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印章
」天兵警私刻長官印章 自批227份公文「這下慘了」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偵查隊許姓警員因公文量過大,竟私刻隊上主官職名章自行批文,今年4月至10月共偽造227件公文,警分局調查後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嫌法辦,另外記一大過轉調警備隊。23歲許姓警員警專36期畢業,2019年10月警專畢業後,分發至三重警分局偵查隊任職,因公文量大、主管嚴厲,今年4月起私刻該隊楊姓分隊長、前任偵查隊長鄭偉豪的職名章,自行批改公文、歸檔。楊姓分隊長於今年10月發現後立即向警分局反映展開調查,許員從今年4月到10月14日止,共計自行偽造批閱逾200件公文。三重警分局表示,許姓警員的行為嚴重影響公文正確性,足生損於公眾與他人、影響機關形象甚鉅,認定許員行為已涉犯刑法第211條、第213條、第218條第一項,11月16日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將他記一大過處分,提列違紀傾向人員外,也將他改調警備隊任職,後續待偵審結果,再行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健身房合作5年撕破臉 館長領走帳戶千萬…挨告背信奪財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繼去年被槍擊後,最近又惹上是非!今年6月,陳之漢多次在直播中,指控旗下「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三重館的股東私刻印章,向銀行偷借錢還不出來,導致銀行向他催討欠款,他開直播怒控股東掏空公司,還揚言另起爐灶,掀起網路議論;但有知情人士出面向媒體爆料,指館長團隊從去年一月起陸續把錢領走,也控告館長惡意中傷股東,控告其團隊背信奪財。據《鏡週刊》報導,陳之漢日前在個人網路直播節目《館長惡名昭彰》中,怒控旗下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三重館」股東,涉嫌偷刻印章,因無法如期繳交貸款,害得三重館接到銀行電話,被催討欠款。陳之漢控訴,2019年時,股東已經把5千多萬元的成本資金都拿回去,他也強調自己「都沒有什麼拿」,陳並強調,「銀行絕對不是看股東之名借的,是看我館長的招牌」才借錢的,他要求借錢的股東,立刻把錢補回來,否則他將會提告。但根據《鏡週刊》調查,陳之漢與股東當時有達成協議,在三重館股東投入資金「回本」後,若後續有分紅盈餘時,將給館長三成盈利分紅,但後來雙方對於何時算是全數回本,產生認知落差,因此產生歧見。有知情人士透露,在館長直播後幾天,三重館股東突然接獲銀行通知,指公司帳戶存款不足快跳票,股東一查金流發現,帳戶內1000萬元盈餘不翼而飛,再進一步查帳,才追出館長團隊從去年一月起,陸續把錢領走。另有知情人士告訴媒體,三重館股東與館長簽的是加盟約,也就是股東出資加盟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館長只是受委託代為經營,月領十多萬元薪水,另外從營業額抽3%當服務費。但過去這些年,館長每月平均從三重館領走約40萬元,卻還惡人先告狀,故意中傷股東,懷疑根本就是想吞掉三重館。目前雙方合約糾紛已互告鬧上法院,靜待司法判決。
新光人壽很高調「找碴」 想用AI揪出黑心保險業務員
詐領保險理賠金案頻傳,其中不乏涉及離職、現任的保險業務員,內神通外鬼聯合詐欺等涉嫌犯罪行為,是否讓保險公司更加嚴守理賠把關,產壽險公司仍是各有其對策。其中,新光人壽2020年1月宣布施行的「業務員防詐欺風險控管模型」,早已引起同業討論,最近上線滿一年,新壽更是高調宣傳該機制,團隊已主動關懷近千名保戶,確保保戶保單資料正確性,不受阻絕式詐欺手法所欺瞞,可有效掌握業務員契約異常招攬行為,進而以AI技術詳細分析,防範保險業務員挪用侵占保戶款項。新光人壽也表示,預計2021年下半年取消業務員代收保費服務,有效降低業務員接觸金流機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圖/李蕙璇攝)對此,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由於評議中心一年來進入評議的案件多達3000多件,載體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饋個案分析給予法務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是無法受理,若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產、偽簽、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實虛偽話術引導客戶誤解等,今年起將會主動轉介到司法刑事單位可進一步偵查。
真代簽還是偽簽保戶名字?業務員勿再便宜行事了 要開始主動追究司法刑責
會為客戶代刻印章、偽造簽名及故意以不實話術引導購買保險等金融商品契約的業務員,要提高警覺勿再便宜行事了,因為相關的這類案件,有關單位將會主動轉介移送到司法單位,擴大偵辦涉及刑法部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她觀察財經類犯罪案件部分,對於組織體究責度不夠高,多是追究自然人部分,金融評議中心除了緊密與財團法人金融防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緊密結合,並會加強外部的聯繫,加強向各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偏鄉高齡化社區、校園內做教育宣導。由於評議中心一年來進入評議的案件多達3000多件,載體能量是很大的,除了可以回饋個案分析給予法務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之外,案件中有部分礙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是無法受理,但卻有一部分是可以轉介給司法刑事偵查單位。林志潔進一步說明較常見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無法受理的案件類型,第一類是「非金融消費」部分的P2P、比特幣等的消費糾紛案件,將會透過與行政院消費保護處的合作,建議民眾改循此管道申訴。第二類雖則是合法的金融商品,本應屬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可受理的範圍內,但因涉及刑事部分,像是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產、偽簽、私刻印章、故意以不實虛偽話術引導客戶誤解等,則是會主動轉介到司法刑事單位可進一步偵查。
【金管會吃案3】偽簽是普通缺失? 文盲婦竟有6種筆跡
【記者/吳嘉億】為了替大姊討公道,陳珮玲先向金管會陳情,但2016年至2018年間,光是其中一年,負責受理此案的金管會銀行局承辦員就換了6、7位;陳珮玲還透過3位立委協助,取得相關印鑑資料、簽字和交易紀錄,經送銀行指定的鑑定機構,結果證明「簽名與本人不符」。張陳鳳吟在中信銀的交易資料,雖然各種版本的簽名與印章很類似,不過,經過專業單位鑑定後,竟有多筆資料與張陳鳳吟本人不符。張陳鳳吟在中信銀的交易資料,雖然各種版本的簽名與印章很類似,不過,經過專業單位鑑定後,竟有多筆資料與張陳鳳吟本人不符。在中銀信表單上的3個張陳鳳吟簽名,經過鑑定也是偽造,非本人親簽。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陳珮玲請美國律師寫信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陳情,提供偽造開戶、授信融資、印鑑卡,以及虛構信用狀借款、挪用客戶資金進行跨境匯款、偽造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等資料,但金管會卻僅以單純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普通缺失」處理,完全漠視交易造假問題。「鐵證如山,金管會、銀行局卻裝瞎,僅讓處理投資糾紛的仲裁單位去判斷,擺明吃案!」陳珮玲氣憤地說,銀行未經過客戶同意就動用存款,甚至還私刻印章、偽造簽名,從調閱出來的資料鑑定,至少就有6種不同的簽名。中國信託銀行則回應,仲裁結果對於部分因銀行「作業程序未盡妥適」,判定銀行不得求償外,其餘交易印鑑、簽名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獲仲裁會認可,並確認可依法向張陳鳳吟家族求償無誤,銀行尊重這項結果,相關作業措施亦已進行檢討與改善,以維護客戶權益。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9期《周刊王》和2165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僅需「旺透價39元」,2019/08/14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