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
」國民黨要蔡政府立即撤回數位中介法 別搞「真理部」替民眾決定如何講話
民進黨政府力推「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社會反彈,儘管NCC暫緩後續公聽會舉行,但並沒有撤回草案。中國國民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數位中介服務法如果三讀,包括台灣人被詐騙集團當「豬仔」、缺電、論文抄襲,平台業者可能都因怕被政府重罰撤文,蔡政府將淪為喬治歐威爾著名的反極權小說《一九八四》情節,成為能夠判定真相的「真理部」,決定民眾該說什麼話,國民黨也要求國ˊ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能只暫緩公聽會舉行,應立即撤回草案,昔日曾爭取言論自由的綠營縣市長候選人也應站出來反對政府粗暴立法。國民黨指出,若數位中介法草案過關,政府就能認定網路資訊不實,即可依該法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加註警示,甚至可以交由法院裁罰,違者最重還可斷網,民進黨政府豈不是又要創造「網路新東廠」?國民黨強調,數位中介法嚴重傷害言論自由,業者亦表達質疑,呼籲民進黨政府別橫柴入灶,強渡關山,應立即撤回草案。國民黨表示,民進黨過去已多次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網友,現在民進黨政府更想要在法院還沒有裁判之前,就要求平台加註警語。若此法通過,國民黨斷言,林智堅的論文抄襲事件「不能討論」,因為國安局長陳明通曾親自背書林沒抄襲,總統蔡英文更是曾親自回應「智堅辛苦了」。此外,台灣人被詐騙集團當豬仔的事件「不能討論」,因為網紅好棒Bump的拯救影片已被外交部指嚴重誤導國人。而「恐怕網路不能討論的」還包括中共飛彈飛越台灣上空,因為國防部說沒飛過領空。缺電危機也不能被討論,因為經濟部說沒有缺電。國民黨質問,如果這些情節真實發生,民進黨政府豈不已經像喬治歐威爾小說《一九八四》的情節,成為小說中,能夠判定真相的「真理部」,決定民眾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台灣豈不像是回到專制獨裁的大明皇朝一樣,又讓足以監控人民、迫害忠良的網路新東廠重行成立?如此一來中華民國還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嗎?國民黨質疑,民國102年時任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蔡其昌、黃偉哲、陳其邁、李俊俋等人,曾提案修正《社維法》,公開指稱「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如今這些人分別是民進黨所提名的縣市首長參選人,《數位中介法》想要破壞言論自由,這些昔日要捍衛言論自由的候選人,難道都不用站出來說清楚你們的立場?難道不該站出來「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呼籲民進黨政府停止立法?國民黨指出,該法若通過,還將捐助25億成立公設財團法人,立法委員無從監督,可能成為執政黨染指網路言論的白手套。目前已有多家「民間事實查核機構」可與業者合作協助判定網路傳言真偽,卻已經出現爭議,為何非得將事實查核工作收回,由政府或者政府實際掌控的財團法人一把抓?堅持要以打假消息為名行管制言論之實?這與極權國家所為有何不同?另外,國民黨北市議員參選人楊植斗也在臉書發文,指許多人還不解數位中介服務法立法後會發生什麼事,他想用四個步驟,「簡單粗暴」讓大家了解。他以網紅好棒Bump拍影片營救赴杜拜丶柬埔寨受困國人為例,假設數位中介法已經按照NCC草案立法通過,當好棒Bump將影片上傳至網路平台後,因外交部痛罵Bump「以訛傳訛丶誤導國人」,網路平台不知道Bump講的是真是假,但為免被政府引用數位中介法重罰找麻煩,第一時間還是先把Bump的影片全刪除,然後就是杜拜救人事件「全劇終」,政府的潛台詞就是「Bump給我閉嘴!」。
