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少女
」快訊/被害人索命?竹東少女性侵焚屍案主謀獄中離奇暴斃
男子林春雄不滿輕度智能障礙的邱姓少女,與其黃姓女友吵架,林男竟率黃姓女友和3名同事,輪流性侵邱姓少女,少女慘遭虐死後再焚屍,最高法院去年判處林男等5人均無期徒刑確定,林春雄上周在台北監獄服刑時,突因不明原因倒下,獄方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2015年5月17日晚間7時,黃女與14歲邱姓少女發生口角,黃女男友林春雄與何文軒在網咖店毆打邱女後,再由林春雄、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黃曉雲分別騎乘車,強押少女至國小旁步道以竹棍、安全帽等物毆打邱女。林春雄等人隨後將邱女強押到新竹竹東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拳打腳踢,還恐嚇不接受性侵就要被打死,並指使古男、何男性侵邱女;邱女不堪凌虐倒地,5嫌將她丟在原地,跑去卡拉OK。陳男和古男返回時,發現邱女死亡,將她棄置草叢,林男等人買汽油點火焚屍。林春雄等5人遭求處死刑,新竹地院判林男等5人均無期徒刑;上訴後,案件多次來回二、三審之間;高院更三審認定林男等均有教化可能,且所犯非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均判無期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打死或強姦?」 竹東少女虐殺命案「冥王」有教化可能免死定讞
綽號為「冥王」的新竹縣竹東男子林春雄,2015年5月間,夥同其他4名共犯,將就讀國二的少女帶到竹東鎮竹林大橋下方草叢處毆打凌虐後,又輪流姦殺她還焚屍滅跡,法院更一審從死刑獲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更二審時改判他死刑,更三審時又再改判回無期徒刑,林嫌當時還對著眾家記者「雙手合十」。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整起事件發生於2015年5月間,當時就讀國二的竹東邱姓少女,因在網咖與女子黃曉雲發生口角,黃曉雲找來男友林春雄及一群朋友押走少女,到附近的公園內毆打邱姓少女,少女不堪虐待求饒,林春雄等人竟嗆少女「給你2條路,1條是打死你!另1條是讓我們強姦你!」最後林嫌和4名同夥輪姦少女後,對著少女又是一陣毒打,少女奄奄一息、倒地不起,一行人竟狠心將她扔在原地等死,逕自到KTV飲酒作樂。一段時間後其中2名同夥返回察看,發現少女已斷氣死亡,之後林嫌再帶著3名同夥燒毀少女屍體,企圖滅證。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林春雄等人全數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等法院判林春雄及共犯陳哲儒維持無期徒刑,其他人改判20至28年不等有期徒刑。更一審判林春雄死刑,3名被告改判無期徒刑、林春雄女友黃女判20年刑期。更二審維持林春雄處以死刑,其餘4人均判無期徒刑。直到去年底的更三審時,高院委託台大醫院鑑定,法官認為林春雄被控性侵少女的依據,僅有共犯的自白,且其否認殺人故意和性侵,並與少女的家屬達成和解,因此認為林春雄及另外4人有悔過之意、教化可能,因而改判5人皆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林春雄確定逃過死刑。林男還押時,各家記者詢問他「躲過死刑有什麼說法嗎?」、「是不是點頭向法官說謝謝?」只見他雙手合十,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