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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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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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賭又家暴…莽父找子女討撫養費遭曝黑歷史 反嗆:沒買牛肉被記恨
嘉義72歲老翁阿禾(化名)因身體狀況不佳,需專人照顧,遂透過親戚向3名子女討要醫療費、看護費。不過,兒女們指控,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不僅常因賭博輸錢,還動不動找母親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就拳打腳踢,亦未曾負擔家庭生活開銷或扶養子女費用,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父母與於民國71年4 月14日結婚,兩造已多年未聯絡,日前阿禾透過親友表示其身體狀況不佳,有專人照顧及支付醫療費用之需求,然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並常因賭博輸錢,或索要金錢未果,而對家人施以家暴,甚至時有地下錢莊人員前來家中討債。兒女們控訴,媽媽當時考量孩子尚未成年,希冀給予他們完整家庭、擔心離婚後小孩在學校受到他人異樣眼光而加以容忍,直至他們成年後,因不忍母親再遭受暴力對待,主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並說服媽媽訴請離婚,不料父親在法院判准離婚後,竟拒絕搬離住處,甚至持續家暴,直到法院核發保護令才離開。3人認為,自從爸爸搬離家中後,雙方即斷絕往來及聯絡,父親既未曾對兒女們善盡扶養義務,且亦有對母親及子女施以家庭暴力之紀錄,顯已對他們的心理、生理上造成重大且難以磨滅之負面影響,足認對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請求准予免除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對此,阿禾辯稱,自己對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但他以前在買房子後有幫忙家裡漆油漆,只是子女沒有看見,且他過去有開計程車,有無拿錢回家已忘記,而子女們所述部分不實在,是因3人曾說要吃牛肉,因他長期務農所以拒絕,才會被孩子們記恨到現在,不同意免除聲請人對其之扶養義務。嘉義地院審酌,相對人於聲請人成年前亟待相對人扶養時,無穩定工作及有賭博之情形,罔顧家庭經濟,幾乎均由聲請人之母親及其娘家負擔,其未負擔或分擔聲請人之扶養費或照顧撫育,且未對聲請人為積極關心聞問,顯然相對人未擔負身為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因此聲請人請求免除其等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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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病倒請看護!他一聽「每月噴10萬」急問:大部分家庭付得起?
健康才是最大財富!一名網友分享,最近朋友的家人突然生了場大病,需要請看護來協助照顧,但一個月高達10萬元的看護費用,對友人而言太過沉重,讓他好奇多數家庭是否也無力負擔這筆費用,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發文表示,若某天家人不幸病倒,每天需支付2800至3000元的看護費用,換算下來光是請看護一個月就需花費約10萬元,好奇問「真的很多人跟大部分的家庭都拿不出來嗎?」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回覆,「一般家庭誰有辦法一個月拿10萬出來啊?」、「台灣有超過快一半的就業人口領不到5萬,你認真?」、「我阿嬤在醫院四個月,每天2800不含耗材,根本付到快得病。」另外,也有不少過來人分享經驗談,「通常都是長照跟家人輪流顧」、「如果要省錢就是自己照顧」、「離職自己顧會比較划算」、「看護不一定要請整天。白天看護照顧,晚上家人輪流照顧」、「我有照顧過癌末的爸爸,如果有兄弟姐妹可以幫忙分擔就還好,沒有的話只能請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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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搭遊園巴士滑倒骨折 六福村判賠207萬
