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無效之訴
」 賄選 當選無效 鍾東錦 選舉 買票父親送「砂鍋魚頭」挨告賄選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30日宣判二審宣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父親黃忠信與辦公室主任,因涉嫌贈送「砂鍋魚頭」等禮盒給多名樁腳、影響投票意向,當選無效,全案確定。黃俊哲的父親與其辦公室主任唐龍輝,遭控在2022年新北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贈送「高級砂鍋魚頭禮盒」給多名樁腳,新北地檢署因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然而,一審判定當選仍有效,但經檢方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於30日一百八十度逆轉判決,認定送禮盒算是賄選,進而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故改判當選無效,黃俊哲確定失去本屆議員資格。對此,新北市議會秘書長陳王正源指出,基本將由落選頭民進黨籍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遞補,但仍需等待新北市選委會發布遞補公文,才能確定就職遞補日並辦理就職典禮,流程一班約需一個月。據了解,2022年新北市第五選舉區(板橋區)議員選舉中,應選出名額9席,含婦女保障名額2席,可投票人數達44萬6,836人,投票數有26萬2,252人,投票率來到58.69%,其中近98%為有效票,達25萬6,436人,有望由該屆落選頭、得票1萬3,514票的石一佑遞補。陳王正源說,過去法院判決文會給行政院辦解職後,地方選委會才會遞補,並依照當選資格給證書,工作流程不一定,最快可能一個月到一個半月之間,至於是否趕得上9月底本屆議會第四會期,還是要看流程,沒個準。本刊調查,2012年10月,黃俊哲於新北市議會第一屆議員任內,也遭判當選無效而解職,當時是由同黨籍林水山遞補,如今林水山已退休淡出政壇。對此,黃俊哲低調暫未回應,而石一佑則向本刊表示,仍以收到公文確定就職公告為準,自己一直在從事公益活動,長期追蹤的「國三生割頸案」9月底也將宣判,保持平常心。
父買500盒「林聰明」砂鍋魚頭送選民 新北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黃俊哲被控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前,其父親黃忠信與辦公室主任唐龍輝,花費近30萬元訂購500盒砂鍋魚頭禮盒給43位選民,遭新北地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檢方敗訴,而二審高等法院於30日判決,認定送禮物賄選企圖影響選民,判黃俊哲當選無效,全案確定。檢方調查,黃忠信是欣湛然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親自參與黃的競選活動,而他在2022年九盒一大選前,為了讓兒子順利當選,先是以自家公司名義提供2000萬元作為選舉所用,還送禮賄賂選民。檢方調查,黃忠信夥同黃俊哲辦公室主任、欣湛然公司董事唐龍輝,以及其他欣湛然公司高層,花費近30萬元購入500盒「林聰明」砂鍋魚頭禮盒,並贈送給43位選民。檢方調查後認為黃俊哲對與此事並不知情,依《選罷法》相關規定,對黃忠信、唐龍輝提起公訴,2人一審分別遭重判4年10月和4年4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檢方也對黃俊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為證據無法證明送禮盒影響選民意願而駁回,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原則於30日判決,認定贈送禮盒有賄選意圖,而黃父等人所為購買並贈送禮盒之行為,即應視為被黃所為,判決當選無效確定。
豬頭戰爭2/「賄選罪」法力無邊? 當選無效之訴打贏也沒轍
選罷法案件中,當選人涉及的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定讞,但當選資格卻因民事「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公職身份的案例相當多,不過花蓮玉里鎮長龔文俊所涉的「豬頭、傷殘豬隻賄選案」卻相反,他的當選無效之訴在2024年1月15日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確定,但是刑事案件的賄選罪一審重判5年徒刑,形成「民、刑不同調」的罕見情形,使得即將在2024年4月進行言詞辯論的二審刑事賄選案,備受政壇和法界矚目。法界人士指出,當選無效之訴由民事庭法官審理,賄選的刑事案件由刑事庭法官負責,民、刑事法官在取得證據上有很大不同。民事採取「優勢證據法則」,舉證的責任在原告,如能提出有力證據,才能打贏官司;刑事案件則對賄選證據的要求較為嚴格,採取「嚴格證據主義」,也就是法院要判人有罪,罪證必須「不足以產生合理懷疑」才行。在上述前提下,民事當選無效的採證相對寬鬆,因此判決當選無效的機率,通常較刑事判決賄選罪成立的機率大得多。 以桃園選出的前立法委員廖正井為例,廖在2007年競選第7屆立委時,被指控透過樁腳買票,最後雖因賄選證據不足,且檢方採證有瑕疵,獲法院判決無罪定讞,但他的立法委員資格卻早經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而喪失,就是因為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認定較為嚴格所致。另外,苗栗縣前立法委員李乙廷也有類似情形。前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無罪確定,但當選無效之訴未能翻案成功,引起法界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程明修曾在法學研討會指出,我國現行賄選案件的選舉訴訟是雙軌形式的機制,使得本應屬於司法一體的裁判結果,因分由民、刑事不同的審判系統,或者是甚至在同一審判系統當中,卻因為法規的操作與解釋,出現極大歧異的裁判。 對檢察官來說,偵辦暴力、金錢介入選舉案件時,除了可以依《刑法》、《選罷法》提起公訴外,也可以根據《選罷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於檢察官握有兩把利刃,可對賄選案件進行兩種不同程度的追訴。不過兩者相較,刑事的威力顯得較為強大,因為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判決有罪就「當然停職」,即便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確定,也無法回復公職,所以只有刑事改判無罪,且任期尚未屆滿才能復職。不過這也讓民眾感到十分困惑,為什麼同一個選舉案件,卻得面對民事和刑事兩個不同性質的審判,彼此判決結果又互不拘束,恐怕這也是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