NCC設財團法人打假 遭批網路真理部現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將納管5大類平台,包括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超過230萬的大型社群與影音平台。在野黨昨強烈質疑,國民黨痛批政府的手要伸入網路世界,很像共產國家要納管網路言論;民眾黨也炮轟該法有箝制言論自由疑慮,且NCC將捐助25億元新設「財團法人」處理假訊息,有規避立院監督之嫌,且是否代表「網路真理部」成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NCC表面是獨立機關,其實是政府的附隨組織,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就是要將政府的手伸入網路世界,有如共產國家的作法。賴士葆提醒,眾所皆知,政府常發布錯誤的假訊息,卻是無法規範,只單方規範百姓;該法案對假訊息的認定,更使政府與人民存在尊VS.卑、主VS.僕的不對等關係,若該惡法通過,網軍將更猖獗,到處獵巫檢舉,舉發所有不利執政黨的言論以按件計酬,殘害忠良,舉報非我族類變成網軍日常公務。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國際社會已要求社群平台對不實內容要有嚴格檢舉機制,蔡政府徒增行政部門審核網路內容,擺明要箝制網路言論自由。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說,先前網路上一再發生疑似網軍、反串帳號的事件,她認為需要嚴格制訂假訊息及假帳號的認定標準,否則會採到言論自由的紅線。而NCC要捐助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專責基金,主管機關也先需說明資金來源?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表示,新設專責機構是很危險的事,她認為該機構應受立院監督,不可任意妄為。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質疑,NCC成立財團法人管網路假訊息,是否代表「網路真理部」成立?政府真的該「掌握」及「詮釋」真相嗎?他認為培養民眾透過常識及理性思維進行判斷,才是破解假訊息最好方法。
NCC將納管5大類平台…臉書、YT包括在內 民眾黨立委:有箝制言論自由疑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將納管5大類平台,其中包括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超過230萬的大型社群與影音平台,要求業者針對違法內容建立通知與回應機制,若違法將最高可罰1000萬元;對此台灣民眾黨立委紛表示,該法有箝制言論自由疑慮,及該機構是否會規避立院監督。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今(1)日於立院舉行「校園性騷擾頻傳,主管機關應有所作為」記者會,會後媒體詢問NCC將捐助25億成立財團法人打擊假訊息,並可規避立院監督。高虹安回應,NCC將成立專責機構,功能類似於事實查核中心,但主要適用於通報各平台將不當內容下架。但她質疑,25億的金額是如何算出來的?主管機關應說明為何要25億,並說明該機構執掌的工作項目,以及該機構是否會規避立院監督。高虹安說,《數位中介服務法》主旨是要創造自由、安全、可信賴的網路環境,這是很抽象的文字,包含先前有發現一些疑似網軍、1450或反串帳號的事件層出不窮,這樣網路環境下到底誰說了算、哪些是假帳號,需要嚴格制定假訊息及假帳號的標準,否則會踩到言論自由的紅線。民眾黨立委、選戰小組召集人蔡壁如也認為,NCC要新設一個「財團法人」是很危險的事,她認為該機構必須受到立院監督,不可任意妄為。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則透過臉書三點質疑,他表示由於網路訊息快速傳播的性質,一旦超過時效,限制與移除的意義就不大。為此,NCC是否有先與司法院溝通,確立所謂「資訊限制令」的核發機制能趕上時效?法院是否有足夠的工具與能力判斷是否核發限制令?又司法量能是否能夠負荷防堵網路平台上繁多不實訊息的重任?邱臣遠表示,NCC對於網路平台業者課予「第三方內容」的注意義務是否過高?他呼籲NCC,不能期待「民間企業」有能力及義務,防堵來自「國家級敵意勢力」的假訊息攻勢。NCC根據該草案,預計將捐助25億元,成立專門處理網路治理之財團法人。這是否代表「網路真理部」的成立?政府真的應該「掌握」以及「詮釋」真相嗎?他認為培養民眾透過常識及理性思維進行判斷,才是破解假訊息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