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母
」 逆子 吸毒 桃園 弒母 台中遭勸與女友分手 中和20歲男凌晨失控「刀砍母姐」
新北市中和區台新街一處大型社區大樓於20日凌晨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20歲陳姓男子因為家人不斷勸說與女友分手,結果陳男情緒失控,於凌晨持刀刺殺59歲的媽媽和23歲的姐姐。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當時陳男衝向廚房拿出水果刀,之後先是刺傷媽媽的肚子,後續又刺傷前來阻擋的姐姐背部。陳男的父親見狀後,立刻上前安撫兒子的情緒,並報警求助。在救護人員到場後,隨即將受傷的母女送往雙和、亞東醫院搶救,經醫院急救後,目前傳出兩人均無生命危險。而警方抵達現場後,也將行兇的陳男逮捕歸案。根據警方提供的影片顯示,陳男在逮捕過程中情緒已經穩定,配合警方的要求跪下並將雙手揹至身後,順利被警方上銬,被依現行犯逮捕帶走,目前警方已將陳男以殺人未遂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報導中也提到,陳男因女友不被家人喜愛,與家人之間存在長期的矛盾,母親與姐姐頻繁勸說陳男要求分手,結果導致陳男情緒失控,最終釀出此禍。
下體頂女、狠推鄰居 強力膠怪男露鳥裸奔女學生早餐錢也搶
中捷濺血案引發大眾對於精神病患的關注,這樣的不定時炸彈卻不只一顆,彰化縣61歲黃姓男子有放火燒屋和砍母親前科,家人紛紛搬離,黃男少了約束越發肆無忌憚,時常當街便開吸強力膠,還拿著鐮刀在幼兒園附近閒晃,還在超商用下體頂女顧客猥褻,對門女鄰居更曾被其推到田中,連女學生的早餐錢也搶,附近住戶不堪其擾,多次通報都無法讓他強制就醫,讓民眾苦不堪言。
不定時炸彈1/強力膠怪男下體頂女持刀閒晃 「無自傷傷人」衛生局沒法度
中捷濺血案引發大眾對於精神病患的關注,這樣的不定時炸彈卻不只一顆,彰化縣61歲、中度肢障的黃姓男子有放火燒屋和砍母親前科,家人紛紛搬離,黃男少了約束越發肆無忌憚,時常當街吸強力膠,意識不清拿著鐮刀在幼兒園附近閒晃、在超商用下體頂女顧客猥褻,對門女鄰居更曾被其推下田中,連女學生的早餐錢也搶,附近住戶多次通報衛生局都無法讓他強制就醫。「我們這邊其實是很單純的,如果沒有他,晚上大家睡覺都不用關門。」住在黃男家正對面的家具店老闆黃雍筆說,和美鎮民風淳厚質樸,鄰居間多半相處融洽,可謂「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卻被有如不定時炸彈的黃男打破了這份寧靜。本刊調查,黃男家境優渥,其兄嫂為國中老師,姊姊和弟弟也都在公家機關服務,而他自幼在和美鎮生活,長大後不務正業,父母手足多次勸導,他卻越走越偏。「以前曾經砍過他媽媽,那時候砍了十幾刀,之後就沒人敢跟他住了。」黃雍筆回憶,黃男在30多年前曾揮刀砍母,緊急送醫後才勉強保命,黃母出院後連夜搬家,黃男還曾放火燒房子,而他也因砍母燒屋而被判刑,之後又重回和美鎮。黃姓男子時常闖入家對面的家具行,讓老闆娘恐懼不已,多次喝退他卻反遭懷恨在心。(圖/記者黃威彬攝)黃男的親人手足都對他避之唯恐不及,留下一間在其名下的平房後搬離,黃男少了親人的約束便越發肆無忌憚,成日拿著裝有強力膠的塑膠袋四處吸食,行為更是脫序。「他會拿著鐮刀或剪刀在路邊晃來晃去,有一次還脫光光拿鐮刀指揮交通。」連幼兒園外都多次見其身影,周邊警員早已對他「抓到變熟人」,但他入監幾月後便被釋放,也讓鄰里間陷入反覆無盡的夢魘中。據了解,黃男沒有穩定工作,曾短暫在鄰居介紹下去洗車,但做了幾天仍擋不住強力膠誘惑繼續吸食,其兄弟則定期來送米麵食物供其果腹,但卻掛在門上就走,並不會與黃男接觸。無業的黃男時常向民眾借菸或到派出所借錢吃飯,警方起初心有不忍,會給予50、100元不等金額讓他自行買餐點,後來發現他都將錢拿去買強力膠後便改為給予便當,以確保他不會飢餓度日。黃雍筆提到,每次黃男入監服刑,周邊住戶就彷彿「放假」,附近的孩子可以自由玩耍嬉戲,出入再也不用提心吊膽,但每當他回來,當地就宛如被低氣壓壟罩,妻子也不敢讓14歲的女兒獨自從家具行走回50公尺外的家,而妻子也是黃男的受害者之一。 黃男為了報復家具行老闆娘,竟將她推下1公尺高的田中,導致老闆娘身上多處挫傷。(圖/讀者提供)「可能是因為我會兇他,有一次在路上遇到,他架我拐子,我就跌進田裡。」黃雍筆妻子說,黃男曾多次趁老闆不在闖入店內,而平時店裡只有她和另名女員工,為了保護同事,她多次大聲喝斥黃男離開,黃男因此懷恨在心,於2022年7月時報復反擊。