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 監察院 柯文哲 民眾黨 賴清德 京華城預言側翼將狂罵修憲法訴訟法違憲 吳宗憲直言「又雙標」不必理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任何法律只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就是全國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律走到最後,有人認為有問題才會走到釋憲,但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全國都要遵守。因此,如果立院未來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就要遵守該法律,綠營側翼為了政治立場,與在野立委想法不同,在野黨尊重,但不必理會。他說明,在野黨主張修改憲法訴訟法,須有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大法官(亦即10人)參與評議,方能進行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大官官人數若不夠,當然不可能開會,進而審查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是否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藉此提高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裁判之門檻,藍營說明,大法官既然能做出判決,要求死刑必須法院一二三審全數法官都做成一致死刑判決,才能執行,標準如此嚴格,那麼,釋憲如此重要,修法比照死刑判決、提高憲法裁判門檻,當然有其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親綠律師團體已經發表公開聲明、甚至要走上街頭,抗議在野立委此舉,恐將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要求藍營立委儘速撤回。外界也好奇,憲法法庭未來會不會又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自我解套」?吳宗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受訪時指出,民進黨及側翼,已開始針對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洗地」,痛批修法侵害全國人民權力、癱瘓憲法法庭。但是他要提醒綠委、側翼及親綠律師群,中華民國的憲法訴訟法是仿效德國法例,德國憲法法庭有兩庭,每庭8人,共16位大法官。德國法律也規定很明確,大法官人數若不足,就請執政黨趕快補提名,因為人數不夠就是不能開庭,不能審查。他因此表示,翁曉玲提案精神其實與德國法例一致,尤其我國整本憲法訴訟法都效法德國,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應開會,綠營側翼、律師有什麼疑問嗎?綠營側翼怎麼不罵德國憲法訴訟法就是要癱瘓德國憲法法庭、侵害德國人民權力?他說,這些紛紛擾擾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不同」的問題而已,民進黨都是在說瞎話。否則,他請綠營民代、官員、側翼說明一下,財劃法修正案、國會改革法案等,哪項修法主張,不是民進黨在野時曾強烈支持?怎麼執政後就全部指違憲?這沒有雙標的問題嗎?對於有律師團體揚言週末上街頭抗議「青鳥恐怕又要飛出來」,吳宗憲也呼籲民眾屆時,請看看這些上街頭抗議的律師名單,用「谷歌大神」滑一下,看看這些律師是否與「信賴之友會」「綠營側翼或幹部」有關連?這些人的主張,在野黨立委有必要完全聽從嗎?「請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披著律師袍的綠營側翼而已,他們就是行使合法保障的人民抗議權,但不必理會」。他並舉例,司法委員會日前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許多親綠名嘴、律師出面嗆聲指基層檢察官抗議在野立委排行程不當,但他後來發現,其實基層檢察官清一色的都在罵北檢,劍青檢改協會也沒有罵在野立委,因為「偵查公開」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倒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罵藍委罵得很重,結果同一週的週五,監察院宣布出手調查「陳啟昱案」,劍青檢改基層檢察官紛紛留言,痛批監院企圖干預南檢偵辦中案件,但民進黨立委、側翼全部都不見了,「呼叫吳思瑤、鍾佳濱,側翼律師,請問你們認同監察院的作為嗎」。
「社」宅淪胭脂2/「禁限建令」緊箍咒封印社子島 專家憂溫控失調熱壞台北城
台北市社子島開發案吵了20多年,近期台北市長蔣萬安喊出2027拆遷完成、2028準時動工,嚇壞了大批現有居民,深怕一紙公文來就「無家可歸」。專家直言,台北市府打著「居住正義」大旗,宣稱給購屋弱勢的年輕人「來台北有個家」,卻讓壓搾原居者成了另一批「區徵弱勢」,其實鬆開套在社子島頭上「禁限建」的緊箍,就是還給當地居民的居住正義。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教授廖桂賢批評,各地「區段徵收」都宣稱具有「公益性」與「必要性」,明明最重要的是在地居民意願,竟然只被列為「審查參考」,難怪蔣萬安敢在反對聲浪不斷之下,逕行喊出2028啟動開發,忽視社子島對台北盆地通風降溫、調節風場的功能,與2050年「淨零碳排」趨勢不僅背道而馳,少了社子島的臺北盆地,「沒人敢想像夏天會多可怕」她示警說。社子島自救會發起人李華萍(右)與老鄰居王先生等人,憂心忡忡地直指區段徵收不公不義,要求市府解除「禁限建令」。