關犯罪事件頻傳且難以處罰。「網路業者目前尚未有任何主責單位,需要一個明確、事權統一的主管機關。」林月琴認為,參考國外做法,台灣針對兒少網路使用安全,需要更為積極主動的立法管理,舉凡英國的《線上安全法》(The Online Safety Act)、紐約州的《防止成癮性內容剝削兒童法》(Stop Addictive Feeds ExploitationFor Kids Act)等,都是我們值得借鏡的對,台灣不論未來是新立法或修舊法都要納入大量意見,避免閉門造車,積極保護兒少免於霸凌、性剝削。陳素月舉例,之前有助理在立法院內進行測試,透過院內合作的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的網路接取服務,就能順利連上創意私房網站。她表示,封網未落實完全,透過這些二類電信或虛擬私人網路VPN就能持續看到性影像,不僅無法遏止網路性犯罪,也在各項網路詐騙、洗錢防治,形成諸多漏洞。陳素月指出,二類電信業者在電信法修法後,現行的「電信管理法」中仍採自行登記制,NCC對於有哪些二類電信業者有提供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都沒有掌握業者數量及納管,除了連署支持修法納管外,也要求通傳會及數位部,在修法完成前要有專案小組,盡速研究解決方案。鍾佳濱指出,目前電信管理法對於提供網路接取服務採自願登記制,造成我國現有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數量未明,主管機關要執行封網時,無法通知所有IASP執行限制接取,致民眾仍能接取不法網站之執法漏洞,不只是保護兒少,防範打詐和防範洗錢活動有賴跨部會協助,應將相關業者納入管理,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衛福部表示,基於兒少保護的立場,若有電信業者未加入DNSRPZ就無法做到同步封網處理,呼籲電信業者應一起加入;數位發展部表示,會積極配合主管機關,NCC也說明中長期計畫未來會成立電信管理法工作小組,至於納管義務會再跨部會討論。
不只NCC前委員!電信公司詐騙找門神 刑事局前副局長也被「延攬」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去年偵辦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漫遊網卡詐騙案時,追查出前NCC委員蕭祈宏每月領5萬元擔任電信公司顧問,最近繼而查出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自2022年退休後,疑似也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及另一件虛擬貨幣案的顧問,雲林地檢署15日傳訊莊定凱父子,莊定凱訊後以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去年偵辦詐騙案件追查人頭卡手機門號,查出第二類電信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銷售非法網卡,去年底起訴22人,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前通傳會(NCC)前委員蕭祈宏擔任電信公司顧問,今年4月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蕭祈宏。檢察官黃薇潔偵辦蕭祈宏案時,意外發現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也疑似擔任電信公司的顧問,顧問費也是5、6萬元,懷疑莊定凱也疑似違反旋轉門條款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15日傳訊莊定凱父子。雲林地檢署從文件抽絲剝繭認為莊定凱自2022年退休後先到一家虛擬貨幣公司擔任顧問,接著到電信公司擔任顧問,其子也是,為釐清父子任職的關係,5日傳訊莊父子,聲押莊的兒子,但雲林地院裁定請回;莊定凱訊後以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15日聲押莊的兒子未成功低調未發新聞稿,但消息在台北傳開,雲林地檢署17日被動回應,對於相關細節相當保留。
NCC前委員淪詐騙門神 立委揭第二類電信漏洞
前NCC委員蕭祈宏遭查出淪為詐騙公司門神,國民黨團今開記者會揭露第二類電信公司向國內三大電信業者購買「白卡」,再利用KYC實名認證的漏洞,販售給詐騙集團的過程。國民黨團認為,蕭祈宏擔任詐騙集團顧問,NCC不能置身事外,必須自清是否有內部人員與蕭祈宏有過密的接觸?NCC主委陳耀祥與蕭祈宏關係為何?必須對國人說清楚講明白。副書記長徐巧芯表示,NCC對於《電信法》即將落日,要怎麼管理第二類電信業者,使用黑莓卡、SIM卡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時,並沒有提出任何配套措施。因此,國民黨立委很負責的對《電信管理法》第63、64條提出修法,針對違法業者加重罰則,將在近期進行審查,讓犯罪者獲得更重的懲罰。藍委黃健豪指出,第二類電信業者大量採購門號,變成詐騙集團工具多年,在網路平台,都能輕易買得到詐騙集團所使用的「白卡」,據了解,許多第二電信業者的倉庫,都可以找得到大量的「白卡」。