彭姓女子2021年到六福村主題遊樂園遊玩,乘坐遊園巴士於抵達目的地下車時滑倒左腳粉碎性骨折,事後向六福村求償約110萬元,並依消保法求償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事發當時的下車處凹凸不平加上細碎雜物,容易使人失去平衡並因摩擦力較差滑倒,共判賠207萬元。彭女控訴,當時懷有身孕她搭乘遊園巴士,下車時因地面為黃土,因而滑倒,現場並未舖設止滑材質,工作人員也未提醒遊客注意下車安全,也沒有設置明顯標語,事發之後,園方才在下車處增加鋪設水泥鋪面,漆上黃線警示,並新設告示牌,證明六福村在事故發生時,並未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彭女因受傷,導致有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等損害,加上撫慰金,要求六福村賠償約110萬元,另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請求損害額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園方則表示,彭女當時懷有身孕又手抱嬰兒,可能於下階梯時因重心不穩、單腳無法支撐等原因而跌倒,是因個人異常因素跌倒,並非於踩踏下車處地面時滑倒。下車處地面僅有在交界處局部堆積些許黃土,遊客下車時仍可踩踏在柏油路面上安穩落地,因此拒絕賠償。新竹地院法官勘驗現場照片及影片,發現彭女身體失去平衡跌倒時,頭部及上半身均已超出車身範圍外,下車踩至地面時滑倒確屬有據,且下車處地面凹凸不平,凹陷處並堆積黃土、沙子、碎石、落葉等雜物,極易使人滑倒。對於六福村指彭女下車時手抱嬰兒,又懷有身孕,是因個人異常因素跌倒。法官認為,六福村為國內知名遊樂園,進入其園區消費者人數眾多並跨越各年齡層,依一般社會大眾之合理期待,屬老幼婦孺皆宜之環境,本應於遊園巴士下車處地面保持平坦、無障礙,以避免消費者下車時發生危險。六福村雖聲請前往現場勘驗,法官認為下車處已經在事後增加水泥鋪面、另為施工漆上黃線、更換告示牌,已無法勘驗本件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狀況,無無勘驗必要。法官審酌彭女於事發時懷有身孕,因傷須專人照顧逾5月,六福村則為國內知名企業,旗下有各大品牌,實收資本額高達19億元,判賠彭女103萬元,加上1倍懲罰性賠償金,一共2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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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五大保障特點 凱基人壽籲及早準備失智守護規劃
熱門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劇中女主角的母親被診斷疑似早期認知功能障礙(即失智症),家人離職照顧等寫實對話引發許多共鳴,也讓失智症患者照護、醫療健康等議題再獲關注。失智症患者的照護相當不易,除患者和家人必須面對漫長的病程,後續治療和照護所衍生的龐大費用,亦將為家庭成員帶來沉重的經濟與心理負擔。凱基人壽(原中國人壽)積極發揮保險業安定社會力量,建議民眾可將保險納入失智症「家庭支持系統」的一環,如投保具五大保障特色的「凱基人壽基智人生健康保險」,以做好失智症的照護規劃,加強對自己及家人的保障。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民國113年公布之最新調查指出,全國65歲以上長者失智症盛行率達7.99%,且因人口老化、老年人口增加,推估民國130年將攀升至9.95%,失智症總人口數將逾 69 萬人。一般人印象認為失智症為老人專屬,凱基人壽特別提醒,青壯年人也會失智,依國際失智症協會統計,台灣約有1.2萬人屬於65歲以下的年輕型失智症,且病程通常發展更快或持續更長。因此,我們更應謹慎面對失智症,並及早做好準備。凱基人壽推出的「凱基人壽基智人生健康保險」是從客戶需求角度設計保障內容,並包含以下五大保障特色:(1)一次性應急關懷給付:若第2保單年度起經診斷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該狀態者,將可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之12倍領取「認知功能一次保險金」,給予即時的協助;(2)年年照護分期給付保險金:若第2保單年度起經診斷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該狀態者,每年將可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之18倍領取「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最高給付16次,緩解經濟負擔;(3)豁免保費機制:第2保單年度起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該狀態者,將豁免續期保險費,但保障仍繼續有效;(4)無理賠回饋保險金註7:保險年齡達86歲之保單週年仍生存,且未曾申領認知功能一次及分期保險金者,將可按「應已繳保險費」之1.02倍領取「無理賠回饋保險金」;(5)身故保障:於保單有效期間內身故者,可按身故當時應已繳保險費之1.02倍,扣除累積已申領之認知功能一次及分期保險金給付註8後之餘額,領取「身故保險金」。