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函
」 勞動部 謝宜容 民眾黨 霸凌 民進黨揭霸凌案5大疑點! 王婉諭籲徹查勞動部共犯結構
一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身亡,疑似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除屢遭謾罵,還要忍受各種無理的要求。分署長謝宜容距離憾事發生後的19天,現身道歉;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也未能平息眾怒。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23日)針對案情提出5大疑點,質疑過程之中因勞動部封閉的共犯結構,錯失了救下年輕生命的機會,籲啟動調查小組,徹查背後的系統性霸凌文化。王婉諭指出,勞動部霸凌正義中,有很多機會可以救下這個年輕的生命,但該部會守舊、封閉的共犯結構,一而再、再而三的錯過機會。當中,她發現還有好幾個疑點沒有釐清,而這些被掩蓋的真相,並非部長、院長、總統接連道歉,就可以一筆勾消的。王婉諭表示,疑點一,吃案威脅:2024 年 2 月 20 日,謝宜容遭王安邦次長約談後,隔天, 2 月 21 日就火速發函警告北分署的同仁不可洩漏公務機密。這一件事情,直到現在,勞動部都沒有人願意承認,反倒是一堆捕風捉影的放話新聞滿天飛。請教時任勞動部長許銘春、督導勞發署的次長許傳盛,真的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嗎?完全沒有指示嗎?王婉諭指出,疑點二、最後稻草:2024 年 11 月 1 日下午,是誰大罵退件「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要求吳姓公務員在休假日後的週一11月4日交件?針對疑點三、冷酷無助:她指出,2024 年 11 月 3 日,吳姓公務員週日前往加班。晚間家屬聯絡不上吳姓公務員,據傳有前往北分署找人,質疑當時為什麼沒有人協助她?北分署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嗎?等到隔天上班才由同仁發現吳員輕生?王婉諭說明,疑點四、藐視死者:2024 年 11 月 4 日上午,在現場指揮,拒絕急救人員披上白布、搭乘貨梯的主管是誰?引發後續不尊重死者爭議的,究竟是分署長謝宜容,還是副分署長李燕玲?疑點五、拖延調查:2024 年 11 月 8 日,在輿論尚未炸鍋、事情真相尚待釐清的時刻,為什麼要等四天,勞動部才宣布啟動調查?王婉諭提及,從「目的良善」的調查報告公布至今,即便各界譁然、部長下台,還是有許多事實還沒釐清,甚至越來越模糊。目前檢調已宣布要介入調查,但司法調查的盲點,就是終究無法改變組織文化、無法改變整個顢頇的勞動部。她呼籲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現行的勞動部調查機制已徹底失能,請啟動院級調查小組,把曾經遭受霸凌的離退職夥伴找回來好好訪談,並徹底清查勞動部系統性的職場霸凌,調換、懲處所有在整個霸凌文化與環境中,不斷包庇、放縱,甚至是參與其中的高階主管。
勞動部霸凌案疑點重重!王婉諭列出「被掩蓋的真相」 吃案威脅、拖延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遭前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而輕生。事件延燒至今,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接連道歉,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謝宜容昨日終於錄製影片露面道歉。不過,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直言,此事有5個疑點尚未釐清,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啟動院級調查小組,把曾經遭受霸凌的離退職夥伴找回來訪談。王婉諭昨(22)日在臉書上指出,吳姓公務員輕生後有許多疑點尚未釐清,「這些被掩蓋的真相,不是部長、院長、總統接連道歉,就可以一筆勾消的。在整個過程中,有很多機會我們可以救下這個年輕的生命,但勞動部守舊、封閉的共犯結構,讓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錯過機會。」王婉諭列出5個疑點,第一個「吃案威脅」,今年2月20日謝宜容遭王安邦次長約談後,隔天就火速發函警告北分署的同仁不可洩漏公務機密,直到現在,勞動部都沒有人願意承認,反倒是一堆捕風捉影的放話新聞滿天飛,「請教時任勞動部長許銘春、督導勞發署的次長許傳盛,你們真的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嗎?你們完全沒有指示嗎?」第二個壓垮吳姓公務員的「最後稻草」,11月1日下午,大罵退件「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要求吳姓公務員在休假日後的週一11月4日交件是誰?