每張「白卡」背後都一連串序號(批號),手機裝上「白卡」後,跳出需通過KYC「身份認證機制」網頁。問題就在於,進行KYC認證機制過程,可以隨意輸入任何編造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按下「確定」後獲得認證,即可撥打出去。黃健豪指出,在台灣可以隨意取得「白卡」,隨意在任何一支手機上使用,又能用假名、假證號通過KYC認證,請問NCC到底有沒有掌握到賣出的「白卡」,到底賣給了誰?NCC若無法杜絕「白卡」四處隨意販賣,那麼台灣詐騙案件將無法杜絕。檢調已經抓出NCC的內鬼,NCC請立即自清,並且重新檢視現行法令規範是否有漏洞,趕緊將破網補好。藍委葉元之表示,黑莓卡在網路電商隨處都可以購買,賣家甚至還有話術,聲稱「在總統大選落幕之後,2024年1月13日電信公司發布聲明,宣布將撤銷對台灣漫遊上網卡實名制政策」,亦即黑莓卡、漫遊卡恢復到過去即插即用。葉元之說,事實上,NCC並沒有撤銷實名制規定,賣家為了怕影響業績,先將批來的「白卡」進行KYC認證,再賣給買家,反正KYC認證過程,徒具形式而已。如此客製化的服務,深受詐騙集團歡迎。葉元之指出,蕭祈宏當詐騙集團顧問,NCC不要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還說NCC也都嚇一跳。葉元之痛批NCC,嚇一跳的是民眾,蕭祈宏當了詐騙集團門神,在NCC任職期間到底接觸過NCC那些人?陳耀祥主委有沒有包庇?要不要自清?NCC內部有沒有人拿到蕭祈宏的好處?有沒有內神通外鬼?藍委羅廷瑋提到,NCC的KYC認證機制,就像是當下網路遊戲可以用假名、暱稱註冊創建ID一樣,毫無把關功能。不是只有詐騙集團蒐購門號,包括線上博弈和不肖業務也在使用。例如,極少數不肖房仲業務就是利用人頭門號,在大街小巷張貼銷售、出租房屋小廣告,使得環保局找不到亂張貼廣告的人開罰。
檢破獲詐騙集團「起訴22人」 顧問竟是前NCC主委…下場曝光
雲林地檢署破獲詐騙集團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的漫遊及國內網卡,追查來源發現不肖電信業者,用電訊公司名義專營國外旅遊網卡,蒐集用戶個資,偽造實名認證,相關22人被依法起訴。沒想到,其中1人竟是前NCC主委,在集團擔任顧問一職。蕭祈宏是中原大學醫學工程碩士,專長電機電子、通訊傳播監理,曾任NCC委員,更擔任過祕書室主任兼發言人。卸任之後,到陳姓業者所開的二五電訊公司擔任顧問一職,以每個月5萬元從事詐騙工作。直到去年張姓車手面交取款被逮,警方追查人頭卡門號,發現電信公司牽涉其中,販售「黑莓卡」、「比特卡」給詐團,不法謀取暴利高達6.3億。檢警搜索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共拘提25人,查扣網卡多達2萬7000張、現金900多萬元,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22人。至於蕭祈宏下場,他日前被雲林縣調查站約談,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但今(16日)檢方再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他起訴。對此,NCC發表聲明,強調一直都積極參與政府防制電信詐欺跨部會平台、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共同防制詐騙,未來會持續和各界配合,戮力打擊詐欺,也期望各界能支持相關修法,持續精進打詐成效。
詐騙猖獗 藍委爆中華電信當幫兇「玩兩手」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葛如鈞、黃健豪召開記者會,質疑近來詐騙案猖獗,與國營事業中華電信包庇有關,質疑中華電一邊還對一般民眾玩兩手策略,一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一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才能「防詐」,如果這樣做也OK,那麼詐騙民眾被詐後,可不可以向中華電信求償呢?中華電信是不是該考慮,防詐服務應給予所有客戶兩年免費,作為補償?三位立委指出,曾在2020年經中華電信、NCC核可的「虛擬行動網路服務」協力廠商「魔方移動」,屬第二類電信公司,可承租中華電、台哥大等一類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訊號服務,但NCC在2021年審查時不同意續發「魔方」牌照,已經不是合法廠商,但時值昨晚,魔方網站卻仍在網站上發售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公司設立在台中。徐巧芯立委質疑,中華電信對一般民眾玩兩手策略,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才能「防詐」,質問民眾是不是應該向中華電信求償?中華電信要不要補償受害民眾?(圖/徐巧芯立委辦公室提供)黃健豪指出,如果消費者進入「魔方」網站,其營業規章中記載該公司是像中華電信承租行動網路,是中華電配合廠商,不過今年初檢調查辦國內詐騙集團案門號及人頭帳號時,查獲「魔方」其實是提供相關網路服務及訊號服務給詐騙集團使用,讓詐騙集團詐騙一般民眾。