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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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訴女王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判賠30萬又被北檢起訴
去年6月台灣MoToo事件連環爆期間,時常不實爆料的敗訴女王周玉蔻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也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但周玉蔻事後仍堅稱,有舊報導稱黃國昌有過師生戀,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今(25日)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2023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時,曾談及司法改革議題,並表示最快的方法就是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沒想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聽到之後,卻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爆料:「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言論也引發黃國昌不滿痛批「網友傳訊告訴我周玉蔻在臉書上抹黑,看完後只能搖頭。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事後黃國昌也確實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求對方刪除抹黑的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其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於是台北地院也在今年4月25日針對此案作出判決,認為周玉蔻這篇臉書文章,並非只是檢視黃國昌的人格與操守,或是單純的意見表達,而是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陳述」,但周玉蔻所引用的過去媒體報導內容,不但是匿名爆料,而且爆料內容只是「師生戀」,跟「硬上」女學生是兩回事,於是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民事一審判決還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不服,事後還在自己的臉書辯稱,「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也讓黃國昌狠嗆,「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對此,北檢檢察官也在今天再度以不實貼文已貶損黃國昌名譽及社會評價等理由,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將周玉蔻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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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硬上女助理判刑4年 2度申請假釋失敗…矯正署揭原因
導演「豆導」鈕承澤被指控2018年性侵女助理,遭判刑4年定讞,目前正在花蓮監獄服刑,因為刑期已過一半,於是申請假釋,但2月間遭花蓮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駁回申請。不過他仍然不放棄,日前再度申請假釋,但再度遭到駁回,原因也曝光了。