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義
」 柯文哲 民眾黨 監察院 鄭文燦 憲法法庭河南女子分手20年...賣房驚覺房產證登記「前男友名」 網驚:早有預謀!
近日中國河南省發生一起撲朔迷離的事件,一名未婚女子多年前買房時,出於信任,將一應手續全權委託當時的男友辦理。近日她想賣房時,到政府機關申請列印出房產證明書,才發現政府檔案上不僅出現了這名分手20年的前男友名字,登記的關係還是「夫妻」、「房產共有人」。更令人害怕的是,當她依照當年前男友填寫的資料找到尋求當地公安幫助,竟發現當年男友的身分疑似有造假嫌疑。消息曝光後,網友們都推測,這名女子可能因為不明原因,躲過了一場多年前精心設計的陷阱。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中國河南省鄭州市一名未婚的沈姓女士,近日準備賣掉20年前購買的房子,到房屋管理局想打印出房屋產權證明時,才發現這處由她獨資購買的房產竟然多出一個「共有人」,填寫的不但是她當年前男友的名字,而且與她登記的關係是「夫妻」。沈女士告訴媒體,2004年時她與這位前男友還在交往,購房時是透過前男友的一位朋友買下該處房產。而她出於信任,將一應手續委託這位前男友辦理,她自己並未經手。但後來2人感情生變,分手就此失去聯絡。如今她要賣房了,但是由於沒有這位「共有人」前男友的簽字,房產無法過戶,甚至就連當初登記文件上的簽名都不是她的筆跡,讓她求助無門。對此,鄭州市房產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年代久遠,針對這位沈女士反映的狀況,他們無法查詢到流程上有什麼問題。對於沈女士當年本人有無到場辦理手續,也沒有人可以證明。如果沈女士對文件上的簽名真實性有疑義,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再走法律程序申訴。沈女士表示,她曾到法院想起訴這位前男友,但法院告訴她已經超過20年追訴期無法受理。她再根據前男友在房管局填寫的地址求助當地公安機關,被告知前男友填寫的地址根本不存在,身分也疑似有造假嫌疑。她如今想起來覺得非常害怕,感覺自己早已掉進一場多年前就預謀好的騙局,「要不是我今天要賣房子了,我可能永遠不會發現這件事。」消息曝光後,引起中國網友議論紛紛,「離了大譜,只是談個戀愛就盯上對方的房產了」、「這哪裡是普通的感情欺騙,簡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20年的時間,足以讓一個騙局完美落幕」、「寫到電視劇裡都會被說離譜的程度」。還有網友指出:「20年前很多政府機關辦公還沒有電子化、網路化,出現很多資訊不同步的錯亂問題。我17年買房去銀行打印信用報告,才發現紀錄上我老婆是已婚而我是未婚,回家跟老婆開玩笑說我還能再娶一個!(大笑)。」還有網友表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處理重要財產問題時,一定要堅持事必躬親,即使對方是自己最親密的人,在涉及房產這樣的大額財產時,也要保持獨立思考的能力。畢竟房產證上的每一個簽字都關係著自己的切身利益。感情可以交付,但是底線不能丟。」
拒絕憲訴法修惡 153律師籲撤回草案避免憲政秩序混亂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擬議將憲法法庭參與判決及裁定的大法官人數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裁判門檻提高為法定總額的3分之2,為我國法制史上之新高。對此,153位律師將於16日下午2點舉行「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籲律師、民眾上街表達訴求。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的153名律師指出,修正案的真意並非在精進憲法訴訟法制,而是意在破壞憲法法庭的有效運作,且將實質造成憲法法庭癱瘓,如此一來,將使憲法適用上有疑義時將無從解決,憲法法庭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及維持機關間權力分立分際之憲法誡命亦將形同具文。發起「拒絕憲訴法修惡,1116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的153名律師表示, 目前的憲法法庭是幾代人打造出來的體制,若認為權力要調節,應該凝聚共識讓體制變得更好,而不是讓體制停滯。憲法訴訟法修法等於民主的倒退,到底是誰呼籲大法官籲中立,卻不斷破壞民主法制?該遊行將於下午2點在二二八和平公園集合,並從襄陽路經公園路、忠孝西路、忠孝東路,並沿行林森南路、濟南路,最終在立法院外進行集會演講。除了律師代表出席以外,舉辦單位也呼籲民眾,自行攜帶相關標語一同加入。圖:
地主們必看 快速搞懂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差異與權益
