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
」 車禍 監護人 15歲 無照 東湖防範危害!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出爐 這幾類人、地點禁用
為防範檳榔造成的危害,衛福部口腔司18日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明定業者須登錄、獲核准才能營業,未成年人、孕婦不得嚼用檳榔。而學校、醫事機構、車站等場所,也不得嚼食檳榔。草案預告期共60天,將蒐集各界意見至明年2月。檳榔是國內第2大作物,全台約有7萬名農戶,年產值約136億元,政府並不輔導種植、不鼓勵民眾嚼食,但由於衛福部並不認定檳榔為「食品」,因此不受《食安法》規範,多年來外界持續呼籲訂定專法因應,口腔司也在日前預告草案。根據草案說明,我國檳榔產銷體系對於檳榔批發與零售業者並未設限,檳榔業者除以公司或商號型態經營外,多數為攤販或小規模營業人型態,造成防制工作推行困難。有鑑於此,草案明定檳榔業者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經核准登錄者,始得營業。未登錄者,可處新台幣1萬~5萬元罰鍰,屆期未登錄者,按次處罰。經參酌《農藥管理法》、《食安法》規定,口腔司要求檳榔及其原料,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包括殘留農藥、污染物質、毒素、重金屬等標準,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萬~15萬元罰鍰,停用並回收、銷毀。若屆期未回收、銷毀,則按次處罰。台灣每年有超過8000名新診斷口腔癌個案,高達9成都有嚼檳習慣,而孕婦嚼用檳榔,將增加2~3倍早產、流產機率,也會影響胎兒發育,導致新生兒體重輕、體型小。口腔司依《兒少法》,明定孕婦及未成年人不得嚼用檳榔,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也應禁止未成年人嚼用。若提供未成年人、孕婦嚼用,可處新台幣1萬~25萬元罰鍰。檳榔與菸害防制不同,不至於造成二手檳榔危害,但為避免未成年人接觸檳榔,草案規範學校、醫事機構、圖書館等社會教育機構、大眾運輸工具、車站等,全面禁止嚼用檳榔。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2000元~1萬元罰鍰,並接受戒檳教育。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接受戒檳教育者,處1萬~5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領走2孫1400萬遺產喊「我孫子的就是我家的」 阿公拒不還錢遭判刑
謝姓男子多年前因故死亡,身後留下的撫卹金、保險金共有1740萬元,由他一對未成年的兒女繼承,而家人當時開會決議,由謝姓阿公擔任2個孫子監護人,但實際上是謝男弟弟、弟媳照顧。怎料,阿公卻擅自從帳戶中領走1400萬元,經多次提醒仍不還,最終只好告上法院。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男在2020年9月間因故去世,遺留保險金、撫卹金1740萬元,由他的一對兒女繼承。由於孩子還未成年,家族會議決定讓阿公當監護人,但考量他年事已高,遂將孩子交由謝男弟弟、弟媳代為照顧,同時把繼承的1740萬元平均存在2個孩子的郵局帳戶,讓弟媳保管帳戶存摺和印章。阿公在謝男死後將滿1年,曾以監護人身分,向郵局告知因存摺、印章遺失,需要申請出新摺。5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2月,謝男弟媳向法院聲請,要把謝男兒女的監護權移轉到自己名下。聽聞此消息後,阿公認為對方想搶走孫子的前,便在2022年3月,拿著存摺前往郵局領走2帳戶共1400萬元。後來,弟媳想換存摺時,才發現存款消失,要求阿公還錢,但阿公卻不同意,也不接受信託,最終弟媳只好以定代理人身分控告公公侵占。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公出庭稱自己絕對沒有偷錢,只是想幫小朋友保管鉅款,不可能侵占;但法官卻從警詢筆錄中發現,這位阿公說詞反覆,起初坦承將部分錢款拿去還債,後來卻又改口說他還有一幢價值千萬透天厝,可以還錢,最後又喊道「這錢是我們謝家的,我孫子的就是謝家的,這是我兒子的保險金,全部都是我申請的,我有權保管」。法官認為,阿公明知這筆錢是2個孫子的,卻私自侵占,又不肯把錢還回去,再考量到他犯後態度不佳,難認有知錯悔悟之意,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開車衝撞德國聖誕市集釀2死68傷 元凶背景曝光…曾批德國「伊斯蘭化」
德國馬格德堡(Magdeburg)聖誕市集於20日晚間發生震驚全國的恐怖攻擊。一名50歲的沙烏地阿拉伯裔男子阿布杜穆森(Taleb al-Abdulmohsen)駕駛一輛黑色BMW轎車高速衝入市集撞擊人群,造成至少2人死亡、68人受傷,其中15人傷勢嚴重。後續警方迅速逮捕阿布杜穆森,而阿布杜穆森強烈的反伊斯蘭與極右翼政治立場也跟著曝光。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阿布杜穆森是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心理醫師,2006年時以難民身份抵達德國,2016年獲得政治庇護。他專攻精神病學、心理治療,並曾為脫離伊斯蘭教的沙烏地人提供庇護建議。而其社交媒體大多充滿對伊斯蘭教與移民政策的強烈批判。阿布杜穆森在社交媒體上自稱是「沙烏地軍事反對者」,並指控德國正在「伊斯蘭化歐洲」。阿布杜穆森多次轉發支持極右翼政黨「德國另類選擇黨」(AfD)的推文,並表態支持極右翼人物羅賓森(Tommy Robinson)和陰謀論者瓊斯(Alex Jones)。