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
」 立委 民進黨 社會救助法 勞保住宅法通過3年仍未定案 民團籲速訂定社宅分級租金
OURs都市改革組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等民間團體8日與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及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舉行記者會指出,2021年修正通過《住宅法》第25條,明訂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但中央始終傾向採「身份別市價打折」,引發民間團體抗議與地方政府疑義,呼籲落實「依收入能力訂定分級租金」,以及社宅租金調整應以辦法或自治法規定之。林月琴說,台灣社會居住正義是長年以來一直沒有好好去處理的問題,1989年「無住屋者團結組織」發起無殼蝸牛運動「萬人夜宿忠孝東路」,但是因高房價導致人民陷入居住困難的問題始終未能解決。民團指出,目前社宅分級收費原則爭議焦點為,應該要採「所得」還是「身份」作為基準?自2021年《住宅法》修法要求中央訂定分級收費原則至今三年餘,但上述「所得」與「身分」之優缺點爭議,遲遲未能定案。民團與北、北、桃支持依「所得」計算,乃因以若以「身份」計價,最明顯的問題是會出現不同所得繳相同租金的「垂直不公」。且由於《社會救助法》取得弱勢身分標準極為苛刻 ,對未取得福利身分的「邊緣戶」或是低薪青年群體,社宅租金恐超出其負擔能力。林月琴指出,至今年9月,已經興建完成的社會住宅總計12萬3千戶。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目的在於扶助弱勢者佔戶數的40%以上、以及一定比例的戶數要滿足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其他的才開放給一般民眾申請。由於數量有限,誰能優先取得資格成為一件需要妥善規劃的事,但現狀是申請社會住宅的方式,中央、六都,各自有各自的規則,缺乏全國統一的標準,依法,兩年前住宅法修法通過後,政府就應該制定全國統一的分級收費標準,因為無法與民間意見達成共識而一直沒有制定。民團指出,解決的方式,不該是簡化地採「身分市價打折」,造成邊緣弱勢、低薪青年反遭排除之作法,而應是透過加強「家戶收入」的鑑別,積極降低所謂「假窮人」問題,從而兼顧「真弱勢」的照顧。例如,香港社會住宅同樣也面對財稅資料信度問題,因此採搭配其它財產檢核,如存款、股票、基金、車輛等動產,並透過授權政府資料勾稽降低審核成本。
擴大中低收入戶免收喪葬費用 劉世芳:地方政府多持保留態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中低收入戶納入免費使用殯葬設施與服務的對象。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日前曾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由於現行低收入戶免費對於地方財政已有很大負擔,是否擴大適用大多持保留態度。現行《殯葬管理條例》明訂低收入戶得免費使用殯葬設施,朝野立委提案修法,擬擴大將中低收入戶也納入適用。劉世芳被詢及可能的財務負擔時指出,中低收入戶約26萬人,殯葬設施費用支出則大約在4萬元左右,若是中低收入戶也全部免費,推估財政負擔約增加1.2億元。劉世芳表示,各地方政府對修法放寬適用資格意見不一,以新北市為例,地方就認為,法條規定部分不是那麼明確,並涉及到《社會救助法》可能重複給付的問題,每個縣市地方政府意見都不相同。而中央是否願意負擔擴大適用後的一半費用,劉世芳說,這需要與地方商量,因為殯葬服務費用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差異很大,金額很難估算,這些並非全部由中央吸收,地方也要負擔一部分,除了不同縣市之間,即使同一縣市,民政和社政單位意見也不同。對於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等人提案,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家庭困頓或有緊急危難事由者,也能給予免收費用。劉世芳表示,社會救助法已有相關補助規定,地方社福主管機關依法得針對無力殮葬或其他因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的民眾發給急難救助金,修法予以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恐有資源重複補助之虞。劉世芳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及骨灰存放設施,與社會救助法所訂喪葬補助性質相同,造成重複補貼,應予避免,且應本著擇一適用原則辦理,此案因涉及地方自治權責,宜由各地方政府審酌其財政狀況辦理,並宜徵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意見。
藍委提修法 盼擴大「艱苦人條款」適用範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條文草案,主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與藍委王鴻薇、丁學忠、羅廷瑋、許宇甄等舉行記者會,希望將適用範圍從目前現行的「低收入戶」,再擴大到「中低收入戶」,保障人民可以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艱苦人條款」是張嘉郡在第八屆任內提案,縣長張麗善在第九屆任內推動完成,張麗善擔任縣長後也已於110年3月時自主加碼讓「艱苦人條款」適用納入中低收入戶。條款內容為低收入戶往生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根據最新統計數字,目前低收入戶達14.4萬戶、共27.7萬人,藍委提案修法,希望將適用範圍擴大至中低收入戶,新增戶數約10.7萬戶、共28.6萬人。張嘉郡表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都是依《社會救助法》提供扶助救濟的對象,在非六都「低收入戶」為每人14230元,「中低收入戶」為21345元,這都遠低於明年最低工資28590元,這也代表這些艱困家庭很可能都是弱勢家庭。