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納管
」家貓登記納管難稽查!狂犬病疫苗恐致貓惡性瘤 飼主憂強制接種
農業部公告2025年8月1日起,家貓也要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規定最高開罰1.5萬元。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指出,全市家貓數量約11萬6000隻,貓咪不會像狗一樣被飼主帶出門散步,實際要稽查開罰並不容易。有飼主擔憂家貓納管後每年要施打狂犬病疫苗,恐有疫苗刺激產生惡性肉瘤甚至死亡,認為中央強制納管沒道理。根據農業部統計,桃園市家犬約有15萬隻、家貓約有11萬6000隻。犬隻早在1999年8月起就規定要寵物登記,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說,目前全市寵物登記率達94%,這次中央要求家貓也要寵物登記,是因為飼養貓咪的飼主多數居住在都會區,如果不慎從家中跑出去,因牠們並無回家的習性,憂心走失後難找回,動保處在狂犬病預防宣導免費施打疫苗的活動中也有納入貓咪,施打狂犬病疫苗時同時打晶片。他坦言,家貓要推動寵物登記不如家犬容易,因為飼主通常會帶狗出門散步,但在都會區,家貓都飼養在家中比較不會帶出門,除非是放養貓,雖然實務上也有案例,但要實際稽查並針對飼主開罰有相當大困難,加上稽查人力有限,更不可能逐戶去清查家戶是否有養貓及做寵登。現況下多是接到1999或是民眾檢舉,例如不當飼養等,只要牽涉到犬貓,一定會稽查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及是否絕育,桃市去年針對未辦理寵物登記開罰有8件,都是民眾檢舉案件。至於飼主對於貓咪接種狂犬病疫苗會產生惡性肉瘤疑慮,王得吉則說,有研究發現「含佐劑」疫苗施打部位會產生惡性肉瘤,但臨床上發生率極低,現在也有無佐劑疫苗可施打減少局部發炎反應,若飼主有獸醫師證明不適合施打狂犬病疫苗,也可以免打。桃市動保處呼籲不論狗或貓咪,飼主都應進行寵物登記,民眾以合法管道取得寵物後,可先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線上預約申辦寵物登記,再把寵物帶到寵物登記機構,如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並植入晶片,就可取得寵物登記證明。
血象牙交易2/重磅議員施壓 北市獨步全台 象牙買賣竟無罪
台灣為因應國際保育潮流,2020年開始全面禁止象牙買賣,但收藏業者發現,古物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於是向北市某重量級議員陳情,由議員施壓文化局,獨步全台制定流程,讓象牙製品得以成為一般古物,等同頒發合法交易證,變相支持血腥市場持續進行,還使拍賣象牙製品的宇珍藝術公司得以無罪,文資界砲聲隆隆,期望修改法規真正落實「沒有買賣、沒有傷害」。根據野生動物保護組織「大象無國界」統計,普通非洲象的數量在20世紀初約數百萬隻,到1979年還有約130萬隻,但近年因象牙暴利導致偷獵行為屢禁不止,到1990年代驟減到30萬至60萬隻,目前約只剩下35萬隻,更以驚人的速度在減少,倘若不改善此現象,大象恐在20年後宣告滅絕,國際因而於1989年公告禁止象牙買賣。我國也跟進全球潮流,1994年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象牙製品買賣及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要求民眾將私人收藏的象牙登記納管,並在長達25年的緩衝之後結束落日條款,在2020年開始全面終結象牙交易,但記者調查發現,「全面禁止」只是表象,象牙市場恐從一般坊間轉移到拍賣會場上。《野保法》針對象牙買賣祭出最高150萬元的重罰,但同時施行細則第17條也明文,凡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之古物者,即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相關規定,此條文原意是為了保護文化資產,卻給了許多販賣象牙牟利的業者一線「生機」。象牙利潤導致大象族群正以驚人速度銳減,但此血腥市場如今仍在持續。(圖/動物星球頻道提供)記者調查,宇珍藝術公司經營超過30年,堪稱台灣拍賣界龍頭,對於相關法規應知之甚曉,卻在2019年夏季拍賣會上,拍賣「碧玉鳳駝寶瓶1對及象牙底座」和「牙雕瑞獸吊飾、人物圖名片盒、印章組」、「文房四寶組,含筆掭、長方印、印泥盒」等象牙製藝品,製品標價介於3萬至18萬元,其中就包括瀕臨絕種的亞洲象、非洲象的象牙,當年7月被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和保七總隊先後查獲,並於2020年遭到起訴。