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
」 唐治平 遺產 弒母 扶養 報稅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不堪照護壓力!男子勒死6旬重病母自首 法院判決出爐
桃園蘆竹吳姓兒子2023年不堪照顧壓力,勒斃重病母親,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後監護2年。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某民宅,2023年6月26日發生人倫悲劇,6旬張姓老婦長期飽受病痛纏身,多次動過脊椎手術,26日上午9點多遭兒子勒斃,下午4點多才主動致電派出所自首。院方審理時,經精神科醫師鑑定,吳男當時狀況不佳,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因此減輕其刑。吳男也向警方自首,再度減刑。法院考量吳男付出相當心力照顧母親,長期照護,加上母親因病產生聲音影響睡眠,導致吳男罹病。另獲得家人原諒,但是母親當時有意識且痛苦狀態下死亡。處有期徒刑8年。另審酌吳男疾病有高度復發可能,且未規則服藥,若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另外吳男認為,此案是家庭暴力之人倫悲劇,為避免吳男及家屬受眾人指責或新聞報導影響承受更大精神壓力及2次傷害,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但法院認為,日後審理程序民眾皆可自由旁聽,更無從避免媒體報導。法院也認為,此案與國民生活經驗相關,藉由國民審判,可將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使國民對相關議題有更深入討論,彰顯國民參與審判價值重要意義,今年8月駁回聲請。
身分起底3/李多慧人氣紅不讓 3年有望拿台灣永久居留證
韓國啦啦隊女神李多慧在台發展一年半,人氣居高不下。今年5月,她宣布在北部定居,還會騎摩托車到處趴趴走,行徑「台」到不行,她更成為首位獲得就業金卡的韓籍啦啦隊員,看得出想深耕台灣市場的決心。李多慧2023年3月加盟中職「樂天女孩」,以精湛舞蹈實力、獨有的魅力,加上她大學就讀觀光中文系的優勢,讓李多慧可以更進一步與粉絲、觀眾交流,又經常在自媒體宣傳台灣,讓她人氣水漲船高,廣告、代言邀約更是接到手軟,好成績讓其它韓國啦啦隊員難以超越。今年李多慧從樂天女孩跳槽小龍女,先是因為清空IG關注惹議,之後又因空降味全龍啦啦隊當「Captain」,導致小龍女隊長鬧雙包、跨行出單曲,見面會售票不如預期,疑似拍廣告耍大牌等一連串負面新聞,但仍不影響李多慧愛台的心,她也十分努力融入本地生活。會中文的李多慧,除了積極和粉絲溝通,也有不少超台行徑。(圖/翻攝自李多慧IG)李多慧5月公布定居台灣,沒多久就接下摩托車代言,為了在台灣能夠上路,她特地在韓國考取駕照,之後多次被球迷捕獲騎車上下班,還曾載媽媽逛台灣超市。對車技有信心的她,還放話計畫今年完成台灣環島之旅。除了深獲廠商青睞,李多慧也吸引愛台形象連政府單位都知道。先前台北市舉辦「台北夜市打牙祭」,找來市長蔣萬安帶李多慧逛南機場夜市,一起品嘗雞肉飯、圓仔湯,以及花生捲冰淇淋等美食;10月她又受邀出席2025新北市萬金石馬拉松記者會,和新北市長侯友宜同台,李多慧坦言要跟政治人物活動很緊張,「但這些政治人物都很親切,滿照顧我的,希望未來有更多機會跟他們合作。」曾在外送廣告嘗試講客家話的她,也成為客家義民嘉年華代言人。除了廣告代言接不完,李多慧近來還跟蔣萬安市長同台宣傳夜市美食。(圖/翻攝自李多慧IG)為了多元化在台發展,李多慧以文化藝術類的專業領域向移民署申請就業金卡,除了可享自由轉換工作,入境快速通關,本人及親屬都能加入健保,直系親屬還可來台探親,從停留6個月放寬延長最久1年,李多慧3年後還有機會得到台灣的永久居留證,讓她開心直呼希望長久地在台灣發展。為了更深度耕耘台灣市場,李多慧取得就業金卡,享有健保外,3年後有機會拿永久居留證。(圖/翻攝自李多慧IG)而9月剛結束今年最後一場應援的李多慧,近日也在IG發文感性寫下:「在台灣的第二季結束囉,謝謝親愛的粉絲們,至今一直給我滿滿的愛,因為有你們,我每一天都感到超級幸福。」同時她也不忘嘴甜感謝工作夥伴,「還有在球場上一直很照顧我的味全龍球隊和啦啦隊的夥伴們,我能這麼幸福地過每一天,都是因為有你們喔。謝謝你們讓這個賽季變得這麼特別,愛你們喲。」關於李多慧與經紀人現在的關係,李多慧在台公關公司回應:「多慧有4個PD製作人,都為工作夥伴,多慧為該韓國公司旗下在海外發展的重點藝人,為協助多慧在台灣順利工作與溝通,因此每個行程都會有經紀團隊協助在旁,由於租屋處為同一棟大樓,所以不論是哪位PD跟隨行程,上下班都會一起行動。」此外,李多慧經紀人被爆曾有過一段婚姻,且和空姐前妻不歡而散一事,公關表示:「感謝大家關心,但經紀人非公眾人物,還請尊重個人隱私。」但並未直接否認爆料。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要求母親每月給2萬養他到死!中風男打官司因「無血緣關係」遭駁回
