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
」 財政部 國稅局 財劃法 報稅 遺產稅漲翻天!比特幣從4千變58億元 財長:3個月內研擬查稅措施
川普在美國總統大選勝出後,激勵比特幣大漲,已衝破9萬美元大關。不過立委賴士葆質疑財政部,目前加密貨幣的「個人獲利」還沒開始課稅,依所得稅法是由投資人自行申報,雖然有查核機制,但沒被查核到的交易者,也不可能主動繳稅。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允諾,最快3個月內會研擬相關辦法。立委賴士葆今(18)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質疑加密貨幣交易課稅問題。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怡慧回應,目前有跟金管會登記的交易所共26家,都有繳納營業稅跟營所稅。至於個人所得部分,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數發部定義加密貨幣為「數位化資產」,在所得稅法屬於自行申報,財政部可以透過其他資料查核,未來金管會立專法後,財政部也會配合執行。同時,莊翠雲也回應,數發部定義「加密貨幣」是虛擬資產,那相關交易就要課稅,至於如何查核會再研議,莊翠雲強調,「3個月內研擬相關作法。」至於比特幣漲得有多兇?據外媒報導,在《Onchain Lens》監測下,有一位比特幣鯨魚(持有大量加密貨幣的投資人)在比特幣1枚0.067美元時,以134美元(約台幣4,361元)買了2,000枚比特幣。如今過了14年,隨著近日川普當選,比特幣大漲後,這位投資人將這些比特幣轉移至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接著又轉移至50個不同的錢包,推測是要出售,而目前這批比特幣的售價已飆漲至1.79億美元(約台幣58億元)。
減稅利多! 遺贈稅課級距調整曝光
減稅利多!主計總處公布10月物價指數,而遺產與贈與稅的課稅級距距離上一次調整,已經超過10%,達到12.43%,依據法規規定需要調整。經計算,遺產稅的課稅級距,將從5000萬提高到5261萬,適用最低稅率10%;5000萬到1億元,調整為1億1243萬元,適用15%稅率;1億元以上調整為為1億1243萬元,適用20%稅率。贈與稅的課稅級距,從2500萬元提高到2811萬元,適用10%;2500萬到5000萬元課,調整為2811萬到5261萬,適用15%;5000萬則提高到5261萬。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依照遺產贈與稅法的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的指數達10%,自次年起相關免稅額、課稅級距、扣除額等等,就會做相對的調高。扣除額及免稅額分別在113年及111年做過調整了。但其中課稅級距上次調整是106年,依照本次公布的物價指數,114年應該會做調整。從114年起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就可以使用調整後的課稅級距去計算遺產稅或贈與稅。以贈與稅為例,調整前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均適用10%的稅率計算,超過則要適用15%的稅率。調整後若為2811萬元,則在此之下的金額,均可使用10%的稅率計算贈與稅,與調整前比較,若贈與淨額達到2811萬元、加計免稅額244萬元,就達3055萬元以上,則至少就可以節省贈與稅15.55萬元。不過遺產與贈與稅課稅級距的調整,受惠的多為高資產人士,一般市井小民較為無感。
獲偷腥亡夫3億股票!正宮「耍1毒招」害慘小三女兒…逼私生女吞5千萬遺產稅
小小年紀卻因「私生子」身分慘背上千萬債務!一名陳姓男子與周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在外還偷偷跟小三生下一名女兒,陳男亡故前將價值3億的股票全給正宮,但因股票贈與時間不到2年,因此依法需納入遺產稅,怎料正宮全家人竟神來一筆「拋棄繼承」,害得陳男的6歲私生女需繳5735萬元的遺產稅。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之虞並聲請釋憲,日前憲法法庭判決出爐了。該案發生於2016年6月間,外遇的陳姓男子將名下約3億多元的鋼鐵股,全數送給周姓髮妻,並申報核定「免徵贈與稅」,沒想到2017年12月陳男卻不幸逝世,而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1.被繼承人之配偶。2.被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3.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換句話說,該筆股票贈與需列入陳男的遺產稅。