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
」 行人 斑馬線 駕駛 車禍 禮讓新版標線?路人見斑馬線旁「冒出交錯黃格」怕被開單 北市交通局解惑了
近日有台北市民在馬路上發現,在熟悉的斑馬線旁出現「整排交錯黃格」的全新標線,讓人又是好奇其真實用途,又是擔心若不小心違反相關規定可能吃上罰單。北市府交通局出面解釋,這種「新版斑馬線」是參考了新加坡的作法,在人潮特別多的路段追加容易看見的黃色警示線,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交通局還再度提醒,如果無視示警功能,甚至沒禮讓行人,小心會吃上最高6000元罰單。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表示自己在路上遇見了看不懂的新道路規線,「看不懂這個交通號誌,有請高人指點」。根據網友上傳的照片,在斑馬線的兩側各出現2排交錯的黃色方格,看起來十分顯眼。照片曝光,不少網友搞笑回應:「將舉辦F1道路賽?」、「看起來像終點,需要加速通過」、「當有賽車女郎路過時,比賽就開始了」、「畫你沒看過的線,讓你怕被罰錢達到減速效果」。還有網友嘆氣:「台灣沒有駕照回訓制度,標線改了都沒人看得懂」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北市交通局表示,過去常接獲民眾反映,有駕駛行經路口時車速非常快,導致行人不易通過行人穿越道,因此北市交通局借鏡新加坡的作法,在特定人潮較多的路段加上這種黃色方格標線,用途是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北市交通局指出,目前這種新版標線在台北市也不多見,僅有「建國北路三段」、「新生北路二段」、「重慶北路四段」以及「忠孝東路五段」的2處路口,總共五處的斑馬線有畫上這種黃色方格的標線,不過交通局也特別提醒,既然畫上這種提醒駕駛放慢速度的新標線,表示該路段一定是行人流量特別大的路口,呼籲駕駛人如果看到這種標線,一定要特別記得放慢速度。別忘記現在駕駛如未停讓行人,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沒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處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因未禮讓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甚至還要被吊銷駕照。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會開罰!駕駛想右轉見一幕傻眼:太兩難了
去年交通新法上路,其中一條為駕駛不禮讓行人最高罰鍰6千元的規定,一度讓許多駕駛抱怨連連,但經過1年多也慢慢習慣。最近有民眾開車往海山捷運站途中,右轉遇到一名婦人過馬路,細看發現對方在「遛烏龜」行動緩慢,害他進退兩難。近日有民眾匿名在爆料公社發文,分享開車出門遇到的尷尬狀況,他往海山捷運站方向行駛,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綠燈要右轉時,先禮讓走斑馬線的行人過馬路;其中有一名婦人在斑馬線前進又後退,仔細看才發現她腳邊還有一隻大烏龜,原來婦人帶寵物上街。駕駛眼看綠燈時間倒數,他想到不禮讓行人要罰鍰6000元,禮讓對方的話就會變成紅燈右轉,闖紅燈會遭罰2700元,進退兩難的情形讓他忍不住直呼,「開車族太兩難了!」文中也附上行車紀錄器拍下的畫面,清楚看見婦人「遛烏龜」,但沒有使用牽繩。網友們紛紛在貼文底下表達看法,「真正落實綠燈右轉只有一部車能過,後面的車起碼再等99秒」、「遛寵物沒繫繩」、「哇東興國中得獎帝王條款漫畫神還原」、「誰家的長輩可以帶回去嗎」、「交通部不是讓交通變順暢,是讓民眾荷包縮水」、「其實是道路設計問題,就可以避免闖紅燈疑慮」。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 議員揭露肇事客運年度評鑑有項目「0分」!
