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誘罪
」 少女 失蹤 略誘罪 女童林口15歲少女離家八天 陪玩8男涉略誘、妨害性自主偵辦
新北市林口區15歲李姓少女1日跟家人說要外出買咖啡失去行蹤,家人焦急報案並在網路上PO尋人啟事。警方循線找人,終於在8日七時許,在龜山男網友家中找到少女,經警方詢問後僅問到後4天行程,離家8天至少與8名不同男子接觸,其中還分住2男家中,警方朝略誘、妨害性自主偵辦。李姓少女6月初從林口某國中畢業後,與家人前往澎湖遊玩,旅程結束後父母叮囑她要開始收心,怎料李姓少女卻還想要玩,1日清晨和家人說要外出買早餐,從文化三路住家外出後就此失聯。家人尋不到女兒也心急報案,警方立刻成立40人專案小組找人,發現少女離家之後搭計程車前往新北市蘆洲區,之後去過新竹湖口、南寮及桃園等地,都是靠男性友人接送。李姓少女離家期間手機經常關機,警方除了定位系統也同時追查IG帳號活動足跡,8名警察循線追查,於8日在20歲高男家中找到少女。詢問離家原因,少女表示是因為還想玩水卻被父親拒絕,才臨時決定找朋友帶她去新竹南寮海邊玩水,為脫離父母掌控才將手機定位關閉,離家期間沒有受到脅迫、略誘。警方深入追查少女8天行蹤及接觸人事,少女目前只透露7/5-7/8行蹤。包含:5日當晚入住楊姓男子(20歲)位於新竹家中,6日到新竹市北區,6、7日兩天晚上則投宿在高姓男子(20歲)桃園市龜山區金湖街家中,未鬆口前4天去了哪些地方。警方推測少女離家期間至少接觸8名男性,已通知7名男女(其中一名未成年男子)到林口警分局說明,據6名男性到案所述,都是李女用IG與他們聯繫,實際情況如何,仍待警方深入調查,目前警方朝略誘罪偵辦中。
離婚監護權歸女方 婆婆竟偷偷帶走孫「藏2年11月」…下場要坐牢
桃園一名張姓女子和前夫發生爭執後協議離婚,由女方取得孩子的扶養權,未料阿嬤竟無視張女要將孩子帶離之決定,拒絕交出孫子,甚至私自將孩童帶回老家,時間長達2年11個月,長期侵害張女原可直接對子女行使親權之狀態,逼得張女只好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略誘罪判處阿嬤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張女曾為夫妻而共育一名子女(下稱A童),然2人於109年2月22日發生爭執後,雙方洽商離婚事宜,旋於同年月25日兩願離婚,雙方並協議對於A童親權由張女單獨任之,未料陳婦明知其僅為A童之直系血親之二親等之祖母,而張女則為享有行使並負擔A童權利義務之監督權人,竟拒絕交出孩子。張女因向陳婦討還A童無果,不得已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嗣於109年12月10日經家事法庭民事裁定,命阿嬤將A童交付張女,陳婦才於111年1月15日透過兒子將A童送回給張女,母親始能與A童共同生活。案經張女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陳婦辯稱,「我覺得自已有義務去保護無自保能力的幼兒,我認為告訴人沒有負起保護幼兒的職責,我有在109年2月22日把A童帶回我老家,是因為告訴人和我兒子在離婚前衝突的很嚴重,當天我抱著A童,告訴人有叫我把A童給她,因為告訴人過往就是有在盛怒找小孩洩憤」,為了保護孫子女免受暴力,才拒絕把孩子還給張女。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固認張女有情緒失控、暴力傾向,然而多屬空言主張,欠缺實據以佐其說,況考量告訴人與陳男早於109年2月25日離婚時,即已約定由女方單獨擔任A童之親權人,然被告未經告訴人同意逕將A童帶離,顯然損及告訴人親權行使,認定陳婦所言顯係事後狡卸之詞,不足採信,依略誘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國中妹網戀約男見面 踏浪「情人灣」遭捲走阿嬤哭喊:快回來