令人驚嘆的是,周姓正宮得知後,隨即與3名子女辦理拋棄繼承,而身為「私生女」的6歲女童便成為唯一法定繼承人,她雖繼承1567萬元的遺產,卻因「生父元配」的轉嫁稅務神操作,害慘才6歲的她,莫名吞下5735萬元的遺產稅。女童家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8日判決,認定條文擬制遺產的受贈人為被繼承人配偶時,與其他繼承人應如何負擔遺產稅,欠缺明確規範,若導致配偶以外其他繼承人須就被繼承人配偶因受贈產生的財產增益負擔遺產稅,不符憲法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侵害到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因此「部分違憲」,故要求財政部需在2年內檢討修法。
早已不合時宜 娛樂稅擬排除演唱會、電影等項目
歌壇天王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被說昂貴又難買,這也讓娛樂稅存廢引發討論。根據統計,去年娛樂稅實徵淨額18.9億元,以新北市最多,稅收來源主要是高爾夫球、夾娃娃機、KTV及小鋼珠。立法院法制局建議,修法刪除已非奢侈性消費的電影、演唱會等項目,僅保留夜總會、舞廳等娛樂稅。娛樂稅過去是地方重要財源,隨著社會變遷,行政院日前推動修正《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今年9月送請立法院審議,不過,立法院法制局日前完成研析報告,建議相關條文應再調整。法制局指出,去年娛樂稅實徵淨額僅18.9億元,占我國整體稅收比重極低,占地方政府稅收比例也僅0.52%。娛樂稅實徵淨額約7成左右來自六都,去年度以新北市占18.80%最多,台南市占6.81%最少,稅收來源中,主要是高爾夫球、夾娃娃機,去年都有4.36億元,其次是KTV的3.32億元,以及小鋼珠的2億元,至於唱歌等各類表演為1.61億元、電影為0.68億元。法制局指出,《娛樂稅法》列舉的部分課稅項目早已不合時宜,以看電影為例,現今早已成為民眾一般休閒活動,而非奢侈行為。由於科技發展及時代變遷,法制局認為,民眾的生活及消費型態早已發生變化,娛樂稅的課稅項目及範圍卻未與時俱進,現行實體電影依規定應課徵娛樂稅,但網路數位串流平台卻能合法避稅,非但造成差別待遇,也讓實體藝文產業陷入不公平競爭的困境。法制局評估認為,短期內應先刪除法條中顯已非屬奢侈性消費的課稅項目,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種競技比賽以及高爾夫球場等活動。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旅客濫用免稅品制度「9人逃稅3.4億」 日政府將修改「出境時才給退」
日本政府近年發現,大量旅客濫用免稅制度的情況日益嚴重,尤其在2022年,當時發生9名非日本籍民眾購買約33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594.77萬元)的免稅商品,以此逃避高達3.4億日元消費稅的行為,其中一名買家的購買總額甚至超過13億日元,極可能是將免稅商品留在日本國內轉賣,以圖利於消費稅差價。也由於如此行為,目前日本政府有意修改退稅制度,改成旅客出境時在機場才能申請退稅。根據《日經新聞網》報導指出,這類逃稅行為主要發生於高檔手錶、名牌包等高價商品,顯示部分訪日旅客利用免稅制度進行規模倒賣,擾亂市場秩序。根據日本消費稅法規定,非日本居民在免稅店購買土特產品和日用品可以免除消費稅,但商品必須出境攜帶,如在出境時無法確認帶離日本,則需繳納消費稅。但由於部分旅客在臨近登機時,才前往海關櫃檯辦理退稅手續,時間不足以完成徵稅通知書的製作,導致未能即時收取消費稅。再加上海關人員對規定的誤解,未口頭通知收稅,結果間接導致日本政府損失數億日元的稅款。而為了防止訪日旅客濫用免稅制度,日本政府正研擬改進措施,計劃將現行的「購買即免稅」更改為「購買徵稅、出境退稅」的模式。也就是說,即便是訪日旅客,在購買商品時還是要支付消費稅,但是當出境時,就可以在確認商品是否有攜帶出境後,再進行退稅。報導中提到,此舉不僅可減少國內轉賣的誘因,也能保障免稅政策的公平性。目前日本政府也計畫將於2025年全面施行新制度,並進行系統升級,使免稅店可同步獲取購物記錄,以便未來檢查。而在這實施的過渡期內,日本政府將強化海關與銷售端的聯動監管,要求免稅店負責確認顧客的非居民身份、解釋免稅條件,並保存購物記錄。同時對未充分核實身份而進行免稅銷售的店家進行稅務追查,特別針對百貨商場及藥妝店加強稅務檢查。而像Bic Camera等大規模免稅銷售的商店,目前均已安裝自動警示系統,當同一顧客多次購買特定高價商品時,就會發出警報,以此來防止惡意重複購買。報導中也提到,日本國內免稅商品銷售額每年高達1兆日元,其中來自中國、台灣及南韓的遊客是其中主要消費群體。而相關的代購行為也十分盛行,部分團夥甚至利用留學生的身分,進行代理購物並轉售牟利。而隨著免稅管理系統的更新,日本財政部門也開始強化免稅店的監督,未來將要求免稅店在獲得海關確認資訊後才能進行退稅,同時也考慮導入信用卡、電子貨幣的消費稅退還模式,以減少手續及旅客的等待時間。