台北市17日上午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輛大有客運巴士未注意前方公車正在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逕直從後方追撞前車,導致1名女性行人遭捲入公車車底,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大有客運在今年公車評鑑報告中,曾數次在「超時駕駛」項目上被扣到「0分」,本次交通事故應特別調查有無類似情形。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立刻派出消防車6輛、指揮車2輛、救護車13輛及消防救護人員46人前往救援,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曾獻瑩1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這起公車追撞的重大交通事件,除了酒測,應該還要特別調查公車駕駛的班表。曾獻瑩指出,北市公車駕駛缺額問題存在已久,現階段缺額約3成,造成許多駕駛超時工作,可能因此導致疲勞駕駛狀況,危險性不輸酒駕。曾獻瑩還指出,本次肇事的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全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甚至在上一期的工作評鑑中,大有客運在超時項目也同樣是0分。不僅如此,曾獻瑩表示,大有客運在上一期的評鑑績效墊底,得到的成績是「乙」,公運處對廠商應加強監督,要求具體的改善作為及成效,否則不應允許如此管理鬆散的公司繼續上路。
北市喜來登飯店前爆嚴重追撞!害女行人命喪輪下 駕駛辯:失憶了
台北市中正區17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3歲謝姓女子駕駛大有巴士公車,疑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追撞1輛正在禮讓行人過馬路的公車,再波及1輛計程車,過程中導致1名50歲女行人捲入車底受困,此次事故造成1死14傷,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謝女駕駛大有巴士公車行經忠孝東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疑未注意車況惹禍,不慎衝撞前方停讓行人的1輛大都會客運公車,導致前車頭碰撞後車尾,造成人行道上的1名女行人慘遭前車輾壓捲入車底,另再波及前方1輛計程車,此次事故的2輛公車上有14名乘客因此輕傷。警方表示,上午9時8分獲報,忠孝東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3車事故,且有1人捲入車底受困,警方會同消防員到場後,立即將卡在車底的傷患救出,但她已失去生命跡象,現場共有 16人受傷,分別為大都會公車司機、14名公車乘客及1名女行人,其中有7人為泰國籍,隨後警方將傷患分別送往台大醫院、馬偕醫院、中興醫院、國泰醫院與仁愛醫院治療。警方說明,經搶救後遭輾的女行人仍不幸宣告不治,肇事駕駛謝女事後對此供稱「不清楚當下情況,事發後失憶了,沒有印象,當時車上有幾名乘客,人不多」,甚至表示自己也受了輕傷,心臟及手部不適,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天橋存廢激化 里長憶11年前塵封憾事推他護橋迄今
台北和平新生天橋拆除案爭議逐漸激化,反拆團體昨日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北市府提報將天橋納為文化資產保留,文資委員進行初勘,現場卻有10位龍安里民現身,痛批天橋擋住駕駛視線發生許多交通事件,直言天橋根本沒古蹟價值,就是障礙物應速拆。和平新生天橋可能遮蔽車輛駕駛天橋的A柱目前僅剩下一座,護橋團體認為沒必要因為一座A柱就拆掉整座天橋,圖為天橋下的新生南路右轉和平東路方向,因為柯文哲市長任內已經拆除樓梯及橋墩,已經沒有A柱可遮蔽駕駛視線。(圖/薛孟杰攝)但護橋民團指出,主拆派一直用來作為拆橋理由、11年前發生在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口的母女不幸遭水泥車碾弊事故,警方當時懷疑水泥車駕駛是因未留意「後輪差」才肇禍,與天橋橋墩(A柱)遮蔽駕駛視線應該無關。本刊調查,11年前砂石車碾斃母女事故,其實還有一段漏網新聞,當時該起事故中,除不幸死傷的母女外,該位母親還有一位年齡較小次女,被媽媽叮囑「走天橋卡安全」,幸運逃過一劫。這段漏網新聞,凸顯天橋是拆是留的重點,仍應以保護行人安全為先。護橋團體因此盼官員別誤信A柱礙眼的「人云亦云」,應實際到場與居民溝通拆橋後的交通替代方案,是否真能保護行人,實踐人本交通主義,不然就應考量保留天橋,加裝電梯、方便上下,提高天橋使用率,人車分流。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日前公開指出,和平新生天橋在四個路口有墩柱,「A柱」影響行車安全,曾有水泥車未注意,碾過正過馬路的母女,市府才決定拆除。對此,「守護和平新生天橋發言人」蕭凡奕回應,被交通局及部份力挺拆橋居民,直指天橋會擋住駕駛視線、非拆不可的「罪魁禍首」A柱(天橋樓梯橋墩),其實在郝龍斌市府、柯文哲市府已陸續拆除,目前四個路口僅剩1座,而非市府所指的4座。參與護橋行動的台師大地理系張國楨受訪時說,他住在龍坡里,常走天橋過馬路,前陣子腿受傷走得更慢,但仍寧可慢慢爬天橋樓梯,因他自認若走斑馬線,絕對無法趕在綠燈變紅燈前走過馬路,他因此非常關心交通局的「拆橋後配套」,但市府各局處,迄今卻仍未與居民溝通,他非常憂心市府會強拆天橋「感覺蔣市長不是這樣的人」,才出面參與護橋。