第三個「冷酷無助」,吳姓公務員週日前往加班。晚間家屬聯絡不上吳姓公務員,據傳有前往北分署找人,王婉諭質疑「當時為什麼沒有人協助她?北分署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嗎?等到隔天上班才由同仁發現吳員輕生?」第四個疑點「藐視死者」,吳姓公務員遺體被發現後,當場勞動部的人拒絕急救人員披上白布、不能搭乘長官專用電梯,王婉諭指出「這個指揮的人是誰?」而引發後續不尊重死者爭議的,究竟是分署長謝宜容,還是副分署長李燕玲?最後「拖延調查」,在此事尚未炸鍋時,勞動部等了4天才宣布啟動調查,王婉諭質疑其中目的為何?王婉諭痛批,從「目的良善」的調查報告公布至今,即便各界譁然、部長下台,還是有許多事實還沒釐清,甚至越來越模糊,「雖然目前檢調已宣布要介入調查,但司法調查的盲點,就是終究無法改變組織文化、無法改變整個顢頇的勞動部。」因此,王婉諭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徹底清查勞動部系統性的職場霸凌,調換、懲處所有在整個霸凌文化與環境中,不斷包庇、放縱,甚至是參與其中的高階主管。
被爆找謝宜容開會改紀錄!李正皓秀公文 網友諷「國昌也被摸頭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分署長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被記2大過免職。事件持續延燒,政治評論員李正皓近日在直播中爆料,黃國昌辦公室接獲陳情後,曾要謝宜容前往開會,事後還特地發函要求修改會議記錄。PTT上也引發討論,網友表示「我相信謝真的很會打點上面的人了,連黃國昌都能被摸得那麼好。」李正皓20日晚間開直播爆料,公開黃國昌辦公室公文,上面寫著受文者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時間為11月9日,內容為「本辦公室接獲陳情,貴署北區分署回報本年11月6日至本辦公次說明之內容結論有明顯錯誤」,其中兩點分別為,第一點「本辦公室接獲陳情,貴署北區分署於回報內容中會議結論表示,委員辦公室理解並支持不渲染為錯誤記載」。第二點指出北分署「擅自做出內容不實的結論」,完整發言逐字為:「會如實轉達分署長今天跟我們說的部分,我也會跟委員進行報告,那請放心我們絕對不會去渲染這樣的案件,因為既然家屬的希望是這個樣子的話,我們絕對不會讓北分署或是讓家屬經歷第二次的傷痛。」李正皓指出,透過公文可知當天謝宜容曾到黃國昌辦公室,他質疑黃國昌辦事後「發現出事了」,才趕快發文要求修改會議紀錄。對此,黃國昌痛批「我覺得這些綠營側翼名嘴胡說八道,自己要有底線!」他表示辦公室同仁於6日聽勞發署代表的說法,但勞發署「完全沒有講實話、都在演戲欺瞞」,他持續追蹤調查,才叫勞發署再派人到辦公室,他要親自問清楚,結果謝宜容就選擇請假神隱。PTT上有網友以「笑死黃國昌私底下跟謝宜容喬喔」為題發文,眾人討論熱烈,紛紛表示,「太離譜了,真的是太離譜了」、「這個還蠻好笑的,國蔥也被向上管理了」、「國昌也被摸頭了嗎」、「難怪謝這麼囂張 原來蠢草才是靠山」、「不是謝宜容背景硬,而是她很有交際手腕,直接搞定黃國昌欸」。李正皓秀出黃國昌辦公室發函的公文。(圖/李正皓臉書)
聯結車鋼筋脫落重創忠孝橋! 護欄、路面嚴重毀損 工務局求償金額曝光
新北市市三重區8月20日清晨6時許發生聯結車鋼筋翻覆意外,34歲洪男載著35噸鋼梁欲前往台北市雙子星工地時,因繩索鬆脫造成鋼筋脫落,造成護欄、路面毀損,修復工程花了兩周恢復雙向通車,當時曾姓負責人承諾會全權負責,新北市工務局近日也公布求償金額,並向通運公司發出函文要求相關賠償。洪男任職後由公司訓練一個月,期間有資深司機陪跑過路線一次,便讓他獨立作業,怎料首趟獨自從桃園龍潭的鋼鐵廠,用鋼鍊將重量約36噸送往台北雙子星工地,整車限重43頓,過磅時卻是53.27噸,超重逾10公噸外還超速,肇事後被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所屬通運公司曾姓負責人也配合調查,承認司機訓練不足,對於塞車及用到大量社會資源感到抱歉,對於橋梁修復及橋下毀損兩自小客車賠償,承諾會全權負責。搶修工程在市府工務局、交通局、警察局等局處合作努力之下,原訂2個月的工期只花了2 周即提前搶通,於9月4日清晨恢復全線通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工務局、交通局彙整人力、材料、修復期間等相關行政支出,於本月11日向通運公司發函求償新台幣2,286萬4,755元。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謝宜容遭爆好大喜功!為迎合AI內閣政策 屢次退件釀悲劇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遭霸凌死亡,監察院已2度發函請勞動部將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20日又有陳情信直指罪魁禍首是分署長謝宜容好大喜功,為迎合行政院「AI行動創新內閣」政策,吳員因負責「人工智能專案」屢遭退件,才釀成悲劇。