此外,阿布杜穆森也被發現層頻繁轉發涉及暴力的內容,其中還包括一段年輕穆斯林女性因婚外情遭石刑處死的影片。阿布杜穆森在影片下留言表示「伊斯蘭教有任何一個正面的特點嗎?」而攻擊事件發生數小時前,阿布杜穆森上傳一段視頻,指控德國當局開啟他的郵件、偷竊物品,聲稱自己的USB隨身碟遭竊。阿布杜穆森在影片中表示「德國正在犯罪性地追捕批評伊斯蘭的人,這就是這個國家的本質。」甚至提到德國政府在庇護政策上雙重標準,批評該國對伊斯蘭主義者的包容,卻拒絕幫助真正脫離伊斯蘭迫害的沙烏地脫教者。報導中也提到,早在2019年時,阿布杜穆森曾接受德國媒體訪問,當時就表示出自身對伊斯蘭教的厭惡,甚至對伊斯蘭教在沙烏地阿拉伯的影響之大表達出憎恨之意。阿布杜穆森表示,他協助運營的網站「我們是沙烏地人」(wearesaudis.net)專注於幫助沙烏地女性脫離壓迫「九成向我求助的沙烏地人是女性。即使他們家中沒有壓迫者,他們仍對未來感到恐懼,因為命運始終掌握在男性監護人手中。」阿布杜穆森也在推文中多次提到,德國對來自敘利亞的穆斯林移民提供庇護的比例高達99.8%,但對於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脫教者僅有70%。阿布杜穆森認為「德國偏袒伊斯蘭主義者,但對於真正因伊斯蘭教法面臨死刑的脫教者,卻冷漠以對。」在這次的攻擊事件中,阿布杜穆森駕駛著車輛在聖誕市集高速行駛了約400公尺,過程中撞擊大量遊客。警方事後在肇事車輛中發現疑似爆炸裝置,相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目前警方初步認定,阿布杜穆森是單獨行動,事件動機可能與其對伊斯蘭教及德國移民政策的不滿有關。事件發生後,馬格德堡大學醫院接收了10至20名傷者,並準備應對更多病患。鄰近城市哈雷(Halle)也同步加強安全措施,並協助救援。
熟齡詐騙頻傳!台中女醫、譚艾珍都受害 呂秋遠列10建議:別罵長輩
國內詐騙事件頻傳,近日甚至引發母女2死悲劇,讓人相當惋惜。知名律師呂秋遠表示,熟齡詐騙這種事,最近又因為新聞而引起比較多人重視,例如台中一名70多歲的退休女醫師獨居多年,日前遇上詐騙集團以假檢警手法騙取財產,損失高達7,300萬元;第二個事件則是譚艾珍,詐騙集團扮成冒牌員警,謊稱她涉及毒品案,最後被騙走98萬。呂秋遠在臉書發文,一般來說,被騙不外乎就是感情與賺錢2種因素,在這2個部分,老人家確實比較容易上當,因為「寂寞」與「擔心沒錢」,是老人家最擔心的事情,如果身邊也有長輩被騙,不要只是罵對方笨,而是要思考如何讓這些心魔消失,否則永遠都會有新的詐騙手段出現,因此他也特別分享10點建議。1.長輩被騙,有些是寂寞。所以,多關心長輩,或者是自己的配偶,別讓詐騙集團比我們對另一半或是爸媽還更熟。2.長輩被騙,有些是為了證明自己還能賺錢、還有用。所以,要讓自己爸媽知道,我們不會跟他們要錢,他們只要平安,一切就是福氣,既然都退休了,就別老是想要賺錢了。3.要給爸媽一個觀念:這麼好的賺錢機會,他們自己賺就好,人家沒有必要給你。你跟他們非親非故,人家為什麼要讓你賺錢?所以如果老師說可以賺一筆,肯定是賺你一筆,不是讓你賺一筆,4.群組裡的同學,絕大部分都是撒哭拉(Sakura),也就是詐騙集團的同夥。他們說賺錢,都是假的!遇到這種群組,趕快逃跑退出就好。5.如果有人叫你借錢不要說、給錢不要講,是詐騙的可能性就會很高,因為他們就是不想讓你跟外界接觸。人在想要賺錢的時候,就會智商下降,所以他們只是想要阻撓長輩跟外界的接觸而已。6.關於大額提款或轉帳,銀行都會有「關懷問候」,自己不說實話,或是明明銀行行員都警告了,還是執迷不悟往前衝,這真的很麻煩。但是,這可以在銀行或是地政事務所註記,只要設定抵押或是大額提款轉帳,要通知家屬,請記得去做。7.幫助長輩的手機裝設來電過濾,只要是不明來電、詐騙來電,一律封鎖。如果是市話,設定常用的家人號碼,提醒除了家人以外,不要主動接聽。8.代書或金主雖然是詐騙集團幫忙找的,但是不容易被當作共犯,他們往往會說,自己也拿錢出來借款,什麼用途他們也不知道,所以最後房子還是會被拍賣。因此,去地政事務所設定通知,是最好的方法。9.長輩有失智的前兆,提早做監護宣告或是輔助宣告,至少可以讓長輩要做任何法律行為時,都要經過輔佐人或監護人同意。10.貪婪會讓人智商下降,想賺錢是正常的,但是請務必記得,擋你匯款付錢的人,不一定是壞人,想讓你賺錢的人,先想想他為何要這麼幫你,為何不自己賺。
放養的孩子3/13歲少年竟是文盲!?「無中輟紀錄」他一直在教室角落玩
「18年前,廢除教師管教權,最終受害的還是學生!」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他在安置機構服務偏差孩子,十個有三個文盲,「有一位13歲少年無中輟紀錄,一直都有上學,為什麼不識字?一問之下才知道他一直在教室角落玩,老師只求他不要干擾別人。」如今,行政院擬刪家長的懲戒權,專家憂心「孩子真的被『放養』了!」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若以兒少支出項目占GDP百分比來比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如日本平均近6%,台灣2019年僅為1.18%,直到2023年才提升近2%。「換句話說,台灣政府每賺100元的GDP,花在孩童身上不到2元!」周明湧認為,政府的兒少預算如此低,給的資源不足、卻要拿掉家長的懲戒權,就好像之前限縮老師的管教權,教育部又不給足輔導教師員額,又不配給每校一位社工師,結果現在教育現場一團亂,最後老師被迫只能放棄這些孩子。「我之前曾在安置機構服務偏差行為的孩子,每年近10個孩子中有3個是文盲,我以為他們應該有中輟紀錄,結果發現社會局、學校都沒有中輟紀錄。」周明湧說,當時他傻了,心想既然每天都上學,那為什麼會不識字?周明湧舉其中一位13歲少年為例,這位少年跟酒癮的阿公住在一起,阿公完全對他不聞不問,就讀國小後,一開始老師常常上門拜訪,但也無濟於事,孩子若不上學就得寫書面報告,由於孩子家境清寒,甚至無法溫飽,老師於是與孩子商量,只要上學就能獲得午餐、晚餐。「孩子上學了,但因為課業跟不上,孩子在教室裡會躁動不安、破壞秩序,老師管不動他,也沒法跟阿公溝通,於是安排孩子有一個專屬的遊戲桌,只要他安靜,玩什麼都沒關係,孩子就這樣在教室角落玩到小學畢業,卻一個字都認不得。」