一位附近居民告訴本刊,天橋前的和平東路兩邊住宅區,分屬龍安里及龍坡里,外傳龍安里內不少居民期盼都更,長期主張拆天橋,但龍坡里居民則多盼保里內老建物修整,對天橋也愛屋及烏,反對拆橋。據瞭解,龍安里長洪秋甲從民國104年起,就多次質疑和平新生使用率低,建議市府拆除天橋迄今。期間,柯文哲曾點頭,並先封橋20天,試辦路口全時相號誌,增設庇護島,綠燈一亮僅行人能過斑馬線,車輛禁行,確保人車分流。沒想到,試辦期間,不僅周邊學校家童家長大反彈、連行經路口車輛駕駛都因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大塞車罵翻天,最後柯P拍板保留天橋,只象徵性的拆除天橋位於人行道上的三座樓梯,算給主張「A柱礙眼」居民的交代。「天橋其它三個路口其實都已沒有A柱,但仍曾發生車輛撞行人的意外」,龍坡里里長黃世銓低調的說,因曾力挺蔣萬安當選市長,黃世詮一度婉謝受訪,以免蔣萬安為難。他表示,自己在柯市府任內,就反對拆天橋,當年主張拆除者,就曾以2013年水泥車不幸碾斃母女事故,指A柱遮蔽右轉車駕駛視線。但黃世詮回憶,事故發生當晚,他曾與另一位里長緊急善後,猶記當時肇事水泥車駕駛痛哭失聲,宣稱明明已經先禮讓行人才右轉,看到斑馬線沒人才開車,無法理解為何還會撞到人,警方據此懷疑,肇禍原因可能與水泥車駕駛座高,駕駛可能未注意到水泥車有「後輪差」,沒看到綠燈搶過、走斑馬線走一半的行人。黃世詮說,他不知警方後來如何結案,但此事卻讓他更注意到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綠燈秒數短,不利走路慢的長者、小孩以及殘障人士,印象中,當年新聞從未提過水泥車駕駛是因「A柱礙眼」才肇禍。黃世銓說,當年意外發生後,另位里長趕到醫院探視母女,並告訴他,重傷的媽媽,其實帶著兩個小孩,走龍坡里人行道要過馬路,趕往和平東路靈糧堂(教會)參加活動,因小女兒年紀小,走得慢,媽媽叮囑她走天橋比較安全,自己帶著大女兒過馬路,到對面路口等小女兒下橋,沒想到卻因此讓小女兒逃過車禍事故。黃世詮表示,龍坡里內有退休台大教授宿舍、龍安國小學童,附近還有新生國小、龍門國中、金華國中,以及多間托兒所,學童經常會到大安森林公園辦校外教學,有的老師帶學童走天橋,有的走斑馬線,但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是大路口,他常看到學童、師在斑馬線上奔跑,沒邊看路況,其實很危險。他並呼籲交通者,必須思考長者、輪椅組、視障者走得更慢,就算按照交通局規劃,拆天橋後、路中增設庇護島,其實都未必能保護弱勢行人安全,他才會建議北市府,研擬在天橋裝設行人專用電梯,如此能讓輪椅族、視障者使用天橋,也更能確保人車分流,保障行人安全。守護和平新生天橋民團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北市府提報文化資產,6位評議委員昨日前往初勘,現場引發反拆、主拆居民對槓,北市文化局表示,會勘結果預計一周後出爐。
台中人注意了!路口科技執法成效佳 預計12月再啟用「新增27處」
臺中市目前有41處路口科技執法,統計113年1至10月,舉發共8萬2839件交通違規,占所有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161萬2814件的5.1%,而事故件數卻較去年同期下降近3成,有效改善路口交通安全。對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也將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執法。臺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是根據本市車禍統計數據,從本市百大易肇事路口和各分局前10大易肇事路口考量進行規劃,透過全天候不間斷運作及警示效果,強化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跨越雙白線及車不讓行人等重大違規進行取締,搭配多元管道宣導,讓民眾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勿心存僥倖違規心理,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相關執法路口也在交通警察大隊網站上公布。 市警局更於68處科技執法路口,依各路口實際狀況廣設路口4個行向警示牌面,合計共607面,目的就是能更明確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減速慢行。 市警局局長李文章也表示,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可以輔助警方執法,且是未來趨勢,再次強調目的不是要開出罰單,主要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有鑑於設置科技設備執法後,交通事故發生率顯著下降,請大眾勿抹黑或曲解科技執法設置用意,籲民眾換位思考,行車到路口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才能大幅降低車禍事故之發生。