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中風後四肢無法行動,語言能力亦顯著降低,現已不能自行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他主張母親小美(化名)為優先順序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應負起法定扶養義務,要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3200元,直至他死亡為止。不過,法院裁定,由於親子鑑定報告證實,阿明非小美親生,判定駁回阿明的請求。全案可上訴。阿明提出,小美既為他的母親,亦是優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人,對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他,應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為此依民法第1114條第1項規定,請求小美按月給付扶養費,每月5日前應給予2萬32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為止。小美表示,她與阿明並無親子關係存在,且雙方前往醫院做過親子鑑定,報告明載「排除小美是阿明的親生母親」,認為阿明請求扶養費一事並無理由。判決書指出,按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規定,下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1、直系血親卑親屬;2、直系血親尊親屬;3、家長;4、兄弟姊妹;5、家屬;6、子婦及女婿;7、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案經法院審理,阿明主張2人為直系血親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供參,但小美抗辯2人並無血緣關係,也拿出醫院親子鑑定報告證實,故法官審酌,阿明請求小美給付扶養費,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聲請程序費用由阿明負擔。
姓名一字之差 新竹市千萬土地80年找嘸繼承人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稅務局積極追查,才發現是地主名字有1字誤植,鍥而不捨終找到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新竹市稅務局指出,此土地位在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的黃金三角地,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有超過千萬價值,但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姓名及地址比對,都查無地主「王阿城(化名)」,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周遭土地獨缺這1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由於土地是共有,其他共有人又都是繼承取得,稅務局主動聯絡土地共有人,依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1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出生年次相同,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比對後才發現,原來是早期土地總登記時,因同音異字,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長輩在新竹市還留有土地,故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稅務局說明,「王阿成」1944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於台灣光復以前,應依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該時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1942年出生、已高齡82歲的長孫成為唯一繼承人,目前已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自住房屋新增設戶籍規定 新北稅處寄發輔導通知書