勞動部調查報告指出,吳男曾認為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對機關沒有幫助,卻被不斷要求調整工作計畫。陳情信也指出,謝宜容為迎合政院「AI行動創新內閣」政策,要各科室都朝此目標努力發想相關專案,而「人工智能專案」又被她認定是獨創,為其他分署所無,如果成功,可讓她向上級長官邀功,因此特別「關注」。陳情信指出,分署內部都認為該專案並無實質效益,甚至有浪費公帑之虞,但謝剛愎自用、獨斷獨行,沒有人敢勇敢提諍言,只好奉命而行,最後因吳員負責的「人工智能專案」屢次遭退件,才造成此樁悲劇。陳情信亦指出,「謝分署長到任後的種種作為,讓我們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我們已經不想再多說什麼了」。此外,信中也為被究責的副分署長李燕玲及祕書室主任抱屈,更讚李是難得的好長官,盼李勿成為代罪羔羊。該案也衍生案外案,新北勞工局昨證實勞檢處接獲該署臨時人員檢舉遭職場霸凌,勞檢處近日將派員赴北分署稽查,若有違反《職安法》會要求限期改善、甚至開罰,至於檢舉人投訴內容和霸凌者是否為謝宜容?勞工局及勞檢處都表示不便透露。記者昨走訪北分署辦公室,整體工作氣氛看不出異樣,但基層員工聽聞「職場霸凌」,低調地說「最近鬧得沸沸揚揚,所以大家都滿在意的。」至於謝宜容是否會霸凌下屬?基層員工說因接觸不到分署長層級,所以不知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勞動部謝宜容被點名菊系當靠山 陳菊當家監察院回應了
勞動部北分署一名39歲公務員被爆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因此在辦公室內輕生。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臉書開砲,「陳菊愛將、禍國殃民」。勞動部長何佩珊則強調,本周內就會進行懲處,之後就會移送檢調及監察院。對此監察院20日指出,本案為「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另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涉霸凌神隱!謝宜容不等勞動部開鍘 傳請辭理由「國外陪小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目的良善」,引發議論。外傳,謝宜容已請辭。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動部決定今(20日)4時召開考績會,不過傳出謝宜容已請辭,理由是到國外陪孩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不知情。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答詢時則回應,未收到辭呈。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前往立法院接受質詢,上午堅稱是「專業用語」,午後再度被質詢「什麼是目的良善」時,情緒潰堤,坦承用語錯誤,將重做調查報告。何佩珊說,「謝分署長確實有霸凌的行為,那『目的良善』這樣的用語錯了,我們承認錯誤。」針對此案,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霸凌案!監察院出手了 立委嚴正要求重啟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對此,監察院出手了。民進黨立委黃捷、陳冠廷也嚴正表示,霸凌案應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民進黨立委黃捷痛斥,勞動部對霸凌輕生案的態度跟處置,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經過媒體揭露及署內同仁的陳情,才讓大家知道,這位謝宜容分署長簡直罄竹難書,調查報告卻不敢寫出這是霸凌之實,還稱「目的良善」,「何佩珊部長稱此案『不算情節最重大』無法直接停職,更是顢頇至極!下屬輕生還不算情節重大,還要發生怎樣的悲劇才重大?」黃捷鄭重呼籲,勞動部務必嚴正看待此事,霸凌案應重啟調查、更換調查小組召集人,並將分署長立即停職承擔責任;黃捷說,台灣數萬個公私企業的員工都在看著,勞動部身為守護勞工的盾,但部內的職場環境卻如此惡劣,極其諷刺,「如果連勞動部都帶頭欺負員工,卻沒人敢主持正義,請問以後會有多少公私企業的員工受害?」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嚴正要求勞動部立即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對於嚴重傷害公務體系的霸凌行為,絕對要採取最嚴厲懲處,深刻反省,絕不寬貸。」◎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苗栗11校光電球場廠商擺爛沒在蓋 將全面解約重發包