豬頭戰爭1/鎮長甜蜜復仇藏變數 傷殘「天蓬元帥」價值讓法官頭痛
花東縱谷中段的花蓮縣玉里鎮,是台灣東部頗負盛名的良米蔬果之鄉,193縣道兩側的綠蔭,在鳳凰花開時節的藍天紅花,伴隨路旁南風輕拂的農田景色,是玉里鎮的秘境之旅,不過這一片的歲月靜好,似乎被2022年鎮長選舉引發的「豬頭戰爭」,吹皺了一池春水。經營種豬場的前鎮長龔文俊是養豬達人,兩度獲得「神農獎」,上屆鎮長選舉連任失敗,這次捲土重來、重新當選鎮長,但卻因選舉期間贈送豬頭和傷殘豬隻事件,遭檢方起訴當選無效和賄選罪,讓龔文俊不但無法坐穩鎮長寶座,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花蓮縣玉里鎮好山好水、未受汙染,被稱為台灣的良米蔬果之鄉,鎮長選舉卻引起風波。(圖/報系資料照)62歲龔文俊當過花蓮縣議員、玉里鎮長、農會總幹事,商而優則仕的他,看似一帆風順,不料2018年競選鎮長連任失利,因此在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捲土重來,希望奪回鎮長寶座,雖然順利當選,卻因2022年5、6月競選期間,透過前里長林誠觀致贈部落耆老2顆豬頭、一隻60至70公斤的腳受傷豬隻,遭花蓮地檢署認定賄選,不但一審遭花蓮地院刑事庭重判5年徒刑,還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得來不易的鎮長寶座慘遭停職。龔文俊曾競選玉里鎮長連任失利,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卻捲入賄選疑雲。(圖/報系資料照) 對此,龔文俊高聲喊冤,他表示養豬養了40年,為避免浪費,16年來都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不是選舉期間才送,現在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他說過去豬頭下顎會拿去做齒模,也是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因體重不足,有細菌感染疑慮須淘汰銷毀,皆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沒人要,根據《食安法》等規定,視同事業廢棄物須付費處理,因此長年來都會詢問各界民眾需求,他願意免費提供。 龔文俊強調,對接收豬頭和傷殘豬隻的人來說,並非無償取得。因為願意接收的人要自行開車到養豬場去載,而且一隻幾十公斤的傷殘豬,一個人也搬不動,需要親友協助。對養豬場來說,有人願意運走反而減輕業主負擔,因為不用額外花錢處理,而且多位證人都出庭做證他多年來一直這樣做,檢察官監聽結果也可證明他沒有賄選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和一審法院則認為,豬頭和傷殘豬隻在市場上仍有價值,實際上豬頭「正常做批發以重量秤重計價」,傷殘豬隻仍可食用,一樣可在市場上販售。雖然豬頭和傷殘豬隻對龔文俊來說可能毫無用處,但綜合社會價值觀念,如果有候選人贈送可食用的豬頭、豬隻,比沒贈送任何物品的候選人相較,確實可能影響民眾的投票傾向。 一審法官也指出,龔文俊交付賄賂對象是部落耆老,對部落選民有一定影響力,這是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生湧泉感恩之心,行贈送豬頭、腳受傷豬隻等專飾賄選之術,龔文俊更因而當選玉里鎮鎮長,若不嚴懲將無法禁絕賄選之風。 不過案子上訴二審後,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卻判決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龔文俊當選有效確定。法官採信龔文俊的主張,認為他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隻、豬頭是自己飼養且多為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眾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部落族人與弱勢,認為該行為不算是買票。 由於二審花蓮高分院民事庭的見解,與一審民、刑庭相反,眼看著二審刑庭言詞辯論,即將在2024年4月16日進行,檢辯雙方莫不卯足全勁、努力準備,希望在「豬頭戰爭」的決戰關鍵時刻,能說服法官採信己方意見,最後「豬死誰手」,實在勝負難料!
一家都被告1/家族12親友成同案被告 他當選里長無效還被判刑
農曆春節本應是闔家歡慶團聚日子,但金門有戶人家卻開心不起來,家族聚在一塊大家竟都是同案被告,原來他們涉犯選罷法,被查出將戶籍遷到親戚家中支持里長張男,被法院判定為「幽靈人口」,株連親友12人。而以一票之差險勝選上里長的張男,不但遭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底判刑1年9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讓張男懊悔自責不已。被指為幽靈人口的A小姐表示,自己是張男的姻親,講起一家子都被告,她唉聲嘆氣「張男沒臉見人,今年過年他都躲在家中,不敢出門拜年。」原來前年底張男競選里長,未料搞得烏煙瘴氣,「親戚們都被罰2萬元,張男雖因選舉耗盡積蓄,還是跟我們說會分期付款幫忙付罰鍰」。A小姐指出,親戚們是為加價出售配售的金門高粱才將戶籍遷在同一戶,未料竟成了選舉投票「幽靈人口」,觸法被判刑。(圖/報系資料照)對於親友為何會集中戶口,A小姐娓娓道來,前年初因為金門家戶配酒機制,有人有意加價收購,幾個兄弟姊妹便將戶口集中在一個戶籍內,方便統一配送;後來同年7月老里長去世,9月張男才登記參選里長,而11月底選舉,張男以一票之差險勝,後續開箱驗票還鬧上新聞,確認勝選後還沒享受喜悅,未料官司又來。A小姐說「以為只是家戶配酒但後來官司超誇張」,判決書上指張男早在大前年就有意參選,也因此兄弟姊妹們全變成「幽靈人口」,親戚們加上朋友總計12人將戶口寄放在2個戶籍內,但沒有在該戶籍生活,檢方認為是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共同意圖使張男當選,已涉犯《妨害投票》提起公訴,一票人慘淪同案被告,經協商後判2萬元罰鍰;而里長張男也因為《妨害投票》被訴,刑事部分判刑1年9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民事裁定「當選無效」。律師王志超指出,幽靈人口案戶籍遷移事證明確,是選舉查賄重點,提醒民眾挺親戚友人同時也要避免觸法。(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146條第1項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由於幽靈人口涉及人民選舉權、遷徙自由、居住自由等權利,憲法法庭一度為此召開辯論,他指出自己之前曾擔任檢察官,前年九合一選舉從里長到議員,檢方大力查賄,重點即放在清查「幽靈人口」。王志超提醒,通常幽靈人口都是找自己親友,一被查到全脫不了干係,因此礙於人情壓力跟留案底,還是得兩相權衡。
一家都被告2/「幽靈人口」涉妨害投票 金門29歲新科女議員、2里長落馬