張嘉郡指出,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幾乎都會面對的生命歷程,可以達到「生有所養、老有所終、死有所送」,這是一個安樂進步社會的象徵,《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俗稱為「艱苦人條款」,保障低收入戶身後可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納骨塔,希望能再放寬納入中低收入戶。國民黨立委丁學忠表示,他是基層出身,深知基層很多弱勢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在他們的人生當中,受到各界的關懷,在人生的最後一程,希望也能受到政府協助,讓人生能完滿結束。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身後事是國家可以為艱苦人做的最後一件事,不同縣市不該有不同標準,呼籲全國應該統一標準。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目前全台只有雲林縣政府與台中市政府的中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適用範圍略顯不足,這些人不該被政府忽視。
高齡人口倍數增長!55歲以上長者逾2成曾遇租屋困難
台灣高齡人口倍數增長,無論是高檔銀髮宅、安養機構、社宅需求都迅速提升,崔媽媽基金會服務對象有65%以上都是獨居長者,主要為經濟狀況中低者,也包括「邊緣戶」,也就是不夠「窮」、不足以拿到補助的人,還有「窮得只剩下房」與「無家者」的極端案例。根據衛福部2022年老人狀況調查,55歲以上扣除居住在機構者,高達92.5%居住在自有或家人住宅,5.89%居住在租用住宅。調查也顯示,55歲以上住宅租用者計43.8萬人,其中22.3%表示曾在租屋時遇到困難。另外,65歲以上長者中有9.1%是獨居、23.1%僅和配偶同住,相較於2017年調查都略為增加。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高齡者可以經濟狀況與身心狀況維度來看,經濟狀況較佳、身心智能狀況還好的長者可入住高價養老村,順利變成「樂齡族」,經濟狀況許可,但身體狀況欠佳者,則入住安養機構。呂秉怡強調,沒有家人親戚或夫妻「雙老」一起住,租屋容易受拒絕,何況是身體退化者。呂說,遇到案例經濟狀況通常是中低以下,若申請到高齡者福利身分,在租屋市場,經濟狀況反而不會太差,可說服房東個案有穩定收入,通常需要幫助的是「邊緣戶」,還沒達到門檻,因為「不夠窮」,變成三不管地帶。他舉例,有個案家族名下有財產,兒子不撫養,但因為直系血親包括兒子、爸爸、媽媽名下的動產與不動產,看起來經濟狀況不錯,沒辦法拿到政府低收入戶補助。藍委羅智強辦公室則接獲陳情,一名婦人與身心障礙的孩子同住在新竹老家,卻「窮得只剩下房」,過去領取社會救濟,因老家周圍房價過高,不動產價值提高,使其今年領不到社會救濟,但社工竟建議她賣掉房子,令人不勝唏噓。綠委范雲表示,只有不到5%的「無家者」有「中低收入戶」資格,超過40%的經濟弱勢家庭根本無法取得社會福利補助身分,社會救助法嚴苛條件,有修法必要。
社會救助補丁1/戶籍與實居地不符難獲政府救助 民團促修10多年未修法令
被視為弱勢族群救命丹的《社會救助法》已經10多年未修法,民團與部份民代均認為在社會結構快速變遷下,該法已經不符當今社會的需求,尤其許多需要被「接住」的社會底層民眾只能被法令排除在外,層層疊疊的條件設限,他們疾呼「該是修法的時刻了」。施行44年的《社會救助法》上次大幅修法已是2010年的事,由社運團體「芒草心」、「人生百味」、「社區實踐協會」及「興隆會所」社工團隊組成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倡議修改逾10年社會救助法,修法重點將鎖定「放寬限制,即時扶助貧窮者」,包含家戶人口計算方式、戶籍地與實居地認定方式,以及是否該將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加計虛擬收入等修法重點。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表示,他們最常接觸到的是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原因在於現行的《社會救助法》規定,申請者的戶籍地與實居地要一致才符合申請資格,但現代人大量移居到都市中,當民眾搬離戶籍地到其他縣市租屋工作,那就一定申請不到社會救助。「大多數的街友已經貧窮到連實居地都沒有」巫彥德說,個案陳大哥(化名)平常住在台北車站,為了申請低收回到戶籍地,但當承辦人員詢問實居地時,他回答「我一直在流浪,沒有住的地方」,就是因為法令規定要有實居地的事實,陳大哥無法受到政府補助;不僅如此,陳大哥接連在找工作、辦電話也都在「實居地」卡關,雖然最後人生百味出面協助,同意人生百味的服務據點作為陳大哥的暫居住址,但巫彥德也感慨地說:「如果他沒有遇到我們呢?他人生就是在一個死循環裡。」巫彥德說,台灣詐騙猖獗,檢調追查許多人頭戶最終都是無家街友,這些街友經常在面對「會不會被逮」與「活下去」之間作抉擇,前者是機率問題,後者在眼皮底下就得面對,「沒有人喜歡過驚心的犯罪生活」他強調,如果社會救助制度能有效地支持這些貧困的人,他們不會放棄選擇自己的命運,甚至拒絕成為被支配的工具。此外,現行的《社會救助法》在財力計算時採用「家戶合計」的方式,包括配偶、父母、孩子、阿公阿嬤等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資產都會計入,這使得急需救助的民眾,因為受制於許多早已無往來的家人也被合併計算,進而無法申請救助。嘉義市議員張秀華服務的案例中,一名阿莉小姐(化名)有過三段婚姻,前後總共生了五個小孩,她的人生就只負責生小孩,並沒有負到養育的責任,小孩最後多跟隨父親或是交由阿公阿嬤撫養長大,等到阿莉老了需要人照顧時,小孩也沒有人要理她,而當她要申請社會救助,名下的五個小孩的所得及資產也都計算在內,造成她申請不到補助。張秀華也無奈地表示,能說這些小孩不孝順嗎,好像也說不過去,畢竟她沒有負到養育之責,但阿莉打零工的流浪生活過得貧苦是事實。從20多年的服務案例經驗中,嘉義市議員秀華體認到《社會救助法》中有不少需要修正之處,唯有透過檢討改善,人民才有好日子過。(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張秀華臉書)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認為,現行《社會救助法》許多規定已無法有效回應民眾的需求,未來國會修法提案,首先將《社會救助法》改為《適足生活權利保障法》,宣示我國社福體制從殘補式救助轉換為權利保障的決心。此外,現行法令針對戶籍的限制,對無戶籍者與不在戶籍地居住者已經實質構成歧視,使部分亟待救助的貧困人民無法申請低收入戶,應該修法容許人民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低收入戶認定及相關公共補助,以積極保障貧困人民的生存權。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主張,將朝向容許民眾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救助修法,家戶所得認定也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陳冠廷臉書)陳冠廷進一步表示,許多家庭的實際居住狀況與戶籍上的家庭成員可能不符,比如外出工作的子女可能多年都沒有跟父母同住,但現行法規卻認為他們「同屬一戶」,要統一計算家庭所得收入,所以這些長輩要申請低收入戶就非常困難,因此,修法將提出「家戶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
