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馬路
」 車禍 行人 違規 斑馬線 穿越馬路無照闖紅燈!酒駕男開阿法運兵車擊落遊覽車 恐賠鉅額代價慘了
台中市潭子區22日清晨6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42歲林男駕駛休旅車闖紅燈穿越馬路,結果下秒不慎衝撞44歲劉男的Volvo遊覽車,要價高達千萬元,導致遊覽車車身受損,休旅車則車頭全毀,警方獲報到場,經調查竟發現肇事的林男酒駕還無照,後續他被依法移送偵辦,此外還將面臨巨額賠償。據了解,林男駕駛要價258萬的Toyota Alphard休旅車沿崇德路四段往北屯方向行駛,行經大豐一路口時,他竟違反交通號誌闖紅燈穿越,不料劉男駕駛的Volvo遊覽車剛好綠燈正直行駛來,導致休旅車直接攔腰衝撞遊覽車車身,猛烈的撞擊力使休旅車車頭毀損嚴重,遊覽車僅車身受損,場面相當狼藉,所幸林男命大僅手腳擦挫傷。警方表示,大雅警分局清晨6時許獲報,大豐一路口發生休旅車衝撞遊覽車事故,警方到場後,經酒測竟發現肇事的林男酒測值高達0.24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此外他還無照駕駛,再加上闖紅燈惹禍,一口氣犯下3大錯誤,警方當場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逮捕送辦。警方說明,劉男為鎰成汽車公司駕駛,他當時正駕駛遊覽車準備前往載客,不料卻發生車禍,所幸當時車上無乘客,他也並未受傷,後續林男不僅要賠償要價高達千萬元的遊覽車,還需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分別處1800元、5400元及6000元至2萬4000元的罰鍰,闖紅燈的代價可謂是得不償失。
交通部上週事故數據「7行人死亡」創新高 「違規穿越馬路」佔死因近半
交通部今(20)日公布12月7日至12月13日交通A1類事故24小時死亡數據統計,上週事故死亡共32人,其中行人死亡7人,創7月以來單週行人死亡新高。且7名行人死亡中有3人違規穿越馬路、1人因不明原因坐在馬路上,導致遭車輛追撞。此外,交通部特別指出,由於「桃園市」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統計,「上週」以及「今年累計死亡」都是最多的縣市,將持續與桃園市溝通改善。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簡任技正劉俐良表示,上週行人死亡7人中,有3人未按照標誌標線行走,違規穿越雙黃線和馬路,遭分心的機車駕駛撞上;另外還有1名行人因坐在馬路上,最終遭車輛撞上死亡。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長黃運貴也特別指出,除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外,「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也是死亡原因之一,因此交通部除了呼籲汽機車要停讓行人外,也要宣導行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至於上週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各縣市分布,其中桃園市和彰化縣死亡各達6人最多,苗栗縣死亡4人、屏東縣4人;行人死亡部分,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苗栗縣、雲林縣、屏東縣、新竹市等7縣市各有1名行人因故死亡。交通部表示,今年1月1日至12月13日間,累計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總人數1617人,較去年同期減少84人,減幅4.9%;行人累積死亡200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人,減幅為2.9%。各縣市今年1月至12月13日整體累計死亡最多前5名,則分別為桃園市163人、台南市143人、新北市139人、高雄市135人、屏東縣130人;行人死亡最多前5名為新北市22人、桃園市21人、台中市21人、高雄市18人、台南市17人。交通部特別指出,由於桃園市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統計,「上週」以及「今年累計死亡」都是最多的縣市,因此將持續與桃園市溝通,研究如何協助桃園市改善道路安全。
行人地獄!高雄婦走斑馬線遭左彎車擊落 慘「捲車底」急送醫