以40歲王先生選擇投保「凱基人壽基智人生健康保險」為例,保險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繳費20年,年繳保險費40,280元為例,假設於77歲時診斷確定並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註3時,將會先行給付24萬元(2萬元×12倍)的「認知功能一次保險金」與第一期「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36萬元(2萬元×18倍)作為應急之用,其後若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每年還可領取36萬元(2萬元×18倍)的「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作為看護費用和生活雜費支出,「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最多給付16次,總計最高共可獲得600萬元的保險給付,讓失智症朋友們可以安心接受後續的治療及照護。若王先生未曾診斷確定符合認知功能障礙,保險年齡達86歲仍生存,還可獲得821,720元無理賠回饋保險金註7。想了解更多,可預約凱基人壽專業顧問團隊:https://reurl.cc/VNZmKR,為客戶規劃最妥適的保險組合,善用每一塊錢,獲得最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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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5月報稅季!國稅局盤點「6大申報常見錯誤」小心別踩雷
5月報稅季又要到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時間1個月,為了避免國人出現漏報、誤報等情形,國稅局也列舉出「6大報稅常見錯誤」,提醒民眾多加注意。6大報稅常見錯誤如下:一、與配偶分居未依規定據實填報配偶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致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經分別各自填寫一張申報書辦理申報,但疏忽在申報書上填寫他方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亦未註明分居,違反所得稅法配偶合併申報的規定。二、免稅額申報錯誤●每人免稅額為9.2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為13.8萬元;但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同居一家有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僅為9.2萬元,不適用增加50%的規定。●誤列報已成年未在學或非身心障礙,服役、待業等有謀生能力的子女。 三、申報時自行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如對下載所得資料的所得年度、金額或所得類別有疑義,請先向憑單填發單位洽詢、確認,在未確認清楚前,切勿自行刪除或變更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以免發生漏報。四、漏報所得●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個人房東出租房屋與個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個人間借貸並辦理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約定收取之利息漏未申報。●海外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所得申報。●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之交易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五、申報不得列報的扣除額●捐贈列舉扣除額:列報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或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超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20%的限額。●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或申報全民健康保險以外的保險費,超過每一個被保險人每年2.4萬元的限額。●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未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的醫療費用;列報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用、看護費用;自行申報未扣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的醫藥及生育費。