根據彰化地院的刑事判決,黃男在當年7月5日在超商故意以下體頂女顧客臀部,7月7日見黃妻獨自走在路上,刻意攻擊導致黃妻跌入田裡,導致被害人左膝、左腳踝和背部挫傷;隔日黃男又到家具行門口脫下褲子,在老闆娘面前把玩生殖器,而3罪併罰最終也只讓黃男被判10月有期徒刑。縣議員賴清美說,黃男曾有多次竊盜、傷害、性騷擾和違反社維法前科,但多次通報衛生局,衛生局則稱「要自傷、傷人」才能強制就醫,且強制就醫也有期限,附近民眾整日活在擔憂和恐懼中,「真的要出人命才會處理嗎」,希望相關單位能有強勢作為,別等真有悲劇發生再來後悔。本刊調查,強制就醫期限通常是60天,期滿後由專科醫生評估是否有延長必要,延長也以60天為限,而病人如病情改善,無繼續強制住院必要,精神醫療機構應即為其辦理出院,因此強制就醫只能暫時隔離,無法讓他不回社區。彰化警方表示,黃姓男子為衛生局列管個案,因吸食強力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逮捕後移送往往是罰款處罰,得靠醫療資源和藥物介入讓其精神狀態得到改善,當地的嘉犁派出所會加強巡邏、時時關注,盡力守護民眾安全。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在議會質詢坦承,如黃男有自傷傷人之虞,可將他強制就醫,但強制就醫有時間限制,後續得靠社區輔導和關心,進一步研議相關方案,而記者於6日和7日致電彰化衛生局,詢問黃男的脫序行為的應對方式,彰化縣衛生局表示,依據精神衛生法,任何人不得以公開之言論歧視病人、或不當影射他人罹患精神疾病,故不便針對此案例做出說明。
弒母分屍逃過死刑!思覺失調症逆子還肖想遺產 法官2理由判喪失繼承權
新竹一位朱姓男子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在2021年9月持菜刀將母親砍死,再分屍當垃圾丟棄,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朱男的外公外婆對女兒慘死後,其遺產還要讓孽孫繼承感到憤憤不平,因此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然而朱男仍然強調自己殺人是「正當防衛」。對此,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朱男在主觀上故意殺人,依法判決喪失繼承權。回顧本案,現年29歲的朱男過去就有傷害楊姓母親的紀錄,沒想到2020年被送進安養之家後的隔年9月5日,朱男就在被母親接回家後隔天,持菜刀狂砍母親頸部致死後,再用砂輪機分屍,並分裝在4個大垃圾袋並丟進垃圾車,讓屍體被運往焚化爐燒毀,而朱男在受傷到院治療後又逃出,並以「殺大豬」為由找來3名清潔人員清理血跡,還好老闆察覺有異,及時報警。後續一、二、三審朱男也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對此,朱男的外公外婆另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訴訟,主張朱男因工作、金錢等各種長期約束下而心生不滿,故意殺害楊母,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其繼承權」,認為朱男不應該擁有遺產繼承權。不過朱男出庭卻辯稱,罹患妄想型之思覺失調症的他,在主觀上並無故意殺害母親,且係因遭長期安置於醫院及康復之家,財產亦遭受控制,造成不法侵害,因此弒母屬於正當防衛,且楊母生前也曾立遺囑表明會留財產給他,因此依舊希望能留有繼承權,還聲稱會把錢拿去跟銀行貸款,蓋房子來賣,賺到的數億或數兆資產中,該賠給外公外婆的錢不會少。然而,法官也根據朱男警詢、偵訊和法院調查程序時的供述認定,朱男因母親控制他的財產,他又急著想趕快賺錢,才會殺害母親,更強調「砍脖子才會死」,足見其明知持菜刀持續猛烈劈砍頸部會導致人死亡,卻還是以極為兇殘的手段殺人,主觀上已有殺人之直接故意。此外,朱男還曾自承「是趁母親從廁所出來時上前持刀砍殺」,意味著楊母當下不構成正當防衛中的不法侵害之現在性,故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楊母)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繼承權」,判准外公、外婆請求,朱男喪失楊母繼承權,全案可上訴。
長照神隊友4/失智父拿刀砍母「找哥卻遭拒」 女兒嘆:家人齊心最重要
