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 立法院 三讀 立院 修正案 國民黨立院三讀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 規模6兆餘元
13日院會三讀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包含國營事業及基金預算,規模加總合計新台幣6兆餘元。根據行政院提出的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相關編製,附屬單位預算119單位,總收入6兆8074億元,總支出6兆7634億元。整體而言,審議結果通過的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規模合計6兆餘元,與原編製的預算案增減數差異不大。雖然今年將結束,但立法院尚未審竣113年度國營事業預算。立法院長韓國瑜從上月27日起召集黨團協商討論113年度國營事業單位預算,朝野立委共提出782個預算刪減、凍結案。經多次協商後,共計保留24案,其中民眾黨堅持減列農業發展基金共3.7億元,民眾黨強調,2022年至2023年進口但爭議,農業補以農發基金作為進口但的補貼來源,沒有增進農民福祉,因此提案減列。此案經過表決後通過。另外針對交通部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部分,民眾黨團也提案,要求凍結「法治業務計畫」50%,約124萬。民眾黨團表示,三立集團違反付款入主中嘉集團,公然跨越反媒體壟斷紅線,卻沒有法規處罰,前NCC主委陳耀祥曾表示要推動修法,但至今日都無消息,因此凍結預算,待NCC提出相關法案至立院後,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才可動支預算。此案經過表決後通過。院會除了通過今年度國營事業預算,也通過數項決議,包括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所提,考量長照2.0計畫將於民國115年完成,推估該時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持續開辦長照3.0等相關計畫有其必要,衛生福利部應就需求人數推估持續精進,以確保政策規劃及財務支出規模估測準確性。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藍綠要NCC代主委翁柏宗即刻下台
立院院會今天處理在野黨提出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第16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改為「自公布日施行」,並要求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即日起立即完全卸任。在野黨再度發揮團結戰力,順利通過該案三讀。立院院會今天處理NCC組織法修正案,朝野黨團都發出甲級動員令,但院會內肅殺氣氛似不若以往,綠委僅舉牌、未大動作杯葛議事進行,表決過程尚稱平和。外傳部份綠營立委私下其實也認同待審的NCC委員候選人包括翁柏宗在內,都是蔡政府時期所提名,且代主委爭議不斷,若修正案闖關,翁柏宗將下台,或可有利立院即將開審的NCC委員審查。即使未來在野黨仍退回NCC人事案,新委員提名也可「完全」由賴總統主導。不過,綠委賴瑞隆等仍表示,翁柏宗若無法繼續擔任代主委,恐不利NCC業務推動,呼籲在野黨收回成命。對於NCC組織法修正三讀條文,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說明,當初立院之所以會授權政院以命令訂定施行日期,是鑑於NCC仍算是比較新的機關,沒想到政院卻鑽法律漏洞,乾脆就不宣布修正日期,讓理應應已卸任的翁柏宗繼續代理NCC主委。既然如此,國民黨基於法制完備,在野黨當然要修法,明訂施行日期。至於民進黨立委再度警告,NCC修正案若三讀,NCC恐怕沒有辦法審查新手機,葉元之也說,翁柏宗當初也曾這樣警告過,但是後來證實根本沒影響,包括新手機上市等等業務,只要NCC更改內部作業規章就不會遭遇問題,NCC拿這些理由恐嚇民眾與立委,根本沒必要。他同時指出,NCC處理中天關台的爭議不斷,中天日昨又再度第21次被法院判決勝訴,印證NCC當初強硬關台中天,外界質疑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之說,NCC想要關掉中天,才找各種理由處罰中天,再以被罰次數太多次,關掉中天電視台,這是民進黨政府關掉新聞台,侵害新聞自由的最壞示範,法院判決也凸顯當時NCC關中天的許多理由確實非常離譜,不合理。他認為NCC再度被法院判敗訴,是又一次還給中天公道,立院未來開審NCC人事當然也有必要更嚴謹。民眾黨黨團今天也召開記者會,強調NCC組織法早在7月16日立法院已完成三讀,立法院沒人會想到政院竟然藉故拖延、不施行立院三讀法律案,還走小路鑽後門、破壞民主憲政體制,民眾黨團早就針對翁柏宗表達抗議,行政院卻毫無任何反省改進。白委麥玉珍批評,NCC過去一整年,針對被民眾檢舉不實不公的新聞內容共545件,卻連一件都沒有罰,對照中天當年處境有如天壤之別,痛批獨立機關失能。白委林國成強調,主委任期明確化,NCC就不會有萬年委員,這才是民主象徵。黨團總召黃國昌更痛批,民進黨團別繼續玩兩面手法,一方面推人事同意權都還沒行使,民進黨在交通委員會明明有召委,民進黨召委到目前為止連一次都沒安排過NCC人事權審查議程,難道綠營委員在睡覺,只想繼續打假球,讓翁柏宗繼續當違法代理主委掌控NCC?