周明湧嘆道。倡導「零體罰」,卻沒有明確規範違法標準,讓校園形成寒蟬效應,而老師也變成弱勢的一方。(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這能怪老師嗎?周明湧說,教改之後老師多了很多工作,再加上管教權被限縮,遇到有狀況的孩子,就算一開始想努力導正,但如果沒有獲得家長、監護人的支持,就很難繼續下去。任職於北部某小學的陳老師說,「有個學生從不做打掃工作,把他叫過來訓話一番之後,隔天學生的媽媽打電話給我,說孩子身體不舒服所以不能打掃。如果遇到這樣的家長,我們也無法多說什麼,現在老師的管教權就是如此卑微。」陳老師說,學校做為教育最後一道防線,教師如今幾乎完全沒有反擊能力,從台中小六生棒打老師一事來看,已十分明顯。「當學生打老師,只要有深刻反省,老師大多都會原諒,但你有看過家長原諒老師嗎?老師真的很弱勢。以前的家長希望老師幫忙管孩子,現在可能要出動警察才有用了。」周明湧說,上一個廢除管教權的群體是教師,配套措施缺乏、應有資源沒有補齊,如今已嘗過種下的苦果,如今只希望家長能保留懲戒權,以免家庭堡壘也失去功能,孩子就真的被「放養」了。
死屁孩闖藝校招考器材室惡搞樂器 應試生被迫放棄考試「家長還拒賠償」
中國山東聊城近日發生一起考生樂器損壞事件,幾名準備參加藝校招考的學生在筆試當天將樂器放在學校的琴房內,沒想到琴房遭到書法培訓班的小孩闖入,小孩進入後對存放的多支昂貴雙簧管盡情嚴重損壞,部分樂器出現漏氣、音不準或無法吹奏等問題,哨片也被摔壞或偷走。考生也因為如此變故被迫放棄考試。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一名應試的康同學表示,有一位同學報考音樂教育,原定於4日參加考試,但由於新哨片需要等待時間送來,已無法及時應考,只能無奈放棄。此外,其他幾名學生的考試日期在9日,但因新哨片尚未送達,導致數天無法正常練習,而新哨片即使送達,還需要時間磨合,勢必影響後續的考試表現。整起事件的維修費用約1萬元,但肇事小孩的家長拒絕賠償,認為金額過高,甚至提出退還書法班的學費的要求。後續當地警方介入後,因屬於經濟糾紛,建議雙方進行調解,案件也因此陷入僵局。書法培訓班負責人王老師表示,事情發生在下課期間,自己一直在協調,但家長持續推諉責任,沒有積極解決問題。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對這種情況表示憤怒,認為肇事孩子的家長和書法培訓機構應負主要責任。從法律層面來看,未成年人造成的損害,家長和監護人有責任賠償。許多網友指出,書法班應該負起看管學童的責任,避免孩子隨意闖入他人學習場所。此外,琴房管理方也應當保護好這些高價樂器,確保不被無關人員破壞。也有網友認為,受害學生應透過法律途徑來追究責任,以明確各方的賠償義務。
邱瓈寬受託孤卻遭背刺提告 友人透內幕疑是小孩生父所為
知名製作人邱瓈寬(寬姐)4年前某謝姓閨蜜重病,托她代為照顧稚子,邱瓈寬將對方認作乾兒子,對他百般照護。不過日前她卻遭乾兒子提告,控訴她侵占護照,此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邱瓈寬應返還護照,全案可上訴。就有友人為她抱屈,指出男孩離開邱瓈寬時年僅9歲,應該是男孩目前的監護人,同時也是他的生父林姓男子,以小孩的名義提告的。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2020年時製作人邱瓈寬受重病的謝姓閨蜜託孤,拜託她照顧年幼的兒子,邱瓈寬將男孩視如己出,更將他認做乾兒子。男孩9歲時,生父林男突然出現,以帶孩子回南部家祭為由,與邱瓈寬約定幾天後會將男孩送回來,邱瓈寬還親自到學校為男孩請假,然而林男竟從此不准她再與男孩見面,將男孩帶離原本的居住與生活環境,林男更對邱瓈寬寄發存證信函通知終止委託監護。此案為民事訴訟,在此之前林男還曾提起刑事訴訟,控告邱瓈寬侵占男孩的護照和玩具。不過因當初林男將男孩帶走時,本來是約好在數日後將男孩送回邱瓈寬身邊,男孩的護照及玩具當然未被帶走,對此去年北檢調查後認為邱瓈寬無侵占之意,該案應為民事訴訟,決定不起訴。邱瓈寬的1名親近友人透露,男孩的生父林姓男子,在謝姓閨蜜過世前,從未出現過,也未盡到作為生父的責任,如今在小孩母繼承母親遺產後突然現身,疑似以兒子的名義對邱瓈寬提告,其背後原意是為男孩福祉著想,還是另有金錢意圖,實在令人懷疑。該名友人更指出,若法院真的判決將護照交還給生父,男孩被帶離台灣的話,其人身安全與權益恐令人擔憂。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斥老師不適任被炎上 盧秀燕道歉:話說得太快了
台中市傳出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因持樂樂棒球棒打老師,隔天雖道歉,但老師仍報警,該生在校園無人陪同下被警察帶回做筆錄,台中市長盧秀燕昨(2)日痛斥校長領導無方、教師不適任,臉書遭網友灌爆。盧秀燕今(3日)早受訪表示,話說得太快了,應該先了解前因後果,她向該老師致歉,針對臉書被灌爆,也表示會去了解。盧秀燕昨天說出重話,痛斥校長領導無方、老師不適任以及駐區督學一併調查,臉書慘遭第一線教師灌爆,她表示虛心受教,現在是民主自由的時代,老師家長意見、社會大眾意見也很分歧,臉書是公開的園地,「大家表示意見我都會去了解,都沒有關係謝謝」。盧秀燕表示,老師教孩子其實不容易,過程中有時候用盡方法、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這件事老師為何會這樣做,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因為老師有他辛苦的地方。她也坦言,昨天說老師不適任,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盧秀燕指出,不過,對於法律還是要有認知,《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有非常嚴謹的規定,這名學生不是現行犯,而且按照法律規定,需要有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這種情況一定要加以檢討,否則孩子可能在學校被帶走,這是完全違法,任何人不是現行犯被帶走,空帕也會引起軒然大波。盧秀燕強調,這件事也凸顯大家在法律認知上有不足的地方,學校可能也搞不清楚應該怎麼做,家長也很驚慌,另外老師們也不知這樣做有問題,會請教育局訂出SOP,這是全國及少數我們第一個發生這樣的事件,讓大家參考,對於法律遵守及執行有更好的認識。