他因此請中華電信說明,為何NCC在2021年已經對「魔方」撤照,中華電信卻直到今天還在與「魔方」合作?打詐喊了這麼多年,難道主管機關與業者仍沒有橫向聯繫管道?徐巧芯說,「魔方」可以向中華電購買企業漫遊門號,並賣給「卓一」公司,「卓一」在台灣與大陸都有分公司,但其實卓一大陸股權超過51%是中資,等於是透過「魔方」當中間人,將向中華電所買的企業門號「軟號」及「漫遊門號」賣給中資公司,「卓一」後台完全由上海「卓一」主導,因此就可能產生台灣使用者個資外洩的疑慮,上海卓一疑似再透過所購買的門號做出「黑莓卡」,賣給不希望被警方查獲門號的詐騙集團。徐巧芯說,「卓一」的廣告,標註販賣全台獨一的「比特卡」,還說可以「遠傳吃到飽,配三組虛擬號碼,台灣號碼」,保證全新號碼,無流量限制等等功能,還可以發簡訊、使用APP,後來被雲林地檢署查獲不法網卡兩萬多張及現金900多萬元,並證實比特卡或黑莓卡都是違法的產品,但為何能製作出來?就是「魔方」向中華電信購買漫遊門號,賣給中資卓一,將門號放在後台製作成黑莓卡或比特卡,給詐騙集團購買使用,檢調也在起訴書中寫明全部過程。葛如鈞補充,這整起事件就是「騙中騙中騙」,先由詐騙集團繞過KYC「身份認證機制」,取得可能不法的門號,賣給疑似詐騙集團,再由這些集團進行詐騙動作,民眾將誤以為這些簡訊「中華電信都有掌握使用者或使用公司資料」,疑似詐騙集團就會以為使用這些「無法對號到自然人的門號」,進行犯罪動作,但其實詐騙集團本身也被這些電信業者所騙,因為其實這些二類業者都掌握使用者的資料。更誇張的是,業者的執照被廢止後,竟然還能透過中華電信API介面軟體開通電信門號,到底是疏失還是有意為之?而且,中華電信還對一般民眾玩兩手策略,一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一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才能「防詐」,民眾是不是應該向中華電信求償?或者,中華電信是不是應該考慮,防詐服務應該給予所有客戶兩年免費,作為補償?! 立委指出,目前依《電信法》第64條第2項規定,電信業者若無核對及登錄用戶資料,可裁處新台幣2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但這對於電信業者來說,具有嚇阻效果嗎? NCC是否應研議修法提高罰金,以達到督導第二類電信業者的必要?現在台灣電信詐騙猖獗,必須強力要求NCC要加強督導、管理所有的電信業者,不要放任電信業者淪為詐騙集團的幫兇。
雲林地檢查獲2萬多張「黑莓卡」 黑心業者供詐團網卡獲利近6億
雲林地檢署日前在偵辦詐騙案件時,循線追查出多家通訊公司業者涉嫌以合法設立之商店掩護,私下販賣不易被追蹤之網卡予詐騙集團使用,更從中獲利達6億多元,雲林地檢署日前也成功破獲黑心業者,並查獲2萬多張「黑莓卡」,偵結後依違反幫助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21人。該案件是因1名張姓車手於去年取款被虎尾員警逮捕,遭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使得檢察官連帶追查人頭門號來源,隨後前往搜索並破獲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當場查扣不法網卡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全案共拘提25人,其中5人經法院裁定收押,另10人分別以10萬至100萬不等金額諭知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有3家專營國外旅遊網卡之第二類電信業者,分別為31歲鄭男的飛x移動股份有限公司、39歲張男的臺灣x一電訊有限公司、31歲陳男的x五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皆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之方式,先私下產製俗稱「黑莓卡或比特卡」之漫遊及國內網卡,再經由41歲陳男、29歲邱男販賣給詐騙集團使用,藉此以非法手段獲利高達6億多元並且逃漏稅達3000多萬元。檢察官調查時發現,該3家黑心的電信業者,號稱所販售之網卡可「配3組虛擬臺灣號碼」、「二年內可開通使用-方便囤貨」、「安全無慮,吃到飽與號碼完全分開,追蹤不易」、「三角IP位置無法掌」,藉能幫助詐團設斷點以躲避警方查緝之方式,從中吸引更多詐騙集團上門購買。經檢方調查,3家從事不法的第二類電信業者,竟還蒐集國內外人士身分資料,以偽做實名制程序KYC方式誤導檢調辦案方向,且又向大陸電信業者引進國際電路配置系統,並提供在國內所申請之企業門號隨機製作不法網卡;上述各項行為經雲林地檢認定已嚴重侵害民眾資安與社會秩序,在偵結後依違反幫助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21人。雲林地檢呼籲,民眾於各類網站交易過程中,切勿輕易提供個人身分證件,以防止遭到不法份子利用,且亦勿輕信「辦門號換現金」等話術,否則將淪為犯罪集團使用之人頭門號。
拿它祭旗?NCC重罰台灣之星1600萬 電信史上最高金額罰款