被波波醫師爭議影響?財委會綠營突「鳴金收兵」 藍財劃法草案進協商
立院財委會今天透過朝野表決方式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換言之,財委會上週初審通過的國民黨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確定送出財委會,將正式進入院會朝野協商階段,一個月後,即可在院會表決處理。財委會今天確認送院會協商的版本,是由國民黨團提出的草案,一旦三讀通過,外界認為政院未來可掌握的「分配財源」將至少少掉3000億,雖然具體數字還要再進行朝野協商,但從卓揆多次強調「目前的中央與地方分配方式最好」,財政部拖了大半年,仍堅持拒絕對立院提出對應版財劃法草案,不難看出執政黨對於少掉這3000億,自動分配給地方縣市,是有多在意。在民進黨團堅決反對藍版財劃法草案下,前天(週一)財委會會議一開始,綠黨團就拒絕處理「確認議事錄」程序作為反制,藍綠也再次爆發肢體衝突,因為財委會民進黨籍召委賴惠員,當天堅持跳過確認議事錄程序、先讓官員上台報告,一人大戰多名國民黨立委,藍營痛批賴惠員違反議事程序,作風剽悍的賴惠員也沒有在怕,見到表決綠委人數不敵藍營,宣布休息直到「自然散會」為止,議事錄都未確定,形同財劃法修正案仍留在財委會,引發藍營強烈抗議。財政委員會今天再次開會,藍營再度要求處理上週議事錄,賴惠員進入會場後,就先與現場民進黨立委輪流交換意見,看起來壓力不小。藍營立委則聚集在一起沙盤推演,預防綠營再度採用突襲戰略跳過議事錄處理程序,甚至連司法委員會的翁曉玲、羅智強、吳宗憲等人都紛紛趕到財委會「備戰」,現場氣氛緊繃。賴惠員宣布開會後,先表示今日議程因為大家有意見,暫不確認議事錄,還強調財政委員會過去也有不確認議事錄的先例,而且財劃法審查報告已送出委員會,堅持要不要確認議事錄「其實」沒有太大意義。雖然賴惠員口頭說不處理議事錄,稍後也再度宣讀民進黨團提案,主張上周通過財劃法修正草案「違反程序」(指藍營召委陳玉珍快速宣讀、並指審查完畢),應不予確認議事錄。不過,對於該提案,藍委紛紛表示反對、有意見,賴惠員隨後進行表決,最終國民黨以7票優勢,表決勝利,隨即再度針對議事錄確認表決,藍營也再度勝利。財政委員會藍委隨後步出會場,召開記者會,國民黨財委會召委陳玉珍強調,開會就要像今天一樣,按民主程序,有意見就表決,因為國民黨堅持讓民進黨看到了,民進黨只能退讓。她還說,財劃法確需修正,已經連續25年「肥中央、瘦地方」的財源分配,只能限制地方政府難以發展,對的事,國民黨會繼續堅持。立委私下指出,民進黨團今日在財委會明顯退讓,由於會議召委仍是賴惠員,其實若要比照本週一開會,繼續喊「休息」,讓財委會空轉一整天也不是沒有可能。因此,對於綠營退讓,藍委其實也很驚訝,至於原因,眾說紛紜,有立委認為,賴惠員被質疑為了愛女,昔日力挺「波波牙醫修法」提案往事,又被媒體大篇幅報導,讓她壓力大,影響綠營今日在財委會未強力杯葛。另有立委說,財委會審查財劃法修正案的報告其實已先送出財委會,就算綠營本週都能繼續杯葛開會議事錄,下週換藍營召委陳玉珍主持,就會表決通過,該草案不可能再於財委會拖下去,與其如此,綠營不如將戰場轉移到院會,籌劃更大規模的抗爭,在立院三讀前,擋下國民黨版的財劃法修正案,還比較實際。
法律案得政院看順眼才執行?卓揆「字神」上身與廖先翔激辯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今天在立院質詢閣揆,政院一直堅持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法案中明列補償金額,是干預行政院的行政預算權,但行政院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不是應按照立法院通過的中華民國法律辦理?為何行之有年的有機農業獎立即補貼條例,在第四條中,也明列水稻、蔬菜、水產養殖、畜牧場每公頃補貼的實際金額,(例如水稻及蔬菜每年每公頃新台幣六萬元),行政院就能根據該辦法編足補貼預算,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就堅決不行?對此,卓榮泰堅持,有機農業補償條例,政院與立院有充分討論協調、在一定時間內、該用多少預算取得共識,但是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顯然不是如此」。他說,政院在立院朝野協商時,提出立委如果同意補償金額為四萬元,行政院是可以接受的,但立委沒有同意,因此政院難以執行。卓揆還說,如果立院每個法律案都是這樣,對行政院的壓力,就會對全體國人形成壓力。不過,卓揆的說法,立即被廖先翔打臉,追問卓揆,所以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行政院可以選擇性的執行,是嗎?政院看得順眼的法律就執行,看不順眼的就不理,是嗎?卓揆則接話「這不是選擇性」,他要廖先翔「別用選擇性這兩個字(口誤,其實是三個字),如果你要用選擇性,那我就要說壓迫性,你別壓迫我」,廖先翔則瞠目結舌,楞了半晌說不出話,然後吐出幾個字「這是法律啊、這是立法院通過,總統明令公布的法律啊」。卓榮泰則說「這樣說不好」「你不要用選擇性(這三個字),我也別用壓迫性(這三個字),我們別用這樣的字眼,這是互相協調的,若我們認為財政負擔下可以,而且符合循序漸進,那還可以,從三萬元一下跳到六萬元(指禁伐補償條例),哪個國家的法律可以這樣做?廖先翔則追問,如果行政院覺得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修法窒礙難行,為何在總統明令公布前不先溝通?不與立院協商,可以解釋明年度或許很難上路,是否用其他辦法補足金額,寧可選擇現在就僵在這邊,政院卻什麼事都不做,整天怪在野黨,他不想講政治對立,但不就是這樣?卓揆則表示「請不要看20億元很少,這是兩院溝通、權力分立問題,一塊錢都不能浪費」,廖先翔則顯然質詢到有點無奈,強調立院在乎的是有沒有依法編列預算,並追問卓,所以以後立院通過的法律,沒有經過政院認可,(即使立院三讀過關)總統府公布的法律,就無法生效嗎?此時,卓揆彷彿「字神又上身」,要廖先翔別用「認可」兩個字,要他改用「協商」,讓廖聽到後啞然失笑的問,所以以後立法院的法律,(沒有得到政院認可已完成協商)即使總統公布施行,法律也不算生效嗎,?卓揆則態度強硬強調,「從此以往所有法律都是兩院協商過的」,廖先翔則表示「你這樣不會侵害立院權力嗎,沒有政院協商、認可的法律,行政院就可以不遵守嗎」,那立院乾脆廢掉好了,難怪外界會都批評立法院就是行政院的立法局。卓榮泰此時雖然面帶微笑,但顯然也動了情緒,他略帶教訓口吻的對廖先翔說,「如果原住民來一次、客家來一次,婦女來一次,警察來一次、教師又來一次、勞動來一次(提高補貼),您認為我們(政院)承受得了嗎」,他還對廖表示「我們都必須學習執政,您未來有天,透過努力也會站在這裡(當閣揆),您就知道國家不是這樣在經營的」,他還嗆聲「如果不想執政的政黨也許可以這樣做,如果你若也想執政,就必須學習」。但廖也沒被這番話嚇到,他回嗆,如果是他執政,第一天就會宣誓恪遵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法律,這是中華民國公務員的基本認知,卓揆則插話「還有不浪費公帑」,廖先翔則追問「所以禁伐補償條例是浪費公帑嗎」「你應該是口誤罷」,卓榮泰則馬上更正「我強調的是違反國家財政紀律」。
