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失職
」手遊儲值85萬元!父喊「6歲兒幹的」要退費 業者揪出2詭異點
大陸一名父親稱6歲兒子在大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於手遊中儲值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不過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為,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儲值行為是男童本人作出,駁回了訴訟請求,日前該判決已生效。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男童父親主張,因為兒子喜歡看卡通和玩遊戲,2023年7月,自己就把一個不常用的手機給兒子用,結果在家中大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兒子竟在遊戲中儲值了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直到10月他們才發現。男童父親表示,兒子是偷拿他的身份資訊綁定了實名認證,多次找遊戲平台申請退款,都被拒絕,理由為該帳號系成年人實名認證,儲值需密碼支付。對此,網路公司指出,後台查得案涉遊戲帳號存在大量涉「喝酒」、「做生意」、「上班」等成年男性特徵言論,大量言論在上學日白天發布,儲值時間在深夜及凌晨,不符合小孩的行為特徵,即便有小孩參與消費的可能,該公司已嚴格依照國家要求採取防沉迷措施,男童用的手機自備「兒童模式」的未成年人保護軟體,家長可設定小孩可使用的APP範圍、時長等,即使有小孩參與可能,家長未妥善管理其身分資訊、手機設備、支付密碼,有重大監護失職,應對小孩的消費後果負完全責任,遊戲虛擬服務一經體驗無法退還,不具退費基礎。法院認為,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儲值行為是男童本人作出,對儲值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為男童實施的說法不予採信,駁回全部訴訟請求,日前該判決已生效。
3歲女童墜井溺亡 4歲男孩認:我把她推到了很深的地方
孩子被推落水井,責任究竟誰承擔?中國江西省上饒市某村莊發生一起悲劇,3歲女童小妍妍(化名)在家附近的水井中溺亡,經警方調查後發現,是與女童一起玩耍的4歲男孩小雨(化名)犯案,但因孩子年紀太小無法追究刑責,女童家屬李某便將小雨及其監護人洪某和村委會都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審判定雙方父母均為監護失職,被告洪某需承擔80%責任,而原告李某則要自負20%責任。在判決下達後,洪某再提起上訴,該案也於今日(26)二審開庭審理,尚未得知最終開庭結果。憾事發生於2022年11月13日,據《極目新聞》報導指出,事發當天中午,小妍妍、小雨、張某、康某共四個小朋友一起玩耍。2023年2月23日,法院一審判定,根據監視器畫面及幼童的實際身高去判定,認為將小妍妍推入水井的就是小雨。而小雨在李某報警前也向親戚說道,「我把小妍妍推到了很深的地方」,但洪某仍不願承認是兒子犯案。小雨和小妍妍均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該年紀的孩童不應當離開監護人的視線,但事故發生時,雙方監護人都不在身邊,得裁決雙方監護人均有失職的情況。原告李某需自負20%責任,而被告洪某則酌定承擔80%責任,並且由於事故的水井並未加裝護欄,也無任何危險提示標誌,最終亦判定村委會該水井的管理人應承擔部分責任,需支付第一被告賠償金額中的10%。該村村委會主任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針對兩家的糾紛,村里和鎮里組織了三次調解,但都未成功,而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村委會和被告洪某均提起了上訴。4月26日,該案將於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而開庭前,小妍妍家屬李某只表示,想盡快了結案子,讓女兒早日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