(圖/方萬民攝)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徐世榮直言,各地政府以蓋「社宅」名義來執行區段徵收,希望博得輿論好感,也趁勢在內政部審查時「輾壓」在地居民反對聲浪,「社宅」兩字幾乎是不公不義的「區段徵收」遮羞布;社子島位於土壤液化高度潛勢區,當時1.1萬居民都被市府認定危如累卵,現在卻又更多人口引入,「難道把青年的命當韭菜?」徐世榮說,目前社子島內舉凡道路等不少公共設施為兩旁地主捐贈,若能讓居民原地重建,可以要求配合一定比例退縮,藉此拓寬道路、重整街廓,並以原佔地規模重建。住在社子島30年的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也直言,社子島在1970年便已被北市府頒布「禁限建令」套牢,連基本修繕都限制重重,遑論拆屋重建,監察院也已判定違法,北市府卻依然故我毫無畏懼,簡直把監察院當「塑膠」,更不甩居民哀號。她批評,如今員山子分洪道早已完工,社子島滯洪功能已大大降低,北市府在嫌社子島房屋老舊影響居住安全之餘,卻遲遲不願鬆綁監察院認證違法的「禁限建令」,還把北面稱為「浮覆地」的7.97公頃爛泥地劃入重劃區,濫竽充數與私地主搶重劃地,更顯「區段徵收」不公不義。70歲的在地農民王先生則指出,「生態社子島」要填土堤防9米,北市府卻連土方哪裡來計劃都提不出,他與眾多居民根本不屑北市府「恩給」,因為居住危機就是濫觴於北市府「禁限建令」,只要不公不義的禁限建令鬆綁,「我們自己有錢整理房屋」他直言。北市府擬定的社子島區段徵收計畫中,私立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毫髮無損,反而當地國中小都被迫遷移,居民認為與海大背後錯縱複雜的政商關係脫不了關聯。(圖/方萬民攝)在地房產業者透露,在鄰近的洲美被「北士科」計畫開發逐漸成熟之際,目前關渡平原華碩總部一帶也快圈地完成,不少地產商與大財團正準備下一步轉進社子島,因此透過民代對市府施壓頻頻,台北市長蔣萬安驚天一句「2028準時開發」,恐怕也是安撫地產商壓力。其實區段徵收重劃也不是沒好處,市府提供12.9公頃土地興建集合式住宅,且鑒於北市洲美地區與桃園航空城徵收爭議,各界也放大眼睛盯著看社子島安置狀況,這便是居民與北市府談條件的最好利基,至少實際使用坪數有望「一坪換一坪」,死守老屋「反而跟自己過不去。」內政部官員則透露,在北市大趨勢人口減少之下,社子島案開發公益性與必要性實在不高,加上位於土壤液化高度潛勢區,北市府又無法詳列開發須配合的堤防填土來源,因此即使土地徵收小組有條件通過,下一關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也很難有進展,「蔣萬安興沖沖地喊出時間表,內政部可沒有背書喔!」這名官員直言。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則回應,社子島開發的民間統計意向數據以市府官方調查為準,迄今僅有約2.32%土地面積地主曾陳情「不參加區段徵收」,顯示大多數居民支持區段徵收開發。此外,社子島有房屋老舊耐震能力不足、防洪保護標準不足及救災動線不佳等相關問題,市府在兼顧財務自主與居民安全雙贏下,將以區段徵收優化全區住宅;至於7.97公頃堤防外土地是河川區,因為涉及防洪安全考量,必須統一徵收辦理,否則防洪設施無法完備,並不是市府拿「爛泥地」搶重劃後分配的土地。教育局也說,未來富安國小與福安國中將遷移到「老社子島人」優先承購的住宅區附近,方便學子通學。至於台北海洋大學為何能全區保留?市府僅稱是教育部管轄,未多回應。另有關「生態社子島」計畫堤防土源,市府工務局態度低調,並不願說明土源取得計畫。
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金門取締三無船翻覆事件 監察院糾正海巡署
海巡署今年2月在金門海域取締三無船越界過程,發生漁船翻覆事故,因疑未全程蒐證錄影而引發責任釐清爭議,監察院11日公布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調查報告,指出海巡署在取締過程中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諸多規範,核有重大違失,依法糾正海巡署。。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指出,「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及「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對於全程蒐證及通報都有明文規定,但海巡署於本案卻沒有確實進行錄影蒐證及通報,已明顯違反多項規定。另外,監察委員也發現本案CP艇是單獨執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則;調查委員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層面難辭其咎,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審議通過糾正案及調查報告。監委調查發現,海巡署當初採購CP艇時,每艇配有4具密錄器,惟111年行政院檢討汰換大陸廠牌產品時予以封存而未及時籌補,形成蒐證裝備空窗,而該署配賦之手持錄影機不適用於海上緊追,導致值勤人員根本無從落實執法作業規範,陷第一線執法同仁於危安風險之中,亦有違失。此外,本案值勤同仁未以無線電進行通報雖有其疏失,但經查海巡署相關通報規定散見於諸多規範之中,實務上不易落實執行,該署對通報作業相關規定之可行性宜予通盤檢討。調查監委指出,金門地檢署雖對本案已於今年8月15日為不起訴處分,惟海巡署處於兩岸灰色衝突的第一線,實應積極檢討規定、基層裝備及紀律等等行政層面問題,俾降低執法爭議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主權。
放水讓私人蓋宮廟占國有地 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與市公所
