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送高燒2歲童就醫!一群學生「無視救護車」悠哉過馬路 警嘆無法可罰
為了洗刷台灣「行人地獄」的臭名,政府修法汽機車駕駛若未停讓行人,最重可處6千元罰鍰,不過由於民眾對過馬路的安全感提升,任意穿越馬路、邊滑手機邊過馬路等亂象也層出不窮,新北市新莊區一輛救護車8日載著發燒女童前往就醫時,一群學生竟無視救護車的鳴笛示警,不急不徐地悠哉過馬路,畫面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起熱議。據了解,事發於8日傍晚5時許,一輛救護車沿途鳴警笛載運發高燒的2歲女童,行經新莊區中正路與新興街口時洽遇紅燈,一群走在斑馬線上的學生絲毫沒有要停下避讓的意思,依舊態度從容過馬路,直到救護車鳴按多聲喇叭示警,學生們才加快腳步通過。對此,新莊分局表示,目前尚無明確罰則可規範行人未禮讓救護車,只能加以道德勸說,呼籲行人若遇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任務時應避讓,比起行人路權,患者的生命安全更為重要。事實上,根據《道路安全交通規則》之規定,當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路上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具有優先通行權,因此汽車駕駛和行人需避讓,先讓緊急車輛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