●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列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名義的房貸利息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未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課稅年度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列報子女就讀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未經教育部認可學校(如國外語言學校)的教育學費。六、網路申報資料「未上傳」致報稅失敗採網路申報者,可以申報系統產出「檢核用計算表」檢查申報內容及計算稅額,確認無誤後,請務必將「申報資料上傳」及確認報稅系統顯示「步驟5-申報完成」(手機版)或「上傳申報成功」(線上版及離線版)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並請印收執聯自行留存7年,以便日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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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總市值4000萬「不留給兒子」 33歲媽想退休卻怕錢不夠
「想退休,但不確定錢夠不夠?」一名33歲的女網友透露,名下有3間房產,因為通貨膨漲的關係,總市值大約在4000萬左右,房貸則落在約在1200萬左右,存款、儲蓄險、股票跟房貸金額剛好打平。所以她已經等不及要退休了,但她也好奇「不考慮留任何房子給我兒子的情況下,想活到80歲就可以掛了,我大概還要存多少錢?」她也直言,感覺50年很長,所以其實不太夠,文章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一位女網友近日在Dcard上以「想退休但不確定夠不夠」為題發文表示,她目前33歲,育有一名3歲兒子,並且名下有3間房子,因通膨影響,3間房子的總市值大約為4000萬。她補充,房貸還有1200萬左右,「存款、儲蓄險、股票跟房貸金額剛好打平。我算過我去年實際總花費(去除房貸)總共落在45萬左右。」原PO續稱,由於老公那邊的所有資產都會留給小孩,因此她也好奇,在不考慮留任何房子給她兒子的情況下,想提早退休享受人生,假設到80歲就可以掛了,「我大概還要存多少錢?或者每個月維持賺多少錢就可以了?很多人跟我說夠了,但其實我覺得50年很長,感覺不太夠」,因此想問大家怎麼看?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疑惑「靠老公養就好了,幹嘛工作」,原PO也解釋,「畢竟夫妻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說,血緣斷不了,況且我老了,他看我不順眼,我看他不順眼,都有可能發生啦。」其他網友則認為「可以退休啊,充實自己例如出國走走學些課程,說不定沒工作後妳就覺得自己還是比較想去工作,反正妳算有錢,也算不需要靠老公,也沒要留給小孩」、「房子又不是現金,能夠變現再說,沒變現以前都只是幻想而已。」許多人則建議,「問題應該是4000萬房產,可以產生多少被動收入,如果被動收入可以cover花費,應該已初步達成財富自由的階段」、「這取決於你的不安定感有多嚴重」、「如果沒有薪資收入或被動收入,只靠積蓄坐吃山空,很容易金錢焦慮,有些人焦慮到省吃儉用或亂投資大賠,最好每個月有個穩定的現金流,如債券或ETF配息或租金收入」、「老了行動不便要請外勞,生病要醫療看護費用,每個月絕對超過5萬元」、「個人保險/長照、失能、失智險可以先買起來/美金利變型保單現金給付型也可以加強,依照去年一年花費45萬,剩下50年還需要2250萬,到時不夠賣掉一間房就沒什麼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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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命生子!早產兒竟被虐成腦重傷 保母遭判4年半賠1155萬