苗栗縣推動學校建置光電球場,近日爆發承包廠商普登科技嚴重違約事件,有多達11所中小學的光電球場施工停擺,甚至都沒有動工,並已超過契約規定施作23個月期限。縣長鍾東錦獲悉大怒,認為廠商不負責任,已指示11校發出存證信函解約,將重新招標發包完成光電球場。苗栗縣政府配合中央發展綠電政策,指示各校盤點設置光電球場,2022年間共有11所中小學招標發包,結果11所學校統由設在銅鑼鄉的普登科技公司得標,得標契約並明訂履約期限23個月,11所學校包括竹南國中、大埔國小、頭份國中、中興國小、苑裡國小、銅鑼國小、啟新國中、照南國中、文山國小、大西國中及建中國小。廠商得標後施工嚴重延宕,部分學校甚至2年多來廠商從未進場施作,施工進度最多的大埔國小屋頂已施作完成,只要裝設光電板及相關設備就可使用,但廠商始終未進一步施工。竹南國中的光電球場工程只有完成基礎工程後就無故停工,廠商豎立梁柱立在校園內多時,景象非常突兀。頭份國中等6所學校完全沒有動工。縣長鍾東錦得知此事後,立即召集教育處長葉芯慧及11所中小學校長開會研商後續,並請專業律師提出法律見解。鍾東錦表示標案必須明快處理,既然廠商已經違約,指示11所學校寄發存證信函給普登科技,先提出催告,並明確敘明催告期限,屆期再通知終止契約,未來將重新招標發包,完成光電球場施作。目前照南國中、啟新國中、頭份國中、竹南國中已分別從今年7月起至10月發函廠商通知終止契約,其他各校也會陸續發出存證信函。鍾東錦強調,縣府一定會依法維護各校權益,就算廠商要提訴訟,縣府一定會支持各校到底。
勞發署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 王婉諭嘆:年輕生命的離開絕不能船過水無痕
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疑似不堪職場霸凌,4日在辦公室輕生。事後媒體爆出錄音檔,網上同僚爆料內容也越來越多,所有矛頭都指向分署長謝宜容。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日表示,事情的真相為何,不敢妄斷,但如果爆料皆屬實,勞動部要負起非常大的責任。為什麼對申訴視若無睹?為什麼放任分署長這樣欺壓同事,把自己當土皇帝? 王婉諭昨日在臉書發文敘述整起事件經過,她指出,這故事聽起來很誇張嗎?但這很可能是一個真實存在的故事,且就發生在理應負責照顧勞工的勞動部裡。她所敘述的故事內容,都來自於這些同事們的側寫,而長官在事後的發言,更是透過媒體報導流出的真實錄音檔。王婉諭直言,這幾天,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更收到上百封關於北分署的爆料陳情,內容全指向同一位分署長。或許有人會問,既然職場霸凌已經持續多時,怎麼沒有人提出申訴?有,但也石沈大海了。根據媒體報導和議員接獲的同事爆料,今年2月就有同仁受不了向勞動部陳情,卻反被長官恐嚇要法辦告密者,陳情內容更不了了之。王婉諭指出,且長官還自恃有「高層背景可以高升」,所以要求同仁要有政治敏感度,甚至發函要求全署同仁不得對外洩密。最讓她無法接受的,是勞動部直到目前為止,都不願正面回應。直到昨天晚上,勞動部都還發布聲明表示,有關外界陳述今年2月向本部陳情檢舉一節,經查詢本部收文及人民陳情系統等,均無案件收文。時任勞動部長許銘春,昨日回應強調該名分署長在她任內一切行為正常,且她也沒接獲其他同仁陳情。對此,王婉諭表示,隔著螢幕,自己都能深深感受同仁們對他的惋惜、心疼及憤恨不平。事情的真相為何,我不敢妄斷。但如果這些爆料皆屬實,我認為勞動部要負起非常大的責任。為什麼把基層的申訴視若無睹?為什麼放任分署長這樣欺壓同事,把自己當成職場的土皇帝?王婉諭呼籲,一個年輕生命的離開,絕對不能就這樣船過水無痕的帶過。勞動部雖已經決議由許傳盛次長擔任調查小組召集人,但要呼籲勞動部,不僅要徹查這次的案件,更要從根本的調查,到底勞動力發展署內,是否存在長期的霸凌、羞辱文化。且要再次重申:內部調查,絕不能淪為檢討異己、保密防諜的內部審查。這一次,署內的同仁們,已經選擇勇敢的站出來。希望制度、政府,不要成為霸凌者的幫兇,放任這樣的長官繼續橫行職場。別讓勞動部成為基層公務員的夢魘。
12強今開打!大巨蛋漏水未改善 北市府開鍘罰遠雄120萬
世界12強棒球賽13日在台北大巨蛋展開預賽B組賽程首戰中韓之戰,北市體育局12日派員巡查,發現館內持續漏水形成水灘,經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確認後,市府依契約回溯至1日起算,對遠雄集團開罰120萬元,並將按日連續計罰直至完成改善,並要求遠雄公開說明改善作為。體育局長王泓翔昨表示,大巨蛋去年12月4日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起出現漏水問題,後於不同區域發生大小不等漏水,隨即督導遠雄改善,除於賽事期間多次派員巡查場地、責令遠雄即時補償受影響座位球迷權益,並多次發函要求遠雄盡快解決漏水,更委託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多次現勘檢視改善進度、修繕工法,並輔以專業諮詢意見後,准予遠雄10月31日前完成漏水修繕。體育局昨趁較大雨勢再次派員巡檢,發現場館內部又出現持續漏水並形成水灘,依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規定每日處罰10萬元,並回溯至1日起算,開罰遠雄共120萬元。王泓翔指出,遠雄應積極改善漏水缺失,並公開說明改善作為,市府基於《促參法》及契約基礎依法行政,對保障場館安全、設施完善、合理運作立場不變,並將提前於今年底籌組營運績效評估會,明年初展開實地訪查,歷來漏水缺失、遠雄配合度等都將納入紀錄,若連續2年評分低於70分,最重可對遠雄解約。此外,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5日到大巨蛋考察,現場發現水灘,體育局翌日邀土木技師公會現勘後,判斷應為管線問題而非漏水,已開立缺失單要求改善。遠雄公關經理夏至賢說,將依契約研擬相關處置,並持續改善補強屋頂板漏水。