批行政院藉機製造社會對立 白委:總預算沒過也可運作
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黨團聯手退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列出,軍公教加薪、地方治水等十項受影響支出訴諸大眾。民眾黨立院黨團2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行政院的說法剛好證明退回總預算是對的,因為十項裡面,只有民進黨自己要的項目,反觀已在立院三讀或通過主決議、政黨協商的原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提高、健保點值提高至0.95,在行政院的提出收影響的表格裡通通沒有。立委陳昭姿批出,對於「在野黨退回總預算」議題,現在綠營網軍如喪考妣、哭天喊地,聲稱租屋補助、育兒津貼、退休金通通都沒了;但其實依照台灣過往案例以及《預算法》第54條規範,就算總預算沒三讀通過,可按照前一年額度去動支,完全不會導致政府空轉、無法運作。陳昭姿質疑,上會期針對健保點值提高,衛福部長邱泰源親自承諾2025年6月前要提高到0.95,請問700億預算編在哪裡?陳昭姿指出,根據《預算法》第54條的但書,若符合第88條規定,符合正當性或必要性,就算未三讀通過,也可以與立院溝通後執行,但民進黨甚麼都沒做,「只會恐嚇人民、煽動對立,請行政機關多溝通多作事,少造謠!」立委黃國昌說,行政院不願面對問題,只想透過媒體網軍造謠,製造社會對立衝突,最新一波造謠說「受害最深是軍公教」;黃國昌提醒政院,針對政府保證的退撫基金撥補應於十年內完成,依照行政院、考試院計算,真正能保障軍公教權益的十年撥補方案,每年須編列317億,但今年卻僅編了194億,視軍公教人員權益於無物,還想消費軍公教,台灣民眾黨團呼籲卓榮泰不要再用假消息製造社會衝突,真正回應軍公教團體與人民的訴求。張啟楷痛批,民進黨政府失職,該撥補的經費遲遲不到位,該編的預算沒有編足,且自己沒有法律常識,還欺騙人民。張啓楷以26日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上的圖卡舉例,行政院指出總預算被退回將影響教育、醫療、農民等權益,圖卡第一項是各「公私立學用電優惠」58.82億會受影響,但這筆預算本來就編在台電,沒有刪減,也都是法定義務要支出,包含軍公教加薪,也不會被影響,張啓楷說,「民進黨若敢不幫軍公教加薪,他會帶頭上街抗議。」麥玉珍說,原民禁伐補償三讀通過,政府卻少編28.1億預算,要拿其他部分補。麥玉珍批評,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吃人夠夠,兩位民進黨立委舉牌贊成禁伐補償條例,柯建銘卻要她們不要再演了,非常不尊重人。她說,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曾替新住民爭取權益,因此新住民也會挺原住民,要求預算要編足,不要用其他部會預算來補。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加重虐童刑責」:凌虐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至1/2
台北市一名1歲孩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藍委紛紛提案修法加重虐童刑責。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加重虐童刑責條文,對於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或是因而致人於死、致重傷者等,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17日初審《刑法》併案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刑法第77、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內容包括虐童致死刑責拉高至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雖對虐童提高刑責有共識,但各版本條文設計從刑度到年齡都不同,討論時意見不一,最後全數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至第4項條文分別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上午召集朝野協商,三黨達共識,協商結論,刑法286第1項至第4項未修正,增訂第5項,「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其餘條文不予處理。立法院會今下午處理該案,現場立委無異議,照協商結果三讀修正通過。另外,立法說明指出,考量未滿7歲之人無行為能力,若對未滿7歲之人犯本條之罪,惡性非輕,對被害幼童身心戕害的情節尤重,現行刑度已不足反映行為人惡性,且經統計近3年各地檢署依本條起訴案件被害人年齡分布情形,超過半數被害人均未滿7歲,更證有遏止是類案件的必要。
立院三讀修正《通傳會組織法》 NCC委員無限延任成絕響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7名委員任期,自一任4年且屆滿得連任的規定,修正為一任4年且最多僅能連任一次。NCC新任委員名單一直是各界關注焦點,而現行《通傳會組織法》中載明,NCC委員7人均須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長提名並指定其中1名為主委、另1名為副主委,名單送交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對此,行政院於4月底提出4名空缺新人選,包含副主委翁柏宗升任主委、遴聘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為副主委,另2名提報委員則為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詹懿廉,並送交立法院審查人事同意權。然而,部分委員被控涉入媒體大亨護航疑雲,因此人事案遭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聯合抵制,因此NCC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始終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卡關,進而延宕至今。有鑑於人事案懸而未決,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通傳會組織法》修法版本,除了主張NCC委員任期4年,且只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之外,也為避免委員出缺過久,要求行政院長必須在出缺日起3個月內補提名委員,也刪除了原任委員在新任委員提名與上任前,持續延任的規定。對此,立法院16日院會處理《通傳會組織法》時,表決通過人數占優勢的國民黨團版本。此外,也以附帶決議形式,要求本屆NCC委員必須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的宣示,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為連任委員,也不可再接受同任延長任期,期滿必須卸任。
