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虧自負
」19億圖檔3/一段NFT數據花天價購入 社群認同才是售價關鍵
不只幣圈人士或青少年湧入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交易市場,就連國際企業也忍不住窺探NFT到底有什麼吸引力,包括VISA、麥當勞、微軟等均陸續推出NFT項目,這場NFT掀起的數位淘金狂潮,價值到底在哪裡?對多數人來說,1幅梵谷創作的《雛菊與罌粟花》賣出6,100萬美元(約新台幣17億元)都可以理解,但1張由平面設計師暨動態藝術家Beeple所創作《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每天:最初的5千天)》僅存在於電腦中的圖片,也賣出6,900萬美元(約新台幣19.4億元)就讓人難以接受。專注於區塊鏈應用的奧丁丁集團商務長王剛和解釋, ,每一個NFT可視為獨立的創作品,也就是說,每一個NFT在被鑄造(Mint)、上鏈的同時,被賦予了獨一無二的價值—即此時、此地、此刻,僅此唯一鑄造而出的存在。由於NFT以區塊鏈為底層,具溯源、不可竄改的本質,站在收藏、投資角度來看,能夠為後世紀錄下某一個特殊時刻的作品;以Beeple所作的《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為例。有180萬粉絲追蹤的Beeple,也與 LV 、 NIKE 等國際品牌合作,他的作品抽象又奇幻,反映了他對社會、科技、財富等情緒,也記錄美國社會的變動。對於NFT的天文數字售價,KKBOX前副總經理、諾利嘉創辦人暨董事長織田紀香解釋,「NFT的售價高低,不像一般商品買賣靠著品牌或鑑定來定價,而是靠著在推特、Discord等社群散播途徑,建立口碑價值,融入了『社群認同』、『社群榮譽感』。」諾利嘉創辦人暨董事長織田紀香(陳禾穎)表示,NFT的價格主要取決於社群。(圖/馬景平攝)「社群中多數人都是匿名的,彼此買到的收藏品會去比較,當你花更多錢買到稀有、獨特的收藏品後,你就會在社群中獲得『社群榮譽感』,而這些人本身就擁有很多加密幣,早已剝離法幣的價值觀,對他們來說,逛NFT平台就像逛街一樣,看到喜歡就直接買。」織田紀香進一步說。至於NFT的稀缺、獨一無二的特性,會不會有被複製、盜用的可能性,或者創作者再次發行相同的作品,導致先前購入的NFT跌價?若以黃明志的《玻璃心》為例,王剛和解釋,因為《玻璃心》NFT 這最初 99個 區塊,在區塊鏈上紀錄地清清楚楚,也無從竄改,就是唯一且獨一無而二的 99個。如買進原始99個NFT的買家當成投資,就跟所有現存的其它投資標的一樣,價格漲跌為市場機制,後續推出的#100至#200,甚至更多,究竟市場往上還是往下,該繼續持有還是及早售出,屬於買家投資盈虧自負、自我負責的一環。創造出加密龐克(CryptoPunks)的Larva Labs,近日又推出最新力作Meebits。(圖/翻攝自Larva Labs)在NFT平台上的圖片、歌曲、影片,每個人都可以瀏覽,如此一來,NFT買家擁有的是什麼?王剛和說,「買家買到的不僅僅是歌,是話題,更是這個時代的特殊集體記憶。歌曲可以免費共享,可以隨時下載來聽,但這個時刻上鏈成《玻璃心》NFT的 的區塊, 就只有這 99個,對這個議題感到值得紀念的民眾(人數),遠超過販售的99個NFT數量,所以『稀缺性』是將來可能持續增值的根本原因。」但要注意的是,若想買到特定NFT,須先搞懂購買的平台以及貨幣,而且,不是所有的NFT都可隨便買隨便賺,實際上在NFT平台中能夠賣出的作品只有5%。此外,包括台灣在內,各國均無NFT相關法令,買家賣家的糾紛或詐騙,均無法令可管,也無警察政府可保護。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1月18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NFT屬於藝術創作,非代幣銷售也非防洗錢範圍,目前尚未納管,未來會研究是否會影響金融穩定,或者是否有助於產業發展,才考慮納管。
丫頭擁334家副業「年收上千萬」!陳沂「分析內幕」打臉:很唬爛