17年來首調!財政部預告小規模營業稅起徵點調升至10萬 明年上路
17年來首度調整。 財政部23日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預告期一個月, 計明年1月1日上路,其中銷售貨物營業稅起徵點自8萬元調高至10萬元,銷售勞務則自4萬元調高至5萬元,調幅25%,主要是反映期間物價變動。財政部表示,營業稅起徵點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6條規定辦理,其中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起徵點調整後為每月銷售10萬元。至於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與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起徵點調整後為每月銷售額5萬元。考慮部分營業人可能兼營前兩點所列業別,即同時銷售貨物及勞務,是依貨物及勞務各自銷售額占起徵點百分比合計數加總計算,如果達100%即應予課徵。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店家月銷售貨物12萬元、勞務2萬元,則因貨物的部分達1.2,勞務是0.4,兩者合計大於1,因此必須課稅。
銀子最重要?綠營佈重兵 財委會審財劃法朝野罕見衝突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開審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修正案,因攸關中央與各縣市未來稅收分配是否大幅改變,如果按照國民黨版及民眾黨版,一旦修法,中央恐瞬間少掉3200億收入改由各縣市均分,「號令縣市力量大減」,目前在中央執政的民進黨強力反對,也讓向來議事平和的立院財政委員會,罕見的出現朝野都發甲級動員令,一開議就繃緊神經畫面,不僅言詞針鋒相對,甚至還爆發短暫拉扯衝突。財委會今天上午衝突的起因在於民進黨立委都登記程序發言、要求會議詢問,並且主打「中央政府總預算都還沒有審、財政委員會怎可先排爭議性極高的財劃法修正案」,槓上會議召委「金門女戰神」藍委陳玉珍。其中,綠委蔡易餘登記進行程序發言,發言時間原本是3分鐘,蔡易餘一發言就講6分鐘還不下台,甚至拿出「三兆總預算不審、拒絕國民黨惡修財劃法」標語牌,繼續講下去,財委會藍營資深立委賴士葆看不下去,步上發言台對蔡說「好了啦、你講很久了,同時作勢要請蔡下台,綠營立委、財委會召委賴惠員則趨前反制賴士葆。陳玉珍則緩頰,要民進黨立委不要急,「每一位立委都會有發言機會」,賴士葆則嗆,大家說好發言3分鐘,別搞成講30分鐘,表達完立場就可以了啦。陳玉珍也有備而來,強調想發言的都可以登記下一輪發言,她保證「一定讓大家暢所欲言,不用擔心」。陳玉珍早在兩週前就已預告,就算財政部拒絕送修法版本,只要她當召委,就一定會排審財劃法「時間很多、大家慢慢審」,據了解,陳玉珍曾向黨團說明,她會記取民進黨上會期指控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審查程序不完備」,被綠營以此為由抗議,並將通過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整本送釋憲」的教訓,強調她審財劃法審查程序一定會「盡善盡美」,不讓民進黨抓到把柄,即使綠營未來仍堅持要釋憲「起碼也會讓大法官不敢亂判」。民進黨立委今天除了用「總預算不審、居然先審財劃法」為由反對開審財劃法外,也強調不能只修財劃法,應該也要一併修改地方制度法「讓各縣市有錢也有責」,陳玉珍則見招拆招,當場要求內政部「趕快配合綠委的要求,迅速將地方制度法的修法草案送到財委會」,「還有財政部的地方稅法通則,別再像財劃法拖延,也趕快送到立院」,讓綠委延後修法的理由彷彿「打到棉花」。針對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痛批國民黨立委在此刻修改財劃法是破壞體制,「決不是好事」,陳玉珍今天也即刻表達「我很遺憾」,她說,破壞體制未必通通都是壞事,因為中華民國的成立,就是因為國父率領有志之士、破壞的清朝的體制,國民黨才能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民進黨也是破壞威權體制才建立中華民國的政黨輪替,「所以破壞體制有時候是進步的象徵」,,陳玉珍表示,民進黨一直強調自己是進步的政黨,但如果放棄進步的理念,都不想進步,她也只能說遺憾,雖然台下的綠委立即在座位上抗議、反唇相譏,但是會議並未受到影響,發言也持續進行。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金融營業稅確定不降了!財政部「兩大考量」維持稅率
