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榖
」彰化清水岩寺舉辦普渡法會 農民連10年超渡「被農藥噴死的蟲」結果超意外
每到了農曆7月,按照民間習俗會進行普渡法會,彰化縣社頭鄉清水岩寺將舉辦法會,已有上萬人登記報名,而超渡的對象更是無奇不有,除了祖先、亡魂、寵物外,還有民眾超渡被鐵捲門壓死的螞蟻、被撞死的狗等,其中有農民連續10年超渡「耕種的農田所有蜎飛蠕動」的動物,結果相當驚人。彰化縣定古蹟社頭清水岩寺每年農曆7月辦理「梁皇寶懺超渡消災法會」,登記超渡對象以歷代祖先、去世的父母和親人居多,還有累世冤親債主、地基主、流產嬰靈等,近來更流行超渡飼養的已故寵物,以及路邊被撞死的動物,最特別的還有螞蟻、蚯蚓等昆蟲。據《自由時報》報導,清水岩寺管理委員會總幹事陳慶福表示,有一名陳姓農民,連續10年登記普渡,對象都是「耕種的農田所有蜎飛蠕動」的動物,對方種有六甲地,每次種稻前都會使用耕耘機,期間也會噴灑除蟲劑等,不免造成農地的的飛蛾、蚯蚓等蟲類死亡,因而感到過意不去,所以每年都會為這些死去的蟲登記普渡。神奇的是,陳姓農民來普渡後,每年稻作幾乎豐收,比賽還經常得到名次,讓米商爭相收購,今年每百斤稻米可以賣到2000元,比一般稻榖收成每百斤稻米約1700元高出一成。陳慶福更透露,陳姓農民除了普渡,每個月初二、十六也會到附近土地公廟祭拜,顯示「做田人」時時抱著敬天敬地敬鬼神的精神耕作,懂得飲水思源就能豐收。◎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專家示警「小滿6禁忌」以免財運不順 3生肖工作運逆轉有望加薪
明(20)日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的「小滿」,是夏季的第二個節氣,小滿的「小」表示程度不大,「滿」則表示盈滿、充滿,這個節氣意指農作物開始逐漸成熟,但還未完全成熟,而知名命理專家小孟老師也提醒小滿有6禁忌要小心,此外,有3生肖工作運逆勢翻轉。小孟老師表示小滿這天太陽過黃經60度,此時稻榖逐漸成熟稱為小滿;小滿後氣溫升高,雨水變多因此濕氣變重,小孟老師也提醒大家,養生必須去濕,可多吃綠豆、冬瓜、薏仁與山藥。除此之外,小孟老師也分享在小滿當天的6大禁忌如下:忌露肚臍小滿濕氣較重,晚上睡覺時要蓋涼被,以免睡著時露出肚臍,被涼風或冷氣吹入,導致濕氣入體影響健康。忌生冷飲料氣溫逐漸上升,許多人會想喝生冷飲品,容易喝太冰導致頭暈與心血管快速收縮,因此建議多喝常溫飲品。不要浪費米食小滿為穀物豐收之時,因此不宜浪費米食,以免導致財運不順、一整年吃不飽喝不足。禁吃助濕食物禁吃助濕食物,如生蔥、生薑、生蒜、茄子、蝦和蟹,以免引發濕疹、風濕疹。少熬夜小滿日晝長夜短,人體的機能消耗過大,也會導致人容易疲勞,若熬夜容易引發便秘、頭髮癢和喉嚨不適。不要吃隔夜菜氣溫上升,容易潮濕,病毒細菌滋生,吃下隔夜菜後容易導致腸胃炎或腹瀉。小孟老師也提到小滿有3生肖工作運旺到炸,第3名為屬虎的朋友,積極主動,追求目標。屬虎的人小滿一來會更加積極主動投入工作,追求自己的目標,並展現出較強的決心和毅力,有助於得到更多的機會和認可,提升職業地位和發展空間。小孟老師說明第2名為屬蛇的朋友,領導力強,開拓事業。屬蛇的人小滿一來可能會更加自信和堅定追求自己的目標,並在工作中展現出強大的領導和決策能力。此外,也有機會與跨國公司、外國合作夥伴或國際性項目合作,從而開拓新的事業機會和職業發展空間。小孟老師指出,第1名為屬龍的朋友,名聲提升,晉升加薪。屬龍的人小滿一來,溝通和人際關係能力有機會變得更好,在職場上可得到不錯的名聲和社會地位,能因此得到更多的機會,例如新的工作專案、晉升或加薪等。
