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費
」 看護 賠償 老公 公公 婆婆他年終18萬包給爸媽各2萬「岳父母各拿1萬」 人妻拿1萬氣炸:為什麼偏心自己爸媽
有名人妻分享,老公領到年終獎金18萬元,他準備今年過年時要發紅包給父母親各2萬元,給岳父、岳母各1萬元,給她1萬元,對此她相當不爽,「為什麼他要偏心他自己的爸爸媽媽,我希望他也能公平對待我的爸媽,也包個2萬、2萬,這樣的要求會過份嗎?」原PO於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老公領到年終獎金18萬元,他準備今年過年時要發紅包給父母親各2萬元,岳父、岳母則各1萬元,至於老婆、兒子、女兒都是1萬元,對此她相當不爽,「為什麼他要偏心他自己的爸爸媽媽」,老公總是說爸媽很辛苦把他培養長大,所以很感激他們,因此要包2萬元,但她則希望老公也能公平對待岳父、岳母,「也包個2萬、2萬,這樣的要求會過份嗎?」原PO表示,自己沒有上班,是家庭主婦,但是她認為家庭主婦可以要求平分老公一半的薪水跟年終獎金,畢竟是她在家裡幫忙照顧公公、婆婆跟小孩,才讓老公能無後顧之憂,專心工作賺錢。而且她說大姑生的小孩,是帶回娘家給公公婆婆帶,所以大姑才能無後顧之憂,專心打拼事業,從月薪4萬元,變成月薪25萬元的銀行經理,「你們怎麼可以忽視我為家庭做的犧牲奉獻。如果我繼續在職場上班,或許我現在的年資與考績也能成為月薪8萬的主任,這些年的年資跟我的青春歲月要怎麼算?」她表示,大伯與大嫂的小孩也是公公婆婆帶大,而輪到他們生小孩時,公公婆婆已經高齡80幾歲,除了帶不動小孩,公公婆婆也需要常常進醫院保養身體,「老公給我的4萬元是我應得的薪水,另外1萬元是我當公公婆婆的看護費用,這份薪水我拿的理直氣壯,本來就該屬於我自己的,我愛怎麼花是我自己的事,為什麼就要對女生這麼苛求?」此文一出,便掀起熱議,網友表示「有就要偷笑了,我結婚8年,我先生什麼都沒給,跟我回娘家也都坐在那什麼都沒做」、「個人認為老公平常一個人賺錢養家,能想到妳就很好了」、 「偏心?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說什麼」,也有人表示「可以跟老公說妳一年的辛苦,包1萬太少,如果是想爭取爸媽的額度就太過份了」、「我支持妳,先生賺的錢有一半是全職家庭主婦的,所以他如何支配年終獎金理當跟太太商量」。
孝兒照顧病母10年!4兄弟姐妹不聞不問 律師授3招避免權益受損
一名老母親有5名子女,不過只有一個兒子照顧她10多年,近年她跌倒受傷要花大筆醫藥、看護費,其他4名兄弟姐妹都不過問,兒子雖願意照顧,卻也心有不甘。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曝3招避免讓權益受損。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一位朋友十多年來跟媽媽兩人相依為命,其他4位兄弟姊妹都已離家打拼(拚)。兩年前母親跌倒受傷開刀,每個月開始要支付龐大的醫藥費用以及看護費用。但其他的兄弟姊妹卻對家裡的狀況不聞不問,送出去的訊息不讀不回。朋友想要一肩扛起,但覺得很不甘願?」蘇家宏表示,醫藥費先用長輩的錢,因為如果未來長輩留下大筆遺產,兄弟姊妹可主張有權繼承,如果自己代墊醫療費等,未來想從遺產中扣還要舉證,「如果母親名下還有財產,就要用母親名下的財產來支付醫藥費與生活費等,在法律上,才會有『公平』的結果。」蘇家宏說,如果長輩沒錢,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法院會依照母親實際的扶養需求做為計算基礎,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當作每個月母親所需要的金額。之後也會考量及各子女的經濟能力,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數額。」蘇家宏表示,或是長輩沒錢,也可以子女先墊,再跟其他兄弟姐妹要,「肩負起扶養責任的子女,算是替其他子女『代墊扶養父母的費用』,未來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替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母親的款項!數額方面,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計算。」蘇家宏指出,如果長輩有房有錢,不妨給孝順的子女,「母親對於孝順自己的孩子,可以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把主要的房產與財產指定由孝順的孩子繼承,才是真正的『公平』。」蘇家宏強調,「如果你有子女,看到你這麼用心照顧你的父母(他的祖父母),子女也會有樣學樣,未來子女也會照顧你的」,他強調,「有媽媽在的日子,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到的。」
又是禾馨?女控訴摘除子宮肌瘤釀腸穿孔、子宮破裂 執刀醫師回應了
禾馨診所再爆醫療糾紛,台北市議員秦慧珠今(13日)陪同一名受害者C女召開記者會,控訴去年到禾馨診所接受子宮肌瘤手術,術後卻因處理不當,造成子宮沾黏、腸穿孔等,被迫到其他醫院進行修復手術,肚子上留下巨大疤痕,讓她身心受創。對此,禾馨診所事後透過新聞稿表示,事件在今年6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責任歸咎交由主管機關和專家學者認定。執刀醫師也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在病患赴其他醫院治療期間,他本人或助理每日都前往探視,並承擔看護費用,同時協助病患家屬照料事宜,若仍有未盡周全之處,懇請病患直接告知。在記者會上,受害人C女控訴,去年6月7日在禾馨民權婦幼診所檢查出有超過5公分的子宮肌瘤,之後接受診所建議,於6月27日、7月4日2度接受該診所韓健明醫師執行「子宮肌瘤射頻消融手術」 。C女在記者會中質疑,韓醫師明知超過5公分的子宮肌瘤「不適合用該手術」,但仍對受害人施作,術後出現子宮、小腸穿孔破洞,造成腹膜炎等嚴重併發症,且子宮肌瘤卻並未消除。