TaiwanPlus被爆又出包! 葉元之指官網仍可查到其他「川普重罪犯」新聞
公視TaiwanPlus新聞用「重刑犯」形容川普,讓TaiwanPlus的內控把關機制、存在必要性,再成話題。文化部長李遠雖指該新聞已立即下架,但立法委員葉元之今日再度發現,Taiwanplus仍有其他新聞形容川普為「重刑犯總統」,痛批文化部「誇張」,根本就是外交人員「豬隊友」,嚴重妨礙台美關係,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徹查。葉元之說,TaiwanPlus網站中仍有其他新聞續稱川普「重罪犯」(圖/葉元之辦公室提供)葉元之說明,李遠9日表示此事確實嚴重,文化部也在第一時間通知公共電視,相關新聞立即下架。公視更發布聲明,表示TaiwanPlus將啟動內部機制,檢討並審視採訪規劃與核稿程序,依循公視製播準則及TaiwanPlus撰寫風格指南,持續精進。葉元之指出,爭議燒了這麼多天,他發現Taiwanplus仍有用「重刑犯總統」形容川普的新聞。例如在川普支持者於海湖莊園附近慶祝川普勝利的新聞裡,Taiwanplus寫到「and the first president who’s a convicted felon.」,直指川普是第一位被定罪的重罪犯總統。葉元之直呼此事太誇張,顯示文化部根本不把Taiwanplus引發的爭議當一回事,也不認為會影響台灣對美關係,「請問文化部、TaiwanPlus內控究竟出了什麼問題?」葉元之表示,Taiwanplus在公視預算書中說,要「說好台灣故事」, 讓世界看到台灣的多元面貌與價值,積極進行國際傳播,結果Taiwanplus一再用英語新聞對全世界傳達「川普是第一位當選美國總統的重罪犯」,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希望美國了解的台灣對美立場嗎?他批評,Taiwanlus四年營運燒掉58億元,都是民脂民膏,當外交人員努力維繫台美關係的同時,公營媒體卻拼命扯後腿,用各種方式嘲諷美國總統當選人,簡直是豬隊友,卓榮泰真的應出面好好整頓TaiwanPlus,並請文化部所鎖緊螺絲。公視Taiwan plus日前報導美國大選影片中,因為委外記者用「選出重刑犯」的說法描述川普當選,引發爭議,該新聞雖已暫時下架,但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吳春城昨日質疑,公視在「台灣打擊貪腐」精選主題中,也選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上銬作為主照,痛批違反新聞中立,宣稱已發函給文化部、公視,要求立即撤下相關新聞照片,也讓該公營英文媒體爭議再多一樁。
吳思瑤質疑韓國瑜角色立場 批《選罷法》突襲列上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2)日上午於臉書發文表示,自從當幹事長9個月以來,每天眼睛一睜開就有炸彈,一早收到立法院長韓國瑜有關下午朝野協商會議通知,「昨天還沒被列入議程的《選罷法》,突然被偷襲列上。」吳思瑤指出,確實《選罷法》依程序需要由韓國瑜出面協商,才能進入院會進行最終表決,國民黨提出列案要求,院長是得處理。她直言,該來的還是會來,但不要小看藍白陣營與民意對幹的決心。今天協商程序完成後,最快週五《選罷法》藍白就可以強行推動了。「同時,昨天民進黨團緊急發函要求將3分鐘過《財劃法》的會議瑕疵,提交院長層級的協商,也一併列入今日協商議程。」吳思瑤接著說,昨天財委會再一次的失序事件,連官員都被國民黨立委限制行動、無法上台報告,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68條》解決議事爭議是院長職責,韓國瑜有權有責,不能再視而不見。吳思瑤質疑,韓國瑜對於沒收民權的《選罷法》,以及掏空國庫的《財劃法》,會有怎樣的議事處置?是為求朝野和諧再努力協調,化解可能引爆的社會衝突,緩解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誤解怨懟?還是甘為民主政變添柴火踩油門?「韓國瑜是全民國會議長?還是只想當大小藍的共主?」吳思瑤提到,即使答案昭然若揭,但每一次朝野協商,全社會還是不能輕放必要的驗證與檢視。「還想往上爬的人,都要過民意這關!」
食藥署追查蘇丹紅來源 鎖定「印度薑黃粉」有污染跡象
