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