C女現場也播出與醫生的討論過程,哽咽表示,醫師承認有錯誤、也說要負責任,但卻一項都沒做,批評醫生「一點醫德都沒有」、「草菅人命」。C女表示,她後續因腹痛難耐,自行轉入國泰醫院急診,經診斷有氣腹及腹水子宮破裂、腸穿孔腹膜炎症狀等症狀,醫囑應立即處行剖腹修補手術。但沒想到,韓健明竟阻止在國泰醫院就醫,要求轉入韓所熟悉的長庚醫院治療,拖延2周後才開刀,且長庚醫院手術經歷5小時才找到腸破裂的部位進行縫合,術後恢復過程十分痛苦。C女還強調,韓健明醫師及醫療團隊「態度冷漠」,未好好處理其術後併發症,並對她調閱自己的病歷資料設置阻礙,不讓她了解病歷相關資料。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則表示,該醫師施作失敗且無效之手術,延誤病情造成受害人身體嚴重傷害,受害人C小姐深切希望台北市衛生局能主持公道,查處相關違反醫療法規情節,也呼籲該醫師誠心出面道歉,並依承諾負起應負之責任。針對記者會爆料內容,禾馨診所透過新聞稿回應:本事件在今年6月訴諸媒體時已進入司法程序,此刻正由檢方偵查中,責任歸咎交由主管機關與專家學者認定,並由雙方律師代為出面協調,盼能尊重司法獨立精神並不浪費媒體資源,達成雙方合意和解,本院仍將盡力協助醫病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而執刀的韓健明醫師也委託律師發布聲明,表示此案與今年6月間週刊報導的醫療爭議案件為同一事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提供案情細節及相關資料,並呼籲外界尊重司法調查。他對事件造成的社會紛擾深感抱歉。韓醫師在聲明中指出,案件發生以來,他自認全力傾聽病患需求,試圖分擔其不安,並持續對病患展現關懷。病患在其他醫院治療期間,他本人或助理每日前往探視,並承擔看護費用,同時協助病患家屬照料事宜。聲明稿中進一步表示,若病患認為韓醫師仍有未盡周全之處,懇請直接告知,但否認有「不聞不問之情事」。聲明中還提到,雙方曾多次嘗試調解,雖未達成共識,但所幸病患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已恢復正常業務活動。他認為,本案未來可在司法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的專業認定下獲得妥善解決。
寶林茶室中毒案釀6死24輕重傷 消基會團訟求償2.9億
今年3月台北市信義區爆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釀6死、24輕重傷,為此台北市政府、食安基金會協助消基會展開團體訴訟作業,11日由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到台北地院代為提起團體訴訟,向遠東百貨公司、台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寶林餐飲事業公司求償約2.9億元。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將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等4名被告依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罪嫌限制出境、出海,目前仍偵辦中。消基會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再加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在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祕書長陳雅萍的陪同下,蘇錦霞11日前往台北地院遞狀提告;蘇錦霞表示,食安方面的請求,最難證明的是「是否因為這些食物產生毒性」,所幸先前北市府有開過專家會議,認定此事件的食物中毒是產品所產生,所以毒性的因果關係都有證明。她強調,雖已提出團體訴訟,但調解以及訴訟都是請求賠償的手段,目前已有2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消基會對雙方和解的結果採開放態度。此外,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已完成6名死者鑑定報告,陸續轉送北檢供檢察官偵辦參考。鑑定報告顯示,6人死因為邦克列酸(Bongkrekic Acid)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致死,至於6名死者感染邦克列酸的原因及途逕,檢方將會同專家學者進一步調查釐清。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消基會正式提團體訴訟「30人求償3億」 消基會:遠百、大食代也列被告
台北市信義區百貨美食街今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今(11)日下午正式向台北地院提出團體訴訟,並對遠東百貨、大食代餐飲、寶林餐飲等三家公司求償近3億元。消基會表示,由於北市府已經認定邦克列酸造成傷亡的因果關係,呼籲業者儘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主要負責本案件的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以及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等人,11 日下午前往台北法院正式提出團體訴訟。經消基會義務律師工作小組的計算,財產上的損失,包括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他費用、精神慰撫金,以及3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消基會表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消基會向內部法律委員會、義務律師團、衛福委員會和醫療委員會蒐集相關資訊,為團體訴訟工作的求償法源、中毒元凶的機轉等進行研究準備。