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高涌誠
」 監察院 東廠 高涌誠 彈劾 馬英九立法院通過調查監察院長 陳菊:憲政機關應相互尊重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9日通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建請監察院將監委高涌誠送監院紀律委員會;同時通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案,建請監院調查監察院長陳菊。陳菊聲明表示,憲政機關之間應彼此相互尊重,對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臨時提案表示遺憾與憂心。監察院聲明表示,立法院29日審查徐巧芯委員等17人所提「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竟以表決方式通過2個臨時提案,要求將監察院長陳菊、監委高涌誠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監院表示遺憾與憂心。監院指出,此一動作忽略了院際之間彼此相互尊重、不顧權力分立,立法院明顯介入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違反了《憲法增修條文》第7 條「監察委員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的相關規定,也破壞了權力分立的衡平性。監院聲明,有關黃國昌等立法委員提案,陳菊是否於去年12月30日赴高雄舊城教會違法為特定候選人輔選一事;監察院表示,陳菊已多次聲明澄清,當天並無在教會碰到特定候選人,到教會是拜訪老朋友,並不是參加選舉活動。個別立法委員若有質疑,可以個人名義向監察院進行訴求,監院自會依法定程序處理,「逕以臨時提案方式,要求本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調查,實有違權力分立之常態。」對於羅智強等立法委員提案,高涌誠在曲棍球案、卡管案、論文案及近期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因調查此案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均有政治介入的疑慮。監察院表示,高涌誠及林郁容曾以新聞稿對外說明,羅益世案該事件已逾35年,調查結果無法追究個人責任,僅在還原歷史的原貌,所以在民眾陳情的情況下調查此案。立法院提案將高委員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是否戕害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與人民權益,令人擔憂。
監察院約談侯被批東廠2.0 陳建仁:政治追殺是過度解讀
監察院為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今(24日)日約談新北市長侯友宜,遭藍營批為「政治追殺」;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政治追殺是過度解讀,請大家尊重憲政機關的調查程序及結果。國民黨團昨(23)日召開記者會痛批監委高涌誠、林郁容約談新北市長侯友宜是執政黨藉此打壓在野黨的作法,怒斥民進黨是「東廠2.0」。陳建仁今(24日)日出席公路局舉辦的「TPASS慶週年 乘車金大放送」活動記者會時受訪,媒體問及監院約談侯友宜一案,除強調勿過度解讀為政治追殺,並希望外界對於監察院的職權行使予以尊重外,也指出行政院的許多案子也在受監察院的調查中,此次事件也非特例。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監察院遭批政治追殺余正煌 羅智強26日檢舉監委高涌誠
調查局新竹市站調查官余正煌6月初才與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就論文抄襲爭議在法院和解,不料監察院近期卻啟動調查余正煌2019年前後涉及的洩漏偵防案件,引發外界批評綠營政治追殺;對此,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24)日表示,監察院這群只會清算基層公務員的民主敗類,他26日會去監察院檢舉監委高涌誠,濫用監委職權,要求監察院調查自家人。監察院近來調查一起余正煌舊案,被指為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報一箭之仇,調查該案為長期綠營關係良好的高涌誠。立委王鴻薇認為,監察院可以對林智堅留下的新竹棒球場大弊案視而不見,卻對著余正煌秋後算帳毫不手軟,這個監察院真的可以廢掉了。羅智強說,高涌誠大砲打小鳥,要調查余正煌的洩密舊案,該案調查局政風早已結案,這不是政治清算,什麼是政治清算?這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是政治追殺?