高雄市新興區17日上午10時許發生行人遭撞事故,1名68歲李姓婦人步行於斑馬線穿越馬路時,慘遭44歲林女左轉的休旅車擊落,導致李婦卡在車底受傷受困,警消獲報立即到場將李婦救出脫困,並緊急送醫治療,所幸經治療後無大礙,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李婦欲從仁智街向北穿越青年一路,走斑馬線過馬路時,未料同向林女駕駛白色休旅車欲左轉時,疑未注意前方車況,導致李婦慘遭撞倒,甚至捲入車底無法動彈,造成她全身多處擦挫傷。此外,鳳山區上午7時許也曾發生類似事故,1名34歲楊姓女子騎機車行經文衡路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對向來車,不慎撞上對向直行的27歲王男,導致2人皆雙雙掛彩送醫治療。警方表示,上午10時40分獲報,新興區青年一路與仁智街口發生交通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卡在車底受困,警方立即會同消防局前往搶救,到場迅速將傷患救出後,雖然李婦全身多處擦挫傷,但所幸意識仍清楚,事後交由救護車送醫,經治療後幸虧無生命危險。警方說明,初判肇因為林女駕車未禮讓行人惹禍,後續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可處駕駛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執照1年,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台中女違規過馬路!倒楣騎士「閃不過」迎面擊落 釀2傷送醫
台中市北區日前發生一起行人違規過馬路遭撞事故,1名57歲林姓女子不顧交通號誌橫越6線道馬路,導致41歲張男騎機車直行駛來時,因閃避不及不慎撞上林女,造成她當場噴飛滑行,2人皆受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中清路車流量大,不料林女竟不顧車行方向是綠燈,違規穿越中央分隔島,隨後她看見1輛白色轎車禮讓,便小跑橫越6線道馬路,未料她未注意四周車況,恰巧張男騎機車沿中清路往北直行駛來,他因反應不及直接撞飛從車陣中竄出的林女,猛烈的撞擊力導致她噴飛滑行數公尺,事故造成2人均有多處擦挫傷,幸虧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第二分局13日晚間7時許獲報,中清路發生機車衝撞行人事故,警方到場後迅速將林女及張男送醫治療,所幸無大礙,事後警方說明事發地點距100公尺處就有斑馬線,但林女仍執意違規穿越馬路才造成車禍發生,後續將依法開罰,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說明,第二分局從2024年截至11月30日止,行人違規案件警方已取締高達510件,警方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防止類此事故再度上演,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驚悚一幕!機車3貼擦撞聯結車 姑姪慘噴飛釀2死1重傷
苗栗縣頭份市13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40歲黃姓女子搭載2名侄子分別為5歲及7歲,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時,李姓男子駕駛聯結車疑因未注意路口紅燈直接穿越,導致黃女閃避不及擦撞倒地,造成2死1重傷,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黃女騎機車3貼2名侄子欲返回竹南鎮住家,沿永貞路一段南往北方向行駛,未料行經台一己線路口時,由西往東方向李姓司機駕駛的大型聯結車恰巧駛來,他疑因未注意前方交通號誌已轉為紅燈,便直闖穿越馬路,導致黃女來不及反應擦撞聯結車右後側,機車上3人瞬間噴飛倒地,造成黃女及7歲侄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5歲姪子則身受重傷,所幸意識仍清晰。消防局表示,苗栗縣消防局勤務中心13日晚間7時56分獲報,永貞路與台一己線路口發生聯結車與機車事故,初步了解有2人無呼吸心跳及1人重傷,消防局立即派遣頭份及三灣2分隊,出動3部救護車前往救援,到場後緊急將姑侄3人送往頭份市為恭醫院急救。警方說明,經搶救後黃女與7歲侄子仍搶救無效不幸宣告不治,另名姪兒則轉送台大新竹分院繼續與死神搶命中,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轄區頭份警分局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注意!基隆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明年起開罰500元」 10路段重點執法
基隆市政府自市長謝國樑上任後積極推動「行人友善」政策,透過警方以及科技執法設備強力取締,並搭配基市府交通處全面畫設「綠斑馬」行人穿越線及改善交通號誌等措施後,統計死傷人數均較以往降低。基市府表示,車輛停讓行人已見成效,目前已展開「行人有序」宣導,而自明年1月1日起,行人若違規穿越道路將開罰500元,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基市府指出,根據交通部12月初公布全國各縣市1月至9月道安成績,基隆市道路交通事故為2642件,較去年同期減少201件,減少幅度約7.1%;而受傷人數3613人,也較去年同期減少239人,減少幅度約6.2%;死亡人數20人,亦較去年同期減少4人。