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型保險
」外送員「真無」碎片型責任險可買? 產險公會駁斥:上架6個月無人投保
對於勞動部要求依規定,三大外送平台業者須為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如今卻傳出有業者稱「不是不保,是沒有保險可買」情況,產險公會今天(14日)晚間也發出聲明正式回應「並非事實」,親曝內幕。產險公會表示,其實包括國泰世紀、富邦、泰安、新光、新安東京海上等五家產險,針對美食平台外送員提供投保的「汽車保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商品,已在2019年10月起就陸續開發出並仍繼續銷售之外,2020年3月以碎片式保險為基礎的「外送平台團體傷害保險」,由安達、國泰世紀、富邦等三家產險承保,提供外送員於「外送服務期間」因遭意外傷害事故之事故理賠,皆仍可供平台業者為外送員代理投保。按勞動部「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第8點規定,要求雇主使勞工從事外送作業應提供勞工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保額每一人傷害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400萬元。「碎片型保險」是以「外送員真正工作服務時間」為主,即「外送平台線上接受民眾下單消費起至外送員服務完成的時間」,與大家平日所了解像是投保一年期全時段全保險類型,兩者因保險時間長短差異,保險費也有不同。明明有以上的兩種保險商品可供外送員或是平台業者投保,為何卻傳出說無保險可買?據了解,外傳稱的「無保險」這一張保單,經產險公會對此了解後嚴正聲明,首先外送員與外送平台業者,仍可選擇投保上述兩款保險商品之外,另一張由國泰世紀產險在2020年5月間所推出的「外送員碎片式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經保險局核准對外銷售後,惟因六個月內皆無人投保,已依規定下架停售。因此,如果外界指名一定要投保這張國泰世紀產險推出的「碎片型保險」商品的話,不僅先是因上架後無人投保而須依規定下架停售,產險公司本來還想讓該保單重新研發上架,但卻苦無平台業者給予的配合協助而告終止。產險公會進一步表示,國泰產險原擬重新再研議碎片式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惟保險商品計價基礎,有賴平台業者配合提供資料,以明確投保標的、計收保費及進行風險控管,相關外送資料提供確有其必要性;未料於商品研發過程中,平台業者配合意願不高,為其外送員投保責任保險之意願亦不高,雙方就外送資料頻率、內容未有共識,而保險商品開發須投入大量的時間及人力、物力等成本,經國泰產險內部評估結果,決定停止該商品之開發。
借車小蜜旅出「撞」況賠償100萬 還好先聽了老婆話轉移風險
日本碎片型保險風潮已也流行到台灣,適用可能無車族或是避免長程駕駛疲勞的「短期租借車保險」,可以買1天或是自選天數的保險,由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設計上市。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表示,安排於國內返鄉或旅遊的民眾,跟親友借車或跟租車業者租車機會增加。由於駕車行駛中存有風險,若旅遊期間開著別人的車不幸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要負賠償責任時,該怎麼辦?所謂「短期租借車保險」,不管是租車還是借車,都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選擇最適合的保障,舉例說明如下: 情境一、大偉決定跟爸爸借車載老婆婷婷到南部兩天一夜小旅行,沒想到路況不佳,害車子不慎與他車對撞,造成對方車損傷及借來的車損傷,因為婷婷建議可以上網買2天的短期租借車保險、保費約386元,即可獲得以下保障: l 借來的車損傷,最多可賠10萬元(只限與其他車輛碰撞的事故)l 對方人受傷,每人最多可賠 50 萬元,每個事故最多100萬元l 對方車損傷,最多可賠10萬元 情境二、阿明開心到租車行領取預約好的車和好友們到宜蘭梅花湖一日遊,租車時已確認租車公司只有投保強制險。此時阿明有投保「1日租借車險」,保費335元起,沒想到行駛中變換車道不慎與後車發生碰撞,租來的車左側被撞凹,即可有以下保障: l 租來的車損傷,最多可賠10萬元(只限與其他車輛碰撞的事故) l 對方人受傷,每人最多可賠 50萬元,每個事故最多100萬元l 對方車損傷,最多可賠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