他說,高涌誠就是替林智堅和民進黨整肅余正煌,也藉此警告其他基層公務員敢不聽話、敢站出來、敢和民進黨做對,就和余正煌一樣下場。「這種為了政治目的清算基層公務員的監委,根本就是民主最大毒瘤!」羅智強說,他決定26日星期一早上9點,告發高涌誠涉及濫權不法,要求監察院調查自清,他要看看監察院面對自家人,打算如何護航?羅智強表示,也要敬告監察院,這不會是他最後一個告發的案子,既然監察院放著民進黨政府一堆弊案不管,可以閒到清算基層公務員,他會幫監察院找真正該做的事情。他透露,未來不排除每周、甚至每天,都去監察院告發民進黨的貪腐弊案,看看監察院查不查。羅智強痛批,監察院裡面的民主敗類們,「我直接說,羅智強,和你們摃上了,我也要說,余正煌辛苦了」。他呼籲,如果我們還在乎民主,全民都必須也應該要擔當余正煌後盾。
公帑6.29億買回美麗灣 監察院糾正台東縣政府
監察院今(17)日舉行記者會,宣布通過監委高涌誠、田秋堇及趙永清調查報告,就台東縣政府以6.29億買回「美麗灣」開發案建物,通過糾正縣政府濫用BOT協調機制,指出法院明明已判決認定,縣府仍決議為「不可抗力及除外情事」,使業者得免除違約責任,並要求檢討相關規定及依法偵辦相關人員有無涉及刑責。監委調查,位在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的美麗灣渡假村BOT案,因台東縣政府未監督業者於開發前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又任由業者不當擴大旅館量體,衍生環保抗爭及訴訟爭議,纒訟10餘年,台東縣政府於2020年依仲裁判斷,耗資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建物,嚴重排擠地方發展及建設,實有負縣民所託,於16日通過三位監委的調查報告,及糾正糾正台東縣政府,並要求財政部檢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關於投資合約及協調委員會之相關規定,另函請法務部依法偵辦相關人員有無涉及刑責。田秋堇表示,美麗灣渡假村的BOT計畫有限制建物高度13公尺、房間數不得超過80間,但台東縣政府買回的美麗灣度假村卻高19.8公尺、房數達123間,買回都是以超過規範的建物高度與房數計算價格,等於浪費公帑為業者違規過度開發解套。高涌誠指出,台東縣政府在2020年依據仲裁判斷,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建物,並濫用BOT協調機制,以「不可抗力及除外情事」讓業者得免除其違約責任,台東縣政府對於協調委員對不利業者的決議與結論,也未提出異議,顯然有重大違失。趙永清說,「美麗灣」案歷經4位台東縣長,揭露政商之間不可告人的「潘朵拉盒子」,開發商跟縣府密切的關係,讓美麗灣留下來一個不可磨滅的傷痕,台東縣政府在過程中有許多需要抗議、拒絕或是迴避的作為,卻都沒有進行,反而是縣府和開發商相互配合,共同「打假球」,最後由人民用公帑買單。
邱和順關逾34年 主張連身條款違憲
羈押逾34年、因綁架撕票學童陸正及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判死刑定讞的邱和順,主張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連身條款」違憲,憲法法庭已確定併案審理,一旦判決違憲,包括邱在內的現有38名死囚,都可能獲得釋放及翻案逃死的機會。依速審法規定,羈押不得逾5年,邱等38名死囚如釋憲結果「違憲」,可獲得非常上訴、重新審理的機會,且他們都關押逾5年必須釋放,未來獲翻案,甚至可聲請刑事補償。死囚不槍決的爭議,死者家屬也日日煎熬難受。遭綁架撕票的學童陸正父親陸晉德曾對外表示,他等了20多年歲月才等到邱和順被判死定讞,但卻仍未執行槍決,「難道又要讓我再一次漫長等待?」38名死囚的釋憲案也引發法界熱議,許多人認為38件死刑確定案件,都是經嚴格證據調查審理後,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如果他們因「連身條款」瑕疵獲釋出監,對社會治安及被害人家屬所造成的威脅、危害,恐是大法官應該一併審酌考量。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11審的死刑判決,邱和順被判處死刑,同案被告林坤明判刑17年,邱和順的同居人吳淑貞判10年確定。判決定讞後,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2020年監委高涌誠4度調查後認為邱是無辜的,但司法不願糾錯,他呼籲總統特赦,解除邱含冤在獄的現狀;同年司改會等團體也在總統府前舉行記者會,邱的律師尤伯祥戴手銬,呼籲總統回應特赦邱的訴求。尤伯祥也為邱聲請釋憲,主張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應由原承辦法官承審,俗稱的「連身條款」違憲,認為避免最高法院法官員額不足,非屬正當理由,且縱使過去正當但今日已不正當,全院絕大多數都因迴避無法組合議庭的現況,現已不存在。3月底,最高法院內部法官會議,曾討論該條款的存廢,決議「不予表決」,交由憲法法庭裁判。憲法法庭已將本案與性侵殺人的死囚陳錫卿併案審理,依憲法訴訟法規定只須過半大法官同意,就可作成裁判。法界人士評估,判決違憲的可能性極高,讓死囚找到一線生機,但被害家屬期盼的司法正義,更將遙遙無期。