此外,在基隆市每10萬人車禍死亡人數為5.52人,在我國各縣市僅次於台北市的3.38人及新北市4.85人,顯見行人友善執行成效良好。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指出,自11月起已開始針對行人違規啟動第2階段「行人有序」政策宣導;而自明年1月1日至2月2日期間,會落實行人有序政策,先對於屢勸不聽者開罰;但自明年2月3日至4月30日,將會直接開罰,並會視執行成效延長。交通隊表示,將針對易發生行人事故路段20處,每日自上午10時至下午4時,編排專責警力落實勸導及執法取締,並會將孝四路南站公車站、南榮路16-1號洗腎中心前、信二路停車場前、信二路基隆醫院前、光明路全聯前、八堵車站前、安一路100巷口、基金一路郵局前、仁一路玉兔橋前、信一路57號前等10處列為重點執行路段。交通處說明,行人主要違規態樣包括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擅自穿越道路及未行走行人穿越道等,違者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500元罰鍰。
台中路口驚魂記!8旬阿北騎單車擦撞大貨車 頭部撞地不治亡
中市東勢區10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88歲卓姓老翁騎乘自行車行欲穿越馬路時,不慎與57歲王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擦撞,導致卓翁頭部撞地,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到場緊急將他送醫搶命,但急救無效仍宣告不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卓翁騎自行車沿東關路六段與新盛六街口直行,未料欲通過馬路時不慎與沿東關路直行王男的大貨車發生碰撞,強大的撞擊力導致卓男頭部撞擊地面後倒臥,且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情況相當危急。警方表示,上午6點30分獲報,新盛六街發生自行車與大貨車擦撞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卓翁已無呼吸心跳,趕緊送往東勢農民醫院搶救,但仍回天乏術,急救無效不幸宣告不治身亡,經酒測王男無酒駕情事。警方說明,後續將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過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同時呼籲駕駛上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周遭車況、保持安全車距並減速慢行,防止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3人同車相約去看地!交叉路口與貨車撞擊 車輛衝下農田釀1死2傷
嘉義縣民雄鄉一處產業道路今(9日)上午9點左右,發生自小客與小貨車撞擊事故,兩輛車在交叉路口急速衝撞,兩車隨即緊黏貼合一起衝向落差約5、60公分高的田地,自小客呈傾斜狀態卡在半空中,經營早餐店的女駕駛重傷受困車內,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嘉縣消防局上午9點獲報民雄鄉鎮北村蘭田一路蘭花園往鎮北村方向產業道路發生車禍,立即派遣分隊前往,抵達後現場為小貨車與汽車車禍案件,現場有3名傷者,分別為受困小轎車內女駕駛、小轎車女乘客和小貨車駕駛,其中60多歲汽車女駕駛呈現OHCA狀態,另2人肢體受傷、意識清楚,皆送往大林慈濟醫院救治。經營早餐店的女駕駛重傷受困車內,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圖/嘉義縣消防局提供)民雄分局表示,事故現場為一處交叉路口,死者是早餐店老闆娘,早上載著另一家早餐店老闆娘要去看地,從附近蘭花園的監視器來看,自小客行經路口時,死者疑未注意到路面有停等字樣,車子沒停下來就往前開,與同時間要穿越馬路的小貨車發生碰撞,疑似因兩車速度都不慢,才會一起衝落田裡,又因自小客左側車頭直接撞擊小貨車,導致死者傷勢嚴重,送醫不治。警方表示,這起車禍共造成1死2傷,小貨車駕駛和自小客乘客身體有多處撕裂傷,不過並無大礙,經急診室處置後皆已出院,至於詳細車禍原因仍需在詳細調查中。
彰化騎士「1秒反應」閃避不及撞人! 法院撤銷7200元罰單