忌露肚臍!氣溫漸升「小滿」節氣將至 6大禁忌別犯「恐影響財運」
本周五(21日)就是24節氣中的「小滿」了,因應小滿節氣,清水孟國際塔羅的小孟老師就表示,太陽過黃經60度,此時稻榖逐漸成熟稱為小滿,小滿節氣後氣溫升高,雨水變多因此濕氣變重,提醒大家,養生務必加強去溼,可多吃綠豆、冬瓜、薏苡仁與山藥。同時,小孟老師也提出了「6禁忌」,提醒民眾別犯,不然可能會影響財運,一整年吃不飽喝不足。1、忌露肚臍:小滿濕氣較重,晚上睡覺時要蓋涼被,以免睡著時露出肚臍被涼風或者冷氣吹入,導致溼氣入體影響健康。2、忌生冷飲料:小滿天氣溫逐漸上升,許多人會想喝生冷飲品,容易喝太冰導致頭暈與心血管快速收縮,因此建議多喝常溫飲品。3、不要浪費米食:小滿為穀物豐收之時,因此不宜浪費米食以免導致財運不順,一整年吃不飽喝不足。4、禁吃助溼食物:小滿天禁吃助溼食物,如生蔥.生僵.生蒜.茄子.蝦.蟹,以免引發溼疹、風濕疹。5、少熬夜:小滿日,晝長夜短,氣溫逐漸升高,人體的機能消耗過大,也會導致人容易疲勞,若熬夜容易引發便秘,頭髮癢,喉嚨不適。6、不要吃隔夜菜:小滿天氣溫上升,容易潮濕,病毒細菌滋生,因此隔夜菜容易滋養病菌,吃下後容易導致腸胃炎或腹瀉。
承租65年「200斤稻榖」當租金 法官判土地返還地主
「稻谷200斤」看見台灣的今非昔比。高姓地主擁有嘉義縣一筆500多坪土地,但陳姓、張姓兩家人長期住用,並定期各交「稻谷200斤」的價金給高家,物換星移,農地變建地,高男欲討回土地,陳、張認為是租用的,法官判決稻谷200斤是地價稅補貼金,不是租金,陳、張要拆屋還地。全案可上訴。陳家說,阿公時代就住在這裡,兩家是地主與佃戶關係,雙方是好朋友,地主留下土角厝給阿公住,土角厝損壞了,阿公重蓋成現在的木造磚房,且按「稻谷4315斤、厝地200斤、每年2期」的計算方法,按期付租金到高家指定的帳戶。張家說,從祖父輩即住在這塊地上,至今65年多,都按期繳納三七五租約的錢及厝地租金,「厝地」是指房屋基地,所以「厝地200斤」就是使用土地的租金。高男說,53年前繼承這塊土地,因久居台北,未管理這塊地,11年前欲贈地給兒子,中埔鄉公所查勘發現此地是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可能被課徵地價稅,因而寫了「厝地200斤」的字條,意即陳、張家交付稻穀200斤的價金是補貼稅金,而非租金。法官審理,中埔鄉公所查核這塊地上的現有建築物,不符合農業使用,而土地已編為甲種建築用地,不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的農業用地,「厝地200斤」可認定是補貼地價稅,而非租金。高家祖先提供土角厝給陳家先人住,是地主照顧佃農的情感因素,並不是放棄地主的權利,陳、張兩家人占用的土地不只是房子用地,還有庭院、空地,面積不小,而每年厝地200斤的稻穀只有區區數千元,若作為租金,顯然不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