宜蘭縣南方澳內埤海灘「情人灣」今(28日)上午8時30分許,驚傳1對男女遭浪捲走,25歲張姓男子自行游上岸,另名柳姓女孩於海面上載浮載沉,離岸邊約60至70公尺時已看不到人,經查柳女竟然僅13歲未成年,消防人員及海巡署出動大型船艇下海搜救中;柳的外婆痛哭,「快回來啦!阿嬤在找妳!」場面讓人鼻酸。據了解,該對男女都是宜蘭人,透過交友軟體於23日剛認識一周的網友,今清晨相約至海灘踏浪,卻不顧瑪娃颱風即將來襲,不慎遭長浪捲走,男子自行游上岸,當下臉色驚慌已說不出話來,他緩緩道來,今是第一次約出來碰面,於沙灘漫步時,看到長浪還有一段距離,瞬間2人就被捲進海裡,很擔心找不到柳女。柳女從小與78歲的外婆住在一起,外婆獲報後到派出所還淡定的說,外孫女什麼事都會跟她分享,昨晚有提到今天會跟5個同學去蘇澳玩,早上清晨準備出門去菜市場做生意時,還有摸摸外孫女的頭。稍晚外婆一到事發地點,情緒潰堤放聲痛哭說,「妳快回來啦!阿嬤找妳啦!阿嬤在等妳啦!妳有沒有聽到?」宜蘭縣消防局獲報後,即派遣南方澳分隊、特搜大隊、第二大隊及蘇澳分隊前往搜救,因風浪太大無法使用救生艇下水作業,正以空拍機擴大搜尋,亦請海巡派遣5車11員及出動3508大型船艇於案發海域搜救中。另家屬做筆錄後雖還未提出告訴,但張男因涉及略誘罪部分,因該最為公訴罪,分局將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義大利富商批空姐發動媒體攻擊 嗆8歲女怎會寫信給總統?女方反擊了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灣詹姓空姐爭搶8歲女兒,雙方你來我往,富商跨海提告,指控空姐涉嫌違反保護令、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11日三度偵辦此案,傳喚雙方到案說明,據悉富商律師和空姐在偵查庭中爭鋒相對,男方質疑空姐發動媒體攻擊,且一個只有8歲的小二女生,怎麼可能寫信給總統?女方則反擊說,如果女兒不想離開她,她也沒辦法。11日的偵查庭,富商委由律師出庭,詹女則是獨自應訊,偵查庭從上午11點半開始,共開了一個多小時。據了解,雙方庭訊的爭執點在於,空姐應該依法院裁定將女兒交付給爸爸,富商也質疑詹女發動媒體攻擊,懷疑一個只有8歲的小二女生怎麼可能寫信給總統?詹女則反控富商五個月沒跟女兒孩子,表示自己願意交付孩子,但如果女兒不想離開她,她也沒辦法。富商與空姐是2007年男方來台洽公時交往,2014年生下一女,2017年底富商將女兒帶回義大利,但空姐不滿男方不遵守約定時間將女兒帶回台灣,2019年到義大利,以護照遺失理由向外館申請補發女兒護照,逕自帶女兒回台。富商指控空姐涉嫌準略誘罪及違反保護令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原已不起訴,經高檢署兩度再議發回,目前已是北檢第三度偵辦。
家長小心!八德某國小外出現問路噁男 搭訕女童強拉衣服還要拉人上車
桃園市八德區某國小外近日出現搭訕噁男,男子假借問路,實則攔住落單的國小女童不讓她離開,還強拽小女孩衣物試圖將她拉上車,所幸女童機警及時逃脫,校方得知後立刻貼宣傳單提醒家長注意,警方也立刻調閱監視器,將45歲郭姓男子約談到案,郭男聲稱自己沒有惡意,訊後被依略誘罪移送法辦。「妹妹,這邊怎麼走?」據了解,郭男於8日下午騎機車在八德某國小外徘徊,於介壽路一段399巷外發現落單女童,於是上前搭訕,先是攔住女童並假借問路,女童當時受到驚嚇想要離開,郭男進伸手強拽女童衣物,還試圖將她拉上車,所幸女童反應機警,郭男並未得逞。校方得知後立刻在連絡簿內貼出宣傳單,提醒家長小心不明人士,並注意家中孩童上下學的安全,有家長將此宣傳單貼到當地臉書社團,立刻引發熱烈討論,父母們更是人心惶惶,就怕自家寶貝發生意外。警方獲報後也立刻著手偵辦,調閱監視器鎖定郭姓男子涉案,郭男坦承有向女童搭話,表示自己「只想問路、沒有惡意」,但此說法不被警方接受,訊後將他依略誘罪移送法辦。