新北市衛生局上週在濟生公司「飛馬牌」特調咖哩粉中,驗出含蘇丹色素一號,教育部已下禁令:「請學校午餐暫緩使用飛馬牌咖哩粉至114年1月20日。」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昨(5)日指出,初步結果顯示印度薑黃粉有污染跡象,若證實為該薑黃粉所導致,將立刻啟動邊境全面檢查,嚴格防堵。「飛馬牌特調咖哩粉600克」已銷售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花蓮縣等9個縣市,共生產5253盒,目前僅追回不到700盒。林金富指出,初步結果顯示印度薑黃粉有污染跡象,但因攜回的8種原物料檢驗濃度偏低,有些干擾,仍需等待最終檢驗結果確認。此批薑黃粉於去年進口,雖未被列於今年蘇丹紅擴大檢測範圍內,且經檢驗的其他原料如辣椒粉和辣椒干,並未發現含有蘇丹紅。林金富表示,一旦確認蘇丹紅來源為印度進口薑黃粉所致,將立即升級為邊境高風險查驗,對該來源的薑黃粉進行百分之百檢驗,並禁止製造廠永久不得輸入其產品。此外,食藥署也將聯合地方衛生局再次全面檢查市面上的薑黃粉產品,確保沒有遺漏任何疑似受污染的產品。教育部昨日也發函下令,為確保學校午餐使用調味品的安全及維護師生健康,請學校午餐暫緩使用飛馬牌咖哩粉至114年1月20日。同時已要求各校隨時注意衛福部「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不合格專區」的公告專區,如果發現公布最新的不合格產品,必須同步檢視所使用的調味料,避免使用到已揭露違規業者的產品,產生食安疑慮。
飛馬牌咖哩粉驗出含蘇丹紅!教育部下令:學校午餐停用至明年1/20
蘇丹紅風暴再起!新北市衛生局上週在「飛馬牌」特調咖哩粉中,驗出含蘇丹色素一號,目前北北基桃以及台中市、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高雄市、彰化縣都宣布,校園營養午餐禁用辣椒粉、咖哩粉塊。教育部也下禁令:「請學校午餐暫緩使用飛馬牌咖哩粉至114年1月20日。」濟生公司「飛馬牌特調咖哩粉」被檢出有致癌疑慮的蘇丹色素1號,台北市教育局表示,11月4日配合衛生局加強查緝違規咖哩粉,請團膳廠商及學校調整11月份之菜單,禁止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含咖哩塊)等相關調味品,並宣布擴大學校午餐全面禁用辣椒粉及咖哩粉至113學年度第一學期(114年1月20日)結束,以確保學校午餐食品安全。高雄市衛生局已要求進貨業者及下游商家全面下架回收,衛生局亦於4日發函各校,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學校午餐全面停止使用飛馬牌咖哩粉相關產品。教育部昨日也發函下令,為確保學校午餐使用調味品的安全及維護師生健康,請學校午餐暫緩使用飛馬牌咖哩粉至114年1月20日。同時已要求各校隨時注意衛福部「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不合格專區」的公告專區,如果發現公布最新的不合格產品,必須同步檢視所使用的調味料,避免使用到已揭露違規業者的產品,產生食安疑慮。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明信受訪時表示,「今年已經第二次,那確實有縣市已經禁到,明年的1月20號,等於這學期,這咖哩的菜色都不會再出現,這個因為一年兩次,我覺得真的是有點誇張,就造成我們末端消費者的一個恐慌。」此外,台北市教育局再次重申已加重午餐契約罰則政策,除現行一般違約記點(小點)累計達50點或重大衛生缺失(大點)累計達20點,終止合約之餘,若廠商違規累計小點點數加大點點數*2達50點,亦可終止合約,降低廠商退場門檻,並提高大點罰款10%,每記1大點開罰新臺幣2200元,警惕廠商加強自主供餐管理。
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外送酷斯拉2/勞動部喊反外送平台併購 專家斥報酬公式不揭露根本白搭
二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合併案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勞動部長何佩珊卻罕見發言公開反對合併,直言業者與外送工會未能有效溝通協商是主因。專家更直言,二公司尚未合併就藏計價公式、拒絕有效溝通,未來若合併案通過,更不甩外送員權益。據了解,由於兩大平台合併一過,將盤據外送市場超過95%市佔率,加上超高廣告投放與合作店家數,將實質達成「壟斷」效果,勞動部多月來受到一波坡來自各地的外送工會陳情,其中不外乎「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4項外送勞動權益,至今都未獲有效回應。本刊調查,由於外送平台的運費組成結構及訂價機制不透明,外送員提供運送服務應實際拿到多少運費,目前仍未有共識,遑論勞動保障不足,目前連基本的勞退、勞保都沒有,不小心賺多了還得面臨健保「二代補充保費」大開口,加上外送產業仍屬持續擴張階段的新創產業,外送工會紛紛要求訂定《外送產業專法》,希望包裹式管理外送大小事。國內兩大外送平台併購案備受矚目,政大教授王立達認為勞動部主責勞工權益保障,勞權與公平交易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勞動部不該對公平會的審查案指指點點。