強生能韓國瑜不准? 美國會將針對川普槍擊案聽證藍委感嘆
外電報導,美國前總統川普在賓州巴特勒遭槍擊,僥倖逃過一劫,前FBI幹員直言,槍手在距離川普不遠處埋伏開槍,維安人員未事先佈防匪夷所思。美國共和黨籍聯邦眾議院議長強生則批評,總統候選人維安明顯出現漏洞,國會(眾院)很快就會要求美國特勤局(USSR)、國土安全部與FBI首長到聽證會作證,報告相關案情調查進度。強生是共和黨籍,因此是在野黨籍的國會議長,他第一時間的強硬表態,讓不少國內在野立委欣羨不已。立委私下表示,全世界都清楚,此次美國總統大選,共和黨、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狹路再逢」、殺得難分難解尤甚上屆,甚至再度引爆國際擔憂美國有分裂危機。但當川普遭槍擊、尋求連任的民主黨現任總統拜登陣營,立即宣布停止競選活動,第一時間展現民主風度。該立委說,與川普同為在野黨的眾院議長強生更表明,國會將開聽證會,卻沒聽到執政的民主黨嗆聲「在野黨意圖影響選舉」「干預司法調查」,對比立院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目前正靜待憲法法庭判決「暫時處份」,國會的調查權、聽證權更猶如「待宰羔羊」前途未卜,在在說明美國能、台灣就是不能。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指出,賴清德總統日前出席民進黨國務青旗艦營,談到國會改革釋憲案時還說,若政黨不接受大法官解釋,人民會有噓聲「青鳥會飛出來」,讓在野黨質疑,賴總統難道將「青鳥」視為民進黨「綠衛兵」?該說法是否代表,總統已能掌控釋憲結果,判決將可能有利於民進黨?羅智強說,美國司法部門還未宣布對川普槍擊案啟動調查,與川普同政黨的國會議長已經宣布,要在國會舉行聽證會,民意也支持,不難看出對多數美國民眾而言,這已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司法權與立法調查聽證權其實可併行不悖,更不可能會有美國的執政黨政治人物會在此時跳出來,以「美國司法將要調查」阻止國會聽證,甚至嗆聲強生「別干預司法」。羅智強表示,大法官是憲法守護神、不是政黨看門狗,但對這點,他目前很悲觀,畢竟大法官如果要採納民進黨的主張,說真的,在野黨也無法做什麼事,就像球隊裁判若全都是「某一隊的人」,比賽結果未戰先決,另一隊雖不爽,但也無法說什麼,釋憲結果的優劣,只能交民意判斷。他並表示,容或美國是三權分立,與台灣的五權分立略不同,但民眾對於國會、司法系統各有期待,卻是不論在台灣或美國都是一樣,只是台灣現在表現出來的「價值」更像是,只有民進黨說了才算。他指出,世界先進民主國家,司法調查權與國會調查權原本就可併行,兩者應該是「競和」關係,而非「相互牴觸」。但觀察立院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在野立委已退讓到「司法調查中案件不能調查聽證」,民進黨仍堅決寸土不讓,比起美國國會聽證調查權早已行之有年,只能說,台灣民主距離美國民主真的還很遠。羅智強感嘆,或許有民眾會說「唉,講這些都沒用」,但他相信,就算憲法法庭最後沒收立法權,只要繼續訴求民意,立院就會有一天能靠調查、聽證權,阻止執政黨步上「行政獨裁」的不歸路。
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藍委七時議場卡位沒看到綠委 立院外藍鷹青鳥酷暑對峙
立法院院會今日將針對政院提出的國會改革法覆議案進行表決,外界預料,如果今天院會過程為發生嚴重衝突,立院「院會」今天為了國會改革法案進行的朝野甲動表決,應該會是國會改革法案在立院的「終局之戰」,接下來,國會改革案的戰場,將轉移到憲法法庭處理的「釋憲」上。為了展現國會改革案非過不可的決心,國民黨團昨天中午起,就冒著溽署,由藍委輪番在議場門口輪值排班,直到今天上午7點立院議場大門開門為止,由於民進黨立委並沒有提前到場,而是會等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8時許到黨團與綠委座談後,才集體進場,藍委今日非常順利的依序進入議場,並在場內討論攻防戰術,藍委表示會在主席台走道卡位,防止綠委阻擋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會議。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今天到立院黨團信心喊話,強調政院覆議案並需通過的重要性。(圖/黃威彬攝)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受訪時說,黨團已經針對各種可能的投票狀況,包括票匭被綠營拉走、封鎖都包括在內,一定要讓今日的覆議案投票遭到否決,不會讓在野黨過去長期的努力成為泡影,確保讓陽光照進國會,監督執政黨。隨著國會改革法案再度闖關,戰場也從立院內延伸到立院外,國民黨首度因應國會改革案,拿下青島東路、鎮江街到林森南路周邊路權,舉行「力挺國會改革、藍鷹翱翔、弊案現形」大會,國民黨中央黨部及立院黨團也全力動員,號召全國支持者挺國會改革、讓陽光照進立法院,而到上午9時,現場已經有大約數百位民眾冒著大太陽就定位。至於綠營在隔著立院另一側已經舉行兩天的「青鳥運動」,在上午9時的人數明顯沒比今天的藍鷹集會來得多,根據近兩日觀察,因為是上班日,再加上氣象局連日來發出高溫警報,立院外非常悶熱,青鳥運動白天的人數都無法與當初立院二三讀國會改革案時相提並論,直到晚間下班後,人群才慢慢變多,儘管活動主辦單位今天「大手筆」的在活動現場搭設遮陽棚,但是現場到上午9時為止,仍稀稀落落,人數規模難與之前國會改革案立院三讀當天深夜的人數相比。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今天受訪時表示,今天是歷史上關鍵時刻,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有聽證、調查權,讓人民有權、國會有能,讓貪污腐敗狀況一一揭發,台灣今天也終於要做最後決定。這次三讀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不但未謙虛接受,還用極端手段,灑下大量資源發起網軍、側翼,以及群眾運動恐嚇在野黨,行政院長還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提出覆議案,國民黨團今天一定會乘載民意,投下神聖一票。