2022年底九合一選舉,金門張姓家族親友12人遷戶籍支持親戚選里長,不但成了「幽靈人口」涉犯《妨害投票》挨告,新科里長直接當選無效,被判刑1年9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因「幽靈人口」中箭落馬的還有另一位金門的里長當選人吳男以及第二選區新科議員楊育菡,這也讓楊女成為國內史上首位因幽靈人口當選無效之議員。前年12月29日,金門檢方發布新聞,指出偵辦幽靈人口案件,金沙鎮2名里長當選人張男和吳男,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審理後,張男被判1年9月有期徒刑;吳男則被判刑6月。其中,里長當選人張男與子女被查出,從當年1月起至4月底將實際上未居住在選區的12名親友戶籍虛偽遷入其參選選區內,藉以取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妨害投票結果的正確性。被判當選無效的里長吳男被查出,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等6人遷戶籍到金門,增加投票權人數助自己贏得選舉。(示意圖/攝影黃鵬傑)另外,里長吳男當選無效之判決書中指出,吳男和其妻明知里長選舉是小區域選舉,故意以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他們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高雄的6人遷戶籍,吳男辯稱他們是為享有金門縣家戶配酒之福利、享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或方便由其家人協助代為收取信件等,但一一被法官打臉。此外,去年6月底金門地院判決新科縣議員楊育菡當選無效,這也是國內首件議員涉幽靈人口案的當選無效案例。據了解,楊女以1920票當選第二選區議員,但被查出選前楊父將多名親友戶籍遷到楊家金門祖厝,雖然僅1名張姓水電工真正前往投票,但法官認定已構成《妨害投票》事由,2023年6月判決楊女當選無效。金門縣第二選區議員楊育菡首次競選告捷,卻被檢方查出楊父找幽靈人口投票,遭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幽靈人口」爭議頗多,是否違憲一事,去年7月召開憲法法庭,此案緣起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2會員5年前遷戶口,支持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3人被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3人聲請釋憲與裁判憲法審查。雖然憲法法庭最終判決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合憲,但對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人為幽靈人口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最高法院更審。該法庭上各種聲音不斷,包括為了支持親戚,把戶籍遷回多年不住的老家有罪,反觀候選人卻能任意遷移戶籍選舉、政治人物可以號召遊子返鄉投票等,不過,大法官沒有給出解答。
服務處主任涉賄!張再興當選無效定讞 落選頭莊光大今遞補就職
澎湖縣前議員張再興,前年底五合一選舉時,因服務處莊姓主任涉賄選,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高分院在上月20日定讞去職,由同馬公選區以些微票數屈居落選頭的莊光大在今(22)日遞補宣誓就職,莊的親朋好友近午也擠滿了議場旁聽席見證。澎湖縣議會日前收到內政部來函,確認莊光大取得第20屆澎湖縣議員資格,遂訂於今日上午11時由澎湖地方法院院長楊國精監誓、議長陳毓仁主持,澎湖縣長陳光復率一級主管及大批親友一旁觀禮下,宣誓就職。也是繼湖西鄉議員許育愷之後,第二位當選議員的退休警察。警界退休的莊光大,曾任前縣長王乾發隨扈9年,2022年警職退休後投入縣議員選舉,卻以些微票數屈居最高票落選,選後向澎湖地檢署控告3名涉賄遭起訴的議員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張再興就是其中之一,而莊確定遞補議員缺的資格後,也已向高雄高分院撤回他對張再興等三人的當選無效訴訟,本屆澎湖縣議員的當選無效訴訟也至此告終。無黨籍議員張再興是因服務處主任莊仲瑜,前年底五合一選舉時,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賄選,要求投選張再興,而被檢方依選罷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澎湖地院一審審理後,去年5月31日判張再興當選無效,張不服上訴,上月20日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張確實涉嫌買票而駁回,讓張再興當選無效確定,其議員職務自判決確定日起即解職。莊光大因前議員張再興涉買票賄選判當選無效去職而遞補,在22日於澎議會宣誓就職時,大批親友擠滿議場旁聽席見證。(圖/許逸民攝)
每票1千元涉賄選! 雲縣議員蕭慧敏當選無效確定
無黨籍雲林縣議員蕭慧敏去年九合一選舉前,以每票1000元現金賄選,經雲林地方法院判當選無效後,她不服提起上訴,還辯稱她的得票數較下一名次的候選人多出1483票,賄選行為並不影響選舉結果,但台南高分院29日仍駁回上訴確定,全案不得上訴。蕭慧敏表示,她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但強調會爭取自身權益,將與律師進一步研商,有機會的話還是會上訴,謝謝大家的關心。雲林縣府民政處則說,將由落選頭林哲凌遞補。檢調指出,去年九合一選舉前,蕭慧敏為求當選,曾拿500元給蔡姓選民尋求支持,但遭蔡回絕且還來不及退回賄款時,蕭即逕自離去;另外,蕭還交給王姓樁腳10萬元,囑咐對方以每票1000元買票,王除拿2000元給黃姓選民外,還拿6萬1000元向其他姓名不詳選民買票。一審認為,蕭慧敏因犯交付賄賂罪,經一審刑事判決處刑2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另從檢方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蔡姓、王姓、黃姓證人的證述,也都足以認定她交付賄賂為真,因此判蕭當選無效。蕭慧敏不服上訴後,雖然辯稱她的得票數較下一名次的候選人多出1483票,可見賄選行為並不影響選舉結果,但台南高分院指出,選罷法規定不以賄選行為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為要件,上訴人的抗辯自無足採;一審的認事用法也無不當,因此判決駁回上訴。據了解,蕭慧敏以現金向選民買票,先前一審處刑2年,緩刑5年之後,檢方曾就緩刑部分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日前已經撤銷緩刑宣告,但可上訴。