台灣跑個百米就能遇到一名「有房族」,但繞操場一圈,能夠遇到一名「地主」就不容易了。寸土寸金的台灣,常透過「區段徵收」和「市地重劃」2種方式更有效率地改善都市環境。寶貴的地,你應該更慎重地看待。踏取國際開發帶你快速搞懂兩者的差異,清楚自己的權益,面對土地整備不再霧煞煞!區段徵收和市地重劃差異。(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以基本定義討論,區段徵收只能由政府辦理,並且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強制徵收特定的區段內「都市」或「非都市土地」進行規劃。而區段徵收可作土地變更,如徵收前為農業區,徵收後轉為住宅區。市地重劃則是政府和民間都可辦理,將原先雜亂無章的「都市土地」,重新劃分成方正且整齊劃一的都市區域。像是平時都市中的畸零地,或是難以使用的破碎土地都沒有有效的做利用,此時就可在市地重劃時,重新納入整理做規劃。而不論是區段徵收還是市地重劃,都涉及了「土地徵收」後的重新整理和規劃,且徵收後分回的土地「都會減少」。以分回土地的面積來說,原則上區段徵收分回的「抵價地」以50%為原則且不得低於40%;市地重劃則不得低於55%。「市容上,這兩者要怎麼分辨?」因為土地徵收的面積與目的性不同,區段徵收和市地重劃後,市容與建設也有所差異。區段徵收相較於市地重劃,包含較高比例的「公有地」,因此區段徵收的土地大多留有較多的公共設施、公園、大型建設等。而市地重劃後,在使用上普遍較爲單一,常見的使用方式為住宅區,如新北市板橋江翠重劃區。區段徵收後,地主可以選擇:「領現金」或「領地(抵價地)」。原地主若選擇領地,需要在公告期內主動申請,且只能保留抵價地的土地所有權,其餘都屬於公有地。而領地的分回,原則上由土地所有權人們公開抽籤選擇。根據內政部統計,近十年全台區段徵收案中,有逾9成的地主選擇「領地」作為開發補償,可見普遍的地主認為留有土地價值大於領現金補償。市地重劃的地主們,則不需申請即可分回土地。扣除共同負擔後,土地所有權人仍保有部分所有權。且不同於區段徵收需抽籤分配位置,市地重劃原則上依據原本土地所在的街廓位址分配,以保障地主公平利益。稅務減徵方面,若地主在區段徵收時選擇領回抵價地,在領回後的第一次移轉,能減徵土增稅40%,其地價稅在徵收完成後減半徵收2年;而市地重劃後的第一次移轉,在申報土增稅時,除了重劃費用可從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扣除外,還可再享減徵40%土增稅。「如果我的地有涉及區段徵收,我可以放著不管嗎?」以踏取國際開發的經驗來說 —— 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政府會提前公告徵收計畫,其公告期為30天,並以書面通知地主。有任何疑義、異議,都需要在這30天內提出。逾期將被視為默認同意。可洽詢專業的第三方鑑價單位,或同踏取一般的公司做評估,避免權益受損。總結來說,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直接攸關每位土地所有權人的利益。若您的土地涉及這些開發計畫,建議您務必積極參與,全面了解補償與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並在公告期內適時提出疑義或進行申請。善用公告期,仔細衡量土地條件與個人需求,掌握政策內容,並尋求專業土地開發顧問的建議,才能在開發案中確保自身權益,以達成雙方的共贏。
汐止騎士騎標線型人行道挨罰:奇葩設計 警回應了
新北市汐止近日發生取締糾紛,一名女騎士騎車經過康寧街365號前,貪快騎上標線人行道,被檢舉罰600元,而她質疑「為什麼又畫了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原PO在臉書汐止集團發文批人行道設計不當,「一邊已經是人行紅磚道,為什麼又畫了這個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在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原PO說,綠色人行道不能騎她長知識了,花了600元,謝謝檢舉達人,該路段有紅磚人行道,馬路又畫標線型人行道,「還蠻奇葩的設計!」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該路段道路右側已設置有人行專用道,地方標線必要性與適法性有質疑空間」、「這種道應該是行人優先通行,如果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可借道通過」,也有人酸「違規還一本正經想討拍!」原PO回,她只是想讓大記取教訓。對此,汐止警方說,警方接獲檢舉,車輛行經標線型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舉發,但有關該人行道設置疑義,屬交通局管轄,民眾車輛不能行駛人行道或騎樓等,維護行人安全。據《TVBS》報導,新北交通局交工科專員楊展昀也回應,有些騎樓被佔用,所以行人沒安全的通行空間,才會用水溝的範圍設標線型人行道,「在蓋的時候之前我們就已經會勘,當時是整個路段去考量的,並不是針對大樓去做特別的處理。」