阿嬤帶孫女外出失聯遭控略誘 檢方被家屬一個理由感動不起訴
新北市1名林姓阿嬤(61歲),今年8月間帶著患有「類風濕關節炎」的孫女(8歲)回到嘉義後便失聯,家屬除了報案協尋外,出於無奈下也對阿嬤提告《略誘罪》,近日檢方偵結,認為阿嬤雖然帶著孫女外出,導致她無法按時接受治療,雖屬不當,但是阿嬤在偵訊過程表達,自己真的很心疼孫女,而其他家屬也證稱阿嬤「真的很疼孫女」,並希望撤銷告訴,因此檢方綜合阿嬤動機以及相關證據下,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檢警調查,林姓阿嬤因為不相信西醫,加上心愛的孫女多次向她表達「打針會痛」,出於不讓孫女受苦的心理,在今年8月27日,帶著孫女離家出走,妄想用宗教方式治癒孫女疾病,並用他人名義租借1間套房,帶著孫女脫離原生家庭。據了解,阿嬤還在牆上貼著孫女的作息與課表,想讓孫女脫離校園成長,但阿嬤卻罔顧沒有孫女的監護權,涉犯《略誘罪》,家屬無奈之下只能對阿嬤提告,阿嬤遭移送地檢署時,多次軟腳崩潰痛哭,認為自己只是和孫女其他家屬愛孩子的方式不同,卻導致這種後果,又想到自己可能不能再見到愛孫,難過得軟腳倒地,還需要一旁員警攙扶。而檢方近日偵結,認為阿嬤行為沒有考慮到孫女必須固定到醫院看診、吃藥,以及孫女生父母擔憂心情,雖屬不當,但考量家屬做證,「阿嬤真的疼愛女兒」,而祖孫2人失蹤過程中,孫女多次向阿嬤表達「打針會痛,不敢回家」,最後檢方綜合考量阿嬤動機以及相關證據,予以阿嬤不起訴處分。
10歲童離家與街友爽玩30小時 臉書大當機延誤尋人爸媽險急哭
彰化市10歲黃姓男童前日晚間因功課沒做完而被父親責罵,他一氣之下竟離家出走,與在路上認識的20歲街友一起到新竹和台中遊玩,男童父母試圖透過社交網站尋人,卻碰上臉書全球大當機而差點急哭,所幸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今凌晨終於在台中市尋獲男童,也將該街友依略誘罪移送法辦。據了解,男童與街友是在路上認識,2人會透過通訊軟體聊天,而黃童前日晚間因功課沒做完而被父親責罵,他不服管教而離家出走,跟街友一起坐上當日晚間9時許的火車北上遊玩,他們先是抵達新竹,昨日早上再到台中市區閒逛,累了就在便利商店休息,一路瘋玩約30小時。男童父母見孩子遲遲未歸而心急如焚,當天晚上就向警方報案,並一直透過臉書尋人,昨日晚上卻碰上臉書全球大當機而差點急哭,所幸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男童行蹤,今凌晨在台中某超商發現男童。彰化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長吳建明親自率員趕往台中,男童起初還不願回去,表示自己因被父親責罵而生氣,在吳員的勸說下才化解心結、決定返家,警方也將該街友依準略誘罪嫌移送法辦。
新北阿嬤失聯8天找到了 警方曝一舉動:她真的愛孫女