監察院7日公布監委林郁容、施錦芳的調查報告指出,南投市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國有土地,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更發現當初縣府申請變更土地後就立刻讓私人蓋宮廟,均有重大違失,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要求改進。監委調查,南投縣南投市福興段的3筆國有土地,以「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為舉辦各項大型活動及供民眾集會使用」為由,擬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於1994年間報經南投縣政府轉陳原臺灣省政府函准將該筆土地由農業區土地專案變更為社教用地,但南投市公所完成變更程序後,卻未依規定申辦撥用,亦未依都市計畫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反而任由私人於該筆土地上興建寺廟「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監察委員指出,這處國有土地於1994年起遭私人興建寺廟「三玄宮」,並陸續興建4層樓建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大型違建,明顯違反都市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及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雖於2022年函請南投市公所查報違建,該所沒有回復,南投縣政府也未予續追。監察委員另指出,「三玄宮」於2001年間欲向國產署申請租用國有土地,切結指「三玄宮」是在1993年7月21日前自建,而所在地福興里辦公處也配合出具證明書。但監察院調閱1993年前後5年內攝製的航照圖進行比對發現,1993年之前拍攝之航照圖中,當地並無建物,比對1994年以後拍攝之航照圖,土地上始有出現建物。監察院指出,國有地遭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11月6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
批藍白修惡《財劃法》 郭昱晴:急著分產又不善理財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4日排審《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朝野政黨立委引爆口角衝突。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指出,在野黨提出修法,就像是小孩急著分父母的財產,她舉前苗栗縣縣長劉政鴻為例指出,部分地方政府規劃、執行預算不力,就像小孩拿到錢後卻又不擅理財,最後還是要向家長求助,不是長久之計。郭昱晴說,藍白這次提案修《財劃法》,用最淺白的例子舉例,父母(中央)把小孩(地方)從小到大都照顧好,如今父母還沒走,小孩就急著分遺產;分完錢後因不善理財,導致舉債過度,最後還是要中央幫忙擦屁股。郭昱晴舉例說,前苗栗縣縣長劉政鴻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他因舉債造成財政危機,2016年被監察院彈劾,這也導致下一任縣長徐耀昌連縣府員工薪水都發不出來,最後還是跟中央求救,才得以度過難關。「孩子分了遺產不好好理財,欠錢了就找中央挖錢,這兩雙邊討錢的手法是國家財政長久之道嗎?」郭昱晴說,有些地方政府只想著要錢,但規劃執行預算效果不佳,許多藍白執政的地方政府,也被點名向中央要的一般性補助款執行率差,此舉不是正常的國家財政運作。
聯合再生違規事實明確 黃國昌籲:該拿出魄力終止合約
「支持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但不能容忍政府只是喊口號。」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30)日於臉書發文表示,非常遺憾,前一次針對能源配比規劃向經濟部長郭智輝提出質詢,郭智輝無法具體回答,僅說有基礎資料說會書面回覆,然而,在召委裁示一週內回覆後,迄今為止,經濟部回都沒回,郭智輝還想用「很多事情」來搪塞,會不會太離譜?黃國昌指出,過去幾年,農電共生政策被綠營高官權貴弄得臭不可聞,前政委張景森大剌剌在行政院內廂會議室,召集不肖綠能業者聯合再生洪傳獻等人,召開黑箱會議,與會者甚至包括「媒體報導潘孟安的愛將、內定將接任台灣金聯董事長呂政璋的親兄弟呂政諺」,這位呂政諺則因淘空公司1.6億,早已棄保潛逃遭到通緝,官商勾結的現象十分嚴重。黃國昌提到,行政院甚至在此一黑箱會議上應廠商要求台糖釋出750公頃農地,還安排聯合再生跟潘孟安簡報。事後,龔明鑫甚至還要求台糖在2個月內補正營農型專區計畫書,所幸因在地民意強烈反彈,沒有讓不肖業者得逞,也提醒台糖,要守住國家及人民的立場,不要讓官商勾結下的病態結構為所欲為。黃國昌強調,自己不斷追蹤聯合再生彰濱工業區的違法套利2.63億弊案將近一年,去年首次揭露此弊案時,王美花率領的經濟部還發新聞稿為聯合再生護航遮醜,今年7月監察院終於睡醒,針對此弊案糾正經濟部,證明他所說都是事實。黃國昌要求郭智輝,聯合再生違規事實明確,那麼經濟部就應該拿出魄力來終止合約,把屬於國家的地要回來,別學王美花執意包庇!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醫學中心8家變10家遭監察院糾正 林靜儀:尊重委員