遭毆怒報警抓小六童!盧秀燕檢討受害師:最壞教育示範 網灌爆臉書急道歉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竟反過來怒斥受害教師,引起大批網友不滿撻伐。對此,盧秀燕今(3日)上午也發聲致歉了。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盧秀燕得知此事後,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放手,斥責老師做了「最壞的教育示範」,為「不適任」的教師。言論一出,網友紛紛湧入盧秀燕臉書,齊聲砲轟「市長覺得暴力後只要道歉就可以嗎?」、「市長這一番言論根本是為虎作倀,以後學生打完人只要道歉即可,反正都會被原諒。被打為自己捍衛權益還要被說不適任,真是刷新我的三觀」、「支持第一線老師捍衛自身權益」、「拒絕情勒,道歉不代表受傷的人需要接受,請市長與老師與所有專業工作者道歉。」對此,盧秀燕今(3日)也出面致歉,坦承自己「話說得太快了」,自認在還沒了解前因後果前,便對此事太早下定論,針對此說詞向老師致歉,同時強調該名學生並非現行犯,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需有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將孩子帶走作筆錄,否則就是違法,喊話校方及警方應加以檢討改進,後續也會請教育局擬定相關執行方針。
盧秀燕憤怒!台中警察進學校帶走小六生 2警遭記申誡「分局長撤職」
台中市日前發生警察進入西區某國小帶走小六學生的事情,事件起因是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雖然事後學生曾向老師致歉,但不被老師接受,老師在事發隔日報警,2名員警就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續還移送至少年法庭。而整起事件爆發後,台中市長盧秀燕十分憤怒,認為明明小孩已經道歉,老師卻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後續台中市警方也對2名帶走孩童的警察記1支申誡,分局長則因督導不周而被撤職。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月,當時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後,體育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沒想到此舉引起學生反擊,拿著樂樂棒球棒揮打老師。雖然事後學生曾向老師致歉,但卻不被老師接受。老師則選擇在事發隔日報警,後續派出所也派出2名員警到學校,將該名學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續也將該學生移送至少年法庭。事後學生家長在收到學校的調查報告後,發現報告內一面倒的指責學生不是,更強調是「員警主動進入校園帶走學生」,而家長就為此向台中市議員李中投訴。李中也要求該校校長前來備詢,詢問為何警察能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進入學校。除非是恐攻挾持等特殊事件,但凡警察要進入學校,理應要有主秘、學務主任等校方主管同意方能進入。後續甚至發生甚至在沒有老師、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帶走學生,認為校方與警方在這部分均有明顯違規。李中甚至詢問該校轄區的分局長,發現分局長對此事件毫不知情。而該校校長也回應,表示學生的確有拿球棒揮打老師,也強調是警察主動帶走學生。但話還沒說完,就被台中市長盧秀燕打斷,盧秀燕憤怒的表示,孩子已經道歉,代表已經知道自身過錯,老師卻還緊抓著不放「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認為該名教師明顯不適任。針對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學生一事,盧秀燕認為,即便警方主動進入校園,但校方應該極力阻止,怎能容許警察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帶走學生,認為學校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再加上學生是在沒有老師、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獨自前往警局,盧秀燕也為此要求教育局重懲,連帶督學一併檢討。後續台中市警察局也表示,整起事件執法程序未臻周全,造成不佳的社會觀感。經查明後,目前已對涉事員警各記1支申誡,該所所長因督導不力也被撤職並調離現職。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將繼續加強對員警的宣導,嚴格遵守內政部警政署頒布的「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的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和學生安全。
保母受雇托嬰遇雇主失蹤...撫養女嬰3年成「無解難題」 律師分析提供解方