新北市林口區1名60多歲阿嬤上個月底帶著孫女離家,不料失聯8天都找不到人,讓家屬相當著急,後來有消息稱,阿嬤是因為不滿家人對於孫女的醫療方式,所以才會把她帶走,不過根據最新消息,兩人昨(3日)已被尋獲;針對這起案件,林口分局分局長陳忠龍認為,阿嬤相當疼愛自己孫女,有可能是與家庭相處問題有關,目前全案偵辦中。據悉,林姓阿嬤上個月27日帶著年僅8歲的孫女外出,只留下字條告知家人,並且將手機留在家中,隔天上午阿嬤曾用公共電話聯繫家人,表示要上阿里山後隨即失聯,而且一消失就是8天,也讓家屬相當心急,之後就報警處理,並且對阿嬤提告略誘罪,接下來便由警方接手調查,成立鷹眼小組,最後就在桃園市桃園區安樂街找到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林口分局分局長陳忠龍透露,當時阿嬤被帶回警局,一度爆哭崩潰,由此可見她其實相當疼愛自己孫女,雖然有傳言稱孫女有類風溼性關節炎,得定期打針服藥避免復發,但阿嬤因不滿家人的醫療方式,所以才會把孫女帶走;至於真正帶走孫女的原因為何?陳忠龍表示,由於找到祖孫的時間較晚,警方已停止偵辦,今(4日)會把筆錄做完,之後移送新北地檢署,目前全案偵辦中。
14歲少女逃家溺斃解剖 家屬氣憤難耐與男友爆發衝突
14歲陳姓少女20日被發現溺斃於新北市石碇區景美溪流域,24歲林姓男友遭「略誘罪」函送法辦,檢警今(24日)下午解剖釐清死因,家屬情緒激動一度衝向前要毆打林男,最後朝他用力推了一把,所幸被警方及時攔阻,檢警正進一步釐清林男與少女是否有發生性行為。警方調查,陳姓少女父母離異,與父親同住於高雄市,曾有逃家紀錄,7月初與家人相處不睦再度離家出走,家人通報失蹤,陳女轉而北上投靠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的林男,1個月來同居在中和的出租套房。2人19日下午2時許前往石碇區八分寮楓林橋下散步,林男不慎跌落水中,林女為搭救時反而落水,遭溪水沖走在景美溪上載浮載沉,林男被附近釣魚民眾救起,陳女則不知去向,警消20日上午尋獲陳女遺體。檢警今(24日)下午解剖釐清少女死因,少女的父親、胞兄等家屬均到場,另外林男也被檢警通知到場,少女的家屬情緒激動先朝一旁的石柱用力槌了一拳後衝向林男,用力往他身上推了一把,所幸被檢察官、警方及時攔阻,未發生進一步衝突。
離婚媽帶走女兒藏12年 尋獲已23歲卻只剩36公斤、語言能力不足
彰化縣田中鎮一名失蹤12年的謝姓女童,去年底警方追查後,發現竟是遭林姓生母帶走後刻意藏匿,與外界隔絕,彰化地檢署針對林女涉嫌刑法準略誘罪,偵查後予以緩起訴處分。檢警調查,謝女父母2007年11月離異,兄妹倆監護權都歸父親,但母親林女仍擁有與子女會面交往權利,2008年2月9日,林女利用探視機會,將時年11歲帶回同住過夜,卻未依約於2月11日下午將女兒送回父親身邊,從此失聯斷絕與外界一切聯繫,行蹤不明,謝女不僅中輟失學,甚至連健保卡看診紀錄也沒有,母女倆宛如人間蒸發。彰化田中警方與高雄警方攜手不斷追查,去年12月7日午後在高雄市鹽埕區一處出租大樓的套房夾層中尋獲母女兩人,已經23歲、160公分高的謝女體重僅36公斤,瘦弱而且因長期缺乏人際互動,明顯封閉、語言表達能力不足。謝女與父親重逢,場面感人但家人間難免生疏,最後仍與母親回高雄生活,林女對於自己將女兒帶走坦承不諱;檢警偵辦過程中,林女多次表達後悔,也強調會配合社政單位讓女兒重回人生社會正軌,檢方考量林女無前科,因雨前夫離異後,心有怨懟而一時失慮犯下大錯,導致此家庭離散悲劇,目前需要時間彌補,因此予以林女緩起訴處分。
愛女失蹤12年終尋回 父秀溫暖對話只盼她盡早回歸社會
謝父曬出與女兒修補感情的對話紀錄,相當溫馨。(圖/翻攝照片)彰化謝姓男子找到被前妻帶走失蹤12年的女兒,今天驚傳謝男前妻將帶著女兒搬家,彰化地檢署襄閱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林女目前被限制住居,有持續掌握林姓母女行蹤,彰化警方也表示,目前林姓母女是由高雄社政單位協助安置,安全無虞。今天早上謝父回歸平靜,心情平復許多,但不願意在接受採訪,透過警方跟媒體表示,謝謝大家關心,未來將不再接受採訪,現階段想先將女兒照顧好,現在跟女兒每天都有保持聯絡,過去的紛爭就讓它過去,最重要的是如何幫助女兒,回歸社會,踏入正軌。