林杏兒當選無效檢方未上訴 士檢:院檢對上訴期間算法不同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前執行長曾繁川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替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士林地檢署對林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但士林地院判決當選有效,不料士林地檢遲延上訴1天,林杏兒確定當選。士林地檢傍晚發表聲明指出,院檢對上訴期間算法不同,將釐清責任,對外說明。士檢指出,院檢對於上訴起算日期認知不同,本署除正深入研議裁定理由,並就當初收判過程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本署後續將依照臺高檢署指示,儘速查明,釐清責任,並對外說明,以昭公信。士檢偵辦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林杏兒的樁腳曾繁川,涉嫌在林的競選服務處內,交付6000、8000以及1萬元不等的賄款,同時將北市第1選區(北投、士林)競選文宣,交給選區內里長,為求林杏兒順利當選,而林也順利在去年12月2日經公告當選。至於蕭景田、曾繁川涉嫌替林杏兒買票賄選,被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間偵結、起訴蕭景田等11人,蕭先前以1500萬元交保。士檢指出,蕭景田、曾繁川去年11月間,陸續走訪同選區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1人,並各交付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新臺幣1萬元信封袋,請他們投票給林,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0人,明知信封袋內現金是賄選款項仍收下,已觸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其中張姓里長候選人雖也涉嫌投票受賄罪,不過因為犯後坦承犯行,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另9位里長候選人及蕭景田、曾繁川共11人遭檢方起訴,全案正由士林地院刑事庭審理中。
新北綠委拚連任2/洪佳君代夫復仇蘇巧慧 蘇系固守新北迎浪頭
新北市藍綠立委參選人之中,有不少的父親都大有來頭,除了賴品妤、廖先翔與蔣欣璋之外,新北市第五選舉區(樹林區、鶯歌區、新莊區9里)立委蘇巧慧的父親、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任新北市改制前的台北縣長,立委吳秉叡、張宏陸都是其蘇系的子弟兵。蘇巧慧之前在蘇貞昌用三倍券買漫畫送孫女,卻因「打統編」引發爭議,蘇巧慧還特別在臉書上傳照片表示,女兒非常開心收到阿公的禮物,還替父親緩頰,沒想到又被眼尖的網友發現,書中作者的簽名日期是在蘇貞昌買書的前一天,被質疑買書是「事先套好招」。蘇巧慧原就讀台灣大學社會系,後轉法律系畢業,2002年律師高考及格,進入萬國法律事務所,2004年擔任陳水扁競選總部律師後援會總聯絡人、陳水扁「當選無效之訴」驗票律師團律師,2006年赴美國攻讀法律,獲得波士頓大學及賓州大學法律系雙碩士學位,回國後加入蘇貞昌所創辦的超越基金會工作,擔任執行長,2016年參選立委,擊敗當時的國民黨立委黃志雄,2020年連任成功。蘇巧慧這次遇上的對手是黃志雄的妻子、從台北縣議員開始5連霸的新北市議員洪佳君。洪佳君與黃志雄都曾是跆拳道國手,黃志雄2016敗給蘇巧慧,2020再度挑戰又敗北,此次則改由洪「代夫復仇」。政壇曾傳出黃、洪二人感情生變,遭夫妻聯手出面闢謠;日前兩人又被爆料與涉及詐騙的葛姓新北市政顧問互動密切,市府也隨即澄清,考量葛女過去在新北市從事長輩及弱勢族群公益服務才聘為社政顧問,今年底將不再續聘。新北市長兼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赴金門參加823紀念活動,除了在地立委陳玉珍外,立委參選人林金結(左)與洪佳君(右)也前往陪同。(圖/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提供)洪佳君夫妻聯手出面證明感情不變,新北市第六選區(板橋西區)挑戰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的市議員林國春在2017同樣也傳出婚姻生變,被爆長達半年不回家,更有人以林國春的身分在其臉書粉專上留言說「有位先生,辦公室離住家五分鐘距離,半年以上沒有回家吃過飯,颱風天亦然。返家多是三更半夜,繼續滑手機,但有時電話響了卻不接,詭異…估計是附近還有另一個窩,小孩不知生幾個了。」林國春最後與妻子離婚,對於外界傳言他逼妻子離婚,林國春則透過辦公室發聲明表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張宏陸被指在6月7日曾開記者會,聲稱「新北餵藥案」家長4月就已通報1999,但未獲重視,因此家長自行帶孩子去檢驗,後來發現可能是烏龍一場,張宏陸後來改口表示自己從未說過這些話。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民進黨內立委初選,張宏陸曾表示,「任何人來挑戰我們都不懼怕,努力去打贏這場選戰,我們都有在做,反正誰來我們都不怕」,不過政壇卻盛傳,張擔心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到自己選區競爭,由派系高層出面把何「擠」到淡水參選。當初與張宏陸掛聯合看板「防守」何博文的,還有新北市第六選區(板橋東區)立委羅致政,羅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獲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政治碩博士學位,返台後在東吳大學擔任政治學系副教授,並曾任該系系主任。羅與同樣在板橋的林國春一樣曾爆出家庭問題,在2017年被跟監直擊兩度與女助理到汽車旅館開房間,不過羅的妻子選擇相信他。立委參選人林國春原為警官,曾遭毒販誣告經5年審判才獲判無罪,因而辭去警職。他在2017年與妻子離婚,並在之後低調再婚。(圖/翻攝自林國春臉書)新北市議員葉元之這次將挑戰羅致政,葉在黨內被視為朱立倫子弟兵,台大政治系學士、國發所碩士、美國南加州大學傳播管理碩士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葉元之6月在網路節目《誰來早餐》中擔任代班主持人,訪問民進黨禮讓參選大安立委的台北市議員苗博雅,遭該區國民黨參選、台北市議員楊植斗痛批是替對手宣傳。新北市第十選區(土城、三峽)則是民進黨現任立委吳琪銘對上捲土重來的市議員林金結。吳、林二人都曾是三連任議員,二人曾在2000年立委選戰中交手,吳獲得44.77%選票、林獲35.60%、柯文哲與郭台銘共同支持的前國民黨籍候選人則有18.83%,最後由吳琪銘連任成功。但林金結之前發生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助陣的風波,引發藍營基層反彈,為選戰曾添不少變數。
鍾東錦不平之鳴1/檢調大軍壓境苗栗路人皆知 縣長:鄉親良善不容欺負
