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液
」 台中男大生遭救護車撞死…沒喝酒「血液驗出酒精反應」 高大成分析1可能
台中市今年3月發生1起死亡車禍,1輛民間救護車與騎機車的施姓男大生發生碰撞,導致騎士頭部重創不治。經抽血檢驗,男大生酒測值達0.54mg/l,遭警方判定酒駕。不過,施母堅信兒子不可能酒駕,申請抽取眼球液複驗,結果顯示男大生體內無酒精反應,全案大逆轉,引發外界議論。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揭開原因。據了解,63歲的黃姓駕駛今年3月間駕駛救護車載運病患,行經台中市北區崇德路、太原路時,和騎機車的22歲施男發生碰撞,導致後者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經抽血檢驗,男大生被驗出體內酒精濃度每公升0.54毫克;施母堅稱兒子不可能酒駕,檢方指示法醫抽取眼球液複驗,發現組織液內無酒精反應。對此,高大成認為,外界質疑是否拿錯檢體或檢體有問題,兩者都不可能發生,而人死亡後半小時至1小時間,會因體內細菌繁殖產生酒精反應,例如白色念珠菌、大桿菌、酵母菌、克雷白桿菌等,即便死者生前未飲酒,也可能測出0.5至1 mg/l酒測值,過往也有類似案例。高大成進一步說明,因為眼球沒有細菌,不會進行無氧代謝,所以抽取眼球液的檢驗結果最準確,至於透過抽血檢驗酒精濃度的做法,只有在人還活著時進行才可行,若死後才抽血驗酒精濃度,結果很可能和事實不符。另外,高大成也提到,男大生母親申請複驗抽取眼球液,代表她非常用心,令人感到欽佩。回顧案發經過,施男當天騎乘機車沿太原路三段直行,黃男則駕駛民間救護車沿崇德路一段、由進化北路往漢口路方向直行,期間鳴警報器並開啟警示燈,要將醫院治療完畢之傷患載回住處,未料在路口發生車禍,目前全案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中。
男大生遭撞慘死…救護車違規「鳴笛闖紅燈」挨罰6萬 家屬轟:駕駛沒悔意
台中市北區今年3月發生死亡車禍,22歲施姓男大生騎車回家途中遭救護車撞上,原本抽血驗出體內有0.54mg/l酒測值,但複驗抽取眼球液確認體內無酒精,追查後更發現,民間救護車其實是載送「病患回家」,被衛生局認定違法。事後家屬也調閱監視器,證實死者沒有喝酒。事情發生在3月19日晚上22時20分許,施男沿太原路綠燈直行,駕駛民間救護車的63歲黃男則沿著崇德路鳴笛闖紅燈通過路口,結果施男來不及煞車撞上救護車側面,重創頭部,送醫搶救仍不治。而施男抽血酒測值達0.54毫克,被判定為酒駕,而肇事司機酒測值0,但家屬不服申請眼球液複驗,結果未驗出酒精反應,結果大翻盤。眼球液複驗結果證實,男大生沒有酒駕。(圖/報系資料照)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輛救護車當時並非載送病患要趕往醫院救命,而是要讓完成治療的患者返家,卻鳴笛、闖紅燈惹禍,衛生局4月10日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2條裁處該救護車公司新台幣6萬元。另外,施男的母親向學校調閱監視器,拍下兒子22時5分45秒離開教室,走路到車棚也需要幾分鐘,後續發生車禍時間是22時20分左右。當初血液驗出有酒精很錯愕,最後做眼球液複驗,才終於還給兒子清白和公道。施母強調,兒子不可能喝酒,平常作息都是早上8點去產學合作地上班,下午5點才回家,晚上又再回到學校上課。事發當天,兒子就是騎車往回家方向,也沒有到別處喝酒的可能,詢問主管和同學,也都說沒有喝酒情形,甚至3年來也沒有。至於肇事救護車到現在依舊沒道歉,施母表示不管是車禍鑑定、開庭,黃姓駕駛都沒有情緒,讓人沒有感到歉意,只有狡辯,「我覺得他們認為我們酒駕,有這個護身符,沒有覺得自己錯了,甚至聽到我們沒有酒駕,還有點失落」。
男大生車禍亡 死後抽血酒測0.54「改驗眼球液」大逆轉!高大成揭原因
台中市今年3月發生1起死亡車禍,1輛民間救護車與騎機車的施姓男大生發生碰撞,導致騎士頭部重創不治。經抽血檢驗,男大生酒測值達0.54mg/l,遭警方判定酒駕。不過,施母堅信兒子不可能酒駕,申請抽取眼球液複驗,結果顯示男大生體內無酒精反應,全案大逆轉,引發外界議論。對此,資深法醫高大成揭開原因。據了解,63歲的黃姓駕駛今年3月間駕駛救護車載運病患,行經台中市北區崇德路、太原路時,和騎機車的22歲施男發生碰撞,導致後者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經抽血檢驗,男大生被驗出體內酒精濃度每公升0.54毫克;施母堅稱兒子不可能酒駕,檢方指示法醫抽取眼球液複驗,發現組織液內無酒精反應。《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大成認為,外界質疑是否拿錯檢體或檢體有問題,但兩者都不可能發生,而人死亡後半小時至1小時間,會因體內細菌繁殖產生酒精反應,例如白色念珠菌、大桿菌、酵母菌、克雷白桿菌等,即便死者生前未飲酒,也可能測出0.5至1 mg/l酒測值,過往也有類似案例。高大成進一步說明,因為眼球沒有細菌,不會進行無氧代謝,所以抽取眼球液的檢驗結果最準確,至於透過抽血檢驗酒精濃度的做法,只有在人還活著時進行才可行,若死後才抽血驗酒精濃度,結果很可能和事實不符。另外,高大成也提到,男大生母親申請複驗抽取眼球液,代表她非常用心,令人感到欽佩。警方初步調查,施男當天騎乘機車沿太原路三段直行,黃男則駕駛民間救護車沿崇德路一段、由進化北路往漢口路方向直行,期間鳴警報器並開啟警示燈,要將醫院治療完畢之傷患載回住處,未料在路口發生車禍,目前全案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