房屋稅2.0新制新增自住房屋自今年7月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享有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之規定。因此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已針對今(113)年6月30日以前已適用自住用稅率房屋,但尚未設立戶籍登記者,分別於8月30日及9月25日寄出輔導通知書,收到通知的民眾,只要在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不用提出申請,就可以繼續享有自住優惠稅率1.2%。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還可降到1%。新北稅處說明,自住房屋除了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全國3戶以外,還必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有戶籍。如果未設戶籍就會被認定為非自住的房屋,必須依全國歸戶的總戶數,按非自住住家用差別稅率課徵,若按財政部公告之參考基準,直轄市為3.2%〜4.8%。新北稅處進一步提醒,民眾如為節省房屋稅而辦理戶籍遷移,建議先一併評估是否會影響其他租稅優惠或請領補助。另外,今年7月以後新取得的房屋,如為自住使用,除了要遷入戶籍以外,記得要在114年3月24日以前向稅捐處申報適用自住稅率,否則114年期房屋稅單將會按較高的非自住稅率課徵,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歡迎就近向房屋所屬稅捐分處洽詢。
兩度弒父不成!嘉義逆子中秋節持斧對老父施暴 今遭檢方求處重刑
嘉義縣梅山鄉45歲劉姓男子2024年2月間,手持雙刀刺殺父親,遭檢方羈押起訴,未料法院仍在審理案件階段,他6月交保後無處可去,又返家與父親同住,卻在9月17日中秋節凌晨,再度手持鐵斧闖入父親臥室要砍殺父親。鄰居聽到父子爭執立刻報警,劉男遭趕來的警方壓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今(11)日偵結,將劉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家住嘉義縣梅山鄉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時就因為與老父發生爭執,左右手各持尖刀、菜刀,朝父親頭部刺殺,造成劉父臉部、右手及右食指都有撕裂傷。當時他被捕後裁定羈押,檢方3月間偵結,依殺害尊親屬未遂罪嫌起訴劉男,案件尚在審理中,劉男也於6月中旬裁定交保,明訂不得對家人施暴、騷擾以及不得施用毒品。據檢警調查,劉男居無定所,最後還是回到梅山鄉老家和父親同住,沒想到他中秋節凌晨竟再持鐵斧砍殺老父,雙方爭吵聲引起鄰居注意,沒多久鄰居就聽到劉父慘叫聲。因劉男早有傷害父親前例,鄰居馬上報警,轄區派出所員警趕到時,發現劉父頭部有明顯撕裂傷,劉男則將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見劉男呼叫不回應,員警持盾牌破門,對劉男噴辣椒水,隨後將人壓制在地。事後,劉男否認犯行,辯稱9月17日他吃完安眠藥後準備睡覺,沒有持鐵斧砍殺父親。但檢方依據劉父指證,並有扣押筆錄、鐵斧、大林慈濟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等,足認劉男犯嫌。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劉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起訴。檢方表示,劉男犯行惡性重大,對家人危害甚鉅,殺害父親未遂後絲毫沒有悔意,認為劉男泯滅人性、有危險性,建議從重量處其刑。
高雄前鎮爆弒親案!母遭「水果刀刺頸」亡 23歲逆子無保請回原因曝
高雄市前鎮區29日發生駭人弒親案,一名無業23歲鄭姓男子因不滿精神狀況不佳的母親,在家中四處亂抹藥膏,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鄭男一時情緒失控,竟拿起水果刀朝母親猛刺,導致母親頸動脈破裂身亡,但法官卻因「2理由」裁定鄭男無保請回。據了解,患有思覺失調症的49歲葉姓母親因精神狀態不穩,經常拿藥膏塗牆,29日晚間6時許鄭男看見母親又亂抹,隨即出聲勸阻,見母親屢勸不聽,鄭男一氣之下拿出水果刀作勢威脅,怎料勸說過程中鄭男竟失去理智,朝母親的頸部狂刺3刀,不久鄭男的父親與姐姐剛好返回家中,目睹葉母滿身是血倒臥在地,嚇得連忙請鄰居幫忙報警。