韓國瑜宣布國會改革案陸續三讀 朝野議場激烈對峙氣氛緊繃
立院院長韓國瑜在今天下午4時59分,宣布國會改革法中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完成三讀。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立即在議場內歡呼並響起掌聲,強調不畏民進黨團揚言一定釋憲,一定會依法好好調查幾個民眾關切的弊案,讓民眾清楚瞭解在野黨忍辱負重推動國會改革的原因,至於場內民進黨立委則高喊國會已死、反黑箱反擴權,三讀無效,並向主席台上丟垃圾、高喊表決無效。國會改革法案在今年下午接近四時許完成五法條文的「二讀」,民進黨立委隨後在議場內以向主席台「射紙飛機」的方式表達對藍、白立委及院長韓國瑜的抗議,期間並爆發民進黨女立委邱議瑩攻擊藍委羅智強的風波,韓國瑜隨即宣布休息、進行朝野協商。韓國瑜稍後在4時半左右宣布國會改革五法條文三讀,首先清點現場人數,並再度進行車輪表決,國民黨立委此時在主席台前手持小太陽氣球,綠委則不干示弱,從發言台前向主席台丟擲「反惡法」「反黑箱」的大瑜珈球,藍綠立委互喊口號對峙,議場秩序混亂,但肢體衝突未進一步爆發,議事人員宣讀三讀條文的動作並未終止,立院院長韓國瑜則臉色嚴肅的看著台下綠委的抗議。院會首先從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開始處理,三讀通過的條文,明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並採即時回答,藐視國會將有罰責,新增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民進黨團則揚言一定會聲請釋憲。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立委在主席台上下激烈對峙,互喊口號較勁(圖/記者劉耿豪攝)在邀請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部份,三讀條文除採依序即時回答模式,總統就職兩週內要向立院送國情報告書,一個月內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於每年2月1日向立院交付國情報告書,3月1日前赴立院國情報告。另外,新增藐視國會罰則,訓令官員不能反質詢,若反質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藐視國會行為,經院會決議可處2至20萬罰鍰。至於人事同意權部分,改為記名表決,審查需開公聽會,被提名人若有虛偽陳述或資料不實等,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三讀國會改革條文同時賦予國會有調查權,得舉行聽證會,且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若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經院會決議,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移送監察院。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關係人士則可處1萬至10萬元以下罰鍰。受邀出席政府人員與被調查事件相關上會人士,得經主席同意,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員在場協助。國會聽證權部分,三讀條文明訂,國會可新設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全院委員會可舉行「調查權聽證」、「補選副總統聽證」、「彈劾總統副總統聽證」、「人事同意權聽證」,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後舉行。聽證會應該公開,但涉個人隱私受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自由遭受威脅之虞、營業秘密恐受侵害等,聽證會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另外,聽證會可邀請政府人士、社會關係人員出席,應邀出席者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拒絕出席。受邀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經立院決議,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罰。不過,也同時設有但書,凡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逾越聽證調查目的所提出的詰問,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拒絕證言,受法律保護的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也不在強制說明的範圍內。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6月上路將限縮民眾檢舉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將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仍保留部分檢舉權,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5項,其他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6月生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一年,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工會以影響其工作權為由強烈反彈,更曾包圍行政院。