日前本刊曾報導中國湖北省一名保母,受雇照顧一名1歲女嬰,在雇主失聯後無奈將她抱回家撫養的消息。隨著女嬰事件長大,然而保母與女嬰之間沒有任何法定關係,以至於女嬰在醫療、教育上處處碰壁,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壓得保母夫妻喘不過氣來。近日陸媒揭露更多消息,讓這名如今已經4歲的小女童身世顯得更跌宕離奇。而律師分析這對保母夫妻與小女嬰的關係,認為接下來視女嬰生母出獄後不同的選擇,可能有幾種選擇來解決他們在法律程序上遇到的困境。根據「此前報導」,收留這名女嬰「高月」(化名)的保母黃慶芝,因為不堪日漸沉重的經濟壓力,也不願耽誤已經當成女兒在養的高月入學,在2023年高月臨近幼兒園入學時期,鼓起勇氣向政府通報,希望尋找高月父母的下落,希望討論孩子入學的事宜。不久後,黃慶芝夫妻倆得知當初將高月託付給她的陳姓雇主,正在杭州一處監獄坐牢,且還有十多年的刑期。杭州獄警先是造訪了黃慶芝的住處,採集了高月的血液,因為根據中國法律程序,先要證明陳姓男子與高月有親子關係,才能進行接下來的程序。此外,杭州獄警也為他們帶來這位雇主交給他們的信件。陳姓雇主在信中表示,看到黃慶芝提供的高月照片,讓他數度熱淚盈眶,又心如刀絞。他闡述從小高月出生起,給人的感覺「彷彿就是多餘的,奶奶不親,姥姥不疼」。而自己作為唯一關心她的人,卻因為年輕時走錯了路,如今身陷牢籠不能照顧她。在信中,陳姓雇主對黃慶芝夫妻倆千恩萬謝,並表示自己還有十多年的刑期,他會拼命爭取在獄中好好表現,希望能獲得減刑早日出獄,成為女兒的歸宿。他還向黃慶芝表示,「不管她(指高月)最後由誰來扶養,您和您的家人都是我和閨女最大的恩人!」原本,這位陳姓雇主無論品行如何,至少她表現出對女兒的感情是真摯的。然而,令人心情複雜的是,不久之後黃慶芝夫妻接到杭州獄警通知,經過血液鑑定,高月與這名自以為是她父親的陳姓雇主事實上「並無血緣關係」,建議他們向所居住的十堰市地方政府求助。之後在警方進一步調查下找到了小高月的生母,但是對方同樣也在監獄服刑,並且還有2年刑期。在2024年11月,小高月在十堰市當地政府部門的幫助下,總算成功登記了戶口,並且進入當地的一所幼兒園就讀。當地的社福部門來探望小高月的時候,給她帶來了彩色蠟筆、童書、玩具鋼琴的禮物,讓她愛不釋手。而她也在幼兒園交到了新朋友,開始學習融入校園生活。黃慶芝計劃,等高月上學穩定後就去找份簡單的工作,能夠增加點點收入,但不耽誤她照顧小孩。丈夫高和意則繼續做栽樹之類的零工,不過11月中旬陰雨不斷,他的工作也是時有時無。兩人沒有公開討論過,但他們心知肚明,小高月已經逐漸成為這個家庭的燙手山芋。經歷一年多的尋親,將高月的身世查清後,黃慶芝與高和意夫妻倆依然沒有走出撲朔迷離的困境,高月的生母2年後出獄會不會來接她?是不是該把高月轉交給家境更好的家庭撫養?如果將高月留在家裡,政府能給補助嗎,他們能把高月照顧好嗎?一連串的問題,壓的夫妻倆喘不過氣來,他們如今不去想著怎麼做選擇,只能期望在未來會有一個好的結果。他們有時候會認不住問小高月,「妳以後會不會回來找我們?」小高月有時會回應,「我長大了給媽媽買衣服穿,把媽媽打扮得漂漂亮亮。」、「我知道地方,等我長大了賺到錢了,一定會回來找到你們的。」但也有時候只顧著玩玩具,不理會大人莫名的詢問。對於黃慶芝夫妻與高月的未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分析,當前黃慶芝和高和意實際上是在以「臨時照顧」的身份撫養高月,並未獲得法定監護權。如果高月生母2年後出獄,明確表示「不想撫養孩子」,且相關機構或法院認定黃慶芝和高和意具備繼續撫養的條件,他們的撫養關係就可能會被正式認定為「監護關係」或「收養關係」,具體情況取決於法律程序。如果他們不打算領養,但希望繼續撫養高月,則可以透過申請「法定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的身份,向法院或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如果經濟上有困難,且高月的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皆無法履行撫養責任,夫妻倆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的補助一般包括生活困難補助、孤兒扶養費等,但這些補助通常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並且有可能受到政府財政支出及申請流程的限制。此外,由於高月的生母目前正在服刑,未能與孩子建立持續的連結。如果生母在出獄後仍然有能力撫養高月,但以不負責任的態度放棄撫養,若孩子因生母的放棄撫養行為而遭遇嚴重的生活困境或健康危機,生母可能會面臨遺棄罪的指控。黃慶芝和高和意最初是作為高月的「保母」,接受雇主的委託來照看孩子的。根據民事合約法,如果當初有明確約定雇主支付報酬或撫養費,那麼在雇主未履行支付義務時,夫妻倆有權依據勞動合約或民事合約,向雇主追討未支付的報酬或費用。然而,由於雇主已服刑,且其是否有足夠的資產履行支付責任還是未知數,因此追索的實際效果可能有限。
地下車庫玩耍釀悲劇…2歲童遭休旅車碾斃 律師解析:家長恐擔全責
大陸廣西省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州區一名2歲幼童,日前在綠地城社區的地下停車場玩耍時,被一輛休旅車碾壓,送醫後不治身亡。目前當地交警部門已介入,相關部門並督促社區物業加強管理。對此,律師表示,除了肇事司機、社區物業是這起事件的相關責任方,監護人也必須承擔一定責任,呼籲家長務必看好孩子。《瀟湘晨報》報導,視頻顯示,該名幼童23日騎著平衡車停在停車場中間,一輛SUV左轉後直接從其身上碾過。社區住戶透露,出事的是一名2歲多男童,事發時家長沒有注意看管,孩子疑似獨自在地下停車場玩。玉林市官方表示,兒童當時所處位置為司機的視線盲區,事發後已緊急送醫,經搶救無效死亡。對此,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表示,監護人、肇事司機、社區物業是事件的相關責任方。在這起事件中,監護人是存在主要責任的,「2歲的兒童屬於未成年人,家長應該做好監管,這麽小的孩子基本上不應該脫離視線。尤其是讓孩子在地下車庫玩耍,這本身就是非常危險的行為。」至於肇事司機的責任,則要考慮是否存在超速以及是否存在視線盲區。陳松濤指出,地下車庫通常都有限速,如限速每小時5公里,「如果司機超速了,肯定就存在責任。」另外,物業方對社區負有管理服務的職責,小孩在地下車庫玩耍遭遇事故,應該考察物業方有沒有做到勸阻、引導以及告知監護人。陳松濤認為,綜合來看,在這起事件中,孩子的監護人存在監護不當的主要過錯,司機和物業還要按照情形確定是否需承擔相關責任及進行賠償。如果司機和物業經查明後不存在過錯,那麽監護人將對此負全責。