林姓夫妻2020年底將8個月大兒子交由陳姓保母照顧,未料男嬰數個月後被診斷出腦重傷,須終身照護。遭指控多次劇烈搖晃男嬰以制止其哭泣的保母雖否認犯行,二審仍遭判刑4年6個月;民事賠償遭判賠1155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姓夫妻2020年12月1日以每月1.5萬餘元,請陳姓保母每週一至週五白天在住處照顧「早產但生長正常」的兒子。但孩子隔年1月14日、3月5日出現不明嘔吐、抽搐、眼睛上吊等情況,被林家接回送醫。男嬰遭診斷腸胃炎隔天,再度出現異狀並送急診,醫師發現男嬰腦部出血,手術發現腦幹有新舊血腫及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典型症狀,懷疑為受虐性腦損傷。儘管男嬰接受治療,但仍有癲癇、肢體機能重大難治重傷害,醫院也立即通報社會局與報警。陳女雖否認用力搖晃男嬰及不當凌虐,與懷疑男嬰父母造成傷勢,但測謊出現不實反應,加上她多次在寶寶日誌及與家長對話時反映男嬰哭鬧,不堪負荷要求換保母。案進入司法後,診治醫師證實男嬰新舊傷應為近3天,2、3週到2、3個月前造成,研判兒虐或搖晃症機率較高,一審法官依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從重依後者判陳女5年6個月。陳女上訴後,二審法官雖認定陳女未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不過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4年6月。對此,陳女再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林姓夫妻另提出民事求償告訴,主張孩子受重大難治傷害,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須終身追蹤治療及看護,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夫妻兒3人精神撫慰金,母親更稱自己罹患紅斑性狼瘡,冒險生下孩子。一審法官判陳女賠償男嬰955萬餘元、雙親各100萬元,合計115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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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180萬「存款僅3萬」…30歲工程師吐原因 秒掀共鳴:這才真實
許多上班族努力工作,是為了更高的薪資及穩定的財務狀況。近日一名在科技業上班的男工程師發文分享,自己年薪約180萬元,即將邁入30歲的年紀,但存款加上股票卻不到3萬元,他隨即也曝光「背後原因」,對此,許多網友看完瞬間理解,紛紛留言感嘆「這才是普羅大眾真實的一面」。該名男工程師日前在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在科技業擔任工程師,目前年薪大約180萬元,但因為家裡開銷都由他來扛,加上每個月的醫藥費、長照費等,原PO幾乎每個月都是「月光族」,他同時也曝光自己的存款金額,只有大約2.8萬元,連3萬元都不到。原PO進一步指出,其實自己也曾經想要理財、投資股票,沒想到進場後股市開始狂跌,「接著家中馬上需要用錢,只好全部認賠賣光,之後就沒再買過了」,最後原PO也感嘆「當你家裡不給力,理財什麼的都跟你無關,能好好活過每一天就不錯了,這就是底層人民的生活掙扎」。此文一出引起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留言表示「理財版中只有你這篇我相信,這才是現實人生」、「醫藥費、住院費、看護費,24小時一直燒錢,你180萬還夠付 ,一般上班族大概就撐不下去了」、「這才是普羅大眾真實的一面,三十歲資產好幾百,那真的是極少數」、「辛苦了,你讓我知道大部分的人都是在拼命地活著養著一家老小,能存下錢的我會好好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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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說好一起上板中」 割頸案受害學生25日告別式
新北市一所中學校園去年底發生國三喋血割頸重傷致死案震驚社會。事發一個月,受害學生家屬於25日中午將於板橋殯儀館為其舉行告別式。家屬好友、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表示,本次告別式除了寬慰父母好友之外,也提醒社會各界重視校園安全網,永遠不要讓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據了解,告別式將由學生父親朗讀700字告別文追悼亡者,預料教育部長潘文忠、新北市長侯友宜將出席上香致意,而預計活動結束時,事發學校校長也將頒發專屬畢業證書及致贈該校高中部制服致意,更將帶著亡者幾位同班同學,以手持氣球放飛方式,象徵亡者在另一個世界展翅高飛,預料以溫馨感人場面送亡者最後一程。石一佑感嘆,談到亡者生前最掛心的,莫過於大自己四歲、生活未能自理的親姐姐。據了解,死者姐姐因幼年高燒傷及智力,生活無法自理,高中畢業後每天都需要到照服機構報到,龐大醫療與看護費用,對於上班族父親與兼職居服員母親而言,經濟壓力本已沉重。受害學生體貼善良,因而放棄鄰近明星國中資優班名額,主動爭取要與高中部姊姊同校,以利就近照顧姊姊「我要一直陪姐姐」,詎料竟成死劫。死者生前榮獲模範生獎狀,成績優良、班上人緣佳。(圖/石一佑提供)談到受害學生校園生活,石一佑轉述,亡者在學校成績優異,數理表現亮眼,對自己的英語能力較無信心;特別的是,死者不喜歡看漫畫,因為「更新太慢了」,反而喜歡《夜之賢者》等輕小說。對於未來發展也很有想法,希望就近上板橋高中「能夠就近照顧家裡」。石一佑重申,目前並無募款帳號等對外募款渠道,如真有需要,預計待告別式後,與家屬討論後,才可能開啟募款管道。請善心人士切勿誤信詐騙募款資訊,以免發揮愛心反倒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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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養護鐵板亂鋪 騎士慘摔骨折判國賠