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中女大生騎機車違規「2分鐘慘吞6罰單」 市議員轟惡意檢舉…警方發聲了
台中一名女大生在住家附近騎機車,因為未打方向燈,短短2分鐘被連續檢舉,警方開了6張罰單,每張1200元共罰7200元,家長一氣之下竟把機車砸毀,以免女兒又違規。對此市議員江和樹認為,違規不對,但非以檢舉之名行報復之時,根本是惡意檢舉,警方也做出回應了。女大生9月23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從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新橋方向行駛,因為沒打方向燈,2分鐘於不同路段被檢舉,且檢舉人特意分6天檢舉,讓警方無法辨識是同一路段2分鐘內發生的違規事件。江和樹說明,根據罰單上的檢舉時間,檢舉人的檢舉時間分別為9月25日、26日、27日、28日、29日,代表檢舉人非常專業,知道要在違規7日內向警方檢舉,並分散在不同天檢舉,以增加檢舉成功的機率,顯然不是要改正其行為,只是想報復。女大生情緒不穩定,父親不忍責罵,收到罰單後竟砸毀機車,以免再度騎車闖禍。江和樹表示,違規就是違規,他並不是替違規人說話,但一個沒有工作的大學生,面對7200元的罰款根本無力負擔,這樣的惡意檢舉讓民眾無法接受。江和樹痛批檢舉人根本是惡意檢舉。(圖/報系資料照)對此,霧峰警分局解釋,經查該車9月23日下午4時53分起至4時54分止,沿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新橋方向行駛,在日新路與新仁路二段口至好來五街與好來三街口之區間等6處,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經警方審視檢舉影片後依法製單舉發。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民眾依第一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如民眾對於舉發單仍有疑義,可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原發基金貼禁伐補償 主計長認證無不法
民進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5日表示,外界對「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撥付禁伐補償疑義不小,政府有責說明是否合法。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則說,此舉沒有不法。行政院長卓榮泰5日率內閣閣員赴立法院針對總預算報告,並備質詢。而針對近期《禁伐補償條例》已入法提高禁伐補償達每年每公頃平均新台幣6萬元,行政院新年度預算卻未編足引起的一連串爭議,也成為質詢焦點。伍麗華質詢時指出,自己3年前便曾針對「禁伐補償」提出質詢,早年禁伐補償濫觴於林務局的「造林獎勵」,因為原住民土地利用有三,要不選擇「造林」,要不配合「禁伐」,或是有限度利用開發。而林務局造林獎勵經多次提高,每年每公頃平均將近10萬元,若禁伐補償不隨之提升,恐釀山林災害「大家都去砍樹就好。」伍麗華說,外界直指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要破產了,因此基金不可以拿來發禁伐補償,但自己調出主計處2016年公文,清楚寫明依照2007年刪修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用辦法」建議,原民會發放禁伐補償時,可以透過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各半模式編列,法源應該很充足。陳淑姿對此回應,目前都是依相關法令辦理,以基金發放禁伐補償沒有違法。她回顧,在2023年之前,禁伐補償是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各半負擔,2024年則是由國庫扛下撥補責任,未來即使超支,也會按政策撥補基金,以依法與政策目標優先。
民代批審查開發案牛步 內政部反駁籲新北速回審查意見
內政部國土署5日表示,新北市政府送了多起都市計畫審議案,內政部2024年截至10月底,討論新北各計畫案便召開了37次專案小組會議,次數已經是全台各縣市之冠,絕無延宕新北案件審查。近期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批評,新北市土樹三鶯(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地區有9大都市計畫案卡在中央,認為主管機關內政部似有「卡」新北市之嫌。內政部國土署則強調,所有案件均依程序期程審議,反倒是新北市政府應該針對各次會議中,專案小組委員的意見,明確並即時回應,才能加快審議效率。