監察院27日指出,衛福部未依公告《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將臺北區醫學中心由8家增加為10家,有違醫學中心評定原則,傷害建立不易的醫院評鑑公信力。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尊重委員,但不影響已經完成的評鑑結果。監察院指出,《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已明定一級醫療區域醫學中心上限家數,其中「臺北區」上限家數為「8家」。但衛福部卻無視作業程序規定,逕行增額評定臺北區醫學中心至10家,已傷害醫院評鑑的公信力。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3年10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蕭自佑對衛生福利部所提的糾正案。監察委員表示,衛福部自辦理醫院評鑑以來,對於醫學中心評定家數超過規定上限家數時,是在評定會議中,按評鑑委員評分結果排序,將序位在上限家數以內之醫院評定為醫學中心。此評定機制運作多年,縱然未能符合所有醫院期待,但方法客觀、公正與公開,尚為各級醫院信服。此次,衛福部以分數接近為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實不符合行政作業一致性原則。此外,監察委員指出,衛福部增額評定臺北區2家醫學中心,可能衍生諸多問題,包括:使國內醫學中心更集中於雙北地區、新增醫學中心地區醫療院所競爭護理人力、醫學中心家數增加使健保點值再遭稀釋、影響至該醫院就醫民眾的部分負擔等。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這是監察委員就112年醫中的評鑑結果,今年6月,監委已約詢衛福部,衛福部也僅能就當時原有的會議記錄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審查,其他狀況並不清楚,已無從確認。衛福部對監察院的糾正予以尊重,也會虛心檢討,並將監察院意見提供給醫策會。林靜儀強調,由於評鑑已經完成,因此對於已經完成的評鑑結果不會有任何更動,臺北區醫學中心維持10家。至於,目前正在針對中區、南區及高屏區醫學中心進行評鑑,是否也會增設醫學中心的家數?林靜儀說,目前尚未收到醫策會評鑑結果,沒有聽說會增設,若醫策會認為需要增設,仍會予以尊重。一名醫界代表表示,監察院算是寫出醫界心聲,切中要害,衛福部任意修改評鑑辦法,是破壞公信力外,醫學中心過度加速膨脹,導致民眾就醫負擔增加,根本不是民眾之福。另外一名醫界代表則認為,對於今年正評鑑的中區、南區就「很衰」,因去年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如果今年評鑑分數很近時,仍會採同樣標準「增額錄取」,但衛福部這次被糾正,中南部評鑑再出現分數接近的情況時,包括爭取準醫學中心的義大醫院,恐怕就要皮皮挫,沒這麼幸運可以被增額晉身醫學中心了。
衛福部有違程序辦理醫院評鑑 監察院提出糾正
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評鑑結果,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從8家增為10家,違反既定的《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規定的家數上限。監察院27日表示,經調查後已針對衛福部的提出糾正,指出該部無視作業程序進行增額評定,傷害評鑑公信力。監察院表示,衛福部112年醫學中心評鑑結果,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中,已明定醫學中心評定原則,且該作業程序之附件六亦列明各一級醫療區域醫學中心上限家數,其中含括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連江縣及金門縣之「臺北區」之上限家數為「8家」。不料,衛福部無視作業程序規定,逕行增額評定臺北區醫學中心。 監委表示,過往衛福部對於醫學中心評定家數超過規定上限家數時,係於評定會議中,按評鑑委員之評分結果排序,將序位在上限家數以內之醫院評定為醫學中心,此評定機制運作多年,縱然未能符合所有受評醫院之期待,但此方法客觀、公正與公開,尚為各級醫院信服。監委說明,衛福部辦理112年醫院評鑑,由評鑑委員依據公告基準進行實地查證及評分,最終以總成績擇優評定醫學中心。然而,經調查揭露,部分醫院雖分數差距甚微,但依規定仍應依總成績擇優評定。衛福部以分數接近為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違反行政作業之一致性原則,且未尊重評鑑委員的專業,損害醫院對評鑑結果的確信,並違反已公告的評鑑程序。監委指出,衛福部增額評定臺北區2家醫學中心,可能衍生諸多問題,包括使國內醫學中心更集中於雙北地區、新增醫學中心地區之醫療院所競爭護理人力、醫學中心家數增加使健保點值再遭稀釋、影響至該醫院就醫民眾之部分負擔等。衛福部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卻未進行完整之評估或提出配套措施,決策品質粗率,均應檢討改進。
買不到雞胸肉超商浩克襲警 遭警棍伺候12下監察院批評執法過當
桃園市中壢區2023年有1名28歲健身教練因買不到雞胸肉,情緒失控在超商內打砸發狂,最後引發與警方的激烈衝突,當警方接報抵達現場控制局勢時,雙方爆發激烈拉扯,並造成現場執法過當,監察院針對此事件的調查報告近日出爐,認為警方執法過程中未遵守相關規範,且動用過度武力,存在違失情節,並強調須檢討並改進警察執勤方式。據悉,該名健身教練當時因購買需求未能達成,在超商內情緒爆發,不僅破壞店內物品,還不斷騷擾超商員工,情緒異常激動,2名接獲報案的中壢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名教練赤裸上身、言語失序,並隨意損毀店內物品,甚至有自言自語和哭泣等行為,展現出精神異常的狀態,員警認為,該男子壯碩的身材使他具備潛在威脅,並可能攜帶致命武器,於是決定將其帶離現場以保障周圍人員的安全。