3點聲明再批高涌誠 陳隆翔:「追殺經過」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監察院日前兩度就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彈劾承辦檢察官陳隆翔,被質疑監察權侵犯檢察權,連兩任檢察總長都站上火線力挺陳隆翔。由於提案監委高涌誠等,13日舉行記者會化解外界質疑,陳隆翔14日再度發出三點聲明反擊,指稱「高委員曲解法律及不顧程序正義的功力令人瞠目結舌」。陳隆翔指出,高涌誠說第一次通過的彈劾案文與調查報告會有落差的原因,是因為上一屆監委有不同意見所致。事實上,第一次通過的彈劾案其實經過了兩次彈劾審查會才以低票數通過。換言之,在原先的彈劾審查會中,多數監委否決了高的提案,而高把原提案刪減後,第二次彈劾審查會才通過彈劾,「這不是一案重提的話,什麼才是一案重提?」陳隆翔說,懲戒法院的確定判決,是指縱使提出彈劾案後,有所謂的新事實、新證據,依照《監察法》監察院必須由提案委員外的監察委員9人以上審查及決定成立後,才能以監察院名義提出給法院併案,而不是由個別監察委員可以用調查報告的方式恣意追加,所以後續加碼調查報告才會被懲戒法院不受理,懲戒法院質疑是高涌誠的程序不正義,高應該看清楚彈劾文及懲戒法院的判決理由。最後陳隆翔直指政治追殺一說,表示依照先前公開的約詢譯文,高涌誠曾他說「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方法,就是你要逼我們彈劾你,彈劾了以後才能夠去聲請再審」,這段譯文內容連高自己在懲戒法院時並不敢否認,所以懲戒法院才沒有當庭勘驗,何況高自己也曾向表示願公開約詢錄音,「這段追殺陳檢察官的經過,高委員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呢?」
劍青檢改痛批執政黨和監委 「這麼想幫忙、就幫他吞曲棍球好了」
監察院認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時有疏失,2019年彈劾經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後,監察院本月5日再度彈劾,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上午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標題為「如果不照你執政黨的意思起訴,就要被監察院重複彈劾嗎?」,痛批監委高涌誠等人,「你這麼想幫他忙,直接幫他吞曲棍球就好了,請不要來干擾司法。」劍青檢改痛批監委高涌誠想幫段宜康的忙,「直接幫他吞曲棍球就好了。」2014年11月間,時任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段還嗆若指控非實要吞3顆曲棍球。時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後,認為林滄敏未涉案,全案僅是李姓秘書長與張姓總教練所為,2人已經繳回補助款差額540萬元與68萬餘元的旅費,最後對李、張2人緩起訴。經台中高分檢駁回再議後確定。不料總統蔡英文提名任命的監委高涌誠等人為本案2度彈劾陳隆翔,引起法界強烈不滿。劍青檢改譴責監委高涌誠一再追殺基層檢察官,干預司法,試圖殺雞儆猴,造成寒蟬效應。劍青檢改指出,職務法庭判定承辦檢察官無違失,為何監察院可以重複彈劾,一再追殺?高涌誠被打臉後,不僅不對烏龍彈劾公開道歉,為了扳回已掃地的顏面,自己操刀二度就曲棍球案重複彈劾,完全無視「一事不再理」的基本法理,死命攀咬。劍青檢改質疑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經常宣稱「救援」和「平冤」,為何本案一反常態,強逼檢察官起訴?難道只因為要幫前立委段宜康「如果我說的不是事實,願當眾吞下3顆曲棍球」的宣示來解套嗎?劍青檢改並對高涌誠喊話:「你這麼想幫他忙,直接幫他吞曲棍球就好了,請不要來干擾司法。」劍青檢改指出,依照「人權律師」出身的「人權」監委高涌誠的超低起訴標準,假如檢察官將直接證據不足的理事長提起公訴,被法院判決無罪的話,責任要算誰的?高涌誠是否就要對承審法官進行彈劾和移送?還是回頭繼續彈劾檢察官蒐證不力?是否執政黨一再縱容少數監委充當政治報復的打手?甚至支持此等干預司法之行徑?「如果不照你執政黨的意思偵辦起訴,就要被監察院重複彈劾嗎?」劍青檢改點名監察院長陳菊,難道所謂「人權」監察院就是這種「人權」法嗎?劍青檢改強調,司法是制衡政治權貴的重要權力,不應縱容政治干預,如今,「人權」監察院的「人權」監委為了護航政治勢力,公然追殺、報復承辦個案的基層檢察官,難道監察院是想要殺雞儆猴,讓全國檢察官噤若寒蟬,對政治正確的權貴違法亂紀之事縮手裝死,服膺於新興政治權貴嗎?蔡總統,這就是您一再提名連任的監察委員嗎?