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葉母當場已失去生命跡象,緊急將人送醫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鄭男也立即遭到警方逮捕,訊後依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雄檢複訊後認為,鄭男弒母行為情節重大,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經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考量鄭男雖涉犯殺人重罪,但並無勾串之虞,加上經濟條件困頓,無法籌措保釋金,最終裁定鄭男無保請回。據悉,長期沒工作的鄭男平時負責在家照顧雙親,一家4口經濟重擔全落在姐姐身上,沒想到近期姐姐也失業逾1個月,原本全家處境已越發困難,如今又發生這起人倫悲劇,令人唏噓不已。
丈夫過世…媳日夜顧婆婆只因「繼承遺產」 律師揭4關鍵:不一定有義務
1名女子在老公過世後日夜不休照顧婆婆,只因大姑與小姑說男方繼承了公公的遺產,去世後又傳給妻兒,所以她有義務照顧婆婆,即使心裡感到委屈,媳婦仍盡心侍奉婆婆3個年頭,忍不住感嘆「大把年紀了,還不能為自己而活」。針對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律師分析4個關鍵。「老公人生畢業了,媳婦一定要扶養婆婆嗎?」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在法律上需考量4點:1.、和公婆(岳父母)是否同居?有同居才會去確認是否有扶養的義務,現在許多夫妻結婚後都自己搬出來住,越來越少會與公婆(岳父母)同居,所以沒有這個問題。但案例中的太太日夜不休照顧,代表是和婆婆同居在一起,所以就要來確認接下來的情形。2、公婆(岳父母)是否有被扶養的必要?如果確實有同居,那就會看公婆(岳父母)的財產是否能夠維持生活?有無謀生能力?如果有謀生能力,或名下財產可以維持生活,那就不需要扶養,反之則需要扶養。3、自己(媳婦)有無扶養能力?若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就更不用說再多養一個人。如果因為扶養公婆(岳父母)導致生活艱難,那法律就會考量不讓當事人扶養,交由其他義務人。4、即使媳婦有扶養義務,扶養義務順位輪得到媳婦嗎?在民法的第1115條有列出扶養義務順序,其中首要的扶養義務人是直系血親(子女),而媳婦的扶養義務順序是第6順位,所以故事中的大小姑們比太太更有義務要扶養媽媽,除非她們都沒有扶養的能力,才會跳過2人輪到下一個義務人。蘇家宏強調,法律上,扶養義務是沒有「繼承的」,所以媳婦除非符合法律要件,否則無須扶養公婆;扶養的權利義務是「互相的」,小時候被父母照顧,子女長大後也應該照顧父母,就算父母沒有任何財產供繼承,如果父母曾經辛苦扶養孩子長大,雙親年老後需要扶養,法律也不會因此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要求百年後才能繼承 丹麥「奶油富豪」生前收藏準備拍賣「估值達23.6億」
丹麥奶油富豪布倫(Lars Emil Bruun)於1923年過世,其生前收集了大量來自丹麥、瑞典、瑞典和英國等國家的罕見硬幣、獎章。而在其過世後,布倫在遺囑上要求直系子孫必須要等到100年後才能領取這些遺產。而百年期限已於2023年11月到期,布倫的子孫當時就決定將這些價值76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3.6億元)的遺產全部送交拍賣。目前拍賣預計於14日在哥本哈根進行拍賣。據了解,布倫生前所收藏的硬幣、獎章,其中包含了1016至1035年丹麥克努特大帝統治英國時的大量古錢幣。而之所以會立下如此詭異的遺囑,主要是布倫在歷經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對丹麥文化遺產一事感到擔憂,所以決定地定遺囑,將自己的收藏作為丹麥皇家硬幣、獎章的「收藏備分」,避免國家收藏發生問題。遺囑中也提到,在他過世百年之後,只要國家收藏仍保持完好無損的模樣,他生前這些收藏才能公開拍賣,所獲得的收益規直系子孫所共有。根據外媒報導指出,布倫這些藏品先是存放在腓特烈堡城堡,後續於2011年轉移到丹麥國家銀行的防彈地下室。在這段期間中,布倫的藏品基本上是對學界全面開放,只要學者提出想要研究,就可以查看藏品。而遺囑的百年期限已在2023年11月21日到期,布倫的直系子孫商量之後,決定還是將這些硬幣、獎章全數送交拍賣,並委託拍賣行Stack's Bowers執行拍賣任務。Stack's Bowers拍賣行則預計於14日在哥本哈根舉行拍賣會。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Stack's Bowers拍賣行的錢幣學家福尼茨(Michael Fornitz)表示「這些收藏在許多方面都是獨一無二的,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本身就具有珍貴的價值,另外一部分的原因是收藏品長年宛如『沉睡的美人』般,被安全保存了100年,沒有人能接觸到這些錢幣,品項十分良好」。報導中也提到,這場拍賣中,會首先拍賣286枚硬幣,其中最受注目的是1496年為丹麥國王漢斯(King Hans)鑄造的錢幣。這枚錢幣的估價高達60萬歐元(663,900美元)。福尼茨表示「這枚錢幣,可能是為漢斯國王在歐洲旅行時個人使用而鑄造的,鑄造的目的主要是展示丹麥的國力,強調丹麥不僅只是歐洲北部的一個普通國家,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力量」。