謝男也說,新聞媒體所說的家暴疑雲,都是沒有的,當年2人結婚都很年輕,爭吵難免都會發生拉扯,但絕對沒有家暴行為,不然監護權也不會判給他,強調這些都過去了,只希望能珍惜接下來跟女兒的相處時光,好好對他,修補這12年來的父女感情。謝父得知前妻又將帶走女兒,他表示完全不知情,但他早有預料,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在謝父同意下,母女返回原居住地,但位置曝光,每天有媒體守候,讓鄰居及母女倍感壓力,當地社政單位在徵求母女同意下,帶離現址,搬到較安全隱密的居住處所,全天候都有人照顧。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保護科長鐘泂偉表示,因林母有案在身,有限制住居問題,因此縣府這邊也協助做更動的部分,彰化、高雄兩邊社政單位,都挹注所有資源,來保護母女,所有行蹤也都有掌握,絕對沒有逃跑的問題。鐘泂偉表示,另外媒體報導謝女過瘦等健康問題,已經有做初步的檢查,謝女確實過瘦,但身體機能等都是正常的,也沒有受到虐待等情形,目前謝女身分證已經拿到,健保卡部分則在申請當中,現已穩定母女回歸正常生活為要,後續教育、身心輔導等問題,會再來想辦法協助。彰化地檢署襄閱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林女帶走女兒行為,是涉犯妨害家庭的略誘罪,屬於公訴罪,警方帶回林女後,已經開過偵查庭偵訊,2人當年離婚,監護權確實是判給謝男,但林女帶走的是親生女兒,且謝女現在也成年,是否構成略誘罪,後續會在調查釐清。
少女失蹤4天找到了!男網友認「發生關係」 父母怒喊告
新北市14歲張姓少女,14日留下紙條告知父母要去新北耶誕城逛街,但父母苦等2日都不見女兒歸來,心急如焚下報警求助,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少女是被16歲莊姓男網友帶進租屋處,立刻把2人帶回派出所,並通知家屬帶回少女,相關案情還需釐清。據了解、少女父母14日下午返家時就已沒看到女兒,只發現少女留下的紙條,告知要與朋友去新北耶誕城逛街,張姓父母當時不疑有他,但等了2天都不見女兒回家。少女父母心急如焚,跑到學校找人也沒看到孩子,更發現女兒的手機已被老師沒收,查看臉書通聯紀錄才得知,少女自行申辦另隻手機,並與男網友偷偷聯繫,家長嚇得立刻報警。少女逛耶誕城竟失蹤4日,父母心急如焚,上網貼文希望找到女兒。(圖/翻攝畫面)土城分局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發現少女深夜坐上一台可疑機車前往萬華,調查後確認是莊男將少女載到租屋處,昨日傍晚立刻將2人帶回派出所。少女供稱,自己逛完街發現已過門禁時間,她「不知道怎麼辦」才叫莊男來接她,金城派出所副所長黃景全則忍不住斥責,認為少女太「沒要沒緊」,害父母「煩惱的要死」。少女現已被父母帶回,莊男行為已涉略誘罪,相關案情還待釐清。另外,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莊姓男網友坦承和少女發生關係,氣得少女父母提告妨害性自主,目前全案正進一步釐清中。
14歲女留書「去耶誕城」即失聯4日 父母心焦尋人…竟是被男網友載回家