長期照顧就像一段長泳,每一位泳者都希望可以盡自己所能平安完成泳途,對53歲的呂小姐來說,她認為這段泳途中,家屬之間的溝通、齊心最為重要。「父親今年94歲,他在70歲時開始出現失智、退化等症狀,那時他會突然大發脾氣、摔東西,這是他過去不會做的事,當時我就懷疑他失智。」但媽媽不認同,直到2~3年後,父親狀況愈來愈多,最後才轉到大醫院確診失智。「雖然媽媽有去上失智照顧課程,但她心理上始終無法接受,只認為這是退化,而且覺得家醜不可外揚。」呂小姐說,媽媽消極抗拒、其他兄弟姊妹也不積極作為,於是嫁到台北的她,只好經常跑回台南照顧父親。幸好呂小姐的老公很支持她,讓她可以經常南北兩地跑,呂小姐也幫父親申請許多長照資源,包括備餐、環境打掃等,其中最推薦居家服務。「因為媽媽不習慣家中有外人,所以我說服很久後才願意接受,居服員會幫爸爸洗澡、陪他散步,讓媽媽有時間休息。」在照顧路上,呂小姐經常覺得自己孤立無援。「對失智患者來說,晚上的安寧、穩定作息相當重要,但有一次媽媽晚上10點多卻在使用平板電腦,聲響引得父親譫妄發作,想將媽媽的平板丟到尿桶,媽媽卻堅持護著平板,於是父親就拿起一旁太極拳使用的刀具想砍媽媽!」呂小姐當時嚇壞了,立刻打電話報警,同時也通知哥哥來幫忙。「沒想到哥哥只回我『誰在現場就是誰處理』,然後就掛電話,我的力氣根本無法阻止父親,於是再打電話給弟弟,幸好弟弟願意幫忙,那天處理到半夜3點,等父親睡著後一切才落幕。」去年11月,呂小姐發現媽媽血壓竟然飆到200,再加上年紀也已經80歲,於是只好將父親送到台南的榮民之家。呂小姐認為居家服務中最受用的就是洗澡服務,在專業人員的幫忙下,可以幫爸爸維持整潔儀容。(圖/新北市府社會局提供)呂小姐嘆道,哥哥跟她有許多照顧上的觀念不同,所以時常會有爭執,她建讓議家中若有需要長照的患者,一定要讓所有家人都認識疾病、以及照顧常識,同時要多溝通、協調、互相幫助。另外,除了撥打長照專線1966之外,也可打0800-50-7272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透過諮詢可獲得更多照顧的資訊與活動。
19歲男不滿家人阻止與女友交往! 竟持刀追砍哥哥及母親
馬來西亞於近日發生一起家庭悲劇。有名19歲的印度裔男子,懷疑家人阻止他與女友交往,竟持刀砍傷哥哥,還企圖追砍母親,所幸母親逃到鄰居住家避難後,才沒有受傷,躲過一劫。警方目前正在積極調查此案中。綜合外媒報導,此案發生於11月1日下午4時許,當時嫌犯的哥哥與母親都在家中,嫌犯在吸電子煙後,突持刀進屋,並直接砍傷哥哥的左大腿,還企圖追砍母親,所幸母親逃到鄰居住家避難後,才沒有受傷,躲過一劫。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並於本月15日晚上7時許,逮捕嫌犯,並起獲嫌犯的兇刀。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嫌犯疑似因不滿家人阻止他與女友交往才犯案。另外,嫌犯先前擁有3項犯罪前科及2項毒品紀錄,其尿液檢查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24(持武器傷人)條文及506(刑事恐嚇)條文調查此案。
逆倫砍人!23歲汐止女竟情緒失控 發狂持刀狠砍母妹
新北市汐止區今日凌晨發生驚悚的逆倫砍人事件,23歲曾姓女子疑似因情緒失控,竟持菜刀在家抓狂砍傷52歲楊姓母親及15歲妹妹,造成2人身上多處中刀,所幸意識清楚送醫後並無大礙,而曾女因情緒不穩便被送往醫院強制就醫,而詳細事發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曾女因不明原因在凌晨時於房間內發出擾人噪音,被吵到無法安心入睡的曾母便上前敲門制止,沒想到曾女見狀不但沒改善,反而還開始暴走,甚至在一時氣憤之下拿起水果刀就往曾母身上猛砍。激烈的吵架聲響讓妹妹從睡中驚醒,連忙出門查看,驚睹驚悚過程的妹妹趕緊衝上前制止卻也慘遭波及,不斷被抓狂的曾在家中追砍,造成母妹2人身上多處刀傷。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趕幾先將受傷的母女2人送往醫院救治,所幸經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而情緒失控的曾女則被送往醫院進行強制就醫,詳細事發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釐清。
女返家驚見媽媽兒子遭前夫砍殺 警方查案卻害她10分鐘後也遇害