蘇姓機車騎士2022年騎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右轉進入巷口時,為閃避鋪設在路上的鐵板間隔縫隙倒地骨折。事後蘇姓騎士發現該鐵板是三重區公所在該路段施作道路養護工程由廠商鋪設,氣得提起國賠訴訟。三重區公所稱蘇姓騎士沒有舉證是鐵板縫隙造成,也沒舉證跌倒與縫隙有關,被新北地方法院打臉,認定需國賠39萬元。蘇姓騎士主張,案發當時該處由三重區公所施作道路路面、人行道與附屬設施養護改善工程,廠商在路段鋪設臨時鐵板,鐵板間卻因未完全密合出現間隔縫隙。她當時沿著溪尾街往自強路方向行駛,欲右轉進入5巷口時,為閃避縫隙連人帶車倒地,造成右腳、胸椎骨折,要求賠償含精神慰撫金共220萬元。三重區公所則反辯,稱蘇姓騎士並未主張該處有因鐵板造成的坑洞,亦未舉證坑洞與她跌倒有關連,即使已舉證,請求金額也過高,要求法院駁回蘇姓騎士請求。新北地院認為,從車禍現場照片來看,確實有並非緊密相連的幾個鐵板在現場,且經過測量之後,間隔內的下陷地面深度為4至9公分,可見高低落差不小,路面確實因為鐵板間隔縫隙出現高低落差。新北地院認為,三重區公所為管理單位,即便鐵板是承包施工廠商臨時鋪設,三重區公所也應監督並促使廠商注意鐵板有無擺放適當位置,考量蘇姓騎士年事已高、花了2萬餘元醫療費、6萬餘元看護費等,判三重區公所需國賠蘇姓騎士39萬4439元。三重區公所表示,不會再上訴。律師林富貴舉例說,曾經手過自行車摔傷案件,因縣市政府在自行車道的伸縮縫未設置止滑設施,導致騎士摔傷,該案有監視器畫面及救護人員指證,最終縣市政府與騎士和解。他建議,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就是要蒐證、保全證據,例如事發地點監視器、地面血跡甚至於車體碎片等,佐證事發處。其次,《國家賠償法》第3條明訂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要舉證該處沒有足夠安全設施,再者,最好有證人等,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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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23惡煞砍錯人!17歲少年「右手掌遭砍飛」掉地 獲賠金額曝光
新北汐止區2021年發生群聚尋仇「砍錯人」的烏龍慘案,導致一名17歲林姓少年無辜受傷,右手掌被西瓜刀當場砍斷,23名惡煞犯案後遭逮,如今判決出爐,其中一名未成年葉姓嫌犯遭判賠310萬1997元。回顧此案,一名馬姓男子因不滿友人遭砍傷,於是集結葉姓少年等23人,手持棍棒、10餘把西瓜刀上門報復,沒想到一行人卻將林姓少年誤認成仇家,朝著對方一陣猛砍,導致林男身中多刀,不僅「右手掌被砍飛」掉落路邊,腿部也被砍到見骨,林男奮力掙脫才保住一命。警方獲報後立即循線逮人,最終逮捕馬姓、陳姓、李姓、徐姓、簡姓等23嫌,其中包括葉姓少年等多名未成年犯嫌,受害少年經送醫後,診斷出右手腕部完全截斷、手部、背部、右臀等多處撕裂傷,右手嚴重損傷完全失能。對此,受害林姓少年向葉嫌求償共897萬5119元,包括醫療費7萬8426元、醫療用品費6358元、營養補給品8130元、計程車車資4160元、看護費用22萬6000元、薪資損失36萬1504元、勞動力減損629萬541元,以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經法官審理,考量葉嫌等23人應平均分擔損害賠償義務,因此判賠310萬1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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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跟看護偷登記 尪住院「新婆婆」不探望…竟佔屋趕人
這種劇情也是誇張!一名人妻表示,公公1年前偷跟看護登記結婚,家人都不知情,大伯要拿存款簿才知道,而新婆婆還佔屋霸存款,甚至要趕家人走。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公公1年前瞞著家人跟看護登記結婚,這期間我們每月回去都不知道,是這次公公住院大伯要拿存款簿才知道。」原PO表示,看護死抓著存簿、印章,家人要回去拿公公的換洗衣物還被趕。看護開嗆,她要報警,因為他們私闖民宅。原PO說,「現在公公才住院不到2星期,老家就被新婆婆和她的小孩們霸佔,連我老公婚前的東西也被清空丟光,公公在病床上一直喊要見她,老公跟他兩個哥哥去拜託她,她也不願意去看公公。」看護說,她不會去醫院照顧公公,他如果死了比較快活。原PO稱,看護在外面都說,家人很不孝,「講得好像她照顧公公多委屈一樣,我們每個月都是有付看護費,她也不是做白工,甚至瞞著我們跟公公登記後我們也不知道照付,現在講得好像她很委屈是受害者一樣,而且老家的透天我先生也幫忙繳了快10年,一想到以後要跟這個女人分,我老公就氣到快吐血。」