國土署官員指出,綜觀新北市,以永和、土城、三重、新莊及樹林等5處行政園區變更案來講,合計已召開4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可惜新北市府卻對這些案件被委員挑戰的個案問題毫無回應,比方「公地公用原則」未落實、「容積率提高一倍以上」依據、「公共設施用地變更開發」是否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都市環境容受力衝擊」能否因應極端氣候等,皆沒有進一步回應。官員預告,以永和案來講,國土署專案小組預計在12月,請新北市府列席說明全市整體行政園區變更處理原則,才會接續召開各區專案小組會議。官員再舉例,比方位於土城都市計畫南側保護區的15公頃土城暫緩發展區,因配合時代變遷與軍事解除禁建,新北市府打算將範圍內土地變更為「暫緩發展」地區,並辦理區段徵收開發,但內政部老早在2021年至2023年各召開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目前正進一步進行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對公益性及必要性的把關審查,正等待市府針對委員疑義詳細釋疑後,才能加速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進行審議。國土署也呼籲,新北市府針對問題共求解套之道,不必將開發案上綱為政治角力。
總預算今日有望付委? 卓榮泰:我還是抱著最高樂觀的
行政院總預算卡關,行政院長卓榮泰今(5)日赴立法院報告總預算案及前瞻特別預算案,朝野今天將決定總預算案是否付委審查。卓榮泰會前受訪表示,會本著誠意跟確實回答,社會將漸漸知道行政院立場,也會知道立法院及各地方政府,對通過總預算造福全國人民的需求,「我還是抱著最高的樂觀的。」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報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對於總預算今天是否順利付委審查。卓榮泰表示,對於總預算的各項疑義,行政院一直期待是從法律面、制度面來做討論、來做檢討,也為未來奠定一個大家在憲法精神以及所有法律規定之下,兩院互動的一個唯一,而且是最好的模式。卓榮泰說,個別委員稍後都會再繼續的就詢答過程提出他們的想法,「我們會本著誠意跟確實的回答,一一的向委員來做說明」。他認為經過這樣的說明之後,社會漸漸知道行政院的立場,社會也漸漸知道立法院以及各地方政府,對於通過總預算造福全國人民的這個需求,「我還是抱著最高的樂觀的。」
基隆女臉書賣國慶晚會門票遭送辦 法院不罰關鍵理由曝光
今年國慶晚會在大巨蛋舉行,門票一票難求,基隆張姓女子因故無法前往,遂在臉書社團販售門票,員警發現認為有轉賣圖利的「黃牛」行為,假裝買家購入,並在交貨時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女送辦,但基隆地院認為,張女僅賣2張門票,與大量購入熱門票券加價牟取暴利的黃牛不同,判決不罰。地院表示,張女在9月30日取得「113年大巨蛋國慶晚會」門票2張,同日晚間在臉書社團公開兜售,員警網路巡邏發現,認為有「非供自用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之嫌,佯裝買家以2張門票3000元相約交付。張女出面將門票轉售給員警,員警當場依違反《社維法》將張女移送法辦,但張女聲稱,她原本要與家人一同出席晚會,公司安排臨時出差無法前往,因此改於臉書上發文,將票券賣給有需要的民眾。法官審理認定,警方所用的《社維法》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然而,張女欲出售的票券僅有2張,與一般大量購入票券再加價出售牟取暴利的「黃牛」迥異,不能排除張女取得票券時原本是出於自用,因此以該法規裁處有疑義。法官指出,國慶晚會官方網站活動注意事項指出,該活動免費索票,嚴禁非自用加價轉售票券,違反者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辦理及裁罰,因此裁罰法源適用上也有疑義。法官認定,警方無法證明張女取得門票時為非供自用,自不能依售票行為,直接認定違反《社維法》規定,最終判決不罰。
特調咖哩粉驗出致癌「蘇丹色素」!流竄9縣市 最高可罰8000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下稱濟生公司斗六廠)生產之「特調咖哩粉(製造日期:2024.05.07;有效日期:2026.05.06D)」經該局檢出「蘇丹色素一號」(標準:不得檢出),經臺北市衛生局113年10月28日及29日調查銷售至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花蓮縣等9縣市,臺北市衛生局已通知轄內2家業者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並通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命轄區業者進行回收下架工作。