中國陝西一名女子日前下班回家時,發現自己的母親遭人殺死,隨後現場員警便要求她離開命案現場。沒想到她才剛離開家門,10分鐘後就遭到埋伏在一旁的兇手殺害,事後她的哥哥控訴,警方明知道兇手是誰,卻不實施保護,導致妹妹在離家20公尺處被殺害。根據《奔流新聞》報導,中國陝西一名張姓男子表示,6月12日晚間,他接到醫院方的電話,得知妹夫到家中鬧事,將母親殺害,還將自己的兒子砍傷,隨後更埋伏在小巷中,將下班回家的妹妹殺害。而張男也指控警方,明知道兇手是誰,卻不實施保護,才會導致她在離家20公尺處被殺害。張男透露,妹妹和妹夫當時正在鬧離婚,已經上法院開過一次庭,懷疑是妹夫因此遷怒女方娘家。張男也透露,當時妹夫到家中後,就到廚房拿刀砍母親跟兒子「兒子當下裝死,妹夫便離開現場,隨後兒子立即報警」。而警方到場後,立即將2人送醫,不過母親卻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身亡,兒子則是手指被砍斷。張男表示,直到10點16分,妹妹下班回到家中,才發現家裡出事了,而警方阻止她進入家門,她只好先離開,沒想到,10分鐘後,妹妹就被埋伏在離家裡20公尺巷子內的妹夫殺害,「而當時警員就在我家」。而張男也指出「妹夫也是同村人,警員明明知道兇手是我妹夫,在我妹妹到家的情況下不實施保護,反而不讓進家門,直接導致在家門口被殺害」。他更悲痛控訴,警方在家屬未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將妹妹遺體火化「我們家屬都沒簽字,他們怎麼能私自處置妹妹的遺體?」根據報導指出,8月1日下午,當地公安刑警大隊表示,案情不便透露,而當地公安局警務督察則表示,目前不知此事,將進一步調查了解。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精障男要錢未果妄稱「國父」砍死媽 被逮辯「救國」下場曝光
台中市39歲患有精神疾病的陳姓男子病發時無法辨認親人,他去年某日妄想母親是陌生人,向對方討零用錢未果,持刀狂砍母親致死。陳男供稱自己是「國父」,為救國才殺「壞人」。全案經法院審理,一審判依殺人罪判18年,陳男提上訴,但今日遭台中高分院駁回。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是情感性精神病、雙相情緒障礙症患者,他多次發病時對同住母親施暴,也有妄想、無法辨識親人的情況發生。陳男去年4月1日晚間病情發作,將62歲母親視為陌生人,因向她索取零用錢不成,拿出預藏的水果刀衝進廚房,狂捅母親頭部、頸部、肩膀、胸部、手臂、背部50刀,即使對方已經倒地,他仍持續攻擊,最後導致受害者失血過多死亡。陳男被逮後向警方供稱,自己是國父孫中山,為了拯救國家才殺人,而他強調殺的人不是母親,而是壞人、殺人魔,自己沒有犯罪,且認為母親仍在世。法官指出,陳男病情經醫院鑑定會影響判斷力,而他因為精神疾病認知所殺害者非其母親,難構成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故依規定減輕判刑,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於醫療相當處所施以5年最高的間護處分。陳男不服提上訴,不過最後經台中高分院審理駁回。
要不到錢竟「46刀砍死母」 不肖男出庭辯:當時鬼上身
桃園市曾姓男子去年底向母親要錢被拒,狠砍母親46刀致死,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桃園地院11日首度開庭,曾男坦承犯案,但稱當時「鬼上身」,沒有理智,不知道砍的是媽媽。31歲曾姓男子去年12月6日在平鎮區住處,因為向母親要錢遭到拒絕,他先把母親打倒在地,又以菜刀砍向母親46刀導致母親死亡,犯後曾在陽台大喊「救救我媽媽」,警、消上門時,曾男一度在4樓作勢往下跳,遭逮後稱有黑影附在媽媽身上。檢方調查,雖然他因精神疾病曾經就醫,但曾男開庭反應正常,知道犯案經過,也知道砍的是母親,尚未達到因精神疾病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而無刑事責任的程度,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桃園地院11日開準備程序庭,曾男坦承客觀事實,表示他殺害母親。但是稱犯案時,不知道攻擊的媽媽,當時頭腦鈍鈍的,是被「鬼上身」,也沒有理智。法官詢問,你知道你在做什麼事情媽?曾男則稱「不知道」。辯護人則說,因為曾男2016年開始使用多重物質,因此出現幻覺,事發當下精神狀況不佳,請求依照刑法減輕其刑。辯護人也說,有醫院鑑定,評估曾男在案發時,精神狀況受到病症影響加劇,但是檢方並不採信,希望可以再做一次鑑定,釐清事發時曾男的精神狀況。檢方則沒意見,僅希望不要再找同一家。法官開庭後諭知曾男還押看守所,另同意再找醫院鑑定其精神狀況。
台中太平逆子狂砍62歲母致死 兇嫌與到場警方對峙
根據《三立新聞》,台中市太平區發生一起驚悚命案,一名男子今日下午疑似在家中與母親發生爭持,而後竟失控持利刃連砍母親多刀,造成受害母親當場身亡。而警消獲報後到場介入,但目前仍在與行兇男子對峙中。