新北市土城14日再傳少女失蹤案,一名就讀國三的14歲少女,留下一張寫著自己要前往新北耶誕城的紙條後便失去蹤影,父母擔心女兒出事和學校老師聯絡,透過臉書得知女兒在玩網路交友,由於此前類似事件頻傳,家長擔心發生意外急忙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終於發現少女行蹤,於18日傍晚5時許前往男網友住處將2人帶回警局。根據《ETtoday》報導,土城一對父母表示,女兒留書說要去新北耶誕城後便自此失蹤4天,夫妻倆在聯繫不到女兒的2日後前往學校找尋孩子,才知道女兒手機已被老師沒收,私底下卻仍留有第2支備用手機和男網友聯絡。因擔心女兒安危,夫婦兩人在臉書發文寫下,「孩子,快點回家,很擔心妳!」並報警、公布女兒資訊,希望透過大眾的力量幫自己尋回愛女。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查看,終於掌握少女行跡,發現其於14日當天,和男網友相約見面後便坐上對方的機車,2人前往男方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地下室住處。警方掌握少女位置後,在18日下午5時左右,前往該名男網友住所逮人,發現男方竟年僅16歲,同樣是未成年;由於男子偷將少女帶回自己租屋處,恐涉及略誘罪,兩人皆被承辦員警帶回派出所,並聯絡家屬前往警局處理後續事務,將人帶回。
15歲少女離家4天斷聯繫 母怒告男網友略誘罪
台中市15歲許姓少女,21日離開家門口被南姓男子載走後、離家4天,終於被警方在台南永康南姓男子租屋處尋獲,雖少女向警方說,她沒被控制行動,單純僅跟網友見面,但少女媽媽堅持提告,警方受理將依略誘罪名,將南姓男子移送台中地檢偵辦。警方表示,當天許姓少女家人到派出所報案指稱,搭乘校車的女兒沒按照時間返家,期間不斷以通訊軟體及電話聯繫未果,直到晚間9點多仍找不到人,焦急地向仁化派出所報案協尋。警方調閱許姓少女家附近監視器追查,發現南姓男子與許女21日,曾出現在霧峰區中正路,當天少女並未到校。警方追查發現,許姓少女與南姓男子2人到過南投縣,但最後影像在某路段消失,協尋過程出現斷點,後來以手機的GPS定位進而追蹤到,許姓少女最後的位置在台南市永康區,並請台南警方前往該男子租屋處埋伏。許母氣憤說,暱稱「柴柴」的南姓男子在與女兒Line訊息中提到,「把妳搞懷孕,妳就可以搬來跟我住了」等語,有引誘被誘人脫離家庭的動機;女兒乖巧跟家人感情很好,不會平白無故沒跟家人聯絡,除了提告略誘罪,若女兒檢查遭受傷害,及性交事實,另對南男再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頭份失蹤15歲女國中生現身新竹 男友渉略誘罪遭法辦
苗栗頭份15歲范姓女國中生,自今年5月初疑遭19歲李姓男友誘拐離家出走後下落不明,頭份警分局透過友人策動,4日凌晨1時許,范、李2人從新竹新豐租屋處到頭份斗坪派出所投案,范女爸爸接獲通知將女兒接回,事後在網路發文感謝警方;警方表示,針對李姓少年涉妨害家庭略誘罪,今早將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范姓少女目前就讀頭份某國中,暑假後升上國三,先前結識家住南庄的李姓男子後展開交往。今年5月3日,2人一起外出,在公館鄉鶴崗發生車禍,被送醫救治,出院後李男通知父親將2人接回南庄住處。苗栗頭份市15歲范姓國中女生疑遭男子誘拐離家,4日凌晨與男友出面投案。(圖/翻攝自范父臉書)范父獲悉女兒人在南庄,請求警方前往尋人,但警方到李男住處卻無人應門。5月4日范父再度請警方協尋女兒,李男卻謊稱范女已自行搭公車回家。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清查,發現李男5月5日找了2名友人騎機車,載自己與范女到竹南火車站後,2人即下落不明。愛女心切的范父於是在網路po文請求協尋,由於范、李2人皆不與家人聯繫,警方透過友人策動2人出面投案,據了解,范女因擔心車禍賠償問題及家人責罵,與李姓男友2人搭火車北上至新竹縣,2人就在新豐的租屋處,李姓少年平時以打零工照顧范姓女友的起居。昨日因媒體報導,李姓少年曾透過友人放話給范父表示「如果再找人,等她18歲再放她回家」,不過警方表示,已向檢察官聲請拘票,並透過友人向李姓少年勸說,請他們盡速到頭份斗坪派出所投案,4日凌晨1時許2人現身派出所,毫髮無傷的范女見到父親沉默不語,隨後被范父帶回;由於李姓少年涉犯妨害家庭略誘罪,上午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快訊/保全界李宗瑞囚禁少女66小時 檢方聲請羈押