金融贏業稅撥入特別準備金金額金融營業稅確定不降了。財政部長莊翠雲16日表示,銀保本業金融營業稅率5%的部分,原本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年底落日後「目前沒有調整的規畫」,金融營業稅稅率維持5%,未來稅收將全數進入國庫、用於國家建設。莊翠雲進一步說,主要是依財政部蒐集國際相關資料,台灣金融業的整體稅率,相較國際並沒有比較高。財政部與金管會就此一直密切溝通討論,編列明年預算歲入時也是依不調降的版本,因此,行政院對此案也已知情。財政部指出,決定不調降金融營業稅主要有兩大考量,首先即是與歐洲(特別是英國)、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相比,台灣金融營業稅的實質稅率沒有比較高,不存在稅率過高影響國際競爭力、不利台灣成為金融資產中心的問題。第二是,就台灣整體銀行資產報酬率(ROA)、逾放比率和備抵呆帳覆蓋率等指標觀察,台灣銀行業的體質健康,且獲利能力也維持在不錯的水準,顯示5%的稅率並沒有影響銀行健全經營,沒有調整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財政部表示,市場過去常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和金融營業稅綁在一起,但其實是兩件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年底落日後,目前帳上未用的準備金將保留在存保;至於金融營業稅率是依《營業稅法》規定,沒有到期的問題。台灣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就是5%,1999年7月為了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恢復到5%,但其中銀、保本業的部分,2%進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且明定金融營業稅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為期十年。以今年前九月為例,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的金融營業稅實徵淨額達346億元。明年開始,這筆錢就會和其他金融營業稅一起撥入國庫。至於個人金融儲蓄帳戶(TISA),莊翠雲和金管會副主委陳良彥16日都表示,雙方一直密切溝通。據悉,財政部不反對TISA,但不希望採取再另增扣除額或減稅,而是傾向由金管會引導相關帳戶的投資金額至免稅商品。財政部表示,目前稅制已有很多方式鼓勵個人投資,除了減免租稅,例如手續費減免或優惠也能達到類似效果,未必非要用賦稅手段。
一鼓作氣1/反罷樑大勝 在野速審財劃法逼中央分錢「憂又等25年」
藍白陣營聯手以超出1.6萬票粉碎「罷樑」行動,也讓立院藍白黨團合作更有底氣,本會期將合推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自中央分配給地方縣市現有統籌分配稅款基礎上,再「切出」3208億統籌稅款,補助各縣市。藍營高層人士指出,藍白聯手擋下綠營「大罷免潮」後,士氣大振,若在立院乘勝追擊,透過修正《財劃法》,鬆動中央政府「集錢」,不分藍綠縣市不僅財源都能增加,有助於地方建設,也化解對地方政府「集權」力道。2026縣市長選戰的在野黨選將,也不必再像過去八年,只能在大選時眼巴巴欣羨中央為綠營選將大放利多,朝野立足點相近,讓選舉更公平。基隆市罷樑投票結果,反罷樑票大勝1.6萬票,讓藍白立委有如吃下定心丸,力拼開審財劃法修正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圖/劉耿豪攝)25年未修的《財劃法》仍側重在以北、高兩都為規劃核心的集錢集權思維,財政部雖在立院上會期同意未來會提草案,但本會期開議後,卻推說各縣市對「水平分配數字」(各縣市分多分少)仍喬不攏,因而提不出草案。「再拖過這會期,立院下會期縣市長選戰將開打,修財劃法變數更多,在野立委驚覺修法刻不容緩,財政部想拖不送草案,也得審。」藍營財委會召委陳玉珍說,她已立下「軍令狀」,凡由她輪值(另位召委為民進黨立委賴惠員,兩人隔週輪值)召委,必排審財劃法,力拼10月底前送出財委會,扣除一個月協商冷凍期,爭取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早日讓22縣市每年可從中央多分配補助,總共約3200億,避免縣市缺錢,只能向中央卑躬屈膝伸手。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強調,財劃法已經25年未修正,期間已歷經廢省、2都變6都等劇烈變化,立院財委會將力拼本會期完成三讀。(圖/翻攝自陳玉珍臉書)財政委員會資深立委賴士葆建議,既然財政部長期說各縣市「水平分配」難喬,不妨換個方式,藉立院修法先確定垂直分配比例,說不定可突破僵局,讓拖了10幾年的修法水到渠成。被視為賴總統嫡系的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批評藍白不斷放話要通過《財劃法》修正案,卻不提《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也應一併修正,讓地方有錢也有責,質疑藍白只想鼓動地方搶中央的錢。