彰化縣田尾鄉2023年11月發生一起騎車事故,騎士歐歐(化名)在行駛中因為1名行人違規過馬路,無法閃避發生碰撞,結果遭裁罰72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經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審理後,法院認為當時的情況下,歐歐在1秒鐘的反應時間內已經無法避免事故,並且天色昏暗、護欄阻擋視線等因素使得其無法準確判斷情況,最終撤銷原本的處分。事故發生在1月間,當時歐歐正騎車行駛於田尾鄉的中山路二段某路口,根據歐歐的陳述,是依照交通號誌燈的指示行駛,卻在此時看到1名行人無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歐歐雖急踩煞車並試圖閃避,卻仍未能避免撞上行人,導致事故發生,事後歐歐被依據違規駕駛行為處以7200元罰鍰及12個月的駕照吊銷,並且需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歐歐對此處分表示不滿,並提出行政訴訟,認為自己當時無法預見行人會違規橫穿馬路,且事故發生時僅有不到1秒鐘的反應時間,而行人則只被罰500元,這樣的處罰顯然不公平,並且違反責任相當原則,在案件審理中,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則強調,儘管行人有違規過馬路的行為,駕駛仍應負有避讓責任,並指控歐歐未減速並未注意前方狀況,因此應該承擔事故責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檢視了當時的現場情況後,認為事故發生的路口正在進行道路工程,護欄對騎士的視線有所阻擋,再加上天色昏暗,歐歐無法完全看到行人,並且根據其反應時間,已經無法有效地避開行人,這樣的情況下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法院認為,歐歐並無故意或過失行為,撤銷原本的處分,並且強調在特殊情況下,駕駛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與寬容。此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泰國網紅旅台慘遭「撞斷腿」 心酸嘆:想穿回高跟鞋
新北市新店區10月27日深夜一名37歲的泰國女子茱麗葉提著行李,走在裕隆城附近時,因不熟悉路況,在穿越馬路時遭一名20歲張姓機車騎士撞上,被拖行數公尺,造成她右腳骨折、四肢多處擦傷,肺部也受損,幸好送醫後保住一命。事後茱麗葉在社群PO出美照感嘆「想再穿回高跟鞋」,希望自己能早日康復。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茱麗葉是一名泰國網美,在IG上擁有4.6萬粉絲。當時茱麗葉因天色昏暗,對周圍環境又不熟悉,過馬路時沒注意到張男騎車經過,不慎被撞倒在地,動彈不得,現場血跡斑斑。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刻到場,協助將她送醫治療。雖然撿回一命,但原本開心的台灣旅遊行程因此中斷,讓茱麗葉心情大受影響。茱麗葉上月到台灣旅遊,不幸發生車禍。(圖/翻攝自Threads)茱麗葉坦言,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發生車禍,更沒想到是在台灣遇到。她表示,雖然對這次來台旅遊不幸受傷的經歷感到遺憾,但她仍感謝警消及醫護人員的幫助。茱麗葉事後在社群媒體上發文,分享一張過去穿著粉紅高跟鞋的美照,表示希望能早日康復,再次穿回她最愛的高跟鞋。
斑馬線成聊天熱點!駕駛無奈喊:法條成「行人霸王條款」 畫面曝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必須禮讓行人,無論有無號誌指示,雖然法條的立意是保障行人安全,卻屢屢因行人不當行為引發爭議,甚至被部分駕駛譏諷為「行人霸王條款」,日前一段影片曝光2名女子在斑馬線上悠閒聊天的畫面,再次點燃社會對行人違規亂象的討論。影片顯示,2名行人站在斑馬線中央,對周圍川流不息的車輛毫不在意,專注於聊天,完全沒有打算穿越馬路的跡象,這讓1輛停在斑馬線前等待的轎車駕駛無奈,最終忍不住搖下車窗提醒:「可以不要站在斑馬線上聊天嗎?」2名女子被提醒後才驚覺不妥,匆忙通過斑馬線,但這段影片曝光後立刻引起駕駛們的強烈共鳴與討論。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也遇過類似情況,有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玩手機、講電話,甚至有人理直氣壯地反駁駕駛的提醒,有1位網友分享,曾遇到年輕人站在斑馬線上等計程車,當駕駛善意提醒時,對方竟回嗆:「我們等車怎麼了?」最終演變成交通糾紛,還驚動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表示,任何人不得在斑馬線上停留或阻礙交通,否則將依法開罰,針對這類行人違規亂象,駕駛們呼籲加強宣導,強調斑馬線是保障行人通過的安全區域,而非停留、聊天或娛樂的場所;同時,駕駛與行人雙方都應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共同營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玩具車開上路要當心 最高可罰3600元