今年6月17日,消基會正式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案展開團體訴訟收件工作,計收到5位亡者及其家屬們、16位傷者,共計30位的請求權讓與,請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秘書長陳雅萍指出,原本是收了32件,包括6位死者的家屬及16位傷者的申請書。後來有兩位是同一位死者的父母,因為他們在馬來西亞,可能覺得訴訟會是一個負擔,他們選擇和解,所以扣掉2位,這次提起訴訟總共有30位。另據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表示,類似的團體訴訟,最困難在於證明其因果關係,但台北市政府的專家會議,已經認定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是由邦克列酸中毒造成,所以未來官司在求償上相對比較容易,所以也呼籲業者,盡快跟受害者與家屬和解,雖然已經提出團體訴訟,但消基會依然秉持著解決紛爭的方式,對於和解採開放態度。
失色彩虹村2/彩虹爺爺疑遇「粉紅收屍隊」 陸妻只顧推他出門賣畫拍照收錢
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因榮民住戶黃永阜在原本準備拆除的老屋上作畫,其創作生動活潑意外爆紅,創下一年百萬餘人的到訪人潮。孰料2022年時,彩虹爺爺背後團隊「彩虹文創」遭台中市府文化局無預警解約,團隊無奈之下依合約將眷村牆面進行復原,卻反遭文化局怒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如今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均判文化局敗訴。彩虹文創團隊也出面痛批文化局當時不顧黃永阜年事已高,放任其陸籍妻子將他當成人形立牌賣畫收錢。回顧彩虹村成立過程,彩虹文創有限股份公司執行長魏丕仁與榮民伯伯黃永阜結識後,意外發現他的創作天賦,儘管其一生皆未受過任何美術教育,但其筆下的繪畫靈活生動充滿童趣,遂斥資百萬買斷黃永阜從前與未來的所有繪畫創作。而彩虹村以前僅有一面牆、一條巷弄為黃永阜所繪,後續卻被台中市府文化局的泥作補強工程覆蓋,此時的黃永阜因年事已高,無法再爬上爬下進行牆面繪畫創作,轉而由魏丕仁帶領的團隊,以黃永阜的繪畫為基礎進行1:1投射,再添加繽紛色彩,從而形成如今的彩虹眷村。黃永阜曾在紙條上寫下,其廖姓陸籍配偶「不見人(有男友玩樂)」等字樣。(圖/當事人提供)然而2023年時,彩虹文創團隊無預警遭台中市府文化局單方面拒絕續約,在復原房屋過程中,還被文化局控告潑漆損害,將團隊14人以毀損罪現行犯全部扭送警局,直到2年後才被台中地院判處無罪。而此時卻有媒體接獲消息指出,當時已高齡99歲的黃永阜在得知魏丕仁等將畫作覆蓋後,寫下,「畜生、不得好死」等強烈字眼;黃永阜的妻子也向媒體投訴,魏丕仁變卦不給爺爺生活費。魏丕仁對此也出面澄清強調,他照顧黃永阜至少10年,期間黃永阜的醫療、看護費與生活用品費用,全數均由團隊所支出,平時看病也都是團隊載送,黃永阜也曾寫下多張紙條,感謝其和團隊的付出。然而這一切卻都在2011年時突然變卦。黃永阜在一次入院後與其陸籍廖姓妻子結識,當時廖女為黃永阜臨床的照服員,從而與黃永阜結識,而廖女當時隻身嫁來台灣,已有過婚姻,雙方卻突然在2011年時「登記成婚」,從此廖女變成黃永阜名義上的配偶,但2人儘管已有夫妻之名卻根本無夫妻之實,甚至不住在同一間屋簷下。魏丕仁表示,當時獲知黃永阜突然結婚的消息很錯愕,但也不好說些什麼,只是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廖女疑似就是俗稱的「粉紅收屍隊」,其前任丈夫疑似也是年事已高的榮民,且2人結婚後廖女對黃永阜根本不聞不問,黃永阜的一切生活起居仍是由團隊負責照護接送。據了解,黃永阜與其廖姓陸籍配偶結縭十餘載,卻從未同床或住在同一屋簷下,魏丕仁曾控訴廖女涉嫌妨害爺爺人身自由,雙方一度吵到報警。(圖/當事人提供)魏丕仁也拿出黃永阜親手所寫的紙條表示,廖女當時已和黃永阜結婚,但卻都看不到人影,黃永阜只好無奈在紙上寫下,「秀,不見人(有男友玩樂)。」等字樣,並以各種名義如女兒需要錢等,從黃永阜身上拿錢,甚至還曾表明,「就是要等10年拿半俸」(榮民配偶須成婚10年以上且未再婚者,才能在配偶過世後領取半俸)。但更誇張的還在後頭,魏丕仁當時正與台中市府文化局因續約問題而焦頭爛額時,卻突然被廖女上媒體控訴,指其拒絕給付黃永阜15%的利潤和生活費,害夫妻2人被迫遷出彩虹村,只能擠在鐵皮屋內,魏丕仁也因此再無法與黃永阜聯繫。知情人士透露,黃永阜當時已百歲高齡,卻每天被廖女推著輪椅前往彩虹村賣畫,大幅200、小幅100、拍照50,廖女自己本人則躲在陰涼處乘涼,若當天收入不甚理想,廖女還會謾罵黃永阜,指責其上班不力不給他飯吃;據悉,黃永阜2024年年初過世後,連喪葬費用都是靠喪葬補助才順利圓滿,讓人不勝唏噓。對此,台中市府文化局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加以回應。
電動門關閉太快 92歲婦人摔倒「粉碎性骨折」
92歲彭姓婦人2022年前往連鎖超市購物時,離場時遭電動門碰撞跌倒,造成股骨粉碎性骨折,提告店長過失傷害,刑事不起訴處分,新竹地院民事庭則認為,該電動門無法及時感應阻礙並重新開啟,致行動緩慢者可能遭電動門碰撞成傷,店長應對於門市場地之設施,理應確保安全無虞,因此判店長賠償17萬元。彭婦前往連鎖超市購物準備離開時,通過超市大門口電動門,遭電動門碰撞後跌倒,造成右側股骨粉碎性骨折就醫。親友事後回到案發現場測試,發現該超市現在所設置電動門開啟後在人未通過前不會自動關閉,且在關閉時如有人靠近時即會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並非須碰到物體或人之阻礙時才會自動停止並重新開啟。彭婦表示,案發時尚未通過時該電動門即自動關閉而碰到導致跌倒受傷,足見案發時該電動門已有異常,該店店長對於電動門設置或保管顯有欠缺。因此包括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以及精神撫慰金,求償86萬5913元。店長則表示,彭婦當時步行至電動門處停下腳步拿傘,於電動門正關閉時,未停等電動門重新打開即伸手去擋門強行通過,導致彭婦自行不慎撞到正在運作自動門而跌倒,電動門防夾裝置並無異常,且均有專人負責定期保養,本件事發起因並非電動門有異常。新竹地院法官勘驗事發時監錄影像畫面,發現電動門於感應開啟後,如未即時通過,便可能遭電動門門框碰撞,而有遭碰撞成傷之虞,足認該電動門感應開啟時間,並不足以使行動緩慢者安全通行。法官認為店長對於門市場地設施,理應確保安全無虞,設置大門自動門合乎安全,以避免來店消費者遭自動門碰撞,而採取何種方式感應,乃是店長所得選擇,或在店內大門上方或內側裝設感應器,以避免類此碰撞方式,致彭婦受到傷害,因此判賠17萬元。