另有綠委私下坦承,在野黨放話財劃法修正後,各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因不會有縣市長會「嫌中央補助太多」,面對在野攻勢確有壓力,增修地制法、地方稅法可增修法複雜性,不失為「避實擊虛」策略。藍委則見招拆招,指綠營若認地制法、地方稅法通則也重要,不妨等財劃法完成修正後,送版本到立院審查。藍營高層分析,就算財劃法最終按藍、白修法主張過關,新增3200億統籌稅款若由22縣市均分,平均每縣市多分不到150億,對部份財政困窘縣市仍是杯水車薪,但至少「窮縣施政將可多點想像力」,費點心思擠出錢打造縣市特色,爭取工商業、縣民進駐。廢省前,直轄市與縣市稅收分配比例還有26.2%,13.7%;廢省後,省府收入收歸中央所有,中央分配稅收比例逐年創新高,直轄市與縣市稅收分配卻不增反減。圖為精省前後各級政府收入淨額比例統計圖。(圖/陳玉珍辦公室提供)現行財政劃分比例約中央分到總稅收的75%,地方分配25%,國民黨原本提案要求中央將廢省後多出的15%收入,全改分配給地方,統計後,約可多補助縣市共5700多億,但為免中央「挖東捕西」,藍營與執政縣市溝通後,將新增比例降至9%,約為3200億,該數字與白營修法版本接近,外界認為更有利在野立委意見整合。
越南成東協第二大勞動市場 勤業眾信:台商須注意「這件事」
據越南統計局資料顯示,台灣2024年1至8月對越南出口金額達2600多億美元,年成長近16%,隨著電子產品和機械設備等關鍵出口項目表現亮眼,越南成為全球重要的製造與出口中心,不過勤業眾信表示,越南近年正在進行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與關稅法規的大修改,台商應留意稅務法令的改變,與投資優惠的發布。因為美中貿易戰,不少台灣製造業轉往越南投資設廠,越南政府也計畫自2024年起實施半導體產業國家戰略,目標在2030年成為半導體晶片設計、封裝和測試的中心。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4日舉辦「2024台越投資交流會」研討會,勤業眾信總裁柯志賢表示,供應鏈重新洗牌的局勢下,越南受惠於地緣優勢以及豐沛的勞動力資源,成為東協第二大勞動力市場,越南製造業也正在轉型,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模式、轉為技術密集型產業。儘管目前越南仍有技術勞工與專業人才不足的困境,但透過招商優惠政策和不斷成長的貿易缺口,仍帶動許多投資機會。柯志賢表示,台廠應留意稅務法令的改變與投資優惠,以及分析貿易結構的轉變,以填補新的貿易缺口,降低投資與營運風險。近來越南稅局之緝查力道逐漸加強,不可不慎。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李嘉雯建議,預計投資越南的台商需留意台灣CFC法令之規定簡化控股架構,並評估適用台越租稅協定。企業應注意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外國人承包商稅以及移轉訂價等遵循及申報時程,若有外派人員至越南,須留意越南當地外派人員福利及員工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勤業眾信策略、風險與交易服務執行副總經理黃俊榮表示,就併購角度,主要有兩趨勢,第一為國際製造業進入越南市場多採自行建廠模式,或收購撤離之公司取得用地再進行投資;第二著眼越南之內需市場,日本和新加坡為首的外資表現活躍,主要聚焦於金融、醫療、房地產等消費產業。著眼越南未來消費力成長、支出提升,及消費信貸滲透率偏低的機會,預期越南市場將持續吸引多方關注,在全球經濟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朝野《財劃法》修法不同調 郭國文提1解方增進地方財政能力
在野陣營過去質疑中央政府針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或「一般補助款占國稅」的比例不斷下降,導致地方政府施政與規劃,需看中央的臉色,因此提出《財劃法》修法。但是,民進黨立委郭國文13日指出,根據2023的統計,地方財政預算執行的結果尚有剩餘,代表該預算編列已大於地方政府可以消化的量,並提出或許可從「地方稅法通則」出手,讓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更多地方稅,以提升自身的財政能力。《財政收支劃分法》25年未修,許多地方政府針對款項分配的公平性提出了質疑。立院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預計將於21日起開會審查,將統籌分配稅款從原本要求的5777億元,降為3208億元。在野人士也指出,各縣市因為人口結構、需求差異不同,應當因地制宜,推出差異化的社會福利制度與建設方向,呼籲民進黨政府切勿再次錯估民意,應強化地方財務自主的精神,修正《財劃法》分配的不合理性。對此,郭國文表示,根據去年的統計,地方財政預算的缺口雖然為500億,但預算執行的結果卻是還有剩餘,代表目前的預算已經大於地方政府可以消化的量。