苗栗地檢署對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無效案提起上訴,鍾東錦與律師團25日召開記者會正面回擊,控訴此案關鍵被告遭調查官威逼不當取供,檢方浪費司法資源,有揣摩上意之嫌,將陳情監察院請求彈劾;鍾東錦強調,綠營去年誤判形勢,認為苗栗有翻盤機會,利用檢警調系統大軍壓境苗栗,最後結果顯示奧步打不倒正義、謊言贏不了真相,未來也會正義必勝,因為善良的苗栗人不容被欺負。「少數地檢署檢察官,你晚上睡得好嗎?你真的一本良心嗎?」鍾東錦認為,司法人員應該針對被告有利、不利的證據,綜合判斷加以考量,這才叫「公平與正義」,但從選舉前檢察總長邢泰釗至少5次前往苗栗視察,到選後專程到大湖分局頒獎慶功,苗栗地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等行徑,外界看來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一名陳姓退休員警透露,去年11月21日,邢泰釗在距離選舉投票不到1週的時間,特地前往苗栗地檢署頒發30萬獎金,表面上肯定檢察官查賄辛勞,但這也是邢泰釗在選舉期間第5度到苗栗視察。他說,當時就聽昔日同仁抱怨,每次邢前腳剛走,後面壓力就來,尤其最後幾週,只要有疑似賄選情事,上頭第一句話就是問「跟鍾(東錦)有沒有關係?」陳姓退休員警指出,因為只有扯到「鍾」才能交差,但基層員警都知道,縣市長選舉早就已經沒有買票行為,除了民智已開,大多數選民不會賣票外,對於候選人來說,初步估算1票新台幣1000元,10萬票就要1億元,況且要有樁腳「下得去」,還得躲避無所不在的警調查賄,即使選上,更要面臨當選無效官司,如此賠本生意,根本不會有人做。另外,當時曾輔選鍾東錦的人士說,去年苗栗縣長選戰難得出現2藍2綠的「混戰」,選前部分民調顯示,鍾東錦和民進黨對手徐定禎只有個位數差距,鍾東錦陣營同時也接獲多方管道通知,綠營可能使出「抓到走路工」的選舉奧步,企圖藉此翻轉選情。因此,鍾東錦不但發起「清廉參政連署聲明」,更以簡訊通知選舉幹部,要求絕對不能參與疑似有買票、賄選等場合或舉動,違反者將直接提告。該人士指出,沒想到去年選前最後幾天,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竟出現一個「擦邊球」,鎖定涉嫌賄選的陳申陽,陳是掛名鍾東錦和當時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主任委員,於是藉此連結「鍾」。他說,即使買票、賣票的人都堅稱「沒有幫鍾東錦賄選」,但從偵辦員警到調查幹員都刻意引導證人和被告,必須和「鍾」連上線。鍾東錦律師團長饒斯棋表示,案件在宣判前夕,邢泰釗於今年7月11日特別選在大湖分局召開「2022年苗栗地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檢討策進會議」,公開宣揚所謂的「戰功」,是否企圖干預個案、影響法官公平審判,如此毫不避嫌,創下歷任檢察總長罕見記錄,更令基層員警瞠目結舌。「檢警調系統針對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內部至今仍存在許多雜音。」熟悉內情人士指出,剛開始就有員警認為證據薄弱,根本和鍾東錦無關,案件被移到檢調,苗栗縣調查站幹員還是無法獲得直接證據;另有檢察官指出,若貿然起訴,可能傷及司法檢調威信。他指出,沒想到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和檢察官張聖傳執意起訴後,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判決敗訴駁回,莊、張兩人在沒有任何新事證下,又再次向高分院提出上訴,而這個動作透露出的是,少數檢察官為求升官捷徑,揣摩上意迎合風向,至於司法威信只能被暫擱一邊。鍾東錦表示,從參選以來,多次委託民調公司進行民意調查作為選戰策略參考,每次民調結果都大幅領先第2名的對手超過10%以上,但綠營卻誤判形勢,認為苗栗有翻盤機會,才會利用檢警調系統大軍壓境苗栗。他說,綠營想透過打壓、抹黑,甚至造謠手段藉此打贏選戰,但最後結果顯示,奧步打不倒正義、謊言贏不了真相。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
鍾東錦不平之鳴2/台灣選舉檢舉達人設局買票? 被誣陷的大湖鄉長現身說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判決檢方敗訴後,檢方日前上訴,鍾東錦25日舉行記者會揭露辦案檢警調利用行為可疑的鄧姓檢舉人資料,硬性栽贓他買票,並直指鄧姓檢舉人還涉入誣指大湖鄉長黃惠琴在去年選舉時買票,想賺檢舉獎金未遂;對此,CTWANT進一步向黃惠琴查證此事,黃對此公開受訪並還原當時的來龍去脈,直指鄧男手段令人訝異。「起初是一件簡單的糾紛調解,不料最後卻演變成被誣指買票,自己也很意外。」黃惠琴受訪表示,鄧姓檢舉人年紀很輕,原籍頭份市人,去年開車通勤到大湖鄉7-11上班,為便利性,鄧男的車就常直接停在7-11門口附近,該處也是計程車排停所在,因此鄧男與計程車運將雙方就時有衝突。她說,計程司機們有時放置三角錐佔位,卻常被鄧男移動,某次就憤而寫了紙條「提醒」鄧男,雖然該紙條沒有指名道姓,結果鄧男就反控這些司機大哥們涉嫌恐嚇。黃惠琴說,鄧男到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報案遭恐嚇後,計程車司機們也覺得委屈,覺得自身權益受損,且計程車在7-11門口排班行之有年,更是為了老年人家方便,因此認為鄧男所為實在不可理喻。她說,但這些司機同時面臨鄧男提告,艱苦人實在沒有辦法應對,因此輾轉透過人找到自己,希望能幫忙調解。大湖鄉分局旁的7-11,該處是計程車排停所在,也是許多年長者搭車聚集搭車地點。(圖/李承值攝)「類似調解在為民服務案件中,算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黃惠琴說,自己去年8月26日聯繫鄧男表示要協助雙方化解誤會,並勸鄧男,雙方都是出來討生活,未來每天還是會見面,能化解誤會最好。她指出,經過一番勸說後,鄧男稱願意接受計程車司機的「慰問金」結案,只是鄧男一開口就要3萬多元,對於這樣的金額,她也嚇到,所幸來來回回溝通多次後,鄧男願意接受6600元慰問金及雙方簽署和解書,該紛爭在3天後順利落幕。黃惠琴感慨地說,沒想到在去年11月24日選舉投票前一個禮拜,自己接獲大湖分局來電,要求過去走一趟,一去才知道不得了,原來鄧男向警方檢舉自己買票賄選。她說,釐清過程後,才發現她8月底陪同計程車司機和鄧男見面交付慰問金,以及簽署和解書的同時,鄧男當時有偷錄音。為何一樁單純的糾紛調解,會離奇歪樓成買票案?黃惠琴指出,原來是8月底雙方調解成功當下,司機大哥隨口一句向鄧男開玩笑話稱「這次姊姊(指黃惠琴)要選舉,你要多支持」,讓鄧男找到機會借題發揮。她說,好險自己當下立即駁斥說,「調解跟選舉完全無關,若要亂牽扯,那自己就不幫忙了」,這句也有被錄到,再來是自己跟鄧男透過line的調解對話都有保留,經檢調偵查後不起訴結案,才讓這樁誣陷檢舉案沒有成立。「鄧男年紀輕輕,還有律師叔叔當靠山,手段真的很讓人訝異。」黃惠琴也自我解嘲,自己做過3屆大湖鄉代表,到這次投入鄉長選舉,在地方清廉風評眾所皆知,也是家中長輩從前就諄諄告誡的,因此被誣指買票,反而激起鄉親反感,最後一週更是賣力幫忙拉票,最後順利當選。她說,後來知道鄧男又牽扯縣長的案件中,更覺得這個年輕人是厲害角色,現在苗栗地院已判檢方敗訴,希望司法之後也能繼續還縣長一個清白公道。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