假檢警騙婦61萬!誆稱「證件遭盜用」嚇唬 警設局逮1女送辦
新北市鶯歌區日前發生一起假檢警詐騙案,1名50歲曾姓女子接獲郵局來電,誆騙她證件被有心人士盜用並拿去申辦銀行帳戶,接著詐團再偽裝成台中市警局刑警及地檢署檢察官嚇唬,嚇得曾女趕緊臨櫃提款61萬元面交給對方,後來她驚覺遭詐報警求助,警方與曾女設局引誘車手上勾,最終將她逮獲移送法辦。據了解,平日從事業務的曾女9月初接到自稱郵局的來電,對方誆稱她的雙證件被盜用並拿去申辦中國信託銀行帳號,因涉及洗錢已幫她報案,隨後曾女又接獲台中警局偵查佐林育民的來電告知,還要求她要在Line製作筆錄,甚至傳法院傳票及凍結管收命令等假證據證明。緊接著曾女再接到詐團偽裝檢察官陳彥章的來電,對方表示偵查佐願意擔任擔保人,並要求曾女給付61萬元即可避免被拘提,曾女被詐團一系列的操作唬得團團轉,她信以為真急忙跑到銀行提領現金,並向行員指稱是要支付家人看護費用,事後2人相約在鶯歌文化路上面交款項,完事後曾女突驚醒懷疑遇到詐騙,後續立馬向警方通報求助。警方表示,鶯歌分駐所副所長胡文忠受理此案後,決議與民眾設局計誘車手出沒,恰巧詐團食髓知味再要求曾女交付40萬元保證金,員警事先在面交地點埋伏,從監視器畫面可看見1輛車停靠路旁,詐團假扮的女檢察官助理下車收款,趁雙方交易時,員警趁隙上前將其壓制上銬逮捕,並在車上查扣偽造刑警證及作案用手機。警方說明,經調查,詐團假扮的檢察官身分為嘉義1名34歲陳姓女子,且她有詐欺前科,她於8月初加入詐團並擔任車手取款,9月5日她聽從上級指示前往鶯歌收取曾女的61萬元,隨後再以「死轉手」手法將贓款交給上游,從中牟利5000元,12日她再度犯行,未料這次卻落入警方圈套落網,後續被依法送辦。
高雄男闖紅燈害女騎士終身癱瘓 判賠1476萬…不吃不喝「72年才能還清」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闖紅燈,撞上41歲黃姓女子,導致對方腦部重傷,送醫治療後仍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恐怕終身得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家屬求償1668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賠1476萬餘元,若以張男打零工每月1.7萬的收入,不吃不喝要72年才能還清。根據判決,張男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時許,開車沿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1段南往北向行駛,行經中興路1段與新社路的交岔路口,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綠燈直行的黃女,造成黃女當場倒地,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及嚴重腦水腫、顱骨骨折、右側第四至五節肋骨骨折併肺挫傷等傷害,送醫治療後仍因腦部損傷致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分。由於黃女正值壯年,未來可能終身需要長期照護,家屬要求張男賠償,費用以黃女從事作業員每月7萬4千多的月薪計算,到65歲時的勞動力減損約1402萬5258元,同時也對張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等共1668萬餘元。對此,張男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也要求黃女家屬提出薪資證明。不過高雄地院簡易庭認為,肇事主因是張男闖紅燈,而黃女經醫院鑑定後,全人障礙為85%,勞動能力減損百分比為97%,經過重新計算後,判張男應賠償1527萬0224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還得賠償1476萬餘元。假如以張男打零工,月薪1.7萬來計算,恐怕要工作72年才能還清,全案仍可上訴。
康建血案4死1重傷 「唯一倖存者」向槍手求償4670萬…法院准了
南投「康建生技公司」2022年7月發生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被最高法院判1個無期徒刑定讞,另外3個死刑還在釋憲中,而唯一倖存者董事長賴敏男由兒子代求償4670萬,南投地院日前也全數判准。據了解,李鴻淵因為在2012年任職期間遭到刁難,他懷恨在心,2022年7月14日帶三把槍和手銬、摺疊刀等,去康建公司尋仇,他把員工先關廁所,再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賴敏男女兒賴彥妤等人開槍,造成4死,賴敏男是唯一倖存者,李逃亡21小時躲在養身館,落網時稱,「甘願了」、「這麼多人,我好榮幸」。他也跟媒體說,「我有深仇大恨!」賴敏男儘管倖存,卻有嚴重認知功能、口語理解障礙等,法院裁定他受監護宣告,而監護人是長子,長子跟李和提供槍的賴裕隆,請求爸爸的醫療費用500萬元、看護費用500萬元、交通費用100萬元、增加生活雜支300萬元等,一共4670萬餘元。法官認為,金額請求合理,判李要賠全額,而李在2018年到2019年買槍,因家庭失和、身心狀況不佳,難認是賴裕隆幫助李鴻淵買槍,所以駁回對賴的求償。據悉,賴家對賴敏男的狀況不多透露,而康建公司附近種了很多七里香、茶花等,都是賴敏男種的,而他有空會來整理花草,甚至睡在倉庫。居民指出,賴敏男為此砸千萬元,但現在健康狀況不好,兒子請工人來顧園地。
康健生技4死1重傷血案!槍手李鴻淵面臨4670萬賠償 死刑釋憲中