(圖/翻攝自王立達臉書)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外送產業專法》立意良善,但是實在窒礙難行,光「主管機關」是哪個部會就吵不完,畢竟要拚產業發展之時,勞動權益往往因此遭犧牲,各產業不會在同法中,並行發展與勞權保障。他說,機車運費爭議歸交通部管轄、外送者保障是勞動部職司、平台發展是經濟部輔導、新創產業更攸關數發部政策,在「公公婆婆」眾多窘況下,「就是卡在那」,無助發展。李健鴻舉例,義大利《就業法》專注於外送者對外送平台的僱傭關係保障,就有明列夜間加成、假日加價等措施,也兼顧外送者最低薪資標準,並入法保障進到外送者口袋的每一分錢,比起現行預告修法,只有保障「平台」能向客戶收哪些錢,會不會給外送員「還不好說」,更遑論刻意被平台屏蔽的「外送者報酬計算公式」。他認為,台灣不妨以「附加條款」方式,在《勞動基準法》項下附加外送者保障條款;在《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項下明定運價公式;在《產業創新條例》項下列出優稅等扶持產業措施。如此一來,會比實施《外送者保障專法》,更具可行性。公平交易權威法學者、政大教授王立達則批評,勞動部喊聲以作秀效果居多,實質影響不大,因為外送工會訴求包含「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四項,都是外送員工作上個別權益保障事項,本來就該由勞動部管轄。勞動部明知我國法院認為外送員並非勞工,現行勞動法規無法作為保障外送員工作權益之法律依據,卻無視於外送工會主張的長年呼籲,遲遲不啟動立法行動以保障外送員權益,卻甩鍋平行單位函請公平會否決這項結合,推卸本身應推動立法以保護外送員權益之重要職責。外送平台Uber Eats稱全方位地保障了外送者安全,但對於被「屏蔽」的酬勞計算公式,則推稱由AI智慧計算,不便公開釋疑。(圖/報系資料庫)王立達直言,《公平交易法》雖然授權公平會進行結合審查,但目的並非包山包海,主要是聚焦維護各市場有效競爭;至於直接保護外送員上述各項工作權益,並不在《公平交易法》審查因素之列,勞動部發函行為已經違法。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認為,勞動部喊聲反併購,主要是在最後審查UBER EATS和FOODPANDA結合案件時,為避免實質壟斷市場後橫行霸道,而在許可決定書中以四點勞動訴求作為附帶條件,但勞動部直接發函拉成併購前提,儘管立意良善,但針對個案「確實怪怪的。」他呼籲勞動部別轉移焦點,內部能先做的立法草案與溝通,更重要的是跨部會合作,要求平台把「外送員計價公式」如實揭露,畢竟每筆訂單都是辛苦勞動,不該淪為摸彩活動,跑單多少錢都老闆(平台)說了算。對於勞動部表態反對,Uber Eats公關回應強調,平台和勞動主管機關和外送員工會針對推動服務承攬外送員的福利和保障的目標一致,平台多次率先採取行動提高安全保障,例如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反光背心,並且持續精進外送員App功能,促進彈性的接單方式,以及整體外送體驗,也將持續與各外送產業工會溝通,盼取得共識。至於「報酬公式」何以屏蔽?平台則推稱是人工智慧,涉及內部作業,不便揭露。
9月大女嬰離世!火化後「沒骨灰」父母怒告醫院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重慶市1名9個月大的嬰兒因病在醫院治療後不幸離世,家長委托醫院處理嬰兒遺體,卻得知殯儀館將嬰兒火化後未保留骨灰,氣得提出告訴。近日,重慶沙坪壩法院審理了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重慶某醫院向原告胡某、陳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九派新聞》報導,2023年1月,胡某、陳某的女兒因病至重慶某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無奈手術也未能挽回其生命,女嬰不幸死亡。事後,胡某向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劉某作出授權委托,委托對方代為處理其女兒遺體火化及一切後事。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未滿3歲的遺體沒有骨灰,需要作出『無灰』的承諾。」因此劉某在遺體到館通知單上說明處書寫了「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灰」,並在通知單「家屬或喪事承辦人」簽字處簽名。遺體火化後,胡某和陳某要求殯儀館提供死者骨灰。殯儀館回應,其使用的揀灰火化機使用說明書上載明了「0-3歲的嬰幼兒,因未完全發育,骨骼未完全鈣化,且存在骨骼小、密度低、質量輕等情況,經高溫焚燒炭化後,在爐膛負壓狀態下,無骨灰留存」,且遺體到館通知單顯示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骨灰。