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總座
」科技總座駕千萬法拉利撞死騎士 一審判駕駛無罪
匯聚科技總經理郭永福駕駛千萬法拉利跑車,在新北市汐止區五指山與蔡姓男學生發車禍,被控過失致死罪,郭主張,對向機車衝入他的車道,仍無法避免車禍,否認有過失責任,士林地院23日宣判,判決郭男無罪。2017年12月20日下午2點多,郭男駕駛白色法拉利行經汐萬路3段,在一處彎道與對相蔡姓騎士的機車對撞,蔡男頭部重創,顱內出血死亡,法拉利則車頭受損。郭男開庭時始終拒絕向死者家屬道歉,而是對向機車衝入他的車道導致事故,更反問「難道機車滑倒撞山壁,也要提出國賠嗎!」意指自己完全沒有責任。判決指出,假設郭男依規定速限40公里,機車以時速52公里滑入汽車車道,兩車相距21.84公尺,反應時間僅0.85秒,根據逢甲大學鑑定報告,依美國研究資料顯示,一般駕駛人需要1.25秒,已經來不及反應,再換算看到機車侵入汽車後,兩車煞停需要27.38公尺,但實際上兩車相聚僅21.84公尺,距離顯然不足,而且在窄小的山路上,並無足夠空間閃躲機車的空間,判決指出,若郭男依照速限行駛,也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煞車距離、迴避空間,仍可能與騎士發生車禍事故,儘管超速行為固有不當,但與死亡並不具違反義務的關聯性,本於罪疑唯輕原則,判決無罪。
科技總座違規拒檢落跑遭吊照 辯「道路被違停小黃擋住」
去年9月6日下午4時許,北市一名李姓科技公司總經理開車載著妻兒,行經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復興南路1段SOGO百貨忠孝館前,竟從忠孝東路快車道直接橫切右轉復興南路,遭警方吹哨攔查,但李男辯稱因SOGO前臨停多輛計程車,慢車道遭占據只好如此轉彎,隨即就開車離去,事後警方逕行檢舉李男拒檢逃逸、違規右轉,並吊扣駕照6個月罰鍰2萬600元,他不服裁決提出抗告,法院日前審理後,判李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員警吹哨揮舞指揮棒,要求李男停車受檢,但他不配合,隨即駕車駛離。(圖/翻攝畫面)判決指出,李男主張他有向員警說明當天下午行經SOGO百貨前,被臨停計程車擋住去路,路況不允許他駛入外側車道,因此從第2車道直接外切右轉,且當時車內仍有妻小,他有向警方表示「如果你要開罰單就開吧」,隨即駕車離開現場,李男認為不服員警取締,就要處罰逃逸及吊扣駕照是否執法過當?李男表示,他與家人住在木柵,科技公司位於新竹,平常上下班皆是自己開車,加上全家只有他會開車,擔心妻小出入不便,因此請求原處分撤銷,但大安警分局指出,員警當時使用警哨及指揮棒,要求李男停車受檢,但李男卻對警方喊了一句「你知百貨前方臨停計程車嗎?」隨即加速駛離。警方表示,SOGO前臨停的計程車,當時都已驅離,因此並無李男所說的「違停情況」。台北地院勘驗蒐證影片,當時李男確實從忠孝東路快車道違規右轉,警方吹哨又揮舞指揮棒,並上前受檢,對方非但不配合,還關上車窗,不顧員警拍打車身就駛離,確實有違規右轉及拒絕稽查而逃逸的事實,因此裁決無誤,判李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