2022年7月14日,南投「康健生技公司」發生震驚社會的4死1重傷槍擊案,冷血槍手李鴻淵因怨恨積壓,持槍行凶,最終被判無期徒刑,另有3個死刑判決仍在憲法法庭釋憲中,近日,南投地方法院針對倖存者及其家屬的民事求償案件作出判決,要求李鴻淵賠償4670萬餘元。回顧這起案件,李鴻淵自認在2012年任職康健期間,遭到不公正對待,積怨多年,2022年7月14日傍晚,李鴻淵攜帶3把手槍、百發子彈、摺疊刀與手銬等武器,前往康健生技公司報復。李鴻淵將遇到的員工關進廁所後,依次對園藝課長劉慶彬、董事長賴敏男的胞弟賴鋕卿、女兒賴彥妤、主任張嘉琦及董事長賴敏男開槍,除了賴敏男被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外,其餘4人皆當場死亡,李鴻淵在逃亡21小時後被捕,當時還對媒體高喊「我有深仇大恨!」刑事部分,一、二審法院對李鴻淵判處3個死刑和1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死刑,並併科罰金35萬元,最高法院2024年3月駁回無期徒刑與罰金部分的上訴,但針對3個死刑部分送憲法法庭釋憲,尚未有最終結果。賴敏男在事件中雖僥倖生還,但卻留下器質性腦症候群、嚴重認知功能障礙等後遺症,法院裁定賴敏男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由其長子擔任監護人,長子代表父親向李鴻淵及槍枝提供者賴裕隆提出4670萬餘元的賠償請求,涵蓋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用損失等。法院最終認為賴敏男的賠償請求合理,判決李鴻淵須全數賠償,然而,法官認定賴裕隆提供槍枝的行為與命案發生無直接因果關係,駁回對賴裕隆的求償請求。
姑姑借300萬還不起「答應放棄繼承」 長輩過世後突開口要一半房產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就算是親朋好友也可能因為金錢發生糾紛,近日一名網友就抱怨,三十年前姑姑借款三百萬,但因無力償還,選擇放棄繼承當作抵銷,沒想到如今長輩過世,姑姑卻要求說房子她也要分一半。 該名網友在Dcard發文上表示,自己家中由於房產分配問題引發嚴重糾紛,原PO說明,三十年前姑姑向家中長輩借款三百萬元,當時約定按4%利率計息,但由於姑姑夫妻收入不佳,最終無法償還。長輩體諒他們的困境,便表示如果姑姑放棄繼承,這筆錢就不用還了,姑姑當時也同意並簽署了放棄繼承的文件,但這文件實際上並無法律效力,而長輩並不知情。原PO也述說,婚後他的父母一直與長輩同住,負責照顧長輩,而姑姑在這期間從未參與照護,沒想到長輩過世後,姑姑卻突然要求分得房產的一半,否則就要提告。原PO的爸爸提醒姑姑當年的借款未還,並表示有借據為證,但姑姑回嗆說,借據已過了請求權時效,放棄繼承的文件也無法律效力,因此堅持要分得房產。這情況讓原PO一家十分氣憤,原PO表示,當初媽媽為了照顧長輩而提早退休,這些年來的照護費用和心力都付諸東流,而姑姑卻從來都沒有分擔,現在還要求分得房產,這也讓網友感慨道,「如果知道姑姑要分財產,就請外籍看護,四、五年的時間,一年三十萬的費用大家平分,怎麼有人這麼無恥?」原PO也透露,父母因住在長輩家,承擔了照顧責任,因此未曾考慮買房,如今面臨房產分配問題,才發現房價已經高不可攀,目前這處價值約兩千萬元的房子,若要拿出一千萬元現金來支付姑姑的分額,對他們一家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我家兩年前還整修花了將近一百萬元,現在只能眼睜睜看著姑姑提告,然後賣掉我們的家。」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給予建議,「問律師,幾萬元的諮詢費,不要省」、「如果房子是生前贈與且已超過兩年,應該不用怕,遺產的話看有沒有遺囑了」、「簽不簽放棄繼承沒用,有特留份姑姑也可以官司先打下去再說,借據當初有約定償還時間的話,到期日開始算的15年,如果沒有約定償還日那就有漏洞可以鑽,說從來沒跟你要,請求權還沒開始算,不過也要看法官怎麼判」、「走法律問律師,可否提供房子修繕證明跟照顧長輩的看護費用之類的先扣除在兩人平分剩餘…一切要走法律看怎麼判」。
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愛賭又家暴…莽父找子女討撫養費遭曝黑歷史 反嗆:沒買牛肉被記恨
嘉義72歲老翁阿禾(化名)因身體狀況不佳,需專人照顧,遂透過親戚向3名子女討要醫療費、看護費。不過,兒女們指控,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不僅常因賭博輸錢,還動不動找母親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就拳打腳踢,亦未曾負擔家庭生活開銷或扶養子女費用,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父母與於民國71年4 月14日結婚,兩造已多年未聯絡,日前阿禾透過親友表示其身體狀況不佳,有專人照顧及支付醫療費用之需求,然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並常因賭博輸錢,或索要金錢未果,而對家人施以家暴,甚至時有地下錢莊人員前來家中討債。兒女們控訴,媽媽當時考量孩子尚未成年,希冀給予他們完整家庭、擔心離婚後小孩在學校受到他人異樣眼光而加以容忍,直至他們成年後,因不忍母親再遭受暴力對待,主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並說服媽媽訴請離婚,不料父親在法院判准離婚後,竟拒絕搬離住處,甚至持續家暴,直到法院核發保護令才離開。3人認為,自從爸爸搬離家中後,雙方即斷絕往來及聯絡,父親既未曾對兒女們善盡扶養義務,且亦有對母親及子女施以家庭暴力之紀錄,顯已對他們的心理、生理上造成重大且難以磨滅之負面影響,足認對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請求准予免除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對此,阿禾辯稱,自己對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但他以前在買房子後有幫忙家裡漆油漆,只是子女沒有看見,且他過去有開計程車,有無拿錢回家已忘記,而子女們所述部分不實在,是因3人曾說要吃牛肉,因他長期務農所以拒絕,才會被孩子們記恨到現在,不同意免除聲請人對其之扶養義務。嘉義地院審酌,相對人於聲請人成年前亟待相對人扶養時,無穩定工作及有賭博之情形,罔顧家庭經濟,幾乎均由聲請人之母親及其娘家負擔,其未負擔或分擔聲請人之扶養費或照顧撫育,且未對聲請人為積極關心聞問,顯然相對人未擔負身為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因此聲請人請求免除其等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家人病倒請看護!他一聽「每月噴10萬」急問:大部分家庭付得起?