高雄14歲劉姓少女失聯一案,警方於昨(1日)尋獲「保全界李宗瑞」羅育祥、順利救出少女,他以電人項圈囚禁少女達66小時,被高雄三民二分局帶回高雄,但他卻拒絕夜間偵訊,昨日晚間在拘留所過夜,今(2日)上午被移送往高雄地檢署進行複訊,檢方稍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CTWANT獨家掌握消息,羅育祥之前以「電競陪玩師」打工可轉正職為由,寄送手機、現金給高雄14歲少女,還曾秀出另外多名少女的照片及匯款紀錄,說服少女:「你看這些學姊也上來打工,也收到錢,你上來有伴」,因此讓少女卸下心房搭車北上,專案小組不排除有其人受害,將擴大追查。據《聯合報》報導,羅育祥在落網時,傳出他曾對警方承認,有用下體隔著衣物對少女磨蹭,但少女卻對此表示不知情。據《自由時報》報導,羅育祥至少可成立刑法的「略誘罪」嫌,此罪刑度為1至7年,若朝刑度較重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方向去審理,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少女被囚驗嘸傷 「保全界李宗瑞」傳自己招了「下體隔衣磨蹭」
高雄14歲劉姓少女上周失聯,疑似遭誘拐囚禁長達66小時,警方於昨天(1日)順利營救少女,並找到「保全界李宗瑞」羅育祥。儘管少女事後被帶去驗傷,初步診斷人沒有受到侵犯,但羅嫌過去曾有下藥性侵少女的前案,檢警及外界還是擔憂,他是否在與少女共處的這段時間伸出狼爪。據《聯合報》報導,羅嫌在落網時,傳出他曾對警方承認,有用下體隔著衣物對少女磨蹭,但少女卻對此表示不知情。有辦案人員認為,如果真的只是磨蹭,這樣少女驗傷是看不出來的,而醫院方面有另外對少女抽血化驗,待結果出來便可釐清,少女有沒有被下藥。而羅嫌的「下體隔衣磨蹭」證詞,雖然還待釐清,但據《自由時報》報導,若就目前已知案情研判,羅嫌至少可成立刑法的「略誘罪」嫌,此罪刑度為1至7年,若朝刑度較重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方向去審理,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羅嫌以電人項圈囚禁少女長達66小時,昨天被高雄三民二分局帶回後,他因拒絕夜間偵訊,昨日晚間在拘留所過夜,今(2日)已被移送往高雄地檢署進行複訊。
高雄少女新竹尋獲 遭藏2坪暗房…內部陳設僅「一張床、一個冰箱」
高雄14歲少女上個月29日搭乘高鐵北上新竹,隨後搭上網友的車後便失聯,家屬得知女兒不見後心急如焚報警;經警方多日搜尋,於1日上午8時50分在新竹竹東中興路,一處出租套房的4樓密室中尋獲失蹤少女,而3日來少女就在2坪大、僅有一張床和一個冰箱的空間中生活。目前少女已經被帶回高雄,而涉嫌誘拐、外號「保全界李宗瑞」的羅姓男子也被高雄警方帶回調查。高雄失蹤少女1日在新竹竹東尋獲。(圖/翻攝畫面)根據《ETtoday》報導,失蹤少女母親表示,女兒5月初開始就和一名男子透過臉書聊天,29日在新竹搭上一輛TOYOTA的車後便失聯;警方根據手機定位尋人,發現訊號曾先後出現在台北市中正區水源路、新北市八里一帶。