臺北市衛生局接獲通知,第一時間巡查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專區內403家品牌業者(近11,780家門市),經查有33家業者有使用152項咖哩相關產品,皆非濟生股份有限公司之「特調咖哩粉」產品。另為追查「特調咖哩粉」使用原料之品質疑義,臺北市衛生局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協助至濟生公司斗六廠稽查該批產品原料來源及廠區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產品含有蘇丹色素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之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臺北市衛生局提醒,蘇丹色素具有潛在致癌性,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與製程之管理,避免觸法。並呼籲民眾若有購買上述產品請立即停止食用,並攜帶商品至原購買門市辦理退貨作業。臺北市衛生局呼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規避、妨礙、拒不提供資料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
男「轉賣周董門票」遭逮!他控警方加價釣魚 北市警:是檢舉案件
周杰倫演唱會門票日前開賣,再次掀起一波「天價黃牛票」之亂,警方為此嚴打黃牛,不少黃牛因此落網。不過新北市蘆洲一名男子自稱,自己為了與女友去看演唱會搶到2張票,最後因日期不同決定轉賣,沒想到卻遇上警方「釣魚執法」,用異常高價向他買票,等面交時再逮捕他。他還宣稱,自己在警局應訊時,發現警方出示的2人對話紀錄中,警方主動加價的對話遭到刪除,認為自己遇到警方為了上級壓力而被「仙人跳」。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張姓男子向媒體投訴,自己為了帶女友去看周杰倫演唱會,23日苦守在電腦前好幾個小時,最後才在下午3點清票時搶到2張門票,其中1張5880元門票日期是12月6日,另1張4880元門票則是12月8日,由於兩張門票日期不同,他跟女友討論後決定上網販售,遂在臉書社團《演唱會 讓票 售票 換票》刊登文章表示「有票要轉讓」。張男表示,文章一貼出,臉書陌生訊息瞬間爆炸,他實在應付不來,5分鐘後便刪除文章。此時,一名暱稱「TSAO MICHAEL」的男子突然私訊他,並表示願意加價30000元購片。該名男子見他沒有回應,又加到35000元。張男表示自己看到訊息,心想「未免也加價太多」,遂詢問對方相關細節,對方宣稱是「香港友人想買票」,張男表示自己心想香港薪資水平較高,花高價看演唱會也正常,原本對方2張票喊價7萬元,他還主動降價到6萬元,雙方約在店內面交。25日上午10時許,2人到張男店內面交,他與女友想分享觀看演唱會的心得,對方先是要求提供購票序號,他請家人開電腦截圖後,原本想直接私訊給對方,卻一直無法發送成功,事後才知道已被對方封鎖,只好拿出平板讓男子翻拍。張男指出,對方拍攝時「手還不斷發抖」,然後便急著給錢完成交易。當張男一碰到錢時,對方就表明警察身分,還說他違反文創法,他只好跟著2人回警局應訊。張男告訴媒體,當他在警局應訊時,警員先出示雙方對話紀錄,他眼尖發現警員「喊價的對話遭到刪除」,當場提出質疑,警員卻回覆他「我們都是看證據辦事,有問題可以去申訴。」還指了桌上一疊公文表示:「這些黃牛都是我們抓的,連上新聞的高中生都是!」,這時他才驚覺事情有異,認為警方是利用釣魚手法,構陷多位民眾入罪。張男還表示,自己當下要求載明「喊價對話內容遭到刪除」,警員原本不願打進筆錄之中,經過他的堅持才得以完整呈現。張男表示,自己跟女友很喜歡看演唱會,不只買了周杰倫的票,劉德華、張惠妹的演唱會都有搶到票,「這次純粹是無法一起看,加上家人也不想一個人看,才會選擇上網販售」。他承認自己有貪念,想賺點小錢,但主張警方不該「漫天喊價」,再來指控他「高價轉售」。認為警方的手段有如「仙人跳」、是「為了績效不擇手段」,讓他完全無法接受,還表示自己「一定會提出申訴」。對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表示,張男案件為「檢舉人案件」,稱警方是根據檢舉內容,認定張男確有加價販售之行為,遂依違反文創法函送法辦。至於張男指控警方問訊時,對話內容有缺漏部分,警方認定「不影響犯罪事實」,張男如有疑義,可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違憲!國會改革法釋憲「總統不須到立院國情報告」 大法官認矮化元首