然而,當員警接近並試圖控制該男子時,對方不配合且情緒更為激動,面對這樣的情勢,王姓員警根據經驗朝對方臉部噴灑辣椒水,試圖制止其行動,不料,男子不僅未平靜下來,反而暴怒失控,立即對員警發動攻擊,因未保持安全距離,2位員警遭到多次毆打,導致面部擦傷和輕微腦震盪,調查報告指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未妥善評估對方的精神狀態與潛在風險,未能遵守執法的安全規範,最終導致情勢失控。隨後,在健身教練跪坐於超商門前的片刻,王員警因情緒激動,持警棍連擊其頭部12次,導致該名男子多處受傷,監委指出,雖然員警當時有要求增援,且支援警力5分鐘後即將抵達,王員警仍選擇使用強制力攻擊,違反比例原則,未能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動;此外,報告指出,在這類涉及精神狀態異常的事件中,員警應考慮使用更多溝通和非致命方式,如保持適當距離、以拋射式電擊器制止等,以有效遏制失控行為。針對此事件,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建議,警政機構應加強警察教育,提升應對精神狀況異常民眾的處理能力,報告中提到,當前警政署教材中已有類似案例,例如曾建議面對可能情緒失控者時,避免使用封閉式問話或權威式語氣,應持續以安撫性溝通技巧,並保持足夠距離,以避免激化對方情緒,未來應對類似情境時,員警須靈活應用「溝通話術」與「非致命性武器」,以更安全、有效的方式達成控制現場目的。針對執勤裝備不足的問題,監委強調「拋射式電擊器」的重要性,此類裝備可在3到6公尺內拋射探針並釋放低電流、高電壓,從而在遠距離制服對方,提升警方和在場人員的安全,監委要求警政署應將本事件納入教材,並檢討警力現行裝備配置與培訓成效,逐步提升前線警員應變能力,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
國會改革法案遭判部分違憲 民眾黨批護航官員說謊免責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25日批評,憲法法庭當日判決國會改革部分修法違憲,實在是對行政官員呵護備至,也讓國會調查權空洞化,賦予官員有恃無恐的「免死金牌」,這種憲法價值實在「獨步全球」。國會改革修法生效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統賴清德、行政院及監察院都認為有違憲之虞,紛紛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於25日下午宣示判決,稱國會改革相關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對此指出,此次判決並沒有如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所言,整個立法程序都違憲,反而自判決中可發現,立法院對於行政官員、被提名人設立基本要求,大法官並不認為違憲,加上民進黨立委詬病的「反質詢」,也沒被宣告違憲,可惜官員、被提名人若違規,處罰等相關條文全部挨列違憲,這就是憲法法庭要讓國會調查權澈底空洞化。黃國昌批評,行政官員在國會公然說謊居然不可以課予處罰,反而處罰就是違憲,變成「說謊合憲、問責違憲」,這就是民進黨組成的憲法法庭所創造的詭異憲政價值。他說,這就坐實了憲法法庭心心念念的是,不可以讓國會擁有正常調查權,也要保護官員,公然說謊胡謅免責。黃國昌諷刺,自己相信看到憲法法庭判決後,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非常開心,因為這給了所有行政官員一塊免死金牌,未來官員到國會後,繼續「能混就混、能騙就騙」還免扛法律責任。黃國昌直言,這次判決即使實質認可總統可到國會進行報告,但仍對總統呵護備至,並鋪好一條康莊大道,賴清德不必擔心違反競選承諾,因為大法官已經立好擋箭牌,講自己高興的就好,立委不能提出建言,一質疑就是違憲。
空軍校官「夫妻檔」淪共諜!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空軍、國防大學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第6屆第9次會議,在17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針對空軍孫緯中校、劉芸雅少校夫妻檔軍官,被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吸收,長期為中共情工單位刺蒐國防機密乙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根據監察院官方新聞稿,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3位委員指出,本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均為共諜夫妻檔,為歷來國安機關偵辦國軍共諜案件共犯身分之所僅見;且全案涉案人數多達8人,現役「校級」軍官即有6人,為近年最多者。此外,本案3名主嫌一審分別獲判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孫緯有期徒刑19年6月、劉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亦係除羅賢哲共諜案之外,主嫌獲判刑度最高者。本案從國防部107年1月接獲檢舉直至檢調啟案偵破,前後歷經5年之久,本院對於政戰局保防人員的不懈努力,給予高度肯認。3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早於民國90餘年間主嫌劉聖恕前於任職空軍官校少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即曾透過其岳父引介認識中共國安部人員陳若宸(化名),並被陳若宸吸收成為中共情工單位效命。