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法律
」一首歌被追討「6000萬版權費」比主持人費用高 到底是什麼「版權」問題?
白冰冰節目日前爆出「6000萬版權費」風波案,已有了圓滿結果,由於現今YouTube等平台從事自媒體人眾多,關於當代音樂的利用等涉及法律層面問題何其多,困境之下需有更前瞻的解方。林發立律師常受邀演講,分享他對於影視音產業的著作權需要了解的法律議題。(圖/翻攝林發立Fali. Lin臉書)有關著作權議題,業界習以「版權」稱之,和專業者有所不同,為法律普及之考慮,這次受邀在《當代法律》撰文討論,並由CTWANT摘錄部分段落,因此在本次特別以「版權」方式,以概括地代替正確的「著作權」稱法,望請專家海涵。知名音樂人、廣播人馬世芳老師,曾於2021年7月12日,在其臉書專頁上明白說:「要以『個體戶自媒體』的身分做一個『音樂節目』,是無法處理音樂授權問題的。」知名藝人黃子佼在2022年10月25日,則發表文章說:「我在錄製存檔時,做了一集跟台北有關的歌、一集跟各城市有關的歌、半集洪榮宏大哥的特企,其中竟有7首歌被臨時通知有版權問題,可能面臨高額播放費用,電台方面建議直接拿掉,我也只好請製作人大刀一揮,砍掉重錄,補上其他歌曲,重講內容串場,可想而知,原本預定好的編排與邏輯,被迫打亂。」去年底,受歡迎的歌唱節目「我愛冰冰秀」突然傳出面臨停播,而媒體也報導「白冰冰主持的歌唱綜藝節目『我愛冰冰Show』因遭著作權團體追討高額音樂版權費停棚。歌曲高額公播費導致節目製作困難並非個案,黃子佼受訪坦言,一首歌就比主持人費用還貴,盼版權方針對不同平台有不同定價。」 嚴格來說,三人所指涉的情況,其實不完全相同。馬世芳老師所面臨的,是廣播電視實務上,如何處理「音樂授權」的機制,其實並不利於想要從事自媒體的人加以利用;黃子佼及白冰冰(我愛冰冰秀主持人)所反應之問題,則是一般人更難窺知的產業「授權」實務。一般來說,電視公司的「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均會依照既成慣例與集管(即集體管理)團體辦理授權,看來「我愛冰冰秀」不是這方面的問題。廣播電視業者,如果因習數十年的製播流程,加上著作權法第56條之規定,原本不會有什麼問題(至少廣播電視公司自己都這麼認為)。但當代音樂之利用,尤其是「音樂節目」,已經跟以往有很大不同,片段放上串流(例如YouTube)等,已是常態。如果要說著作權法第56條合理使用規定是電視廣播節目的保護規範,目前的利用方式是否已經溢出此範圍,成為關注焦點。主要的問題,在於「重製」,「白冰冰也提到節目狀況,應該是卡到『重製權』的問題」。本文摘自《當代法律》第14期,頁157-161的《音樂「版權」問題何其多 困境之下需有更前瞻的解方 音樂利用的再現代化》專文,完整內容請參閱https://www.themislaw.tw/book/content.php?id=112
台開12/7可出財報?小股東發冊子聲援 邱于芸:我還活著可以說金鑰故事
台開董事長邱于芸今天(1日)在一場法律研討會現身說法公司經營權之亂,她感性並篤定地說,「我還活著在這裡,跟大家說活著的故事,12月7日財報就會出來,台開是一家從省政府時期屬於台灣人的公司,我的責任就是做好交給下一代。」當代法律雜誌、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協會今天舉辦「從同開、台開之亂」看我國公司法制改革之契機-「論公司印鑑、重大訊息金鑰被盜實務運作困境」研討會,邀請到《公司法》權威學者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方嘉麟、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郭大維、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等分享看法。其中,因傳出跳票等爭議、無法出具財報而於8月4日遭證交所勒令下市的台開(2841),一度引爆「父女之爭」(邱復生、邱于芸)的公司經營權之爭而為社會焦點,邱于芸力拼「台開要重返榮耀」,受邀於研討會中分享自身經驗,獲得法學界共鳴。場外則有台開小股民後援會、台開股東聯誼會散發聲援刊物,內容多達33頁,力挺邱于芸能夠在12月7日完成財報,刊物封底還印製「翻過山就是新天堂」邀請大家造訪花蓮新天堂樂園。邱于芸今天與財務處副總經理黃茂基出席研討會,了解公司治理相關法律規定。邱于芸說,台開集團旗下遍布全省到金門多達22家公司、158個銀行帳號,光是在公司印鑑變更,即需依照不同縣市政府規定辦理,而因此有了時間差,再加上到銀行辦理帳號變更等,才能開始處理債務協商等事宜,導致有些公司無法開發票非營業中,有的則是還可以播放電影營業。根據台開小股民後援X台開股東聯誼會聯合發行的台開危機大事記,邱于芸在2021年9月7日就任台開董事長之前,台開集團存款僅有547萬元,民間借貸5.3億元,未付工程款2億元,應付未付款則達1.4億元;而在邱于芸就任前夕台開跳票5000萬元。邱于芸則細數2022年1月26日以來,先是她明明在公司工作中,下午六點多即遭公司違法逕發重訊以法人改派為由,解任她的董事長職務,接著公司的主機、伺服器、帳冊、重訊金鑰(公司大章、印鑑章)、銀行帳號等遭人霸占而公司運作也因此癱瘓等過程。「2010年我從英國回到台灣之前,在倫敦政經學院、劍橋大學混了20多年,沒想到回台灣參與上市公司經營看到的財報、股東會竟是與所了解的企業經營學完全不同,現在也是一路走來邊走邊學,非常感謝許多專家前輩給予的寶貴建議」邱于芸感性地說。邱于芸也話鋒一轉,「非常希望政府主管機關能也有擔當與責任,糾正違反公司治理的扭曲惡象。」
政壇「人才庫」教絕招 首見新書指導企業鞏固經營權