國會改革法案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是立職法第 15-1條規定,立法院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總統聲請釋憲,主張這樣的規定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身分,改變憲法櫂力結構屬違憲,憲法法今(25日)判決違憲,判決之日起失效,總統不須去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職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賴清德總統認為該法條規定總統除了定期到立院國情報告外,還規定立院可以隨時發動非常態性國情報告,讓立法院邀請總統到立法院報告的次數,可能比行政院長之施政報告更為頻繁;總統報告事項,從國家大政方針擴大到「重要政策議題 」 ,導致總統與行政院角色重疊,。總統稱,立職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之修法,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之身分,混淆總統與行政院之職櫂,還錯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予以定期化、常態、 義務化、質 詢 化 ,使憲法中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中央政府體制設計產:位移,改變憲法櫂力結構。此部分憲法法庭已裁定暫停適用,認為立法院於憲法未有明文規定下,逕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課予總統義務,要求其應即時或限期回應立法委員之口頭或書面提問,因而產生是否逾越立法院職權分際,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違憲疑義。
跨黨派提《壯世代基本法》草案 何佩珊態度保守
勞動部長何佩珊24日表示,「壯世代」概念是反年齡歧視典範,行政院也已全力推動相關措施,是否需上綱到基本法層次立《壯世代促進法》,有待商榷。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24日與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並邀請何佩珊等官員列席備質詢。與會的多位民進黨立委都認為「壯世代」定義不明,加上草案內容與現有法律重疊之處甚多,實在疊床架屋。領銜提案者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指出,為了迎向「人人活到100歲」的新時代,應該協助社會與個人重新以「壯世代」稱呼取代高齡、銀髮、樂齡、老人等相關族群,而國家政策制定與產業發展,也需要以壯世代新思維因應超高齡社會的新社會與市場結構。掛名共同提案人的民進黨立委王正旭支持表示,自己看了吳春城「壯世代」著作後非常感佩,也感受到吳春城的用心,自己願意跨黨派共同提案,希望壯世代參與率增加,有助於社會共榮共好,但社會各界確實疑義不小,若能先召開公聽會再做進一步審查,相信會更完整。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則質疑,現行法律對中高齡者就業與健康照護已有規定,反而是「壯世代」定義不明確,《壯世代促進法》草案恐怕是疊床架屋,委員會不妨先舉行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後,未來再擇期討論。何佩珊回顧,其實行政院從2015年開始,就編制「因應高齡社會白皮書」,隸屬行政院任務編組的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也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跨部會地關注此案,勞動部也在2020年制定《中高齡就業促進專法》,協助中高齡者續留職場,如此已相當完備,「壯世代」概念很好,自己也很認同其中的反年齡歧視概念,但上綱到基本法牽涉甚廣,自己持保留態度,仍待商榷。
假寶貝真詐財! 6旬婦為愛奔現險遭騙財 警逮詐騙車手心碎滿地
新北市三重區日前破獲一起投資詐騙案,61歲林姓婦人到重新路二段某銀行臨櫃欲領取新台幣29萬5,000元,被問到金額用途,先是稱裝潢後又改為投資讓行員察覺有異報警,了解後才發現林女落入愛情詐騙,警方也配合面交成功將車手逮獲。據了解,林女9月在通訊軟體LINE上認識該網友,搭上線後對方靠三餐對她噓寒問暖並稱呼其為「寶貝」藉此讓她卸下心防,一來一往間林女也向對方產生感情,詐騙集團眼見時機成熟,對其伸出魔爪,裝成假幣商要求林女領現面交進行投資交易。林女不疑有他到銀行欲領出款項,面對行員關心金錢用途先是稱用於家具裝潢,進一步了解後發現林女根本沒有家具,這時又改口是要用於投資,機警行員也立刻通報三重派出所員警前來關心。林女面對員警關心堅稱絕不可能是詐騙,在員警不斷溝通及溫情勸導下,方才願意將手機給警方檢視,警方看完後也確定這為典型的投資詐騙手法並告知林女,不過她這時仍相信愛情,對於警方說法感到存疑。警方向林女提議面交照常進行,不過員警會幫她確認是否為詐騙案件,警方以便衣埋伏在面交場合,見時機成熟上前盤查,當即逮獲35歲假幣商張女,當場逮捕並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三重分局分局長黃國政表示,如今交友管道已日漸多元,網路交友更是現代人常見之方式,需要特別注意切勿相信來路不明的理財資訊,若有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以辨明消息真偽,守護財產安全。