但宇珍不滿自己被罰,向某位超資深市議員陳情,該議員因而向文化局「關心」和「提議」,最終台北市府獨步全台,在2019年8月底訂出「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申請作業流程」,讓私人收藏的工藝品透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後能成為古物,等於變相給予「販賣許可證」,使得象牙製品能不受《野保法》管控,持續在市場流通。此「德政」一開,台北市各收藏家果然趨之若鶩,他們打著想「展示、收藏」的理由,紛紛將自己的「祖傳象牙製品」拿去北市府申請,這些製品多數沒經過《野保法》登記納管,年份則自明清至1970年代不等,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間,總共有64件象牙製品「憑空」出現成為一般古物。文化局訂出的審議流程也讓販賣象牙製品的宇珍順利開脫,該公司總經理張玉霞一審被輕判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8萬元,二審則成功「逆轉」,法院傳喚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組文物保存維護郭姓研究人員到場,郭證稱這些物品的年代從清朝到民國初年不等,在研究人員的「證詞」下,宇珍的拍賣品明明沒有經過文資審議成為一般古物,卻被法官視為有「同等資格」,宇珍也逃過此劫,二審改判無罪。「根本是烏龍判例,法官也太笨了。」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痛批,文化資產分級制度嚴明,須經指定或登錄,由二十多位專家學者組成的議委員會認證才有資格,絕非一人空口白牙就說了算,郭員身為專業人士卻提供有問題的證詞,導致法官做出錯誤判斷,更擔心此例一開,其他業者紛紛仿效,恐導致文資審議制度成為象牙買賣的「特赦令」。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痛批,如果一般古物沒有辦法好好管理,等於是用國家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圖/周志龍攝)「如果一般古物沒有辦法好好管理,等於就是用國家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蕭文杰也認為如今的一般古物審議制度大有問題,他提到,一般古物都是私人於收藏住宅,其流向和交易買賣都難已被掌握,文化局應善盡納管責任,古物審議過程也該受大眾審視,讓象牙動態公開透明,才能真正做到百分百的「沒有買賣、沒有傷害」。台北市文獻館回應,「文物提報指定一般古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適用) 申請作業流程」,是因應《野保法》規定後,若民眾有展示或買賣需求,恐有大量物件湧入,為方便同仁作業而制定,象牙製品沒有此流程還是照樣能申請提報。文獻館承認此流程訂立是因宇珍向市議員陳情,市議員再關心而促成,此流程並未先與動保處討論,「動物相關法律他們也不會跟我們討論」,並強調絕無違法之處。林務局回應,猛瑪象為已滅絕物種,無族群保育之需求,故非屬《野保法》管轄範圍,且依其象牙外觀、橫切面之紋理等特徵均可與現生象牙區分,難以偽裝,若民眾發現有疑似以現生象製品偽裝成古生象製品的情形,可向林務局(0800-000930)、地方主管機關或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檢舉,調查確認將依法開罰。林務局表示,《野保法》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所稱之古物,至於台北市2年間創造逾60件可買賣象牙的部分,林務局也表示,若該等象牙產製品均經北市府依文資法之法定程序與要件審查指定及辦理公告,確符合文資法具歷史價值之古物身分,則不適用野保法相關規定,其買賣亦無危及現生野生象族群之虞。
合法露營場地僅占一成 劉櫂豪要求加速輔導登記納管
九合一選舉落幕,爭取台東縣長失利的立委劉櫂豪回歸立院日常,昨(30)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花東鐵路只有單線運行,對災害應變較為不足;國人每年露營多達400萬人次,但是仍欠缺場地安全性、土地開發的管理機制,合法露營場地只占全台場地中的一成,要求交通部加速辦理花東鐵路及南迴鐵路雙軌化,以及儘快研議針對露營場地的納管規範,加速輔導登記。劉櫂豪質詢交通部長王國材時指出,台東歷經917、918強震,造成鐵路橋樑結構受損,花東鐵路中斷,顯見目前花東鐵路只有單一鐵路運行,對災害應變較為不足,因此交通部除了年底即將動工的花東鐵路雙軌化外,也應加速辦理南迴鐵路雙軌化,尤其南迴鐵路雙軌化可行性評估已報部核定中,交通部應積極督促加速辦理。王國材表示,南迴鐵路雙軌化可行性評估中,已一併納入研議東部鐵路快捷化,除了改善台東鐵路建設,包含南迴鐵路車站的效能提升及美學。