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期間,被控2018年11月趁劇組女員工在他住處聚餐後,不顧對方反抗硬上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賠償200萬試圖和解,卻稱女方對他有好感,產生情愫才會發生關係,否認犯罪,一審法官認定他沒有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2021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鈕承澤2度申請假釋遭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北檢原本在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花檢也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但由於他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直到去年12月,鈕承澤服刑過半,首度申請假釋,但假釋委員會討論後,今年2月駁回申請。日前鈕承澤再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鈕承澤雖經一定刑期,但未達「悛悔實據」程度,不符假釋要件,已二度駁回鈕假釋案。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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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性侵案逆轉!女學生誣告教授傳染性病反遭法辦 2審加重判刑出爐
2021年台大爆發教授性侵醜聞,1名女學生在網路上匿名發文,控訴電機系教授無套性侵,還疑似傳染性病,引發社會譁然,然而,經過法庭審理,案情出現大逆轉。女學生不僅提告失敗,反而被控誹謗和竊錄,最終被判處拘役75日和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判決,2021年9月23日,女學生與教授共進浪漫晚餐後,相約至摩鐵合意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女學生趁對方不注意時偷拍床照,5天後,在網路平台上公審教授,指控他隱瞞婚姻身份、傳染性病,並附上報案三聯單,立即引起熱議。2021年11月,女學生再次發文,指控教授拔掉保險套硬上,讓其身心俱疲,且過程中還無視其反抗和求戴套的要求,女學生隨後提告性侵,但檢方查無妨害性自主罪證,最終教授獲不起訴處分。反而,女學生被控加重誹謗和竊錄他人隱私,女學生在一審中坦承犯行,並向教授道歉,法官考量其患有精神疾病,判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中,女學生辯稱拍照是為了保全性侵證據,並堅持教授未經同意不使用保險套,法官認為女學生的指控具誹謗性,且在事發後未立即表示不快,反而有「你之後還會約我嗎?」等言論,顯示她不滿教授態度冷淡,而非性侵,並指出女學生發表言論的動機並非為揭發真相,而是基於個人情感不滿。最終,二審法官依《竊錄他人隱私罪》 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另因2篇文章動機不同,依2個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合併處6個月有期徒刑,案件可再上訴;法官強調,女學生貶損教授名譽的行為不可取,即便動機能理解,但仍需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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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兄弟硬上 他硬塞2萬元想私了:不想失去多年好友
南投縣一名柯姓男子2023年到好友租屋處拜訪,卻在飲酒後當著好友面,向對方的女友小美(化名)伸出狼爪,還出錢叫好友跑腿趁機性侵。好友得知女友遭侵害後,不僅要求女方可憐柯男,甚至要女友收下2萬元和解、不要報警。南投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柯男4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柯男去年5月3日下午到好友與其女友的雅房飲酒,期間對小美上下其手遭女方推開,未料柯男之後藉故出錢請好友買檳榔,等好友出門,再把小美壓制在床性侵得逞。小美事後打113求助,全案進入司法。柯男辯稱,當時喝醉把小美當成好友,因此開玩笑把女方外褲脫掉,且脫下後有發現認錯人道歉,沒有性侵小美。小美則稱,自己只與柯男見過4次面,知道對方是男友的朋友。案發當天柯男坐她旁邊,稱讚她漂亮卻要摸胸、脫褲,她推開拒絕後,柯男趁男友買檳榔性侵她;之後逮到機會衝到隔壁敲門求助,柯男追出阻止,她再逃回房並將柯男鎖在門外,之後柯男就逃走。小美表示,過1小時才回來的男友,得知此事後要她別把事鬧大,要她可憐柯男、不要提告、不想見到朋友被關,自己因此沒去驗傷,但有打113求助報警;柯男隔天有登門下跪道歉,並透過男友給2萬元賠償,男友一直要她收下,但她沒有。男友則稱,他和柯男15歲就認識,與小美則是2019年10月認識,認識隔幾天就同居。