「遊艇大亨」助朱國榮潛逃境外僅判1年2月 檢提上訴並查遊艇去向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2023年9月間棄保5億元潛逃國外,助其潛逃的遊艇大亨周哲男遭判1年2月。最高檢察署認為刑度過輕,與台北地檢署研議後,11日提起上訴,並追查價值175萬美元遊艇流向,避免周男繼續犯罪或變賣圖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多項炒股、內線交易罪,於案件審理中棄保5億逃亡,未扣案犯罪所得逾2億餘元,法院判處16年確定,犯罪情節重大。周哲男協助朱國榮潛逃出境,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2條之1規定,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一審判決雖認定周哲男「使朱國榮可順利潛逃出境、使朱國榮所涉案件之審理、執行等程序均受妨害、輿論譁然,朱國榮迄今行方不明,對我國司法權之行使影響顯非微,犯罪所生之損害亦屬嚴重,當從重評價」,但最終僅判處1年2月,檢方認為刑度過輕,且適用法律亦有疑義,北檢已於11日上訴。最高檢與北檢研議達成共識,除針對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外,也分案追查周哲男搭載朱國榮潛逃的遊艇去向。據調查,該遊艇價值175萬美元,周男將朱國榮載至菲律賓後即駛至蘇比克灣委託出售。檢方認為其屬本案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扣押、沒收或追徵其價額,避免周男繼續利用上開遊艇犯罪或變價獲利。
住宅法通過3年仍未定案 民團籲速訂定社宅分級租金
OURs都市改革組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等民間團體8日與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及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舉行記者會指出,2021年修正通過《住宅法》第25條,明訂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但中央始終傾向採「身份別市價打折」,引發民間團體抗議與地方政府疑義,呼籲落實「依收入能力訂定分級租金」,以及社宅租金調整應以辦法或自治法規定之。林月琴說,台灣社會居住正義是長年以來一直沒有好好去處理的問題,1989年「無住屋者團結組織」發起無殼蝸牛運動「萬人夜宿忠孝東路」,但是因高房價導致人民陷入居住困難的問題始終未能解決。民團指出,目前社宅分級收費原則爭議焦點為,應該要採「所得」還是「身份」作為基準?自2021年《住宅法》修法要求中央訂定分級收費原則至今三年餘,但上述「所得」與「身分」之優缺點爭議,遲遲未能定案。民團與北、北、桃支持依「所得」計算,乃因以若以「身份」計價,最明顯的問題是會出現不同所得繳相同租金的「垂直不公」。且由於《社會救助法》取得弱勢身分標準極為苛刻 ,對未取得福利身分的「邊緣戶」或是低薪青年群體,社宅租金恐超出其負擔能力。林月琴指出,至今年9月,已經興建完成的社會住宅總計12萬3千戶。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目的在於扶助弱勢者佔戶數的40%以上、以及一定比例的戶數要滿足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其他的才開放給一般民眾申請。由於數量有限,誰能優先取得資格成為一件需要妥善規劃的事,但現狀是申請社會住宅的方式,中央、六都,各自有各自的規則,缺乏全國統一的標準,依法,兩年前住宅法修法通過後,政府就應該制定全國統一的分級收費標準,因為無法與民間意見達成共識而一直沒有制定。民團指出,解決的方式,不該是簡化地採「身分市價打折」,造成邊緣弱勢、低薪青年反遭排除之作法,而應是透過加強「家戶收入」的鑑別,積極降低所謂「假窮人」問題,從而兼顧「真弱勢」的照顧。例如,香港社會住宅同樣也面對財稅資料信度問題,因此採搭配其它財產檢核,如存款、股票、基金、車輛等動產,並透過授權政府資料勾稽降低審核成本。
民眾收催繳交通罰鍰連結 公路局:不是「這串」結尾別點