11歲就學駕駛飛機!英國小王子喬治試飛成功 觀察家:自豪的王室傳統
英國王室的傳統規定繁多,其中之1就包括,基於安全考量,2名直系繼承人不能乘坐同一架飛機,也因此,作為王位第2繼承人、年僅11歲的英國小王子喬治(Prince George)已開始學習開飛機。根據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就在上個星期,學校暑假的最後1天,喬治在父母的陪同下,乘車抵達伯克郡梅登黑德(Maidenhead)附近的懷特沃爾瑟姆機場(White Waltham Airfield)。喬治跟隨教練的指導,順利駕駛飛機飛向飛向天空,威爾斯親王威廉、凱特王妃則在地面上觀看,飛機於不到1小時內安全著陸。據了解,喬治開的是單引擎派珀Piper PA-28輕型飛機,是專門為為訓練用設計的飛機。報導指出,一名觀察家表示,「雖然喬治才11歲,但現在正是開始的好時機,王室有著令人自豪的飛行傳統,看起來喬治將是下一個繼承人……他的父母看著喬治安全地起飛,小王子似乎非常喜歡這種感覺」。
取亡父存款被要求「本人辦理」!他傻眼:把骨灰罈拿來?銀行回應了
大陸吉林省長春市1名網友抱怨,年過7旬的母親近日去銀行解鎖亡父的銀行卡時,被要求證明「丈夫是丈夫」,幾經周折跑了多個部門,後來又說要「本人辦理」,至今仍未將存款取出。對此,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分行北安路支行工作人員回應,已是簡化取款流程,只需提供死亡證明及直系親屬證明即可。《奔流新聞》報導,根據當事人PO出的影片,銀行人員表示「先生,解鎖得本人!」男子不滿地說「本人?本人死了!要我把骨灰盒給你拿來嗎?」雙方發生爭執,顧客質問「那之前為什麽讓我們跑來跑去?跑那麽多地方?都說沒有這個流程。」工作人員解釋,前幾天不是自己辦的業務,具體情況不清楚。爆料網友指出,「銀行之前要求我76歲的老母親去街道辦和民政局開夫妻證明,結果相關部門都回覆沒有這個流程,無法辦理。可銀行又說『本人才能解鎖』,令人十分不解,結果到現在還是取不出那卡上的幾千塊錢。」對此,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分行北安路支行工作人員回應,銀行已經簡化了查詢、提取款流程,只需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及直系親屬證明,即可查詢其銀行卡餘額,直系親屬證明最好是存款人及查詢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在同一戶的戶口簿等證明親屬關係的證件(原件),否則就得去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據了解,中國銀保監會分別於2019年、2021年聯合相關部門發布《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旨在便利群眾查詢已故人存款及辦理小額存款繼承。
民主黨鐵票倉大分裂! 部分矽谷企業家「轉投川普」原因曝
美國總統大選倒數1個多月,川普及賀錦麗也即將舉行首場辯論會。根據最新捐款數據顯示,美國大部分科技巨頭的員工都選擇支持賀錦麗,儘管部分最有權勢的科技億萬富翁已轉向力挺川普。據路透社的報導,政治監管機構OpenSecrets的最新數據顯示,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及微軟等科技巨頭的大部分員工及其直系親屬,都正在向賀錦麗的競選團隊捐贈數百萬美元,這個數字遠遠多過於捐款給前總統川普陣營的金額。然而,像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這樣的全球第2大富豪,以及創投公司安德里森·霍羅維茲(Andreessen Horowitz)的聯合創始人安德森(英Marc Lowell Andreessen)和霍羅維茲(Ben Horowitz)都支持川普,他們更引用或稱讚了這位前總統在經濟、稅收和大企業方面的政見。另一方面,來自格雷洛克合夥公司(Greylock Partners)的創投家霍夫曼(Reid Hoffman),以及NBA達拉斯獨行俠隊老闆庫班(Mark Cuban)則贊成賀錦麗入主白宮,並希望看到更多支持墮胎權及科技政策的政見。