玩具車開上路,當心傷荷包!16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傳1段影片,內容為1名女子駕駛玩具車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街道上行進,警方表示,玩具車開上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除了法規允許的交通工具外,其餘運輸器具任意上路都可能挨罰,不可不慎。該影片是上周六被上傳到社群影音群組「社會事新聞影音」,內容僅有短短16秒,為1名女子駕駛1輛白色玩具車,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畫面還仿效電視新聞加上字幕圖卡,標註地點在新北、日期為11月16日,標題則為「玩具車開上路」。後來經查,影片拍攝地點疑似在三重的仁愛街,轄區警方接獲詢問後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可處行為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後指出,雖然女子的行為明確違反道路相關法規,但因影片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以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分不明確,因此相關違規行為未能舉發。警方強調,除了法定交通工具外,其他個人行動運輸器具,例如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都是不允許於道路上行駛的,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使用該類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或人行道,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不必要的危險,同時也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荷包失血。
誇張!新北女「坐電動玩具車」過馬路還發文 最高恐罰3600元
電動玩具車一般都只會在公園或遊樂場看到,但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民眾目擊1名女子開著玩具車從斑馬線上駛至對街,其友人甚至拍下過程並發布至網路上,據悉4月間也曾發生類似情形,林口區有一名男童開著卡丁車緊跟在騎機車的媽媽後方,把危險行為當作有趣,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罰鍰。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外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份不明確,警方未能依法舉發。 林口區2024年4月22日時也發生類似的危險情事,1名媽媽騎機車行駛在忠孝路與忠孝路616巷時,沒想到男童竟開著兒童卡丁車在後方馬路上馳騁,當時甚至有機車從旁呼嘯而過,男童行為不僅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終警方將依法向媽媽將進行開罰。
夫妻天人永隔!夫目睹愛妻捲入北市公車車禍喪命 最後畫面曝光
今(17)日上午9時許,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驚傳一起嚴重車禍。51歲林姓婦人與鄒姓先生一同外出,穿越斑馬線時遭到後方被追撞的公車迎面碰撞,當場被捲入車底。警消獲報趕抵,將女子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發當下車禍的畫面也曝光了。根據曝光的公車行車紀錄影像,可以看見公車在轉彎時本已減速停下,但隨即遭到後方衝擊、驟然加速,下一秒鏡頭中出現穿越馬路的林姓婦人驚慌的身影,但公車受到後方推擠根本無法停下,最終撞到前方正停等號誌燈的小客車,還推著小客車倒退了幾公尺才停下來。據了解,記錄下這段影像的,為前排的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疑似遭到後方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先是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林姓婦人,再推撞前方一輛計程車,林婦因閃避不及,當場被捲入車底,送醫後不治。而後方跟隨妻子林姓婦人的鄒性男子並無受傷,卻全程目睹愛妻捲入車底的經過,令人唏噓不已。根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司機54歲陳男、大有客運212路公車司機謝女,2人並無酒駕情形。訊後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至於詳細車禍原因、肇事責任,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磁能吸金2/誆專利磁能受歐巴馬青睞 投10萬可領7千3月狂吸億元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意外逮獲男子就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回顧磁能車吸金案,2011年有媒體接獲投訴,北市一間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與台灣新動力產業公司聲稱在磁能車上取得突破性成就,成功研發出一台不須油電僅依靠磁能就可終生使用的零汙染機車,號稱該技術已被23個國家採用,「就連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感興趣」,並針對已退休民眾進行股權私募說明會,表示最少只需10萬元就可進行投資,每月可領7000元現金,2年共可領回16.8萬元,且只要拉到一位投資人就可抽1萬元傭金,讓不少民眾拉著親朋好友一起投資。