他證實柯男當天有碰觸小美身體,並指買完檳榔後找媽媽聊天,回家時柯男已離開、小美邊講電話邊哭。男友表示,會希望和解是因柯男案發時精神非常不好、事後有悔意,他邀柯男喝酒也有責任。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小美的113通訊報案紀錄與供詞一致,並有哭泣、情緒不穩,雖無法證明柯男知道小美有輕度身心障礙,但性侵犯行屬實,案後雖賠償2萬元但沒取得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個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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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霸奶茶杯大亨追愛未果求償1.1億 26歲嫩模現身法院
波霸奶茶杯大亨施宗明為了追求26歲陳姓嫩模,豪砸1.1億結果遭到對方疏遠,認為遭到詐騙提告求償。北院29日開庭,除了陳女現身法院外,其胞兄陳姓男子也以被告身分出庭,他在庭上表示,施宗明為了追求妹妹曾送一輛BMW,還說「一天就能賺回來」,要她放心收下,如今卻提告詐欺。樂立杯(Lollicup)及Karat的創辦人兼執行長施宗明早期靠著波霸奶茶發跡,因此又被封為「波霸奶茶杯大亨」,不過現年62歲的施宗明,2023年找來26歲陳姓女模代言波霸奶茶杯,沒想到卻迷戀上對方,不顧自己已有家室,對她展開熱烈追求,豪砸1.1億元購買名車、豪宅、珠寶、精品包等奢侈品對陳女展開攻勢,還匯款上百萬元至陳女在美國投資股票的帳戶。但陳女不斷以「生理期」、「不想當小三」為由刻意疏遠,拒絕互動,施宗明自覺遭到愛情詐騙,憤而在台、美2國相繼提告。而陳姓女模向CTWANT表示,雖然施宗明砸下大筆金錢熱烈追求,但2人從未成為男女朋友,有人放話他們「感情升溫,進一步發生關係」,其實是施宗明男趁她喝醉斷片時性侵,她也因此有意與施斷絕關係並歸還金錢,但施宗明一面說「不必還錢」、卻又對她提告,還假扣押她的財產,甚至對外放話指她詐騙,根本是「愛不到就要毀了她」。據《自由時報》報導,北院29日開庭先以證人身份傳喚陳女的黃姓友人,並對陳女的胞兄進行當事人訊問;陳女胞兄表示,他知道施男追求妹妹,妹妹也有告訴他有個男的送她BMW,男的還說「這些錢他一天就能賺到,可以放心收下」,後來他知道,施男有送妹妹一台保時捷Cayenne,不過妹妹不曾開回家。陳女胞兄還表示,後來妹妹有跟他說施男在追求她,但她想拒絕並結束2人關係;去年10月間,施男約妹妹到台北遠東香格里拉酒店,妹妹原本不願意前往,是因為施男一直要求,還對妹妹說有布置房間,妹妹才答應赴約。陳兄說,妹妹赴約前,因害怕施男持續死纏爛打,也擔心施男酒後對她有過激行為,所以先跟他約定好要隨時保持聯絡。他稱施男當天與妹妹吃飯的時候還算正常,但酒後就拒絕讓妹妹離開,妹妹則找各種理由想走,並於凌晨2時55分撥電話給他,要他到飯店一同過夜。後來妹妹搭Uber去接他,兄妹抵達飯店後便在房間直接入睡,他並未直接與施男碰面;另外,施男在半夜間有試圖打開飯店房間的連通門,還有喊妹妹的名字,但兄妹都沒有回應。陳兄接著被問到,為何沒有直接離開飯店或找其他地方過夜,他解釋是由於妹妹說要與施男結束關係,因此想等施男早上酒醒再好好談,否則施男會持續傳訊息邀約,且他當下也擔心施男會硬上妹妹,加上妹妹還有東西放在飯店,他才與妹妹再度返回飯店。承審本案的法官又問陳兄,為何妹妹會匯3萬美金、30萬元台幣?陳女胞兄表示,3萬美金是他要投資美股的款項,為了避免匯差才先向妹妹周轉,台幣則是他替妹妹繳的卡費;法官接著再問妹妹是否承認與施男交往?律師替她代答稱「不否認追求事實與交往外觀」。最後,法官要求陳男當庭交出手機,以比對通話軟體紀錄。法官庭末諭知,8月14日續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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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隨長髮短裙女…酒吧老闆硬上不認帳 一聽「第三性公關」太衝擊全招了