臺中市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及取締項目如下:西區臺灣大道與五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臺灣大道與民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東興路與公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自由路與林森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南區建國北路與東興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東區精武路與旱溪西路口: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跨越雙黃線精武路與進化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南屯區向上路與忠勇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忠勇路與永春南路口:闖紅燈、跨越雙黃線、不停讓行人黎明路與環中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河南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臺灣大道與工業區一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烏日區高鐵東路與高鐵五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不停讓行人(四向)雙十路與精武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太原路與崇德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中清路與五權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北屯區太原路與南京東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違規停車太原路與北屯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敦富路與松竹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大雅區民生路與神林南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停讓行人大甲區中山路與育英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豐原區中山路與大洲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豐原區中正路與信義街口: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太平區市民大道與環中東路口:闖紅燈、跨越雙白線、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東勢區豐勢路與東關路7段口(北端):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石岡區明德路(西段)與豐勢路口:闖紅燈、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名醫突收交通違規信件!老婆「嘴1句」他秒醒:小心詐騙
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花招百出的騙局令人防不剩防,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監理站的罰款未繳通知,老婆「1句話」立刻識破詐騙手法,沒想到貼文曝光後,竟釣出一票網友驚呼「我也有收到!」醫師陳志金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他突然收到監理站的來信,內容寫道「業務中心發現您未處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請於11/07之前盡快處理」,上面還提供線上繳費的操作步驟,讓他險些上當受騙。陳志金透露,當下他不斷回想,自己是否不小心超速、違規右轉或未禮讓行人,倘若真的觸法一定會讓他顏面盡失,「違反交通規則,真的會重創我的形象耶!」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詐騙信件,幸好老婆提醒他才沒上當。(圖/擷取自Facebook/Icu醫生陳志金)滿頭霧水的陳志金,只好求助老婆幫他看看,沒想到對方竟脫口「違你個頭啦!你根本就沒在開車!」一語驚醒夢中人,詐騙陷阱一秒被看穿,他也以親身經歷提醒大家,小心上當受騙,「有在開車、騎車的朋友,小心詐騙!看寄件地址,就知道是假的!」PO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大讚,「還好老婆英明」、「醫生娘明智」、「太太是清醒的」、「真幸運,還好金太座提醒」、「聽金太座的話就對!」另外也有不少人直呼,「我也收過呢!開車紀錄不好一度覺得是真的」、「昨天也收到了,點進去是監理所官網,上面顯示有罰單未繳,想說怪怪的,怎麼都沒收到信件通知,於是退出來,又重新開新的網頁進入監理所,發現那個是詐騙,太可怕了」、「我上禮拜也收到,真的仿很像,加上他的日期都會押當天讓人更緊張,我也差點輸入個資查詢,後來才想說我應該要自己從監理站網站去查」、「我也有收到過,馬上打去機關查詢才知道是詐騙~」、「之前也是收過這種聲稱監理站寄來,告知有交通違規未處理,還好我之前就有開始在用監理站的官方app,馬上查詢就知道了。」
新莊6旬翁斑馬線被休旅車撞飛 女駕駛恣意左轉稱「沒看到人」