因此,交通部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方向,重新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三讀通過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減少開放民眾檢舉之項目,但因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等原因,民眾仍可檢舉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項目。修正後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也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至於,違規記點方面則限縮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其他管道,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最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日前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條例後,因新規不需相關配套施行準備作業,預計6月即可上路,另外,立法院也要求交通部施法修行1年後需針對道路工程及行人環境、停車及上下車等問題的實際改善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政院通過「打詐四法」累罰 GPS追犯罪入法有條件可行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9日表示,當日行政院會已通過打詐專法及周邊配套修正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除了入法讓上游業者必須負擔防詐責任義務外,也有望提供執法單位更多有效打詐工具,讓「騙愈多、關愈久」。有鑑於詐騙案橫行,行政院9日推出「打詐4法」修正案,包含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及配套的《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立法與修法草案,直面挑戰網路詐騙集團。主責政委羅秉成指出,未來修正案經立院三讀再經總統通過後,各大社群網路若不配合辦理,政府將可視情況封鎖網站,讓普羅大眾無法瀏覽。此外,若涉及犯罪者,單次最重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單次罰金也可高達新台幣2,500萬元,罰金與刑期皆可連續處罰。羅秉成直言,當前詐騙已經進入專業化、國際化,並已傳統的幫派角頭,轉型為白領智慧型犯罪,規模之大時有律師與工程師等完整分工編制,詐騙儼然已經產業化、國際化,政府必須速修法反制。 羅秉成分析,詐騙類型件數最廣的是「投資詐欺」,次之則是「解除分期付款」,儘管政府光去年上半年阻詐金額至少已經超過30億元,但詐騙案件仍增長27%,肅清源頭不能停。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打詐修法授權執法機關在一定條件下採取GPS追犯罪足跡,外界憂心是否侵犯隱私。羅秉成指出,討論修法時確實曾談及設備端通訊監察,現階段沙盤推演過監聽的「小木馬」或許可行,然而此階段目前還不成熟,尚須解決技術單薄和第三方驗證問題,未來將由個資保護委員會主責研議。
改革前路未卜1/國會改革藍拼一鼓作氣 綠批違憲預埋杯葛詭雷
大陸漁船金門海域翻覆事件,經多次協商仍破局,衝擊兩岸關係,更令人非議的是,當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立院以「戰娘」之姿,振振有詞指專報名稱應是「相碰」非「撞船」,與立委唇槍舌戰,但我方在敏感水域執法卻全無畫面,終難理直氣壯駁陸方。民眾好奇,若國會已有聽證調查權,是否起碼能先確定「有無畫面」,而不必因官員說法變變變僅能大傻眼,在野黨也正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杜絕官員在國人面前隱瞞事實。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接受本刊專訪時強調,有信心力拼「國會改革五法」在本會期立法,其中,國會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雖執政黨強力反對,但在野黨主張可釐清重大行政爭議責任歸屬,不必再像高端疫苗、超思雞蛋案成懸案、人民霧颯颯。吳宗憲認為,立法院唯有通過改革五法,才能解決目前遭遇的「無牙老虎」問題,讓民意真正監督政府。(圖/周志龍攝)外界認為,國會聽證調查權及總統立院備詢,爭議大,綠營更反對,因此別說要三讀,連委員會初審、立院二三讀都未必容易,屆時更難逃朝野全武行激烈衝突。吳宗憲也直言,很多人警告對新法三讀不容樂觀,草案還沒開審,他也快被網軍側翼攻擊到體無完膚,綠營更常將「違憲」當成口頭禪掛嘴邊,與選前準總統賴清德痛批「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天壤之別。資深立委更提醒,即使三讀,仍須提防「憲法法庭」回馬槍,因大法官全數由蔡總統提名,執政黨仍能施壓、迫使新法遭違憲判決。「該推的就要推,就算憲法法庭最後判決國會改革違憲,從立院三讀到憲法法庭裁判前間,新法仍能上路,大法官是否公允,民意自會有評斷」,吳宗憲回應。他解釋,立院代表民意監督政院,但我國「五權分立」,西方國會議員擁有的調查聽證權,被總統指派、民意代表性不足的監委執行,監院怎會糾舉自己的老闆?立委早就像「無牙老虎」,民眾看得很清楚,也盼望扭轉。陸船在金廈海域翻覆事件真相未明,藍委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成立調閱小組,遭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強烈質疑違憲。(圖/報系資料照)例如,若立委有聽證、調查權,立委助理將視同監委配置的「調查官」,協助立委向行政部門索取資料、訪視公務員,作為立委發動聽證的依據,當立院決議請官員、公務員、專家到立院聽證,因新增「藐視國會罪」、可大幅降低各部會抗拒說明、實問虛答之可能,類似立院成立高端疫苗調閱小組,衛福部堅持以保密為由,將合約關鍵條文全數塗黑,大選後卻又突然不用保密、對外公布等政治性考量,就應可減少。吳宗憲說,法律不能違憲,五權憲法下,「藐視國會罪」主要罰則仍是罰款,特別嚴重雖可能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仍須移送司法單位審判、這就不涉及侵害司法權,無違憲之虞。至於民眾最關心的「聽證權是否形同虛設」、「藐視國會罪是否不痛不癢」?吳宗憲直言,立法也有極限,因是否藐視國會仍由司法裁判,確實不見得能立竿見影,官員仍可能心存僥倖拒誠實做答、即使被罰錢也自恃有靠山埋單。但反觀基層公務員,就不見得做相同抉擇,畢竟無政黨當靠山,若不誠實回答,不僅要面臨罰款刑責,當司法判決確定,還有「偽證罪」風險,影響所及,薪俸、退休金都難保。以金門撞船案為例,吳宗憲說,民眾無法理解怎會全無畫面,但高官說法可以變變變,甚至推給偵查不公開。如果由立院聽證邀執法海巡人員聽證,說明配備密錄器是不是SOP?無涉偵查不公開,相信有無畫面的疑問,很快就能釐清,不僅可協助檢方判斷責任歸屬,「在立院說真話」慣例若形成,更有助於公務員行政中立。