台北市中山區驚傳性侵事件,一名經營酒吧的日籍老闆日前看見有位長髮飄逸的短裙女子,獨自走在巷弄內,竟色心大發一路尾隨至住處,並在樓梯間逼迫對方幫忙洩慾,事後還丟下一張500元紙鈔敷衍了事。日籍老闆於19日遭逮後,才從警方口中得知「長髮短裙女」竟是男性,當場嚇傻全招了。據了解,該名日籍老闆在台北市林森北路經營酒吧已有多年時間,在業界也算小有名氣,沒想到本月14日他看見一名長髮飄逸、穿著短裙的身影,且疑似醉酒走路搖晃,於是心生歹念尾隨在後,一路跟隨對方進入公寓,隨即強逼在樓梯間口交,性侵得逞後還扔下一張500元紙鈔離去。被害人向警方報案,表示他遭到陌生男子尾隨進入住處,並被逼迫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礙於自己喝醉酒無力反抗,最終只能順從替對方口交洩慾,而原來該名被害人其實是一名「第三性公關」。經警方循線追查,於19日逮捕日籍酒吧老闆,起初他還矢口否認脅迫對方進行性行為,甚至辯稱500元是服務費及清潔費,直到得知被害人是男性後,他當場因太過衝擊坦承犯案,檢方20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予以批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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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要不要按摩? 17歲少年洗三溫暖控61歲小姐硬上嚇壞
北市松山區傳出一起17歲少年洗三溫暖,卻突然遭到小姐硬上之情事。警方獲報後,也當場依規定受理。據悉,該名少年為13日傍晚前往松山區一處三溫暖按摩,卻突然遭到61歲的小姐硬上,讓他嚇到事後直接向警方報案。初步了解,該名少年13日傍晚前往松山區一間三溫暖洗浴,未料卻遇上一名年約61歲的小姐詢問,「要不要按摩?」,隨後竟對著他上下其手,讓他當場直接嚇壞。事後嚇得緊急報警,怒告小姐強制猥褻。警方獲報後,也依規定受理,後續也將傳喚小姐到案說明,全案後續也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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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局騙羽球鮮肉進房…女隊友脫衣硬上「跟我做一次」 他崩潰:真的不要
一名潘姓女子加入羽球社團後,對男隊友小剛(化名)有好感,竟以「贈送球拍」為由邀請對方到家中,隨後脫去上衣,用手勾著男方脖子倒到床上,並親吻小剛胸部、身體,甚至用手碰觸其生殖器,要求「跟我做愛一次」,惟因被害人奮力反抗未能得逞。案經上訴,最高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潘女1年7月徒刑定讞。判決書指出,潘女和小剛因加入羽球社團進而結識,雙方並非男女朋友。女方於111年5月11日22時15分許,以欲贈送羽球拍為由,邀請小剛至住處拿取,隨後藉口球拍放在房間,誘使男方進房,隨即脫去上衣,先以手將他的頸部環勾倒至床上,見對方掙脫起身,潘女再次將其推至床上,並以身體壓制。期間小剛一再表示拒絕及制止,潘女仍不予置理,執意將男方衣服掀起,並親吻被害人胸部、身體,復以手隔著褲子碰觸生殖器,以此等強暴之方式,違反小剛意願而著手為強制性交之行為,嗣經對方奮力抗拒、喝叱,並趁隙離開,潘女之強制性交行為始未得逞。針對上述指控,潘女辯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在房間時親吻他,他當下沒有抗拒,他精神有問題與我沒有關係」等語;律師則主張,小剛身高將近180公分,與被告體型有差距,如果他不願意,潘女如何壓制得住,且小剛於案發後仍與潘女有聊天、參與球類活動,足證當時雙方為合意接觸。法官勘驗案發當下之錄音,發現小剛多次表明「很熱捏!不要用啦」、「我要回去了啦!好了喔!我要生氣了,我真的要生氣了」、「妳要幹嘛,妳發瘋唷」;潘女則稱,「就跟我做愛一次」;男方明確表示,「我真的不要,我真的沒有,沒有想要」;潘女回應,「我等下在你面前脫光衣服,你要不要?」等語。法院審酌,被告之主觀性慾,不僅以親吻身體、胸部及撫摸生殖器等猥褻行為為滿足,依當時之客觀環璄、被告行為態樣及其全部過程予以觀察,足以表徵擬對被害人為性交,且實際所為與性交行為之進行,為強制性交之主觀犯意,甚為明確,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潘女1年7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院維持歷審見解,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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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敗訴發文稱法官很怕黃國昌 黃:還在鬼扯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去年在臉書發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因而吃上官司。黃國昌向周玉寇求償100萬,並要求刪除文章、刊登判決主文等。今(25日)日北院判決出爐,周玉蔻應賠償黃國昌30萬元,並刪除文章,全案仍可上訴。周玉蔻主張黃國昌身為公眾人物及法務部長的可能人選,本就可受公評,認為黃應對外界批評給予最大的包容。