詐騙集團勾結電信業者犯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上周輕罰海峽電信引發爭議,更被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打臉。為平息各界怒火,NCC態度急轉彎,2日拿涉有類似案情的台灣之星「祭旗」,祭出國內電信史上最高金額的1600萬元罰款,且對於海峽電信部分,發言人翁柏宗強調,若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有進一步事證,會再裁處。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創國內第二類電信涉詐首例,但NCC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30萬元,讓檢警炸鍋,鄭文燦更認為應從重處罰,才能有效打擊電信犯罪。盡管NCC應該是獨立機關,但社會輿論一面倒批評,連行政院都說重話,NCC昨針對類似涉詐案情的台灣之星,祭出1600萬元的重罰,並命其1個月內須提出改正報告,即被認為是亡羊補牢滅火。翁柏宗表示,今年1月報載指稱羅姓男子夥同張男、林男2人,以多間企業社名義向電信業者申辦大量門號,並轉售給中國犯罪集團做為虛設帳戶及犯罪斷點使用,NCC知悉後啟動行政調查,發現台灣之星針對這些企業客戶所申辦門號提供予他人使用,均未落實身分查核作業及審查,業務也有與詐團勾串情事。翁柏宗表示,涉案的企業客戶有12家,都是為申請大量門號的虛設企業,目前已審核完畢並開罰的包括矽谷數位企業社、矽霖行銷企業社、楷矽行銷企業社、蝦扯蛋企業社、協義行銷企業社、龍谷行銷企業社及波希數位行銷企業社、龍谷數位有限公司共8家,剩下4家尚在審核中,涉案門號數約3000多門。對於NCC處以重罰,台灣之星罕見發出措辭嚴厲聲明反嗆,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曾接獲檢調機關通知員工涉入不法之事,所以完全不知情,直至收到NCC來函才得知,且該案檢調單位仍在調查中,NCC竟以未確定事實加重處罰,此舉有失公允,無法認同與接受,故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提出行政訴訟。台灣之星遭重罰1600萬元,是NCC上周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的50倍之多,也引發裁罰標準不公的質疑。對此,翁柏宗表示,基於桃園地檢署偵查不公開原則,此案未來在偵結起訴後會有更進一步事證,若發現海峽電信從業人員與犯罪集團有共謀情事,會再裁處海峽電信。
去年詐騙財損達70億!海峽電信涉詐嚴重 NCC只輕罰30萬
通傳會(NCC)打詐三大懲處案據警方統計,去年國內有近3萬件詐騙案,財物損失高達70億元,但通傳會(NCC)昨日對涉詐的海峽電信,僅輕罰30萬元。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質疑,依《電信法》規定,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NCC為何只罰30萬?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NCC公信力蕩然無存,連「協助」政府打詐都做不到。海峽電信涉案 近千門號停話人頭門號橫行,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由中華電信核配給海峽電信的1.2萬個門號中,近1000個門號有涉詐嫌疑,被檢調要求停話。由於這是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涉詐首例,不只檢方高度重視,也行文要求NCC要有行政措施。NCC上月先要求中華電信收回尚未開通的門號,不可再核發新門號予海峽電信。原本外界預期NCC將祭出重罰,嚇阻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掛鉤,未料NCC委員會昨天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與該法條最高罰款100萬元呈現巨大落差。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屬過去《電信法》時代的二類業者,其執照已在今年5月27日到期,此案在執照期間內發生,因此依《電信法》開罰;至於中華電信是否該負連帶責任,翁柏宗說,二類電信應有自行查核機制,因此未對中華電信開罰。檢方高度重視 結局令人意外NCC昨日同步開罰另兩案,一是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將所申辦之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NCC認為台灣之星沒做好身分查核,導致門號落於詐團手中做為不法使用,依台灣之星適用的《電信管理法》,裁處罰鍰100萬元。二是伊瑪格科技在集資平台提案,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因影響電波秩序,重罰130萬元。外界質疑海峽電信涉詐嚴重,罰款遠不及台灣之星,更僅是販售紅魔電競手機的罰款零頭,標準令人難以信服。