鍾東錦不平之鳴3/律師團揭露檢警調違反程序正義 向監察院請求彈劾護人權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7月21日判決駁回後,檢方日前提起上訴,鍾東錦和律師團為此在25日召開記者會,直指警方和可疑的鄧姓檢舉人搭配,硬栽贓他涉及買票案,並揭露調查官偵訊過程利用權勢多次恐嚇案件相關人,認為這是台灣政治史上第一次縣長選舉設局誣陷買票事件;鍾東錦也宣示,將向監察院陳情「檢調人員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請求彈劾,並針對調查官提起恐嚇、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自訴。去年苗栗縣長選舉期間,苗栗縣檢警調以查獲「四合一」現金賄選案「掛鉤」鍾東錦,指控身兼「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主委的陳申陽,透過丘女涉嫌向林女賄選買票,並由檢方向法院提出鍾東錦當選無效訴訟,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合議庭審理後,7月21日判決駁回檢方所提訴訟。對此,檢方在收到判決書後,已於8月15日提起上訴。據了解,關鍵人物林女當時的丈夫就是苗栗爭議人物鄧男,鄧男去年也曾以賄選買票案檢舉大湖鄉長候選人黃惠琴,但最後被發現是烏龍指控。因此,鍾東錦律師團更合理推測,鄧男與大湖分局部分員警熟識,檢舉黃惠琴的同時,也盯上陳申陽;大湖分局的劉姓承辦員警提供傅松琳競選總部主委陳申陽疑似透過丘女買票的線索,剛好丘女又是鄧男的房東,鄧男恐以設局釣魚方式,吸引丘女向鄧男當時的妻子林女買票,鄧男則透過遠端監視器畫面監控,並技術性讓丘、林兩人在鏡頭前數錢,並寫下候選人登記號碼「1、1、2、4」,讓警方順利構成查賄要件。25日記者會,傅松琳出面表示,自己去年選舉因個人知名度較低,想透過鍾東錦拉抬聲勢,在一個公開場合口頭徵詢鍾東錦後,就逕自籌組競選總部,但總部設立與人事都是由他和大湖地區農會總幹事徐欽志安排,陳申陽也僅是掛名主委,沒有實際負責選舉事務,鍾與陳更完全沒有連繫管道,兩人可說是不認識。傅松琳強調,鍾東錦在競選期間主動發起「清廉參政」連署聲明,並透過各大媒體報導,呼籲同陣營村里長、鄉鎮市長、代表、縣議員絕對不能買票,並請全體縣民共同拒絕賄選。他說,一個要選縣長的人,怎麼可能公開宣揚反賄選,私下再打自己的臉,如此反而可能流失選票,完全不合乎邏輯。對於讓鍾無端被牽扯,真的「深感抱歉」,也請司法人員能依法論事,還給鍾縣長一個公平、正義的判決。針對苗栗地檢企圖用「包裹式聯合買票」說法,將鍾東錦硬牽扯賄選案中,鍾的律師團團長饒斯棋認為,檢方說法相當不合理,丘女坦承交付現金4000元給林女,請託林把票分別投給登記1號的鄉長候選人及1號的村長候選人,以及2號和4號的鄉民代表候選人;林女也坦承,4個號碼中,並沒有鍾東錦,兩人證詞相符。饒斯棋說,檢察官非但不採信丘女和林女,更為了湊數,在起訴之後,又找來一名謝男謊稱有幫鍾東錦買票,但經追查發現,這名謝男多年前曾發生車禍,頭部受創造成記憶失調,更和鍾東錦完全不認識,如此栽贓嫁禍,簡直是知法犯法、無法無天。饒斯棋表示,透過交付給法院審視的調查站詢問丘女錄音譯文中,更發現調查官員利用權勢多次出言恐嚇,刻意詢問是否有上面交待,而丘女一再回覆沒有後,調查官竟不斷大聲拍打桌子且說出「如果是妳的意思,我告訴妳出去會被砍死」、「重點是妳有幾條命,可以這樣子敢自己玩」、「妳有10條命,妳也不夠賠、是妳能不能活下去的唯一機會」、「檢察官準備收押妳,妳有300條命好賠嗎?」、「妳死路一條」等各式威脅話語。饒斯棋表示,即使最後丘女被逼哭多次,並遭到收押禁見,仍一再表示「真的沒有幫鍾東錦賄選」,這就是事情的真相。律師團指出,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檢視調查官所為的詢問程序,可看出幾乎完全違背刑事訴訟法所規範的程序正義,更愧對作為一個司法人員的良心,為避免將來民眾再受此不當的違法對待,律師團將向監察院提出陳情並請求彈劾、伸張正義,維護司法尊嚴與基本人權。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
鍾東錦不平之鳴4/開記者會提多項質疑 縣長痛批:苗栗檢察官張聖傳是非不明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7月21日判決駁回後,檢方日前由檢察官張聖傳提起上訴,鍾東錦和律師團為此在25日召開記者會正面迎擊,並提出多項質疑,劍指苗栗地檢署少數檢察官是非不明,真的是在欺負苗栗人的善良;鍾東錦說,目前該案已進入上訴階段,但真金不怕火煉,相信高院睿智的法官,一定能夠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鍾東錦表示,九合一選舉落幕,短短不到半年時間,從承辦案件的大湖分局到苗栗縣警察局,多名官警不約而同出現異動,十分詭異,包括原任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連跳2階,直升桃園市警察局副局長,大湖分局偵查隊長申請退休,連帶承辦賄選案的劉姓偵查佐也被借調桃園市;鄧姓檢舉人更在領取部分檢舉獎金後,隨即跟妻子離婚、另結新歡,可說是升官的升官、發財的發財,只留下被抹黑的苗栗。他說,「全台22縣市的縣市長沒有人買票,只有苗栗的縣長出現買票案件,這不是污辱鍾東錦,這是污辱我們苗栗縣民。」鍾東錦指出,苗栗警局長異常升官、偵查隊長申請退休,他都沒意見,但基層警員人力已非常吃緊,當時承辦賄選案的劉姓偵查佐僅以「專案勤務需要」為由,就被借調桃園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目前仍占用苗栗縣警察局的缺。他說,不知道該員是有甚麼超能力,或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可以這樣調用,那麼其他警員是否也有權利和機會,要求進行調動,呼籲警政署應該一本良心,不要讓基層員警忿忿不平,還要分擔劉姓偵查佐的工作。鍾東錦表示,事後得知劉姓偵查佐在辦理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競選總部主委陳申陽的賄選案時,只有劉1個人獨立辦案,違背以往2人共同偵辦慣例。他合理懷疑,調動劉姓偵查佐主要目的,就是擔心劉員在苗栗恐怕會說出不能說的秘密。鍾東錦強調,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所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相關證人和被告都和自己沒有關係,完全沒有人承認幫他買票,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承認拿到他的錢,如果這樣的案件都可以成立,還需要投票嗎?他說,未來只要找一個陌生人幫任何候選人買票,就能構成賄選,如此一來,台灣民主制度將蕩然無存。鍾東錦律師團指出,鍾東錦由44萬3908名選民,透過民主選舉機制當選苗栗縣長,更經刑事庭與民事庭共6個法官,認定鍾縣長無任何賄選情事,判定鍾東錦當選有效,惟獨少數存有私心之宵小,把司法當成工具,企圖偷走苗栗鄉親票選的結果、扼殺檢調人員公正的形象、抹滅中華民國民主法治的精神。律師團強調,若是連一縣之長都會遭受如此迫害,更遑論一般民眾權益要如何維護。鍾東錦表示,看到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聖傳如此是非不明,真的令人非常傷心,真的是在欺負苗栗人的善良,儘管目前已進入上訴階段,但真金不怕火煉,相信高院睿智的法官,一定能夠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