新北市新莊區26日晚間發生碰撞車禍,27歲廖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幸福路左轉中華路二段時,竟然完全沒有減速停讓,直接撞上走在行穿線上的67歲林姓男子,造成其全身擦挫傷,肇事駕駛事後聲稱「沒看到」,被警方依規定開罰。廖女駕駛白色休旅車行駛幸福路要左轉中華路二段時,疑似未看見走在行穿線上的行人狀況,轉彎時直接將林男撞飛,造成其全身擦挫傷,警消獲報後由救護人員協助送往部立台北醫院。新莊警分局交通分隊到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廖女經酒測後數值為0,未停讓行人致人受傷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新莊分局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減速慢行,並依規定禮讓行人。
網紅視網膜未禮讓行人挨罰?他見催繳通知「罰600元」太詭異…結果竟是詐騙
詐騙無處不在!網紅視網膜(本名陳子見),昨(25)日在臉書分享,自己收到2筆交通罰鍰的催繳通知,其中1項是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起初他感到相當丟臉,但在細想後驚覺不對勁,再致電向監理單位求證後,才確認是詐騙的新手法。視網膜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前一晚收到一封自稱來自「監理單位」的信,大意是說有2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繳納,點進連結登入「監理服務網」後,就看到了自己的違規紀錄,分別是「113年8月27日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900元」以及「113年9月13日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600元」。視網膜收到交通罰鍰催繳通知。(圖/翻攝自臉書/視網膜 Retina)視網膜提到,起初他看到後覺得超級丟臉,「我開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一定會瞥一下有沒有人要過馬路,沒想到還是有沒注意到的時候」。然而,當他看到600元時,突然疑惑道「身為一個熟知行人交通事務的我,看到600元就覺得很詭異,有這麼便宜嗎?這條應該是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才對。這數字不對啊」。視網膜接著操作網頁,按了欄位最後的「檢視」鍵,卻怎麼點都沒反應,「但我就想看看我的車子沒有禮讓行人到底是長怎樣,不過就是開不了」。後來,他想說可能是手機無法開啟,必須使用特定瀏覽器,於是改到電腦搜尋「監理網」並登入後,卻顯示查無違規紀錄。「一模一樣的網站,一模一樣的按鈕,卻是截然不同的結果?」視網膜決定打電話詢問監理單位,對方則告知他「這是詐騙」。隨即,他再隨便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時,發現一樣可以登入假網站,且顯示相同的2條違規紀錄和罰鍰。視網膜也曬出他收到的詐騙信通知,提醒民眾收信時,要記得檢查寄件人信箱合不合理。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大家記得所有罰金或繳款,收到訊息一定再要去網站看看不要懶惰直接點擊!」、「以資安角度來看,不論你收到的信是真是假,建議都不要從信中的連結,而是自己Google官方的網站去做確認」、「寄件單位的mail就有問題了,另外檢舉、逕舉案件一定會收到紙本罰單跟照片,不然相關單位光是申訴電話就接不完了……政府機關的網站都可以用很簡單的關鍵字搜尋到,double check是好習慣」。
無照駕車撞飛母女3人!17歲少年「慘吞2罰單」 借車友人也有事
國內近日接連傳出多起未成年無照駕車肇事案件。新竹1名17歲少年日前向友人借車,行經新埔鎮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時,因轉彎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媽媽和2名女兒,造成3人受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介入偵辦後,依無照駕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開單告發,另針對車主祭出扣牌1個月處罰。據了解,事發於21日下午4時34分,吳姓二寶媽當時揹著1歲小女兒、手牽著3歲大女兒,在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停等紅燈,待綠燈亮起走在斑馬線上,突遭1輛左轉的轎車撞上,3人當場被撞飛。其中1歲女童從揹巾中飛出,頭部重擊地面;3歲大女兒則被壓在汽車輪下,所幸母女3人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事後,吳女在臉書「竹北大小事」描述事發經過,指自己當時去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回家途中被撞,她一度失去意識,清醒後赫見大女兒被壓在車輪下,小女兒也躺在地上,讓她一度情緒崩潰。當事人提到,肇事駕駛年僅17歲,不僅是無照駕駛,車輛也非對方所有,警方甚至一度聯繫不上少年的父母。據了解,該名少年目前就讀高一,21日下午向朋友借車外出,事故發生當下相當慌張,立即下車查看並協助報警,同時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另一方面,少年父親目前待業中,直到警方找上門才知道兒子闖禍,除了對傷者表達歉意,也表示自己管教不當,會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也會負擔相關賠償。針對這起事故,新埔警分局表示,事發後已立即派員處置,同時調閱周邊3支監視器,完整還原肇事經過,目前本案無照駕駛、未禮讓行人2項違規部分,均已依規定進行開單告發。另外,車主明知肇事駕駛為未成年人,未領有駕照,仍將車輛借給對方行駛,警方也依法舉發,並裁處吊扣車牌1個月處分。