慶驊國際能源公司當時推出「免油電」磁能車,還號稱受到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青睞。(圖/資料照)謝均權等人透過老鼠會直銷模式向民眾吸取資金,每個欲投資磁能車的民眾需先向慶驊給付一定代價成為會員,取得直銷商的權利,並可再從中獲得展業獎金、達成獎金與「對碰」獎金等,同時統一話術對外聲稱其所販售的磁能車「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短短3月粗估吸金1億元,至少有千人加入投資,還有民眾甚至將百萬退休老本全數投入。媒體對此進行調查報導後,時任慶驊總經理譚沛騰回應強調,有關磁能車等相關事件「絕對不是吸金,只是因為發明太偉大,讓民眾一時無法理解」,且若真的是吸金,就不會接受媒體電訪,早就捲款逃跑了。但檢調察覺在事件經媒體曝光後,慶驊公司試圖銷毀相關跡證,遂於2011年兵分多路進行搜索,除查扣相關資料外也同時將號稱專利研發的「磁能發電系統磁能車」一併扣回,實際騎乘後卻發現所謂磁能車不僅僅只是普通電動車,且功能還未完善,僅騎乘2、3分鐘後便無法騎乘。案件經法院審理後,法官也發現所謂「磁能電動車」就當前科學理論與技術而言根本無法研發完成,屬「虛化商品」,且慶驊所稱技術專利取得時間甚至是在開始進行磁能車招商專案之後,認定謝均權等人違反公平交易法,對其判刑有期徒刑4年。且早在判決出爐之前,謝均權已被羈押1年多,換算下來仍需再服刑3年時間。謝均權靠一張喜帖逃亡9年,期間熟背友人個資,甚至一度忘了自己原有的身分資料。(圖/翻攝畫面)不過謝均權卻疑似早已盤算好逃跑計畫,於2015年具狀向檢方表示自己的女兒因罹患肺癌末期,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決定在2015年的2月與女友舉行婚禮,同時遞出喜帖證明。地檢署檢察官批准後,卻發現謝男從此失蹤,多次無法將人拘提到案,因此聲請將其100萬元的保證金沒入,孰料謝男這一逃就長達9年,直到因違規穿越馬路而遭警方攔下,進而曝光其通緝犯的身分。
6旬婦疑違規穿越馬路遭機車撞飛 全身傷急送馬偕治療
新北市五股12日上午7時許發生人車相撞意外,65歲楊女於成泰路三段某路口欲到對向,便快步穿越馬路,遭到對向44歲吳男駕駛之電動機車撞飛,雙方皆擦挫傷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楊女於上述時、地欲穿越馬路到對向,不過她卻未依規定走在行穿線上,到中央分線時,對向吳男疑似因公車導致視線死角,面對楊女突然竄出,閃避不及迎面撞上,造成雙方全身擦挫傷。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派成州所及交通分隊警力到場處理,於現場交通疏導管制交通並依規定測繪,吳男經酒測後數值為0,楊女恣意穿越馬路等行為恐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肇責仍待判定結果出爐後才可確定。
萬安「真」警報1/萬安指和平新生天橋年限到? 支持者翻中央規定打臉
佇立北市大安區42年的新生和平天橋,原訂11月4日拆除,因居民陳抗暫緩。蔣萬安要求局處續溝通,但應堅持對的事不該「父子騎驢」,外界解讀他「拆意甚堅」,「挺拆派」也大聲讚蔣有魄力。但「反拆派」質疑,市府工務局與交通局迄今提出的拆橋理由,皆遭護橋民團反駁,質疑蔣是被「不用功」的官員誤導,要求當面與市長溝通,但迄今無回應。反拆派氣不過,在蔣萬安、市府社群網站下留言抗議,批市府罔顧市民對積極參與公共政策和文化保護,卻想誤導輿論便宜行事。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圖右)及工務局長黃一平召開記者會,堅稱和平新生天橋使用年限將至,結構有問題,並可能影響駕駛視線,所以要拆除。(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市議員徐弘庭曾在議會質詢時,指新生和平天橋是北市民共同記憶,問蔣既強調「人本交通」,「人車分流」不就是行人最好的保障,為何執意拆橋、扼殺人車分流可能;蔣萬安則以該橋「超過使用年限」、「太老舊」,強調市府拆意已決。但蔣萬安列舉的理由其實有待商榷。「守護和平新生天橋」連署發起人林玟君說,在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要求下,北市府在強拆天橋倒數三天前,首度與居民溝通。市府新建工程處一位林副總工程司在會中曾指,天橋超過40年使用年限,結構有問題務必拆除。但熟悉建築法規的民眾當場質疑,「40年期限」其實是中央政府要預防縣市亂蓋建設,財政部訂的「公有財產(天橋)使用最低年限」,著眼為防弊,不是使用年限。