吸毒37刀弒母剁頭扔中庭 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確定
震驚社會的桃園梁姓男子弒母砍下頭顱,扔到樓下中庭花園案,高等法院一度認定梁因吸毒、處於毒性作用最強時弒母,因欠缺辨識能力,判決無罪,引發高度爭議,最高法院今天審結,維持高院更一審見解,認定梁行凶前雖曾吸毒,但並非無辨識力,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梁男2018年10月在桃園市中壢區12樓家中,與66歲母親爭吵後,竟狠砍母親37刀死亡,剁下母親頭顱,拋至社區1樓中庭,震驚社會。一審時,桃園地院判決梁男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院改認定,梁弒母前,曾吸食安非他命和卡西酮類毒品,行兇時是卡西酮作用最強期間,已喪失辨識和控制能力,改判無罪,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依桃園療養院鑑定、加上台大醫院補充鑑定意見,綜合認定梁是施用毒品誘發致其精神障礙,犯案時辨識、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可依刑法第19條之2規定減刑,考量胞姊請求勿判死刑,因此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獲最高法院支持。
逆女狠砍母遭輕判 母親憂「我女兒放出來怎麼辦」
嘉義市1名黃姓女子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去年11月11日竟因不滿母親管教方式,持水果刀朝母親揮砍,最後被判刑1年10個月,黃母在臉書社團上還原當時經過,自己當下遭砍時,不斷向女兒求饒「我錯了」,豈料女兒喊著「要給她死」,從後方追砍,最近還認為判決太重,想爭取無罪釋放,讓其他家屬十分擔憂。根據黃母貼文,2020年11月11日,她因為進到女兒房間收手機,遭到女兒持水果刀刺傷,導致她腹部有2、3公分的刺傷、背部也有3公分刀傷、右手肘則有5公分刀傷。而砍人後的黃女將自己關在房間內,最後警消取得家屬同意,破門進入逮人。案件經過審理,黃女一審被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回憶起女兒的轉變,黃母表示,她去年8月30日深夜接到電話,女兒在台中租屋處自殺,原因是不想工作、沒錢買房導致憂鬱,病因是家中不夠富裕,沒辦法擁有想要的生活。於是黃母將女兒接回家照顧,負責料理生活起居,而女兒卻不知感恩,只窩在房間內玩電腦,飯來張口茶來伸手,由於女兒有憂鬱症,黃母帶人去診所治療,遵從醫師的指示,睡前收走女兒的3C產品,免得女兒整晚玩手機,隔天精神狀況更差。黃女因為不服母親管教,一氣之下竟持水果刀對著母親猛砍。(圖/翻攝畫面)豈料,案發當日晚間黃母一如往常地到黃女房間收手機,但黃女不從,走到包包旁,拿出水果刀對母親猛砍,黃母遭砍後無力地蹲坐在地,只能不斷求饒,「媽媽錯了…媽媽不該念妳,」但黃女就像殺紅了眼,朝著黃母的脖子揮砍。最後黃母用盡力氣跑出房外報警,警消到場時,黃女還裝作不知情,辯稱「房間沒有血」,由於家庭狀況不富裕,黃母沒錢請律師,而女兒找了法扶律師,還不斷以精神狀況為由爭取降低刑度,近日法院判決出爐,黃女遭輕判1年10個月,黃女表示,若女兒真的被放出來,深怕家屬、其他兒女遭到傷害。
瘋砍母37刀頭顱扔下12樓 毒男無罪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10月和母親發生衝突,竟持菜刀、開山刀狂砍母親37刀、刀刀見骨,甚至狠心剁她頭顱、斷手掌分屍,還把頭顱從12樓陽台丟下,一審認為他因吸毒致精神障礙,減刑後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認為他吸毒沒有辨識能力,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引起社會震撼,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審結,將梁男判處無期徒刑、還可上訴。梁男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某社區,2018年10月17日晚間6點多,因故和母親發生衝突,竟衝進廚房拿菜刀追砍老母親,鎖定媽媽的頭部、雙臂揮砍,卓姓婦人頭部中10刀、左右手臂更中27刀,其他胸部、腹部也有多處刀傷,最終因出血性休克及中樞神經休克死亡。