萬國律師事務所雖然不是台灣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但萬國出身的律師卻深受藍綠執政者重視,從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到現任的蔡英文總統都有志一同拔擢萬國出身的律師擔任重要公職,使「萬國幫」被稱為政壇「人才庫」。其實萬國幫對於企業法律問題也很有一套,近日出版「問鼎」一書,成為第一本完整公開企業經營權攻防戰的教戰守則。當代法律雜誌法律顧問、同時也是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指出,企業間的收購、防禦、爭取經營權是常見的經濟活動,如何在合乎法規、遵守商業倫理下進行併購及鞏固經營權,是所有企業的當務之急,只有讓企業提升人才、技術、資金和市場,並活化經營結構,才能面對未來挑戰。黃帥升表示,萬國團隊的訴訟及仲裁部門以多年實戰經驗,利用淺白文字詳細分析經營權爭奪類型及爭議關鍵,透過理論並解析國內外經典案例,提醒利害關係人掌握法律風險,從容應對詭譎多變的經濟市場和企業競爭。
商業法院滿周歲了 當代法律雜誌明與法學界、律師界合辦研討會
司法院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全民信賴公正專業的司法」決議,2019年提出《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2020年1月15日公布,《商業事件審理法》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自2021年7月1日施行成立,迄今已滿週年。當代法律雜誌與政治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學中心明天(9月2日)起共同主辦研討會,針對《商業事件審理法》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相關法律問題提出討論和建言。明天研討會將有司法院民事廳長周玫芳、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方嘉麟做開幕致詞,並由政治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學中心周振鋒主任、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陳盈如副教授,分別從「商業法院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裁定評析-以股東會召集權行使案件為中心」、股份收買請求權「公平價格」裁定-案件回顧與商業法院未來展望來做報告,兩場報告分別由方嘉麟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王文宇教授主持。此外還有台北大學法律學院陳彥良教授、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暨當代法律雜誌副總編輯蔡鐘慶助理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陳鵬光合夥律師,政治大學法學院朱德芳教授、當代法律雜誌社長暨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王晨桓主持律師、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裕民合夥會計師與談,並由當代法律雜誌法律顧問暨萬國法律事務所黃帥升資深合夥律師做閉幕致詞。這次研討會協辦單位還包括:建業法律事務所、眾勤法律事務所、尚澄法律事務所、宏鑑法律事務所、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萬國法律事務所。
「光洋科條款」限縮獨董權限!法界挺修法 部分學者憂「審計委員會」成太上董事會
面對金管會修改《證交法》大砍限縮獨立董事三權限的「光洋科條款」,待立院審議通過可望明年上路。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今天(25日)表示,獨董界確實非常關切這次修法案,獨董壓力也非常大,光是被提起告訴的獨董公司市值超過百億。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陳肇鴻則提到,獨立董事的任務不是超越執行長來實際進行經營工作,審計委員會有其特殊功能,但不是太上董事會。由當代法律雜誌舉辦的「獨立董事召集股東會」線上座談會,今天下午登場,邀請多名《公司法》權威與學者專家,包括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法律學系主任郭大維、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曜琛、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煦棋等。金管會在8月16日宣布《證交法》第14條之4、第14條之5、第178條修正草案,針對「董事提起訴訟、股東會召集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代表公司」等三事項,要求須採「審計委員會合議制」行使,以防獨董濫權;另外,審計委員會因故無法召集時,應提審計委員會事項應以董事會全體董事特別決議行之。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致詞時表示,獨董召開股東會權力行使一項,近期因為許多公司的經營權而受到討論與注意,現在金管會欲透過修法對此現象提出解方,未來大股東要掌握公司經營權時,可能就要多提名獨立董事席次;並對於我國《公司法》「持股過半股東」可以行使召開股東會權,對照鄰近國家的香港5%股東、新加坡10%股東即可召開股東會,門檻是否過高,值得討論。