快訊/囤房稅2.0立院三讀 稅率最高4.8%
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囤房稅2.0《房屋稅條例》的修正草案,囤房稅率從1.5%至3.6%,變為2%至4.8%,採全國歸戶,2024年7月1日實施,2025年5月開徵。
立院三讀修正條文 大陸抽砂船入侵盜砂「皆可沒收」
為有效遏阻抽砂船違法抽砂行為,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修正《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與《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違法抽砂所用船舶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可沒收。海巡署在去年4月底查獲中國大陸籍「華益9號」抽砂船違法越界抽砂,卻因無法證明船主為共犯,高雄高分院認定不符供犯罪所用之物須屬犯罪行為人的要件,因此於今年8月撤銷抽砂船沒收處分,而後高雄高檢署提出上訴。雖然立法院在2021年初,通過《土石採取法》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法,提高非法抽砂的刑責,並明訂金馬和澎湖周邊海域的執法範圍。然而台灣海巡隊在面對中國盜砂船時,卻仍以驅離為主要的執法手段,真正查扣、移送法辦的比例極少,導致嚇阻效力明顯不足。對此,為有效遏阻抽砂船違法抽砂行為,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三讀條文新增規定,違法抽砂所用的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此外,《土石採取法》三讀修正條文今同樣新增規定,指出違法抽砂行為犯罪用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者,沒收之,避免犯罪行為人主張所用的抽砂船或器具非屬其所有,以此規避罰則。
立院三讀修正槍砲條例 公然開槍可判7年以上!故意開槍後自首可不減刑
立法院今(18日)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這次修法主要為防處不法改造槍枝流竄等現象,將非法持模擬槍罪加重為刑責,並嚴懲幫派及組織犯罪者公然開槍可判刑7年以上,另針對故意開槍後自首可不減刑,以遏止當今社會亂象,維護社會治安。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近來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經統計今年查緝的非法槍彈9成為非制式槍枝,這次修法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增訂子彈主要組成零件刑罰,並將模擬槍提升為刑罰規範,其主要組成零件列行政罰;另增訂對槍砲零件製造業者行政檢查,以強化槍枝零件源頭管制,降低不法外流,同時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以利非法槍枝查緝。此外,為遏止公共場所開槍、傷人,造成大眾的恐慌,這次也增訂公共場所開槍處罰,並對受組織指示開槍者加重處罰;且對於犯罪行為人故意開槍後攜械自首,從原本的「必減刑」修正為「得減刑」,以防處僥倖尋求減刑的情事。林右昌指出,後續內政部警政署將邀集各相關機關、專家及學者研商,儘速修訂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材質、子彈主要組成零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等公告及其他相關規範,以落實槍砲彈藥零件溯源管理。
立院三讀運產條例!賣黃牛票最重罰票價50倍 外掛搶票最重關3年
台北大巨蛋月初正式啟用,讓黃牛有機可乘,造成民怨,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條文修正,明定若涉販賣黃牛票,除將重罰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若用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15日三讀通過,涉賣黃牛票將重罰原票價10至50倍罰鍰。圖為北市刑大日前查獲黃牛販售亞錦賽中韓大戰門票。(圖/刑警大隊提供/李文正台北傳真)今年3月韓國女子團體「BLACK PINK」到高雄舉辦演唱會,一張黃牛票被哄抬到40萬天價,為遏止黃牛惡象,今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發展法》嚴懲黃牛;針對體育賽事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跟進,昨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修法,比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版本,對運動賽事黃牛行為作出限制。這次修法重點就是處罰「加價販售」票券行為,三讀條文規定,將公開販售的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將無票面金額票券(公關票)定價販售者,將以10倍至50倍罰鍰,因公關票定價格販售牟利行為,嚴重侵害真正想觀賞運動賽事消費者的權益,如公關票座位的原票面金額與1000元座位相等,即以1000元的10倍至50倍計算罰鍰。另外,全面或部分免費入場的運動賽事或活動,若將免費票券定價販售的行為,同樣也納入處罰範疇,處每張票券1萬8000元以下罰鍰。像日前台北大巨蛋測試賽的免費票,被黃牛在網路上兜售2張5000元,未來就可按照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以每張1.8萬元以下罰鍰。不少黃牛會利用程式或電腦外掛等方式搶票,三讀條文也明定,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這次修法也通過附帶決議,轉讓票券時收取實際支出合理必要的手續費、郵費等費用,不屬於加價販售樣態,將不予處罰。對於民眾檢舉黃牛行為,主管機關也得酌予獎勵。對此,體育署表示,將自總統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積極研擬相關子法,包含訂定加價販售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行為的裁罰基準,並與文化部、各地方政府等單位討論相關配套措施,如建立檢舉專區。