台北地院也試圖讓雙方和解,然而周玉蔻稱「盡最大誠意」擬出的聲明,卻被黃認為沒有歉意,導致和解破局。台北地院指出周玉蔻的消息來源是不具名的周刊爆料,且內容是指黃國昌曾與學生交往,和周對黃涉嫌妨害性自主的指控明顯不同,此事已侵害黃國昌的名譽,北院表示,周玉蔻身為資深媒體人,具社會影響力,應在發表言論前審慎查證。然而,周玉蔻對北院判決不服,今日在臉書聲明中表示,「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周玉蔻也對黃國昌喊話,表示「黃委員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我的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黃國昌則回擊道「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雙方隔空唇槍舌劍,火藥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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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敗訴判賠30萬喊「法官果然很怕」 黃國昌202字怒回擊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2023年時在臉書指控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兩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25)日做出判決。2023年時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並在談及司法改革議題時,表示最快的方法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就好了,而這說法也引來周玉蔻的不滿,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這段言論這也引起黃國昌不滿,怒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並提告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刪除該篇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周玉蔻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台北地院也針對此案作出判決,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此案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並不服,隨後在自己的臉書貼出聲明,「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這也就是我先前呼籲的,為了給法官獨立審判與檢察官依法辦案的空間,掌握司法院及法務部預算審查權的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黃國昌,應該在立委任內,停止及撤回對包括我在內的任何個人的控告案件」。周玉蔻也表示黃國昌時刻關心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想必了解自己呼籲的內涵,「他如果能夠做到司法法制委員會任內不興訟,不引發利益衝突等疑慮,一定會得到社會上的肯定評價」,而黃國昌也透過臉書回應,「被法院認證造謠抹黑的媒體人,怎麼會有這種人?過去這段時間,一直透過律師私下來拜託希望和解,但,提出來的道歉聲明又寫得爛到看不出任何誠意」。黃國昌直言,「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言詞相當直接且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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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沐妍「炎上黑歷史」全被挖!德州媽媽怒批:都是她主動攻擊