又是無照少年闖禍 母女3人過馬路遭撞飛「小女孩頭部重擊地面」
新竹縣新埔鎮日前發生一起車禍,一名17歲無照少年開友人的車,在轉彎時因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母女三人。其中年僅1歲的小女兒甚至因為撞擊力道過大,直接頭部重擊地面,好在送醫檢查後並無大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1日下午4時34分,地點位於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當時吳姓婦女正揹著1歲小女兒、牽著3歲大女兒等待紅綠燈。在綠燈亮起後,吳婦便帶著小孩通過斑馬線。結果一輛左轉的汽車直接撞上他們,三人也因為巨大的衝擊而撞飛。其中年僅1歲的小女兒從母親的揹巾中飛出,頭部甚至重擊地面,3歲的大女兒則被壓在汽車輪下。所幸送醫後確認三人均無生命危險。後續吳女在在臉書「竹北大小事」發文描述事發經過,他表示當時是去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回家途中,事故發生後,自己一度失去意識。等他恢復意識時,就發現大女兒被壓在車輪下,小女兒已經從揹巾中飛出,自己也因此一度情緒崩潰。後續吳女也提到,肇事司機是一名17歲少年,不僅未成年,而且還是無照駕駛,所駕駛的車輛並非他所有。事後警方甚至無法聯繫上少年的父母。而新埔警分局表示,事發之後已立即派員處置此事,並調閱周邊三支監視器,完整還原了肇事經過。目前已對肇事少年進行違規舉發,後續將依法處理這起車禍案件。
馬路口角升級!騎士因被嗆「叭三小」怒砸女路人手機 被判拘55日
高雄市發生一起因路怒引發的衝突事件,最終江姓男子因《強制罪》被判拘役55日,事件的起因是在2023年11月23日的傍晚,江男騎著機車行經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學源街口時,遇到正在過馬路的姜姓女子,江男停下車等待姜女通過,但發現對方走得很慢,還一邊滑著手機,於是按喇叭催促,未料竟引發口角衝突。據悉,當時江男看到姜女在斑馬線上步伐緩慢,甚至一邊走一邊滑手機,於是按喇叭催促快點過馬路,未料姜女聽到喇叭聲後,反而怒罵1句「叭三小」,這讓江男非常不滿,立即從後方追上姜女,並在騎樓攔住姜女,試圖進行理論。雙方在街頭展開口角,江男不僅言辭激烈,甚至還作勢要衝撞,讓姜女不得不閃避,姜女試圖用手機錄影作證,卻不料江男一把奪走其的手機,隨即將其摔在地上,導致螢幕破裂,讓姜女驚慌失措,最終選擇報警處理。在法庭上,姜女強調自己過馬路時,江男並未禮讓行人,反而持續按喇叭,這讓其十分憤怒,指控江男的行為讓人感到不安,甚至有被攻擊的威脅,而江男則辯稱,只是因為姜女過馬路的速度過慢,才按喇叭催促,並認為自己在道德上無可指責。法官在審理此案時表示,雖然姜女的罵聲表達對江男行為的不滿,但江男的行為超出合理的反應範圍,法官指出,江男本可以選擇更為理智的處理方式,例如報警或是與姜女協商,而非以暴力相向;因此,最終依據《強制罪》條款,判處江男拘役55日,並可選擇易科罰金,江男亦有權利上訴。
逆轉!駕駛未禮讓繞彎閃避罰6000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新北市五股區4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遭民眾檢舉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挨罰6000元,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從證據影像中可發現是行人從穿越道衝出,駕駛無反應時間便繞外側轉彎閃避,此舉並非不禮讓,後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駕駛2024年4月間開車行經成泰路二段某巷口時,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因而收到1張6000元罰單,他不滿遭罰隨即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當時雙方皆同時行經該路口,他才來不及暫停禮讓,因而繞外側轉彎及時躲避,並非故意不禮讓。監理所說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從檢舉影像中發現,事發當時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正要穿越路口,但駕駛沒減速且未暫停禮讓,雙方距離不足3公尺,確實有違規事實,針對依法開罰的部分並無不妥。法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此案後,卻發現檢舉人原先使用手機拍攝時,行人本來還在旁邊的道路上,接著便快步走去迅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反應過程極短大約只有2到3秒,法官從客觀角度來看,駕駛已無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主觀來說不具有可非難性及可歸責性,因而無需負擔行政處罰責任,法官最終駁回原處分,仍可上訴。