社會救助補丁2/「有能力工作者」認定僵化 社救法廢除「虛擬收入」爭議大
依照現行《社會救助法》認定,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即使沒有工作、收入不明或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仍被標定為具有「虛擬收入」的有工作能力者,被視為擁有基本收入,排除在社會救助範圍外,因此民團倡議應廢除虛擬收入之限制,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感受到溫暖,但也有議員與第一線公務員持不同看法,認為恐造成錯放某些人而造成財政負擔。嘉義市議員張秀華分享,「阿官」(化名)的妻子是外配,兩人育有兩子,但妻子不明原因離家未歸,而阿官因視力問題無法正常工作,然而弱視未及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補助的程度,他只能偶爾到廟口抬轎賺些零錢,來支付兩個國小的孩子學費和養育費,父子處境非常困難,需要政府緊急扶助,但按照家戶平均所得的計算方式,兩夫妻都需要計入基本工資,導致阿官不符合申請低收入戶的條件。「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主張《社會救助法》應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應該讓更多有需要的人獲得幫助。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坦言,廢除該項限制可能會「錯放某些人」,一些並非真正需要的人或試圖透過欺詐手段獲得補助的人也可能混在其中,但《社會救助法》的立法精神是防弊或是接住需要被幫助的人,「寧濫毋缺」與「寧缺毋濫」經常陷入兩難。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常接觸到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顯見法令沒跟上時代的需求與變化。(圖/劉耿豪攝)巫彥德說,很多人認為應該是「寧缺毋濫」,但在COVID-19期間,政府祭出許多紓困措施,希望救助因疫情而失業的人,然而像是在街頭賣口香糖或玉蘭花的人,因為沒有失業證明或勞健保退保紀錄,並無法獲得補助,這些一眼就能看出是弱勢的族群,政府到底是幫不幫,難道還要他們勒緊腰帶挨著過日子。一名北部議員卻對「虛擬收入」持不同看法,強調正直壯年的人就應該找工作,為了維持基本生活,甚至該降低原本期望的工作薪資,不該在家裡巴望著等求助,「你要先去做,而不是靠社會救助你。」他說,如生病、身心障礙等特殊原因,領社會扶助合情合理,但若是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卻無任何原因而找不到工作或遲遲未就業,「為什麼人民的稅金要救這些人?」況且會加上虛擬收入,是需要失業一整年,等於要一整年都沒有工作,所以若要修法排除虛擬收入,以第一線人員來看並不合理。立委劉建國是2010年《社會救助法》主要修法者,對於民團倡議廢除虛擬收入的限制持保留態度。他認為,目前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以政府的角度而言,還是要鼓勵有基本工作能力者透過工作得到報酬,未來若不設限就將所有失業民眾納入《社會救助法》,恐怕會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立委陳冠廷則認為,所謂的「虛擬收入」,該計算缺乏合理性與事實基礎,可能嚴重高估申請人的實際收入,導致他們無法符合資格。未來他會建議勞動部提供更多的就業支持服務,幫助這部分民眾盡快回歸勞動市場,也確保社會救助資源能夠更有效地使用。台灣各行各業缺工嚴重,青壯人口回歸職場豐沛動能相當重要,立委劉建國堅持《社會救助法》對象仍應設定條件,否則恐怕造成社會救助系統失衡。(圖/報系資料照)議員張秀華不否認放寬法令限制可能會有人濫用制度,但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需要幫助的人得到支持,因此政府機關在審核資格時,應該派員實際訪視,只要問鄰居,問里長,一定把個案現況都瞭解得一清二楚,「政府不能預設立場,把每個人都當小偷,而忽視真正需要照顧的人,所以唯有把社會救助做好,讓人民有好日子過,社會才能安定,經濟發展也才會隨之成長。」
台灣社工日 立委籲中央地方提升資源挹注
2日為「台灣社工日」,立委范雲、羅美玲、郭昱晴與林月琴舉行「社工,謝謝你!成為弱勢者的那道光」記者會,邀請服務弱勢兒少、無家者、身障者、原住民、新住民、親密關係暴力的一線社工現身說法,分享「以生命陪伴生命」的經驗,並期待大眾真正認識社工專業,從中央到地方,都應該提升資源挹注,和社工站在一起。范雲呼籲,政府促進社安網橫向連結、提高資源挹注。當社工在第一線面對暴力、恐懼,陪當事人一起失落、痛苦與惶惶不安時,國家更應做社工的後盾、當社工的最有力的靠山。近年蔡英文政府提高提升社工待遇、增補人力,全台社工人數已趨近於兩萬,8年間增補了超過5千名社工,薪資也從執政初期到今年提高了25%。去年,社福預算更提升至歷任最高,將近八千億,遠高於馬政府時期的5320億。范雲指出,她去年提出立院首部民間《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今年更成立「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更與羅美玲、郭昱晴等十位立委,將該法列為優先推動重點法案,目的是讓貧窮門檻更合理,使第一線社工不再疲於奔命。面對近期多項社工人身安全案件,范雲亦要求衛福部修正中央法規,當社工面臨風險時,警察機關應陪同訪視,保障社工的安全。羅美玲表示,在近期台灣社會的案件中,我們看見社工往往是處在危險的第一線人員,高工時、高壓力及低薪資的工作環境,凸顯出社工人力短缺的問題,需要我們對整個制度進行通盤的檢討,來確保社工的權益受到妥善的保障,讓他們能夠在安全和公正的環境下工作。郭昱晴認為,社會工作是推動社會福利的重要一環,有廣大社工夥伴秉持專業與熱忱推展各項業務,社會才得以守護安全。此外,社工人力是推動社會福利服務的重要基礎,郭昱晴也表示,希望衛生福利部積極聘用人力、積極回應社工工會提出意見,逐步降低社工工作負擔,才能讓社會更安全。