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事好像很常見,請問那個看護是來自中國還是印尼、越南?我有個阿姨也遇到類似情況,她跟兒子付錢請越南看護照顧老公,沒多久發現老公跟看護有不尋常關係」、「有錄影錄音給公公聽嗎,可以打官司。」原PO回,公公現在昏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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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鈔車與貨車相撞起火!保全「護3千萬」被燒傷 2原因討嘸50萬賠償
新北市林口2021年發生罕見「運鈔車與貨車相撞」車禍,其中運鈔車駕駛方姓男子因車頭起火,造成身體有8%二到三度燒傷,憤而向貨車駕駛李姓男子及其公司提告求償50萬餘元。士林地院日前認定雙方須各付一半過失責任,判李男及其公司連帶賠償11萬餘元。方姓保全2021年10月13日與陪同的30歲李姓同事,載運3千萬鈔票到超商補錢,卻在即將抵達時於忠福路迴轉文化三路過程中,與52歲李男駕駛的貨車相撞,兩車隨即起火燃燒,方男等人緊急跳車護鈔,卻遭火勢灼傷。方男因臉、右頸及右手二到三度燒傷,占總體表面積8%,提告李男及其公司醫療費2071元、住院看護費33,600元、工作薪損42,000元、衣褲鞋損失及手機修理費10,000元、醫療藥品費2000元、營養費10,000元、交通費1000元、精神慰撫金40萬元,合計50萬671元。貨運公司方律師則辯稱,李男無過失,就方男請求之醫藥、看護不爭執;薪損部分依方男車禍前半年平均月薪3,2353元,未達其請求42,000元,對未超過範圍不爭執;鞋損等費用則未看到單據,另精神慰撫金應10萬為合理,因為雙方都是職業駕駛。貨運方律師續稱,方男突然大迴轉造成李男無迴避可能,貨車經鑑定當下時速超過50公里,但經自行計算僅有40公里,且原先鑑定報告只有時間秒格計算相對時速,無說明及分析相對應位置,故報告對此案責任鑑定無參考必要,僅能證實運鈔車由機慢車道大迴轉、李男當時有煞車。法院審理時也發現,李男有超速、跨越快慢車道分隔線行駛,並於進入路口由外側逕行往左迴車,未注意左側沿快車道通行貨車之過失。認定雙方各負50%過失責任,再審酌雙方身份等,認精神撫慰金15萬妥適,醫療費2071元、看護費33,600、薪損42,000元、交通費1000元判賠,並以過失相抵法則,減輕被告賠償金額50%,判李男與其公司應連帶賠償方男114,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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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公分泳將跳水竟頸椎骨折全身癱 父母悲痛求償學校「4800萬」結果出爐
新北市某高中一位體育班游泳隊員,在2018年於課後自主訓練時,因聽從教練指示,實行跳水訓練,但這一跳竟四肢癱瘓。父母認為學校有過失,求償4800萬元,經新北地院審理,認為依民法求償於法不合,應提出國賠,判張生父母敗訴。這名新北某高中張姓游泳校隊隊員在2018年11月29日課後自主訓練時,因教練要求跳水練習,就讓188公分的他往水深不到1.35公尺的泳池裡跳,疑似因水深不足,讓他頭部重撞泳池地板,導致第四、五節頸椎骨折,脊椎受傷,事後進行3次重大手術,張生目前仍四肢癱瘓。對此,張生父母指出校內泳池未達水深最低限度1.35公尺,卻讓身高188公分的兒子進行跳水訓練,因此向學校提告求償4800萬元。其中包含醫療費用約75萬元,以支出的看護費約76萬元,未來近60年的看護費用2300萬元,以及設置無障礙空間裝潢費、增購醫療器材、未來勞動能力減損,和精神撫慰金400萬元等,另外張生父母各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校方針對張生父母指控表示,國際游泳總會雖訂定游泳池水深最低限度為1.35公尺,旦規定是針對競賽專用游泳池規格,並非對一般教學用游泳池作強制規範,而且張生跳水時是否達1.35公尺也無從得知。另外依據新北市教育局的「新北市立○○高中學生游泳池意外事件調查報告書」所載,測量學校游泳池最淺處深度為 1.1公尺,最深處為1.5公尺,並未違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游泳池管理規範」。校方指出,該場地游泳池練習跳水次數估計有數百次甚至上千次,均無事故發生,當天出事是因為張生未用正確姿勢入水,才導致事故發生,且是任何人均無法預期的突發意外,不可歸責學校場地及水深因素。新北地院認為,民法雖然有規定公務員若因「故意違背」對於第3人執行之職務,至第3人之權利受損害者,須負賠償責任,而張生父母指控2位教練執行職務指導學生有過失,並非「故意違背」,所以不是用民法,應依國家賠償法之程序請求國家賠償。另外,張生父母指控學校對公共設施游泳池設置有管理過失,導致兒子生命財產權受損,也應依國家賠償法所定之程序請求賠償,依民法求償於法不合。經法官判決,張生父母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