直至102年2月劉聖恕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劉聖恕即計畫性運用軍中人脈關係,篩選具教官師生情誼等類人員列為優先拉攏對象,伺機在台物色吸收經濟狀況不佳之失意現役軍人,進而發展刺密蒐情管道。本案孫緯中校即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遂遭劉聖恕鎖定而於105年間予以吸收。而孫緯再婚配偶劉芸雅不僅未能大義滅親,舉發孫緯加入共諜組織之事實,竟然還見利忘義,而在111年11月某日,錄製為中共情工單位工作蒐情之錄音檔,與其夫一同陷入背叛國家泥淖,不僅自誤害國,更牽扯其他2名與劉芸雅舊識的空軍軍官涉案,並因而遭判刑撤職,其中包含1名培養不易的飛官,無異是空軍飛行人員的一大損失。3位監察委員調查本案關於空軍司令部的缺失方面,在於有關國軍「正義專案」的推動成效不彰,未能發揮適時檢舉及反映違常情事的效益,致使國軍與國防安全長期陷於危疑不安的險境之中;再加上孫緯曾任空軍保防幹部,竟涉及職棒簽賭,且其任職前與任職中並未接受完整、適當的保防職能相關訓練,足見該司令部的保防選員與教育訓練有欠嚴謹完善。又所屬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強度不足、屬員欠缺安全警覺,致孫緯於110年1月間假借致贈年節禮品予舊識長官的名義,進入該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趁隙違規夾帶手機拍攝軍事機密得逞;另劉芸雅調離該指揮部後,仍屢次藉詞向2名舊識軍官訛索該機密資訊,2人基於私誼竟洩漏、交付其業管多件機密文案,益證對於屬員公務保密紀律要求未臻落實,嚴重危害國軍與國家安全。另本案有關國防大學缺失方面,3位監察委員指出國防部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且該校各級督管幹部未詳實知官識兵,竟指派與顯有風紀顧慮人員孫緯結婚的劉芸雅,擔任111年度「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的安全督導官,致使劉女得以利用職務之便,刺蒐演訓機密資訊並輾轉交付予中共情工;又國防大學前開管制中心之安管措施不周、校區門禁管制鬆散,使劉女得以夾帶手機拍攝前述「漢光演習」機密資訊並攜出校外;又因國防大學未能貫徹所謂資安「零信任」要求,致屬員將個人資訊設備的帳號密碼交予劉芸雅知悉,衍生資安防護漏洞;另該校教學素材來源規範之要求未予貫徹宣導及執行,竟發生教官以教學需要為由,向原任職空軍松山指揮部之2名舊識軍官索取機密資訊的違密情事。另本案調查國防部每月定期召開「部務會報」,會議目的主以部長及各級長官政令宣導,屬一般性會議,議事內容不涉機密事項,然因空軍司令部承辦參謀誤將涉密資訊提列會議資料之一部,又因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承辦人未嚴格審稿及落實個別分送,因而發生機密外流情事。亦即,劉芸雅擔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期間,理論上不可能也不應接觸屬於空軍松山指揮部有關「漢光演習」之機密文件,卻因上開機密文件為國防部「部務會報」之一部分,而國防大學承辦人員於往下交辦各單位時,又未依規定區分各單位實際可接觸機密文件等級,因而係將全部文件以一般件之書面及電子檔形式往下分送。劉芸雅即是在收到整份「部務會報」時,發現其中有其他單位的機密文件,遂將其影印後攜回家中,肇衍機密外流情事。然而,3位監委認為本案不該以單一違洩密事件視之,已經責成國防部全面清查究責。最後,3位監委建議法務部,應該協調國防部整合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署、司法警察、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及國安局建立聯繫平台,將國安案件辦案團隊及各方相關資源有效連結,務期得以發揮最高的偵辦綜效。又有鑑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條文,賦予檢調機關執行科技偵查的法源依據,因此3位監委呼籲院、檢、調、廉、憲與相關國安機關應妥善運用各式科技偵查工具遂行案件偵辦,全力肅清共諜及在臺協力者組織與活動,積極擴大國安案件的偵辦成果。除此之外,法務部及司法院亦宜研謀提升承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對於中國大陸基本國情的認識,尤應注重對岸情工系統組織及運作實況的教育訓練,以有助精進國安案件之起訴及裁判書類的正確性與品質。
北科大搶建國啤酒廠回饋用地 內政部都委會有條件通過
內政部國土署22日表示,都市計畫委員會當日審議「建國啤酒廠」都計案,就台北科技大學提送的計畫內容,決議修正後附帶條件通過,希望達成政策目標後,建國啤酒廠園區能永續經營。台灣菸酒公司建國啤酒廠存在已逾百年,至今仍持續生產啤酒,且部分建物經台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菸酒公司原打算以「產業活保存」為基礎,將建國啤酒廠轉型為「啤酒文化園區」並進行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然而,北科大不斷向行政院爭取用地並訴諸輿論,要求台北市政府將使用分區變更後的回饋用地,撥東南側1.77公頃予北科大使用,監察委員介入調查後,批評這樣嚴重影響台北市政府及菸酒公司規劃,更不利古蹟保存及產業活化和保存。22日審議當天,反對北科大進駐啤酒廠的在地里長、民間團體、菸酒公司前工會幹部高喊口號,直言古蹟不能切割,不可讓北科大裂解古蹟,帶頭者更直言,本案已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還持續審查,正當性嚴重不足。國土署回應,此案「文化資產保存」為最高指導原則,前次2018年通過後因故無法落實執行,此次檢討變更後,由北科大扛下文資修復及活化責任,是委員會討論後一致的決議,否則持續瀕臨損壞,絕非維護古蹟的正辦。國土署官員強調,後續應由北科大分年提報文資修復利用情形,由各主管機關予以協調督管,如北科大未能落實執行者,就納入下次台北市政府辦理通盤檢討時予以調整變更,盼藉由北科大整合文化資產保存、充裕高等教育資源及活化國有土地等政策目標,促成建國啤酒廠園區永續經營。官員也說,為確保北科大確實有配合啤酒廠區活化保存及設施防災因應的執行能力,也考慮未來園區合作營運的整體效益,此案附帶決議,請北科大必須分年函報內政部、教育部及台北市政府,說明分期、分區、分年編列預算投入的執行率與執行情形,由各職司主管機關確實督管,如果北科大未能依原訂期程及相關法令辦理的話,會納入下次檢討,監督管理不會停。