女兒狂捐近200萬善款!老爸崩潰「她沒有行為能力」 淚求基金會退款:養老錢
大陸江蘇省一名黃姓父親控訴,女兒患精神分裂症,無民事行為能力,向基金會提供了司法鑑定報告、病歷和住院記錄,但該基金會只同意退還三分之一的捐款,拒絕全額退款,讓他相當氣憤。律師直言,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根據陸媒《華商報》報導,黃父表示,女兒從2019年底就沒出去工作,患有精神疾病,沒有行為能力,常常衝動消費、捐款,「她捐的是我們家裡的錢,我們家裡的錢都在一個帳戶,捐的是我們養老的錢,她發病期間捐款42.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2萬元)給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是無效的。」黃父透露,提供了相關退回捐贈款申請,但對方不認,也不退還捐款,「我反映至今也沒給書面答覆,民政廳工作人員說,這個事講不清楚,應該做一個鑑定。他們認為我們不敢去做鑑定,不會去做這個鑑定,但我們還是在10月份做了鑑定,鑑定結果證明我孩子在捐款發生期間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這個捐款是無效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黃父的女兒罹患精神分裂症。即便如此,黃父嘆,對方仍不退款,「民政廳說這是他們下面的慈善機構,他們只負責發照,說這屬於我們之間的民事糾紛,我認為民政廳是監管上級,應該約束、監管,怎麼讓人接受?」針對此事,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指出,精神病患者能否要求退還捐款,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趙良善建議,如協商不成,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繼續向當地民政部門投訴回饋,由當地民政部門出面調處,當然,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亦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
曾拆散上千家庭! 邊境沙皇誓言「強力驅逐非法移民」
當選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10日晚間宣布,將任命在川普1.0期間擔任隸屬於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代理局長的霍曼(Tom Homan),為新的「邊境沙皇」,負責驅逐國內數百萬的無證移民。據CNN的報導,川普10日晚間在《真實社群》發文指出:「我很高興地宣布,前ICE局長、邊境管制堅定的支持者霍曼,將加入川普政府,負責管理我們國家的邊境,也就是『邊境沙皇』,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南部邊境、北部邊境,以及所有的海事和航空安全。沒有人比我們更擅長維持和控制我們的邊境,霍曼將負責將所有非法外國人驅逐回母國。」據悉,霍曼曾效力於歐巴馬政府及第一屆川普政府,並在2017年1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期間,擔任隸屬於DHS的ICE代理局長。在川普1.0時期,他是最強烈支持「零容忍」的「家庭分居政策」(family separation policy)的官員之一,以此作為阻止非法入境和遏制人口販運的手段。家庭分居政策,顧名思義就是將移民兒童與其父母或監護人分開,成年人會遭到起訴,並關押在聯邦監獄或被驅逐出境,兒童則會受到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HHS)的監管。該政策在川普1.0期間至少持續了18個月,估計有1100個移民家庭遭到分離。此外,霍曼還是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2025年計劃」(Project 2025)的貢獻者之一。該計劃旨在重塑美國聯邦政府,瓦解「龐大」、「不負責任」且大多為自由派組成的行政官僚系統,並為川普於2024年美國總統選舉當選的情況下鞏固總統的行政權力。其它內容還包括:削減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利用《康斯托克法案》起訴那些發送和接收避孕藥具和墮胎藥的族群;終止多元、平等和包容(DEI)計畫;逮捕、拘留和大規模驅逐居住在美國的非法移民等等。對此,福斯新聞網節目主持人也詢問霍曼,若未來運行川普邊境政策時遭受批評,屆時他將如何應對。霍曼回答:「坦白講,我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特別是左派人士。危機如此龐大,而且在發生許多不好的事情之後,我們必須做的就是鞏固邊境。我不管你是共和黨、民主黨還是無黨籍,邊境安全就是國家安全。我們應該站在同一邊才對。」報導指出,目前尚不清楚霍曼會回鍋擔任ICE局長,還是同樣隸屬於DHS的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局長,抑或是川普成立新的國家邊境安全委員會,由霍曼擔任領導,統領ICE和CBP ,直接跳過DHS,向總統報告。美聯社則指出,這樣的職位可能不需要獲得參議院的批准。