社論/類東廠的監察院
監察院二度彈劾偵辦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讓檢察總長江惠民看不下去,透過檢察官協會發聲明捍衛司法,批評監院侵越檢察官職權;對照之前監察院要幫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向懲戒法院提再審平反,監院「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心態明顯,簡直就是「類東廠」。承辦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6日罕見遭監察院二度彈劾。(圖/報系資料照)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造勢場,指控國民黨林滄敏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段強調「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承辦檢察官陳隆翔調查後認為林未涉案,處分不起訴。但荒謬的是,林滄敏對段、魏2人提告,法官判賠確定,2人僅登報致歉,那顆曲棍球就一直卡在喉嚨沒有兌現,反而是段宜康向監院陳情,監委高涌誠、蔡崇義竟把球硬塞給承辦檢察官,對陳隆翔提出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監院揮刀亂砍,其他檢察官、法官、學者自是看不下去,紛紛聲援陳隆翔,法務部也發聲明「不容監察院以彈劾的方式介入處理」,最後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確定,但高似乎和段宜康一樣有著「曲棍球情節」,竟再度提案彈劾。反觀高涌誠對因涉「浩鼎案」被公懲會判申誡的翁啟惠卻情有獨鍾,監院不僅推翻過去監委的調查報告,改指查無不法,高更以有「新證據」替翁提再審平反,或許這正是民進黨常辯解的「時空環境不同」,但監院推動自家人的「轉型正義」比促轉會積極,宛如「類東廠」。監察院負有挾制行政機關之責,不應為政黨服務,但從新冠疫情迄今,蔡政府在疫苗、快篩上的採購黑箱,以及防疫政策的種種亂象,監院都能紋風不動,人民還能等到2024年再來修憲廢考監兩院嗎?
檢察官辦曲棍球案遭彈劾 監院不滿未受懲戒、提再審仍遭駁回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前年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陳不受懲戒,監院不滿提再審,懲戒法院一審認定再審「顯無理由」判決駁回,監院提起上訴,二審仍遭駁回。監察院2019年5月14日,以6比5通過監委高涌誠提案,彈劾檢察官陳隆翔,認為他在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人員涉嫌侵占公款案,以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緩起訴李姓秘書長等人,漏未論斷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等犯罪事實,違反辦案程序,將陳隆翔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不料職務法庭和懲戒法院都認為沒必要懲戒。職務法庭認為,陳隆翔辦案沒有明顯重大違誤、也沒有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或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等情事,去年6月30日判決不受懲戒確定。監察院不服,提起再審,懲戒法院一審維持職務法庭見解,認為原判決適用法規無明顯錯誤,今年3月23日將再審駁回。監察院仍不服,上訴職務法庭的二審,仍遭駁回。
警重啟「古井無名童屍案」 32年懸案兇手竟是生父
台灣1987年的冬天,曾發生一起重大社會案件;新竹1名就讀國小4年級的男童陸正,於放學途中遭匪徒綁架,並對其家人要求500萬贖金,但最後男童卻仍遭撕票,遺體至今下落不明;事隔兩年,新竹市埔頂路一處廢棄營區古井遭人發現有1具男童屍體,員警一度認為案情露出曙光,但陸正父母否認其為兒子遺體,全案再度陷入膠著。2020年檢警重啟「陸正案」,赫然發現古井童屍嫌犯竟是生父高姓男子。根據《ETtoday》報導,「陸正案」主嫌邱和順加上其他9名涉案人員共10人犯案;當時一夥人趁陸正放學時將其擄上車,隨後更向家屬勒索500萬,但最後仍狠心殺害男童棄屍,事後警方將邱和順等人一一逮捕歸案,但陸正的遺體下落卻始終成謎,至今仍未尋獲。1989年冬天,該市埔頂路的一處廢棄營區古井內發現一具腳部遭啞鈴綑綁的男童遺體;據法醫驗屍研判,男童年紀約介於10到12歲,死亡時間約一週,員警一度認為此便是陸正屍體,卻遭到其父母嚴正否認,加上未有更多證據佐證,使得童屍案自此成為懸案。據了解,「陸正案」主嫌邱和順遭關押長達30多年,一夥人當年落網後,已有數人遭判死刑;然而,義務律師尤伯祥認為此案並不單純,更指出案中的物證與10名嫌疑犯皆不相符,整起事件僅有嫌犯自白,若國家無法證明古井童屍身分,相當於讓邱和順等人失去平反機會。根據《自由電子報》報導,監委高涌誠認為邱和順未犯案機率極大,因監察院的3次調查中皆被認定有刑求、非法取供自白,並以此斷定「陸正案」真兇應另有其人;2020年高涌誠提出請蔡英文總統特赦邱和順,並要求法務部重新審查此案。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沈郁智重啟調查後,發現2010年曾有1名高姓男子報警表示,自己的哥哥在酒醉後意外說出曾失手殺害自己14歲的兒子,但因高男當時人在中國,無法到案說明,使得案件無疾而終。近日員警發現高男與妻子自中國返台,立即找來兩人詢問案情,高男夫妻才終於說出實情。原來,兩人的兒子因患有精神智能障礙時常走失,夫妻倆忙於事業無暇分身照顧,只得用鐵鍊拴住兒子不讓他亂跑,沒想到某日返家後竟發現兒子已遭鐵鍊勒斃,無奈之下只得棄屍在古井,並報案謊稱孩子走失。目前全案仍在持續調查中。