翁柏宗說,「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製造、輸入未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會影響國內電波秩序,情節也很嚴重,這些裁罰適用法條不同,不能在一起比較。立委批罰款 僅詐團得利零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詐騙令人深惡痛絕,NCC只開罰30萬,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得利的零頭,這樣有展現打詐的決心嗎?洪孟楷表示,政府要考量門號濫發的漏洞發生多久,還有多少門號被詐團濫用,如果說這些被濫發的門號都有被當成犯罪工具,只開罰30萬元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沒有辦法遏阻不肖業者。陳琬惠質疑,NCC平常在做什麼?都要等檢調通知才啟動打詐嗎?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打詐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執行不力,對詐騙犯輕放,打詐變成打假球,政府就變成「詐騙隊」。
2020通訊申訴監理報告:民眾對行動通訊連線品質最不滿
2020年NCC通訊消費申訴監理報告出爐,依類別統計,行動通訊一類申訴案件最多、占比超過85%,遠高於固網及第二類電信(與第一類電信,如中華電信承租無線網路設備,包括Line Mobile、無框行動)的個位數占比。根據NCC公告資料,2020年全年民眾申訴電信服務共有6,578件,相較前一年的7,168件減少590件。其中行動通訊以5,608件,占比85.25%,遠遠領先固網及第二類電信,這兩項分別只有596件及374件申訴,比例占全部總數的9.06%及5.69%。2020年民眾申訴通訊服務以業者分,中華電信件數最多,比例占全體超過3成。(圖/NCC)2020年國人對行動通訊服務,以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最多,有3,467件。(圖/NCC)民眾申訴行動通訊案件,依業者分最多的是中華電信,占比超過31%、其次依序為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及亞太電信,件數分別為1,760件、1,006件、991件、943件及848件。若以每百萬客戶數申訴量比例計算,比例最高的是亞太電信,若與前一年相比,比例增加的僅有中華電信,增加了0.00413%,其餘業者皆下降,減少最多的是亞太電信0.02784%。依申訴案件類別進行分析,以通訊連線品質案件數最多,共有3,467件、占61.82%,其次為申裝/異動/續約類,共0有634件、占11.31%、客戶服務類共有228件、占4.07%。同時比對申訴對象與申訴案件類別進行分析,通訊連線品質類案件以中華電信最多,數量為1,342件、占38.71%,申裝/異動/續約類案件以台灣之星最多,數量為210件、占33.12%,客戶服務類案件以中華電信最多,數量為61件、占26.75%。此外,退租、計費問題、預付卡及電信內容項目問題也都有百件以上。
踩到你的雷了? NCC通訊申訴分析揭露通訊服務地雷
有鑒於電信消費爭議案件不斷發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5月份通訊消費申訴分析,各電信項目中以行動通訊的申訴案件數量最多,占整體逾86%,在5家電信業者中,又以中華電信占比達31%以上最多,而中華電信也是各家業者中與去年同期相比唯一申訴案件增加的業者;申訴的項目分析以通訊連線品質最多,其次是申裝/異動/續約案件。根據NCC最新5月通訊消費申訴共499件分析中得知,申訴涵蓋了行動通訊、固網及第二類電信3類電信服務,其中以行動通訊申訴占了432件數量最多,占比高達86.57%,固網僅有39件、第二類電信更少,數量為28件。以申訴對象來看,由多到少依序是中華電信134件、台灣之星79件、亞太電信76件、遠傳電信75件、台灣大哥大68件。各家電信業者申訴案件數量統計。(圖/NCC)值得注意的,中華電信在擁有最多用戶數的領先地位時,也是被申請案件最多,占比最高的,就占了3成多(31.02%)。此外,跟前一年5月相比,5家電信業者的申訴案件僅有中華電信增加了18件,其他業者都是減少,其中遠傳減少了51件最多,其次是台灣大哥大減少了42件,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也各減少了32件及17件。相較於2019年,5家電信業者中僅有中華電信申訴案件增加,其他4家都減少。(圖/NCC)就申訴案件內容來看,通訊連線品質仍是目前被申訴最多的項目,數量有279件,占比超過6成,其次是申裝/異動/續約,有44件,占約1成。若與前一年同期5月相比,通訊連線品質減少了67件,申裝/異動/續約也減少了20件。各家通信業者申訴項目數量及排名。(圖/NCC)從各業者的通訊品質申訴量來看,前3名依序為中華電信、亞太之星、遠傳。各業者的申裝/異動/續約依序為台灣之星、中華、台灣大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