31日警方找到疑似少女搭過的TOYOTA車及37歲盧姓駕駛,面對警方盤查,盧男起初仍表示「不清楚、不認識」,後又改口承認在29日曾在新竹高鐵站載過少女,並在永和將少女放下車,隨後帶著少女的手機在台北市、新北市各處移動誤導警方調查;之後,高雄警方依據失聯少女的手機通聯記錄,於竹東二重找到一名王姓男子,王男表示自己只是向羅男的太太租房,其餘事情一概不知,直到警方針對王男與羅男太太調查,破除兩人心防,才知少女仍在新竹。警方循線追查後,在羅男丈母娘家中逐層搜索了3次,最後才在天花板的暗房,發現位於4樓密室、2坪大小空間內的少女;目前少女已經被護送返回高雄的家人身邊,而羅男則依略誘罪、妨害自由等罪嫌押回高雄偵辦。據了解,此次搜尋高雄失蹤少女,共動員北市警力82人、高雄20名員警、新北警力約10多人;另外,還利用高畫素路口監錄設備,並導入車牌辨識系統「雲龍」,全台共計出動200多名警力支援,才將少女安全救出。
突破保全妻心防 羅嫌與少女藏夾層被尋獲
高雄少女29日搭乘高鐵北上新竹、搭上網友的車後旋即失聯。警方大動作動員北上搜尋,最後三民二分局根據最後通聯紀錄,1日上午8時50分,鎖定少女出現在新竹竹東中興路上一棟出租套房中,並在4樓夾層找到失蹤少女及羅姓嫌犯。警方調查,總共有3名嫌犯涉嫌誘騙少女,分別為羅姓(78年次)盧姓(72年次)以及王姓男子(80年次),警方初步研判,羅姓保全以介紹代打電玩工作為由,在網路上誘騙劉姓少女北上後,隨即控制少女行動。當警方找到少女時,羅姓保全也在旁邊,研判是嫌犯租好房屋後再弄了一個夾層,誘騙犯罪動機相當明確,羅男被以略誘罪、妨害自由罪偵辦並押回高雄。警方表示,警方發現王男向羅男丈母娘租屋,警方鎖定分別3度查訪,都未發現異狀,31日再度偵訊王男與羅妻,發現羅妻竟刪除手機訊息,察覺有異,最後終於突破其心防,找到失聯少女,警方正在釐清少女失蹤這幾天的行蹤,以及嫌犯真正目的。警方表示,3名嫌犯以介紹電玩代打工作誘騙少女北上,以略誘罪、妨害自由罪偵辦並押回高雄偵辦。(圖/馮緯瀚攝)
載未成年少女回家發生關係 媽氣炸開告結果逆轉
一名大學肄業的駱姓男子去年12月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某天因為小美不想去學校上課,駱男便騎車載小美回家,進而發生性關係,後來被小美母親發現,因此提告對方性侵及略誘罪。但小美證稱自己並未受脅迫,一切是自己主動,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阿佑的行為不構成略誘罪,但涉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最後依法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根據判決書指出,駱男在2018年12月初經由臉書認識小美,2人相談甚歡,不到1個月就相約見面,當時小美不願到學校上課,於是請駱男來學校接她,接著就回到駱男住處發生性關係。小美強調自己沒有受到任何脅迫。(示意圖/Pixabay)小美接受警方質詢時強調,因為她不想上課,所以是她主動坐上駱男機車並請駱男載她離開,對方並沒有暴力脅迫。對此,法官審酌駱男並無引誘或暴力脅迫等手段限制小美行為,小美不願回家是她自主決定,因此略誘罪不成立。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駱男明知小美是未滿14歲之女子,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的重要階段,對兩性關係的認知也不成熟,卻未能克制自身情慾,進而發生性關係,考量到他事後已與小美母親達成和解,因此依涉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還要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