男童嬉鬧跌倒昏迷「沒人扶」?媽衝超市砸店 網揭恐怖後果:還好沒有
大陸一段標題為「疑兒子盒馬鮮生摔倒沒人扶媽媽砸店」的影片,今(10日)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在榜時長超3小時,引起網路熱議。據悉,湖南一名家長近日帶孩子逛超市,期間男童在店內奔跑導致摔倒,之後出現短暫暈厥,被診斷為腦震盪;家長認為,孩子跌倒後沒有工作人員上前攙扶,氣得跑到超市砸店。《紅星新聞》報導,據網友爆料,這起事件發生在湖南長沙,該名家長上月帶孩子逛超市,兒子在奔跑期間摔倒且出現短暫暈厥,去醫院檢查診斷出腦震盪、右側頂部頭皮血腫。家長認為,孩子摔倒時,竟沒有工作人員上前把人扶起,孩子目前還在昏迷,就此事去超市砸爛店內商品,想要討說法。男孩母親發視頻稱,「盒馬鮮生店大欺客,孩子摔了沒人來幫一下,良心何在?沒有一個工作人員來幫一下,至今還在昏迷」。她還說,「哪怕員工聯繫一下負責人,叫一下120都可以,各個冷眼旁觀,現在也沒有盒馬的負責人來跟我聯繫一下,哪怕關心一下孩子情況,盒馬就是這個服務態度嗎?」大陸一段標題為「疑兒子盒馬鮮生摔倒沒人扶媽媽砸店」的影片,今(10日)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圖/翻攝自微博)對此,超市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有工作人員過去問他了,需不需要打電話給家長,或者是打120給他先送到醫院去看一下。小朋友當時自己站起來就說沒什麽事情,然後就走掉了」,目前門市已申請部分賠償,但家長不同意,所以還在協商中。對此,網友紛紛留言「監護人就在附近,作為一個家長,放任自己小孩在超市內奔跑才是受傷的主因。老想把責任全推到別人扶不扶上」、「這種還好沒人扶 ,扶了不是更無賴」、「如果扶了,又會纏上這個幫忙的人的,處理不當,不該移動」、「店員看到她兒子暈倒,不知道什麽原因暈的,肯定不敢隨便扶,需要醫護人員初步判斷能否移動,才好動作」。
托嬰雇主失蹤!保母帶女嬰回家撫養3年 「失聯真相」曝光讓她心痛:已經當女兒在養
2021年,中國湖北省婦女黃慶芝受雇為武漢一戶人家當保母,全天候照顧一名剛滿一歲的小女嬰。沒想到才工作2個月,雇主就此失聯。黃慶芝無奈之下和丈夫將小女嬰帶回老家撫養了3年,近日才得知當年的雇主並非女嬰的父親,如今不僅正入獄服刑,且還有十多年刑期。而女嬰的親生母親如今也在坐牢。3年來早已把小女嬰當成女兒在養的黃慶芝為此憂心忡忡,一方面害怕將女孩交還「原生家庭」禍福難料,一方面又因為自己與女孩沒有親屬關係,就學、就醫處處碰壁,令她不知如何是好。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2021年,家住湖北省十堰市的黃慶芝與丈夫高和意2人,因為2個女兒都已經成年自立,於是決心一同前往大城武漢市工作,為2個女兒掙點嫁妝。高和意找到一份跑網約車的工作,而她則受雇於一名陳姓雇主,以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的月薪到雇主租屋處,照顧一個剛滿1歲的小女嬰。「房子是租的,雇主不在那裡住,給錢的時候露面過一次,送奶粉尿布時露面過一次,後來薪水用手機轉帳就沒再露面。女主人則從沒出現過,每天就我一個人照顧一歲的寶寶。」黃慶芝告訴媒體,自己當時還曾經向丈夫說過:「這是個輕鬆活兒,我要好好幹。」沒想到2個月後,房東上門告訴黃慶芝,雇主失聯了,因為拖欠房租,要求她與女嬰限期搬走。黃慶芝立刻撥打雇主電話、發微信,都找不到人。她無奈之下,只能抱著女嬰回到自己與丈夫的租屋處,隨身只帶走了雇主交給她的寶寶疫苗本,上面記錄了孩子的出生年月日,以及孩子母親的姓名。黃慶芝帶回的疫苗文件。(圖/翻攝封面新聞)在驚慌中渡過2天,黃慶芝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陳姓雇主的朋友,轉達雇主「臨時出事了」,孩子委託黃慶芝帶一段時間,等陳方便的時候會來接走孩子,並且補齊保母費用。然而過幾天後,這個電話號碼便再也無人接聽。黃慶芝考量孩子年紀太小還需要全天照顧,所以她無法出去工作。而孩子奶粉、尿布、房租全都是開銷,丈夫高和意跑網約車的薪水大概只有人民幣6000多元,不足以支撐3人在武漢生活,於是和高和意一起帶著女嬰回到了十堰老家,至少還能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之後,黃慶芝便在家帶孩子,而高和意便在各處建築工地上做臨時工,薪水時有時無。黃慶芝說,「總是想著再帶一段時間、再帶段一段時間,等她爸爸媽媽來接她……不知不覺孩子已經4歲半了。」黃慶芝坦承,他們曾經動過念頭要把孩子送到兒童福利院,但最後狠不下心心,「人家把孩子託付給你,你也答應了,可不敢隨便把孩子送出去。」他們的2個女兒和親友一開始也難以接受,明明女兒都長大成人了,為什麼還要再抱回一個「負擔」,不過後來他們也陸續被這個可愛的小女嬰征服,不僅將她視為家裡的一份子,逢年過節還會給她備上一份壓歲錢。黃慶芝的小女兒還時常吃醋發脾氣,認為爸媽帶大自己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好。記者表示,拜訪黃慶芝一家的時候,如今4歲半的高月(化名)半點也不怯場,不停在黃慶芝夫婦身邊轉來轉去,還在鏡頭背後指揮黃慶芝夫妻入鏡:「爸爸媽媽,茄子!」黃慶芝往往會扮演的嚴母的角色管教孩子「不要打擾叔叔」,高和意則笑呵呵地任由高月在身上爬上爬下,不時輕拍孩子。黃慶芝表示,小姑娘情商高,不怯場,嘴巴又甜,很容易跟人拉近關係,親戚朋友都喜歡她。而高月在鏡頭前面唱歌、跳舞,用簡陋的玩具電子琴彈奏不成調的曲子,還大方拉著記者展示她的玩具紙箱:「這個是媽媽買的,這個是撿回來的,這個是姑姑送我的……」「孩子太聰明了,她聽得懂大人們在說什麼,有時候聽到談論她的親生父母,她會跳出來說『我只有一個爸爸媽媽就是你們』,搞得我們心裡也難受,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黃慶芝表示,孩子養到這麼大,如今已經有了很深的感情,夫妻倆時常為此發愁,「不知道孩子什麼時候會以什麼方式離開我們。」