健康才是最大財富!一名網友分享,最近朋友的家人突然生了場大病,需要請看護來協助照顧,但一個月高達10萬元的看護費用,對友人而言太過沉重,讓他好奇多數家庭是否也無力負擔這筆費用,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一名網友在「爆廢公社」發文表示,若某天家人不幸病倒,每天需支付2800至3000元的看護費用,換算下來光是請看護一個月就需花費約10萬元,好奇問「真的很多人跟大部分的家庭都拿不出來嗎?」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回覆,「一般家庭誰有辦法一個月拿10萬出來啊?」、「台灣有超過快一半的就業人口領不到5萬,你認真?」、「我阿嬤在醫院四個月,每天2800不含耗材,根本付到快得病。」另外,也有不少過來人分享經驗談,「通常都是長照跟家人輪流顧」、「如果要省錢就是自己照顧」、「離職自己顧會比較划算」、「看護不一定要請整天。白天看護照顧,晚上家人輪流照顧」、「我有照顧過癌末的爸爸,如果有兄弟姐妹可以幫忙分擔就還好,沒有的話只能請日班。」
孕婦搭遊園巴士滑倒骨折 六福村判賠207萬
彭姓女子2021年到六福村主題遊樂園遊玩,乘坐遊園巴士於抵達目的地下車時滑倒左腳粉碎性骨折,事後向六福村求償約110萬元,並依消保法求償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事發當時的下車處凹凸不平加上細碎雜物,容易使人失去平衡並因摩擦力較差滑倒,共判賠207萬元。彭女控訴,當時懷有身孕她搭乘遊園巴士,下車時因地面為黃土,因而滑倒,現場並未舖設止滑材質,工作人員也未提醒遊客注意下車安全,也沒有設置明顯標語,事發之後,園方才在下車處增加鋪設水泥鋪面,漆上黃線警示,並新設告示牌,證明六福村在事故發生時,並未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彭女因受傷,導致有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等損害,加上撫慰金,要求六福村賠償約110萬元,另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請求損害額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園方則表示,彭女當時懷有身孕又手抱嬰兒,可能於下階梯時因重心不穩、單腳無法支撐等原因而跌倒,是因個人異常因素跌倒,並非於踩踏下車處地面時滑倒。下車處地面僅有在交界處局部堆積些許黃土,遊客下車時仍可踩踏在柏油路面上安穩落地,因此拒絕賠償。新竹地院法官勘驗現場照片及影片,發現彭女身體失去平衡跌倒時,頭部及上半身均已超出車身範圍外,下車踩至地面時滑倒確屬有據,且下車處地面凹凸不平,凹陷處並堆積黃土、沙子、碎石、落葉等雜物,極易使人滑倒。對於六福村指彭女下車時手抱嬰兒,又懷有身孕,是因個人異常因素跌倒。法官認為,六福村為國內知名遊樂園,進入其園區消費者人數眾多並跨越各年齡層,依一般社會大眾之合理期待,屬老幼婦孺皆宜之環境,本應於遊園巴士下車處地面保持平坦、無障礙,以避免消費者下車時發生危險。六福村雖聲請前往現場勘驗,法官認為下車處已經在事後增加水泥鋪面、另為施工漆上黃線、更換告示牌,已無法勘驗本件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狀況,無無勘驗必要。法官審酌彭女於事發時懷有身孕,因傷須專人照顧逾5月,六福村則為國內知名企業,旗下有各大品牌,實收資本額高達19億元,判賠彭女103萬元,加上1倍懲罰性賠償金,一共207萬元。
掌握五大保障特點 凱基人壽籲及早準備失智守護規劃
熱門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劇中女主角的母親被診斷疑似早期認知功能障礙(即失智症),家人離職照顧等寫實對話引發許多共鳴,也讓失智症患者照護、醫療健康等議題再獲關注。失智症患者的照護相當不易,除患者和家人必須面對漫長的病程,後續治療和照護所衍生的龐大費用,亦將為家庭成員帶來沉重的經濟與心理負擔。凱基人壽(原中國人壽)積極發揮保險業安定社會力量,建議民眾可將保險納入失智症「家庭支持系統」的一環,如投保具五大保障特色的「凱基人壽基智人生健康保險」,以做好失智症的照護規劃,加強對自己及家人的保障。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民國113年公布之最新調查指出,全國65歲以上長者失智症盛行率達7.99%,且因人口老化、老年人口增加,推估民國130年將攀升至9.95%,失智症總人口數將逾 69 萬人。一般人印象認為失智症為老人專屬,凱基人壽特別提醒,青壯年人也會失智,依國際失智症協會統計,台灣約有1.2萬人屬於65歲以下的年輕型失智症,且病程通常發展更快或持續更長。因此,我們更應謹慎面對失智症,並及早做好準備。