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集團
」 台電全台最大竊電集團栽了 挖礦、製毒都找他!台電3年慘虧4000萬
刑事局電偵大隊2022年間接獲台電反映,發現雙北地區有竊電集團竄改台電電錶,警方獲報追查,發現電信業者委外基地台微系統商黃男、焦男、張男組竊電集團,客戶包括虛擬貨幣挖礦集團、民宿、甚至是製毒工廠都指名該團幫忙,經查該集團3年多來不法獲利高達4千萬。刑事局日前收網逮捕黃男等10多人,全案依《詐欺得利罪》偵辦。警方表示,去年間接獲線報,台電指出雙北地區有改造電錶大量竊電之情事,警方另外溯源追查發現南臺灣亦有相似改造電錶大量竊電情形,案經結合台電公司實地勘驗調查,問題電錶被封印鎖拆掉,將內部封簽剪掉,更改內部儀器,使計量器失準,最後只剩下原先度數的十分之一。案經專案小組歷時數月追查,鎖定黃男、焦男為首之犯罪集團在北部地區及住宅區,架設電信網路設備微型基地台,以竊電方式來供應所需電力,經查該團陸續在台北、新北、桃園地區等地42處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6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專案小組陸續逮捕主嫌黃男及不肖水電工等7名犯嫌到案。另外,專案小組後續查獲南部主嫌張男,他雇用不肖水電工前往國境之南屏東縣潮州、內埔、南洲、崁頂、林邊、恆春、東港地區等地8處,破壞台電公司電錶以竊取電力方式來供應所需電力,牟取不法暴利,行業別涉及有理髮店、餐酒館、民宿、當鋪、毒品工廠及住宅區等,共計查獲遭改造電錶19個等贓證物,並陸續查獲本案主嫌及偷改電錶相關嫌犯17人到案。經查,該竊電集團為全台最大,3年多來詐騙台電電費約4千多萬,士林地檢署偵結,今天依《詐欺得利罪》起訴黃男等人。
挖礦竊電集團被起訴 台電估計損失7683萬
今年3月間,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破獲以黃姓男子為首的比特幣礦場竊電集團,近1年來竊電高達1170萬度,台電損失7683萬元,可惡的是,其中2處礦場因長期高溫高速運轉,電線幾近燒融,而樓上樓下就是火鍋店及安親班,罔顧公眾安全。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加重竊盜罪提訴,並沒收不法所得8000多萬元。刑事局中打去年接獲台電報案,指稱台中市石岡區某工廠廠房的電力使用有異常,懷疑遭不法集團竊取電力,經深入調查發現,以44歲黃男為首的不法集團,僱用50歲鄭男、48歲蘇女等4人,竊取電力作為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機24小時不間斷進行挖礦,進而牟取暴利。全案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今年3月到9月間執行5波查緝,查獲竊電處所8處,扣得竊電器材、挖礦機器1批及不法所得8000多萬元;經查該竊電集團1年內竊取電力達1170萬度,台電損失金額高達7683萬多元,全案依加重竊盜罪移送中檢偵辦。台中地檢署經向上溯源層層突破,查獲礦場現場管理者、幕後金主及礦場建置者,並在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後,聲請宣告沒收黃姓主嫌等人的不法所得共8000多萬元。起訴指出,鄭男、蘇女所選定其中2處礦場,因長期高溫高速運轉電線已接近燒熔,其中1處樓上為營業中美語補習班,另1處樓下為營業中火鍋店,稍一不慎即發生火警,將造成重大公共危險,且2人犯後態度惡劣,惡性非輕等情,建請從重量刑。
偷284萬度電害台電損失1700萬 竊電集團設「黑台」兩面賺!警逮7人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宣布破獲一竊電集團,台電人員發現北部地區有46個電表出現流量異常問題,發現竊集團設置「黑台」兩面賺,還竄改電錶偷電284萬度、折合台幣1707萬餘元。警方獲報後去年12月間陸續發動數波搜索,逮捕竊電集團黃姓主嫌及物業公司、幫忙改電錶之水電工等7人到案,依違反《詐欺罪》、《竊盜罪》送辦。警方表示,今年7月中旬接獲台電公司舉報,包括台北、新北地區有多個地址之電錶出現流量異常,明明營業地點未搬遷或結束營業,但電費卻驟降到數百至1千多元,經台電派員前往勘驗,發現有數十個地點之電錶內部構件遭改造、有集團蓄意竊電。刑事局電偵大隊會同北市警信義、北投、文山一分局、新北警淡水、蘆洲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追查,發現以黃男為首之竊電集團,集團成員尋找有架設虛擬貨幣挖礦機房或之電信網路設備需求之業者,針對業者所要求之地區承租適合房屋,供其架設相關設備、設置俗稱「基地台黑站」之「黑台」兩面收錢,先在屋內設置獨立電錶,按度數向承租電信業者收費,從中獲取不法暴利,接著雇用涂姓水電工破壞台電公司電錶,讓每期平均數千至上萬元不等之電費,驟降至數百元來圖利。專案小組從去年12月前後執行3波搜索行動,陸續在臺北、新北、桃園、新竹地區等地查獲遭改造電錶46個、挖礦機6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陸續逮捕主嫌黃男,勾結新北市三重區知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特助焦男夫妻及不肖水電工涂男等7人案。經台電公司粗估,黃男等人自2019年迄今,竊取電能高達284萬度、應追償電費新臺幣1707萬餘元,警詢後將黃男等7人依違反《詐欺罪》、《竊盜罪》送辦。
一把火現形!8民宅設1824台挖礦機 虛擬幣集團竊電6400萬栽了
台中1名李姓男子組虛擬貨幣竊電集團,在在台中、彰化等處租下8民宅,設置1824台虛擬貨幣挖礦機、竊電工具等。警方經連月蒐證,逮捕李男等7人,警詢後依竊盜罪送辦。經查該集團為降低成本而竊電,台電粗估約損失6400多萬元。警方表示,去年6月中旬某日,烏日區1處民宅發生火警,調查後發現現場是虛擬貨幣挖礦機房,屋主私接屋外電線竊取電力,因為電量過大無法乘載,導致私接處起火燃燒,整間廠房付之一炬。經專案小組歷時1年多追查,發現主嫌李男組犯罪集團,設置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竊取電力方式來挖礦,由於李男本身有水電相關背景,偷接屋外電線電來降低成本,再轉賣挖礦所得之虛擬貨幣來謀取暴利。據了解,該挖礦集團在台中市太平區、潭子區、西區、東區、神岡區、西屯區及彰化縣伸港鄉等8處設置機房,日前警方陸續破獲,並查扣1824台挖礦機,2台電腦及竊電用電纜線等證物,逮捕李男、工程師、機房管理員、股東等7名犯嫌。台電計算遭竊電費,高達6400多萬元,警詢後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