高和意下工後,會和黃慶芝一起抱著小高月在住家附近散步。黃慶芝笑說,老公以前根本沒怎麼抱過自己的孩子,現在下班卻天天讓高月黏在身上。(圖/翻攝封面新聞)黃慶芝面對的困境,一方面來自經濟的壓力。3年來她每天照顧高月,無法外出工作,高和意的工地工作按天算錢,收入並不穩定,而他們10年前買的小房子房貸還沒還清,「從情感上我們捨不得她,但現實考慮我們又養不起了。不少家庭條件好的親戚朋友想收養她,但我們又沒有權力把她交出去。」更現實的問題是,4歲半的高月已經到了該上幼兒園的年紀,但由於黃慶芝夫婦不是高月的親生父母,沒有幼兒園敢收她入學。孩子之前幾次生病,去醫院也被要求先提供親子證明,因為害怕她是被人販子拐賣的小孩子。為了高月的未來,黃慶芝決定重新尋找失聯的雇主,希望和對方討論該怎麼辦。然而經過多地警方的聯合協助,雖然找到了當年的陳姓雇主,卻發現他正在監獄中服刑,還有十多年的刑期。警方還告訴他們,陳男與高月「沒有血緣關係」。之後,警方又根據疫苗書上的名字找到了高月的生母,但是她也同樣在監獄服刑,還有2年刑期。得知高月「親生父母」的情況,讓黃慶芝對孩子的未來憂心忡忡,「她已經懂事了,能不能回歸家庭,怎麼去融合,接下來的2年該怎麼辦,我也沒有主意。我只希望她能健康快樂長大,開開心心成家立業。」11月5日,在十堰市各政府部門的協調下,高月已經在當地一所幼兒園入學,但是校方要求黃慶芝夫婦為高月購買一份商業保險,因為擔心孩子萬一出現磕碰、傷害,沒有人能承擔責任。黃慶芝苦笑表示:「我們現在才知道,因為我們不是她的監護人,萬一孩子在我們手上受傷,或是遇到緊急狀況,我們其實沒有權力處置。」目前,十堰市各相關部門還在研究,如何在合法範圍內為小高月提供更多協助。
這款父母!國中女學生不聽話驚遭改名「壞」 繼母嗆:出一口惡氣讓我舒心
桃園市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因情緒問題,而多次不服家長管教,其生父和繼母竟到戶政事務所,把女學生的名字改名為「XX壞」,繼母更嗆聲要讓孩子背負罵名直到成年,並表示此舉讓他舒一口惡氣,市議員黃敬平在議會揭發此事,請求市府協助補救,市長張善政則回應,將盡量保護小女孩,避免受到傷害。黃敬平表示,該位女學生有情緒問題,但並非不能輔導,其生父和繼母竟因孩子不服管教,6月間直接到戶政事務所,在外經本人同意情況下,把孩子取名為「XX壞」以示懲戒。戶政事務所、社工、校方和孩子生母,都認為此事不妥、多次勸阻,2人仍然堅持,而姓名條例規定,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若為改名申請人,則無需滿7歲以上未成年改名當事人簽名,繼母甚至嗆聲「改成壞名才能出一口惡氣、讓其舒心」、「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長大成年」。當事女學生得知此事幾乎崩潰,現已由生母接回照顧,生父和繼母還追到學校,要求孩子交出家門磁扣鑰匙,生父還多次將女兒報警列為失蹤人口,警方屢屢到校查證,並通知生母到派出所撤銷協尋,讓校方、生母和警方疲於奔命。黃敬平呼籲,社會局、法務局與民政局等單位討論,可否依《兒少法》第5條第2項規定,兒童及少年權益受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介入協助改回原名,最後手段則是向法院申請宣告停止親權。張善政回應,市府會努力保護學生心靈,有補救管道就盡速去做,讓監護權回到適當的人手上。法制局長賴彌鼎則表示,改名造成學生心靈重大不良影響,亂報失蹤涉及生活管教不當,只有改監護人才能讓孩子有最佳利益和教育,短期內如要改名,則要走監護權改定程序,即使生母補能提起,檢察官、主管機關、社福機構也能幫忙,讓社福或政府機關當適當監護人,法律輔助基金會也能義務提供律師,強調家事案件非一般法律案件較為特殊,但會全力協助。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離婚後奶奶偷外婆送寶寶的金吊墜「換條大的自己戴」 她反嗆:孩子又不戴
中國大陸湖北洪湖有名女子離婚後,近日突然發現外婆買給孩子的生肖吊墜被奶奶偷走了,隨後還拿去融掉換了個大的自己戴,據該女子的說法,當時她氣炸了,去質問奶奶時,對方竟毫無悔意的說「反正孩子不戴,我就先戴上」,兩人在警局門口爭執的時候,奶奶仍然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事後,女子將此事分享到網路上,也引起不少網友吐槽,「這樣的壞婆婆,離婚一點都不奇怪,她兒子再娶還得離婚」。據陸媒報導,該名女子稱,這條吊墜對她意義非凡,因為是外婆在孩子週歲的時候買的,已經戴了有幾年了,但日前她突然發現吊墜不翼而飛,起初她以為弄丟了,問了孩子才知道,竟是被奶奶拿走了。而後,女子立刻打電話給奶奶,想要回吊墜,奶奶卻理直氣壯地表示拿不回來了,因為之前的已經被她融掉,換了條大的自己戴,事後雙方為此鬧到派出所門口,奶奶卻依然沒覺得自己有做錯。事後,女子將此事分享到網路上,引起不少網友的吐槽,紛紛怒噴「這樣的壞婆婆,離婚一點都不奇怪,她兒子再娶還得離婚」、「看到這個奶奶的行為,已經可以想像到離婚的原因了」、「想要大的讓你兒子給你出錢換啊,禮物這種東西不能只用金錢衡量,這是一種感情寄託,這位奶奶相當於把別人的禮物給破壞了,不單單是金錢的問題」、「這奶奶不要臉到極致了」、「有這種媽,她兒子再結婚照樣離,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據報導指,對於未滿8歲的未成年人來說,由於自身生理、思想條件並未成熟,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其財產監護人可代為保管支配。因此,奶奶並無權私自拿走孫子的吊墜,未經孩子父母同意屬偷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