凱基人壽推出的「凱基人壽基智人生健康保險」是從客戶需求角度設計保障內容,並包含以下五大保障特色:(1)一次性應急關懷給付:若第2保單年度起經診斷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該狀態者,將可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之12倍領取「認知功能一次保險金」,給予即時的協助;(2)年年照護分期給付保險金:若第2保單年度起經診斷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該狀態者,每年將可按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之18倍領取「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最高給付16次,緩解經濟負擔;(3)豁免保費機制:第2保單年度起符合保單條款規定之認知功能障礙,並於免責期間屆滿時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該狀態者,將豁免續期保險費,但保障仍繼續有效;(4)無理賠回饋保險金註7:保險年齡達86歲之保單週年仍生存,且未曾申領認知功能一次及分期保險金者,將可按「應已繳保險費」之1.02倍領取「無理賠回饋保險金」;(5)身故保障:於保單有效期間內身故者,可按身故當時應已繳保險費之1.02倍,扣除累積已申領之認知功能一次及分期保險金給付註8後之餘額,領取「身故保險金」。以40歲王先生選擇投保「凱基人壽基智人生健康保險」為例,保險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繳費20年,年繳保險費40,280元為例,假設於77歲時診斷確定並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註3時,將會先行給付24萬元(2萬元×12倍)的「認知功能一次保險金」與第一期「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36萬元(2萬元×18倍)作為應急之用,其後若仍生存且持續符合認知功能障礙,每年還可領取36萬元(2萬元×18倍)的「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作為看護費用和生活雜費支出,「認知功能分期保險金」最多給付16次,總計最高共可獲得600萬元的保險給付,讓失智症朋友們可以安心接受後續的治療及照護。若王先生未曾診斷確定符合認知功能障礙,保險年齡達86歲仍生存,還可獲得821,720元無理賠回饋保險金註7。想了解更多,可預約凱基人壽專業顧問團隊:https://reurl.cc/VNZmKR,為客戶規劃最妥適的保險組合,善用每一塊錢,獲得最佳保障。
迎5月報稅季!國稅局盤點「6大申報常見錯誤」小心別踩雷
5月報稅季又要到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今年所得稅申報期維持法定時間1個月,為了避免國人出現漏報、誤報等情形,國稅局也列舉出「6大報稅常見錯誤」,提醒民眾多加注意。6大報稅常見錯誤如下:一、與配偶分居未依規定據實填報配偶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致無法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經分別各自填寫一張申報書辦理申報,但疏忽在申報書上填寫他方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亦未註明分居,違反所得稅法配偶合併申報的規定。二、免稅額申報錯誤●每人免稅額為9.2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為13.8萬元;但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同居一家有實際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僅為9.2萬元,不適用增加50%的規定。●誤列報已成年未在學或非身心障礙,服役、待業等有謀生能力的子女。 三、申報時自行刪除或變更以憑證下載或臨櫃查詢的所得資料如對下載所得資料的所得年度、金額或所得類別有疑義,請先向憑單填發單位洽詢、確認,在未確認清楚前,切勿自行刪除或變更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以免發生漏報。四、漏報所得●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個人房東出租房屋與個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私人借貸利息所得:個人間借貸並辦理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約定收取之利息漏未申報。●海外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的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者,其海外所得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所得申報。●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之交易所得:未列報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五、申報不得列報的扣除額●捐贈列舉扣除額:列報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或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超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20%的限額。●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或申報全民健康保險以外的保險費,超過每一個被保險人每年2.4萬元的限額。●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列報非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未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的醫療費用;列報非屬醫療性質的醫美整形、坐月子費用、看護費用;自行申報未扣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的醫藥及生育費。