現今詐騙猖獗,凡事都要多小心!公路局表示,最近有民眾收到電子郵件內容所附網址 「https://www.trustforge.bond/」,連結疑似監理服務網,要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經查證該電子郵件所載網址不是「gov.tw」結尾,不屬於政府機關網址,已通知相關單位下架。民眾若有收到這類詐騙電子郵件,請不要點選,以免荷包失血。公路局特別澄清,「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為「https://www.mvdis.gov.tw/」,請切勿點擊來源不明的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民眾若收到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請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查證。
交通罰款詐騙連結曝光 公路局:沒有gov.tw結尾千萬別點
近期有不少民眾收到電子郵件內容所附網址「https://www.trustforge.bond/」,連結疑似監理服務網,要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提醒,電子郵件所載網址不是「gov.tw」結尾,不屬於政府機關網址,已通知相關單位下架,提醒民眾不要上當。民眾若有收到這類詐騙電子郵件,請不要點選,以免荷包失血。公路局今(24)日特別澄清,「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為 「https://www.mvdis.gov.tw/」 ,請切勿點擊來源不明的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若民眾收到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可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查證。
未充分溝通惹民怨 22綠委籲《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等22名立委國會辦公室18日在立法院聯合舉行「國土計畫法展延重調整,再起步更穩固」記者會呼籲,目前《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4月上路,但新北市等9個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皆未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而且民眾被假訊息誤解,希望行政院展延上路,待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參與這次記者會的除了蔡易餘、陳冠廷還有王美惠、何欣純、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劉建國、陳亭妃、郭國文、賴惠員、王定宇、林俊憲、邱議瑩、林岱樺、許智傑、黃捷、李柏毅、鍾佳濱、徐富癸、莊瑞雄、陳俊宇等民進黨籍立委,共同呼籲行政院應展延重調整《國土計畫法》,展延時間為2年至4年,或甚至更長,要審慎評估、有多一點時間跟民眾溝通。蔡易餘指出,《國土計畫法》當初是在2015年底國民黨執政時期完成立法,將於明年4月上路,各縣市政府在此之前須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審議,但截至今年9月16日,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以及台東縣9個地方政府,尚未如期繳交,導致整體規劃進度嚴重延誤。蔡易餘說,隨著國土計畫相關議題引發民眾討論,各界溝通面臨挑戰,對於規劃內容的討論出現諸多阻礙。在國土計畫法無法達成全國一致性的前提下,為了確保國土計畫法還能順利推行、促進各方理解,呼籲行政院適度調整時程,待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劉建國表示,法案是馬英九時期通過實施,而現在民進黨政府奮力實施溝通中,未遞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縣市,現在才砲打中央政府,無助於與民眾溝通和規劃。林岱樺指出,反對貿然執行的理由有三點:窒礙難行、人民剝奪感及中央地方各單位人才的短缺問題,應該要有更長的時間規劃、溝通。陳素月說,新政策的實施,就要比過去更好、對人民更有好處,才有實施的意義。國土計畫法目前仍有諸多疑義,應該要展緩實施。許智傑表達,國土計畫是百年大計,應該要由上而下,相互上下檢討的大概念下,一併思考公平及補償的原則。目前《國土計畫法》有所欠缺,應該要展延調整後再實施。賴惠員提出,應該要從經濟、環境和社會永續發展的面向去考慮,此法案有未周延的地方,應該要延後執行。陳冠廷表示,國土計畫法目的是要促進全國資源的永續發展,同時也應該確保人文發展的穩固。嘉義阿里山過去有很多生活聚落,未來也可能受到影響,需要有更完整的討論。鍾佳濱說,國土計畫法有其良法美意,民進黨執政時期也沒有加以杯葛,這件事情也不是藍綠的問題,而造成延宕的這9個縣市政府,沒有一個是民進黨執政縣市,地方政府也要負責任對農業土地相關規範進行詳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