連救護車也檢舉!執勤中「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 警方說明了
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現在連救護車竟然也被盯上!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到台中市東勢區執行救護任務,在通行時未禮讓行人先過馬路,被後方駕駛檢舉,開罰6000元,事後卓蘭救護協會已向監理機關說明撤案。對此,警方也說明了。卓蘭救護協會8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一輛砂石車翻車導致駕駛受傷,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因在執勤中未禮讓斑馬線的行人先通行,對此他們深感抱歉,「讓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卻也遭後方駕駛檢舉,進而收到6000元的罰單。卓蘭救護協會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事後再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此案也比照辦理,目前已經銷案。台中東勢分局表示,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的事實。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畫面中救護車未開警示燈,無法判斷救護車是否正在執行救護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警方也提醒,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舉發。
沒車要讓!2童「奔跑穿越馬路」差點被撞 苗栗正義女駕駛:有差這5秒?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不過還是有駕駛不遵守。一名女網友氣憤表示,2名國小學童要過馬路,但都沒有人讓他們過,且過程中還有車子突然殺出來,讓她看了十分心痛。原PO在《我是頭份人》指出,在苗栗縣頭份市八德二路十字路口的斑馬線,此路段沒有紅綠燈,2個國小的孩子在斑馬線等了許久,沒有人願意停下來讓他們過,真的好不容易等到了,過了一半,一台車殺出來,且速度還不慢,看到的當下心真的漏掉好幾拍。原PO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媽媽,后庄國小文化街這一帶因為園區在上面,所以上下班時間車真的很多,有時後都是自己小心,但路人不長眼,如果您的孩子也是走路上學的,請真的要讓孩子小心再小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真的不要讓別人的錯傷害到自己的家庭。」她也忍不住痛批,「如果你是影片中那些不讓的車,請好好省思自己的行為,就算今天政府沒有宣導行人優先這件事,看到2個幼童,禮讓一下的時間有差這5秒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差一點就要撞上,嚇死人了」、「真的好心疼那兩個小孩」、「那台白色根本沒有減速」、「就住附近,這附近路口還有更糟的,主幹道汽車主動減速要讓巷子內用路人出來,結果主幹道後面的車逆向超車想往前,不知道在急什麼」。
還沒過馬路就錄影 路人檢舉2駕駛違規「1原因舉發失敗」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一名女子不滿遭到行人檢舉,挨罰6000元,指控行人還沒過馬路就開始錄影,企圖以不正當手段製造違規陷阱。對此,法院勘驗檢舉錄影畫面,發現2名駕駛沒有禮讓,但因為檢舉人缺少一項要件,因此認定舉發不合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根據判決書,女子去年9月下午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被檢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子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檢舉人在距離行人超越道至少3公尺以上,就開始用手機錄影,並在看見車輛出現後,快速走上行人穿越道,無疑是「假正義之名、行魔人之實」之行為。不過,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認為,檢舉畫面可見,檢舉人已經走上人行穿越道,駕駛的車輛靠近斑馬線卻沒有暫停禮讓,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不足3個枕木紋,違規事實顯然易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檢舉畫面,發現有2名駕駛沒有禮讓,車輛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大約為2個枕木紋,但因為影片從頭到尾沒有標註日期,影像全程也未見可以判斷影像日期的資訊,無法從該檢舉影片得知,檢舉人是否在7天內提出檢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檢舉符合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2項之舉發要件,應認定舉發不合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駕駛禮讓行人獲路人弟弟跳「感謝之舞」 下秒被姐姐拖走笑翻網友