苗栗縣長砲轟檢警栽贓賄選 檢方:單純行使法定職權
苗栗縣長鍾東錦不滿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判決檢方敗訴後,檢方提起上訴。鍾東錦今(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砲轟檢警栽贓賄選,他將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對檢警調彈劾。苗栗地檢署下午回應,反指苗栗地院判決認事用法,忽略相關客觀事證,以及違反經驗法,因此提起上訴,強調這是檢察官辦案是行使法定職權,並無摻雜其他因素。鍾東錦指出,偵辦本案的檢警調利用行為可議的鄧姓檢舉人資料,在全部當事人都未承認替他買票的情形下,硬性栽贓移送買票案,是台灣政治史上第一次縣長選舉設局誣陷買票事件,苗栗縣調站黃姓調查官還涉對丘姓女子不當取供。不過檢方對於鍾東錦指控調查官不當取供部分,並未多做解釋。去年縣市長大選期間,苗栗縣檢警調以查獲大湖鄉長候選人、代表、村長等涉嫌賄選買票案,檢方向法院提出鍾東錦當選無效民意訴訟,苗栗地院7月21日駁回檢方之訴,檢方8月15日上訴,但檢方8月21日被媒體追問時,才證實「已提上訴」。苗檢今天下午回應表示,選舉不容有任何造假之民意摻雜其中,依照台中高分院109年度選上字第5號民事判決等意旨,「所為縱屬賄選,亦未足影響選舉結果之詞,顯未慮及其獲取選票手段的正當性,及本件賄選已對所獲選票結果造成污染,信任已失,與民主制度之精神有間,所辯尚非的論,自無可採。」因此,即使檢調機關只證明候選人、親屬、競選總部成員或密切關連之樁腳,僅對1名選民賄選,亦足以影響選舉公正,即可諭知當選無效之判決。鍾東錦的律師饒斯棋還指出,去年九合一基層選舉,早已傳出檢調大軍指向苗栗,目標就是要拉下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為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不但選前多次親赴苗栗,選後還不避諱地前往大湖分局慶功,苗檢指出,檢察總長邢泰釗至各地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舉辦九合一選舉查察賄選檢討策進會議,並非僅擇選苗栗地檢署轄區舉辦。於今年7月11日於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舉辦會議過程,從未提及轄區偵辦的任何個案。相關與會檢警調廉移主官管同仁均參與其事,可得查證,並無所謂慶功可言。不容鍾縣長所委任律師自行不當臆測事實,惡意指摘。
法院認證鍾東錦當選有效 律師團不排除向監察院提出請求彈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於21日宣判,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有效,駁回苗栗地檢署所提當選無效之訴,其中關鍵被告丘姓女子遭調查官恐嚇、威脅44次,事後又被羈押20多天,即使如此,丘女仍堅決表示,並未幫鍾東錦買票。鍾東錦委任律師團表示,不排除告發追究檢調人員侵犯人權、威逼被告、證人,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調人員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陳情並請求彈劾。2022年8月競選期間,主動邀約鍾東錦共同成立大湖聯合競選總部的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首度公開表示,於偵查期間不便發言,如今還給縣長一個公平、正義的判決,一定要還原事件的真相。傅松琳表示,當時因知名度較低、起步較晚,希望與縣長候選人共組競選總部拉抬聲勢,在一個公開場合告知鍾東錦後,就逕自與大湖地區農會總幹事徐欽志籌組競選總部,總部內的相關人事安排,皆由2人負責,主委人選原本邀請農會理事長劉興政擔任,但他事業繁忙,直到10月中旬,才由他和徐欽志、劉興政以及陳申陽共同拍板定案,由經營草莓園的陳申陽擔任主委工作。傅松琳表示,10月開始,草莓園開始進入農忙時期,陳申陽也說沒時間幫忙總部工作,農會總幹事徐欽志當場表示,只須要陳申陽掛名,其他相關競選事務都由他協助,傅松琳強調這些過程,鍾東錦完全不知情,直到10月17日上午競選總部成立,鍾東錦才第一次前往參加,而主要接觸到的對象,也僅有他和徐欽志,掛名主委的陳申陽並未上台致詞、也未授予戰旗。但因為自己的決定,讓鍾東錦無端被牽扯,傅松琳表示「深感抱歉」,也請司法人員能依法論事,不要一再誣陷鍾縣長。在本案中被買票的關鍵證人,也透過錄音澄清,丘女一開始就是告知有無收到鄉長、村長的錢,因不認識候選人,以候選人號碼告知「1124」,就是1號鄉長候選人、1號村長候選人,以及兩名鄉民代表,僅此而已,針對鍾東錦部份,丘女是以口頭拜票方式請求支持,「並沒有說一定要投給鍾東錦」。鍾東錦律師團指出,包含傅松琳、陳申陽以及丘姓女子等7名關鍵證人,每人皆果斷說明,沒有幫鍾東錦賄選,且陳與丘涉嫌之刑事案件,該一審刑事判決亦明確認定2人並未幫鍾東錦買票就此部分亦為無罪認定,而調查官員在詢問丘女長達7個多小時過程中,出現44次威脅、恐嚇證人,甚至說出:「如果是妳的意思,我告訴妳出去會被砍死、妳有幾條命,可以這樣子敢自己玩,妳有10條命,妳也不夠賠」等各式威脅話語。律師團指出,去年九合一基層選舉,早已傳出檢調大軍指向苗栗,目標就是要拉下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為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不但選前多次親赴苗栗,選後還不避諱地直接前往大湖分局慶功,最後事實的真相是,地檢署當選無效之訴遭駁回,重重打臉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仍執意要提起上訴,浪費司法資源,律師團不但嚴陣以待,也已蒐集更多證據,針對違背刑事訴訟法所規範之程序正義,以及侵害人權之檢調人員,將向監察院陳情渠等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請求彈劾追究其責任。