蔡沐妍(Lydia)日前帶女兒上《小姐不熙娣》表演大提琴,遭主持人小S(徐熙娣)評論後不滿,事後發文抱怨反遭攻擊,本人也已在25日晚間關閉臉書帳號。網紅育兒作家「德州媽媽沒有崩潰」過去也曾被蔡沐妍評論,這回她直言蔡沐妍被炎上都是她自己主動攻擊,「我都懷疑這是她想黑紅的固定操作了」,更挖出她過去的黑歷史。德州媽媽在臉書發文指,蔡沐妍每次遭炎上其實都是自己先主動攻擊,像是曾批評女星歐陽靖放任小孩隨處躺下,但卻被發現自己小孩也有同樣行為。過去蔡沐妍也針對德州媽媽談論的育兒友善文章做出批評,批評她字裡行間都在討好女性,並將指出問題的人視為有「被害者心態」。德州媽媽過去也曾分享「後悔當父母怎麼辦?」系列文章,不過當時蔡沐妍卻語帶諷刺,批評負責任的人才不會後悔生孩子。不過德州媽媽就認為,某些父母之所以感到痛苦掙扎,是因為生下特殊兒童,所以她才提供抒發管道,結果卻被對方冠上罪名,讓她受不了直呼「奈米貴婦到底是從哪裡生出的刻薄和惡意,要說那些父母是不負責的人?」德州媽媽指出蔡沐妍這回因帶女兒上節目而引發爭議,推測她可能是想走「黑紅」路線,「大膽猜測他會偷換概念成他是炎上體質、每次都莫名其妙被罵、大家罵他是嫉妒他、他被霸凌了。最後要以他最快樂最正面、每天都很忙、再發幾篇文強調不在乎這些、稱讚自己好漂亮收場。」她更直言蔡沐妍每次被炎上,都是自己主動攻擊,而且一直以來的言行都離正面價值很遠,純損人也不利己,卻喜歡硬上一些「你看我好樂觀好堅強」的價值。同時她也提到,「奈米貴婦」是她在2022年對蔡沐妍的指稱,「她把這個名字拿去用我真的笑死,唯一有賜名權利的,只有皇帝欸,你主動把自己放在被賜名的位置,所以老娘就是你的朕啦,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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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嫰模2/匯錢送車又買房 嫩模控富商要求簽5年性愛合約遭拒後變臉
旅美台裔富商俞宗明(Alan Yu,在台名為施宗明)指控,28歲C姓女模以結婚為前提與他交往,詐騙他超過新台幣1億元。C女向CTWANT澄清說,俞男主動追求她,還趁她泥醉時性侵,且隱瞞已婚的事實,事情曝露後就開始大手筆花錢,並且開出5年1億元新台幣的「性愛合約」,但仍為她所拒,沒想到最後竟然指控她詐欺。C女說,她與俞宗明自去年五月後開始頻繁聯絡,但她為了多賺一點錢,除了在公司擔任業務外,也在下班後兼職外拍模特兒與展場Show Girl,有時俞男到台灣的期間,她會因工作因素無法隨時見面。當時俞男就問她,不去工作會損失多少薪水,差額都由他來負擔。後來,俞又嫌她開的豐田汽車不夠好,買了一輛BMW送她;到了九月,因為C女認為俞男說謊,兩人經常吵架,俞為了安撫她,又以生日禮物為名買了一輛保時捷給她。俞宗明與C女拍攝第一支宣傳影片後,透過行銷公司與她接觸,再邀她前往美國協助公司參展,兩人的關係也進一步加深。(圖/翻攝自LollicupStore YouTube頻道)C女說,自從她在八月發現俞宗明騙她後,之後兩人見面最後常以吵架收場,對方都會提出「不要再聯絡」,只是沒多久又會後悔而表示歉意,而道歉的方式就是送錢、送東西。C女說,去年8月俞宗明就有問她「人一輩子要多少錢才夠」,她隨口回說「大概一億吧」,對方再問「那你有一億會怎麼用」,她就回說「數目超過我的想像,我想不了那麼多,可能買房子吧」,對方聽了就說「那你現在就可以去買了」,立刻答應要贊助購屋款,再加先後匯款一億給C女,為了規避200萬的贈與上限,甚至叫公司會計準備好借貸契約。C女說,她過去也不乏追求者送禮物,只是從來沒有這麼大的金額,但讓她一再又與俞宗明糾纏的原因是「他追求得很努力,也很體貼,像我說我不喜歡胖子,他竟然真的在二、三個月裡減了二十幾公斤。」C女說,俞男身為大老闆,為討好她,會親自送花、布置驚喜場景,讓她覺得「他真的是太喜歡我,才會這樣子。」C女說,雖然她每次因為心軟,而想再給俞男一次機會,但無法擺脫酒後被硬上的陰影,有一次被俞撫摸,她甚至嚇到感到反胃,當場跑去廁所吐。此舉讓俞男大為不滿,抱怨她每次跟他見面都穿太多包得跟粽子一樣,他提出要給C女一億元,做她的老闆兼男朋友,期限是5年,條件是要常穿性感內衣、展現女人魅力,還說如果C女心中仍有陰影無法跟他做愛的話,可以多喝點酒,或是可以吃安眠藥。去年七月左右,她與俞宗明多次在台灣見面,俞嫌她的車子太差,就豪氣地送了一輛BMW給她。(圖/讀者提供)「他匯給我的錢,全部都在我的名下,雖然有一部分拿去投資股票跟債券,但並沒有花掉,也從來沒有轉到別的地方,如果我有心要詐騙,會是這樣嗎?」C女說,她曾向俞表示,要歸還這些現金,兩人以後不要再聯絡,俞則表示,「我不缺這一點錢,(這數目)對你們來說很多,但對我來說只是一點點,我不需要妳還我錢,我只要妳陪我久一點。」但俞男不久後又傳訊抱怨,C女為什麼不跟他做愛,如果不簽五年協議,會叫自己的妻子告C女,並揚言到公司跟住家找她,「你的損失會更大」。王偉承律師表示,所謂的「性愛契約」就算簽了,因為違反善良風俗可能會無效,法院不會認同其拘束性。不過,如果有心人認真要簽的話,可能會規避相關的用字,讓法院比較看不出來有錢及性關係的對價。俞宗明(施宗明)所委任的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對此案回應,一切等候司法的結果。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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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天仁約會李姓男演員 被壓床險遭霸王硬上弓