卡關40年《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今立院三讀! 傳播不實健康訊息最重罰30萬
在研擬近40年後,立法院於15日終於三讀通過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三讀條文明定,擬訂人民營養及飲食建議攝取基準,至少每5年檢討修正一次;另規定有傳播不實營養及健康飲食消息,影響人民健康之虞者,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台灣自民國70年代推動《國民營養專法》,在營養界推動近40年後,行政院於11月將《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送國會審議,並由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展開逐條審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2月6日初審通過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行政院版共計25條,分4大重點,後於15日終於三讀通過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審查會經過討論後,增訂1條條文,無保留條文。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邀集民間團體、專家學者、食品業者及農產業者代表召開營養諮詢會,諮詢營養與健康飲食促進政策、調查、研究及其他相關事項;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總數1/3。三讀條文也明定,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逐年編列預算,辦理有關營養及健康飲食之促進及衛教宣導工作。這項條文於審查會時,由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等人提出,並經審查會通過同意增訂。此外,三讀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及發布營養調查、研究及建置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並得委託有關機關(構)、學校或營養健康相關專業團體為之。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分別依性別、年齡、懷孕及生產等,擬定人民營養及飲食建議攝取基準,經諮詢營養諮詢會後公告之;人民營養及飲食建議攝取基準,至少每5年檢討修正一次。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前項基準,並考量人民宗教信仰、區域及文化差異,提出飲食建議。而針對經濟弱勢族群較易有營養不良情形,三讀條文也規定,政府機關(構)於訂定社會救助相關計畫及辦理補助時,應將計畫及補助對象之營養問題納入考量,改善營養不良所致之體重過輕、過重、肥胖、慢性病或其他問題及提升健康飲食獲取可近性。三讀條文也規定,幼兒園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售飲品及點心,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學校衛生法及相關法令之供售原則或範圍辦理。另外條文也明訂,任何人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傳播不實營養及健康飲食消息,有影響人民健康之虞者,直轄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新制明起上路!不禮讓行人罰6千 警政署一張圖清楚報你知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在明(30)日上路實施,新法規定只要斑馬線有行人,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以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等2個要件就構成違規,將開罰6000元,提醒駕駛務必注意,以免荷包受損。立院三讀於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起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則加重,不僅提高罰鍰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警政署表示,有關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包括: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二、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請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此外,路口汽機車及行人應相互尊重,因此籲請行人切勿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且綠燈秒數足夠再儘速加速通過,而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警政署統計,今年5月1日至6月27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3萬5905件違規,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萬8462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1萬70件,較去年同期4382件增加5688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22萬5068件,較去年同期20萬3,787件增加2萬1281件;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1萬9330件,較去年同期9398件增加99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