專注青年與兒少 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提六大優先法案
立委范雲等11位立委成立的「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5日開記者會推出新國會首個會期6大優先法案,包括青年基本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營養午餐專法、青年與兒少的社會救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范雲指出,這週是新國會各個委員會開始運作的起始,「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成員所屬的委員會塵埃落定,11個人共分布在六個委員會,其中更有5位在教文委員會,經連線成員經討論後,選定跨委員會六個法案,作為本會期的優先推動法案。法案選擇的依據,除了判斷具有實質推進的可行性以外,也看是否符合「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的核心關注,亦即,青年、兒少、多重弱勢者。立委黃捷表示,青年議題一直是他關注的議題之一,所以制定一部綜合性的青年基本法至關重要,他將會以成立青年發展基金、補助青年創業、政府組織改造三個目標來訂定,希望透過基本法的通過,讓青年感受到國家對他們的重視,並強調要持續與年輕人交流溝通,凝聚不同世代的意見,以青年觀點出發思考問題,才能真正達成連接年輕世代,與年輕人接軌。立委陳培瑜表示,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通過學校午餐專法,這是自第九屆立法委員進行專法立法的倡議以來,最接近立法完成的一刻。立委林宜瑾強調,長期而言「好好吃飯」的重要性受到了低估,學校午餐專法的訂定具有正向意義,然而卻尚有專法適用範圍、跨部會協調機制、專業者的工作分配等尚需釐清。立委張雅琳表示,近幾年臺灣兩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其結論性意見皆提出政府應對兒童和少年表意權和休憩權,今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啟動第三次法律修正工程,她將推動兒少表意權入法,並要求政府重視兒童和少年的遊戲權,其他如收出養條文、安置機構以及托育法條等等,也都會是她關心的重點。立委郭昱晴說,「青年基本法」草案內容5大重點包括:第一,政策制定過程保障青年參與;第二,居住、就業創業、教育、健康與福利、文化、公共參與權利明定入法;第三,各級政府設置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第四,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並定期檢討;第五,寬列支持青年政策預算。
賴清德強調是勞工後代 保證不會讓勞保基金倒閉
總統候選人最後一場電視政見發表會(28日)登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表示,蔡英文總統任內已對勞保基金不斷地經挹注經費,前前後後已經投入了2760億元之多,未來自己也會持續挹注,只要政府在,絕對不會讓勞保基金倒閉,會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我父親是勞工,我母親來自農家,我在弱勢的家庭長大,所以在過往的問政當中,我非常關心勞工,支持農民,也照顧弱勢。」賴清德說,自己在立法院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除了落實老人年金政見外,還積極推動修改《勞保條例》第12條跟第58條,讓每一個勞工所繳交的每一分錢,都能夠得到政府的保障,讓勞保年資得以延續。賴清德表示,在國家經濟發展會議之後,他甚至也推動了個人的退休金帳戶,讓勞保年金跟退休金帳戶的退休金,兩筆加起來可以提供一個工作30年的勞工,所得替代率高達5成到6成,保障勞工基本的生活。針對農民,賴清德表示,自己在當行政院長的時候,也推動了「三保一金」,制度保障農民,讓年輕農民可以進到農業領域,解決目前農業缺工,還有農民年紀偏大,以及行銷的種種問題。他說,讓沒有土地,但有實際從事農業的年輕人可以加入農保,也把農保的保障提高,並推動農業職業災害保險,讓農民在受到職業災害的時候可以受到保障,並推動農業保險,保障農民一年辛勤的耕作不至於血本無歸。此外,賴清德也說,過去在立法院,也推動了健保特赦,讓弱勢的民眾可以加入健保,可以得到健保保障,還推動了《社會救助法》的修法,特別單列一款事實認定,讓社《社會救助法》可以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弱勢民眾。賴清德強調,未來會一秉初衷,持續照顧勞工,勞工退休金一定會更加保障,特別是在退休金條例裡面會用鼓勵機制,鼓勵資方能夠提撥超過6%。另外,他也會持續挹注勞保,感謝蔡英文總統對勞保基金不斷地經挹注經費,前前後後已經投入了2760億元之多,未來自己也會持續挹注,只要政府在,絕對不會讓勞保基金倒閉,絕對會保障勞工的退休生活。
首提街友安輔專章本屆未獲三讀 趙正宇宣示續為無票者發聲
選舉期間,各家候選人競選活動熱絡。桃園市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指出,但有一群人卻因流離失所,沒有票源,鮮有候選人關注,冷冽的寒風中在街角蜷縮,與熱鬧的選舉產生諷刺的對比。趙正宇在本屆立院曾率先提出「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設立遊民(街友)專章,但未獲通過,他認為,不應因弱勢族群沒有選票就不加重視,仍應有人替他們發聲。趙正宇指出,街友群體因為流離失所,即使群聚仍戶籍各異,沒有票、社會觀感不佳,導致難以有政治人物願為其發聲。綜觀全國法規,僅有《社會救助法》17條寥寥數字提及;且現行法條規定,「有關遊民之安置及輔導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但盤點後發現,各縣市的規範未盡一致,使遊民無法獲得平等、妥適的照顧。因此他在這個會期提出立法院首次的遊民安置輔導專章。趙正宇表示,在提出修法時,就已猜想能夠獲各政黨支持三讀通過的可能性並不高,但這個沒有人關注的群體,仍應有人替其發聲,他留下這次修法的版本文字,亦可為之後欲修法者提供方向。趙正宇說,政府不應把街友群體驅逐到社會陰暗的角落,用視而不見的態度當作沒有問題發生,其實根據調查,近七成街友有復歸社會的意願,這些都是我們的國民,政府有責任伸出援手,在黑暗中拉他們一把,而不是將他們越推越遠。
