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公司
」雲林虎尾溪驚傳染紅 衛生局重罰福懋2千萬
雲林縣斗六市福懋公司排放廢水染紅虎尾溪近5公里,7日雲林縣政府強調除重罰2000萬元並勒令相關製程停工,將持續追查汙染源頭,廢水檢驗10至14天出爐,若超標將另外開罰,福懋則表示排放的廢水僅色度超出規定,將全力配合環保局調查。虎尾溪斗六市段6日被紅色廢水染成「紅色多瑙河」,雲林縣政府環保局往上游追溯約3公里,查出是福懋公司自放流口將紅色廢水排放到虎尾溪,立即進行採樣,現場還發現有2個不明貯槽,並有繞流排放廢汙水至放流池情形,明顯違反相關規定。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該公司多年前曾2度違反水汙法規定,但此次汙染範圍非常大,另查有2個不明儲槽,所以依水汙法18條之1及第20條,重罰2000萬元並勒令相關製程停工,即日起禁止汙水再進儲槽,停工沒有期限,直到業者改善完成,並經環保局查驗合格才能復工。福懋公司則發出聲明稿,表示公司自行檢測廢水排放水質,其SS、SOD、BOD、氨氮、水溫及H值均符合規定,惟在操作上有疏失,致色度超出規定範圍(規定為400、公司自行檢測為440),已立即改善,7日檢測為279,目前已遵照環保局規定,停止汙水進入RO回收系統的儲槽設施,待改善完成並經環保局查驗合格,再予以使用。至於公司是否違反水汙染法18之1及20條規定,將再向環保局釐清敘明,本案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福懋公司將善盡維護環保責任,遵守環保法令規定,全力配合環保局調查,並盡速改善缺失。
7年前引爆國內食安危機 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假釋
7年前引爆國內食安危機,民眾人心惶惶的大統長基黑心混油案,負責人高振利被判刑12年確定,入監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因高振利服刑過半,日前核准他假釋,高振利上周已由花蓮自強外役監假釋出監。大統長基公司在爆發混油案前,為GMP認證廠商,是國內最大的橄欖油供應商,出貨給國內多家大型油品業者。但2013年10月間,大統長基爆出混油案,被控涉嫌長期摻偽、假冒「純橄欖油」等8大類食用油品,並違法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銅葉綠素」調色,透過通路商鋪貨,讓無辜消費者吃下肚,一度造成社會恐慌。服刑6年上周出監彰化地院一審依《刑法》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16年徒刑、大統長基公司判罰金500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智財法院審酌高振利認罪,並與部分盤商和解,改判高振利12年徒刑,大統長基罰金3800萬元確定。另調配室科長溫瑞彬、員工周昆明2人,各被改判刑1年6月、9月,緩刑5年確定。高振利於2014年8月22日入監,之後申請轉往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矯正署上月28日核准他假釋,他已於11月6日出監,並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但高振利出獄後,仍得面對業者民事求償,最高法院去年6月駁回大統長基上訴,判決大統長基公司、高振利、溫瑞彬、周昆明須連帶賠償台糖625萬餘元確定,另福懋公司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前年智財法院更二審判大統長基公司、高振利等人須賠3000萬元,不過,最高法院今年2月再發回智財法院更審。曾創食安團訟賠償紀錄此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亦曾針對這起混油案提起團體訴訟,歷經4年多訴訟後,2018年與大統長基以9100多萬元達成和解,當時創下台灣食安團訟史上最高賠償紀錄。
股市炒手吳金泉涉掏空福懋公司 挪9千多萬公款不法獲利千萬
股市炒手吳金泉是上市公司興泰公司負責人,在2019年6月間取得福懋油脂公司經營權,指定胞妹吳美紅任董事長,動用資金購買興泰公司人頭帳戶股票,藉此挪用福懋資金9232萬餘元,吳金泉再藉機以低價買回興泰股票,獲利高達3342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做起訴吳金泉、吳美紅及興泰公司財務主管秦慧如等3人。台中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在今年6月20日同步在高雄市及台北市搜索興泰公司及吳美紅辦公室,查扣吳金泉等人在2019年8月12日、14日及11月21日等期間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犯行。吳美紅先在宏遠證券公司桃園分公司開立福懋公司證券帳戶,並下單購買吳金權持有的興泰公司股票,吳金泉再指示秦慧如將人頭帳戶內的興泰股票出脫給福懋,藉此手法從福懋公司套取資金9232萬餘元。福懋公司原公司派人馬在2019年11月22日重新取的經營權,評估公司買進興泰股票並無實益,而將興泰股票賣出,吳金泉則藉機在11月28日至12月2日間以低價買回。在此過程,福懋公司損失2017萬餘元;而吳金泉獲利高達3342萬餘元。福懋公司原簽證的勤業眾信會計事務所質疑2019年第3季財報內容涉關係人交易,要求告知交易相對人,但吳美紅刻意隱瞞,勤業拒絕簽證,吳美紅直接撤換新會計事務所,而新任會計事務所及福懋公司相關人員不知情,而未將此重要事項登載於財報,導致福懋公司發布不實財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俊杰以吳金泉、吳美紅及秦慧如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情節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為確保福懋公司及投資人追償損失,已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吳金泉持有價值約9000餘萬元股票,將3人起訴,並以吳金泉3人毫無悔意而請求從重量刑,吳等3人仍由台中地院羈押審理中。
台企女行員收23萬水果禮盒 就幫潤寅詐貸逾100億
檢調偵辦潤寅集團詐貸銀行472億元案,查有銀行「內鬼」包庇。檢調查出,台企銀某分行經辦劉麗雪、合庫雙連分行經理江惠芳、經辦莊雅萍3人明知潤寅集團與福懋公司的應收帳款,均由潤寅佯以福懋名義支付,卻不實照會,致合企銀、合庫各貸款潤寅約100億、11億元,劉女還收受潤寅贈送的23萬元高價水果禮盒,3人涉嫌違反銀行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6處地點,約談劉、莊、江3人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檢調查出,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運用旗下5家公司,以不實買賣合約書、發票,與股票上市的福懋等多家公司主管進行假交易,向12家銀行詐貸472億元。檢調查出,台企銀某分行經辦劉麗雪,自2012年至2013年間,明知潤寅集團與福懋公司的應收帳款,均由潤寅佯以福懋名義支付,卻不實照會,致合企銀貸款潤寅91億元。另劉女明知2017年福懋越南子公司「越南福懋同奈與潤寅的應收款帳款,係由潤寅佯以福懋同奈名義支付,卻不實照會,亦未向銀行呈報,致台企銀貸款美金4000多萬元,事後潤寅集團為答謝劉女,長期贈送百纖果屋高價水果禮盒,價值約23萬元。另合庫雙連分行經理江惠芳、經辦莊雅萍3人明知潤寅集團旗下的潤琦公司與福懋公司的應收帳款,均由潤寅集團以福懋名義支付,卻不實照會,致合庫受貸款損失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