有駕駛日前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碧華街294巷時,因前方斑馬線上有3名行人要通過,於是減速停下禮讓。豈料,一行人中的紅衣小弟弟走到一半,竟然在斑馬線上對著駕駛跳起了「感謝之舞」,沒幾秒後,前面的姐姐回頭看見弟弟在馬路上發瘋,連忙跑回來把弟弟一把拖走;有趣的互動畫面曝光,被網友笑稱是行人給予駕駛禮讓「最誠摯的感謝」。「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在Youtube分享一段行車紀錄器影像,拍攝駕駛行經新北市三重區碧華街294巷時,恰逢斑馬線上有疑似一家3口正要通過,於是停下車禮讓他們先手,豈料前方的成年男子與小姐姐都快速通過,偏偏穿著一身紅衣的弟弟走一半,竟轉身對著駕駛在斑馬線上跳起舞來,大約跳了5秒鐘之後,走在前面的姐姐驚覺不對,連忙轉頭拉走在馬路中間發瘋的猴子弟弟,而駕駛也隨即開著車離開。有趣的畫面也被該頻道在標題寫著「最誠摯的感謝」。影片在網上曝光後,引起網友熱烈回響:「謝謝你禮讓,我跳支舞謝謝你」、「跳到意猶未盡不想走,被強制拉走那一段也很好笑」、「我是原PO的話一定笑翻」、「果然小孩裡總會有一個不一樣」、「弟弟:你太有福氣了,平常不讓路的都沒有機會看我跳舞,今天就特別為你獻上一段……」
公車再現危險行為!阿伯斑馬線險遭撞 台中「公車大執法」成效存疑
台中市近日再度傳出公車未禮讓行人的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在東海女大生在斑馬線上遭公車撞死的悲劇尚未平息之際,另1輛豐原客運公車在北屯區的某巷口,卻因為未停下禮讓行人,險些造成阿伯受傷,情況令人堪憂。事件發生在北屯區中興巷和橫坑巷的交界處,根據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的驚險影片顯示,當時1輛豐原客運公車正在準備左轉,卻未能如規定停下禮讓正在準備穿越斑馬線的阿伯,影片中,阿伯在斑馬線上走過時突然遭遇公車逼近,驚慌失措之下向後退去,整個畫面令人捏一把冷汗。對於此事件,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任何報案或檢舉,經過對影片的調查,警方已確認該公車未能依規定禮讓行人,這一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根據規定,違規的罰款範圍可從1200元至6000元不等,同時,如果行人不依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穿越馬路,也可能受到500元的罰款。隨著台中市長盧秀燕於9月25日宣布展開「公車大執法」,希望能藉此改善市內公車違規的情況,卻又出現如此事件,顯示出現行執法與實際執行情況的落差,許多市民對於這樣的事件表達了擔憂,質疑執法是否足夠嚴格,呼籲相關單位能加強對公車駕駛的教育與管理,保障行人的安全。市府相關單位需立即針對公車駕駛進行專業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每一位行人都能在過馬路時,獲得應有的安全保障。
糗!蔣萬安宣傳國際無車日「公然違規」 乖乖繳罰單宣導正確騎乘概念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宣導「國際無車日」,特別拍攝通勤上班影片,但民眾黨籍台北市議員黃瀞瑩今(11)日質詢時卻指出,蔣萬安在宣導片中公然將YouBike騎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上,屬於違規行為。對此,交通局長謝銘鴻回應,蔣市長已繳2張罰單罰款共800元。而蔣萬安也已經在社群帳號上公開道歉,希望市民以自己的錯誤示範為戒,並一起複習正確的自行車騎乘觀念。台北市議會今進行交通部門質詢,民眾黨議員黃瀞瑩質詢時指出,市長蔣萬安9月22日透過社群平台發布宣傳短片宣傳「國際無車日」,貼出自己騎乘YouBike、搭捷運通勤的影片,但內容竟驚現違規騎自行車畫面。從宣傳影片中可以發現,蔣萬安在中山區騎YouBike,轉乘捷運板南線,再走路到市政府大樓上班。黃瀞瑩質詢時,先詢問詢問騎腳踏車是否可騎在行人穿越線?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不可以」,接著黃瀞瑩拿出影片,指出蔣萬安影片中就騎在行人穿越道上,詢問要如何裁罰。謝銘鴻先是致歉「沒提醒市長」,接著表示蔣萬安已經繳清違規罰單。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勇華也補充說明,針對市長騎在行人穿越線、人行道違規部分,已開出2張罰單,分別為人行道300元、行人穿越線500元。至於後續是否記點問題,謝銘鴻指出如逆向、騎在騎樓,主要強調不禮讓行人部分要記點,至於市長行為「應該不在記點範圍內」,後續也會加強自行車的宣導。對此,蔣萬安11日晚間在IG帳號上傳限時動態,先是對自己在宣傳影片中的違規行為致歉,並且說明已經主動繳清罰款,並將IG影片下架。他還以自己舉例,宣導正確的自行車騎乘觀念,還提醒:「有過則改,當天錯誤示範的影片已經下架,享受綠運輸,也依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蔣萬安11日晚間在IG帳號上傳限時動態,先是對自己在宣傳影片中的違規行為致歉,並以自己舉例宣導正確的自行車騎乘觀念。(圖/翻攝IG/蔣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