無罪!馬英九發聲明謝司法還清白 籲民眾用選票下架干預司法的東廠
前總統馬英九與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遭訴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宣布馬英九無罪。對此,馬英九透過馬英九辦公室表示,對於法院該項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蕭旭岑強調,馬前總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蕭旭岑指出,民進黨追打「三中案」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是證明馬前總統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馬個人口袋。馬英九在三中案中曾以國民黨主席身份強調,談判過程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馬辦的聲明中也說,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特偵組)已在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當時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方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馬辦表示,依《廣電法》規定,94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前總統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馬辦強調,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截然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馬辦也提到,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的調查報告也曾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英九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曾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蕭旭岑也呼籲,希望國人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馬英九回應三中案無罪判決 呼籲人民應讓「東廠」下架
馬英九對台北地方法院無罪判決,覺得非常欣慰,也發布新聞稿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新聞稿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新聞稿指出,馬英九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本案民進黨追打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證明馬英九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馬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主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再依《廣電法》規定,2005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英九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完全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另外,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在2019年12月18日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
三中案被控賤賣黨產 馬英九一審判無罪「6聲明」:看清蔡英文政治追殺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15年前在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指示黨營事業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賤賣中視、中廣、中影等「三中」資產,2014年特偵組雖認定「三中案」無不法,但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北檢重啟調查,改認定馬英九進行非常規交易,導致國民黨損失72億餘元,分別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起訴馬英九等6人。台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前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與前總經理汪海清,也都判無罪。三中弊案的起源,是在2003年起「廣電三法」因為陸續修法,確定「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後,2005年國民黨出脫黨營事業中,當初所持有的中視、中廣、中影等「三中」股權。但隔年民進黨前主席游錫堃,指控在馬英九主導下,將估值高達152億元的「三中」資產,以40億元的低價,賤賣前中國時報集團董事長余建新旗下的榮麗投資公司,涉犯背信、洗錢等罪,不過後來在2014年,特偵組認定「查無不法」,便將全案簽結。後來經過政黨輪替,台北地檢署2018年指控,表示馬英九在擔任黨主席時,為了解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問題,主導前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與前總經理汪海清,以「天龍八步」手法,快速賤賣中視、中影、中廣等「三中」,及舊的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等黨產,造成國民黨與中投公司72億多元損失,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將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及蔡正元一家3口起訴。馬英九等被告歷次出庭都堅稱黨產交易依法辦理,絕無賤賣,反駁稱檢方對相關卷證「斷章取義」;後來因為牽涉案情卷證很複雜,台北地院採取「切割」方式分段審理,歷時3年多,稍早宣布一審判決。而對於判決結果,馬英九辦公室也隨即發出6點聲明表示,「馬前總統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馬英九辦公室6點聲明如下:一、 馬前總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二、本案民進黨追打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是證明馬前總統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的馬主席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三、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主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四、依《廣電法》規定,94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前總統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五、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完全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六、 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108.12.18)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英九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我們強烈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毒贓物給你管2/監院2度追贓證物亂象 陳年老尿供在架上
司法機關贓證物保管能力與操守備受質疑,監察院審計部2011年曾指正司法院、法務部管理不善,第4屆監察委員李復甸9年前曾實地下鄉調查,發現諸多缺失,去年監院再度進行調查研究,發現問題仍未改善,顯示院部嚴重怠忽職守,未落實蔡英文總統執政6年來強調的司法改革!「違禁品取一部分樣本保存就好,其他就銷毀,為何要保存呢?」前監委李復甸得知,桃園審檢警竟要求民眾代為保管近2公噸K毒原料,數年來不聞不問,感到不可思議。李復甸指出,9年前他和另位監委林鉅鋃下鄉,實地走訪院檢,並巡察北中南三處大型贓證物庫,發現庫房管理只能用混亂來形容,以贓證物庫存放的毒品半成品為例,常是一些氣味辛辣刺激的液體,人待在庫房中、不但幾乎無法呼吸,連眼睛都被燻得睜不開。令人驚訝的是,贓證物庫還有存放滿架子、超過10年的「陳年老尿」!有的已變成咖啡色,令人驚駭又噁心。監委高涌誠(右2)等人,到各地檢署贓證物庫實地履勘,一致認為保管情形不佳(圖/監察院提供)最令李復甸擔心的是,毒贓物不當存放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例如有些就地放置的肥料袋,含有阿摩尼亞成分,幾百包肥料的外包裝麻袋都腐蝕掉了,臭氣熏天!此外,還有許多環保廢棄物,隨意堆置廢土場,「有的贓證物庫連外牆都沒有,幾百包肥料擺那裏,風吹雨打,附近『寸草不生』!」「對環境的影響實在太壞了!」李復甸憂心地說。不料8年後,第6屆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林雅鋒等人,再次提出調查研究報告,一樣認定院檢贓證物保管情形不佳。報告指出:「扣押物在漫長訴訟程序下」、「損及國庫或民眾財產權」,「造成當事人及國家雙輸局面」,監委要求司法院、法務部、司法機警察機關會同研商,運用科技通盤檢討現行扣押物、贓證物管理方式,最好能建立國家級專業單一證物保管機關。毒贓物存放不當會嚴重汙染環境,前監委李復甸呼籲司法機關要重視。(圖/報系資料照、非本案現場)