另目前還有12座天橋,年紀都比新生和平天橋大,北市太平國小天橋甚至已用55年,因民意反拆,市府修繕維護後續用。和平新生路口的斑馬線距離長,有行人抱怨綠燈秒數太短,尤其輪椅族因為沒有行人電梯可上天橋,必須有看護陪伴才能平安穿越馬路。圖為天橋護橋團體發言人蕭凡奕(圖中棕色外套者)推著一位坐輪椅老太太,趕在綠燈變紅燈前以跑步過馬路。(圖/薛孟杰攝)擁有美國建築師執照的顧小姐也說,新生和平天橋雖逾數十年,但當初的設計並不落後,可拆鋼樑讓維修很方便。她檢視「北市橋涵管理系統」,發現2024年5月17日,「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才剛完成天橋的結構檢查,認定只需修繕天橋外側飾板鏽蝕穿孔即可,結構無虞,新工處為何不到半年即改口,天橋結構堪慮。官員卻僅答覆是依行政程序辦理。本刊調查,該天橋周邊有三個里,唯一「堅決反拆」的龍坡里里長黃世銓,為國民黨籍,他早從柯P時就反對拆橋。針對蔣喊拆橋,他原婉拒受訪,不想讓蔣為難,但當問到「拆橋後交通配套」是否完善?他坦言,整體評估應尊重交通局專業,但他有責任提醒蔣市長,包括行人專用全時相(路口車輛全暫停僅行人可走)、增設路口庇護島(讓行人分段過馬路)等配套,柯P時代早已作實驗,證實效果很差,柯市府最後才「象徵性」拆掉和平新生天橋原八座樓梯中的三座「算給拆橋派交代」。守護和平新生天橋的連署發起人林玟君(右)以及發言人蕭凡奕疾呼,蔣萬安市長實地會勘天橋,聽取護橋團體的意見,攜手共同保護弱勢行人行的安全。(圖/黃威彬攝)記者實地觀察,發現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車流大,有長者怕不及過馬路,綠燈剛亮就吃力地一跛一跛邊跑邊走。另外,一位無看護陪同的老太太,因天橋無電梯可上下,老太太先費力將輪椅倒轉360度下人行道,接著在馬路上費力回轉輪椅360度,準備過馬路,此時綠燈卻已快變紅燈,大排長龍的右轉車見狀,急按喇叭提醒老太太,行人則驚呼大叫小心,若非正受訪的護橋民團發言人蕭凡奕見狀,快步跑向老太太,急推輪椅過馬路,輪椅勢必被卡車陣中。讓人更好奇,蔣市府若要保障弱勢行人,怎不考慮比照「民權西路承德路口天橋」、增建無障礙升降電梯上下,執意拆橋豈不捨本逐末、徒生後患?
行人擅闖馬路溜之大吉! 騎士為閃他左切撞車 警方要罰了
新北市新莊區上月21日發生一起汽、機車追撞車禍,一名男性於建國一路某行穿線恣意穿越馬路,50歲周姓女騎士為閃避他,緊急向右切與後方45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向行人開罰。周女沿建國一路往後港一路方向直行時,為閃避違規行人,將機車龍頭向右急切,與後方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導致周女重摔落地,四肢多處擦挫傷,警方到場後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周女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新莊警分局獲報後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進行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警方到場後行人已自行離去,擅闖行穿線已違法,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新莊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人穿越馬路時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
科技執法成「免死金牌」? 婦人來回穿梭馬路拍照惹爭議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名大嬸在穿越沒有紅綠燈的人行道時,停留在馬路中央拍照,讓兩旁的汽機車都停下來等待。這段影片引起許多討論,因為新竹市政府日前在該處設置了科技執法設備,不少駕駛人看到影片後都留言抱怨,認為科技執法只管得到車子,管不到行人。這段影片約1分08秒,背景音中充滿了風聲,在影片一開始可以看到穿著粉色上衣的大媽持著手杖,從畫面的右方往前走向行人穿越道,與其它幾位行人一同過馬路,此時可看到雙向的車流都暫停等待。大約在影片20秒處,大媽已抵達另一頭,疑似與友人在路口討論幾秒後,突然回頭往馬路中央走去,在靠近黃色網狀線處停下來,接著舉起相機拍照。約在影片34秒處,可看到左方駛來一輛計程車,因看到大媽在路中央而在緩慢在停止線前停住,準備讓大媽先過,可能是看到大媽拿起手機拍照了,計程車駕駛決定起步往前開。此時大媽仍停留在路中央,原本看似準備離開,突然又回頭再度舉起相機拍照,一旁的黑色車輛原本在停等讓她,也決定先離開。影片約54秒處,才看到大媽趕緊穿越馬路回到友人身旁。根據貼文者提供的資訊,這段影片發生地在新竹市東門圓環,在10月時設置了科技執法,但這位大媽的行為,也引發許多網友的議論,有人說大媽的行為太誇張,質疑科技執法「管得到車輛卻管不到行人」,還有人說這就是行人的帝王條款,說「政府只會做表面,車子要讓行人,然後呢?行人違規抓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