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法律學系主任郭大維則指出,近年來,獨董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不同派系董事或進行董事全面改選,像是聯光通全面改選董事、友訊解任公司派董事、東林解任獨董、太普高全面改選董事、永大機電解任獨董、光洋科股東臨時會鬧雙胞、中福解任公司派3席董事並補選2席董事等,皆是現行獨立董事的股東會召集權限。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教授則對金管會修法版本,認為《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既已擇「審計委員會」為監督機關,即應貫徹「合議制」的精神,建議可思考完全刪除《證交法》第14條之4第4項的可行性。今天座談會邀請郭大維主講《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修正草案的因應,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教授主講獨立董事召集股東會方式之檢討,並由台大法學院教授邵慶平、副教授陳肇鴻與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蔡鐘慶(當代法律雜誌副總編輯)、當代法律雜誌社長王晨桓(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擔任與談人。
黃輝珍黃帥升叔姪檔亮相 力挺當代法律法治教育助「國民法官制」
買了NFT會有哪些保障?「凍卵」確實是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的一個解方,公寓大廈該如何迎接電動車充電樁進駐等話題文章,皆出自法律系教授、律師、醫學與金融界等專家,有志一同透過《當代法律》雜誌讓法治教育更加普及化,希望藉此降低及避免未來「恐龍國民法官」的出現。司法傾聽民眾觀點與感受的「國民法官制度」,將在2023年上路,也就是明年1月1日起,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法庭是由3位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總共9人共同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來作成判決的決定。法學、科技界等專家齊聚催生《當代法律》。前排右起為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黃帥升律師、劉奕成顧問、王晨桓社長、台綜院董事長黃輝珍、總編輯廖義銘、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副總編蔡鐘慶、林亮宇律師。(圖/李蕙璇攝)迄今發行三期的《當代法律》雜誌團隊,25日舉辦創刊慶祝茶會,該刊物由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黃帥升律師等人發想創辦,由王晨桓律師擔任社長,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出任總編輯,金融界聞人劉奕成擔任首席顧問,前金管會副主委、檢察官出身的許永欽,則為編輯顧問群之一。出席者來賓包括台灣綜合研究院董事長黃輝珍,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榮譽理事長、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以及該協會創辦人董事長施明豪,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東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莊永丞、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劉尚志、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資策會科法所副所長顧振豪等人。其中久未公開露面的台綜院董事長黃輝珍,為黃帥升律師親叔叔,叔姪檔難得一起亮相。黃輝珍致詞時,非常力挺這群有著使命感與奉獻精神的專業人士,他提到現今網路傳播面臨碎片化、速食化等催生法律雜誌,期待透過完整性與精確性的說理分析,帶給讀者有嚴謹邏輯思考的閱讀與思考。台達電子副總裁蔡榮騰表示,他看到這一期討論「人口少子化、國安大危機」非常有感,這是關乎台灣從民眾、企業到國家未來發展關鍵,綠能都更、城市再生等也都是上市櫃產業界關心的議題,受惠良多。黃帥升律師表示,除了藉由創刊茶會給予編輯團隊鼓勵,感謝大家共同嘗試新想法,期許在法治社會中有機會承擔推廣法律教育責任,因此首創這一本專為非法律人,包括大眾、企業界人士所關心議題的文章,讓大家從時事、生活化有趣討論裡了解相關法律的權利與義務。社長王晨桓表示,期許深入淺出法律論述跟上時代尖端,走進超商、髮廊讓民眾輕鬆閱讀。每周南北來回參與編輯會議的總編輯廖義銘則認為,司法改革首重「法學教育的改革」,希望明年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建立在良好、全面更新法律觀念上,避免還有「恐龍國民法官」出現。首席顧問劉奕成提到自己現階段投入元宇宙、區塊鏈創投,支持文創與籃球活動,還是當代法律義工幫忙培育種籽。他身為金融人非常尊重律師建議與提醒,提到改變台灣未來即是法律普遍化,「企業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創新事業(NFT等)」三個領域與「高中生」,更是推廣法治教育首要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