劉櫂豪說,近年來露營已成為國人的熱門休閒活動,我國常態露營人口由2017年的200萬人次,到2021年已達400萬人次,但是露營活動及場地的管理機制仍欠完備,針對安全性、土地開發的問題等,需要有主政機關訂定相關規定納管,目前觀光局查處的露營場計1687處,其中經縣市政府確認屬合法的只有174處,非法者計有661處,營運狀況及合法性尚待確認者竟有852處。劉櫂豪表示,觀光局與內政部目前已修定完成土地容許使用規定,但在輔導納管過程中,仍有許多問題要克服,他要求觀光局,除非涉及安全及地質敏感區需立即處理者,現階段應以輔導業者為主,加速跨部會協調,來協助現有業者改善後納管,讓民眾有安全,土地管理及水土保持也能無虞的露營休閒活動。觀光局長張錫聰說,目前對露營場地相關問題已成立跨部會小組,針對樣態較多的土地使用問題研議,再來積極輔導業者改善納管。
農地工廠納管慢2/「辦公室裡作業」 立委批規定與現實有落差
遭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指使用「萊牛」的「皇家傳承年肉麵」連續遭檢舉,指控該店在新北市新莊生產冷凍料理包的廚房是未登記的地下工廠。事實上,政府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在2016年5月20日以前就已設立的地下工廠,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申請登記,但之後的新設地下工廠就須強力斷水斷電;環保團體認為篩選原本的地下工廠予以納管有其正面效果,但也批評,政府對於在此之後的新設違法工廠遲遲未有處置,喪失了《工輔法》原本的精神。「我們是配合政策,努力取得合法,絕不是所謂的就地合法」,「高雄田園工廠創新協會」理事長李榮坤說,成為特登工廠需經過15個不同政府單位的審查,需要投入資源進行各項改善工程;以他自己為例,工廠製造各類紙箱成品,屬於低汙染事業,但為符合包括消防、綠化及建築建蔽率的規定,至少就花了新台幣五百萬元。李榮坤說,台灣的經濟不只是憑籍工業區裡的大工廠,像他這樣的小工廠們就像是小石頭,「但做土窯不僅需要大石頭,也需要小石頭,大工廠的產值有八成是靠外面的工廠OEM製造。」立委蘇治芬表示,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要振興經濟,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更編列了數百億元的預算幫助產業,而這些在農村的低污染工廠也是政府應該輔導的對象。她指出,台灣許多位在農村的工廠是台灣產業鍊中重要的一環,也多是與農村深度結合的傳統產業,符合輔導條件的工廠在農地存在多年,不僅不會傷害到農地,也能為當地注入經濟活力,並提供農村更多的就業機會,解決人口外移的問題。「工廠有意願要被管,但政府卻不接受,不納管違章工廠,後續要怎麼處理?強制拆除還是遷廠?有經費、地點還是經費嗎?」「嘉義縣特定工廠發展協會」理事長陳瑞霖說,有許多農地工廠請登記納管,卻因為所在地被劃為「農業群聚區」而無法申請,不僅如此,遭到退件後還立刻還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消防、建築、地政及都市計劃等單位調查,出現「自首有罪」「抓不到沒事」的怪現象。他指出,許多座落在農村的工廠已存在二、三十年,與附近的農業聚落相安無事,更有不少是加工農產品、出售農業機具或是雇用農村人力,早與農村緊密結合,因為被認定處在農業群聚區段就無法納管,並不合理。工廠老闆李榮坤投資改建前廠房的外觀。(圖╱讀者提供)立委蔡易餘指出,《工輔法》立法的時候並未限制工廠座落的位置,而是以「是否造成污染」做為納管與否的篩選條件,但農委會卻在未與地方溝通的情況下,就以實行細則裡設定「農業產業群聚」的區段限制,匡列了不得適用《工輔法》的地理範圍,造成一樣是工廠、同樣屬於低污染產業,但卻有些人因為地段不同就被排除,導致莫名其妙的不平等,招致廣大的民怨,應該要重新檢討相關的規定。對於「農業產業群聚」的不合理,蔡易餘舉例說,嘉義布袋與東石部分地段,因為地層下降與地壤鹽化,已經被判定為不適合農業耕作的地區,卻也被劃進「農業產業群聚」;蔡易餘直言,「有夠奇怪的,這就是單靠在辦公室裡作業,卻沒有到現場做地調與現勘所造成的結果。」「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蔡佳昇指出,目前經濟部對於國內7500家臨時登記工廠依《工輔法》輔導納管的進度,並不對外公布,只能從側面了解,大約進行到五至六成;他說,《工輔法》排除對環境傷害的污染產業,除了有幾項過去因時空背景未被列入污染源的項目需要重新檢討外,是一種亡羊補牢的正面措施,但在輔導符合《工輔法》規定的工廠合法化的同時,政府也應該積極處理在2016年5月20日之後才設立的非法地下工廠,否則就喪失推動《工輔法》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