醫院則說,嬰兒死亡後,胡某和陳某就後事處理出具了書面承諾書,由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醫院對死者骨灰是否留存並不知情。胡某和陳某遂將醫院和殯儀館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審理中為查明事實,向民政部門發函咨詢3歲以下的嬰幼兒骨灰是否留存,並電話訪問了重慶市內及市外部分殯儀館有關嬰幼兒火化骨灰留存問題,最終得知若採取合適的火化手段,可以做到9個月的小孩在火化後保留少量骨灰,顯示嬰幼兒遺體火化基本無骨灰,但並不代表完全不能留有骨灰。法院審理後認為,按照通常對中華民族的喪禮的認知來說,死者火化並不意味著喪禮的終結,骨灰作為情感寄托的重要載體,對死者來說具有重大人格利益,火化後仍然會辦理下葬事宜。胡某、陳某授權醫院對遺體進行處置,應當含有保留死者骨灰之意,這不僅符合社會大眾普遍認知,也符合人倫道德和情感需求。因此,骨灰的處理需要得到原告的特別授權,但委托書上並未明確記載不要求保留死者骨灰或委托事項中未明確提出不要求保留骨灰。醫院在既未得到原告授權處理骨灰,又未徵詢原告意見,導致殯儀館未提取骨灰,存在重大過錯。現孩子骨灰無法返還,原告夫婦喪失了祭奠已亡親人的特殊載體,給原告夫婦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判決醫院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
中東駐台3代表挨告險釀外交危機 外交部回應了
「阿拉伯在台商務協會」(ACCT)為內政部登記的非政府組織,但該商會在社交媒體卻使用沙烏地阿拉伯、阿曼與約旦等國旗作為標誌,沙國等駐台代表擔心造成混淆、誤導及矇騙疑慮,要求ACCT撤除國旗,反被ACCT提告損害名譽,警方發函3位駐台代表到案說明,經外交部緊急行文警局解釋3位代表有外交豁免權,否則恐釀外交危機。3國代表對外交部迄今無法妥善處理此案,感到非常「Depressed(沮喪)」。3國多次反映 ACCT疑涉誤導詐騙ACCT於2018年在內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負責人為敘利亞裔韓威爾(Wael Hamouie)。依照該協會官網說明,設立目的在協助台灣投資者前往阿拉伯世界投資。2019年,阿曼駐台辦事處即接獲投訴,抱怨ACCT收費、所出具的原產地證書,竟未獲貿易國接受。阿曼辦事處主動發函予外貿協會,盼貿協提醒其會員廠商注意。3國駐台代表多次發函通知外交部,ACCT在社交媒體上使用3國國旗國案及台灣外交部標誌,並強調該協會是內政部認證單位,沙國等駐台代表則認為這會有誤導、混淆問題,要求外交部與內政部應做處理。事後,ACCT僅下架外交部標誌。3國代表起初要求移除相關標誌,並修改協會名稱。沙國辦事處在2023年5月正式向調查局檢舉ACCT,指陸續收到台灣民眾投訴,ACCT自稱能做文件認證,以此向民眾收費,嚴重損及台灣民眾對阿拉伯國家辦事處之信賴,也造成部分民眾財產損害。警傳喚說明 辦事處行使外交豁免權然而,令3國代表都傻眼的是,ACCT被檢舉後竟然反告3國代表妨害名譽,衍生刑事、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新台幣200萬元。北市警中山分局受理報案後,發函要3國駐台代表到案說明,3國辦事處發函向外交部確認外交豁免權事宜,外交部才趕緊發函向警方說明他們均有外交豁免權,差點釀成外交危機。這段經歷令3國駐台代表身心俱疲,因為ACCT至今仍在活動中,且臉書發文相當活躍,還PO出與賴清德總統等政界大咖合照。時至今日,對於3國駐台代表的具體指控與聲明,外交部與內政部都只有行文、要求ACCT配合,近期更有網軍散播3國代表的個人手機號碼與不實謠言,讓他們感到「Depressed(沮喪)」。對此,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表示,沙烏地阿拉伯與我國雖無邦交,但有長久情誼,外交部與內政部等單位對此事處置卻不夠積極,3個國家的官方單位向我國官方單位反應這件事,處理態度卻是這樣,恐造成外交危機疑慮,還會讓台灣蒙上詐騙之島的稱號。立委批外交部 未保護駐台使節權益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也批評,外交部明明知道這件事已經發生很久,卻無法保護好駐台使節的權益,這種不專業處理外交的態度,恐引發不必要誤會,外交部應盡的義務沒做到,只會讓駐台使節感到困擾、求助無門。記者昨致電「阿拉伯在台商務協會」欲取得相關回應,電話卻無人接聽。外交部昨晚說,已函請內政部妥善處理ACCT登記事宜,對於駐台代表在網路遭受騷擾,倘有人身安全遭受危害情形,建議駐台機構蒐集相關資訊向警方備案,外交部將請警方加強駐台機構及人員的安全維護工作。內政部去年8月去函ACCT,提到三國代表質疑其英文名稱會造成誤會,要求任何活動不得以Arab of Chamber Commerece自稱,內政部強調並未授權業務給ACCT,因此不得稱「內政部合法認證」、「內政部授權」等文字,與事實相悖,有誤導之虞,須於2023年8月底前更正,否則可依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