郭國文指出,根據《預算法》第96條規範,應該制定地方預算法,來規範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只有知道地方可以編列哪預算,知道錢要花在哪後,再來討論地方政府需要多少錢,才是合理的程序。「藍白一直講不出為什麼要急著修法,一個法很久沒修,不代表有修的急迫性,而是很久沒修才更需要仔細、謹慎地評估修法。」郭國文說明,要強化地方財政能力的途徑不只是透過修《財劃法》,讓中央分配資源;還有另外一條路是地方稅法通則,讓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更多地方稅,來自我提升財政能力,藍白卻隻字不提,顯然動機就只有搶中央政府的錢,並不是為地方政府財政能力著想。
資產傳承節稅不燒腦 3個節稅秘訣省下大筆財富
辛苦打拼一輩子的財富想傳承給下一代,然而高額的遺產稅卻可能成為一個沉重的負擔。隨著時代推進,與其避諱談論遺產,不如提早為孩子做好準備,才是最大化資產傳承的關鍵。踏取國際開發藍協理分享了幾種「不燒腦」的節稅方法,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如何通過「贈與」達到資產傳承節稅的目的。提早規劃贈與免稅額,避免單一高額的贈與。(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在運用各種節稅方法之前,應先全面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除了現金、動產、不動產外,還要將有價證券、基金、股票等納入整體考量。清楚掌握財務全貌,才能做出最適合的規劃,並確保節稅策略百密而無一疏。以下分享3種透過贈與節稅的方式:一、「把握每年度的贈與免稅額」。每個人每年可以累計贈與 244 萬元,也就是說不論你贈與給多少人,每年的贈與額度加總最高就是244萬元。如果以雙親家庭為例,如果一次性贈與1000萬,則父母兩人的贈與免稅額加總為488萬元,剩餘的512萬元仍需要課10%贈與稅 ≈ 51.2萬元。因此提前規劃,把握每年的贈與免稅額,以年為單位分批贈與,則能夠有效降低稅賦。二、「婚嫁時贈與」。許多人不知道婚嫁時贈與,如嫁妝,也有「額外」每人10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代表該筆贈與不計在年度的贈與總額當中。如果好好把握的話,父母在子女婚嫁的年度,兩人加總共可以享有 (244 x 2) + (100 x 2)= 688 萬元的免稅額。三、「贈與附有負擔」。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21條》:「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白話來說,當你的贈與之中,有部分是需要受贈者來負擔的話,這部分的金額就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最常見的就是 —— 「買房給小孩,附贈貸款」,其貸款的金額就會被視為扣除額,是家族傳承中最常見的低負擔方式。例如:父母購買市價 2,500 萬元的不動產,有房貸1,000萬元,再贈與給子女。若不動產價值(房屋評定現值) 1,244 萬元的情況下,子女應該要負擔多少贈與稅?計算方式:贈與總額(1,244萬) - 免稅額(244萬) - 扣除額(房貸1,000萬) = 0 元。「這樣不就可以買房贈與給年幼的子女?每年還可以免稅贈與244萬來替他繳房貸?」當然不是!並不是所有附帶負擔都可以扣除,附有負擔必須要符合以下4種條件:➊ 具有財產價值:若贈與房產給小孩,不能夠將孝順或做家事這類無法被量化成財產的項目來納入附有負擔中。 ➋ 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若子女沒有工作或經濟能力的話,因為其沒有履行能力,因此房貸不能納入附有負擔計算。➌ 不能向第三人進行給付:若父親贈與女兒1000萬元,要求女兒分500萬給兒子,則這500萬元不能夠視作附有負擔,而是會被視為間接贈與,則不得扣除。 ➍ 負擔之金額不能超過該贈與財產的價值。積攢一生的財富,大家都希望能在合法範圍內,最大限度地節省稅務支出。除了文中提到的提前規劃「贈與」外,還有「信託」、「保險」、「特定土地」、「不動產交易」、「保險」、「都更」等方式都能有效節稅,至於如何最有效的實踐節省額外繳納的冤枉稅,都因個案需求、狀況、家庭組成等等不同而有不同解方。若您想進一步了解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歡迎免費諮詢踏取國際開發,為家族財富的傳承尋找最合適的節稅策略。
父遺囑指定兒繼承億元保單 1原因竟被追繳3600萬…國稅局說話了