水利會拆我家3/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 直指水利會法規有問題
新北市新店瑠公圳旁的土地被「瑠公農田水利會」賣給建商家族,已故的百歲人瑞陳罔市四代所居住的老宅將被拆除;監察院調查後在昨(7)日指出瑠公農田水利會做法違反居住正義,監委高涌誠說,陳罔市在新店瑠公圳旁的土地被當年瑠公農田水利會(現改制為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賣給其他地主,經法院判決須拆屋還地,非常不公,水利會法制與出售作業有疏失之處。高涌誠指出,深入調查發現,瑠公水利會於100、101年間出售土地,是依當時「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規定辦理,但該要點並未規定土地占用人有優先承購權,然而原住戶遭拆屋還地,有違法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生存權、財產權與居住自由的疑義;另外,類似的土地如涉及都市計畫變更,主管機關應依兩公約關於「適當住房權」、「適足居住權」之規定進行監督及審查決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指出水利會的出售作業與相關法規有問題。監委指出,屋主瑠公圳旁70餘年,但土地被賣給其他地主,非常不公。(圖/記者王永泰攝)監委調查指出,「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處理原則」第3、4點規定,對於被占用土地已有建物者辦理出租,並於土地公開標售時要給予占用人優先購買權,但瑠公水利會長久以來未能依「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第24點規定,比照上述的處理原則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不僅衍生土地管用不能合一、訴訟成本及收回實益的問題,更造成土地占用人與所有權人間之糾紛,確有疏失。監委對農田水利會訂定處理土地的規則,竟排除土地與房屋價格最高的雙北市,也認為相當不適當。高涌誠表示,農委會雖已訂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規定非事業用土地被私人占用的處理方式,以避免依訴訟途徑解決被占用土地問題,兼顧占用人之權益,並遵循兩公約「適當住房權」、「適足居住權」之規定,但該辦法卻將「台北市及新北市都市計畫區域範圍內」的占用者排除在外不予適用,以及對於不符要件之占用者處理方式,均有可能衍生私人間司法訴訟與迫遷之情事,該會應研擬更為周延之作法。
翁茂鍾案延燒 監委出包毀大法官名譽拒道歉…一律師也受害
司法院7日公布翁茂鍾案的調查報告,指監委調查報告誤載,讓卸任大法官池啟明無辜被指涉案,同樣也因此受害的律師吳孟勳選擇站出來提告,要求監委高涌誠等人對道歉,吳說提告不是「監院人士」所說的石木欽案「反撲前哨戰」,而是捍衛法律人的名譽。無端被捲入翁案不當宴飲的吳孟勳律師表示,監委調查報告出錯又公布在官網,他去函請求監委更正,但對方故意不理會,他不得已才提起訴訟請求回復名譽,沒想到下周法院開庭前,監委高涌誠等人竟主動找媒體放話,他也只好被動澄清說明。吳孟勳說監委依法本來就須親自調查,高涌誠監委不會不知道這樣的規定,但監委卻在沒有其他證據下,只憑著翁的筆記本寫了他當天的行程,上面也沒有任何所謂的飲宴地點,且時間是下午2點,竟然就「看圖說故事」,就羅織他與翁、石木欽以及筆記本上其他5位完全不相干的人「不當宴飲」。吳孟勳表示,監委連問他都沒問,也沒有詢問石木欽以外的其他幾位人士,來調查事實釐清真相,監委根本就是失職、怠於調查;明知道沒有證據還羅織罪名,怎會是沒有「故意」?在他發函請求監察院詳細調查、更正澄清之後,監委仍毫無作為,置之不理,放任侵害他名譽的新聞稿在網頁上,更加可證明他們的惡意。吳解釋,監委說是講石木欽不當,不是說律師不當,但監委就是認為他在2011年5月20日擔任翁茂鐘佳和炒作案的第二審律師,因與翁及石見面,才構成「不當」飲宴接觸,監委就只因為他當時的身分翁的律師才會不當,怎麼會沒有影響他的名譽。吳孟勳表示,現在不是在討論飲宴有沒有不當的問題,而是在講有或沒有飲宴的問題,事實上他根本沒有跟翁吃飯,他提起訴訟不是為了打知名度,也沒有必要打知名度,更不是甚麼石木欽的前哨戰,只是單純為自己的名譽奮戰,只針對2011年5月20日當天被指涉飲宴一事,要求監委道歉認錯而已。
監委洩密柯文哲遭約談影片 民眾黨質疑監院成東廠