女星詹子晴(ㄚ頭)從《我愛黑澀會》出道,個性活潑的她,是各大綜藝節目的常客,近年她積極開創副業,包括飲料店、酒吧、燒肉、咖哩飯、日本料理、餐酒館與SPA美容等品項,共有334家店,年收高達上千萬。對此,網紅陳沂不以為意,直言「怎麼算都覺得很唬爛」。陳沂18日在臉書PO文,指詹子晴最近不斷發新聞稿,稱自己副業有成,有334家店,年收上千萬,讓她相當不以為然,「如果有334家店,每家店店租裝潢原物料人事水電成本攤開來,每個月算30萬就好,手上現金流要有上億才能做。」她認為詹子晴只是通告藝人,資本從何而來,「就算要貸款沒有資產抵押銀行也不會借到這麼多吧?」陳沂猜測,最有可能的方式就是像之前納豆開飲料跟燒肉連鎖,用藝人光環吸引「加盟」,若是此法,加盟主要先付一筆一兩百萬的加盟費,原物料跟總公司購買,其它盈虧自負,「這對總公司來說是穩賺不賠的生意,收到加盟費,又能賺原物料的價差,然後倒了也不關他們的事。」陳沂也指出,若334家店經營都很好,詹子晴不可能年收只有千萬,「因為假設一家店每個月盈餘10萬好了,她只有一成股份也有1萬,一個月應該進帳334萬,一年就4008萬了。」讓她直接打臉「怎麼算都覺得很唬爛」。網友也紛紛在貼文下留言,「如果有334家店面,為何要這麼積極接通告」、「真的賺4000萬,誰還要上通告努力奉承主持人」、「有些通告藝人的故事聽聽就好別當真~~錢真的如他所說這麼好賺世上都沒窮人了,人人都是企業家」,陳沂也在留言區回應,「是在騙一般民眾沒做過生意嗎?怎麼算她的講法都有問題,然後說自己女企業家」。
美麗灣渡假村案16年爭議 判台東縣政府6.29億買回還名「杉原灣」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爭議逾16年,23日經仲裁庭做成判斷,裁定由台東縣政府以6.29億買回,由子公司美麗灣投資該案的志信(2609),因建造成本約9億元,還須編列約2.7億損失,另公司已編列超過2.5億的營業等損失,總損失將超過5億元。志信發言人兼財務長江文隆表示,公司原則上尊重仲裁結果,實際回覆將在25日由公司董事長黃春發做出決定後正式公告。台東縣政府則已表示接受仲裁結果,並將美麗灣改回杉原灣原名。志信以BOT方式標到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投資案,因環保團體抗爭,民國96年主體工程完成之至今無法營業,後全案進入仲裁,志信主張台東縣政府要照價以12.19億元收買美麗灣,公司已列超過2.5億的營業等損失,但建造成本約9億元部分依據會計法規無法預列損失,如今判賠金額低於9億部分,公司需要編列約2.7億元損失。美麗灣渡假村在民國94年底由志信旗下美麗灣公司以BOT方式投資興建,96年主體建築完工,但因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志信雖獲得勝訴,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在105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使得美麗灣無法開業。美麗灣於民國107年提出仲裁,要求終止契約,並向台東縣政府求償損害賠償12.19億元。 台東縣政府今年5月間坦承,縣府一年自有財源僅15億元,未來有可能朝處分資產的方式籌措財源,也主張業者提終止契約不合法,且不應轉嫁所有損失予縣府。仲裁庭以開發案為美麗灣公司自行規劃,該公司應盈虧自負,裁決台東縣政府無須負擔損害賠償。建築物部分,則依契約有償移轉給台東縣政府,仲裁庭採台東縣政府主張估價方式,計算金額為6.29億元。志信主要經營汽車貨櫃運輸業,另投資美麗信花園酒店等,今年上半年營收2.95億元,因為美麗灣列了約500萬元營業等損失,結果小虧40.7萬元,EPS0.00元。
侯友宜指環狀線要盈虧自負 柯文哲笑稱他有那麼偉大嗎
台北捷運環狀線經營權之爭不止,面對新北市頻頻爭取捷運環狀線的經營權,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9)日受訪表示,同一條捷運線,沒有理由讓兩家捷運公司經營,媒體追問,新北市長侯友宜先前提到,想收回環狀線是不想要虧錢還要掛在台北市,因此想要盈虧自負,對此柯文哲笑著回應:「他有那麼偉大喔?」柯文哲指出,捷運其實本來就應該一條線單一公司經營,「不可能環狀線開到台北市,就廣播說請乘客下車,換車廂、換司機與換機電系統。」就像萬大線,前四站在台北市,其他站在新北市,也不可能一進入新北市境內就要換捷運搭。環狀線各站雖然都位在新北市,但新北市府委託台北捷運公司經營3年,現在想要自己收回去營運,柯文哲也表示,沒道理兩家捷運公司經營同一條線,他認為這種是還是應該請交通部出來協調,看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我們也沒說要通通吃掉,只要協調好就沒問題」他也強調已經去函中央,後續會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