藝人陳天仁近日上中天《小明星大跟班》分享約會NG行為,自曝險被一位圈內人伸狼爪,「他直接把我扛到床上,整個人壓上來」,她也公布對方是姓李的男演員。陳天仁曾遇過約會對象總愛把前任掛嘴邊:「這個男生我跟他吃過2次飯,2次間隔3年,他都還在講前妻的事。」小鐘聽完也覺得這行為很不妥:「有的男生會一直講前任的不好,我覺得要好聚好散,不然會變成沒品,而且別人聽了也不敢跟你在一起。」她去年4月和周孝安離婚,吳宗憲好奇陳天仁為什麼離婚?她透露:「他負面情緒比較多一點,長期下來會被影響。」陳天仁覺得約會不事先規劃行程也很讓人反感:「他突然帶我去喝藥酒雞湯,吃完後又說要給我的伴手禮忘在家要回去拿,我本來想說在家門口等一下就好,結果他又倒威士忌叫我進去坐,一直變來變去,我真的氣炸,我站起來就說要走。」沒想到對方竟伸出狼爪:「他直接把我扛到床上,整個人壓上來,我揍了他一拳說『你再碰我,我就報警,然後上網公佈你』,他才肯讓我走。」她也坦言沒預料對方會有這種行為:「一開始覺得這個人應該不會怎樣,因為他和前任都是圈內的,憲哥也認識,是一位姓李的男演員。」阿虎一聽到關鍵字立馬知道對方身份:「妳應該早點公佈他的,這種故事其實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他現在也跟我女生朋友有些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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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歌手是狼!一夜性侵爛醉少女5次 逃亡25年躲過追訴期
外籍男子Micheal被控於1998年擔任某五星級飯店駐唱歌手,某日他利用職務之便,將16歲少女小雪(化名)灌醉後性侵得逞5次。事後,小雪報警處理,不過由於Micheal遭通緝時已經逃亡離境,加上至今超過追訴期25年,法官裁定本案不受理。判決書指出,1998年7月5日凌晨0時許,外籍男歌手Micheal於台上駐唱,見到小雪後驚為天人,表演結束Micheal主動搭訕,後續雙方帶著友人續攤,清晨5時許,小雪已喝到爛醉、不省人事。這時Micheal趁機表示,將小雪帶回飯店休息,未料進房後,Micheal色心大起,近 3小時內,硬上小雪5次,直至上午8時許,小雪趁隙逃脫、報警。檢警調查,Micheal犯罪事證明確,並於1998年9月30日以《性侵罪》嫌將他起訴,但Micheal早已搭機離台,被發佈通緝至今。由於Micheal人並不在台灣,高雄地院無法進行審判程序,至今也已超過25年追訴期,日前法官宣判此案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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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罪證不足」獲不起訴!2被害人向高檢署提再議
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在內共10人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確定不起訴,其中2原告不服結果,已對高檢署提出再議。小紅老師在演藝圈爆發「#MeToo」後,於去年6月指控遭NONO性侵並拿出有20多名受害者的表格,一併對NONO提告。但這20多人中只有10名完成提告,其中屬於北檢管轄權範圍內的3案,因罪證不足在同年12月以不起訴暫時畫下句點。該3案中有2人只提出單一指述,1人稱2011年2月搭上NONO的白色賓士車,在車內遭強吻襲胸,NONO更喊「妳的觸感真好」;另1人表示2010年在某會館替NONO按摩時,被對方壓制強吻與揉胸,NONO還說:「我就喜歡妳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第3人聲稱在某會館按摩時被NONO硬上得逞,NONO見她害怕的苦苦哀求,竟說「我比妳更害怕」。NONO除否認前2女指控,也稱完全沒有印象,檢方亦未在其手機裡找到NONO與2女的通聯記錄,而2女也沒提出任何旁證,難以證明NONO涉犯強制猥褻罪嫌。第3人除提不出與NONO的對話紀錄,其就醫資料也沒記載下體撕裂傷,加上其雇主對NONO到店日期、次數兜不攏,故難印證指控。3案中的芳療師及網友在北檢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均表示不服,日前也已向高檢署提出再議,案情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