這顯示,11月5日的總統選舉,已使曾經是民主黨和自由主義鐵票倉的矽谷四分五裂。報導指出,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是因為近些年來,有太多科技領域的領導人,對民主黨總統拜登的商業政策感到憤怒,包括加強針對加密貨幣、大型併購案和侵犯個資隱私的監管和限制政策。根據《聯邦競選法》(FECA),企業本身並不能直接針對候選人捐款,因此公司經常透過政治行動委員會(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PAC)向國會和州的候選人捐款,且除了限制對候選人和政黨的捐款規模外,《聯邦競選法》還要求競選活動和政治委員會報告200美元以上的捐助者的姓名,地址和職業。對此,非營利組織Issue One的競選財務改革研究主任貝克爾(Michael Beckel)也表示:「許多企業皆為民主及共和2黨的支持民眾提供服務,因此他們不想因為在黨派競選中僅支持和捐款1個政黨或1名候選人,而讓客戶流失。雖然企業被禁止直接向總統候選人匯款,但他們的員工卻沒有此類限制,而且絕大多數科技員工都捐款給賀錦麗。」
內政部又1戶政便民服務:「未滿14歲者」改名可線上申辦免臨櫃
戶政線上便民服務再添1項!內政部宣布,自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輕鬆省時又免排隊。 內政部官網指出,為簡政便民,開放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可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34,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依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進一步說明,鑑於多數民眾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且實務上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無須依同條例第15條規定不得改名情事而進行刑案資料查證。因此,本申辦項目限縮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上開規定之改名事由,得由法定代理人線上提出申請改名登記。至如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以外之其他各款改名事由,例如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與通緝有案之人犯名字完全相同等情形,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具荷拉法」通過了!無良父母犯2行為 不得繼承子女遺產
女星具荷拉逝世後,棄養她的生母突然出現爭遺產,引起韓國人民關注。具荷拉哥哥具浩仁在2020年發起請願,歷經近4年時間,韓國國會今(28)日以無反對票通過被稱為「具荷拉法」的《民法》修正案,無良父母若違反贍養義務和犯下嚴重罪行,將喪失子女遺產繼承權。綜合韓媒報導,已故女星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向國會請願而得名的「具荷拉法」,內容主要是限制未盡撫養義務、對被繼承人實施虐待或犯下重大罪行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韓國國會終於在今日通過「具荷拉法」,法案總表決結果為284票贊成、0票反對和2票棄權。通過的修正案中強調,往生者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血親繼承人,存在嚴重違反撫養義務或犯有嚴重罪行的情況下,將可能被剝奪繼承權,而要讓繼承權生效,要有公正的遺囑或共同繼承者提出。「具荷拉法」將於2026年1月正式實施,適用於2023年4月25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具荷拉在2019年離世後,震驚韓國演藝圈,在哥哥具浩仁、好友和粉絲還在傷痛時,具荷拉的親生母親竟為了爭奪遺產,與兒子鬧上法庭,讓外界看了咋舌;為此具浩仁2020年主動向國會請願,提出「禁止遺棄子女的父母繼承子女的財產」,並將其稱為「具荷拉法」,但在當時第20屆國會最後會議,裁定不通過,認為內容要有更深的研究。事實上具荷拉和具浩仁在年幼時,親生母親選擇離家出走丟下他們,她在兩人成長過程中完全沒有盡到為人母的責任;慶幸的是,具荷拉與具浩仁相依為命,健康長大,出社會後也相互扶持,兄妹倆關係非常親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載老父出遊墜谷亡…狠兒認「他推的」遭收押 鄰居揭1跡象很可疑