台聯去年公開台北市長柯文哲因「器捐案」遭監委約談影片,監院為此追查是誰洩密,也在12月8日決議通過,將第5屆監委張武修、高涌誠函送偵辦。民眾黨今日發布聲明回應,高、張2人,都是由蔡英文總統提名,監院已成整肅異己的政治「東廠」。台聯去年於監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張武修、高涌誠就「器捐案」約談柯文哲的訪談錄音及文字記錄,並陸續於網路發布11部影片,引爆監院洩密疑雲,前監察院長張博雅也要求徹查此案。民眾黨表示,監院不該淪為政黨打壓政敵的工具,政治力不能介入監察院,使其成為政治「東廠」,儘管監察院已將涉案監委函送檢調,然而高涌誠、張武修這2位涉案當事人,都是由蔡英文總統提名,人民對監察院及執政黨的信任已經蕩然無存。民眾黨公開要求監察院長陳菊,必須負起責任對外說明為何洩密,以及洩密的意圖,如果確有疏失,必須公開向社會道歉,否則將永遠無法洗刷「東廠」污名。另外,也要求檢調應成立專案小組查明真相,接受檢調偵辦的現任監委高涌誠,在接受調查期間必須停權。民眾黨表示,監院才剛成立人權委員會,立刻出現這種調查影片外洩、運用國家機器打壓異己等違反人權的作為,在在顯示這些疊床架屋的機構只是虛有其表,台灣民眾黨呼籲人權委員會應該先進行內部調查,同時兼任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的高涌成監委,也應自行辭去人權委員會職務,以示負責。
柯建銘拍桌反對:不該為9人提專法!陳菊將撤案
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民進黨團當場打槍,質疑人權會擴權。監察院陳菊最近再率監委與黨團總召ㄏ溝通,傳出柯拍桌堅決反對,陳菊最後願意「尊重立法院意見」,打算撤案改提「監察法」修正草案,但仍有少數監委有意見,將等監察院院會通過才能定案。為9人提專法 老柯不埋單國家人權委員會8月1日揭牌上路,攸關職權行使的草案因民進黨立院黨團反對仍在立院卡關,雖然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李貴敏不顧民進黨團反對,將草案排入11月16日議程,但當天柯建銘直接到場打槍,質疑不該為了9名人權委員提專法。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昨證實,將撤回「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改提「監察法」修正案。她坦言,可理解多位人權會委員來自民間,有較高理想性,但現階段不求修法一步到位,未來會按部就班來務實推動。先撤再修法 監委不同調身兼人權會副主委的監委高涌誠則說,立院既有疑義,人權會尊重立院意見,但是否先撤案,將人權會職權回歸到監察法,以及爭議條文如何修正,仍須開會討論,目前沒預設任何立場或時間表。他強調,人權會的調查權,與刑事和行政調查不同,著重於挖掘真相、發現背後原因,進而改善人權環境,屬於軟性的調查,不會有後續懲罰手段,但人權會也深知「陽光太強,蟑螂老鼠反而會躲起來」的道理。想要釋憲權 違權力分立柯建銘昨受訪時說,沒有外傳的動怒拍桌,表示陳菊沒有和他站在對立面,但可能有1、2位人權會委員想要有獨立機關、釋憲權,此案應回歸到監察法修正,再重送立院審議。據悉,針對人權會職權行使法,綠營內部意見分歧,主要來自選區壓力,憂支持者流失,另司法院認為該草案形同創設人權委員會特殊的釋憲聲請權,不但有違權力分立原則、也有違憲的疑慮。
檢察官辦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遭彈劾 職務法庭打臉監院不懲戒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因在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補助款案,遭監委高涌誠提案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合議庭認定陳男沒有違反辦案程序,昨判決陳不受懲戒。監察院不滿表示將提再審,不排除另案彈劾。本案已是監委高涌誠第2次彈劾檢察官被職務法庭「打臉」。對此,陳隆翔回應,判決顯示提案彈劾的監委,以偏頗政治立場檢視,且斷章取義來誣陷他,此彈劾案顯然不合法,期盼監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監委違失。監察院擬提再審本案已繼監委高涌誠彈劾北檢檢察官詹騏瑋案後,第2次彈劾檢察官被職務法庭「打臉」,判決不受懲戒,且不懲戒理由幾乎相同。6年前時任立委的段宜康,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造勢場上,指控對手林滄敏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詐領補助款,當時承辦檢察官陳隆翔認定林未涉案,僅對協會李姓祕書長緩起訴。監委高涌誠認為,陳對李女以偽造文書、侵占罪緩起訴,但未論斷她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也沒有將偽造印章、印文沒收,發還李女後結案,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提案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檢察官陳隆翔、詹騏瑋不受懲戒理由一覽表陳隆翔怒轟被誣陷職務法庭合議庭認為,李女偽簽署押的行為,在法律屬於吸收關係不另論罪,況且陳已在緩起訴處分書中認定她有偽造署押的行為,而偽造的署押部分,執行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陳辦案沒有違失。至於扣案的「彰化縣體育場活動組」圓戮章是否屬於公印,李女是否構成侵占,則為法律見解的範疇,不能成為懲戒事由;陳認定李女基於行政作業便利,將各校教練提供的選手名單委託他人整批刻印,主觀上無犯意,法律見解並無不妥。職務法庭認為,因無證據證明陳男有明顯重大違誤,判決不受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