●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列報「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名義的房貸利息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未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課稅年度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列報子女就讀國內、外及大陸地區未經教育部認可學校(如國外語言學校)的教育學費。六、網路申報資料「未上傳」致報稅失敗採網路申報者,可以申報系統產出「檢核用計算表」檢查申報內容及計算稅額,確認無誤後,請務必將「申報資料上傳」及確認報稅系統顯示「步驟5-申報完成」(手機版)或「上傳申報成功」(線上版及離線版)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並請印收執聯自行留存7年,以便日後查考。
3房總市值4000萬「不留給兒子」 33歲媽想退休卻怕錢不夠
「想退休,但不確定錢夠不夠?」一名33歲的女網友透露,名下有3間房產,因為通貨膨漲的關係,總市值大約在4000萬左右,房貸則落在約在1200萬左右,存款、儲蓄險、股票跟房貸金額剛好打平。所以她已經等不及要退休了,但她也好奇「不考慮留任何房子給我兒子的情況下,想活到80歲就可以掛了,我大概還要存多少錢?」她也直言,感覺50年很長,所以其實不太夠,文章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一位女網友近日在Dcard上以「想退休但不確定夠不夠」為題發文表示,她目前33歲,育有一名3歲兒子,並且名下有3間房子,因通膨影響,3間房子的總市值大約為4000萬。她補充,房貸還有1200萬左右,「存款、儲蓄險、股票跟房貸金額剛好打平。我算過我去年實際總花費(去除房貸)總共落在45萬左右。」原PO續稱,由於老公那邊的所有資產都會留給小孩,因此她也好奇,在不考慮留任何房子給她兒子的情況下,想提早退休享受人生,假設到80歲就可以掛了,「我大概還要存多少錢?或者每個月維持賺多少錢就可以了?很多人跟我說夠了,但其實我覺得50年很長,感覺不太夠」,因此想問大家怎麼看?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有人疑惑「靠老公養就好了,幹嘛工作」,原PO也解釋,「畢竟夫妻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說,血緣斷不了,況且我老了,他看我不順眼,我看他不順眼,都有可能發生啦。」其他網友則認為「可以退休啊,充實自己例如出國走走學些課程,說不定沒工作後妳就覺得自己還是比較想去工作,反正妳算有錢,也算不需要靠老公,也沒要留給小孩」、「房子又不是現金,能夠變現再說,沒變現以前都只是幻想而已。」許多人則建議,「問題應該是4000萬房產,可以產生多少被動收入,如果被動收入可以cover花費,應該已初步達成財富自由的階段」、「這取決於你的不安定感有多嚴重」、「如果沒有薪資收入或被動收入,只靠積蓄坐吃山空,很容易金錢焦慮,有些人焦慮到省吃儉用或亂投資大賠,最好每個月有個穩定的現金流,如債券或ETF配息或租金收入」、「老了行動不便要請外勞,生病要醫療看護費用,每個月絕對超過5萬元」、「個人保險/長照、失能、失智險可以先買起來/美金利變型保單現金給付型也可以加強,依照去年一年花費45萬,剩下50年還需要2250萬,到時不夠賣掉一間房就沒什麼問題啦。」
賭命生子!早產兒竟被虐成腦重傷 保母遭判4年半賠1155萬
林姓夫妻2020年底將8個月大兒子交由陳姓保母照顧,未料男嬰數個月後被診斷出腦重傷,須終身照護。遭指控多次劇烈搖晃男嬰以制止其哭泣的保母雖否認犯行,二審仍遭判刑4年6個月;民事賠償遭判賠1155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姓夫妻2020年12月1日以每月1.5萬餘元,請陳姓保母每週一至週五白天在住處照顧「早產但生長正常」的兒子。但孩子隔年1月14日、3月5日出現不明嘔吐、抽搐、眼睛上吊等情況,被林家接回送醫。男嬰遭診斷腸胃炎隔天,再度出現異狀並送急診,醫師發現男嬰腦部出血,手術發現腦幹有新舊血腫及視網膜出血等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典型症狀,懷疑為受虐性腦損傷。儘管男嬰接受治療,但仍有癲癇、肢體機能重大難治重傷害,醫院也立即通報社會局與報警。陳女雖否認用力搖晃男嬰及不當凌虐,與懷疑男嬰父母造成傷勢,但測謊出現不實反應,加上她多次在寶寶日誌及與家長對話時反映男嬰哭鬧,不堪負荷要求換保母。案進入司法後,診治醫師證實男嬰新舊傷應為近3天,2、3週到2、3個月前造成,研判兒虐或搖晃症機率較高,一審法官依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從重依後者判陳女5年6個月。陳女上訴後,二審法官雖認定陳女未構成施以凌虐妨害兒童健全發育致重傷罪,不過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4年6月。對此,陳女再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林姓夫妻另提出民事求償告訴,主張孩子受重大難治傷害,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須終身追蹤治療及看護,求償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夫妻兒3人精神撫慰金,母親更稱自己罹患紅斑性狼瘡,冒險生下孩子。一審法官判陳女賠償男嬰955萬餘元、雙親各100萬元,合計115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