桃機歲修工程影響旅客5萬7千人次 監察院提糾正
桃園機場是臺灣重要的國門,今年3月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竟發生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影響旅客共5萬7千餘人次,引發廣大民怨,嚴重重傷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交通部監督管理不周,亦難辭其咎。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陳景峻提案,糾正桃機公司,並請交通部督導民航局及桃機公司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負監督管理協助之責。糾正案文指出,桃機公司依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負責航空站場站設施之管理與維護,本應完善機場相關設施安全及營運,但桃機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將時程訂於今年3月3日(星期日)10:00至3月5日(星期二)16:00,封閉連續3日(54小時),屬長時間連續關閉跑道,僅剩北跑道供航班起降。監院表示,桃機公司雖召開3次施工規畫說明會及1次整體服務推動工作會議,但從會議結論內容可發現,桃機公司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甚且飛航總台於1月26日第3次會議中更曾提出「提早公告」及「影響航班」相關警語,然桃機公司仍疏未注意「航班超量負荷」等問題。飛航總台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仍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的34小時,桃機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監院調查報告也指出,然各航空公司班表早已於2023年10月29日前經民航局核准並通知桃機公司,倘若施工日流量管制幅度超過機場單跑道運作容量負荷,事前施工規劃就該提早協調各航空公司調整航班以為因應,況且飛航總台代表出席也曾警告「可能影響航班非常多」警語,但負責「飛航安全策劃督導及航班核定」之民航局卻以「桃機公司於會議通知並無特別議題須請民航局協助或諮詢事項」置身事外,實有欠妥適。監院表示此次航班延誤凸顯已不單只是桃機公司的營運管理問題,塞機轉降已嚴重影響到飛航安全,民航局應記取此次經驗教訓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前黨員爆料數十助理遭浮報薪資 民眾黨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此前因競選總統金流申報疑雲及政治獻金風波,鬧得滿城風雨。事後除了針對帳目收支進行徹查並向監察院補申報之外,柯也自行向黨中央請假3個月接受調查。不料,該風波未平近日又遭前黨員爆料,黨內幾十個助理被浮報薪資,當中涉及2024年1月26日被報一筆年終獎金加上一筆薪資,不過薪資的錢根本沒有入帳,再度引發關注。民眾黨前黨員林冠年18日與個人臉書發文指出,根據柯文哲競選總統的政治獻金申報資料,有幾十個助理被浮報薪資。當中其接獲好幾個民眾黨工向他抱怨,今年1月26日被報一筆年終獎金加上一筆薪資,不過薪資的錢根本沒有入帳。對此,民眾黨發言人陳智菡回應,查帳小組統整所有帳目的收入及支出,確實發現有些錯誤,不完全都屬於浮報,也有短報,查帳小組統整好後,將一併向監察院補申報,並在最後補申報時具體呈現數據,讓外界明瞭。
桃機跑道歲修導致航班起降延誤錯點 監察院籲民航局檢討
為發展桃園機場成為東亞樞紐機場,政府正積極努力推動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建設。惟今年3月3日桃機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首日,竟發生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引發廣大民怨。監察院19日表示,經調查對此糾正桃機公司,並請交通部督導民航局及桃機公司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負監督管理協助之責。監察院指出糾正案文指出,桃機公司依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負責航空站場站設施之管理與維護,本應戮力完善機場相關設施安全及營運,惟桃機公司本次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將時程訂於113年3月3日(星期日)10:00~3月5日(星期二)16:00,封閉連續3日(54小時),屬長時間連續關閉跑道,以北跑道供航班起降,桃機公司除就工程規劃問題,並應注意是否影響航班營運及因應之相關配套措施。