主計總處稱「台灣窮人比率低於美日韓」 財經專家坦言:中產階級有感貧窮
台灣貧富差距問題越來越嚴重,家戶所得差距倍數逐漸擴大,前20%與後20%相差6.15倍,有數據也顯示,台灣每5人就有1人是窮人,但主計總處卻反駁,家戶可支配所得,會因為戶內人數消長影響,不容易反映真實數據,所以應該以「人數」來觀察。過去曾是連鎖餐飲集團總經理的35歲專欄作家、社會觀察家劉人豪,之前為了理想而裸辭,雖然曾短暫沒有固定收入,但因為之前的儲蓄,日子還是能勉強維持。劉人豪感嘆:「錢滾錢的狀態下,有錢的人會越有錢,那在沒有錢的人的狀態底下,他的資產始終包含是通膨,或者是物價上漲,他始終會被吞噬掉,或者是說可能是不當的投資。」根據2022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的貧富差距持續擴大,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0.9萬元、年增1.7%,若將戶數分5組,每戶可支配所得,最高20%家庭每戶224.4萬元,最低20%家庭每戶36.5萬元,差距6.15倍。對此,主計總處則反駁,家戶可支配所得會因戶內人數消長影響,不易反映真實數據,應以「每人」來做觀察。若透過OECD的衡量方式,以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推估,台灣相對貧窮人數比率2022年是7.4%,低於2021年美國的15.1%、2018年日本的15.7%、2020年南韓的15.3%、2020年加拿大的8.6%。劉人豪也解釋:「這個家庭,我有4個人,那我4個人都有所得,一個人假設給你100、200萬,加起來將近1000萬的家戶所得,但可是遇到現在的高齡化,跟小家庭化,有些長輩可能只有自己一戶,長輩自己一戶,他只有一些退休金或者一些股票的所得,那他的所得當然就是相對低,所以你的家戶所得看起來就會差距很大。」國家認定的經濟弱勢者,由貧窮線來定義所謂的「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現行的社會救助法計算財力時,不只計算個人,還會連同計算家戶,許多人因為與沒有往來的家人合併計算,而無法申請救助資格。對此,景文科大財金系副教授章定煊說明,法令上定義的貧窮就是20%以下,但是貧窮線是不是真的定義在這邊,是一個很武斷的數字,「這個20%只是說我們現在要決定補助啊、誰是低收入戶啊,對不對?誰有資格拿這個補助,所以我們說定20%,但實際上要怎麼衡量?也就是你現在這個人的所得,能不能滿足食衣住行育樂的基本需求。」章定煊續稱,為什麼大家現在都覺得自己很窮?為什麼所得看起來不錯,可是覺得自己很窮?可能就是因為家庭消費扣掉之後,儲蓄所剩無幾,不是要通勤很遠,不然就是要吃得很差,不然就要犧牲孩子的教養費。數字是死的,實際走在街上,還是能看到,貧富差距的模樣。財經專家郭莉芳也指出,一般中產階級一定是有感的貧窮,因為我們的薪水沒有成長,但是我們的物價卻越來越高,相對的,我們在有限的賺錢能力之下,可以負擔的、可以消費得起的消費其實是越來越少,「可是大家都是這樣嗎?沒有,像前一陣子1111,電商這些相關的消費或百貨周年慶,你會發現很多的賣場,它還是銷售創新高,代表有錢人,他還是有這個消費能力的,只是一般收入能力不是那麼好的人,他可能相對的在物價的部分,他受到的影響就比較大一點,他的可支配所得其實是變少的。」也就是說有錢的越來越有錢,一般民眾面對低薪、通膨,卻只能自己想辦法度過難關。
立法院9月進入新會期 民眾黨團籲:為民把關財政紀律
立法院9月進入新會期,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副總召賴香伶、幹事長張其祿、立法委員吳欣盈、立法委員陳琬惠今(31)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新會期新展望,也將持續推動修法與立法工作,秉持財政紀律,為民眾把關政府預算。立委邱臣遠表示,明年度國防經費達6068億,軍購增加但作業維持費用卻減少,國防部也說明,明年是軍售付款高峰期,加上因應共軍騷擾,油料支出大為增加,他呼籲即使作業維持費用減少,相關的軍武維護絕不能便宜行事。此外,新會期在國防方面將優先推動《要塞堡壘地帶法》草案、《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軍用航空法》草案以及優先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公布第十屆第8會期各立委優先法案,邱臣遠將推動國防相關草案,賴香伶將推動勞動有關法案。(圖/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供)立委賴香伶指出,新制勞退基金去年虧損約2280億、勞工保險基金虧損589億,勞保基金截至去年潛藏債務高達11.57兆,破產危機迫在眉睫。明年度預算編列撥補1200億,然而每年撥補千億僅能延緩3年破產,賴香伶坦言,本會期在勞工方面除了持續關注「立法院公共年金改革委員會」草案,同時也將力促《最低工資法》立法及《外送專法》草案。立委張其祿直言,明年度編列教育總經費3926 億,較上年度增加 14.9%,主要用於「補助公私立學雜費落差」,該政策看似利民、改善學子經濟狀況,卻無法補助私校經費資源,此外也要監督政府正視「軍公教待遇越改越差、退撫基金破口越來越大」問題。張其祿強調,教育、文化方面,將持續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並促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完成立法,建立新聞有價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立委吳欣盈直言,數發部成立一年沒有明顯作為,下年度增加3億元預算,實質效益應說明清楚。目前《資通安全管理法》規範仍集中在資訊技術(IT),對於運營技術(OT)則缺乏明確性,導致法律執行和管理方面出現困難;而個資外洩頻繁、未有成功的團體訴訟案例,也凸顯《個人資料保護法》沒辦法確實保障民眾個人隱私和資料自主。吳欣盈強調將優先推動《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並督促《數位醫療發展條例》完成立法。立委陳琬惠表示,明年度長照預算編列876億元,年增35.3%,創歷史新高,顯示長照基金可能跟勞健保一樣,走回政府預算占主要財源的老路,而前瞻辦理長照據點進度長期被列「高風險預警」,衛福部不能再消極以對。另外近期持續會勘宜蘭長照設施等地方建設,不少面臨沒有經費建設窘境,凸顯預算使用應合理分配、平衡城鄉發展,將努力監督預算分配、爭取補漏地方建設。陳琬惠指出,將持續追蹤長照預算,並在本會期優先推動《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進黨點名侯友宜施政 新北市府反批:中央執政8年人民水深火熱