為了以防萬一,許多人會在生前立遺囑,將遺產做好分配。有一名爸爸將價值1億元的保單,指定兒子是受益人,但是國稅局查核後發現問題,以致於兒子不但要補繳遺產稅,還被開罰1600萬。有一名爸爸生前透過保險規劃財產,死亡後兒子主張自己是繼承人,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不過中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爸爸生前是投保外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商品,於死亡時尚未解約,而且外國保險公司沒有依照保險法核准,因此要納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中區國稅局說明,一般保單經過金管會核准後,在我國販售,這類保險有指定受益人,因此最終核發的人壽保險金可不納入遺產總額,但這起案例因為非我國保單,爸爸的保單價值最後核發1億多元,須補徵遺產稅2000萬餘元,並處1600萬餘元罰緩。中區國稅局提醒,男子應檢視父親生前是否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境外保單,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中區國稅局也提到,保單變更要保人,應申報贈與稅。由於國人常利用保險進行投資理財規劃,於下一代成年後,以變更要保人方式達成財富傳承,但在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形同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無償移轉予他人,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之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
《娛樂稅法》 減半加壓給地方政府?葉元之:廢了吧
行政院會19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娛樂稅修正案,將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的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呼籲立即檢討娛樂稅,他認為這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財政部的版本只有部分減免,根本是把壓力丟給地方政府,呼籲政府全面廢除《娛樂稅法》,不要推卸責任。葉元之提到,過去他在擔任議員時就主張調降或取消娛樂稅,擔任立委後也優先提出廢除娛樂稅的法律提案,娛樂稅法源於動員戡亂時期的民國31年制定的「筵席及娛樂稅法」當時主要為提倡戰時節約風氣、禁止奢糜浪費而課徵的特別稅,直至民國六十九年廢止筵席稅,另制定「娛樂稅法」,針對奢侈性質的娛樂活動課稅,以彌補財政不足和推行節約生活。葉元之表示,娛樂稅是為了寓禁於征,禁止娛樂消費的稅制,所以主要是針對消費者課稅而不是業者,早期為了避免浪費,但現在已經是工商業社會了,反變成政府鼓勵進行娛樂活動,擴大休閒文化產業,只要娛樂稅存在反倒讓國家整體稅制充滿矛盾,課稅行為不正當。葉元之認為,娛樂稅如果只是折半,根本就是「為德不卒」,無法真正解決問題還把球丟給地方。他質疑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顯然是把壓力丟給地方,除了必須要報財政部備查以外,中央財政紀律往往會要求針對減稅項目提出替代財源,地方政府本就窘迫的財政狀況往往無法找到有效的替代財源。政府應該有更前瞻的視野,從政策層面全面檢討,廢除娛樂稅,為產業創造更友善的發展環境。
娛樂稅修法調降!6課稅項目上限稅率折半 開放地方政府停徵
娛樂稅修法前後稅率對照行政院院會19日將通過財政部所提《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電影、演唱會、戲劇舞蹈表演、職棒及職籃比賽等六大課稅項目上限稅率折半,並開放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停徵部分項目娛樂稅。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表示,將視立法院審議結果配合研議,並以對整體經濟產值及收入的面向來思考。高雄近年大力發展演唱會經濟,國內外大咖天團、歌星相繼選擇到高雄開唱,高市府也推出商圈夜市優惠券,並攜手旅宿業、百貨、KTV等業者,推出各項演唱會優惠,成功吸引民眾到高雄聽歌兼旅遊,演唱會經濟成為高雄近年來最夯的話題之一。不僅高雄,北市娛樂稅收排名前3名,第1名是臨時公演,例如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第2名是KTV,第3是電影票收入。娛樂稅收每年近3億元是北市重要稅收之一。去年度娛樂稅收約為18.9億元,其中高爾夫球場稅收占約4.2 元,藝文活動及各項競技比賽稅收約2.5億元,其它娛樂設施約12億元,是地方自治重要財源,今年可能再創新高。