雖召開3次施工規劃說明會及1次整體服務推動工作會議,惟由歷次會議結論內容可明,桃機公司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甚且飛航總臺於113年1月26日第3次會議中更曾提出「提早公告」及「影響航班」相關警語,然桃機公司仍疏未注意「航班超量負荷」等問題;飛航總臺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惟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113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期間(3月3日10時0分至23時59分,3月4日0時0分至20時59分)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亦嚴重斲傷我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經調查,監察院報告指出,航空站場站設施管理維護應辦事項,依權責固屬航空站經營人桃機公司責任,然各航空公司班表早已於112年10月29日前經民航局核准並通知桃機公司,倘若施工日流量管制幅度超過機場單跑道運作容量負荷,事前施工規劃勢須提早協調各航空公司調整航班以為因應,況且飛航總臺代表出席113年1月26日第3次協調會已提出「可能影響航班非常多」警語,惟負責「飛航安全策劃督導及航班核定」之民航局卻以「桃機公司於會議通知並無特別議題須請民航局協助或諮詢事項」置身事外,實有欠妥適。監察院表示,此次航班延誤凸顯已不單只是桃機公司的營運管理問題,塞機轉降已嚴重影響到飛航安全,民航局允應記取此次經驗教訓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高顏值檢察官爆詐領加班費還曠職 遭監察院懲處出爐
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因2019年拍攝當地地檢署反賄選宣導影片「Hero」,因為擁有高顏值被形容不輸木村拓哉。怎料,2023年黃翎樵遭監察院指出,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標,甚至詐領加班費和無故曠職,今(18)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他要罰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彈劾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於2021年偵辦案件無故延宕、逾期未結及損害被害人權益,2023年公訴蒞庭多次遲到,影響案件進行,敬業態度欠佳,各種怠職的狀況,讓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除此之外,黃翎樵被發現2023年1至3月期間未如實申請加班時數詐領加班費和補休時數,還有早退和沒進辦公室曠職,至少曠職11天又4個小時。經涉犯詐欺得利罪、詐欺取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於2023年被以緩起訴處分。雖然黃翎樵已經離開檢察官職位,現為一名學生,他也對自己違失行為坦承不諱,如今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出爐,他的罰款金額為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當年在反賄選宣導影片中,自信又風度翩翩的樣子,讓他被外界譽為檢察官界的「木村拓哉」,當時他更公開表示,「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還是先當檢察官把那個辦案的能力練好」。
11月接任海基會董事長 吳豐山要堆疊兩岸善意
海峽兩岸基金會(海基會)18日表示,前監察委員吳豐山經政府提名及11月4日完成董事會聘任流程後,將正式接任海基會董事長。海基會董座自前桃園市長鄭文燦7月因遭控捲入華亞科案被押倉促辭職後,陸委會宣布由時任副董事長、金寶電子董事長許勝雄代理董事長至今。18日海基會正式宣布,待董事會決議11月4日開會決議後,吳豐山可望接任海基會董事長。對此,吳豐山強調,未來會努力達成海基會設立目的:「兩岸對話、交流、和平共榮為同胞之共同心願,殷盼各界人士支持海基會之運營」。他說,期盼對岸海協會,並呼應賴清德總統「堆疊善意」之說,共同追求台海和平並增進兩岸人民福祉。據了解,吳豐山於1969年6月自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畢業並進一步取得同校新聞研究所碩士學位後,曾於媒體界服務多年,曾任自立晚報總編輯及社長長達18年,更曾二度當選國民大會代表,當時曾提案「擴大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獲國民大會通過。此外,吳豐山也曾擔任公共電視董事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等要職。儘管吳豐山接任董座傳聞早已甚囂塵上,但另一位身兼海基會副董事長的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多次表達一無所悉,也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的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9月董監事會議後也說,在議程中沒有看到改選董事長一案。知情人士指出,海基會本應每3個月開一次例行董監事會議,照推算本應於12月初召開下一次會議,但從海基會18日發出的人事案公告來看,11月4日應是以臨時董監事會的形式,快馬加鞭通過吳豐山人事案。值得一提的是,政大退休教授兼任教授徐世榮對此人事案直言,自己過去曾因「南鐵東移案」向監察院陳情,當時主責的監委吳豐山,竟然只單方面接受台南市府所提供的資料及主張,而沒有接觸及聆聽反徵收迫遷民眾的意見,完全棄正當行政程序於不顧,做出完全有利台南市政府的調查報告,而當時的台南市長就是現任總統賴清德。言下之意對吳豐山任命案,頗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