民進黨今(5)日針對雙北市長進行施政體檢,指出新北市長侯友宜及台北市長蔣萬安有施政缺失,強力呼籲雙北市長應專心市政,別把市民承諾當兒戲;對此,新北市政府表示,相關不符事實的言論攻擊 ,市府很遺憾,並指稱有心人士一再為了政治目的,悖離實情,顛倒是非,企圖亂槍打鳥,一而再、再而三以政治操作的手法,抹煞新北市政府所有基層公務員的辛苦努力與奉獻,也反批中央執政將近8年讓人民無限輪迴陷於水深火熱的基本生存問題。針對綠營民代指稱「行動治理開會前,區公所都會打電話叫里長不得做出任何發言,維持市府的美好形象,沒有想要做實事」,新北市府駁斥,此言完全與事實相反,新北市各區里長在行動治理前都有充分的時間可以進行提案,市府事前會先就提案進行可行性研議,於會中對舊案進行追蹤、對新案進行說明,會中也可以臨時提案、會後也可以再書面補充提案。新北市府強調,里長都能暢所欲言,這已經進入第5年,里長都很清楚及肯定行動治理是一個雙向溝通的場域,面對每一位里長的提問與意見交流,各局處皆用心面對問題、給予回應。市府說,行動治理座談會也都邀請各區議員參加,在地議員應該都非常清楚,卻仍然做出偏離事實的指摘,令人遺憾。有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的捐款及使用,新北市府強調,這是依據社會救助法44-1條規定,於法有據,市府訂有社會救濟會報設置要點,該會報設有委員會,共有17位委員,其中外部專家學者委員有13位,市府代表委員僅佔有4位,每年會召開2次委員會,包含各項捐贈、保管稽核、用途研議等,均由委員監督使用情形。市府說,每一筆捐贈和使用,品項細到如飲料幾cc,餅乾幾公克,以及送到弱勢家庭等去處,不僅捐贈者可了解和追蹤,社會大眾也可以一覽無遺。「好日子愛心大平台來自民眾善心,每筆善款定期公開徵信,並有外部委員監督,可供外界檢視,民進黨部分民代刻意曲解,是對善心人士的汙衊和最大的侮辱。」新北市府強調,新北市會成立好日子愛心大平台,主要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極其不公,新北市全國人口最多,各類福利人口也是全國最高,但每人分配到的人均預算是6都最低,因此才會在2019年6月開辦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市府表示,身為執政黨民代應極力向中央爭取造福新北市民資源,而非無的放矢,潑盡政治髒水。 此外,新北市府說,為達成台灣共好,2月剛啟動的基北北桃交流平台已經如火如荼展開多項合作議題 ,其中基北北桃公共運輸發展平台已針對基北北桃公共運輸定期票,完成協商,基北北桃也多次共同發布即時交通資訊,方便千萬人通勤旅行需要;社福交流平台也正針對弱勢民眾待用餐連線、新生兒育兒寶貝袋,以及性別平等和銀髮海嘯等議題,進行合縱連橫。針對文化部分,新北市府說,4市也共享藝文資源,將以「周遊列博」卡暢遊四市博物館、享文化商店優惠,及憑卡享博物館體驗課程優惠或參與相關活動,預計於5/18國際博物館日上路。新北市政府表示,與基北桃攜手合作讓人民共好, 正在一一實現中,「 君子如屆,俾民心闋」,反觀執政黨為了政治目的,不斷把時間花在抹黑打擊新北市政府,為何不願多花時間想方設法解決執政將近8年還在讓人民無限輪迴陷於缺蛋、 缺水、 缺肉、物價飆漲等水深火熱的基本生存問題。市府反質疑,難道渾然不知全國性的民生問題已讓民怨沸騰。究竟傲慢擺爛的是誰?已經不證自明!
要求經濟紅利全民共享 5綠委再喊普發1萬元現金
「還稅於民」的議題持續發酵,立法委員陳素月、劉世芳、莊競程、黃秀芳和許智傑等人,今(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稅收超徵4500億元,是因為企業營所稅成長幅度比政府編列預算高,這筆錢應該1萬元現金普發全民,經濟紅利應該全民共享,並照顧弱勢。疫情這兩年以來,台灣的經濟數據表現非常精彩,但貧富差距卻見擴大,主計總處早於本月21日發布薪資中位數,並指出去年各階層薪資都有成長,惟極端高薪族群成長最快,大幅推升平均薪資,以致領不到平均薪資67萬元的人數占比升至68.31%,續創新高。陳素月認為,主計總處數據這反映中產階層與極端高薪族群的薪資差距續呈擴大,疫情受害之產業眾多,底層庶民找不到工作機會,人民根本無感於中央的經濟數據,或是GDP超越日韓等創新高的經濟數據。陳素月主張,現在稅收超徵4500億元,是因為企業營所稅成長幅度比政府編列預算高,這筆錢應該1萬元現金普發全民,並將結餘用在可支配所得受到最大影響的族群,比如學生貸款的學生、勞工,與深受疫情影響的餐飲業、服務業等。她說,「讓從企業收到的稅收,與全民、艱苦人共享。」「全球通膨影響下,主計總處已下修今年的 GDP 至3.06%、明年則估計為 2.75 %,明年經濟狀況將比今年更為嚴峻。」劉世芳認為,經濟成長減緩加上物價飆漲,為保障弱勢,先前也與其他委員合作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法,讓最低生活費標準能更快速地調整,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及時獲得補助。她說,從過去金融海嘯的消費券,到新冠肺炎期間的3倍券與5倍券,在今年政府稅收超徵約4500億元的財政基礎上,政府應針對疫後經濟振興拿出對策。莊競程指出,中央政府連續4年歲計賸餘都超過千億元,明年度也編列1110億元還債,創下22年來最高,顯示執政團隊恪遵財政紀律,對國家未來整體財政絕對是好事;國人常說半導體產業是「護國神山」,如果這個產業所創造的經濟果實能夠真正照顧底層民眾,更有「護國」的實質效果。因此,他贊成主要由科技產業創造的超額稅收4500億元,交給全民共享,除了普發1萬元現金,也要加強照顧弱勢階級,並且對於受到通膨衝擊的產業持續紓困。黃秀芳也表示,行政部會經常說台灣狀況比其他國家好,實際勤走基層、和民眾互動時,感受到的卻完全不一樣,這樣說法真的沒有辦法接受,只感覺政府只看數字、冷冷冰冰,不知民間疾苦。她希望,政府能夠做到照顧國人是政府的責任,只看數據說話會失去溫度;不只是傾聽,更要聽得懂人民的心聲,知道人民的苦;經濟紅利應該全民共享,並照顧弱勢。「近來接獲許多基層勞工受疫情的心聲,受疫情影響收入銳減,加上隔離政策導致無法活下去。」許智傑感慨指出,今年稅收超徵4500億,政府秉持資源平均分配原則,應普發現金給老百姓才是最有感的政策。他說,雖政府多次重申振興券更有效帶動經濟,但庶民百姓卻不認同這個做法,政府就該回應民意,普發現金,幫助人民走出疫情陰影,也更能有效對抗通貨膨障,讓有政府會做事的印象更深得人心!