桃園一對楊姓父子日前一同登山,途中卻發生爭執,雙方拉扯不幸墜落200公尺的溪谷。路人目擊緊急報案,消防人員獲報後到場,發現楊父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警方認為可能有其他因素,將兒子楊男依殺人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而悲劇發生後,附近鄰居也透露不尋常的跡象。這起事件發生在24日下午,地點在桃園市復興區復興戰道559號附近,當時楊姓父子在桃119縣道上前往東眼山的途中,疑似因爭吵爆發拉扯,才會摔落溪谷。據《民視新聞》報導,楊父平常和小兒子在鶯歌租屋,不常鄰居打交道,大兒子則在台北工作。由於小兒子個性獨來獨往,很少和外人接觸,且父子個性似乎不合、經常吵架,「長期2個父子就不是很合了」,一點點小事都會吵架,這回一起出門,鄰居都覺得不尋常。一開始傳出父子爭吵後,雙雙跌下邊坡,但楊男後來坦承,是他將父親推下山,有喝了一點酒,現場也確實找到酒瓶和遺留的帽子,警方除了帶回化驗,也將楊男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送辦,訊後將他收押。警方初步調查,死者疑似失智,需要長期照顧,是否楊男照顧壓力太大,才會痛下殺手,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桃園父子登山!失智父「摔落溪谷」亡 33歲兒遭羈押獲准
桃園日前有一對楊姓父子一同登山,然而路途中雙方卻發生爭執,結果雙雙從邊坡跌落,導致73歲的父親不幸身亡,而33歲的兒子則安然無恙。警方事後將兒子依涉嫌殺人罪移送偵辦,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於24日下午,地點則是在桃園市復興區復興戰道559號附近,當時這對楊姓父子在桃119縣道上前往東眼山的途中,沒想到疑似因爭吵而爆發拉扯,隨後兩人一同從邊坡滑落,跌入約200公尺深的溪谷,有目擊民眾立即報警求助。救援人員接獲通報後,迅速趕抵現場,並架設繩索下切救援,於當天下午5點37分成功抵達傷者位置,但發現楊姓父親已無生命跡象。楊姓父親雖然被緊急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搶救,不過最終仍被宣告不治,至於楊姓兒子則並未受傷。警方調查後發現,楊姓兒子長期負責照顧疑似患有失智症及慢性病的父親,當天下午兩人騎車前往東眼山遊憩,沒想到卻發生此悲劇。目擊者則表示,當時父子兩人在山路上發生拉扯,隨後一起跌落山谷,於是立刻報警。警方偵訊後發現,楊姓兒子情緒低落,對爭吵原因不願透露。警方也依涉嫌殺人罪將楊姓兒子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在訊問後,認為楊姓兒子涉嫌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遂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不過並未禁見。
桃園單親媽摔死2歲童 台中男弒母傷父!2人倫慘案檢求重刑
桃園平鎮30歲廖姓單親媽媽常以怒罵、掐捏管教2歲半的女兒,去年12月15日因她沒有收拾玩具,廖婦竟3度把女兒舉到離地面約130公分高的位置,再把她往厚度約4公分的地墊重摔,還以腳踹女兒胸口,今年1月女童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起訴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刑期。女童遭摔打後當場嘔吐、昏迷,廖婦發現不對,趕緊撥打救護車求救,送醫後實施開顱血塊清除手術及放置腦壓監測器,仍因傷勢嚴重,造成呼吸衰竭須仰賴呼吸器生存。今年1月2日凌晨1時許,女童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方認為,廖女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2分之1刑期。台中市今年4月則發生弒母傷父人倫悲劇,36歲許男在住處自營咖啡廳,因細故與68歲老母發生爭執,他持刀猛刺老母,許母拚命抵抗大喊救命,許父聞聲趕到,驚見逆子弒母,趨前奪刀,豈料許再拿酒甕砸傷老父。許母胸口遭刺1刀深達7公分傷及心臟,送醫不治,檢方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檢警調查,許與父母在北屯區透天厝同住,母子今年4月10日晚間在客廳看電視,因使用遙控器爆發口角,許怒拿刀刺砍老母頭、背部,母慘叫求救。許父聞聲而至,見妻已倒臥血泊,趨前搶刀。許犯下逆倫弒母惡行後,再拿陶製酒甕砸父,父子扭打、互毆,許因跌倒才罷手。消防人員接獲通報到場,將1家3口送醫。許母胸口有1處7公分穿刺傷,傷及心臟、左肺,手部有多處刀傷,傷重不治,父子兩人都掛彩,頭、手部各受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