新北議員蔡淑君遭訴賄選及當選無效 新北地院統統駁回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捐助選區內的社區住戶鋪設地坪、修剪周邊街道及公園樹木,遭新北地檢起訴當選無效及賄選,新北地院昨天先駁回檢方起訴的當選無效之訴,今(24日)再對她被控賄選的部分宣判,合議庭認為蔡淑君捐助行為不足以影響社區民眾投票意願,未違反《選罷法》,因此判決無罪。新北地院指出,就「台北新都社區」鋪設地坪工程部分,該社區雖然有管委會,但是召開會議時出席率只有20%到30%,顯示社區民眾凝聚力低,雖然管委會在蔡淑君捐助地坪完工後,曾在社區電梯內張貼蔡淑君捐助工程的感謝狀,但是公告期滿就撤除,感謝狀內也沒有要求民眾支持特定候選人。感謝狀雖然可能提高民眾對蔡淑君好感,但還不足以動搖他們的政治偏好或選擇。至於蔡淑君協助修剪「陽光社區美滿家園」周邊麗園二街1巷、3巷與12項公園,由於當地並未設置圍牆或相關間隔設施,屬於不特定人可以自由進出的區域。公園也不是社區管委會負責管理,蔡淑君捐助修剪樹木、植栽的部分具有公益性質,無法影響選民決定。基於上述理由,法院認為蔡淑君捐助行為,主觀上不具有違反《選罷法》第102條1項1款的故意,判決無罪。至於新北地檢對蔡淑君提起的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昨(23)日指出,檢方所舉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被告有涉選罷法規定行為,且同法所規定之當選無效要件不符,因此駁回檢方之訴。
澎湖地檢署陸海空三棲反賄 縣長及軍警調首長攜手出擊
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將於明年1月13日舉行,澎湖地檢署今(15)日上午攜手軍、警、調、廉政、移民各查緝機關,並結合縣政府及澎湖地區陸、海、空各公私立機關團體,在地檢署大廳辦理「大家相揪來反賄」宣導活動啟動儀式,澎湖縣長陳光復、縣警局長林逢泉、縣調查站主任薛國鼎、澎湖防衛指揮部政戰主任楊世盛多位首長親臨現場,齊力支持反賄選。檢察長陳佳秀致詞時表示,澎湖地檢在警、調、廉政、移民各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底地方公職人員5合1選舉後,已起訴賄選相關案件37件,提起當選無效之訴4件,執法機關會延續查賄「無上限、無底線、無時限」原則,確保這次選舉的公平、公正。陳佳秀指出,地檢署這次海陸空三棲反賄選宣導,上了瓦斯桶、遊覽車、遊艇,進入宮廟、投注站、便利商店、航空站、碼頭和部隊等處,走進了家家戶戶和大街小巷,陸、海、空各管道齊發,形成綿密的反賄選網絡,陳佳秀呼籲鄉親們一起加入反賄選行列,如果發現異常情形,請保存證據,撥打檢舉電話等方式提出檢舉,執法單位會保密檢舉人身分,還有機會可拿高額獎金。今天反賄選活動一開始,由澎湖防衛指揮部「鎮疆戰鼓隊」以戰鼓聲響、象徵查賄全面出擊的表演拉開序幕,展現澎湖地檢署率領警、調、廉政、移民等查緝單位,並結合陸海空各界的支持,齊心協力展現「反賄、查賄全面出擊」的決心。各執法機關還進行「查賄–即刻啟動、全面出擊」啟動儀式,並由跆拳道學員們擊破各種賄選犯行,向社會大眾宣示查賄「無底限」、「無上限」、「無時限」執法決心,期盼各界共同「維護乾淨選風、守護民主價值」。
苗栗縣長鍾東錦被提當選無效 判決出爐一審駁回可上訴
苗栗縣長鍾東錦於去年大選涉及賄選,遭提當選無效,今(21)日苗栗地方法院今判決出爐,駁回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苗栗地方檢察署於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偵辦苗栗縣長、大湖鄉長、大湖鄉民代表、大湖鄉村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對縣長鍾東錦等四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日苗栗地方法院宣布,縣長鍾東錦及鄉民代表當選人林裕欽部分駁回,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去年11月選舉期間,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長鍾東錦及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大湖鄉聯合競總主任委員陳申陽,涉嫌夥同2位選民丘志玲和林錦宏,替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鄉民代表候選人謝見德和林裕欽以及大湖村長候選人傅顯榮共5人現金買票。最後除了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之外,其餘4人都當選,檢方在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之後的12月10日,對鍾東錦等4人提起當選無效,而失利的縣長候選人徐定禎以及大湖鄉民代表候選人葉琪熏也分別提起自訴。這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苗栗地檢署於去年12月14日偵結,陳申陽以及兩位選民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遭提起公訴,經苗栗地院審理,3人皆判有罪。而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方法院今日宣布謝見德、傅顯榮當選無效,鍾東錦及林裕欽的部份駁回,全案可上訴。
雲檢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 要防止境外勢力影響大選
雲林地檢署因應113年1月13日舉行的中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今天掛牌成立,除全面展開選舉查察及暴力防制執行工作外,強調查察重點工作除了賄選與暴力,還包括假訊息、境外勢力與資金介入、選舉賭盤3大目標。檢察長戴文亮更表示,台灣前途因應由台灣全體民眾決定。「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儀式由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主持,主任檢察官朱啟仁、雲林縣警察局長林故廷、雲林調查站主任李青峯、雲林縣政府政風處長楊華興、雲林縣專勤隊長涂順福等人共同揭牌,宣示即日起全面展開選舉查賄及暴力防制工作。戴文亮表示,主要是讓大家知道,檢、警、調等相關單位已經針對明年大選準備好了,明年主要是中央總統、立委選舉,相較於去年的地方選舉,除了查察賄選外,最主要有3大工作目標,包括嚴查選舉賭盤、防範境外勢力與資金介入、防範假訊息影響選舉。戴文亮也提到境外勢力很有可能透過選舉賭盤與假訊息影響大選結果,台灣未來的前途,應該是由全國選民來決定,不應被境外勢力或其島內代理人,試圖用金錢與其他方式來干擾,執行小組接下來會盡全力來達成查察目標。而地檢署指出,除了選舉期間全力查賄,選後仍不會鬆懈,一旦掌握賄選相關證據,即使候選人順利當選,也會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呼籲候選人不要心存僥倖。最後戴文亮強調,台灣未來的前途,應該是由全國民眾來決定,不應該被境外勢力或境外勢力透過島內的代理人試圖用金錢或其它方式來干擾或影響,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台灣的前途應該由台灣全體民眾來決定,所以查察小組已做好準備工作,將會努力來達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