好想回家2/疫苗致耳聾!婦想申辦中低收遭拒 竟因大陸女兒有房子
中國籍68歲婦人阿蓮(化名)24年前嫁來台灣,為了幫丈夫治病而耗盡家產,她如今也因打疫苗失聰而成為身障,更因此失去工作能力,阿蓮試圖向高雄社會局申請中低收入戶,承辦人員卻拒絕其請求,只因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在中國擁有房產,讓阿蓮難以接受。據了解,阿蓮的丈夫比她大28歲,老先生多年前曾罹患重病,阿蓮將家中唯一的房產出售,用來醫治和請看護等大小支出,老先生最終度過難關,但也將阿蓮的財產消耗殆盡。「錢嘛,再賺就好,沒想到有一天我連錢都不能賺了。」阿蓮表示,因丈夫早已退休,她嫁來台灣後便當看護養家,疫情期間為了入院工作而施打AZ疫苗,但只打一劑便因嚴重耳鳴導致失聰,她也因此丟掉工作,她除些微積蓄外沒有其他財產,在丈夫入住榮民之家後,阿蓮試圖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卻遭承辦人員拒絕。阿蓮打疫苗後失聰被判定為中度殘障,卻因女兒在中國有房子而無法取得福利身分。(圖/趙世勳攝)「不能申請的理由是,我女兒在大陸有房子。」阿蓮說,她上段婚姻育有一女,但母女倆相隔台灣海峽,嫁來台灣後便不曾見面,更遑論奢望女兒為她養老送終,承辦人員卻絲毫不聽阿蓮的任何解釋,咬定她「不符規定」,大筆一揮便斷絕阿蓮唯一的生路。本刊調查,低收入戶能取得的補助是所有社福身分中最廣的,一旦取得認定,生活、教育、醫療和居住等各方面都有保障。同時,台灣對低收入戶的審查十分嚴格,會同步計算配偶與父母子女等一親等的所有收入,還被媒體稱為「全世界最嚴苛」。法扶基金會過去就曾公布《社會救助法》下的人倫悲劇,包括育有3子的失業父親想申請中低收入戶,社會局卻從電腦中找到他母親的出境資料,此後都沒有再入境,因而要求該名父親提出母親在台灣沒有財產的證明;還有名離家多年身障患者在申請低收入戶時,被發現他兒子收入頗豐而拒絕其請求,導致患者如果要得到低收入戶能順利進入機構安置,只得控告兒子沒有扶養他。「中國我回不去,台灣我活不了,到底要怎麼過?」阿蓮無奈表示,丈夫住進榮民之家後,她只能租屋度日,看著積蓄日漸減少,想回中國與女兒團圓,卻又怕被冠上「惡意遺棄」老公的罪名,在左右為難下幾乎無路可走,只求相關單位網開一面,給她留下一條生路。想到自己悲慘遭遇,阿蓮忍不住悲從中來,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網開一面,給她一條活路。(圖/趙世勳攝)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該民眾的案件目前仍在區公所,公所人員要求她補齊女兒的相關資產,但文件尚未齊全,因而還沒進入審查階段,而法規也規定,不論兒女身處何處,對於父母都有撫養義務。社會局強調,一等直系血親均為應計算人口,財產須列入全戶計算,福利身分認定還是要待補件後,由公所審查才能確定。
立院三讀通過勞保條例 「一次金給付也可開專戶」
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29條規定「年金給付可以開立專戶」,專戶可以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保障勞工經濟安全,但僅限年金相關給付,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勞保條例修正條文,不限年金給付可開立專戶,勞保一次金給付也可開立專戶。據統計,今年年1月份勞保年金給付核付件數為144萬8949件,以開立專戶方式領取件數為3萬7007件。勞動部官員表示,過去如果勞工有債務上的問題,領取年金給付時可以開立專戶,免於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而一次金的方式實務上則可領取支票的形式,但立委認為社會救助法、就業保險法不限年金給付,一次金給付也可開立專戶,此次才會做此修正,待總統公布後即可施行。據統計,2020年勞保一次金給付核付件數為55萬2845件,以支票方式領取件數為9978件。
立院三讀國民年金法修正案 中低收入戶符合標準年金保費可補七成
立法院今日審查《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符合《社會救助法》認定之中低收入戶者,將增列為保險補助對象,比照所得未達1.5倍的保費補助標準,補助保費70%,預計有4.8萬人受益。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日於議場表示,政府在民國97年起開始實施《國民年金法》,為的是加強照顧弱勢的經濟生活。但過去美中不足的是,國保並未與時俱進。劉建國並指出,國保與勞保同屬社會保險,但勞保遺屬年金給付限制為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等級2.38萬元,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每月工作收入限制,卻以月投保金額18282元為基準,不符合社會現況,故加以修正,以基本工資為基準。此外,《開放國會行動方案》公決案也於今日通過。提案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世界上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荷蘭、德國、法國等78國,都已經入「開放政府夥伴聯盟」,並積極推動開放政府,使民眾可以獲得政府資訊並參與討論,有疑慮時可透過問責機制向機關要求負責,促進民眾參與。林昶佐指出,為使立法院更符合國際開放的國會趨勢,並強化國際交流,做成以下決議:「建請本院與民間協力推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促進台灣與世界各國國會外交、交流各國國會透明化之成果。」
萬元紓困之亂燒不完 劉建國批畫蛇添足更複雜