政院人士表示,為保留地方政府財政自主空間,並配合經濟環境變遷及娛樂消費行為變化,兼顧地方政府發展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需要,財政部此次提出《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調降娛樂稅率和授權地方政府得停徵部分項目的娛樂稅。根據草案規定,未來地方政府若決議停徵,應定明實施期限,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而本次娛樂稅修法,除高爾夫球場稅率上限20%不變,電影娛樂稅率一律調降為15%;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等各種表演則調降為15%。另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改為最高不得超過2%;各種競技比賽則改為5%;舞廳或舞場降為不得超過50%。至於其他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如在百貨公司、大賣場、便利商店等場所擺放投幣式電動夾娃娃機、搖搖馬(車)等電動玩具設施,娛樂稅最高不得超過25%。針對政院將通過娛樂稅修法,未來是否可能停徵演唱會娛樂稅來帶動新一波演唱會經濟,台北市財政局主祕張雅惠表示,北市府未來將視立院審議結果配合研議。高市府回應,城市推動演唱會經濟需要以府層級進行跨局處的業務整合,包含交通、觀光、文化影視產業以及場地整合配套等多個面向,相關娛樂稅停徵與否,高市府會以對高雄整體經濟產值及收入的面向來思考。
歐盟最高法院宣判「蘋果敗訴定讞」 需補繳4620億台幣稅金
歐洲法院(歐盟最高法院)日前宣判蘋果公司敗訴,要求蘋果向愛爾蘭補繳高達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12億元)的稅款,並且是最終裁決,不能再上訴,也為這場長達10年的官司劃下句點。根據《路透社》等外媒報導,蘋果將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而歐盟執行委員會自2014年開始調查蘋果的納稅情況,並於2016年表示,蘋果透過愛爾蘭非法將稅率降低至僅0.005%,要求蘋果繳回130億歐元的稅款。對此,蘋果與愛爾蘭政府都表示反對,蘋果認為,歐盟的裁決不合理;而愛爾蘭則強調,低稅率政策是吸引跨國企業的重要手段。蘋果和愛爾蘭政府也於2019年共同對此裁決提出上訴。2020年時歐盟普通法院判蘋果勝訴,撤銷追繳稅款的命令,理由是無法證明愛爾蘭為蘋果提供了非法稅務優惠。然而歐盟執委會不滿該判決,向歐洲法院(歐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日前歐洲法院推翻了2020年的裁決,維持了2016年的命令,要求蘋果補繳稅款。蘋果對判決表達失望,指出「歐盟執委會忽略了國際稅法的規定,我們的收益已在美國納稅」。除了蘋果公司以外,Alphabet旗下的Google也敗訴,需繳納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58億元)的反壟斷罰款,且這兩項判決皆為最終裁決,無法再上訴。
統一發票經費明年增35.4億 財政部:加開組數讓民眾享受小確幸
根據財政部規劃,114年度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達到187.8億元,較113年度增加35.4億元,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的經費有9成是規劃給獎獎金,因此明年的給獎獎金也會增加,一定會加開組數讓民眾享受小確幸。根據《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為了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進行,財政部可以訂定統一發票的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的營業稅3%的總額以資支應。而根據規劃,114年度營業稅的稅課收入3830億元,較前一年度增加555億元,也帶動了統一發票的經費,因此規劃114年度的經費高達187.8億元,也較前一年度增加35.4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統一發票經費扣除一些行政和委外開獎等費用後,幾乎都是用於給獎,獎金占經費超過9成,因此明年的獎金也會增加,也就是說當經費相當有餘裕時,就會加開組數。根據財政部的規畫,今年的3到12月期共計5期,各期統一發票開出特別獎1組、特獎1組,頭獎至六獎各3組;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獎30組、2,000元獎1萬6,000組、800元獎10萬組及500元獎195萬組。如果加開組數的話,財政部應也會先規畫加開雲端發票組數,以鼓勵民眾使用雲端發票。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