沒想到梁男還不罷手,又拿出菜刀和開山刀狂砍媽媽的頭和手,導致頭顱及左手腕都遭砍斷,隨即將頭顱從12樓陽台拋丟到1樓社區中庭,導致母親面目全非,保全和鄰居聞聲報警,梁男還拒絕開門,和警方對峙,直到晚間7點破門而入,才發現卓姓婦人已慘死親生兒子手下。梁男坦承案發前2天有吸食2級毒品安非他命,辯稱案發時已酒醉,甚麼事都不記得了,辯護人也幫腔稱他因吸毒、飲酒導致精神耗弱,但梁姐證稱弟弟並無精神疾病,羈押探視時弟弟也坦言當天沒有喝酒,梁男的范姓友人也證稱前一晚一起吃薑母鴨時,梁男表現一切正常,檢方在案發隔日訊問時,梁男也能清楚交代自己的用毒史。梁男的尿液和毛髮送驗也只驗出安非他命,並未有酒精、安眠藥等其他常見藥物反應,打臉梁男酒醉說法。
弒母剁頭從12樓丟下 更一審無罪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在2018年間,桃園一名梁姓男子在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發生爭吵,竟發狂很心將母親頭顱剁下,直接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殘忍的弒母剁頭行徑,引發社會譁然。高院二審去年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諸多批評,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於今天(14日)最新宣判,逆轉認定梁男有罪,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這起案件是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當晚梁男吸食安非他命後,在精神狀態不穩的狀態下,與母親發生口角,他失控拿刀追砍母親,不但把媽媽砍死,還失控將其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台,直接丟下社區中庭。警方逮捕後,他還因吸食毒品,精神亢奮又胡言亂語,檢方後來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卻出現大逆轉,二審認為梁男吸食「卡西酮」類毒品後,會「完全喪失」行為辨識能力,所以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所以在去年8月間,二審改判決梁男無罪,其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輿論譁然,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全案於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法官,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吸毒砍母頭丟樓下 逆子高院更審不怕關
桃園梁姓男子發狂砍殺母親37刀後,切下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引發全國譁然,遭最高法院撤銷後,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開庭審理他的延押案,梁男對延押沒有意見,也自認沒有健康問題,合議庭評議後,擇期諭知是否延押。36歲的梁男是家中老么,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安非他命毒品後突然抓狂,持刀朝67歲母親猛砍,再將斬下的頭顱拋下樓。一審時,桃園地方法院依桃園療養院精神鑑定,認為梁行凶時辨識能力降低,加上姊姊替他求情,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院委託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對他精神鑑定,合議庭認定梁男因吸毒導致欠缺辨識行為能力,改判無罪,將他責付給桃園市府衛生局,檢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後,發回高院更一審重新審理中。
快訊/金錢糾紛起口角 不孝女超商買水果刀砍母致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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