行政院長蘇貞昌周一宣布擴大急難紓困金適用範圍,卻引發「萬元紓困」之亂,且導致眾多公務員假日加班,朝野立委皆表示異議。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9)日指出,急難紓困另立4項標準,根本是畫蛇添足更複雜,他已數次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溝通,希望行政院可以重新盤點所有紓困案。劉建國說,現在各部會針對底下業務管理範圍裡的人民規劃紓困案,沒有勞保的工作者都被歸類到衛福部所管轄的「急難紓困」,「急難救助」原屬於《社會救助法》範圍,本就有6項申請門檻,以收入、財產、工作等做為判斷標準,還要實地查訪,任何人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申請領取。劉建國指出,擴大急難紓困方案則是在6項申請條件外,又多設定4個條件,「畫蛇添足」反而更嚴格,執行也不順。他舉例,急難救助原本沒有規定「申請人家戶平均所得」,但急難紓困卻需要附上,有許多無勞保工作者是路邊小攤販、賣玉蘭花,這些人要怎麼提出平均所得?公所能調的資料也只有107年度的稅徵資料,無法查到今年1至4月所得,要怎麼審核?劉建國說,有很多紓困方案,其方向和範圍都很明確,例如有農保又有農會戶頭的人,農委會就直接匯款到戶頭;補助計程車口罩、油料、課程訓練等等,交通部也很快做好紓困計畫等。但無勞保工作者卻被導引到衛福部,以同一個夜市攤販來說,業管是經濟部,有勞保的攤販就得到經濟部補助、無勞保的就只能找衛福部,申請標準和金額就不一樣。劉建國認為,衛福部這邊一下子要接這麼多種不同族群、職業的無勞保工作者,是要怎麼去發紓困金?申請狀況都不一樣,衛福部是承擔不起的。他表示,「急難紓困」應該回歸各部會,制定明確標準,省去複雜公式,讓民眾方便申請,第一線公務員也能迅速處理。
急難紓困金「我沒勞保,可領1~3萬?」 10題常搞混的Q&A助你懂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產業,許多民眾生活備受打擊,甚至因為沒有勞保、公保等保障而生活難過,衛福部4月底首先宣布,因疫情影響導致生計困難者,可申請衛福部的急難紓困金,收入未達基本生活費1.5倍的中低收入者,可領取1萬~3萬元,預估約有10萬到11萬人受惠。5月4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加碼,推出「擴大版」的急難紓困金,放寬請領資格,若民眾的收入,是基本生活費的1.5~2倍者,像是舉廣告牌,賣玉蘭花、流動攤商等,共34萬人,可領取1萬元。Q:我是勞工,沒有投勞保,可以來領1~3萬元嗎?A:不一定!「急難紓困」是政府救助民眾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除「沒有投勞保」之外,也要未加入軍保、公保、教保、勞保、農保及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及有生活陷困(存款+收入低於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才符合申請資格。政府資源有限,如果您的行業(如開計程車、文化工作者等),相關部會(如勞動部、交通部、文化部等)已有其他紓困措施,仍是以申請各該部會的救助為優先,不重複救助。Q:如果我有領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還可以領取救助金嗎?A:已領相關部會的紓困,不能重複發給。Q:每人每月平均實際收入未達「當地區最低生活費1.5倍」或「1.5~2倍」是指多少,這樣就可以領取救助金了嗎?A:這是申請審核的重要條件,另外,也必須要有「急難的事由」,例如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工作,導致家庭生計受影響。每人每月平均實際收入的計算方式,是「家戶存款」加「收入」的總數,除以「家戶人數」,其中存款部分,每人有15萬元的額度可以免納入計算。Q:我沒工作沒收入,但還有一點存款,可以申請急難紓困嗎?A:這次專案是要協助各部會對所屬產業紓困,或勞動部沒照顧到的民眾之不足的地方,所以如果您平時即沒在工作,就不是這次專案要協助的對象。如果您原本有工作,但是近期(3個月內)受疫情影響而沒有工作,也須符合急難紓困的對象規定。Q:我是列冊低收入戶,本身又有憂鬱症及躁鬱症,還有小孩要扶養,為什麼不能領這次的救助金?A:因為您需符合「原來有在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影響 。如果,您平時即沒在工作(或無法工作),您又是低收入戶,政府平時就有相關的照顧措施(如健保費補助、生活補助等)。另外,因應疫情,行政院已對低收入戶內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障者,今年4~6月加發生活補助(每人每月1500元,發3個月),所以已照顧到弱勢族群。若真的發生有急難,仍可向公所或縣市政府申請急難救助紓困。Q:沒有領有臺灣身分證的外籍配偶是否可以申請急難救助?A:不可以!社會救助法是國內法,急難救助申請對象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若為外籍人士無法受理。不過,因本方案是以家戶為單位申請,如果真的有困難,可以由本國籍的配偶或家人提出申請,但仍須符合因為疫情而收入減少,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等條件。Q:急難紓困,每個月都可以申請嗎?A:急難事由限最近3個月內發生者,同一事由以申請1次為限。但經救助後,真的生活仍然陷於困境,經訪視評估,的確有再救助的需要,最多得再救助1次。Q:聽說急難紓困24小時就可以領到錢,是真的嗎?A:以3天審查,5天入帳為原則,若經公所判定是急迫性的個案,可以在24小時內發給。Q:申請急難紓困金,如果有通過,是領現金嗎?A:為了減少行政作業,原則上是撥款入民眾帳戶,如果是急迫性個案,公所可以發現金。Q:有急難救助的相關疑義,可以去哪裡詢問?A:可以洽詢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詢問、申請,或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假日也有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